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米勒

巴黎评论 编辑部 第1页,共2页

◎王岳杭/译

一九三四年,四十二岁的亨利·米勒住在巴黎,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一九六一年,他的书终于在祖国出版,而且迅速成为畅销书,这也让他成为名人。这些年来,关于审查制度、色情和淫秽的争论已经把这一潭水搅浑,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人谈论书本身。

但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像劳伦斯,亨利·米勒很长时间以来就是一个话题和传奇。评论家和艺术家追捧他,朝圣者崇拜他,“垮掉的一代”仿效他……他是高高在上的文化英雄——或者是某些认为他威胁了法律和秩序的人眼中的文化恶棍。他甚至可能被描述成一个民间故事的男主角:流浪汉、先知、流亡人士,在其他所有人都回家的时候去了巴黎的布鲁克林男孩,在美国艺术创作的悲惨世界中坚守的饥肠辘辘的波西米亚人……最近几年,他是大瑟尔的圣贤。

他这一辈子,都以第一人称写在那一系列自传性质的流浪汉冒险记里:《黑色的春天》是在布鲁克林度过的青涩岁月;《南回归线》以及“殉色三部曲”是二十年代为了寻找自我的奋斗;《北回归线》是三十年代在巴黎的冒险。

一九三九年,他去希腊拜访劳伦斯·德雷尔。那次短暂逗留为《玛洛西的大石像》打下了叙述的基础。因为二战爆发不得不返回美国,那一年奥德赛式的返乡之旅记录在《空调噩梦》中。然后到了一九四四年,他在加州宏伟空旷的海岸边定居下来,之后的生活杂七杂八都写在《大瑟尔与希罗尼穆斯·波许的橘子》这本集子里。现在,因为他的名,大瑟尔成了朝圣者云集的中心,所以他逃出那个地方,再次上路。

亨利·米勒最早做的笔记中关于《南回归线》的部分:拥抱星蚀;区域地图,地标建筑、街道和墓地;命中注定,要么,环境所迫——根据情况来;重要的事件;有力的想法;心理模式。

古稀之年的亨利·米勒,准确地说,看起来像刚吞下一只金丝雀的和尚。很快你就会发现他是个热情幽默的人。尽管脑袋上只剩一圈白发像光环一样围住光溜溜的头顶,可他一点儿也不显老。他的身体——出人意料的轻小,完全是年轻人的样子,连一举一动,都散发着青春的味道。

他的声音相当迷人,像是施了魔法的低音提琴,醇美却不失洪亮,洪亮却不失安静,安静却不会听不见,而且还有丰富的转调。这种音乐性的魔咒,不可能像他表现的那样是无意识的。他用修正过的布鲁克林口音说话,时不时会停下来,插入一些纯属修辞性质的短句,比如“你明白吗”、“你知道吗”,有时说着说着就坠入沉思,发出一连串回音壁式的、逐渐变弱的咕哝,“是呀,是呀……嗯嗯……嗯嗯……呀……嗯……嗯”,然后没了声音。这个男人的味道和真诚也在于此,没听过他说话的人是不会完全明白这点的。

本次访谈于一九六一年九月在伦敦完成。

——乔治·威克斯,一九六二年

《巴黎评论》:首先,和我们说说你写作前的准备工作吧。比如海明威每次写东西之前会先削好铅笔,你会这么做吗?或者会以其他的什么事情开始呢?

亨利·米勒:不会,一般来说不会,不会做那样的事。通常我吃完早饭就开始写。就坐在打字机前面写。要是发现写不出来,我就走开。但是不会有一个特定的准备工作。

《巴黎评论》:有没有一个特定的时间段或者特定的几天,你的写作状态会比平常好些?

米勒:我现在喜欢在早上写东西,写上两三个小时。最开始,我比较习惯在午夜之后到凌晨这段时间干活,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到巴黎之后就发现,早上干活更好。不过那时候一写就写上很长时间。我会从早上开始,午饭后小睡一会儿,起来继续写,有时候会写到半夜。最近十到十五年里,我发现其实没必要写那么长时间。实际上那样并不好,那是竭泽而渔。

《巴黎评论》:你是说你写得很快?佩莱斯在《我的朋友亨利·米勒》里面说,你是他认识的打字速度最快的作家之一。

米勒:是,很多人都这么说过。我写东西的时候肯定噼里啪啦很吵。我想我确实写得蛮快的。但是后来也不完全是这样。我可以很快地写上一阵,然后会卡住,可能一个小时就停在那一页上。不过那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当我发现自己陷入泥潭,我会跳过困难的部分继续往下写,知道吗,你完全可以在以后的某天再回来解决那个问题。

《巴黎评论》:就你早期作品而言,从你开始写到写完一本书,一般会花上多长时间?

