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白色的大毛衣,眼珠漆黑,神情伶俐,行动敏捷,满头黑发乱蓬蓬的,迈着长长的腿走来走去。她的举止充满了小鹿般的活力,眼睛透着机灵和敏感的神采。
我一看就被迷倒了,也没敢和她说话,立刻去给我的好朋友写信:我今天认识一个闽南姑娘,太震撼了……我惊呆了。
后来她告诉我,她一直觉得自己又黑,又瘦,没有胸,不起眼,在我之前从来没有人说过她漂亮。但在那之后她迅速地自信起来,成了一个公认的大美人。现在我们已经认识14年了,她叫野小蛮。
上大学以前,我就在北京晃了几年,那会儿跟我一块儿的就是小蛮。那时候我们都在北京学画画。
看到别人减肥她就会叉着腰殷勤地关照说:是啊是啊,要减出这样的“小蛮”腰。我就要忍不住嘲笑她平胸,她就会摸摸我的肚子说:富士山。
事实胜于雄辩,后来我们排《灰姑娘》,竟然公推她演王子。
我俩最爱干的事情之一就是比美。我痛心疾首地说:你看你头发枯干成这个样子,应该多用护发素。她就择出我一根头发亲切地望着我说:那就可以像你这样分八个叉了吗?
其实她好看极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竟然忍不住跑去写信给别人。
她身手敏捷,上树爬墙干脆利落,还敢把毛毛虫放在手心里玩。
她有个理论,就是比较两个人的嘴谁大谁小,只要数数她们笑到最开的时候露几颗牙。她很自豪地露了11颗。我是8颗,差远了。她刷牙的时候会嘟囔说:我刷牙好累啊!有时候真苦恼自己长了这么多颗牙齿。
她特别擅长成语活用。有一次举着晾衣服,水老是流到她袖子里,努力了半天她说:我晾得死去活来。
还有一次不知为何她猛拍我的马屁,我就大大夸奖她。
然后她就接着说:这些马屁的心得都是脑海里的一叶泛光的小舟,你就是那灯塔,马屁总是往你的方向拍。
我说:你的马屁真妙啊!
她说:那也是因为马好啊!
我说:真棒,我已经记在本子上了。
她说:嗯,请用楷体。
我对着她哈哈大笑,她说:你干吗笑得皮开肉绽的?
有一天我们沿着一条小路大笑和疯跑,北京的那种长长的两边生长着高高直直的大杨树的小路。突然她停下来,目光湿湿地对我说:阿春,要是有一天我们不能这样了怎么办?
记忆像突然倒带的电影一样飞速地掠过那以后的孤单岁月,直接回到那一格停下来,又开始慢慢放映。然后我们就牵着手,绕过易碎的阳光小心翼翼地走。
有一天我们的同学问我,昨天晚上你给小蛮在电台点歌了吗?她们说昨天晚上有个叫阿春的给一个叫小蛮的点歌,点的是小蛮最喜欢的也是她唯一会唱的歌:《红河谷》。
……我没有。
所以,我还相信一些神奇的事。比如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还生活着这么亲爱的一对小蛮和阿春。我心里在后来磨出的层层老茧上还有那么一块脆弱的地方,或许就是那个阿春为我留下的,或者是这个小蛮悄悄叮咛的。
后来我们各自成长,遇见各自的生活。那些记忆全都被藏了起来。无数的事情就真的忘记了。
不敢随便说起悲伤或幸福,写信的时候我们互相称呼“人中之龙,人中之凤”。但是我们写得很少。从来不说近况,不诉离伤。有一个奇怪的默契,就是我遇见了什么,我的心情怎样,她一定也是。眼神都不用交流,就好像在用一条气管呼吸、一个心脏造血。
我知道她曾经有一段非常困难的日子,一个美貌的姑娘,没有钱,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在没有任何支持的情况下在厦门谋生,身体还受了重伤。面对陌生的人和恶意的人,剔透的水晶混在糙粝的砖石中生存,还要保护自己。但是她从来不跟我说。
我甚至不愿意和她联系。我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她以为我不知道,她就会感到幸福。
作者“张春”的其他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