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商业与城邦的政治制度和外部历史关系十分紧密,因此我们在描述政治制度和外部历史时,应该考虑到农业和商业的影响。在前文我们已经列举过一些注意事项,通过简要介绍意大利的面貌,特别是古罗马的经济状况,我们应当考虑到这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
农业
上文提到,在意大利人迁入亚平宁半岛之前,他们的经济已由游牧经济过渡到了农业经济。农业仍然是意大利各部落的主要经济支柱,同时也支撑着萨贝利人、埃特鲁斯坎人和拉丁人的生活。在有历史记载的时期中,尽管各个民族或多或少地因地制宜,混合发展农业和畜牧业,但意大利并不存在完全依赖畜牧业的部落。古罗马人有一个优良的传统,他们每新建一座城市时,都会沿着已设计好的未来的城墙犁出一条垄沟。这也说明,人们心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农业是每个联邦的生存之本。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谈及古罗马的土地关系时才能够确定,并且塞尔维乌斯改革也清楚表明,农业不仅在最初是整个城邦的立国之本,而且一直是确保所有定居者成为管理城邦事务的核心的一大力量。久而久之,古罗马的大部分地产就落到了非公民阶层的手中。从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他是否拥有永久产权的地产再无关联。改革后的政治制度始终依据人们的不动产情况来对待他们,规定拥有不动产的人必须服兵役,以求暂时并且永远地结束动荡的局面以及避免潜在危险的发生。而这一改革也让人们自然而然地得到了特许的公共权利。
古罗马的战争和征服政策同它的政治制度一样,也以不动产体系为依据,因为只有持有不动产的人对国家才有价值,扩充这类人的数量才是战争的目的。被征服城邦的人民要么被迫沦为古罗马的自耕农,要么采取另一种不这么极端的解决办法,他们可以不必缴纳战败赔款或固定贡金,但必须割让部分土地,通常为其领土的三分之一,而这部分土地往往会被古罗马人用来发展农业。同古罗马人一样,许多民族也曾经四处征服,可是没有一个民族能像古罗马人那样凭借血汗将征服来的土地发展自己,用犁头来守护用长矛拼下的土地。所有凭借战争赢得的土地,都可能因战争而被夺走,而只有用锄犁征服的土地才不会被夺走。尽管古罗马人也曾打过许多败仗,但他们几乎从未为了求和而割让领土,因此他们感激农人们对农田地产的坚守和保护。人和国家之所以强大,在于他们拥有对土地的主权,而古罗马的伟大正在于其公民对土地拥有最广泛而直接的支配权以及这些人保持的那种紧密团结。
共耕制
前文曾经提到,最初古罗马对耕田实行的是共耕制。以氏族为单位进行分配,每个氏族在各自的田地上耕作,然后将收获的粮食分发给各家各户。共耕制与氏族社会存在着某种密切联系,甚至到了最后,人们在古罗马也经常能发现共有土地产权的人同住一处、联合经营。流传下来的古罗马法中也曾提到,人们的财产最初只包括牲畜和土地使用权,土地被分给公民之后才成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对此较有说服力是,人们最初用“牲畜总头数(cattle-stock)”或“奴隶数和牲畜总数(slave-and-cattle-stock)”来形容财产的多寡;每户子女和奴隶的私有财产最初也用“小牲畜(smallcattle)”作计量单位;人们最开始用手握住要式物便能获得该物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转让方式便是曼兮帕蓄,不过这只适用于动产交易。此外,最早的“世袭土地”的面积为两个尤格拉(相当于1.25英亩),但这仅适用于园林地而非耕地。耕地何时开始分配,如何分配,我们已无从考证。我们能确定的是,尽管塞尔维乌斯时期曾提出了土地分配政策,但最早的政治制度与不动产并无关系,而是以氏族制度为前提。显然,在这样的政治制度下,大部分土地变成了中型农场,供一家以劳动来维持生计,还能饲养耕牛,用犁耕作。这样一整块中型农场的准确面积已不得而知,但据估计,绝不会小于20尤格拉(约12.5英亩)。