米勒:这我没法回答你。需要多长时间能写完一本书,这是完全没法预测的——就算我从现在开始写,不管写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写完。而且哪怕一个作家说,他是从哪天开始写,到哪天写完的,这也是不够老实的说法,因为这并不意味着这段时间里他一刻不停地在写。就拿《色史》,或者说整个“殉色系列”来说,我记得从一九四〇年就开始写了,到现在,我还在写。那是不是说,我这二十多年就一直在写“殉色”?这么说很可笑。中间有几年,我都完全忘了还有这回事,这又怎么算呢?

《巴黎评论》:好吧,我知道你重写了好几遍《北回归线》,而且那是你所有的作品里,带给你麻烦最多的一部,不过话说回来,那毕竟是你的第一部作品。那么现在呢?我想对现在的你来说,写作应该不会像以前那么艰难了吧?

米勒:我觉得这些问题毫无意义。花多长时间写一本书,这能说明什么?如果你问西默农那样的问题,他会告诉你明确的答案。我想他写一本书的时间大概是四到七周。他知道这么长时间足够了。他的书长度都是差不多的。再说,他是那种很少有的例外,就是当他说“现在,我要开始写这本书了”,他就一心一意地写它了。他就是那样的作家。他会把自己关起来,其他什么事都不想不做。好吧,我的生活从来不是那样的。我写东西的时候,还有大好的日子要过。

《巴黎评论》:你改稿改得厉害吗?

米勒:有的多,有的少,这也是没有一定的。我在写的过程中,从来不做修改或者校正。这么说吧,我会先用一种方式把一个东西写出来,然后,等它冷却下来——我会让它休息一会儿,一个月,也可能是两个月,我会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它。这是很美妙的时刻,我拿着斧头就开工了。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都会这样,有时候,我会觉得它差不多就是我想要的样子。

《巴黎评论》:那如果要改,你会怎么做呢?

米勒:要改的话,我会用钢笔和墨水把要改的部分标出来,划掉、插入。改完之后的手稿看起来漂亮极了,像巴尔扎克。然后我会重新打一遍,在重打的过程里,我还会改动一些地方。我喜欢自己亲自动手重打原稿,因为就算已经把所有想要修改的地方都改好了,单纯敲打键盘的机械动作所带来的手指的触感,都会让我产生很多新的想法,然后就发现自己在修改已完成的东西。

《巴黎评论》:你的意思是,你和打字机之间会有奇妙感应?

米勒:是,从某种程度上说,打字机扮演着兴奋剂的角色。这是一种合作关系。

《巴黎评论》:在《我一生中的书》里面,你说大多数作家和画家干活的时候,姿势都是很别扭的,你认为这样有助于创作吗?

米勒:我是这么想的。不知怎么的,我就是觉得,把自己弄得舒舒服服的,这是一个作家或者画家干活的时候最后才会想到的事情。可能这种不舒服,也是一种帮助或者说兴奋剂。人是会选择在悲惨条件下干活的,哪怕明明可以舒服一点。

《巴黎评论》:这种不舒服有时候会不会是心理层面的?比如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种……

米勒:这我可不知道了。我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总是苦大仇深的样子,但你没法说他是故意跟自己过不去。不,我不太相信他是那样的。我不认为任何人会那样对自己,除非是无意识的。我倒是觉得,很多作家有一种你或许会称之为心魔的天性。他们总是把自己搞得一团糟,你知道的,不仅仅是在写作的时候,也不仅仅是因为写作,而是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婚姻、爱情、事业、钱,一切。全部都给拴在一起了,所有的东西都打在一个包里。这是创造型人格的一种表现。不是所有的创造型人格都是这样,但有一些是。

