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民族节日罗马舞台
在古代,艺术的发展,尤其是诗歌的发展,都与民族节日密不可分。罗马公社的感恩节,在前一个时期主要是在希腊的影响下,进行庆祝,并且是第一个被视作与众不同的节日,即大赛会或者罗马赛会。到了本时期,这个节日的庆祝时间变得更长,娱乐方式也更加多样化。最开始庆祝时间只有一天,后来在罗马纪元245年即前509年、罗马纪元260年即前494年和罗马纪元387年即前367年这三次大革命后每一次都增加一天,到了本世纪末,庆祝时间已经延长到四天。
有一个更重要的情况:显赫专席的民选行政官被委托筹备和监督节日的庆祝,此后,感恩节便失去了它与众不同的特色,也不会让将军在庆典上宣誓,在每年的一系列节日庆典中,感恩节位居第一。政府仍然坚持惯例,允许表演活动,比如二轮战车车赛是庆典的主要活动并且是赛会的压轴活动。其余的几天,群众也可能自己进行一些别的娱乐方式。唱歌的、跳舞的、走钢丝的、变戏法的、扮小丑的诸如此类的表演者,不管是否被邀请,每逢感恩节都会出来表演。大概在罗马纪元390年即前364年,发生了一个与延长节日时间有关的重大改变。在节日前的那三天,政府会在竞技场搭建一个舞台,专门为民众的娱乐提供场地。为了使事件在掌控范围内,政府为节日的花销得控制在200000阿斯(2055磅),直到布匿战争,这笔预算也没有增加。
执政官如果想要增加开支,那他就得自掏腰包,但是这种现象并不常见,就算有,金额也不大。这个舞台也深受希腊的影响,比如说它的名字(-scaena-,-skene-)。当然舞台最初是为乐师和表演小丑各种活动建造的,其中还有随着长笛翩翩起舞的,最为出色的应该是来自埃特鲁里亚的舞者。不过,很快罗马有了一个公共舞台,并向罗马诗人开放。
民谣歌唱家民谣批评艺术
在拉丁像这样的民谣歌手有很多。拉丁“行吟诗人”或者“民谣歌者”(-grassatores-,-spatiatores-),他们一个小镇接着一个小镇,一家挨着一家去表演他们的歌曲,还会伴着长笛翩翩起舞。当时存在的唯一衡量标准就是神农体(saturnian),歌谣几乎都没有特别的背景情节,也不是对话的形式。我们只能把它们想象成单调的民谣或是蜘蛛舞,有时是即兴创作,有时是娓娓道来,现在,在罗马旅店里我们还仍能听到。这一类的歌曲,较早期就在公共舞台上表演,慢慢发展成罗马戏剧的雏形。这是罗马戏剧的开端,和其他戏剧的萌芽期一样,一开始地位不高,并且非常明显地遭到诟病。十二铜表法反对那些无意义的歌谣,对念咒语、写文章讽刺国人,或者去平民百姓家门口唱歌的会处以重刑,也禁止葬礼上雇佣女人哭丧。比法律约束更严重的是,艺术初期在道德上并不被接受,甚至被诅咒,思想狭隘的人一本正经地批判这种轻佻的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做法。加图说:“诗人在早期并不受人尊敬,如果谁成为一名诗人或者经常出没于宴会,会被认为不务正业。”
想要靠舞蹈、音乐、民谣挣钱的人都饱受耻辱,因为世人对他们都非常鄙视。戴着面具扮演一些固定的角色,这是比较常见的娱乐方式,也被视作年轻人的消遣方式,如果有人为了钱,不戴面具就上台表演,会被认为是不知羞耻。歌手和诗人就被划分到跳绳及丑角一类。这一类人被监察员锁定,他们甚至不能参军也没有市民大会投票权。
