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赛家里洋溢着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是个中上阶层的人家,气象兴盛,这让那些有幸来此的人心慌意乱,同时也大开眼界。不过,在这些人中,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沉下心来分析一下(福尔赛家人恰恰忽视了这种没有金钱价值的能力),就会知道,这些好看的表象场面背后,联系着一个无人发觉的问题。通俗一点来说,他能从这个家族集会中找到它能够成为社会上一支重要力量的证据。很显然,这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这一家族的分支——这个家族的成员之间彼此没什么好感,人和人之间根本也没什么感情。但是,这里却可以找到一种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很神秘,而且还特别坚固。这里折射出社会进化的来龙去脉,从而看到宗法社会、野蛮部落的缩影,看清国家兴亡的缘由。只是对这些事儿懂得略微多一些,就想亲眼看到其中的一种力量,打个比喻:就像一片丛林中,有的树不够坚强,精力不足,而渐渐消亡淘汰,但是,有一棵树坚韧不拔,没有随波逐流。它的叶子慢慢变得硕大丰盈,繁花朵朵,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甚至让人有些嫉妒和反感。
一八八六年六月十五日下午四时左右,老佐里恩·福尔赛住的斯丹赫普门家里,上演着福尔赛家全盛时期的一场盛会。
今天,老佐里恩的孙女珍·福尔赛和菲利普·波辛尼先生订婚,这个茶会就是为庆祝这件事举行的。各房各支衣着华丽,戴着白手套、羽饰,穿着黄背心和长裙披挂上阵。甚至连住在自己兄弟倜摩西家里平时很少出门的安姑太也来了。她家的客厅是绿色的,她整天待在自己家里客厅的角落里看书,做女红。屋角那里插着染色的南美洲草的丹青花瓶,就像是她的护身盾牌。四壁挂着这家三代人的画像。安姑太今天腰杆站得笔直,一脸的安详,一脸的威严——跟这个家族的财产观念十分相似,一样的牢不可破。
福尔赛家族的人订婚、结婚或者有人出生,家族的每个分支都要派人来,尤其是当属于这个家族的人离开这个人世的时候——只不过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去世。他们是不能死的,死和他们的利益是相悖的,所以,他们都害怕死,极力地提防着死去,对这个极有精力的家族来说,这是本能防范,他们对任何侵犯他们财产的做法,都表示深恶痛绝。
这一天,福尔赛家人跟客人们站在一起,就像严阵以待的战士,身上有一种比平时还要整洁的派头和警惕,还有一份近乎傲慢的自信,这充分透露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光鲜的态度。而且,索密斯·福尔赛脸上的那种鄙夷神气也感染了今天所有在场的人,他们都在全力提防着对手。
他们这种骨子里的敌对态度,拉开了他们这出戏的序幕,使老佐里恩家族的这次茶会成为家族历史上的转折点。
有种情况,福尔赛家人全都痛恨,不管是他们个人,还是作为整个家族的一员。正是源于这种痛恨,他们今天才穿得格外整洁,拿出那种大户人家的派头。那种招待客人的亲热,透着一股子以家世为荣的傲慢劲儿。只有大敌当前,一个社会、一个集团、一个人才会露出原形。而今天,这家人似乎警觉到了什么,第一次本能地发觉似乎要发生什么陌生而又危险的事情。这种警觉让整个家族进入枕戈待旦的警戒状态。
被老佐里恩称为“胖子”和“瘦子”的史悦辛·福尔赛和詹姆士·福尔赛是双胞胎兄弟,他俩一胖一瘦。史悦辛·福尔赛身材魁梧,斜倚在钢琴上面。平时,他只穿一件绸缎背心,插一根钻石别针。今天却破天荒穿了两件,还插了一根红宝石别针。他的脸色像淡黄色的牛皮,剃过胡子的方脸很苍老,眼睛也暗淡无神,但是神气俨然。跟魁梧的史悦辛一样有六尺来高的詹姆士,此时正站在窗口呼吸新鲜空气。他十分的瘦,好像他的出生只是上帝要给他的兄弟找一个平衡似的。他的身体有点驼,这个时候正在当这个热闹场面的冷眼观众:他那灰色的眼睛有时会失去焦距,像有什么心事似的,在沉思,有时候,又会停止思考,匆匆环视一周;他的两颊很瘦,出现了两条平行的皱纹,长长的上嘴唇上,胡子剃得很干净,却留着一簇邓居莱【注:邓居莱:汤姆·泰勒剧作《我们的美国表弟》中的人物,该剧于1858年在纽约上演。】式的络腮胡子。他拿过来一件瓷器,带着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翻来覆去地看。他有个独生子索密斯,正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倾听一位身着棕色衣服的太太谈话。索密斯脸色苍白,没有留胡子,头发是深棕色的,有一点儿谢顶。他侧着脑袋,抬起下