《巴黎评论》:在你的一本书里,你曾经提到过“口述”这种写作状态,说有点儿像着了魔,说那些字像是自己从你嘴里蹦出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米勒:这个,其实只在极少有的几个时候发生过,这种口述。有人接管了你的大脑,你只是把那人说的话照着念出来。这事在我写一本关于劳伦斯的书期间发作得最厉害。那本书一直就没写成——因为我得思考太多东西。你看,我觉得思考不是件好事儿。一个作家不应该思考太多。偏偏那就是一本不思考就没办法写的书。我对思考这事不怎么在行。我写东西,是用本能的,所以写的时候,我并不清楚地知道会写成什么样子。我知道我想写什么,但不是那么确定怎么来说。可是在那本书里,我要和很多想法搏斗;它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意义什么的。我干了好一阵儿,我想,有整整两年吧。我完全沉浸进去了,着了魔,无法丢开它。我甚至没办法睡觉。好吧,就像我前面说的,在那段时间里,口述附体的情况发生得比较多。写《南回归线》的时候也发生过这事,写其他书的时候也碰到过。我觉得那些段落特别棒,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注意到。

《巴黎评论》:那些就是你称之为“华彩乐章”的段落吗?

米勒:对,我是用过这个说法。所谓华彩乐章,就是那些狂暴的段落,一个词紧接着一个词倾倒出来。我不确定还能不能继续这样写东西。当然,我想写作一直就应该是这样的才对。你看这就是东西方在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以及修行方法上表现出来的最大的也是最本质的不同。比方说,一个禅宗高手要做点什么之前,他会先用很长一段时间来修行、冥想、做准备,深思熟虑这件事,然后无念无声无我无这个那个——这个过程可能要几个月时间,也可能要几年。然后,他动手了,像闪电,直接命中目标——完美。好吧,我觉得,所有的艺术品都应该是用这种方式创造出来的。可是谁这么做了呢?我们的生活总是和我们的信念背道而驰。

《巴黎评论》:作家有没有一套特定的训练方法,像禅宗剑客那样的?

米勒:哎呀,方法当然有,可是谁会这么做呢?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每个艺术家终究都要修行的,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毕竟,绝大部分写作都不是用打字机完成的,甚至不是在桌子上完成的。我想说的是,大多数时候,写作是一件无声无息的事,就在你走路的时候、刮胡子的时候、玩游戏的时候,或者干着其他随便什么事的时候,甚或是在和无关紧要的人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时候。你在写东西,你的大脑在写东西,就在你意识的背后。那么,你在打字机前面做的事情,其实和转账差不多。

《巴黎评论》:你前面说过,你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附体。

米勒:是,没错。听着,谁写了那些伟大的书?不是签上名字的我们。艺术家是什么?就是那些长着触角的人,知道如何追逐空气中宇宙中涌动的电流的人,他们只是靠着他们的机敏,从来就是如此。哪个人是原创的?我们做过的每一件事、闪过的每一个念头,都是现成就有的,我们无非只是一种媒介,让空气中的某些东西变得有用的媒介,如此而已。为什么伟大的思想、伟大的科学发现,总是同一时期在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爆发?它们是如何诞生的,一首诗、一部伟大的小说或者任何一种艺术,也就是怎样诞生的。它们就在空气中,只是不会说话罢了。它们需要一个人、一个翻译员,让它们显形。嗯,确实还有一种情况,没错,有些人超越了他们的时代。但是现如今看来,超越时代的人,我觉得不大可能是艺术家,而会是那些科学家。艺术家拖着腿慢吞吞走在后面,他们的想象力根本跟不上科学家的脚步。

《巴黎评论》:有些人为什么特别有创造力呢?安格斯·威尔逊说,艺术家写作是因为受了某种创伤,他用他的艺术作为某种治疗,这样就不至于彻底地失心疯。另一方面,奥尔德斯·赫胥黎却有完全相反的看法,说作家的心智非同一般的健全,要是不幸有神经衰弱的毛病,则会成为写作的障碍。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米勒:我觉得每个作家的情况是不太一样的。我不认为作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一概而论。一个作家,说到底是个人,和其他人一样的人。他可能会神经质一些,也可能不会。我是说,这种神经质,或者不管他们把他的这种性格特征叫什么,并不能为他的写作加分或者减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比那要神秘复杂得多。这个问题,我碰都不想去碰。我说了,一个作家,是长触角的人。要是他真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他会非常谦卑。他会意识到,自己是被某种才能附体的人,命中注定要用这种才能为他人服务。他没什么可以得意的,他的名字一文不值,他的自我就是零,他只是一架乐器,这样的乐器还排了好长一列。

《巴黎评论》: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拥有这种才能的?最开始写作是什么时候?