此外,城市的警察有权掌控整个舞台,同时这也说明一个问题,这一时期的警察对职业舞台艺人已有管制权。警察官员会在表演结束时,给表演评分,表现得好的,会被奖以美酒,但表现不佳者会被惩以鞭刑。所有的城市官员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地点,让表演者承受皮肉之苦,或者实行监禁,都是合法的。这种做法无疑会让舞蹈、音乐、诗歌的舞台表演受到限制,如果表演者落入市民底层之手,或者落入外籍人之手,后果更是严重。这一时期的诗歌仍然微不足道,不能吸引外国艺术家的眼球。另一方面,在罗马,所有的音乐,无论神圣还是通俗,都有埃特鲁斯坎人的神韵,拉丁的长笛一度拥有很高的地位,但到这一时期,长笛的地位已被外国音乐所取代。
关于诗歌的著作没有任何提及。不管是面具表演还是舞台朗诵都没有固定的文本。相反,很多时候都是表演者根据场景即兴发挥。这一时期的唯一的著作则是《工作与时日》,内容是关于农夫对儿子的训诫。这本书和上文提及的阿皮乌斯·克劳迪亚斯的毕达哥拉斯的诗歌,被视作罗马仿效希腊诗歌的开端。这一时期的诗歌几乎都没有流传,除了一两篇农神体的碑文。
罗马历史著作
和罗马戏剧的兴起一样,罗马的历史著作也在这一时期开始萌芽,这两者都是对当时重大事件和罗马公社早期历史的记载。
地方官员的档案集
当时历史的撰写与地方官员的档案编辑密不可分。追溯到最古老的档案集,晚期的罗马人可以看到这些资料,我们也可以间接看到,大概始于对庇托尔山朱庇特神庙的记载。档案记载了从执政官马尔库斯·赫拉修斯之后的每一年的公社长官。执政官马可·赫拉修斯在位期间,修建庙宇,在九月十三日将此庙献给神灵。在普布乌斯·赛维利乌斯和卢基乌斯·埃布提乌斯(据估计罗马纪元291年即前463年)当执政官期间,在一次重大瘟疫的时候立下誓言:每满一百年,就要在卡庇托尔神庙的墙上钉上一颗钉子。之后,罗马负责测量和撰写的官员,换句话说,就是大祭司(pontifice),记录每年政界主要官员的人,还要把年历和早期的月历、日历相结合。后来,这些日历都被划分到“吉日”名下,“吉日”是指适合开庭的日子。在王政废除不久后,这种安排就被采用了。事实上,关于每年官员的记载是非常紧迫、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要决定官方文件的日期。就算有这样的关于执政官的档案记录,应该也早就被高卢人的大火(罗马纪元346年即前408年)毁灭。罗马主教仪典书在大火中得以幸存,所以如果要继续往前追溯,可以根据这部典籍来补充大祭司档案。我们现在拥有的元首名单,虽然没有记载什么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族谱方面,但也借助了贵族族谱加以补充,而且从一开始,其内容都是基于可靠的资料,这一点是无须怀疑的。它的历法年度不够完全,也不够精准:因为执政长官就职不是在新年,也不是固定在哪一天。相反,出于各种原因,执政官的就职时间也会随之变化,而且两任执政官交替之间常常出现空窗期,如果按照任职年度来计算的话,这段时间是不算在内的。相应地,如果历法年度按照执政官的任期来衡量的话,那就有必要标明每一任的入职、离职时间,空窗期出现的话也要标明,当然也许早期的时候也有这样做。除了这个,每一年的官员名单还根据历法年度做了调整,每任官员都有对应的历法年度。如果名单太多,那就会增加一个年度,然后会在后面的图表中用数字379、383、421、430、445、453等标注清楚。从罗马纪元291年即前463年开始,罗马的官员档案记载都是与罗马历法吻合的,尽管有些地方不够详细,有些不够完整。历法年度的记载本身就有缺陷,不过还好都在允许范围内。47年之前的相关信息已无法考证,但至少大方向还是正确的。从编年史上来看,罗马纪元245年即前509年以前的资料已无处可寻。
