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迄今为止认识的女人中,她是最丑的一位——这样讲似乎不太公平。比她容貌丑陋的女人,实际上一定还有很多。可若说她是和我人生的关系大体亲密,并在我记忆的土壤里扎下根的女人中最丑的一位,恐怕没错。当然,如果不用“丑”这个词,而是委婉地用“不漂亮”来形容,肯定能让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更自然地接受。但即使如此,我依然执意选择了“丑”这个直截了当(甚至有些粗暴)的词。因为这个词更贴近她这个人的本质。
暂且用“f※”来称呼她吧。在文章里披露人家的真实姓名,从各种角度来说都不合适。顺带一提,她的本名和“f”或“※”一点关系也没有。
也许f※也会在某个地方读到这篇文字。尽管她常说,除了在世的女作家,她对其他人写的东西基本上毫无兴趣,但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注意到我这篇文章,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一旦读了,她毫无疑问会发现,我在此讲的是她本人的故事。不过,就算我写下“在我迄今为止认识的女人中,她是最丑的一位”,想必f※也不会介意。不,说不定她还会觉得很有意思。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比身边其他人都清楚自己的容貌并不出众——或者该说是“丑陋”,并反而以自己的理解方式接纳并享受着这一事实。
我想,在这个世上,这样的例子一定非常罕见。自觉容貌丑陋的丑女数量本就不多,坦率地接受这一事实,还能从中找到些许愉悦感的女人,就算不是根本没有,恐怕也极为稀少。从这个角度来看,是的,我想她实在是个不一般的人。这种不一般不只吸引了我,还将相当多的其他人吸引到她身边。就像磁铁会吸引形状各异、有用或无用的铁屑一样。
谈论丑陋的同时,也是在谈论美丽。
我私下认识几位漂亮的女人,任谁都会承认她们“是漂亮的”,都会盯着她们发呆。可在我眼中,这些漂亮的女人——至少其中的大多数——似乎都不曾放下自己的漂亮,无条件地享受人生。这让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生得漂亮的女人们总会吸引男人们的关注,迎接同性羡慕的目光,往往恃宠而骄。她们多半会收到不少价格昂贵的礼物,也从不缺男人交往。可是,为何她们看上去一点也不幸福,有时甚至还让人觉得忧愁呢?
据观察,我认识的漂亮女人中,似乎有不少人对自己生得不美的部分——人类的肉身必然有某些地方是这样的——心存不满或焦虑,整颗心被这份不满或焦虑恒久地折磨。而无论那是多微小的缺点、多不值一提的瑕疵,她们仍旧时常在意,或说是介怀于此。比如大脚趾生得太大,脚趾盖还卷成奇妙的形状,或者左右两边的乳头大小不同,等等。我认识的一位非常漂亮的女人坚信自己耳垂过长,因此永远蓄着长发来遮掩。尽管耳垂的长短之类,在我看来实在是无所谓的(仅有一次,她给我看了她的耳垂,但我怎么看都觉得是再正常不过的大小)。也许所谓的耳垂长短,不过是指代其他某些事物的暗语罢了。
与之相比,能相对享受自己的不漂亮——或者说丑陋——的女人岂不反而是幸福的吗?再漂亮的女人也有丑陋的地方,同样,再丑陋的女人也多少会有漂亮之处。而她们和漂亮的女人不同,仿佛可以毫无顾忌地享受自己的漂亮。这里面没有暗示,也没有比喻。
也许我的想法平淡无奇,但我们生活的世界,往往会由一个看法而彻底改变。仅仅因为光照的角度不同,阴就可能转阳,阳也可能转阴。正的会变成负的,负的会变成正的。这类现象究竟是构成世界的本质之一,还是仅限于视觉上的错位?下这种判断,实在超出我的能力范围。可无论如何,从这个角度来看,f※称得上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光影魔术师。
我是在某个朋友的介绍下认识f※的。那时我刚过五十,她大概比我小十岁。不过年龄对她来说并不怎么重要,因为她的容貌凌驾于除此以外几乎全部的个人特征之上。年龄、身高、乳房的形状和大小,在她的“不漂亮=丑陋”面前几乎无足轻重。大脚指甲的弯曲形状、耳垂的长度之类则根本连人们视线的一角都占据不了。
