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地调整,确保车不会猛地前冲。他踩下踏板,车发出一阵低吼,但车身只是微微前倾,仿佛一块积蓄力量的巨石——它脚下起固定作用的小石子已经被移开,但它暂时还未滚下山坡,摧毁山下的村庄。人们倒吸一口凉气,顿时退后几步。他用力踩下油门。他准备孤注一掷,往直觉的方向把方向盘打到底,希望能够蒙对。就在这时,他惊奇地发现方向盘竟然自己转起来,而且还转向了正确的方向,车开始缓慢前行,顺利拐过路口。要不是木棒敲击金属的巨响将他惊醒,他还会继续惊叹于眼前的奇迹。
“你竟敢戏弄我的儿子?”那位护蛋母鸡般的母亲怒喝道。她刚才势不可当地一棒砸下来,车的一只头灯无疑已经报废。他吓得头皮一紧——这可是伯父的心头肉啊!“我要找只羊,把你闷死在它屁眼里!”
车缓缓前移,正好把引擎罩送到这位暴怒的母亲面前。她手起棒落,伴着一声巨响,引擎罩上出现一个凹坑。托马斯想用力踩油门,但是旁边还挤着很多人。“我求求你,请别砸了!”他大叫。
现在侧灯进入了她的火力范围。又一次挥棒。伴着玻璃的碎裂声,侧灯被砸飞了。那个疯婆子的儿子还在没完没了地哀号,她再一次举起木棒。
“我要拿你喂狗,然后再把那条狗吃了!”她尖叫道。
托马斯赶紧踩下油门。那个女人险些打中后视镜,她的木棒顺势砸向车厢侧门的窗户。伴着发动机的一声咆哮,他和受伤的车一同往前跃起,逃离了蓬蒂-德索尔。
开出几公里后,他在一丛灌木旁停下来。他跳下车,检查汽车的伤痕,然后清理了车厢里的碎玻璃。要是伯父知道他的顶尖藏品落得如此下场,一定会大发雷霆。
前方就是罗斯马尼尼亚尔。这不是他曾暗自嘲笑过的偏僻村庄吗?罗斯马尼尼亚尔,你对我毫无威胁,他曾如此自信。现在它会让他为自己的傲慢埋单吗?他决定今晚继续在车里过夜。这次,他在伯父的大衣上面添了一条毯子。他从木箱里取出珍贵的日记,随意翻开一页。
阳光无法给予我慰藉,睡眠也毫无裨益。食物不再让我满足,人类的陪伴亦是徒劳。即便是最简单的呼吸,也在透支我心中所剩无几的乐观。
托马斯深吸一口气,体验着乌利塞斯神父无法找到的乐观。奇怪的是,这本写满痛苦的日记竟能让他如此快乐。可怜的乌利塞斯神父。初到圣多美时他曾满怀希望。在他的心力被疾病、孤独和迷茫耗尽之前,他的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漫步与观察上。想来这些漫步只是为了排解内心的绝望——在绝望中行走,总好过和绝望一同关进酷热的小屋。所有的见闻,他都一一记录。
今天有个奴隶打着手势问我,我的皮鞋是不是用某个非洲人的皮制成的。它们和人皮一个颜色。那个人是不是被吃掉了?他的骨头是不是被磨成了有用的粉末?有些非洲人相信我们欧洲人是食人族。这种错觉源自他们对我们真实目的的质疑:难道他们被奴役只是为了种地?在他们眼中,一个人的物质生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谋生——不需要特别辛苦的劳作。在热带经营一座菜园费不了多少人力和时间。狩猎虽然难度大一些,但那是一项饶有乐趣的团队活动,即使多出些力气也无人抱怨。如果白人不是出于种地以外的目的,他们为什么要抓那么多人?我向那个奴隶保证,我的皮不是用他同胞的皮制成的。不知我的话是否令他信服。