米勒:我肯定是在给西联打工的时候开始写东西的。发现自己的才能,当然是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无论如何都可以这么说。那时候我还写点其他小东西,但是真正的创作应该是在离开西联之后,就是一九二四年,我决定成为一个作家,全身心投入写作。

《巴黎评论》:那么说来,在《北回归线》出版之前,你已经写了十年?

米勒:差不离,是这么回事。那段时间里我还写了另外两三本小说。确切地说,《北回归线》是我写的第三本小说。

《巴黎评论》:能告诉我一些那时候的事吗?

米勒:嗯,其实在“殉色三部曲”——《色史》《情网》《梦结》里面已经写了很多那时候的事情。《梦结》的后半本里也会有不少。我把那段时间的苦水一股脑儿地倒出来了——我的物质生活、我的困境。我像条狗那样写啊写,同时还——怎么说呢,很迷茫。那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我应该写一部小说,就是这本伟大的小说,但实际上我那时候没写出什么东西来。有时候一天也写不了三四行。我妻子晚上回到家,问我,“写得怎么样了,嗯?”(我从不让她看打字机里的东西。)我会说:“噢,写得正欢呢。”“那现在写到哪儿了?”这下,你才想起来,感觉好像已经写了很多,可能实际上只有三四页,不管怎么样,我都会说得好像已经写了一百页或者一百五十页的样子。我会接着说我写了什么什么,就在跟她说话的同时构思我的小说。她会听我讲,鼓励我,心里十分清楚我是在骗她。隔天,她回家来会说:“你那天说的那段后来怎么样了?”而这彻头彻尾是个谎言,你看,我和她,两人谁也没说真话。奇妙,实在是奇妙……

《巴黎评论》: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把所有这些自传体小说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

米勒:是在一九二七年,那一年我妻子去了欧洲,撇下我孤身一人。我在皇后饭店的停车部门找了份活儿,有一天,下班之后,我本该回家的,却突然被一个念头占住了,就是构思一本关于自己的生活的书,然后干了整整一个通宵。我现在已经写出来的所有东西,都在那个计划里面,打了有四十也不知道是四十五页纸。用笔记的形式写的,电报风格。不过整件事情已经有了雏形。从《南回归线》开始到“殉色系列”,我写的全部东西都是在写那七年,就是我和这个女人一起生活的七年,从我遇到她开始,到我去欧洲。《北回归线》不算,那个写的是当时的即时生活,就是紧接那七年之后发生的事。那个晚上,我并不晓得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但是知道自己迟早是要走的。那是在我作家生涯中至关紧要的一段时间,就是离开美国前的那阵子。

《巴黎评论》:德雷尔说一个作家要在写作上有所突破,需要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这话实际上是你说的吧?

米勒:是,我想是的。不管怎么说,对我来说,《北回归线》就是这么回事。在那之前,你完全可以说,我是一个毫无创意的作家,受到所有人的影响,从每一个我喜欢的作家那里抄点东西,学他们的腔调、作品的色调。我那时就是个文学青年,你可以这么说。后来我不是了:我剪断了束缚。我说,我只做力所能及的事,决不伪装,是什么样就写什么样——这就是为什么我用第一人称,为什么写的都是自己的事。我决定从我自己的经验出发来写,写我所知道的事情和感受。那是我的救赎。

《巴黎评论》:你最开始写的小说大概是什么样子的?

米勒:我能想象你会发现——而且很自然地,你一定会发现,那里面有我自己的一些影子。可是那时候我很在意故事讲得好不好,有没有包袱可以抖。那时我更关心结构和叙述风格,而不是真正重要的、本质的、有生命力的东西。

《巴黎评论》:那就是你所说的“文学青年”的模式?