那次见面是在三得利音乐厅。一场音乐会的休息时间,我在大厅偶然遇到一位男性友人,他正和f※一起喝红酒。那个夜晚的主要演出曲目是马勒的交响曲(第几号我忘记了),节目单的前半部分是普罗科菲耶夫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的朋友将f※介绍给我,我们三个举起红酒杯,聊了普罗科菲耶夫的音乐。原来他们也是在这里偶然遇见的,也就是说,我们三人都是独自来听音乐会的。独自去听音乐会的人之间,往往会萌生出同类相惜的感情。
和f※初次见面,我心里涌现的第一个念头自然是:这女人真丑啊。但见她笑容可掬,一脸坦荡,我又为这个想法暗自羞耻。说不清是为什么,总之谈笑片刻后,我已经彻底习惯了她容貌的丑陋,并且觉得容貌之类的完全没什么影响。她擅长表达,让人听着舒服,谈资信手拈来,脑子转得飞快,音乐品味似乎也不错。铃声响起,宣告休息时间结束。和她分别后我想:“如果她长相漂亮——或者说,只要容貌再像样一些——肯定能成为魅力十足的女人。”
但后来我便幡然醒悟,这样的想法实在肤浅。因为她强烈的个性——或者是该称之为“吸引力”的东西——正是因其不一般的容貌才能得到有效发挥。也就是说,f※周身散发的洒脱,和其丑陋容貌之间的巨大落差,成就了她独特的生机。而她能够有意识地调节并驱使这份力量。
具体描写她的脸究竟有多不漂亮=丑陋,实在是太难的功课。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无论穷尽多少词语去精细地描绘,都不可能将她相貌的特殊性原原本本地传达给读者。唯一能清清楚楚下结论的,是她的五官构成中看不到一丝功能不完备的地方。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类似“这里有点奇怪”“那里要是摆正也许会好些”的问题。其实每一个部件都没有什么缺陷,可一旦将这些部件合而为一,毋庸置疑的、生机勃勃的、综合性的丑陋便油然而生(我对这一过程有个稍嫌蹊跷的比喻:它让人想起维纳斯的诞生)。另外,想用语言或逻辑说明这种综合性的丑陋绝无可能,就算真有可能,恐怕也没有太大意义。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已然如此的东西”,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无条件接受眼前的局面,要么从最开始就根本不买账。就像一场决心不围捕俘虏的战争。
托尔斯泰在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写过类似“幸福的家庭大抵相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内容,这话似乎也可以套用在女人容貌的美与丑上。在我看来(希望诸位明白,这不过是个人的见解),大部分漂亮的女人,都可以用“漂亮”这一共性归为一类。每个漂亮女人都背着一只毛色金黄、光艳妩媚的猴子。每只猴子的体毛光鲜程度和颜色搭配难免存在差异,但那种炫目的感觉令一切相差无几。
相比之下,丑陋的女人们则各自背着一只体毛破烂的猴子。每只猴子的体毛枯槁、斑秃、蹭脏的位置都有细微的区别。这些猴子基本上不会闪现一丝一毫的辉光,更不会有耀眼的金黄色将我们迷得晕头转向。
但f※背上的猴子面相千变万化,皮毛也随之生出许多不同的色彩、呈现多种多样的要素——尽管绝不光鲜亮丽。并且随着观察视角、当天的天气或风向变化,以及时间的不同,她背上猴子的样子也会大不相同。换句话说,她容貌的丑陋是各式各样的丑陋要素依某种严格的标准集中于一处,并在特殊的重压之下浓缩的结果。她的那只猴子毫不畏惧地静静附在她背上,似乎闲适得很。仿佛一切事物的起因和结果,都在世界的中心相拥合一。
