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艾米斯

巴黎评论 编辑部 第2页,共2页

艾米斯:除了声音,他什么都没有。让一个作家跟别的作家区分开来、让他独一无二的,不是抢眼的转折,不是猝然而起的高潮,不是天衣无缝地衔接一系列情节。它是一种口吻,一种观察世界的方式。它是一种节奏,是诗歌里所谓的“跳韵”sup/sup,它不是每两个音节一个重音,而是重音接重音再接重音。当然每个句子都带着作者的商标也不好,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说有些画作是只用签名来完成的。显然要避免这样的东西,但我绝对不会因此束缚手脚。我从来不会去想,我们来写一段绝不可能出自他人之手的文字。确确实实,它是一个内在的过程,一个音叉校对音准的过程。你会不断地重念、重写那个句子,直到音叉不再颤动,直到你满意为止。

《巴黎评论》:你写作的时候,会把句子念出来吗?

艾米斯:不会,所有一切都在头脑中。哦,可能你已经试了几次,但通读的时候,还是有东西刺耳,有东西……节奏总觉得不太对,有个词很可疑,你可能会将整个句子回炉重造,直到再也没有胳膊肘支出来sup/sup,不知道这样说你听不听得懂,直到那个句子看上去完全是舒服的。不同的作家认可的舒服也不一样。直到你觉得合适了,就再也不需要去动它了。

《巴黎评论》:你的初稿是一下子从头写到尾的吗?开头,中间,结尾?

艾米斯:说到初稿,这就牵涉序列了,最初的手写稿我一直觉得有绘画的意味,手眼之间的媒介,这时候要转到下一步去了。我要是给你看我的笔记本,上面会有很多扭曲的符号,各种调换,还有浅浅的叉号,你可以看到被删去的内容。你把这些东西移到打字机,立马就显得更有说服力,更难以动摇。顺便提一下,他们说电脑如何神奇,因为你可以随意地搬动文字,全是瞎扯。手写稿的流动性是不可比拟的。你把东西搬来搬去,但它们还在原处——意思是,你只不过暗示一种新的可能,但原本的想法还在那里。电脑的问题就在于你得到的东西是没有记忆的,没有出处,没有历史——那个在屏幕中央抖动的光标还是叫别的什么,让你误以为自己在思考。其实你没有。

《巴黎评论》:你会找人来打最后一稿吗?

艾米斯:不会,不会。结束一本小说的时候,不管写作本身应不应该拿奖,我一直觉得我把它打出来,就应该给我颁一个奖。布克奖是颁给打字的。即使是从第二稿到终稿,也几乎没有一页是不曾被完全重写过的。你知道只是重打一遍,也会给每一页加上三十到四十个小小的提升。如果你不去重打,那一页也就被你剥夺了那些提升。

《巴黎评论》:到了打字阶段,会更有势头。

艾米斯:当然,它会看起来更像一本书,而不是一堆涂鸦。

《巴黎评论》:怎样的一天算是写作顺利的一天?多少个小时,多少页?

艾米斯:大家都以为我是那种有条不紊、埋头苦干的人。但说实在的,写作更像是一种兼职,意思是,能从十一点不间断地写到一点,这一天就很成功了。然后你就可以看书、打网球、打斯诺克。两小时。我觉得如果能有两小时专注的写作,大部分作家会很满意的。到了一本书快完结的时候,一是你更自信了,二是为了尽早甩掉这个东西,你毫无疑问已经有点歇斯底里,这时候你可以干六到七小时。但那也意味着你是用歇斯底里的能量在干活。

我又想清理我的桌面了(虽然它从来不是干净的),纠缠了我五年的东西,我想让它从我桌上消失。因为我开始写作的时候相对年轻,每一本小说都囊括我所知道的一切,所以每次写完的时候,我的油量都是完全耗尽的。我写完小说的时候就是一个傻子。所有东西都在那里,这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巴黎评论》:你说过,写完《伦敦场地》,感觉自己成了个“超空洞”。

艾米斯:我感觉自己是个临床认证的傻子。我的智商在六十五左右。连着好几个星期,我只能踉跄地到处晃悠,鞋带也不会系。同时,也隐隐地觉得幸福和骄傲。

《巴黎评论》:在你的写作中,你更容易受到视觉还是听觉的刺激,还是别的什么?