巴,那种傲慢的神气表露无遗,就像面对一个自己消化不了的鸡蛋一样。他的身后是乔治堂弟。乔治个子很高,是五房罗杰·福尔赛的儿子。乔治脸很胖,带着奎尔普【注:奎尔普:狄更斯小说《老古玩店》中的一个奸诈小人。】式的狡猾的神情,正在酝酿着自己经常使用的那些刻薄的话。
安姑太和海斯特姑太是福尔赛家两位未出嫁的老姑娘,和她俩坐在一起的是裘丽姑太。裘丽姑太也叫裘丽雅,但是大家都亲切地称呼她裘丽。她在年龄比较大的时候,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嫁给了体质孱弱的希普第莫斯·史摩尔。丈夫死后,她守寡多年,现在跟她的姐妹住在湾水路上最小的六房倜摩西·福尔赛家里。三位姑太,今天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扇子,脸上也各自都抹了一点儿胭脂,且都插了点儿惹眼的羽饰或者别针什么的。因为今天是一个隆重的庆典。
今天的东家是族长老佐里恩。他站在屋子中间的灯架下面。这个年逾八旬的老人,有一头漂亮的白发,额头很丰满,眼睛很小,是深灰色的。白色的大胡子盖过了坚实的下巴。他有一种族长的派头。即使他两颊瘦削,太阳穴深陷,但是他身上有一种衰老不了的劲儿。他笔直地站着,那双精明而坚定的眼睛,仍透着清亮的光彩。多年来,他都是一帆风顺的,留给大家的印象是谦谦君子,不会招人嫌恶。他在脑子里根深蒂固地认为,绝对不要摆出疑惑或者敌对的神气。
今天,他和自己的四个兄弟詹姆士、史悦辛、尼古拉和罗杰都出席了。他和这四个人之间,有很多不同之处。而其他四个兄弟之间,虽说也是彼此不同,但又都一个样。
这五张带着不同神情和特点的面庞上有一些共同点——每个人的下巴,虽然表面看来有些区别,但是都表现出了家族的标志——一种坚强的毅力。这种毅力年代久远,久远到无法追溯它的来源,也就没法去研究这从洪荒年代传下来的见证家族发展的象征。
而且年轻的下一代,也都带着这个标志,乔治,身材高大,强壮如牛;阿其贝亚德,脸色灰白,但是勤劳能干;尼古拉,个性和蔼,但是略有执拗;欧斯代斯外表严肃,妄自尊大,个性坚决。也许这些标志不是很明显,但却是这个家族磨灭不掉的印记。
这天下午,有一段时间,这些很相近却又各不相同的脸色,时不时流露出一种猜忌的神情,显然,这是因为今天晚上他们要会见的一个人。
听说,菲利普·波辛尼很穷,没什么财产。但是,在福尔赛家族里,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历史——跟此类人物订婚甚至婚嫁。所以,福尔赛家族对这个人的猜忌也不全是因为他穷。实际上,是因为对这个小伙子早有耳闻,但这个理由也不太充分,其实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猜忌。是的,关于波辛尼的传闻确实不太好。听说,当他应酬式地去拜访安姑太、裘丽姑太和海斯特姑太的时候,戴着一顶旧得连样式都看不出来的脏呢帽。她们当时就说:“这真特别——呃——有点古怪。”海斯特姑太经过那阴暗的小穿堂的时候看见了那顶帽子,还以为是一只令人生厌的小野猫,一边想着以为是汤米招引来的,一边想要嘘开。当时看到帽子一动不动,心里很不舒服。
一个艺术家总是会尽全力去发现一些有着深长意义的细节,去抓住一幕景色、一个地方或者一个人的全部特点,而福尔赛家族的人,同艺术家一样,不约而同地盯上了这顶帽子,在他们眼中,这就是细节,这就是探寻这件事情的意义的着手点。他们每个人都问过自己:“如果是我去做这样的拜访,会不会戴这样的帽子呢?”每个人都对自己摇摇头。甚至有人还会说上一句:“我连想也未曾想过!”乔治听说这事之后忍俊不禁。很显然,这顶帽子是开玩笑的一个道具,他也深谙此道。他说:“这简直是个傲慢的莽撞的海盗!”