当年困扰奴隶和乌利塞斯神父的问题,现在托马斯都一清二楚:蓄奴是因为巴西甘蔗田以及之后的北美棉花地对于劳动力的无尽渴求。如果仅仅为了自身的生存,一个男人或者女人不必起早贪黑,但是殖民体系中的齿轮必须不停地转动。
无论他们来自哪片地域、哪个部落,奴隶们很快陷入相同的阴郁状态。他们变得麻木、消极、冷漠。看守越是急于改变他们的态度,越是随心所欲地挥舞皮鞭,那种情绪就越是根深蒂固。在奴隶们各种绝望的表现当中,最让我惊讶的是食土。他们像狗一样刨土,团出一个圆球,丢进嘴里,咀嚼,吞咽。我无法判断,吞食上帝创造的土壤是否违背了的旨意。
托马斯转过头,望着四围渐渐没入黑夜的田野。在一片土地上凄惨度日,然后再吃了它?之后乌利塞斯神父写到,他也亲自尝过。
黑暗在我体内迸发,化作让灵魂窒息的水藻。我缓慢地咀嚼。味道并不坏,只是牙齿有些不适。还要多久,上帝啊,还要多久?我很难受,但从旁人眼中我看得出,实际的状况其实更糟。走路进城太累了。于是我去了海湾,朝着无垠的海面眺望。
踏上非洲大陆的欧洲人在各种疾病面前举步维艰:疟疾、痢疾、呼吸道疾病、心脏病、贫血、肝炎、麻风病、梅毒,还有其他杂症,再加上营养不良。无论折磨乌利塞斯神父的是其中哪一种,它必然在缓慢而残酷地夺走他的生命。
在托马斯坠入梦乡之际,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有些日子里,借着去伯父家做客的机会,他在天黑之后溜进用人宿舍中多拉的房间。在忙碌一天之后,她往往已经睡了。他便把熟睡中的加斯帕尔抱起来,揽入怀中。让他惊叹的是,两个人都不曾从睡梦中惊醒。他抱着儿子柔软的身体,轻声哼着歌,多少盼望着他能够醒来,父子一同玩耍。
第二天一早,他在头顶和胸口的奇痒中醒来。他站起身,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挠了一遍,指甲缝里积了好几层黑泥。他已经五天没洗澡了。必须尽快找一间旅店、一张舒服的床,泡个热水澡。他想起自己必须穿过的下一座村庄,那个他曾嘲笑过的对象。正是出于对罗斯马尼尼亚尔村的恐惧,他鼓起勇气尝试了三挡——伯父所谓“汽车机械设计上的巅峰”。车刚启动,他就推进到二挡。他横下心不再犹豫,再次手脚并用,把变速杆一把推到从未触及的挡位。仪表盘上的刻度表闪烁着,似乎不敢相信他的决断。整辆车成为速度的化身。车到三挡,发动机内部的火苗骤起,引擎外壳上仿佛也腾起烈焰,汽车如同一颗流星轰鸣着划过乡间。意外的是,三挡居然比二挡还安静,似乎连声音也跟不上机器的速度。驾驶室两侧疾风呼啸,车速快得难以想象,路旁的电线杆接连掠过,彼此间近得像梳子的齿。电线杆后方的景色在视野中变得模糊,如一群惊慌失措的鱼在他眼前一闪而过。在这片被高速虚化的土地上,托马斯只注意得到车身的轰鸣和零件之间咔嗒咔嗒的撞击声,以及前方的路——它诱惑着他,让他产生幻觉,似乎它是鱼线,而他是上钩的鱼。尽管身处开阔的乡野,他的意识告诉他,或许他正在穿过一条隧道。他被这片喧嚣裹挟着,眼前一阵恍惚,心里却惦记起车的润滑。他想象着引擎的一个小零件慢慢变干、温度升高、迸出火焰,然后整辆车炸成一个七色火球,汽油中绽放出蓝色、橙色和红色的光芒。
没有一个零件起火。车只是叮咣响着,怒吼着,以令人生畏的食欲吞噬着眼前的路。罗斯马尼尼亚尔的村民充满敌意也好,友善好客也好,他一个也没见到。小村在车两侧掠过,眨眼间就消失了。他看见一个人影——是男人,还是女人?那人转身望向汽车,然后摔倒在地。
