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老佐里恩去歌剧院

第二天下午五点钟,老佐里恩无趣地呆坐在屋里,嘴里叼着一支雪茄,身旁的桌上放着一个茶杯。他看上去疲惫不堪,雪茄还冒着烟,人已经进入梦乡。一只苍蝇停在他的头发上。四周一片沉寂,更衬托出老人呼吸的沉重,那长满白胡子的嘴唇一张一翕。布满青筋和皱纹的手渐渐滑下,没抽完的雪茄落在空壁炉上,烧成了灰烬。

这间略显阴暗的小屋,本是一间小书房,有色玻璃将窗外的美景完全隔开。屋里的陈设是一套桃花心木的家具,精雕细刻,靠垫和坐垫都是用同样的绿丝绒做成的。对此,老佐里恩常说:“这东西迟早会卖个好价钱。”

想到死后,家人还能用自己生前购买的东西赚上一笔,老佐里恩就暗自得意。

福尔赛家的内室总带着一种特有的深褐色情调,这间书房也不例外。老佐里恩倚在高背椅上,脑袋和白发靠在背垫上,感觉有点像伦勃朗【注:伦勃朗:17世纪荷兰画家。】的画里的那一类人物。只是,他上唇的那撮白胡子使他多了点儿军人气概。角落里滴滴答答的老钟,跟了他至少五十年,那时候他还没有结婚。这么多年,这座钟一直在记录着过去所有的故事。

老佐里恩不太喜欢这个小房子,除非来取搁在屋角日本橱柜里的雪茄,否则他是不会来的。所以他一年来这个屋子的次数屈指可数。如今,这间小书房要报复他了。

他的太阳穴深陷了进去,如同被枯草覆盖着的两个窟窿,而颧骨和下巴又都突了出来。这一切都在彰显着一个事实:他老了。

他从睡梦中醒来时,珍已经走了。珍走后,他会感觉寂寞的,詹姆士这么说过,那个家伙向来就是这么无聊。但是,一想起从詹姆士手里抢购的那套房子,他心中又泛起巨大的成就感。活该!守财奴!满脑子都是钱。但是,自己出价是不是真的有点高呢?他得好好斟酌一下。给珍办婚事,也许要花光他所有的现金。真不应该答应这桩婚事的。珍和波辛尼相识在拜恩斯家里——拜恩斯-毕尔第保建筑公司。老佐里恩是认识拜恩斯的,这个人平时絮絮叨叨,似乎是波辛尼的姑父。那次谋面后,珍就一直在追求波辛尼。这个丫头向来如此,只要看中什么,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什么也阻止不了她。她好像对那些没出息的家伙情有独钟,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波辛尼是个穷光蛋,可是她却执意要跟这个全无规矩的家伙订婚。以后,保管有的是苦头让她吃。

像以前一样,珍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她告诉他自己要订婚了,甚至还自我解嘲地说:“那个家伙真有意思,有时候,一整个星期都得靠吃可可活着。”

“难道他想让你也一起吃可可?”

“呃——不会的,他正在一点点好起来。”

老佐里恩从白胡子丛中取出雪茄,胡须末端似乎还残留着点儿咖啡。他看了看自己的宝贝孙女,这个小家伙,就是能这么轻松就讨得自己的欢心。什么是“好起来”,他比她更了解这种事情。可是,现在她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猫,趴在他的膝盖上跟他撒娇,他怎么能拒绝呢?他弹了弹烟灰,一丝沮丧的神情爬上脸颊。

“你和你父亲一样,想要什么,得不到绝不罢休。将来倒霉,你要自己承担,别怨我!”

就这样,他跟珍谈了条件,想结婚,行,除非波辛尼每年至少赚四百镑。

“我没能力给你一大笔钱,或许,你那个叫什么名字的小伙子可以让你吃一辈子可可。”老佐里恩总是跟珍说自己没钱,她都听过无数遍了。

那天过后,他就几乎见不到珍了。这绝对是桩赔本的买卖!给她一笔钱,让一个自己不了解的人捡个大便宜,优哉游哉地生活,这种事情闻所未闻,不会有好结果的。更不妙的是,他无法让自己的孙女改变主意,她从小就是一头犟驴子。他无法预料这件事会是怎样的结局。这俩人过日子,用钱得有一定的打算才行。在看到波辛尼自己有收入前,他是不会让步的。他能预测,珍和这个家伙绝对不会长久,迟早会闹翻。这号人对于钱,简直像牲口一样毫无知觉。甚至连他们要赶去韦尔斯探望的他的那些婶娘,他也断定,一准儿是些可恶的老女人。

