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一个福尔赛家庭

在广阔宏大的伦敦城里,跟索密斯身份、年纪、见识相当的人都知道,红丝绒椅子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近代意大利大理石人像也已经过时了,同样,他们也要想尽办法让自家的房子不至于落伍。

索密斯的房子是这样的:外面门上,挂着一个极其别致的铜环,窗户外开着,下面吊着种满耳环草的花箱。屋子后面,是一座精致的小院,内中铺着绿色——算是这座房子的主色调——的地砖,摆满红色的八仙花,花盆则是孔雀蓝色的。院子的尽头,撑着一把硕大皮子颜色的日本阳伞。这样一来,不管是主人还是客人坐在伞下,喝喝茶,或欣赏索密斯新到手的小银盒子,都不会被院子外面的路人窥见。

屋内的装潢,以拿破仑时代和威廉·莫里斯【注:英国诗人兼社会主义者,1861年曾和一批人从事屋内装潢业,影响很大。】的风格为主。房子很宽敞,许多小角落里都摆置着相应的小件银器,个个像巢窠中的鸟蛋。

然而,对于如此美妙的家居环境,男女主人的看法却正好相反。女主人认为,与其这样藏身金屋,反不如住到一座荒岛上更好。而男主人则觉得,这应该更像是一种投资,应当遵循商业规律,为保持和增加其价值而不断加以经营。

这种做生意的心理,使得索密斯早年在马罗堡中学念书时就特别讲究。夏天来了,他第一个穿上白背心,冬天则是花呢背心;公共场合现身时,领带永远保持在硬领下面;颁奖日当众朗诵莫里的戏剧,漆皮鞋一定要擦得锃亮才行。慢慢地,他变得跟大多数伦敦人一样无可挑剔。头发一丝不乱,硬领浆得平平的,领带打得笔直,偏八分之一英寸【注:1英寸=2.54厘米。】都不行!他甚至觉得,不洗澡便出门,是绝对不可理喻的陋习。

然而,至于伊莲,却简直像沐浴在大道边水泽中的仙子一样,只是为了消解暑气,趁此机会顾影自怜一番而已。

在这所充满矛盾的房屋中,伊莲是妥协的一方。一如从前撒克族和凯尔特族在英国所进行的斗争,气质上偏于柔弱者,必定要被迫接受另外一方的统治。

所以,现在这所房子跟其他房子几乎一样,具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人们提起来,总是说:“索密斯家的房子,可爱极了,乖乖,可真漂亮!”

同样,此处的“索密斯”,也可以换做詹姆士·毕波第、汤姆斯·艾根,或是叶曼尼尔·斯巴哥诺莱蒂。事实上,这句话对于伦敦城里任意一户稍微肯以风雅自居的人家来说,都再恰当不过了,虽然他们的房子装饰各不相同。

八月八日傍晚,罗宾山考察过去一周之后,就在这所“乖乖,可真漂亮”的房子的饭厅里面,索密斯和伊莲正在享用晚餐。他们和其他的大户人家一样追赶潮流,周日晚餐吃热菜。从这两个人结婚开始,这便成了索密斯家的家规——周日,佣人得预备热菜做晚餐。反正,除了拉手风琴,他们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做。

佣人们也没反对。他们都对伊莲很忠诚,这在索密斯看来,却是相当可恶,她简直是一点儿规矩都不懂。她觉得,既然人人都喜爱闲逸,那么,佣人们也有这样做的权利。

这看上去很幸福的一对夫妇,正坐在那张精致美丽的花梨木餐桌边上。奇怪的是,他们并非面对面坐着,而是侧脸相望。桌上没有铺桌布,或许,这在主人看来也是一件别致的高雅之举。两人都沉默着。

索密斯喜欢在用餐时,谈些自己生意上的话题,或者买了什么。他只管讲,伊莲的沉默不会影响他。可是,今天晚上他却觉得张不开嘴。一个星期以来,他心里一直思考着建房子的事情,如今他下定决心要告诉妻子了。