从罗斯马尼尼亚尔开出几公里后,前方出现一辆同向的驿马车。伯父曾警告过他要避开这种马车,是吧?托马斯放慢速度,准备远远地跟着,直到出现岔路或者等马车自己拐弯。但这条孤零零的乡间小路很快耗尽了他的耐心。小步慢跑的四匹马根本无法与他车内三十匹狂奔的良驹相提并论。
他踩下油门。车清了清嗓子,一声咳嗽,然后车身一颤,以勇往直前的气势抓地前冲。他感觉双手被拽向前方,头却不由自主地向后仰。汽车与马车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他看见一个脑袋从马车车顶探出来。那人向他挥手。不一会儿,这辆一直靠右行驶的马车移动到路中央。他们的行驶路线如此飘忽不定,所以伯父才提醒他当心马车吗?他宁可相信这个动作是出于礼貌,马车让到一旁是想让他通过,就像进门时绅士总会请女士先行一样。那人挥动的手臂让他对这一猜测更为笃定。他加快速度,驶向马车右侧,与之并行。车身的每个零件都在抖动。马车上的乘客一面随着车厢前后左右剧烈摇晃,一面紧握窗框,伸长脖子看着他。他们瞪大眼睛,脸上写满了各种表情:好奇、惊讶、恐惧、厌恶。
两名马车夫进入他的视野,他们可以说是他的同行。他松开油门。马车夫和他将相互致意,就像在海上相遇的船长。调查过程中,他曾在多位船长的航海日志里读到过类似的记述。马车和汽车前后左右颠簸的方式与航海颇有几分类似。他举起一只手,准备挥手,嘴角露出一缕微笑。
他抬头看了一眼马车夫,不由得大吃一惊。与神态各异的乘客不同,车夫的表情只有一种:咬牙切齿。刚才转身向他挥手的那人(难道他其实是在挥舞拳头?)正像狗一样向他咆哮,似乎随时会从座位上一跃而起,跳上他的车。赶车那人看上去火气更旺。他的脸涨得通红,嘴里骂骂咧咧。他扬起长鞭,催马向前。鞭子腾在半空,蛇一样蜷起身子,继而伸展、下落,劈出一声尖厉刺耳的脆响,活像一声枪响。直到此刻,托马斯才意识到,那几匹马已经被逼到了极限,这才能踏出雷鸣般的蹄声。他感觉大地在马蹄下震颤,纵然有橡胶轮胎和悬挂弹簧的双重缓冲,马群不可思议的力量依然把他的骨架震得咯咯作响,令他望而生畏。与此同时,他正在缓慢地超越马车,仿佛行人从老者身旁经过,还能气定神闲地掀起帽檐问声好。但在旁人看来,他和马车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破风而行,相当于那位老者与行人并排走在两辆飞驰的特快列车上。
当他心无旁骛地专注于驾驶时,他身处自己寂静的一方天地,与世隔绝。现在这层寂静瞬间粉碎,他顿时身陷各种声响的包围:狂奔的马匹鼓点般的蹄声、马车摇晃发出的刺耳咯吱声、车夫的怒喝、惊恐的乘客不安的尖叫、马鞭的厉响,还有汽车的咆哮。他竭尽全力踩下油门。车加速冲刺,但只是缓步超过马车。
一声尖厉的金属声响穿透各种噪声,刺入他的耳膜。赶车人把鞭子从马身上收回,转而抽向汽车的车顶。托马斯痛苦地皱紧眉头,仿佛鞭子抽在他背上。赶车人的副手高举双手,他的头顶上是一只带金属箍的木箱。箱子看上去很沉。他把箱子掷向汽车,它像炸弹一样砸中车顶,紧接着是箱子和里面的物品滑离车顶的刮蹭声。拉车的马距离托马斯不到一米,它们踢起一团沙暴,嘴角甩下大团的白沫,眼球凸起,充满惊恐。马身越贴越近。车夫正赶着它们撞向汽车!我的死期到了,托马斯想。