种植谷物
古罗马的农业以种植谷物为主,常见的谷类作物是斯佩尔特小麦(用作饲料),另外还会种植其他豆类植物、根菜类植物和青菜。
种植葡萄
种植葡萄这项技术最早并不是由古希腊移民带到意大利的,这一点从古罗马的节庆日表上便能看出。因为早在古希腊人到来之前,这张表就已经存在了。表中包括三个酒神节,它们的设立并不是为了纪念后来引进的古希腊酒神“拯救者之父”,而是为了纪念“众神之父约维斯”。曾有一个很古老的传说,卡瑞城之王墨曾提乌斯曾向拉丁人或鲁图里人征收葡萄酒税。在意大利还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故事的讲述有许多版本,大致是说凯尔特人了解到意大利盛产珍贵水果,尤其是葡萄和酿好的葡萄酒,于是他们受利益的驱使不远万里跨越阿尔卑斯山脉来到意大利。由此可见,拉丁人对自己种植的葡萄十分骄傲,也令其他民族羡慕不已。早期拉丁祭司会教大家大范围地精心培育葡萄。在古罗马,要等城邦的最高祭司,即朱庇特的点火佃授权采摘并由他摘下第一串葡萄之后,大家才能开始摘葡萄。与之类似的是在塔什干地区,有法令禁止售卖新酿的葡萄酒,一切售卖活动得等到祭司宣布开桶节开始之后。还有一些例子也能证明早期人们普遍种植葡萄,他们不仅在祭祀仪式上普遍采用酒祭,而且古罗马祭司立下了一条规矩,并被列入了努马国王制定的法律,那就是祭祀神灵的酒一律不准是未切开的葡萄酿成的。同样,他们引进一项有益身心的晒谷习俗,禁止人们用未干燥的谷物供奉神灵。
种植橄榄树
种植橄榄树的技术传入较晚,最早当然是由古希腊传到意大利的。据说,罗马纪元2世纪末期,古罗马才开始在地中海西岸种植橄榄树。这个说法也符合一项史实,那就是橄榄枝和橄榄在古罗马祭礼中的地位大大低于葡萄汁。不过,这并不妨碍古罗马人对这两种珍贵树木的尊重,他们在库尔特湖(thecurtianlake)附近的公共广场中央分别种植了一棵葡萄和橄榄树。
种植无花果树
古罗马人种植的果树以营养丰富的无花果树为主,这是一种原本就生长在意大利的树。有关古罗马起源的传说和无花果树也有错综复杂的联系,很多无花果树就长在古罗马的广场里或附近地区。
农场经营
农夫和他的儿子拉犁耕作,承担了大部分的农活。一般情况下,普通农场不会雇佣奴隶或按日计酬的散工来干活。人们饲养公牛或奶牛用来牵犁,马匹、毛驴和骡子则用来驮运货物。虽然为获得牛肉和牛奶而养牛并未成为畜牧业下的一个独立分支,但参与的人却不少,至少各个氏族占有的土地上都在养牛。除了小牛需要一同赶到公共牧场放牧以外,猪和家禽,特别是鹅,都只在农场场院内饲养。通常,人们会把田一耕再耕,不作休息。如果犁沟间距过宽而需再用耙疏松土壤,那么这块田便被视为犁耕不够。与其说这样的经营模式充满智慧,倒不如说它认真实在。而且犁具的设计未见改进,收割和脱粒的过程也存在问题,导致农耕业发展缓慢。之所以造成这一系列的结果,大致是因为理论力学缺乏发展,而并非因为农人墨守成规,固执使用旧式农具。毕竟,意大利人注重实用,他们无法体会祖祖辈辈对过去那种耕作方式的纯粹依恋。而在早期,他们或独立开发,或从邻国人那儿学会了种植饲料植物和灌溉草地,因而农业上的进步也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古罗马文学的发展也是以讨论农业理论为起点的。
