第9节 里希蒙的夜晚

看到“那两位”——尤菲米雅这样称呼他们——从花房里走出来的,当然不只是珍和索密斯。当时波辛尼脸上的那种神情,被许多在场的人看在了眼里。

平日里,大自然总带给我们宁静祥和的感觉,然而它蕴藏着的能量,有时候却会突然爆发出来。春日艳丽的阳光从紫色的云朵中穿透出来,照耀着雪白的杏花;积雪的峰峦沐浴在日光之中,高耸在滚烫的苍穹之下;落日的余晖将晚霞点染得如红色的火焰,一株年老的杉树阴郁地站在下面,像是在守护着人所不知的秘密。啊,一切如此自然!

有时,在画廊中,一幅在毫不用心的局外人眼中标注着“※※※提香【注:提香:1490—1576年,意大利画家,惯以金黄色作画,故其名字亦有金黄色之意。】,上等品”的一般作品,若是被一位刚刚吃过一餐讲究的午饭的福尔赛瞧见,便有可能恰恰对了他的口味,让他入了迷,着魔一样地沉醉其中。他会觉得,这幅画,嗯,有某种真正称得上是杰作的地方。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纠缠着他,他尝试着用讲求实际之人所推崇的那种准确的精神来分析它,想竭力弄明白它究竟是什么。然而,这东西却东躲西藏,捉摸不定,像午间佐餐的酒的酒意一样散去,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气得肝疼。他觉得,自己刚才太不珍惜,简直像是在浪费,真见鬼!那上面的仨米星号所代表的意思,他本来一点儿都不想知道。但实在没有办法,老天啊,他最好完全不懂!他最好是干脆拒绝承认它的存在!只要一承认,你就会继续着迷下去。不由自主地付一先令,买一张门票,然后再付一先令买张节目单。

当夜波辛尼脸上的表情——珍和福尔赛家的其他人都看到了——就像是一块带着破洞的画布,一支蜡烛从里面升腾起火焰,散发出暧昧不明且摇晃不定的光明,黯淡中带着一些好奇。在那些旁观者的眼里,它有着显而易见的危险意味。然而,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却看得饶有兴致,继此之后,才觉得自己根本不应该对之观望。

以上情形是对珍的行为的最好解释。她来得这么晚,却连舞都没跳就离开了,甚至都没有和自己的未婚夫握个手。听说,她忽然不太舒服,只能这样。至此,其他各人都心怀鬼胎地面面相觑起来。家丑不可外扬,他们也不想得罪人。没有人愿意这样!对于家族外的人,他们根本不会说一个字,某种看不见的规则使然,让他们全都闭口不谈。

不久便听说,老佐里恩带珍去海滨了。

他带她去了布洛德斯代尔,近来这地方的名气越来越大,至于尼古拉追捧的雅茅斯,名气却一天不如一天。一个福尔赛家族的人到海滨去,若是不能呼吸到一点儿那儿的空气,让他的脾气在一个星期之内变得乖戾起来,他便会认为钱花得不值。当年,福尔赛家那一位老太爷开始像贵族一样喝起马第拉酒来的时候,也正抱有同样的心思。所以,他的儿孙有此毛病也就在所难免了。

珍就这样去了海滨。除了静观其变,家族中的其他人也别无办法。

可“那两位”,到底发展到了哪一步?他们到底是要闹成什么样子?他们真的要这样继续闹下去吗?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们绝不会闹出什么名堂来,因为他们都没钱,最多只是调调情,届时自然会结束——此类所谓的爱情,都逃不过这样的结局。

索密斯的妹妹威尼弗列德·达尔提却讽刺他们,说“那两位”根本没有什么事情。居住在格林街的她,难免沾染了美菲尔区的风气,对已婚人士的举止行为的看法,要比时下许多地方——比如在拉德布洛克林区——所流行的观念要时髦许多。那个“小女人”——其实,伊莲的身材比她还高一些,却一直被她称作“小女人”,这充分彰显了一个福尔赛家的人所用以自居的那种高贵身份——在生活厌烦时,为何不能为自己找点儿刺激?再说,索密斯这个人了无情趣,而波辛尼先生,一直被她认为很“英俊”。也就只有乔治那种荒唐的家伙,才会将人家叫作“海盗”。

对波辛尼“英俊”的这一评价,引得舆论哗然。大家都不服气,他们或许能够承认波辛尼“算得上俊俏”,但要说他这种颧骨高耸、眉眼细腻、头戴软呢帽的男人称得上“英俊”,只能说威尼弗列德又在赶时髦了,她总是这样胡闹。