艾米斯:通过耳朵吧,大概。我的头脑跟所有人的头脑一样,充斥了叽叽喳喳的声音。我头脑中挥之不去的句子,我会觉得是某种共鸣,会想办法去用它。我加工视觉刺激就没有那么顺理成章了。要做视觉描绘的话我可以说都要先卷起袖子。

《巴黎评论》:你写了不少报刊文章。

艾米斯:报刊写作,尤其是书评,带着它自己另一个层级的难度。写小说基本上就是我每天起床时想干的事。要是我一整天都没写小说,我会觉得有缺憾。如果起来的时候,知道今天有报刊文章要写,往厕所走去的脚步都是沉重的——出于很多、很明显的原因,你不会满怀期待。它就不是你能完全掌控的东西了。

《巴黎评论》:它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训练场?

艾米斯:我觉得你有责任贡献戈尔·维达尔sup/sup所谓的“书话”(bookchat),并且坚持下去。里面有自私自利的元素,有些标准最好不要乱掉,这样,你下一本书出来的时候,大家更容易读得明白。有些作家觉得到了一定时候,就可以洗手不干书评了,我对他们毫无敬意。永远有论辩在发生,你应该参与其中。

《巴黎评论》:你的小说有多少是从真事中来的?

艾米斯:汤姆·沃尔夫写过一篇文章——应该是在《哈泼斯杂志》上吧?——说作家正在忽视现实世界,那里什么都有,很有意思,小说家应该去写它。他认为比例应该是调研占七成,灵感占三成。但问题就在于,现实世界可能很难正好嵌进你的小说里。在某种意义上,更好的调研是在你的头脑中。你需要细节,你需要话头,但你不想要过多的真相,你不想要过多的事实。我会把那个比例倒过来——调研三成,灵感七成。甚至三成的调研都太多了。你需要现实世界的几处星火微芒,但你要用自己的心神去过滤它们,将它们重新想象。不是转录,要重新想象。纯粹的事实在形态上不可能完美。它会成为妨碍,它会全是胳膊肘。这让我想起,我在聊非虚构小说的时候——像《冷血》《刽子手之歌》之类的——说过的一些话。这个体裁是很艺术的。《刽子手之歌》开头那一两百页,梅勒重新想象地点和人物,其中的艺术让人赞叹。但非虚构小说的问题就在于事实一直就在那儿。那起谋杀始终就在那儿。这是事先给定的。这就让非虚构小说在艺术上很受局限。变换形态这个更为重大的动作发生不了,因为你被真相挡住了。

《巴黎评论》:我们能不能聊一下,你的人物是如何发展的?

艾米斯:我很喜欢引两句话,福斯特说他以前会将他的人物一字排开,就好比让他们站在小说的起跑线上,告诉他们:都给我规规矩矩的!纳博科夫说过,他拿着软鞭子走过,他的人物都吓得哆嗦,他见过林荫大道听见他的脚步,树木都恐惧地掉光了叶子。我觉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我觉得人物既是小说之内的命运,也是小说之外的……也就是说,你发明的人物,对于你将要写出怎样的小说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我感觉,如果他们在你头脑中是鲜活的,那么他们也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把你带到你原来大概不会去的地方。《伦敦场地》,毫无疑问,在我头脑中提供动能的角色是那个女子。看上去是那个叙事者山姆一直在求她,让她给这场戏添点情趣,那场戏注意点结构,其实不是,其实我在求她。她的生命力是如此旺盛,如此的变化多端,我只能求她多帮帮我。帮我调整,带我进入下一个阶段。认为小说只是形式和技巧的游戏,人物是其中的卒子,对于这种想法我是抵触的。我几乎是在怂恿他们走到一条让我意想不到的岔路上去。

《巴黎评论》:你给了他们许可。

艾米斯:一点点许可。但我依然是老板。我是老板,他们是这个团队的成员。他们是“我的人”,就像政客都有他的人一样——他的深度智囊。我总是很愿意去听一听他们的想法,当然,我保留绝对的否决权;他们想要说什么,我可以断然否决,但我愿意先听一听。

《巴黎评论》:人物是如何在你头脑中显形的?

艾米斯:他们在外形上会有一个由头,某种外形的基座,然后,他们会有一个真人的原型。但那个真人,你最好不要太熟悉。根据一个你认识了十年的人去塑造角色,绝对不如根据一个你只认识了十分钟的人,因为角色要柔软可塑才好。

《巴黎评论》:似乎你聊到的很多东西都来自直觉。

艾米斯:另一方面,你也会变成一个须发花白的老手,意思是,手艺那一块会变得更容易、更顺手。你更了解自己是怎样一个作家,你更了解有哪些事情是不用说的。你要在大街小巷运送人物更省事了,你要让他们进出那些地方也少了很多琐碎。你更懂得抑扬顿挫。如果有一场戏几乎全是对话,那接下来一场就不要那么多对话了。它慢慢变成一种经验使然。所以,如果你想打破这些规则,那你就必须有很好的理由。除此之外,完全信赖直觉就好。除了直觉你也借助不了别的东西。“笔障”,作家的崩溃,都跟自信不足有关。

《巴黎评论》:你写作的频率是怎样的?