老佐里恩睁着眼睛望着墙壁,一动不动,就像还在睡梦中。亏詹姆士有脸说,那个年轻的窝囊废索密斯能给他什么意见?他不过是个目中无人的混蛋!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摆出一副有产者的架势,在穷乡僻壤买上一套房子!有产者?他和他父亲如出一辙,只知道贪便宜,纯粹一个冷血无情的穷光蛋。

他站起来,走到橱子跟前,将新买的雪茄逐一小心地装进烟匣。如今的这个价钱,买到这样的烟,也算差不多了,但绝对说不上是好烟。真正的好雪茄,还要数汉生-布利吉尔烟行出产的老牌子:苏宾菲诺。

这种念头,慢慢发酵,让他想起当年在里奇蒙区【注:里奇蒙区:伦敦近郊一个风景优美的居住区。】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日子。那里风景特别漂亮,他在那里度过了几个美妙的夜晚。那时候每天吃过晚饭,他便和尼古拉·特里弗莱、特拉奎尔、杰克·海林、安东尼·桑渥西等人一起,在皇家酒店的走廊上抽雪茄。那时候的雪茄,可比现在好多了!如今,这四个人中,老尼古拉和杰克·海林已经离世,特拉奎尔也被他老婆折磨死了,剩下一个桑渥西,也老得不成样子,这都要怪他从前胡吃海喝。

那些时候交的那些朋友里,好像只剩下他了。诚然,不能忘了史悦辛,他也还活着,不过他太胖了,且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好谈的。很难相信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而他仍旧觉得自己还很年轻。他默默站着,一边抽雪茄,一边沉思,这是最让人伤怀的。虽然他现在白发苍苍,孤单寂寞,胸腔里却依然跳动着一颗年轻的心。遥想当年,每逢周六,他在汉普斯泰区【注:汉普斯泰区:伦敦西北一个居住区和风景区。】度过的那些午后时光:和小佐里恩一同出去散步,沿着西班牙人行道一直走到高门山,再到齐尔山,然后走回去,到杰克·史特劳餐厅吃晚饭。那时的雪茄味道多么美好!那时的天气多么可爱!可如今,连好天气都难得一见了。

珍五岁开始学步。那时候,她那善良的母亲和祖母陪着她,但是每隔一周的星期日,他会带她去动物园。他们俩站在熊栏上,把糕饼插在伞柄上,喂给她最喜欢的那头熊吃。那个时候,雪茄的味道多好啊!

啊,雪茄!许多年来,他对这东西的品鉴能力没有减退分毫。后来,到了五十年代,他对香味的品鉴能力也已相当出名,人人钦佩。大家提及他时,一致地说:“福尔赛呀,那是伦敦城里的品茶高手。”其实,在某种意义上说,他起家也是靠这个。当年伦敦城里的福尔赛和特里弗莱是两个著名的茶商,都是靠这种生意发了家:他家的茶独树一帜,香味绝佳,货真价实,当时伦敦城(伦敦市中心商务区)里的福尔赛和特里弗莱茶行,只要一提及,就能让人联想到宏图伟业,联想到专用船舶、专用港口,以及与东方人做的专门的生意。

对于这个生意,他是真喜欢干的。在那个年代里,人人都很踏实能干。对于“干”这个词,如今的年轻人是不熟悉的。他做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调查,把过程弄得明明白白,有一点疑惑都会睡不下。遴选代理商,他总是亲力亲为,对此也扬扬自得。他自认为是伯乐,这也是他成功的因素之一。在这个行当里,他喜欢自己知人善任的感觉。即便现在,这家茶行已经改为有限股份公司,甚至营业额每况愈下(他很久之前就卖掉了股票),但他回想起来,仍感觉惭愧,总是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如果要他当律师,他也一定会做得风生水起。甚至那时,他还想过要竞选国会议员。尼古拉·特里弗莱不只一次对他说:“老佐,如果手脚再放开一些,你肯定什么事都能做得成!”声名狼藉的浪荡子特里弗莱,真是个好伙计,可惜他从来不知道收起手脚过日子,所以早早地离开了人世。老佐里恩一边数雪茄,一边在考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些束手束脚了。

他把雪茄匣子放进贴胸的口袋里,扣上衣服,向自己的卧室走去。他伛偻着身子,扶着长长的楼梯,慢慢往上爬。这房子确实有点大,他想,如果有一天珍能按他所想嫁了人,他就把房子租出去,辞了这半打好吃懒做的佣人,自己出去租几间公寓。

他按了铃,管家走了进来。他是个大个子,留了一撮山羊胡,走路小心谨慎,从不多话。老佐里恩吩咐他把晚礼服取来,说要去散漫俱乐部吃晚餐。“送珍小姐去车站之后,马车是几点回来的?两点吗?告诉马车夫,让他六点半来接我。”