此事传播开来,“海盗”便成了波辛尼在这个家族里的外号。
那次拜访后,三位老姑太都因为那顶帽子责备珍,说她不该纵容他那么做。
但是珍是一个被祖父宠坏了的小姐,她蛮不讲理地说:“没关系,菲利普从来不知道自己脑袋上戴着什么!”她像平常一样倔强,说得很是轻松,显得毫不在意。
大家真不敢相信,这样荒唐的话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
大家都知道,珍将会继承老佐里恩的全部家产。这个要跟珍订婚的年轻人着实捡了个大便宜。然而,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即便他是个建筑师,也不该如此穿戴啊。虽说福尔赛家族里没有一个是建筑师,但是,无论是谁的哪一个朋友,在伦敦的社交季节【注:社交季节:每年的5—7月,为伦敦的社交季节。】都绝对不会戴这样的帽子。事情有点不太妙。
珍当然没看过这帽子。虽然她今年还不满十九岁,但是大家都知道,她对服饰是很挑剔的。索密斯太太深有体会,因为她平日里穿得很漂亮,但是自从珍说她的羽饰太俗气了,她就再也不戴了,因为她觉得,珍说得很坦白。
虽然各个分支都很不赞成,很不放心,疑惧笼罩着大家,但是老佐里恩家请客,他们都是要出席的。十二年前,老佐里恩太太去世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请过客,直到现在,斯丹赫普门才发请帖。
各个分支从来没有这么齐全地聚到过一起。虽然他们彼此之间没有那么融洽,但是仍旧谜一般地团结着。所以,每当出现共同危机的时候,他们都能团结在一起。就像一群牛看见一只跑来的狗,他们就准备抡起膀子同仇敌忾一样。就连结婚送礼也要步调一致,什么样的人送什么价值的东西。“你打算送点什么?”“哦,尼古拉送了一套银匙!”通过这种方式,此类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家人中互相协调一下,送礼的规格也就差不多了。安、裘丽和海斯特姑太都住在倜摩西湾水路上那所宽敞的红砖房子里,那是他们家族的调度室。
帽子的故事,让福尔赛家族所有的人如临大敌。如此不安,是为了顾全家族的颜面吧?如果感觉不到不安,反而失常了!
那个给福尔赛家族带来这一不安的家伙正站在门口,和珍在说着什么。这个人一头卷发,而且有些凌乱,脸上带着一种自我解嘲的意味,似乎发现了周围的异常。
乔治和欧斯代斯正窃窃私语:
“这个亡命海盗是不是想要逃走啊?”