第二次见到f※时,我已经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这一点(尽管还没能很好地将它用语言整理成型)。理解她的丑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还要依靠直觉、哲学和伦理之类的东西。另外,大概还多少需要一些人生经验。而我们这些人和她相处的某个阶段,会忽然有那么一丝扬扬自得——毕竟我们刚好掌握了这些或直觉、或哲学、或伦理、或人生经验的东西。
第二次见到她,还是在音乐会的会场。场地没有三得利大厅那么大,是一位法国女小提琴手的音乐会。印象中,当天演奏了弗兰克和德彪西的奏鸣曲。那是一位优秀的小提琴手,那两支奏鸣曲是她得意的保留曲目,但说实话,她那天的表现不是很好。不过,返场时演奏的两首克赖斯勒的曲子倒是魅力十足。
走出音乐厅等出租车的时候,f※从身后向我打招呼。当时她和一位女性朋友在一起,是个身材娇小、面容姣好的女人。总的来说,f※算是个高的,只比我矮一点。
“对了,稍微走一走就有家不错的店,方便的话,去喝点红酒怎么样?”她说。
“好啊。”我回答。夜还很长,我心里总觉得没过足音乐的瘾,还差那么点意思,正想和什么人一起喝上一两杯红酒,谈谈好音乐。
我们三个在附近一条背街小巷里的小酒馆落座,点了小食和红酒。但没过多久,f※那位漂亮女朋友的手机响起,女友立刻离席。电话是她家人打来的,说她养的猫不舒服,于是只剩下我和f※两个。但我并没因此特别失望,因为那时我已经对f※这个女人有了相当的个人兴趣。她的衣品非常好,穿的那件蓝色丝质连身裙看上去很上档次。佩戴的首饰也着实完美:简约,但引人注目。我就是在那时,发现她戴着婚戒。
我和她聊起那天的音乐会。我们一致认为小提琴手的状态不是很好。究竟是身体不适,还是手指哪个地方疼,或者是酒店分配的房间不合意,则不得而知。但多半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常去音乐会的人,经常会遇到这种事。
接着,我和她聊到了喜欢的音乐。我们都喜欢钢琴曲,歌剧、交响乐、室内乐当然也听,但最喜欢的,还是钢琴独奏。更为神奇的是,钢琴独奏中尤其喜欢的作品,竟然也完完全全地一致。我们都无法对肖邦的音乐抱有长久的热情,至少早上起床后立刻想听的音乐不会是肖邦。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美丽动人,但老实说,实在是听腻歪了。巴赫的平均律十分精彩,可要全神贯注地听则未免太长,须得调整身体状态。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中过于一本正经的部分时而令人厌倦,也没有什么解读的余地了(我们认为)。勃拉姆斯的钢琴曲偶尔听听还不错,听得太勤耳朵就要起茧子,常常还会觉得无聊。德彪西和拉威尔的钢琴曲,要是听的时机或场合不对,也许就无法直抵内心深处。
我们一致认为,舒伯特的几首钢琴奏鸣曲和舒曼的钢琴曲是精彩绝伦的极品,这一点不容置喙。如果在这些曲子中只留一首,那又该是什么呢?
只留一首?
没错,只留一首——f※说——就好比去无人岛时随身携带的钢琴曲。
这是一道难题,需要专心致志,花时间考虑周详。
“舒曼的《狂欢节》。”终于,我下定决心开口。
f※眯起眼,长久地直视我的脸,接着双手放在桌上,十指交扣,掰得手指关节噼噼啪啪地响——准确说是响了十声——声音大到旁边座位上的客人个个偏着头往我们这边看,就像用膝盖折断出炉三天的法棍面包那般清脆。不论男女,没有多少人能让关节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让双手的指节发出十声巨大的响动,是她喜悦兴奋时必然做出的下意识反应。但当时我不清楚这一点,还以为她因为什么生气了呢。大约是《狂欢节》这个回答不太合适吧?不过没办法,我打从前就非常喜欢舒曼的《狂欢节》,就算有人因此生气,将我暴打一顿,我也说不来假话。
“你真觉得选《狂欢节》是可以的?从古今东西的钢琴曲之中,只准挑一首带到无人岛去。”她皱着眉,竖起一根细长的手指向我确认。
被她这样一问,我也没有了十足的自信。为了舒曼那万花筒般美丽且早已超越人类智慧的、错综复杂的钢琴曲,我真的愿意毫不犹豫地舍弃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平均律,和贝多芬后期的钢琴奏鸣曲、壮阔迷人的《第三钢琴协奏曲》吗?