一番辛勤适当的劳作之后,农人得以休息。每个人,包括底层人民,心中的宗教信仰会减轻他们生活上的苦痛,让他们身心愉悦,更自在地活动交往。每隔八天,平均约一个月四次,农人会去城镇交易并处理其他事宜。但严格说来,他们只有到了节庆日才能休息,特别是冬季播种后的那个节庆月。在这些节庆日里,众神“下令”一切犁具不得使用,所有农人以及他们的奴隶和耕牛都得到了休息。
也许,这就是最初一般的古罗马农场的经营模式。而农场的继承人则往往经营不善,那些肆意挥霍所继承产业的人会被当做疯子一样监管起来。此外,妇女基本上没有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权,她们若要结婚,配偶必须是同一氏族的某位男性成员,以此保证财产仍属于该氏族。古罗马法试图控制地产债务负担过重的现象,若借贷以土地作抵押,一旦定期无法偿债,债务人应当按法律规定暂时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债主;若是普通借贷,一旦定期无法偿债,债务人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迅速宣告破产。在后续章节中还会提到,后种方法虽能达到目的却不尽完善,而且法律也并未强行限制财产的自由分割。
遗产的共同继承人采取不分割财产的方式共同继承也是可取的,但最古老的法律曾规定,任意一方任何时候都有权解除这种共有关系。兄弟同胞和平共处固然是好,但若强迫他们如此便是违背了古罗马法中的自由精神。此外,塞尔维时期的政治制度也表明,古罗马即便是在王政时代也不乏农场主和园林主,他们用十字镐取代了耕犁来耕种土地。人们的习惯和聪明才智会防止土地过度细分,对此他们没有错信。根据古罗马一般习俗,通常保存完整的土地将以个人名字永久命名。在这个问题上,城邦会差遣移民间接进行干预,这些移民通常会开垦出一批新的土地,这无疑会抢占许多农舍所占用的土地,最终小型地主沦为移民被差遣。
地主
若想了解更大规模地产的相关情况,则困难许多。从骑士阶层早期的发展来看,这些大规模的地产当然并不少见,而且这点也不难解释。一方面,氏族土地的分配会诞生一类大地主阶级,这是因为各个氏族人数不一而且每人分得的土地面积也不相同;另一方面的原因则是大量的商业资本涌入古罗马。但严格说来,大规模农场经营意味着需雇佣大量的奴隶作为劳动力,虽然后来我们在古罗马见识到了这样的场景,但我们还不能推测这个时期它已经存在。相反,对这一时期我们应当引用古代定义,称元老为父,因为他们将土地分配给大家,就像父亲将土地留给他的孩子那样。
起初,土地所有人必须将无法亲自耕种的部分土地分发给他人,甚至将所有土地划分成小份,分给他们的依附者耕种。这一做法至今在意大利仍随处可见。接受土地的人可能是一家的兄弟同胞,也可能是这家的奴隶。如果他是自由民,他的身份最终会被附上“默许入住(occupancyonsufferance)”的标签(也称无偿占有,随时可被收回)。只要土地所有人愿意,接受土地的人可以保留自己的使用权,但并不受法律保护。相反,只要土地所有人愿意,他也可以随时将这些人驱逐。就双方关系而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费用,但土地使用者一般会交纳这类费用,而且通常费用为土地收成的一部分。这一关系虽与后期的土地租借关系类似,但两者一直存在差别。一方面,租借关系并不存在固定时限;另一方面,任意一方均不能控诉,并且因出租方有权驱逐,他可依法索赔租金。显然,这一关系本质上基于双方的诚信,若缺乏宗教习俗进行强有力的制约,这种诚信便不复存在。幸好,古罗马人处处讲究诚信。这样一种借贷制度兼具道德和宗教的约束,毫无疑问,从根本上它依赖的还是土地所得利益的分配,而这种分配制度并非是通过废除共耕制实现的。因为,在共耕制废除之前,氏族会分配土地给部落成员共同使用。共耕制废除之后,个人会分配土地给他的依附者使用。