“他长得很特别”——史摩尔太太一直这样觉得——个头中等,长得挺健康的,脸色是淡褐色的,胡须有点土色,颧骨很高,双颊深陷,额头往后倾斜,眼睛上面有点鼓,就像动物园里狮子的额头,眼珠的颜色,像雪利酒【注:雪利酒:南西班牙出产的一种白葡萄酒。】的颜色那么淡,但是又透着一种令人不知所措的傲气。
曾经,老佐里恩的马车夫送珍和波辛尼去戏院,回来后就跟管家说:“波辛尼看上去像一只没有完全驯服的野豹子,真不知道是怎么样一个人。”
没一会儿,就有福尔赛家的人把注视的眼光投向他。
珍站在他面前,挡住大家无聊而又好奇的眼光,就像俗语里大家所说的那样,她“只有满头秀发和一脸的神气”,因为她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大。但是,她有一双勇敢的蓝眼睛,一副坚定的下巴,还有白皙的肤色。她太瘦了,脸和身体似乎支撑不了她那金红色的头发。
有一双隐约带着微笑的眼睛望着这对有情人,它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姣好的女子,一个曾经被福尔赛家的人比作异教女神的女子。
她戴着一副法国制的灰色手套,双手交叉,侧向一边的脸庞庄重而迷人,吸引了所有近处的男人的目光。她的身体如随风荡漾的波纹,摇摆均匀;两颊略有苍白,但还算温润;一双温柔的大眼睛是深褐色的;还有那含羞而甜蜜的嘴唇,时不时带着一点若隐若现的微笑。唇间那好像春花一样温暖而芳香的气息,吸引了好多人搭讪。
而沉浸在订婚茶会中的这一对新人,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这样温柔的眼神。还是身为男人的波辛尼首先觉察,便问珍那是谁。
珍领着他来到这个女子面前。
“伊莲——我的女伴。”她说,“你们两个也要成为好朋友啊!”
珍的语气引得三个人都笑了。这时,索密斯·福尔赛静静地出现在伊莲后面。
“你们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伊莲的丈夫。”
只要是交际场合,他总是跟伊莲在一起,即使不得不离开,他的眼神仍然在伊莲身上,只不过,带着监视和渴望的神情。
索密斯的父亲詹姆士仍然靠在窗口,端详着那件瓷器上的印记。
“真搞不懂老佐对这门婚事是怎么想的,”他跟安姑太说,“他告诉我,他们几年内不会结婚。这个小波辛尼——说到第二个字时,他加重语气且拖长了音调——是一个穷光蛋。当年威尼弗列德和达尔提结婚的时候,幸亏我让他们存钱,不然他们现在也是身无分文。”
安姑太一直坐着,在那张丝绒椅子上抬起头来,环视四周。几十年来,她一直保持着一种发型——前额上的白发一圈圈地盘卷着,这让福尔赛家里的人从来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安姑太很少说话,也不回答别人的问题,或许是为了保养自己上了年纪的嗓子。但是在詹姆士看来,她的脸色出卖了她的想法,就当是回答了。
“当然,伊莲没有钱我也没办法。索密斯太想结婚了,他为了追她,瘦了那么多。”他对于安姑太的沉默有点恼,把瓷碗放在钢琴上,又转过头去看门口的两对情侣。
“就现在这样,我觉得已经很好了。”他突然说道。
安姑太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所以没有要他为这句怪话做什么解释。伊莲就算没什么钱,也不至于做出什么蠢事。因为她听说——听说而已——伊莲曾经要跟索密斯分开,但是索密斯没有同意,他当然不会同意——
她正在沉思中,詹姆士的问话又打断了她的思路:“倜摩西呢?他没来吗?”