艾米斯:每个工作日都写。我有一个干活用的办公室,正常的工作日,白天你在家里就找不着我了。我那辆奥迪马力强劲,开四分之三英里,穿过伦敦,把我送到那间公寓。除非我有别的非干不可的事情,我就坐在那儿写小说,能写多久就写多久。我之前也说了,你从来不会感觉你干了一整天的活儿,虽然也会有这样的日子。但很多时间似乎都花在了做咖啡、瞎晃悠上了,或者是扔飞镖、玩弹珠球、挖鼻孔、剪指甲,或者只是瞪着天花板。

你知道在国外报道的记者有个小伎俩,当年护照上是有职业的,那一栏里写着:作家。等你到了一些不太平的地方,为了掩饰身份,你简简单单把writer当中的那个r改成a就好了,你就成了一个“服务员”(waiter)。我一直觉得这里面很有道理。写作(writing)就是等待(waiting),至少对我而言肯定是这样。要是一整个上午半个字都没写,我完全不介意。我只会觉得,就说还没到时候。这个工作,似乎就是让你对那一天升腾起的东西保持敏感。我父亲说他每天早上走向打字机的时候有多么恐惧,我读到的时候很是意外。

《巴黎评论》:他确实是偷偷摸摸接近打字机的。

艾米斯:我几乎从没有这样的畏缩感。喝完第一杯咖啡之后,你的肺里会有种如泣如诉的吁求,想要今天的第一支烟,只要是抽烟的人,多少都有同感。我对写作的渴望大致就是那样,它是身体的要求。

《巴黎评论》:身体活动平衡了心理追求。

艾米斯:都在同一场游戏的标题之下。

《巴黎评论》:你对写作有什么迷信吗?

艾米斯:挺不可思议的——有时候我也感觉被电脑诱惑,直到我再次意识到,一支新“拜罗”能带给我的愉悦是多么不可思议。

《巴黎评论》:新“拜罗”?

艾米斯:“拜罗”——就是圆珠笔sup/sup。一支好用的新“拜罗”。那是一种纸笔能带给你的孩童般的愉悦。

《巴黎评论》:新物资。

艾米斯:新物资。迷信……好像有人曾经跟我说过,我抽烟时写的东西要好很多。我敢肯定,要是我不抽烟了,也会开始写“寒风如刀割”“天气热得像烤炉”这样的句子。

《巴黎评论》:你写作需要绝对的孤独吗?还是不太在意地点?

艾米斯:我可以在寻常闹哄哄的家庭生活中写作,当然麻烦一些,但依然会有产出。但必须这样说,或许带着些遗憾,就是作家与常人的不同之处,首先就是他在孤独时最为活跃,孤独时活得最饱满。只说作家能忍受孤独,远远不足以表述实际情况。你最有意思的事情都发生在一个人的时候。

《巴黎评论》:你会被自己逗笑或者弄哭吗?

艾米斯:会……书房里会传出疯狂科学家的笑声——科学家用这种笑声宣告从污秽的试管里创造出了生命。

《巴黎评论》:从一支“拜罗”里。

艾米斯:是的。这样的时候不少。我在家写我第一本书的时候,父亲的书房就在我卧室的正下方,我经常听到笑声传上来,不是疯狂科学家的笑声,而是那种肩膀在抖的笑。我延续了这个传统。我发现,不只是滑稽场面让你发笑,而是任何东西写成了,你都想笑。说真的,我们忙活半天,笑声才是这个行当无意间造就的好东西。

《巴黎评论》:自我、自信有多重要?

艾米斯:小说家谈论自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他们演技过关,假装自己是谦逊得恰到好处之人,对自己的文才有大致客观的见解,对同代作家的评判也没有苛刻到不可理喻。第二条思路,是内心中那个自大狂的思路;跟你年龄相仿的写作者都是阴沟里的瞎眼虫子,毫无意义地四处蠕动,什么地方都去不了。你的惊世之才笼罩着一整个时代的写作者。你的同代人会干的就只有一件事——即使是他们之中最显赫的那几位——就是让文学上的“显赫”掉价。说白了,就是他们把文学搞臭了。你翻开报刊的图书版块,不理解为什么里面不都在写你。要说的话,整份报纸都应该写你才对。我觉得,没有类似想法,你肯定无法工作。你的“自我”差不多应该就是这个尺寸。有件事我不确定真实性,但一个诗人朋友跟我说过,即使是威廉·戈尔丁,他六点半走进文学派对的时候,也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一个自谦的文人,但等到了九点钟,整个房间都不敢作声,只听他大喊:“我是个天才!”给他个扩音喇叭多好。他们可能笑意盈盈,可能被夸的时候他们从来只知推却,很像个随和平易之人,但实际上……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是的,我是个天才!采访结束。