卡庇托尔时代
没有形成用于平常使用的纪元法,但关于宗教方面的事务,他们会从卡庇托尔山朱庇特神庙的祭祀之前进行推算,也是从那一年官员的名册开始有了记载。
编年史
很自然地,连同长官的名字和长官在位时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一并被记录在册。在长官目录后附上相关的记载,这就是罗马编年史的开端,就像中世纪编年史兴起于附在复活节表上的备忘录一样。直到大祭司编制了正式的编年史(liberannail),所有的长官名字和大事件都逐年被妥当地记录在册。在罗马纪元351年即前403年6月5日的日食之前,也有可能是罗马纪元354年即前400年6月20日之前,根据编年史,并没有由观察而记录下来的日食情况。从罗马纪元5世纪初开始,关于人口数量才有了健全可靠的资料。对人们的罚金惩处案件、公社的奇异事件,在罗马纪元5世纪的下叶才在编年史中有了记载。所有编撰一部有条理的编年史的参与者,或者与编年史有关的记载,也或者对早期长官名单的更改(前文已解释过),为了便于编年史的方便,都要增加一年,即闰年,这种情况在罗马纪元5世纪上叶就发生了。从它被固定下来之后,大祭司每一年都要记载大规模的活动,殖民,瘟疫,饥荒,日食,轶事,牧师或其他名人的死亡以及人民的法令,人口调查结果,所有的这些记录都记录保存,也为了视察,但也不乏有被篡改的地方。目前,关于这一时期的记载非常缺乏,并且也给后来的编著者很大的空间,与罗马纪元456年即前289年在西庇阿的碑文对当时活动的叙述相比,就一切明了了。后期的历史学家很明显不能为了资料更具可读性,就以某种方式与叙述相联系,而不顾真假地记载。即使编年史仍然以原版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我们如果要根据它编撰那一时期的历史,仍然有困难。然而,这种编年史不仅只存在于罗马,拉丁每一个有编年史或者长官名录的城市都一样。从这些城市收集的编年史来看,与王政编年史相比,有些是和中世纪相类似。不幸的是,罗马人在后期也延续了希腊人的错误。
家谱
除了官方的记载,这样的记载不足,也存在不确定的处理。为了纪念过去时代,纪念过去的大事件,在这个时代,还有一些别的资料可以为罗马史提供参考。私人的记载无法追溯,然而,有一些大事件是由氏族制度记载下来的,从法律角度来看,氏族制度被刻画在大厅的墙上,用以永久的纪念。这些名单,被家族以长官命名。这不仅仅是家族的传统,无疑也是早期传记的特色。
关于罗马任何名人的葬礼上,有纪念意义的悼词都不能省去,都要被死者最亲近的家人宣读,不仅要包括死者的光荣美德或辉煌事迹,还要包括死者祖先的英勇事迹,以这种方式,将事迹代代相传。很多重要的信息都是以这种方式被传承下来的,但是一些歪曲捏造也流传下来了。
罗马早期历史