汽车达到最高时速时,马匹放弃了。汽车坚定地向前冲刺。托马斯稳住方向盘,把车移向道路中央,几乎蹭到右侧领头的马。他在后视镜里看见那匹马被迫扬起头,这才堪堪避过车尾。
他突围成功的瞬间,那群已经精疲力尽的马蹒跚着停下了脚步。车夫冲着他的背影不依不饶地高声咒骂。在后视镜里,他看见乘客挤出马车,和车夫互相指手画脚地争吵起来。
他被这场冲突折腾得身心俱疲,急需停车休整,无奈追兵在后,只得继续前行。他驾着自己不幸的小船越开越远,注意力又回到眼前的路上。他惊魂未定,内心如风暴中的大海。与此同时,身上的奇痒又让他苦不堪言。
他盘点起自己的进度。出门几天了?他一边回想一边计数。一、二、三、四——四个晚上。预计的十天已经过去了五天四夜。只有十天。他甚至还没走出里巴特茹省,不到四分之一的路程。当初怎么会奢望能在短短几天内完成他的壮举?太可笑了。伯父关于魔毯的比方让他昏了头。古代艺术博物馆的馆长不会容忍他迟迟不归。只要他晚回一天,就会被解雇,毫无商量的余地。那就是他赖以生存的职场,自己不过是一枚可有可无的齿轮。他与馆长、藏品管理员以及其他博物馆主管之间的关系并不比乌利塞斯神父与主教和岛上神父的关系好多少。同事们从不一同用餐,只是漠然独处,这样的工作氛围怎能让人愉悦?有时他觉得,乌利塞斯神父在圣多美经历的每一种苦难,在他的博物馆生涯里都能找到。同样单调乏味。同样充满孤独感的工作,却不时被同事间的紧张关系打扰。同样的身体不适——于他而言,是终日置身于潮湿生霉的地下储藏室或者窒热多灰的阁楼。同样让人喘不过气的悲惨境遇。同样挣扎着寻找世事的意义。
我常在种植园中邂逅小小的神龛,它们总是搭建在偏僻的角落。神龛由木材或烤制过的泥土草草搭就,周围散落着贝壳和腐烂的水果。如果它们被毁了(做这件事的人不是我),它们又会在别处冒出来。这些神龛让我欣慰。奴隶们在原来的村庄里曾从事各种手工艺活动,但在这里,他们囿于田间劳作。没有金工,没有木工,没有编篮,没有饰品制作,没有裁缝,没有人体彩绘,没有歌唱,什么也没有。在这座草木疯长的绿色岛屿上,他们像骡子一样夜以继日地劳作。只有在这些神龛上,我才能依稀看到他们过去的影子,那种对于人世幻象的向往。
托马斯陷入了自我怀疑。他的追索是否也是一种“对于人世幻象的向往”?他想象着,加斯帕尔会对乌利塞斯神父的礼物感兴趣,他毕竟还是个天真好奇的孩子,但多拉可能无法理解他。虽然只是在追寻事实真相,他却在做一件会让她不悦的事。这个念头始终折磨着他。但那件珍宝确确实实存在!他不过是把一件存世之物公之于众。他在心里默默向多拉乞求,乞求她的谅解。它将使所有造物升华,我亲爱的。不,不,不会对神有所亵渎。但他知道多拉不会相信他,他是争不过她的。他仍然不敢停车,只能一边驾驶,一边泪流满面。
在阿塔拉亚村外,他终于停下车。他站在挡泥板上检查车顶的损伤。眼前的景象令人沮丧。飞来的木箱在车顶砸出了一个大坑。车夫手中那条娴熟挥舞的马鞭的破坏力也毫不逊色。车顶明亮的酒红色油漆已是伤痕累累。大块的漆皮几近脱落。他检视车厢内部,顶篷的松木框架已经开裂凸起,像是折断的骨头。
他步行进入阿塔拉亚,希望能找到汽油。他寻到一间小杂货铺。当他把汽油的各种叫法都试过一遍之后,店主才点了点头,取出一只小瓶子。他问还有没有。店主显得很惊讶。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就凭这几瓶燃料,汽车可跑不起来,它可是不知满足的魔鬼。他买下了她的全部存货——两瓶。
