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照片

“愤怒的老虎比驯服的马匹更聪明。”

照片里一切都一清二楚,它是我能想到最具说服力的犯罪证据。

他们身着制服在草地上站成一排,动物的尸体在他们面前一字排开——野兔、一大一小两只野猪、几只鹿,还有许多野鸡和鸭子,有绿头鸭,也有绿翅鸭,微小如句点。动物的尸体如同写给我的长句,那些鸟则构成了省略号,代表着无尽的延续。

但照片角落里的那团东西使我眼前一黑,差点昏过去。鬼怪,你当时一直忙着处理大脚的尸体,没有注意到这些。在我挣扎着对抗剧烈的恶心时,你还说了句什么。谁会认不出这白色的毛发与这黑色的斑点呢?照片的角落里躺着三条狗的尸体,摆放得整整齐齐,是他们的战利品。其中一只我并不认识,而另外两只——正是我的“小姑娘们”。

男人们穿着制服威风凛凛,面带微笑地摆好姿势拍照。我能一眼认出他们是谁。中间是警察局长,他旁边是董事长。福南特沙克穿成突击队员的样子,站在另一侧,沙沙神父戴着罗马领站在他身边。还有医院院长、消防队长、加油站老板。一个个都是家中的父亲,模范公民。照片中,他们的帮手和赶猎物的人稍稍靠边,没有摆出姿势,站在了这排重要人物的后面。大脚半个身子转向一侧,像是刚停下手中的活,在最后一刻才跑进照片里。还有一些留着大胡子的人抱着树枝,因为它们正要点燃狩猎的篝火。要不是他们脚下那些躺着的尸体,看到这照片还真会以为这些人在庆祝一件喜事呢,如此欢呼雀跃。一锅又一锅的酸菜香肠炖肉,串在棍子上的香肠和肉串,一瓶又一瓶在水桶里冰镇着的伏特加。在这些鞣制皮革、上过油的猎枪、酒精和汗水里透着男性气味。这是一种掌控的姿态、权力的徽章。

我甚至不需要仔细研究,一眼便准确地记住了照片中的每一处细节。

当时我感到的是一种解脱,这一点也不足为奇,因为我终于知道“小姑娘们”的下落了。之前我一直四处找寻着它们,直到圣诞节后我才最终放弃了希望。我去过各个山间旅馆,问了很多人,还到处张贴告示。“杜舍依科女士的狗丢了,有人见过它们吗?”学生们也帮着四处打听。两只狗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如石沉大海般杳无音讯。没人见过它们——都已经死了,哪还会有人瞧见呢?现在我已经能猜到它们的尸体在哪儿了。有人曾告诉我,福南特沙克总是把打猎后剩下的东西带回养殖场喂狐狸。

大脚一开始便知道这件事,他一定还在嘲笑我的悲痛。他看着我如何声嘶力竭地喊着它们,甚至跨到了国境的另一边。可他却不曾透露一个字。

在那个不幸的夜晚,他把偷猎来的鹿煮来吃了。说实话,我一直不理解“偷猎”和“狩猎”之间的区别,两者都是杀戮。第一种是隐匿而违法的;第二种却是在法律冠冕堂皇的庇护下光明正大地进行。他就这样被骨头卡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惩罚——这种想法已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鹿要惩罚他,因为他用如此残忍的手法杀害了他们。它们用自己的身体把他噎住了,用骨头卡住了他的喉咙。为什么猎人们对大脚的偷猎行为放任不管呢?我不知道。我认为,关于狩猎后发生的那些事,大脚知道得太多了。而沙沙神父却一直试图让我们相信,每次狩猎过后他们都会进行道德的辩论。

西弗彦托派乌克,当你在搜索手机信号时,我找到了这张照片。我把鹿头收了起来,好将这些残躯碎片予以安葬。

在那个可怕的夜晚,我给大脚换过衣服,清晨我回到家里,这时就已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在大脚屋前的那些鹿告诉了我要做什么。它们在这么多人里选中了我,也许是因为我不吃肉。而且它们也希望我能以它们的名义继续行动。它们就像休伯特遇见的那只麋鹿一样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在隐匿的角落,成为正义的惩罚之手。不仅是为了鹿,也是为其他所有动物讨回公道,因为它们在议会里没有发言权。它们还给了我一个精巧的工具,没人能猜到是什么。

我跟踪了警察局长好几日,这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我一直在观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索然无味。我发现他常去福南特沙克开的非法妓院,还发现他只喝绝对伏特加。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在路边等着他下班回家。我开车跟在他后面,他和以前一样,始终未注意到我。没人会注意一个拿着兜子到处乱逛的老太太。

我在福南特沙克家门口等了许久也不见他出来,当时风雨交加,我被冻坏了,就回了家。但我知道他每次喝酒后都会穿过山隘走小路回来。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想和他站着面对面谈一谈,并且这次得我说了算,而不能像在警察局时那样,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报案人,一个大惊小怪的疯子,一个成事不足的可怜、可笑之人。

也许当时我想吓唬他。我穿了一件黄色的雨衣,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巨型的小矮人。我看到之前挂在屋前李子树上那只装鹿头的塑料袋。里面积满了水,已经完全冻住。我把它从挂钩上摘了下来,带在了身上。至于有什么用途,当时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事情发生的时候,人们不会考虑这些。我知道迪迦那天晚上要来,所以我不能在警察局长家等待太久。正当我开到山隘时,他的车开了过来。我想,这也许也是一个信号。我下车走到路上,挥着双臂。这就对了,他被吓了一跳。我摘下帽子,好让他看清我的脸。此时的他已怒不可遏。