七点钟,老佐里恩已经到俱乐部了。这算是中产阶级政治社团中的一类,现在看来,也许已经过时了。但它依然是一些人谈论的对象,也许正因为这样,它显出让人绝望的无奈,大家都说这个散漫俱乐部要散了,这让人心里窝火。老佐里恩也这么说,不过也只是说说,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这种神情会让一些好脾气的会员动起肝火来。

史悦辛也常常闷着一肚子气问他:“既然如此,你怎么还不退出呢?我们的多嘴俱乐部里,海德希克酒每瓶才二十先令,这在伦敦别处可是喝不到的。”他降低了声音,说:“现在也就还剩下五千打,我每天晚上喝这种酒,一天都不想错过。”

“是吗?我想想吧。”老佐里恩总是这么敷衍他,临到做决定的时候,他就会为那五十畿尼【注:畿尼:英国第一代由机器生产的金币,出现于1633年。由于黄金价格的上涨,1733年以后,畿尼币已经超出了本身面值的数倍,逐渐成为收藏货币。1816年,英国政府宣布畿尼退出了流通货币行列。】的入会费犹豫,况且,批准入会还要等上四五年。为此,老佐里恩一直在犹豫。

按说,像他这个年纪作为一个自由党员,已经有点困难了。而且,别人都知道,他曾经骂俱乐部的政治主张是垃圾,他不相信那个。有意思的是,他虽然看不起这个地方,但仍继续做着这家俱乐部的会员,这让他的心情大好。很多年前,什锦俱乐部以他是生意人为由,拒绝了他的加入。一气之下,他就加入了这个俱乐部。这不免让人懊恼,那一帮人哪一点比他强?虽说如此,但他却从心底里看不上这个可以随便让他入会的散漫俱乐部。会员都是些寻常角色,从事的行业各种各样,有证券经纪人,有律师,有拍卖行主。跟大多数人一样,老佐里恩是个态度强硬但缺乏见解的人,对于自己身处的阶级是有些轻视的。在社交场合,他跟其他人保持着一样的生活习惯,但是背地里,对这帮“乌合之众”嗤之以鼻。

时间过了很久,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当年加入什锦俱乐部被拒的记忆也被冲淡了很多,但是,这家俱乐部却成了他向往的天堂。这么多年,他早该入会了,可到现在,连俱乐部会员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还没批准他加入,是他的介绍人杰克·海林太过大意了吗?然而,他的儿子小佐里恩却被顺利地批准了。八年前,他写给自己的一封信就是从那里寄来的。

俱乐部的房屋被粉刷过,花里胡哨的,像一栋急于出售的老房子和一艘卖不掉的破船一样。这提醒他,自己大概有好几个月没来了。他在想:“吸烟室的颜色真难看,饭厅还凑合。”暗朱古力色衬着淡绿,还算合他的心意。

他叫了晚饭,想起二十五年前,他跟儿子小佐里恩到德鲁黎巷看完戏后,常来这里吃晚饭。如今,他就坐在当年爷俩常坐的那个角落里,没准还是当年的位子。这简直跟这家俱乐部的政治主张一样,激进却从无进步。

当年,小佐里恩总是和他面对面坐着。他最喜欢看戏,虽然看上去若无其事,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他今天晚上点的晚餐也是当年儿子最喜欢吃的——汤、炸小鱼、炖肉片和果子点心。这时候,他多么希望儿子还坐在他对面。

他们已经分开十四年了。有的时候,他也在想,在儿子的问题上,他是不是也有一些过火了?但小佐里恩也有点过于冲动了,当年,他先爱上了安东尼·桑渥西那迷人的女儿——丹娜·桑渥西,如今则叫丹娜·贝蕾。然后,一个不如意,又促使他跟珍的母亲走到了一起。当年,他俩那么着急地结婚,他应该劝一劝的,他们都太年轻了。失恋正说明了儿子的不成熟,他对于婚姻的渴望有些过头了。果然,不到四年,就出事了。他万分纠结,他的理智和教养让他对儿子的荒唐行为感到羞愧。但小佐里恩这事儿做得太绝情了,根本没有给他伤心的机会。因为那时候的珍,已经是个承欢绕膝的小女孩了,她的红头发,一直在他的心里跳跃。这个还不会照顾自己的小家伙,在他心里的地位,渐渐地高过了他的儿子。他一向是个能看透所有事情的人,现实所迫,孙女和儿子只能要一个,他只能和儿子分开。

这一分开,至今都不曾谋面。当年,他曾经提出每年给儿子一点钱,但是被拒绝了。这让他伤透了心,因为他那仅存的一点点父爱都无从表达了。父子间的感情是否决裂,从财产的转手、赠与或拒绝,能最直接地看出来。