米勒:对,那是过时的、无用的东西,你得甩掉那层皮。文学青年必须被干掉。很自然地,你并不想杀掉身体里的他,对想当作家的你来说,他可是非常重要的帮手,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每个艺术家都会对技术入迷。但,你要记住,是“你”在写东西,不是他。我后来发现一点,天底下最厉害的技巧,就是根本没有技巧。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必须牢牢掌握一套特别的写作手法。我努力保持开放和灵活,随时准备让风带走我,让思绪带走我。那就是我的状态、我的技巧。你非要说的话,就是一定要既灵活又警惕,只要当时觉得是好的,就去弄。

《巴黎评论》:在《致广大超现实主义者的一封公开信》中,你说“我在美国进行超现实主义写作那会儿,还没听说过这个词呢”,那么现在呢?你怎么理解“超现实主义”?

米勒:我住在巴黎的时候,我们有一个说法,非常美国式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最好的说法。我们总是说,“我们来带个头。”那意思是,沉下去,潜入无意识,只遵从于你的本能,跟随你的冲动、你的心,或者说那一股子劲,不管你把它叫做什么都行。但这只是我的理解,不是正儿八经的超现实主义教条。恐怕其他人并不能认同,安德烈·布勒东就不会。不过,法国人的观念、教条主义的观念,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我唯一关心的是,我从中发现了另一种表达方法,是过去没有的,一种更高明的方法,但你得明智地去使用它。那些有名的超现实主义者使用这个技巧的时候,常常为了超现实主义而超现实主义,有点太过了,起码在我看来是如此。它变得莫名其妙,不解决任何问题。一旦事情变得完全不可理解,那就失败了,我是这么觉得。

《巴黎评论》:你所说的“进入夜生活”,是否就是指超现实主义?

米勒:可以这么说。它首先是梦境。超现实主义者利用梦境,而且毫无疑问地,那种体验有着不可思议的丰饶面貌。有意或无意,所有的作家都从梦里面挖东西,就算不是超现实主义者也是如此。醒着的大脑,你看,对于艺术来说是最没有用处的。写作的过程中,一个人是在拼命地把未知的那部分自己掏出来。仅仅只是把自己有意识的东西摆出来,毫无意义,真的,那是不成的。任何人只要稍微练习一下就能做到那样,任何人都能当那样的作家。

《巴黎评论》:你把刘易斯·卡罗尔叫做超现实主义者,而且著名的卡罗尔式的胡言乱语有时也会出现在你的作品里……

米勒:就是,就是,刘易斯·卡罗尔是我喜爱的作家。只要能写出他那样的书来,取走我的右臂作为交换都是可以的。哪怕只是稍微向他靠拢一些,我都肯拿这只写字的手来换。等把手头这个计划写完,如果还继续写的话,我会很乐意写点完全的、纯粹的废话。

《巴黎评论》:那你怎么看“达达主义”呢?有过接触吗?

米勒:有,对我来说,达达主义甚至比超现实主义还要重要。达达主义艺术家们做的那些东西,是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这是一种有预谋的、有意识的努力,把台面上的东西和台面下的东西颠倒过来,让你看到我们置身其中的生活有多么疯狂,我们以为有价值的东西其实全都狗屁不是。达达主义运动当中有一些极好的人,他们都有一种幽默感。他们做的东西会让你发笑,也会让你深思。

《巴黎评论》:在我看来,你的《黑色的春天》就是挺达达主义的。

米勒:确实如此。我那会儿特别敏感。刚到欧洲那会儿,我对所有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感兴趣。有一些东西,我在美国的时候已经有所了解,真的是这样。在美国,我们读到了《变调》杂志,约拉斯这个不可思议的家伙选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作家和艺术家,很多都是我们从来没听说过的。我记得当时还看了很多神奇的东西,比如说,去军械库展览会看马塞尔·杜尚的《下楼梯的裸女》,还有很多其他的。我昏头昏脑地喜欢上了这些东西,就像喝了酒一样兴奋。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它们对我来说是那样亲切。

《巴黎评论》:相比在美国或英国,你的作品在欧洲大陆总是获得更好的理解和评价,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米勒:这个,开始的时候,是因为我在美国没有什么机会被人理解。因为我的书根本没有在那儿出版。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个原因——尽管我百分之百是个美国人(我一天比一天更清楚这点),我和欧洲人更好沟通些。我能跟他们交谈,更容易表达自己的想法,更快地被理解。我和他们处得更好些,比和美国人感觉好。

《巴黎评论》:你在关于帕琛的书里讲到过,一个拒绝妥协的作家在美国是永远不会被接受的,你真的那么想吗?