“您又想干什么?”他探出车窗冲我喊道。

“我想给您看样东西。”我说道。

我也不清楚下一步要怎么办。他虽有所迟疑,但因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此时更热衷于冒险。他于是下了车,晃晃悠悠地,跟着我走了一小段。

“你想给我看什么?”他问道,对我以“你”相称。

“一个与大脚之死有关的东西。”当时想到什么我便直接说了。

“大脚?”他不解地问道,之后一下便明白过来,不怀好意地笑着,“哦,对,他的脚确实很大。”

他好奇地跟着我往左走了几步,朝着灌木丛和那口井走去。

“你为什么没告诉我,是你开枪打死了我的狗?”我突然转向他问道。

“你想给我看什么?”他愤怒地试图掌控局面,好让我知道这里应该谁来发问。

我的食指像手枪枪管一样瞄准他,朝他肚子推了一下。

“是你开枪打死了我的狗?”

他笑了一下,然后立刻放松下来。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是不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

“是。”我说道,“回答我的问题。”

“不是我打死的。可能是福南特沙克,也可能是神父。”

“神父?神父打猎?”我惊愕失色,一时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不打猎?他是随队牧师,跟着打猎呗,就是这样。”

他的脸浮肿难看,双手一直在摆正裤腰带。我没想到他那里藏着钱。

“转过去,老太婆,我要尿尿。”他突然说道。

“他开始瞎摸裤子拉链时,我们已经站在井边了。我想都没想,就拿起装满冰块的塑料袋,像是要掷链球一样。当时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这就是‘diekalteteufelshand’,对了,这句话出自哪儿?我有没有跟你们说过?我的那些奖牌就是掷链球掷来的。我拿了1971年的全国亚军。我的身体立刻找回了熟悉的姿势,积蓄了全身的力量。啊,人体是多么的聪明。可以说是它做出了决定,击打了过去。”

我只听到了碎裂的声音。警察局长还站了一会儿,摇摇晃晃地,脸上立刻开始流血。这冰冷的一击打中了他的头部。我的心怦怦直跳,只听见血液在体内流动的声音,大脑一片空白。我看到他倒在井边,慢慢地,缓缓地,甚至稍显优雅。他的肚子堵住了井口。不需要多大力气就可以把他推到井里,真的。

一切就是这样。我没再多想这件事。我确定是我杀了他,而且我并没觉得这有什么。我没有受到一点良心的谴责,甚至感到如释重负。

我还有一件事要做。我从口袋里掏出“上帝的手指”——我在大脚家找到的那只鹿蹄。我把鹿头和三条鹿腿埋好了,留了一只鹿蹄在身边。我也不知为何。我用它在雪地上制造了很多混乱的蹄印。我本以为这些蹄印能留到早上,以此证明鹿来过这里。但是只有迪迦你看到了它们。天上下起了雨,把蹄印抹掉了。这也是一个信号。

我回到家,然后开始做我们的晚饭。

我知道自己很幸运,也正是这份幸运给了我勇气。这难道不正是表明我遇上了行星赋予的好时机吗?周遭的罪恶蔓延却没有人去干预,这是怎么一回事?如同我写给政府机关的那些信一般吗?他们应该给予反馈,却没有任何回音。难道我们要求他们介入的理由不够充分吗?我们可以容忍那些仅带来些许不快的琐碎之事,但却不应忍受如此普遍的毫无意义的暴虐。其实很简单,幸福的人也会给我们带来幸福,这是世上最简单的经济学。在带着“冰冷的拳头”开往狐狸养殖场的路上,我想象着自己正启动一项推翻一切罪恶的进程。那一夜,太阳进入白羊座,崭新的一年开始了。如果是恶创造了世界,那么善就一定要将之摧毁。

因此,去找福南特沙克,我是经过谨慎思考的。我先给他打了个电话,跟他说我们必须得见一面。说我曾见过警察局长,在他死之前,局长有话托我转达。他立刻同意了,那时我还不知道警察局长身上带着一笔钱。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福南特沙克是想把钱拿回来。我告诉他,我去找他时,养殖场里最好只有他一人。他同意了。警察局长的死把他吓坏了。

那天下午,见他之前,我做了一个捕猎陷阱。我从大脚的棚子里拿来了金属线做的圈套。这种圈套我已经拆除过多次,因此清楚地知道它的构造和使用方法。首先要选一棵枝条纤细、弹性好一些的树,把它压到地面上。接着把结实一些的树枝固定住,将金属线套在上面。当动物被金属线缠住时,便会开始挣扎,这时树就会直起来,把它的脖子拧断。我吃力地把一棵高低适中的桦树压弯,同时把金属套索藏在了一堆蕨类植物里。

夜里本来也没有工人会留在养殖场,通常灯是灭的,大门紧锁。而现在大门是开着的,为我敞开。我们在他的办公室里见了面。见到我的时候,他笑了一下。

“我好像认识您。”他说。

他不记得我们在小桥上曾见过。没人会记得见过一个像我这样的老太太。

我告诉他,我们必须出去一趟,我把警察局长留下的东西藏在森林里了。他拿上钥匙和外套就跟我走了。我领他走过潮湿的蕨类植物丛时,他开始不耐烦起来。但我的角色扮演得极好,三言两语就搪塞住了他没完没了的问题。

“哦,就是这里。”最后我说道。

他犹疑地东张西望,然后看着我,一副终于明白了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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