安姑太终于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慈祥的味道从紧闭的嘴唇中蔓延出来:“没来,他身体不好,很容易被传染的,现在白喉这么流行,他不便出来。”
詹姆士回答说:“真是会保养自己啊,我都不会。”
他的语气里到底是羡慕、嫉妒还是鄙视,让人不得而知。
倜摩西是家族里最小的一个,也是最不容易见到的一个。多年以前,他就投身出版事业。那个时候,出版业如日中天,但是他感觉很快会走下坡路。只不过,那个时候看不出来,然而大家都认为这是迟早的事。他在一家出版社里工作,那个出版社以出版宗教书籍为主,他拥有大宗股票。所以他当时就把股票卖了,并把所有的钱买了公债。但是这一举动使他被孤立了,因为他的投资年息只有三厘【注:厘:利率单位,年利率1厘是每年1%,月利率1厘是每月1‰。】,照其他的人看来,少于四厘是不值得出手的。当然,比起小心谨慎的人来,他还是稍好一些的。但是,大家的孤立深深地伤害了他,他渐渐颓废了,差不多成为幽灵般徘徊在福尔赛家族边缘的一个人。他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这些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詹姆士敲了敲那件瓷器,接着说道:“这是个赝品,不是真正的沃斯特老玩意儿。关于这个小伙子,估计佐里恩跟你说过了,据我所知,他现在没有工作,既没有什么收入,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亲戚。不过话说回来,我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们什么事都不会跟我说。”
安姑太摇了摇头,苍老的面庞微微有些颤动,干枯的手指紧紧相扣挤压,仿佛是为了让自己更专心一些。
在福尔赛家族里,安姑太是年龄最大的,所以她在他们老一辈的人里享有特权。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些自私自利的投机分子——虽然不见得比他们的邻居更恶劣。因此,他们都对她凛然的样子有些畏惧,总是尽量避开她。
詹姆士架起他那两条瘦瘦的长腿,接着说道:“佐里恩总是一意孤行,他没有孩子——”顿了顿,因为他想起了小佐里恩。小佐里恩是珍的父亲,生活一团糟,他为了跟一个外国女教师私奔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詹姆士接着说:“既然他这么做了,就要承担后果,现在,他每年给她的钱,恐怕有一千镑。除了她,他谁都不给。”
迎面来了一个人,他伸手出去和来人握手。跟他握手的这个人,长得很漂亮,穿着也很整洁。嘴唇上干干净净的,没有胡子,脑袋上几乎没有头发了,他的鼻子又长又塌,但是嘴唇厚实,有一对长长的眉毛,但灰色的眼睛却是冷冰冰的。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尼克。”他说。
尼古拉·福尔赛冰冷的指尖触了一下詹姆士的手掌,就赶紧缩了回来,像被针扎了一下,但他的神色却很成熟。(他曾在自己主持过的公司里面合法地发了一笔财)
“不好。”他嘟嘟囔囔,“好几个星期了,晚上失眠,医生也检查不出什么来,现在这个医生还说得过去,不然也不会请他,只不过,我除了账单一无所得。”
詹姆士恶狠狠地说:“哼!医生?不管我们谁生病,我一定为他请伦敦最好的医生。这些人都是些酒囊饭袋,只会花言巧语。你看看史悦辛,他们治好他了吗?他比以前更胖了,他们根本就没减轻他的体重,你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胖得吓人。”
人高马大的史悦辛,膀阔腰圆,正摇摇摆摆地向他俩走来。两件艳丽的背心穿在他身上,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大胸斑鸠。
“哎,你们好——啊!”他矫情地说着,“好”字咬得特别重。
这三个兄弟,总是彼此看对方不顺眼,好在他们都已经习惯了,便也相安无事。
“说曹操曹操就到,我们刚说你一点都没瘦。”詹姆士说。
一听这话,史悦辛两只眼睛睁得圆鼓鼓的。他身子微微前倾,说:“我这样就挺好啊。谁跟你们似的,像竹竿一样!”
只不过,他连忙将身子缩了回去,站着一动不动,怕把前胸撑得过于丰满。对史悦辛来说,漂亮的仪表胜过其他。
安姑太年老昏花,挨个把这三兄弟端详了一番,眼神里充满了爱溺,也含着几丝严厉。在三兄弟眼里,安姑太是有些老了。她真厉害,现在已经八十六岁高龄了,甚至再活个十来年也不是问题,虽然她的身体并不太好。双胞胎的史悦辛和詹姆士,现在也不过七十五岁。就连最小的尼古拉也已经七十开外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还都算健康,各种各样的财产已经抓在手里了,对他们而言,健康自然是排在第一位的了。
詹姆士接着说:“本来我也没啥事,不过最近好像精神不太好,一点事儿就让我心烦意乱呢,抽空我得去一趟巴市!”
“巴市?那里空气不太好吧?我去过一次哈洛盖特。我更喜欢海上的空气,就这点来说,首屈一指的得数雅茅斯,在那里,我睡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