一段短暂而沉重的沉默,f※像测试手部功能一样紧紧攥起两只拳头好几次。接着她说:
“你的品位非常棒。而且,我佩服你的勇气。嗯,我也愿意奉陪,挑出舒曼的《狂欢节》。”
“真的?”
“嗯,真的。我最喜欢的也一直都是《狂欢节》,听多少次也听不腻,真是不可思议。”
然后我们就《狂欢节》聊了很久,边聊边点了一瓶黑皮诺葡萄酒,将它喝得一滴也不剩。就这样,我和她算是成了朋友。硬要说的话,是《狂欢节》的同好。尽管这份关系最终只维持了半年左右。
我们俩私下建立了一个类似《狂欢节》同好会的东西。并没规定只限两个人参与,但实际上其人数从未超过两名。也就是说,除了我和她,再找不到像我们这么喜欢舒曼《狂欢节》的人了。
接下来,我们听了相当数量的《狂欢节》唱片或cd。只要有人在音乐会上演奏这支曲子,无论在哪里演出,我们都排除万难,一起去听。根据手头笔记本(听过的每一次演奏我都会做详细的记述)的记录,我们一共去过三场不同钢琴家弹奏《狂欢节》的音乐会,《狂欢节》的唱片或cd一共听了四十二张。我们还促膝长谈,交换对这些演奏的感想。古今东西,的确有许多钢琴家录过这支曲子,看来它是很受欢迎的保留曲目。尽管如此,我们却发现,能得到我们首肯的演奏并没有很多。
无论演奏者的技巧多么完美,哪怕运用的技巧只有一丁点不适合,《狂欢节》这首乐曲便会沦为没有灵魂的手指运动,魅力立刻消失大半。它其实是一首表演难度极大的曲目,水平一般的钢琴家根本驾驭不了。演奏者的名字就不透露了,但即便是被世人拥为大师的钢琴家,也为这首曲目贡献了不少失败而乏味的演奏,还有很多钢琴家对这支曲子敬而远之(我只能这样认为)。弗拉基米尔·霍洛维茨毕生喜爱演奏舒曼的音乐,却不知为何不曾留下《狂欢节》的正规录音。斯维亚托斯拉夫·李赫特也是一样。盼着哪天听到玛尔塔·阿赫里奇演奏《狂欢节》的人也不止我一个。
并且,和舒曼同一时代的人,几乎谁也不曾理解其音乐的精彩之处。门德尔松和肖邦都没有称赞过舒曼的钢琴曲。就连舒曼那位将全身心献给他的作品,并持续演奏它们的妻子克拉拉(她是那个年代为数不多的知名钢琴家之一),也曾打心里觉得,与其心血来潮时创作这些即兴的钢琴曲,不如写一写正统的歌剧或交响乐。舒曼对奏鸣曲之类的古典音乐一概没有好感,所以他的作品往往是难以捉摸、如梦似幻的。他脱离了业已成型的古典主义,决意创建新式的浪漫派音乐。但在和他同一时代的人看来,那不过是缺乏切实基础和内容的古怪作品。不过,最终正是他的大胆和叛逆,成了推动浪漫派音乐发展的强大动力。
总之在那半年里,我只要有空就热忱地听《狂欢节》。当然也不是光听《狂欢节》这一曲,有时也听听莫扎特,听听勃拉姆斯。但只要和她见面,一定会找一版《狂欢节》来听,并互换意见。我担起记录员的职责,将我们的意见整理记录下来。她来过我家几次,但我去她家的时候更多,因为她家在东京市中心,而我住在郊外。在我们听完总共四十二张《狂欢节》之后,她心目中的第一名是阿尔图罗·贝内代托·米凯兰杰利的版本(天使唱片公司发行),我的最爱则是的阿图尔·鲁宾斯坦的版本(美国广播唱片公司发行)。就这样,我们给一张张碟细致地打分——当然,排序并不重要,它不过像一种附赠的游戏。我们最看重的是借此深度讨论自己爱的音乐,是几乎无所求地共享对某一事物的热忱。
