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过一个叫做发条的朋友,我们是网友,最初他约我见面的时候,我非常鸡贼地约在书店见,这样要是实在别扭的话,大家还可以各自去逛不至于太尴尬。结果见了面,他热切地掏出了一叠破烂的稿纸,说那是他最近在写的剧本要给我看。我正要看,他又按住,说:但是,你看之前,我要先告诉你我的一生……
他这句话被我笑了半辈子。
后来和他的友谊里,也反复证明了他就是那样真诚的一个人。他说:“每当我对一个女孩好一点,人家就要问我‘你是不是想追我?’觉得太难堪了。”我大点其头。
他还说:“其实我是一个分享狂。”我又大点其头。
他还说:“我俩这样太好了,我不喜欢暧昧,我对你一点性欲都没有。”
二百多斤的死胖子凭什么这样说老子你大爷的!
跟他相处我一贯骂他。骂他伪小资,骂他假伤感,骂他整天得儿呵的不知道乐啥。其实真正让我受不了的是他干吗要这么纯情。
他的博客栏目分为:闲谈、小说、剧本、照片、诗歌,很装蛋。每次有“作品”就屁颠给我发地址,我基本没认真看过,滚动条30秒拖到底。我受不了这样感情强烈又狂滥的字眼:沉痛、绝望、感伤、害怕……
不过最叫人烦躁的是这样的:真好玩儿、真棒、可好了、嗯嗯。以及:我喜欢穿白裙子的长发的会撒娇的听摇滚的女孩。
我每次听他第一万遍说这些话的时候,所做的只有默默从一数到一百。
我的女哥们儿看了他的博客说:没见过这么像女孩的男人了。
我无奈地说:“是啊,十分纯情又装得很色。”
“傻逼呗,怪不得泡不到妞。”
不过他不怪我。还是找我说话,请我吃饭,借钱给我。因为他实在太想要朋友了,他只有我这一个见面就骂他的朋友,如果我算的话。他的一生,简单一点就是小学没念完,中学没念完,大学没念完的,一路开除的混混的日子。
详细来说,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说——
三流电视里一样的酗酒揍人的父亲,母亲改嫁组成新家庭又生了弟弟,从小一个人在另一所房子生活,有几年甚至没出过门,打个电话有饭店服务员送饭来。没有吃过谁为他专门做的饭,没过过正常作息的生活,没学会抽烟喝酒泡马子,也没有学到任何安身立命的本领。没有人告诉他人生应该怎么走,哪怕是可以用来反抗的道路。
有时候我想,一根草,掉到地上就会生长的。人也一样。
他不时吹嘘在老家如何如何有许多哥们儿,如何混成小混混里最大的混混,成了混混世界里一个传奇,因为真的够土,真的全身名牌,金利来西装领带加阿迪达斯运动鞋外加裘皮黑大衣,在大街小巷一呼百应。
某天他回到遥远记忆里朋友遍地的家乡,会不会看到大家都在挣钱,买车,娶老婆,洗脚,上床,看韩剧,生孩子,没有人想念他?
这一生他只叙述过一次,以后就是兴致勃勃地反复说那个蹩脚剧本描写的爱情,他蹩脚的初恋,手都没牵过的初恋,那个女孩已经忘记喜欢过他的初恋,翻来覆去的初恋。所谓剧本也写这个,小说也写这个,随笔也写这个,诗歌也写这个。自那个初恋开始,往后的日子不管怎么过,过来过去还总是“十几岁那年的疼痛”。
也许那是唯一一次有人认真喜欢他,并且伤害他,像其他每个恋爱的少年一样。他很感激这种正常。这也是他认为这辈子干过的唯一的一件正经事。正经在,他在这个不怎么值得的世界,做了一件所有人都做过的事。以微不足道的初恋的名义,插了生活一脚。
我从来都不喜欢看他那些狗屁文学。因为他真正的伤感和他写下的那些不一样。真正的那种,我更加不愿意看。
谁会愚蠢地对区区初恋念念不忘?除非这是唯一敢提起来的疼痛。谁不敢提自己疼痛的爱情呢?那些不曾知道更痛的事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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