那年夏天,是历史上最胡闹的季节。大地也疯狂起来,栗树开着花儿,散发出浓郁的花香,这简直是前所未有的,每一家的花园里,玫瑰花都在盛放着;夜空现出满天的繁星,密密麻麻地,感觉快要挤不下了;太阳全副武装,在公园上空挥舞着炙热的铜盾。受此天气影响,人的行为也变得乖僻起来,在露天的地里吃起午餐和晚餐。阳光明媚的泰晤士河,各种出租车和私人马车从桥上络绎不绝地驶过,将无数上层人士带往布西、里希蒙开游,或是汉普顿行宫,去那里领略郊外的美景。这种盛况,简直可谓空前。凡是可以算作马车阶级的人家,这一年几乎都有出城的打算,不是去布西观赏马栗花,就是去里希蒙公园的西班牙栗树林里游玩。他们并不在意飞扬的尘土,伴着辚辚的车声一路驰来,完全一种时髦的气派。大片的凤尾草在他们眼前茂盛地生长着,草丛里的大驯鹿抬起它们叉开的大角。随后来到的秋天里,这片凤尾草还要为情人们提供前所未有的隐蔽之机。当栗树花和凤尾草的香气纠缠在空气中时,情人们便会窃窃私语起来,“亲爱的,那是什么奇怪的气味呀!”

那一年的菩提花也出人意料地开得旺盛,那颜色几乎像蜂蜜一般金黄。在伦敦很多广场的角落里,一到太阳落山,这些花儿就散发出一种连蜂蜜都不及的甜香。那些与福尔赛家族同属一个阶级的人们在用过晚餐之后,带着钥匙去他们私有的园子里乘凉消暑,那香味被他们嗅见,便在心中唤起一股难以言表的慕念。

正是这种慕念让他们徘徊在暮色的花台中,天黑下来还流连不去,像是有一位情人在那里等着他们——直至最后一道光线消失在绿荫里。

也许是菩提花的香气在威尼弗列德心中唤起一种隐约的同情,也许是手足亲情驱使着她,让她验证一下自己那句“根本没有什么事情”的评语,也许仅仅因为她抵制不了这夏日的诱惑,渴望去一趟里希蒙。总而言之,这一位四个小达尔提(小蒲白里斯、伊莫金、茂德、宾尼狄特)的母亲向她的嫂子寄了这样一张便条:

亲爱的伊莲:

听说索密斯明日要去汉莱,且要在那里过夜。我想约人同去里希蒙散散心,你约上波辛尼先生,我约上小弗里帕,一定很有趣,如何?

爱米莉——她们对母亲直呼其名,且觉得这样很“俏皮”——会将马车借给我们。七点钟的时候,我来接你,和你那年轻的朋友。威尼弗列德·达尔提六月三十日

又及,蒙塔谷觉得皇家饭店的晚餐真的不错。

蒙塔谷是达尔提的第二个名字,这名字比较寻常,他的第一个名字是摩西——啊,谁让他本人就是这样一个见多识广的名人来着?

然而,威尼弗列德如此好心的计划竟然大受阻挠,真是的!小弗里帕复信说:

亲爱的达尔提太太:

着实抱歉,恕完全抽不出空来。

奥古斯都·弗里帕

这可真是不走运,但也没有时间弥补了。然而,一位母亲绝对是善于应变的,她立刻就想到了自己的丈夫。她如此果断,也有自己的分寸,对于一个脸儿瘦长、发色淡黄、眼球淡绿色的人来说,这些气质简直是与生俱来的。她极少有手足无措的情况,甚至可以说,从未有过那种情形。就算暂时没了办法,也总能够在最后反败为胜,这就是她。

达尔提也很感兴趣。那匹叫“色鬼”的马儿并没有赢下兰开夏郡银杯赛,虽然,那匹很有名气的马儿是跑马场的一位巨头,那家伙却在私底下为这畜生落败下了几千镑的赌注——因此,它在场上根本没有跑起来。赌输之后的四十八小时,是达尔提一辈子最难过的时光。他日夜担心詹姆士会找到他。一想到索密斯,他的心情就有点儿复杂,痛恨之中又带有一线希望。周五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差一点点昏死过去。可到了周六早上,他那做交易所的天性又跃跃欲试起来。他举了几百镑的债务——这数目是他绝对还不起的——便进了城,全押在盐码头市障碍赛的那一匹叫作八音琴的马儿身上。

他在伊希姆俱乐部用午餐时,向史克劳顿少校透露,这消息是那个犹太小孩子纳生告诉他的。他什么也不在乎了,反正,他已经走到绝路上了。倘若这一招还是失败的话,那,他妈的,只好让老头子还钱了!