而与之必然相关的是,古罗马的这种借贷关系并不是个人行为,从一开始租借方及其氏族就应向出租方及其氏族寻求保护,并宣誓效忠。古罗马最初的这种土地租借形式还解释了一点,那就是为何古罗马大地主阶级诞生的是土地贵族,而非城市贵族。因为古罗马人排斥万恶的中介制度,所以古罗马地主发现自身受土地的束缚并不比租户和农人们少。他们凡事亲力亲为,而且古罗马的富人视成为一个“好地主”为最高的荣耀。他们平日住在乡下,在城里只有一处住所,每回去城里办事就住在那儿。要是到了盛夏季节,他们也会去城里住,呼吸那儿的清新空气。然而最重要的是,这些安排在上层阶级和普通平民之间建立了一种道德约束,这样能大大降低危险。家道衰败的农民、依附者和释放奴在此之后成为一批经过默许的自由租户,从而构成古罗马底层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并不像小型租赁人依赖大地主那样依赖地主。毫无疑问,替主人耕作的奴隶人数远远少于自由租户。
任何情况下,在某些地方,由于迁徙来的民族没有马上成为奴隶,所以奴隶的数量一开始似乎都十分有限,因此当他们在古罗马出现之后,免费劳工完全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最初,古希腊人在许多情况下会雇用日工,但他们之后被奴隶所取代。但某些民族,例如洛克里斯人,他们有史以来从未存在过奴隶制度。尽管奴隶制度起源于意大利,但与后期的叙利亚人和凯尔特人相比,沃尔西、萨宾和埃特鲁斯坎各族的战俘与他们主人之间的关系大不相同。现实生活中他们是租户,他们虽像地主一样拥有土地、牛羊和妻儿,但这些都不受法律保护。直到国家开始解放奴隶,他们重获自由的日子才可能到来。如果说最早大地主是靠这些立足的话,那么他们绝不是国家永久的耻辱,反而将会为其带来最实质的帮助。一方面,他们同中小型地主一样,为许多家庭提供工作供他们谋生;另一方面,地主拥有更高的地位,享有更多的自由,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更是成为了这个国家与生俱来的领导者和统治者。与此同时,农民和穷苦的默许租户为古罗马的殖民政策作了物质准备,没有他们一切殖民计划都无法成功。因为尽管国家会给无地者分配土地,但却无法教授那些对农业一无所知的人以挥犁的勇气和力量。
畜牧业
用于发展畜牧业的土地不参与土地分配。人们认为公共牧场理应归国家所有,而不是氏族部落所有。一部分牧场用于本国饲养牛羊,供祭祀或其他用途所需,并通过缴纳牲口税维持日常运作。国家允许牧场主将牛羊赶到公共牧场放牧,并向其收取适当费用。最初,在公共区域放牧这项权利与土地所有权可能存在某种实质联系,但古罗马特定区域的土地,与公共牧场一定比例的使用权之间,在法律上从未有过关联。因为外邦人也能获得土地,但只有国王下令他们才能破例使用公共牧场。这一时期内,公用土地似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仅居次要地位,因为最初公共牧场的面积十分有限,征服来的土地可能大部分立马便当作耕地进行分配,或分给各个氏族,或在不久以后分给个人。
手工艺品
尽管农业是古罗马最为重要、分布最广的产业,但同时其他行业也在发展,例如拉丁人的城市生活在早期商业活动中发展繁荣。事实上,在努马王统治时期,在自远古时期就已存在的政治制度下,古罗马共有八类手艺人行会,分别是乐师、金匠、铜匠、木匠、蒸洗工、染工、陶工及鞋匠。早期人们还不知道面包烘焙技术以及专业的治疗技术,每家每户的衣服还得靠家中妇女自己用羊毛编织,所以商人平日订货来源大致也就这么八种。值得注意的是,古罗马并未给铁匠专设一个行会,这也再一次证实了一点,那就是铸铁技术传入拉丁姆地区的时间较晚。也正是这个缘故,从早期开始,人们在祭祀仪式中通常只会使用铜器,例如祭司主持祭祀所持的犁和剪刀都是铜制的。这些行会必然也大大影响早期古罗马的城市生活,以及古罗马对拉丁地区所持的立场。之后,大批工匠奴隶替主人干活或为主人谋利,大量奢侈品涌入,使古罗马的手工业遭到了极大破坏,陷入萧条。