这一时期开始了真正的撰写历史,同时这一时期也开始了对历史的歪曲。史料的来源当然都差不多。单独的人名,像国王努马、安库、图鲁斯,他们的姓氏应该都是后期加上去的。还有一些事件,比如,塔克文王征服拉丁、塔克文家族被流放,应该也有真实的记载,但更多的是口头流传。也有些史料是来自贵族的宗族记载,比如,与法比氏有关的各种传说。其他的传说,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民族的制度,特别是对法律的兴起描述得非常生动:雷穆斯的死亡让墙垣变得神圣;随着塔乌斯王族的覆灭,复仇的历史也结束了;在赫拉修·科克勒斯神话中加入了椿桥的规章;贺拉提氏和库里阿提氏的美丽传说中,有了申诉权的起源;塔昆氏的阴谋和温荻及乌斯奴隶的故事中涉及到了被释放奴隶的公民权问题。罗马城的创立也有类似的传说,并有意把罗马的兴起与拉丁姆和阿巴尔这座拉丁人的大都市联系起来。罗马名人的姓氏后面都附加了注释,比如普布利乌斯·瓦勒里乌斯“人民的公仆”,然后就围绕这个主题记载一系列轶事。更重要的是,罗马城内神圣的无花果树以及其他风景名胜地,也有许多教堂司事的故事是出于此,1000多年以后,那里又会出现奇城,还有一些是把不同的故事联系在一起,比如七王的序列,基于每一代的在位期,推断王政总共延续240年。甚至这些没有根据的事件被当作了官方的记载,这种做法差不多也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了。
事件的大纲,特别是那不准确的年表,在后期的记载中稳定出现,也就是基于这个原因,这些记载应该是出现在罗马文字时代之前。如果双胞胎罗慕洛和雷穆斯吮吸狼奶的铜铸像在罗马纪元438年即前316年已经立在了无花果树的旁边,那么曾征服了拉丁姆人和萨姆乌尼姆人的罗马人应该对他们的城邦起源早有耳闻,应该与李维的著作没有太大的出入。土著居民,即从一开始就居住在那儿的人,其实也只是拉丁人的猜想罢了,在罗马纪元465年即前289年西西里作家卡利阿斯的书中有所记载。这也是编年史的本质,对历史附加上猜想,如果无法追溯到天地的起源,那至少也要追溯到公社的起源。有证据显示,大祭司的表是始于罗马城建立之年。据此,我们也许可以猜测,当大祭司在罗马纪元5世纪上叶开始筹备正式的编年史来取代长官名录,在开端部分有增加内容,罗马王室的兴衰以及共和的日期定在祭祀卡庇托尔神庙当天,罗马纪元245年即前509年9月13日,将无日期的事件与之联系起来。
这种最古老的记载罗马起源的方式是受了希腊的影响,这是不用怀疑的。对土著居民以及后来者的猜测,还有关于牧民生活比农耕生活早,普通人罗慕路斯变成了奎里纳斯神的传说,都含有希腊色彩。比较纯正的罗马人是虔诚的努马人和睿智的埃格里亚人,但由于外族文化,毕达哥拉斯的哲学的介入,让他们失去了原有的纯正,当然这也不是罗马前期编年史的内容。贵族家谱的完善方式跟公社初期的类似,都偏爱纹章学方法,都会追溯到声名显赫的先人,例如,埃米利氏、卡尔普尼氏、庇那里氏和彭波尼氏,都自诩是努马四子的后代:马梅库斯、卡尔普斯、庇努斯、蓬波;埃米利氏追溯到更远,称马梅库斯是演说家毕达哥拉斯之子。
尽管随处可见希腊带来的影响,但是公社前期的历史是比较本土化的。一方面是因为其本身就起源于罗马,另一方面它主要是关于罗马和拉丁姆,而不是罗马与希腊之间的联系。
希腊影响下的罗马早期史
希腊的故事和小说把罗马和希腊联系起来。希腊的传奇故事展示了他们在尽力想要与逐渐扩张的地理知识保持同步,通过许多航海家的故事及移民者的故事来刻画地理轮廓,这些故事都较为复杂。希腊早期的历史著作中,提及到罗马是关于锡拉丘兹的安提奥库(止于罗马纪元330年即前424年)的西西里史。这本书记载了一个名叫西凯洛的人从罗马移民到意大利,即布雷提半岛。这样的记载不受希腊影响,单单记录罗马人与悉库尔人、布雷提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其实是不常见的。