他一个人喝了一瓶波尔罗杰香槟,这让他对詹姆士重新充满了鄙视。果然赢了。八音琴勉强以一条颈子的优势,跑在了前面,简直太悬了!不过,达尔提又觉得,玩这种东西完全得凭胆量。

去一趟里希蒙倒是很不错的主意。他十分愿意做东!要知道,他一直对伊莲惦记不下,总想着有机会跟她亲近一下。

五点半时,公园巷的佣人跑来,转达了福尔赛太太的歉意,说有匹马儿突然咳嗽起来,大马车没法儿赶过来了!

这又是一个大大的意外,可威尼弗列德毫不灰心,马上安排小蒲白里斯——这时候他才不过七岁——跟保姆去了孟特贝利尔广场,转告大家分头雇佣两人马车去,七点三刻时在皇家饭店会合。

达尔提也很高兴听到这样的方法,这可要比坐在后座上要强多了!这样的话,就算不能和伊莲同车,也没有关系。他起初以为,他们大概需要先去孟特贝利尔广场接上“那两位”,然后再从那边雇佣马车。

后来才知道,已经约好在皇家饭店会合,而他要跟妻子同坐一辆马车。于是,他就有点儿不高兴起来,抱怨这样得多慢呀!

两个人七点钟动身。上车后,达尔提用半个克朗【注:克朗:瑞典、挪威、冰岛、丹麦等国家的本位货币。】跟马车夫打了一个赌,赌三刻钟绝对到不了。

一路上,达尔提夫妻二人只交谈了两次。

达尔提说:“索密斯大爷要是知道自己的妻子跟波辛尼同乘一辆马车,一定会把鼻子气歪的!”

威尼弗列德回答:“别乱说,蒙第!”

“乱说?”接着,达尔提又说了一句,“你可真不懂女人的心思,我的好太太!”

还有一次,他问:“我看起来如何?脸颊有没有肿?乔治老兄就喜欢喝那种烈酒!”他的午饭,是与乔治·福尔赛一起在哈佛斯奈克俱乐部吃的。

波辛尼和伊莲比他们到得早,两人正站在临河的一扇落地窗前。

那个夏天,所有的地方都开着窗子,日夜开着,花香和树香,日光曝晒之后的青草味儿以及浓雾散发出来的凉气,由此飘了进来。

达尔提一眼就看到了这俩人。依他的观点,这俩人并没有多么亲热,只是站在那里挨在一起,连一句交流的话都没有。波辛尼看上去一副急色相,这家伙真没什么出息!

他并没上前,只是让威尼弗列德去招呼他们,自己就去忙晚饭的事情了。

福尔赛家的人在吃的方面虽然不见得有多么讲究,但也一定要吃得非常好才行。不过,达尔提却要求皇家饭店必须使出看家的本领来。像他这样赚了钱就花的人,从不认为有什么好菜是他吃不得的。所以,他一定要大吃特吃。佐餐的酒也必须精挑细选,这里许多酒是他不屑入口的,只有最好的酒才配得上他。而且,既然这顿饭要由别人埋单,他就更没有理由委屈自己了。节俭是傻子才会做的事,他达尔提可一点儿也不傻。

一切都要顶尖的!人活一世,再没有比这原则更正确的了。反正,他的岳父很会赚钱,又特别疼爱他的外孙和外孙女们。

从小蒲白里斯出生——这本是一时大意——的头一年开始,达尔提那精明的双眼,就发现了詹姆士的这个软肋。正因为对这一点看得特别清楚,所以,他也一直从中为自己谋利。眼下的四个小达尔提,简直让他一辈子都上了保险。

这一餐真称得上是盛宴,它最大的特色,毫无疑问是那道红鰡鱼。这种鱼非常鲜美,是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的,因为保存得好,还很新鲜。鱼首先被油煎过,然后去掉骨头,吃的时候用冰镇着,什么卤汁也不加,浇头也仅仅是用马第拉调和的五味酒。这一类吃法,只有为数不多的头面人士才见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