当然,它也有对应的另一面——脆弱到吓人,一场场的大哭,一篇负面书评就能让他一心只求蜷缩成胚胎状,诸如此类。当“儿子—作家”有一个好处,就是我好像不太有这些东西——巨大的自恋。我看得清楚一些,或许是因为用写作来谋生或消磨时间,对我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情。而我的那些朋友,比如朱利安·巴恩斯的父母是教书的,伊恩·麦克尤恩是军人的儿子,他们坐定到打字机前的时候,一定沉醉于自己的神力,想道:我之所以能养活自己,是因为我的想法是天下人都感兴趣的想法,就算不是全天下人,也足够我付房租了。这里面肯定有异乎寻常的满足感。在我看来,要看淡这种感觉并不容易。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迷醉和愉快,但可能我也没有承受过什么。对我来说,它就是将人生推进下去的一种很自然的方式,我也完全不觉得自己是被选中的人。对我来说,它只是感知,对人生、人性的感知,或者感知某些东西的样子,某些东西发出的声响。笔记本打开,那一页上有两三个这样的感知,写作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积累得足够多了,它们能让每一页小说也鲜活起来,就像阳光一样。只把它们叫作“妙语佳句”“用词妥帖”,肯定是不对的。你的遣词造句要再笨拙一些,像独有的文心沁出的水珠,从本质上只属于你,就是你自己。要是我明天死了,好吧,至少我的孩子——他们正朝我们走过来——至少他们会很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的想法是什么样的,因为他们可以读我的书。所以,或许的确有谋求不朽的原则在起作用,即便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就算他们忘记了你的模样,他们也不可能说自己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原载《巴黎评论》第一百四十六期,一九九八年春季号)

斯旺西(swansea),英国威尔士地区第二大城市。

奥伯伦·沃(auberonwaugh,1939—2001),英国新闻工作者、评论家,小说家伊夫林·沃的长子,以文辞犀利闻名。

大卫·厄普代克(davidupdike,1957—),美国学者、小说家,约翰·厄普代克之子,出版多部短篇小说集,唯一的长篇小说《艾薇的转向》出版于2006年。

圣牛(sacredcows),常指一些没有确凿理由而号称“不可侵犯”的事物。

迪克·弗朗西斯(dickfrancis,1920—2010),英国赛马骑师,1962年之后以每年一本的速度写作大量畅销小说,大多是以赛马为背景的悬疑故事。

vow-of-poverty,常指因为宗教信仰而宣誓抛弃物质财富。

出自英国童谣《六便士之歌》(singasongofsixpence),可能源自18世纪。此句中的国王可能指奢靡的亨利八世。

克雷格·雷恩(craigraine,1944—),英国诗人,著有诗集《洋葱,记忆》《一个火星人寄明信片回家》等,后者是火星派诗歌(martianpoetry)的代表作品。

原文yikes!,除了表达惊讶,隐含了某种不适。

原文为give’emhell,一种口语化的表达,字面意思为“给他们地狱”,此处或侧重如下含义:不要手下留情,要让对方觉得艰难、难以招架。

原文:stretchthereader,指给读者压力,逼他们发挥更大的潜力和能量。

sprungrhythm,19世纪英国诗人霍普金斯(gerardmanleyhopkins)提出的术语,指一个音步中,除了重音外,非重读音节数量不定的格律。霍普金斯指出这种格律存在于英国诗歌传统中,也更接近日常交谈。

英文中有一个相关的表达,形容一个人“全是膝盖和胳膊肘”,意思是他姿态笨拙,膝盖和手肘经常撞到他人和物件。

戈尔·维达尔(gorevidal,1925—2012),极为高产的美国小说家、杂文家,以文辞犀利、机智见长,经常在报章和电视上参与政治、文化论争。

美式英语称圆珠笔为“ballpointpen”,英式英语中则称其为“biro”,采访者因此疑惑。“biro”一词源出商用圆珠笔发明者lászlóbíró的名字,最初是英国一款圆珠笔的商标名,后被用以泛指一切品牌的圆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