希腊的神话故事传播广泛,并且后期都倾向于表明人类起源于希腊或被希腊征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希腊很早就已经把西方囊括进他们的范围内了。对于意大利,赫卡若科斯和阿尔戈诺特并不是很重要,尽管赫卡泰奥斯(罗马纪元257年即前497年)已很熟悉赫卡诺科斯的石柱,并把阿尔戈船从黑海移到了大西洋,后来又移到尼罗河,最终又回到地中海。相比之下,与伊利昂的衰败有关的归国航行更被看重。人们对意大利最开始的认识源于狄奥米德在亚得里亚海航行,奥德修斯在蒂勒尼安海的航行,事实上,奥德修斯的航行叙述与荷马对神话故事的叙述相似。到了亚历山大时代,各国关于蒂勒尼安海的希腊故事都与奥德修斯有关。埃福罗斯所记载的历史终止于罗马纪元414年即前340年,所谓的斯拉克斯书(约罗马纪元418年即前336年)也遵循了他的记载。对于特洛伊的航海历史,早期的诗歌里没有任何显示;荷马史诗中,埃涅亚斯在伊利昂败落之后,仍然统治着留在国内的特洛伊人。
斯特西克鲁斯(罗马纪元122—201年即前632—前553年),一位伟大的神话改写者,他通过《伊利昂的灭亡》一书把埃涅亚斯带入了西方。通过把特洛伊英雄和希腊英雄相比,他有意识地把他的故乡西西里和他的居住地意大利写得诗情画意。神话诗歌的雏形就起源于这部书,特别是关于英雄如何带领他的家眷逃离大火中的特洛伊,以及认为特洛伊人是西西里人和意大利人的土著居民,这些都对以后的神话诗歌产生重大影响。这在《特洛伊的号兵密森努》也叫《密森农事迹》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那时的诗人认为意大利的蛮族与希腊或者别的地方的不同。
这时候,这位老诗人受这一情感引导,认为意大利的蛮族与其他蛮族大有不同,并且希腊人与意大利人的关系就好似荷马的亚该亚人与特洛伊人那样。新的特洛伊神话很快就与早前的奥德修斯神话相融合,并在意大利广为流传。根据希拉尼科斯(约罗马纪元350年即前404年从事写作),奥德修斯和埃涅亚斯通过色雷斯和摩洛提亚(伊庇鲁斯)到达意大利,就在这里,他们带来的特洛伊妇女把船烧掉,埃涅亚斯建立起罗马城,并以其中一名特洛伊妇女的名字为城市命名。与此相类似而更合理的说法是亚里士多德所述,有一队亚该亚的船到达拉丁海岸后,被特洛伊的女奴们烧了,于是亚该亚人便被迫留在那里,与特洛伊妇女成婚,拉丁人就源于他们的后裔。
此后,有很多当地神话与这些事情相交织,再加上西西里与意大利交通频繁,意大利神话便远播于西西里,至少在那一时代后期已传到。关于罗马起源之事,西西里人卡利阿斯在约罗马纪元465年即前289年时已把奥德修斯、埃涅亚斯和罗慕路斯的神话相交织。
蒂迈欧
真正将特洛伊人迁居的事件加以完善并使之流传的却是西西里岛陶罗美尼翁的蒂迈欧,其史书截止于罗马纪元492年即前262年。据他所述,埃涅亚斯先创立了拉维尼姆及其特洛伊珀那忒斯神庙,而后创立罗马。他还将提尔公主爱丽莎,也叫狄多,穿插在埃涅亚斯神话中,他认为,狄多是迦太基的创始人,并且罗马和迦太基建于同一年。引发这些变动的原因,其一是关于拉丁风俗习惯的传闻已传至西西里,其二是蒂迈欧著书时,也是同一地点,罗马人和迦太基人正酝酿着一场斗争。然而,这个故事基本上不能以拉丁姆为起源,而只是这位好搜集闲话的老翁的毫无意义的杜撰而已。蒂迈欧已经知道在拉维尼姆有神庙,但是,据他所说,拉维尼姆人的这些家神乃特洛伊家神,是埃涅亚斯的追随者从伊利昂带来的。这一说法确实是其个人添加,就像罗马的十月马与特洛伊的马相同,及拉维尼姆所有圣物也都是他自己增加。