在古罗马最古老的诗歌中,不仅讴歌了威武的战神玛尔斯,还歌颂了技艺精湛的兵器匠马穆里乌斯。据说天上曾掉下一面神灵所持的盾牌,马穆里乌斯竟能照着它的模样为所有公民都仿造一面。早在古罗马原始节庆日表中,我们便能发现火神与锻造之神伏尔甘的名字。因此,在远古时代,人们便一边铸造兵器农具,一边发展农业和军事。虽然之后古罗马人对手工业抱有傲然蔑视的态度,但在当时是完全不存在的。塞尔维国王军事改革后,所有持有土地的人都必须服兵役,而法律虽未免除手工艺人服兵役的义务,但因他们通常不具备土地所有权,无权携带武器,所以国家只能挑选某些木匠、铜匠以及某类乐师,按军事编制组建一支特殊的队伍,附属于军队。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后人常常鄙视手工技艺,并嘲笑手工艺人在政治上的劣势地位。毫无疑问,行会制度和祭祀团体两者的目的一致,因而在名字上也颇为相似。手工艺人相互交流,以便更好保护传统技艺,代代相传。当然,技艺不精的人可能无法加入行会,但行会并不存在垄断倾向,也并未设置杜绝劣质产品的相关措施。而在所有与古罗马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资料中,有关手工艺行会的介绍甚少,就如古罗马的贸易资料那般匮乏。
意大利国内贸易
显而易见,最早时期,意大利贸易仅限于本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交易。拉丁姆地区的商品交易会的历史颇为悠久,但它与通常每周开放一次的集市还是有所不同。最初它们有的是一些国际活动和节庆活动,有的是各国在古罗马阿文廷山上联合举办的庙会。拉丁人每年八月十三日会来古罗马赶庙会,同时可能趁此机会处理一些私事,如购买一些必需品。而在弗尔西尼境内的佛尔图姆那神庙(大概在蒙特菲亚斯科内市附近),埃特鲁斯坎人每年都会在此举办庙会,这一庙会同古罗马庙会类似,场面却更为盛大。每年这个时候就像一个商品交易会,通常古罗马商人都会赶来参加,但在菲欧尼亚森林的索拉克太地区举行的那一场,才是意大利人最重要的庙会,它是最适合三大民族交易商品的场合。这座孤山位于埃特鲁斯坎族和萨宾族的交界处(似乎山的大部分位于萨宾人居住地境内),因自然的力量耸立于台伯河平原中央,成为许多游客向往的胜地。无论从拉丁姆地区还是翁布里亚地区出发,人们都能很快到达这里。因此,古罗马商人常常到这儿来,他们各自控诉受到的不公正对待,多次与萨宾人争吵。
可以肯定的是,在古希腊人和腓尼基人的船只进入西海以前,人们全靠这类商品交易会进行物物交换和商品买卖。收成欠佳时,各个地区的人会在交易会上供应粮食,共渡难关。此外,他们还在这里买卖牲畜、奴隶、金属制品以及在那个远古时代他们认为一切必要或想要的物品。不仅在古希腊—意大利时期,甚至在更早的那个仅仅依靠畜牧业的时期,牛羊都是最古老的交易媒介,十只羊可以交换一头牛。在所有交易当中,尤其是日耳曼人的交易会上,它们都是大家一致认可的合法等价物,起到衡量商品价值的作用,换句话说,它们就是货币。同时,在买卖体积不一的牲畜时它们还能起到衡量交易比例的作用。在意大利,各个地区都需要大量的金属用于农业和军事,但只有极少数的地区能生产出满足需要数量的金属,因此,金属铜早期一出现便成为了继牛羊之后的第二交易媒介物。因为拉丁人所处地区铜的产量缺乏,所以他们将估价这一行为称为“量铜”。整个意大利半岛地区将铜视为一切商品的等价物,同时意大利人还发明了最简单的计数符号(下文将加以详述)和十二进制,生活在半岛上的意大利人最初便是这样参与国际交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