这一餐毫无滋味,就连香槟也苦得要命,根本比不上当年的维吾克里果子酒。

他默想着喝咖啡,突然,萌生了看歌剧的念头。他从自己最信任的《泰晤士报》上看到,今晚的剧目是《菲岱里奥》【注:《菲岱里奥》:贝多芬的唯一一部歌剧,1805年在维也纳首演,最初版本为三幕,后改为两幕。】,嗯,就看这个了。谢天谢地,他可看不了瓦格纳那种别出心裁的德国哑巴剧。

他把自己的老式大礼帽扣在头上,帽檐旧得耷拉着,帽身又大,仿佛是往昔峥嵘岁月的标志;一股强烈的俄国皮革味道,跟着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的淡紫色的羊皮手套散发出来,大概是因为经常跟雪茄烟盒放在一起的原因。老佐里恩整了整衣帽,拍了拍衣服,招来一辆公共马车,沿着街道慢慢走着。街上的热闹让老佐里恩大吃一惊。

几年前,这边还是很冷落的,大旅馆都还没有,现在的生意却如此的好。这一带,也有他的产业,这让他不禁觉得心满意足,如今它们一定升值了!来来往往的行人,得带来多少商机啊!可是,他却又慢慢进入了自己的冥想世界中。这在福尔赛家族算是特例了,让他在家族其他成员面前显得与众不同,这是他的一种潜能:他又觉得,人何其渺小而又生生不息,谁又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他从马车里出来,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站稳后拿出正好的车钱付给了车夫,就去售票处买戏台正面的位子。他拿着钱夹站在那里,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用这玩意儿了,而是随便将钱塞在口袋里,老佐里恩却无法接受这种做法,照旧把钱放在钱夹里。这时候,售票员像是一只老看家犬那样,从窗口中探出头来。

“是您吗,”他惊呼起来:“佐里恩·福尔赛先生?真的是您哟!好多年不见了,先生,现在的世道跟以前不一样了!您和您的兄弟们,那个叫特拉奎尔的拍卖行主,还有那位尼古拉·特里弗莱先生——每一季,你们都会定上六七个座位的。哦,这么多年没见,您还好吗?岁月催人老啊!”

这些话,老佐里恩听着有些伤感,这些人都还记得他。他拿出一畿尼购票,然后像久疏沙场的老马,伴着目前的奏乐阔步走入场内。

他把大礼帽折好,入了座,又习惯性地摘下手套,戴上眼镜巡视四周,最后把眼镜扔在帽子上,两只眼睛盯着幕布。不过,此时他在慨叹:当年那些漂亮的女人呢?当初看见那些歌星的激动心情呢?当时那种陶然自得的感觉呢?他觉得,自己真是老得没用了。

当年,他是最忠实的歌剧迷。可是现在,这东西已经被瓦格纳毁了!呕哑嘲哳!全无音调!当年的那些鼎鼎大名的歌手,都已经死掉了!一幕幕的老戏在眼前上演,却再也激不起他心中的波澜。

他的头发虽已花白,但仍覆在两耳之上,他的两脚依然蹬着一双弹力漆皮靴,一点儿也不像是上了年纪的样子;他似乎跟当年每晚跑来看戏时一样敏捷,至少是差不多;他的视力还是跟以前一样好,一点儿都没有变弱。然而,他的内心却无比厌倦,充满空虚。

他深通享乐之道,甚至对不完美的东西,他也能够欣赏。在过去,这一类不完美的东西太多了。为了让自己保持年轻,他不论享用什么,都尽量适可而止。可是现在,他的那些鉴赏力和人生哲学都消失不见了,独有万事皆休的恐惧感萦绕在心头。就连剧中囚徒的合唱,甚至弗罗雷斯坦的歌唱,都无法将它驱散。

若儿子此时在身旁该多好!现在,小佐里恩应该有四十岁了。他唯一的儿子在这么长的前半生中,竟然与他这个做父亲的隔绝了十四年之久,况且,他已经不再被社会所排斥。他又成了家,老佐里恩对此很满意,忍不住给他寄了一张五百英镑的支票。只是没有想到,支票被装在那个什锦俱乐部的信封里,退了回来。信封里还有几句附言:

敬爱的父亲大人:

谢谢您的大手笔,这也许表明,您的看法有所改变。恕我将支票寄了回去,若您老有意,可将此款项存入我儿佐里恩——我们给他取的名字——名下,我将欣然同意。这孩子和您我同名,当然,您也可以作同姓视之。

敬祝父亲万福金安!

不肖爱子小佐里恩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