据作者所述,这些圣物就是传令官的铜、铁杖和特洛伊制造的陶制花瓶,而后几百年间,这些特洛伊家神没有任何人看过。有些历史学家对于那些不被人熟知的事物却一清二楚,蒂迈欧就是如此。波里比阿的言论也不是没有道理,波里比阿认识蒂迈欧,劝人无论如何都不要相信他,他提供的文献证据,以现在的事例来看,更加不可信。事实上,这位西西里的雄辩家,说自己知道修昔底德在意大利的坟墓,他高度称赞亚历山大的伟绩就是他征服亚洲要比伊所克拉特写完他的“颂词”速度更快。把早期虚构故事交织在一起,非他莫属,而这种融合竟然无意中让他享有盛名。
希腊人关于意大利事物的揣测源于西西里,此时传入意大利的具体程度无法精确证实。后来看到的图斯库卢姆、雷内斯特、安提昂、阿迭亚和科尔托那的起源说都与奥德修斯史诗有联系,这种联系差不多源于本时期。甚至罗马人源起于特洛伊男子或女子的想法,也就是在本时期末的罗马出现,因为罗马与希腊东方第一次可查证的来往,是罗马纪元472年即前282年元老院派出代表为“有亲族关系的”伊利昂人。尽管如此,埃涅亚斯的神话仍为意大利最近的神话,与奥德修斯的神话相比,它很少有明确的地点;这些故事最后的编辑及其与罗马起源神话相吻合,但这都是以后的事情。
在希腊人眼中,史书所述或者所谓的历史编撰,以自己的方式,关注意大利的史前时期,而对同时期的事件置之不理,这意味着希腊史学的衰落,我们深感遗憾。
开俄斯的提奥朋普所著史书(终于罗马纪元418年即前336年)仅记载了凯尔特人攻陷罗马一事,亚里士多德、克莱塔科斯、泰奥弗拉斯托斯、本都的赫拉克莱德斯,都偶然提及罗马事件。卡地亚的希罗尼穆斯所著关于皮罗斯的史书,也说到了他的意大利战争,也正是因为他,希腊编撰的历史成为了权威版本。
法学
关于科学,在罗马纪元303年即前451年和罗马纪元304年即前450年,罗马城把法律写成文字,为法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写成的这部法律取名为十二铜表法,算得上罗马最古老的文献,也可以称得上是一本书。所谓的“王法(-legesregiae-)”,它的核心部分比十二铜表法没晚多久,主要是一些礼制训条,以传统习惯为基础,大多是宗教规矩,大祭司团以皇家法令的形式告知公民,祭司团有权颁布法令但无立法之权。并且,在这一时期之初,元老院最重要的法令几乎都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但是关于人民的法令却通常都没有记载。早期的等级冲突,曾有因如何保存法律而起争执的。
意见——成套诉讼程序
书面的法律文件数量上有了增加,法学本身也有了越来越坚实的基础。官员每年一换,从普通公民中选出的陪审人员,他们都需要咨询法律顾问,顾问熟悉法律程序,能提出合乎先例的判断,遇到没有先例借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断。有关开庭日期和祭拜神灵的疑难问题,祭司们需要做好解答准备。被问及其他法律问题时,他们会给予忠告和意见,因此大祭司团内形成的一些传统便成为罗马私法的基础,尤其是关于一些特殊案件所应采用的诉讼程序。约在罗马纪元450年即前304年,阿皮乌斯·克劳迪亚斯或他的职员格奈斯·弗拉维乌斯将一整套囊括各种诉讼程序的手册和详细列明开庭日期的日历表,公之于众。在当时,法学并不自认为是科学,想要其表述为科学,纯属个别行为,无法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