米勒:是,现在更是如此。我感觉美国本质上是站在艺术家的对立面的,艺术家是美国的敌人,因为艺术家代表的是个体和创造性,不晓得为什么,这和美国格格不入。我觉得在所有的国家当中——当然不包括共产主义国家,美国是最机械化、自动化的国家,其他都要好一些。

《巴黎评论》:在三十年代,什么东西是你在巴黎找得到而在美国找不到的?

米勒:首先,我想我找到了一种在美国无法想象的自由。我发现跟人们交流容易多了——就是说,我找到了能愉快地与之交谈的人。我在这里碰到更多的同类。最重要的是,我感觉到他们的宽容。我并不要求理解或者认可,能容忍我,已经足够。在美国,我从未有这种感觉。不过那时候,欧洲对我来说是个新世界。我猜其实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感觉挺好——只要去别的地方,完全不同的世界,当外国人。因为我这一辈子,真的是,也可以说是心理意义上的——该怎么说呢,很怪,我总是喜欢在别处。

《巴黎评论》:换句话说,如果你一九三〇年就去了希腊而不是一九三九年去的,那你找到的东西会一样吗?

米勒:可能不会是一样的东西,但我还是会在那里找到表达自我、解放自我的方法。或许不会成为现在这样一个作家,但是我感觉一定会找到自己。在美国的话,我很可能就被逼疯了,或者会自杀。我感觉完全是孤立的。

《巴黎评论》:那大瑟尔怎么样?你觉得那里的环境舒服吗?

米勒:哦,不,那儿什么都没有,除了大自然。孤身一人,恰如我所愿。我待在那里,就因为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我早就学会随遇而安地写作。大瑟尔是极好的换换脑子的地方。我完全把城市抛在了身后。我受够了城市生活。当然了,大瑟尔这地方,并不是我的选择,你晓得吧。有一天,一个朋友把我带到那儿,然后把我丢在路边。他走的时候说,“你去见一个什么什么人,她会让你住上一晚,或者一个星期,这是个不错的地方,我想你会喜欢它的。”然后我就爱上了它,就这么回事。在那之前,我从没听说过大瑟尔这个地方。我以前知道有瑟尔角,因为我读过罗宾逊·杰弗斯。我在巴黎的圆顶咖啡馆看的《瑟尔角的女人》——这辈子都忘不了。

《巴黎评论》:你一向都是都市写作,怎么会突然以这样一种方式回归自然呢?

米勒:这个嘛,你看,我本质上是个中国人。你晓得不,在中国古代,艺术家、哲学家老了之后,会隐退乡间,生活并静思。

《巴黎评论》:但你是因为误打误撞?

米勒:完全是这么回事。不过,你看,我这辈子里所有重要的事情都是这么发生的——纯属意外。但我也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那么多意外。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要我老实回答的话,我觉得一切答案都在我的星座里。对我来说,这是明摆着的事。

《巴黎评论》:你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回巴黎住过?

米勒:原因有好几个。首先是,我到大瑟尔不久就结婚了,然后有了几个小孩,然后没有钱,然后的然后,也因为我爱上了大瑟尔这个地方。继续巴黎的生活,那样的想法,我完全没有,那都结束了,大多数朋友都不在了,战争毁坏了一切。

《巴黎评论》:格特鲁德·斯泰因说,住在法国让她的英语得到净化,因为她平时不再使用这种语言,而且这让她找到了自己的语言风格。你在巴黎的生活是不是也对你产生了这样的影响?

米勒:不完全是,但是我明白她的意思。当然我在那儿的时候,说的英语比格特鲁德·斯泰因多得多。换句话说,基本上不说法语。不过,法语还是一直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每天听人家讲另一种语言,会让你自己的语言变得锐利,让你意识到以前无法察觉的微妙之处。而且,随之而来的轻微的遗忘感,会让你产生更加强烈的愿望,要去抓住那些特定的措辞和表达。你对自己的母语变得更加有意识。

《巴黎评论》:你和格特鲁德·斯泰因有过某种接触吗?或者她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