虽然内心做了决定,可却又没底气,这让他懊恼无比。她没有理由让他卑微到这种程度,如果夫妻本是一体的话。可是,打她在餐桌旁坐定,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真不知道,这好大一会儿她在想些什么。他辛苦地给她挣钱,没错,一肚子委屈地给她挣钱,而她却这样呆呆地坐着出神,让人觉得整个房间的墙壁都挤过来了,太过分了!索密斯想着,简直要跳起来了。

她穿着露肩的晚礼服,粉色的灯光映在她的脖子和胳臂上。索密斯喜欢这样的晚餐装束,且对此有一种不可名状的优越感。他在其他亲友家里用餐时,他们的太太顶多穿一件好看些的便装,或者干脆是茶会的长衣服而已,何曾有过这等排场?在粉红色的灯光映衬下,她的琥珀色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以及深褐色的眼睛,都得何等美妙。

如此漂亮的餐桌,带着稳重的色彩,摆着娇嫩如星星一般的玫瑰、晶莹剔透的紫红色玻璃杯以及款式古朴的纯银食具,且另有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从旁伴食,试问,哪一个男人能够拥有这一切?然而,福尔赛家族的成员从来都不知道要感激什么,他们只关心商业竞争。所以,便也无怪索密斯此刻觉得气愤了,且一边生气,一边伤心。因为,他觉得自己并未真正拥有伊莲,起码,没有像自己在名义上所允许的那样充分拥有她。他真想像摘下一朵花一样,将她握在手上,将她心里的秘密看个仔细。

其他财产,如那些银器、画、房子、投资,每一件都能让他备感亲昵,可唯独对伊莲,他得不到这感觉。

这所房子的墙壁上到处写着预言【注:《旧约·但以理书》记,新巴比伦国王伯沙撒的宫墙上曾现出不祥的预言。】,伊莲注定不是他的人。同时,他骨子里作为生意人的精神,又在强烈抵触着这一预言。他娶了她,让她成为自己的人,可如今,他顶多只能说占有了她的肉体——虽然这样说也很勉强——在他看来,这简直违反了万法之法中的财产法。至于占有她的灵魂,他虽然觉得可笑,但又何尝不想?然而,墙上的预言说了,这一点他永远做不到。

她总是默不作声,总是逆来顺受,总是厌恶着他,却又深藏在心里。伊莲似乎在以自己一切微末的表现告诉索密斯,她心里对他没有半点儿好感。他忍不住自问起来,难道,真要永远忍耐下去?

他和他同龄人中爱好小说的人一样,意识里有一些文学色彩。他认为,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他最终一定会得到妻子的欢心。他不喜欢悲剧,但他希望,如果自己不幸遇到悲剧,他的妻子在临死前也要忏悔一番,或者是在自己弥留之际,悔恨交加地扑在他的遗体上痛哭。

他经常与伊莲一起去看戏,也许是出自本能,他总会选择一些讲述现代生活中夫妇问题的话剧。所幸的是,这些问题跟他们的真实生活并不一样。戏的结局也是一样,即使戏里面有个情人,最后也是大团圆。索密斯看话剧时,时常会同情那个情人。只是与伊莲一起乘马车回家时,还没到家,他便觉得这样不妥。幸好是那样的结局。戏里的丈夫很时髦,很刚强,有些粗鲁,却又无比正常,这种人在戏里的结局很圆满。索密斯很不喜欢这种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有着这样的经历,他会十分厌恶这种人,但他希望自己也会像戏中的丈夫一样,顺利而刚强地挺过一切。对于这一切,他心知肚明,那种厌恶的情绪源自他深藏不露的残忍,也许是造物主的失误造成的,他从不让这些流露出丝毫。

但是,伊莲今晚的沉默非比寻常,他从没见过她这种表情。异常的东西总有让人不由得恐慌的能力,所以今晚索密斯很恐慌。吃完最后一道小吃,他便吩咐女佣将桌上掉落的面包屑用银斗收掉,然后将她打发走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开口问:“下午家里有客人吗?”

“珍。”

“她来想干啥?来谈她的爱人吗?”头一句是福尔赛家的口头禅,他们总是认为别人不论去哪儿,总怀着某种目的。

伊莲什么都没有说。

索密斯接着说:“我觉得,她对波辛尼,要比波辛尼对她好,她就是他的跟屁虫。”伊莲的目光让他感觉不安。

她高声说:“你没有权力议论别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