频繁和比自己小十岁左右的女性见面,一般来说会在家里掀起一阵轩然大波,但妻子完全没有把她这个人放在心上。要说妻子漫不经心的最大原因就是她样貌丑陋,我倒也无意反驳。妻子似乎从来不曾疑心我和f※之间可能发生性关系,这是她的丑陋带来的再好不过的恩典。两个有好奇心的人——妻子大概这样看待我们。妻子对古典音乐没有特别的热情,大多数音乐会她都感到无聊。她称呼f※为“你的女朋友”,有时还带几分戏谑地称其为“你优秀的女朋友”。
我没见过f※的丈夫(她没有孩子)。不知道是我登门时她丈夫恰好不在,还是她特意挑丈夫不在家的时间将我叫去的,也可能是她丈夫经常不在家。如此说来,我那时甚至不确定她究竟有没有结婚,因为她从未说起关于丈夫的一星半点。并且在我印象中,她的住处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男人的气息,也没有男人生活的痕迹。不过,她公开表示过自己有老公,左手无名指上还有一枚闪闪发亮的金戒指。
她对自己的过去也一概避而不谈。在哪里出生,在怎样的家庭中成长,毕业于哪所学校,曾从事哪些工作,这些她完全没有说过。即使我问起这些私人的情况,她也要么含糊其辞,要么只回应给我一个沉默的微笑。我知道的,仅仅是她似乎全靠专业知识吃饭(至少不去公司坐班),生活相当富裕。她开一辆全新的宝马小轿车,住在代官山一栋漂亮的三室两厅公寓里,四周绿意盎然。客厅的音响也十分昂贵——金嗓子的hi-end合并功放机和cd播放器,linn的智能大型音箱。她的衣服也总是整洁清爽。我对女性服装并没有太多了解,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出她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相当昂贵的一流品牌。
谈论音乐时,她尤其能言善辩。她的乐感极为敏锐,形容感受时选词迅速而贴切,音乐知识也深邃而广阔。可在音乐之外的事上,她对我来说几乎是一个谜。但凡她无意主动提起的事,无论我如何循循善诱,她都决不会说。
一次聊起舒曼时,她说了这样的话:
“舒曼和贝多芬一样,年轻时就染上梅毒,病魔缠身,大脑渐渐不再正常。而且他原本就有精神分裂的倾向,时常为恼人的幻听所苦,身体一开始颤抖就停不下来。他还坚信有恶灵追赶自己,对恶灵的存在深信不疑,终日被无止境的噩梦追赶,因为恐惧过盛,甚至试图自杀,纵身跳入莱茵河中。内部的妄想和外部的现实在他体内杂糅混同,再难剥离。这首《狂欢节》是他非常早期的作品,那时候,他身上的恶灵还没有明白地显出真面目来。作品以狂欢节的祭典为舞台,因此随处可见戴着活泼面具的家伙。但又不只是快活的狂欢节那么简单,日后必定成为他体内魑魅魍魉的恶灵们,在这首乐曲中逐一崭露头角。它们似乎只是简单露个脸,个个戴着狂欢节的快活面具。四下里吹起早春不祥的风,鲜血欲滴的肉摆在所有人面前。谢肉祭,它就是这样的音乐。”
“所以演奏者必须同时用音乐演绎出场人物的面具和面具下的脸孔——对吧?”我问。
她点头:“对,就是这样,一点儿不差。我觉得,如果表现不出这一点,简直就没有演奏这首曲子的必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首作品是无拘无束的极致。但要我说,正是在无拘无束的氛围下,那些栖息于意识深处的邪祟才会露出马脚呢。它们被放荡不羁的旋律吸引,从黑暗中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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