当他回到停车地点,把沿途搜集的汽油喂给这头饥饿的巨兽时,他无意中瞄了一眼空瓶上的标签,不禁吓了一跳。专治虱子和跳蚤的杀虫剂!保证毫不留情地杀死所有寄生虫和它们的卵——标签上如此宣称。剂量不限。请勿吞服。切勿靠近火焰。
这样一种污秽的液体,店主和药剂师怎么就不问问他为何需要那么多?他当作燃料购买,他们却当作杀虫剂售卖。他们以为他是一场寄生虫聚成的龙卷风,他的头顶是欢快起舞的虱子、跳蚤及其同类的国度。难怪他们从不正眼瞧他。他愣住了。显然如此。显然如此。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解释。店主和药剂师猜得没错。他浑身奇痒,痒到几近癫狂,恰恰因为他就是一场寄生虫聚成的龙卷风,他的头顶就是欢快起舞的虱子、跳蚤及其同类的国度。
他看了看另一只手。他正在倾倒的那只瓶子已经见底了。这是最后一瓶。他原本有多少?差不多十五瓶。旅途伊始,车厢里就装了好些汽油瓶,它们堆在油桶旁边,一路咣当作响。现在他一瓶也没了,多一瓶也找不到。他抠住油箱小小的圆形开口,好像可以将它拉开似的。他做不到。一只装满汽油的浴缸能让他从当下的折磨中解脱出来,但在痛苦与解脱之间还隔着一道窄门,它死死紧闭。
他想知道,是谁碰过他?是谁碰过他的衣服?是谁把寄生虫传染给他的?他一定是在波沃阿-德圣伊里亚或者蓬蒂-德索尔被传染的。在那两地他都蹭到了别人的肩膀。为了把汽车从围观的人群中拯救出来,他还是贴着人们的身体蹭过去的。
他把自己从上到下疯狂地挠了一遍。
天空变得阴沉。雨点落下来,他钻进车内避雨。挡风玻璃上的雨水汇成变幻的条纹,模糊了他的视线。雨越下越大,直至暴雨倾盆,他这才想起伯父从没提过汽车在雨中的性能。他不敢冒雨驾驶,决定等到雨停。
黄昏与黑夜相继浮现,形如瘴气。睡梦中几辆马车从四面八方朝他飞驰而来。他浑身冰冷。他的脚从驾驶室的边缘伸出车外,被雨浇得透湿。浑身的瘙痒也不时让他醒来。
到了早晨,雨依旧下个不停。天太冷了,他可不想在雨里洗澡,只能打湿双手擦了把脸。唯一的宽慰来自乌利塞斯神父在岛上经受的苦雨。那里暴雨如注,日夜不息,简直让人精神错乱。相形之下,这场温和的欧陆细雨算得了什么?
这条荒凉的小道只有农夫偶尔经过,他们无一例外地停下脚步,和他聊上几句。有些人沿路走来,要么独行,要么牵着一头驴;其他人则穿过农田走来,他们是正在巡视自己小小领地的农场主。每个人似乎都对打在身上的雨点毫不在意。
农夫一个接一个,反应如出一辙。他们察看车轮,觉得它们精致小巧。他们端详后视镜,觉得它们妙不可言。他们打量控制台,觉得它令人生畏。他们凝视引擎,觉得它高深莫测。每个人都认为这辆汽车是个奇迹。
唯一例外的是一个牧羊人。他看起来对这个新鲜玩意儿并不感冒。“我能在你旁边坐一会儿吗?”他问,“我淋湿了,很冷。”
他的羊已经把汽车团团围住,外面有一条小个儿的牧羊犬围着羊群绕圈,一边汪汪直吠。羊群的咩咩声绵延不绝,让人坐立不安。托马斯向那人点了点头。他绕到车的另一侧,爬进驾驶室,在托马斯身旁坐下来。
托马斯期待他开口说话,但那个古板的老头两眼直视前方,一言不发。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沙沙的雨声连绵不断,羊在叫,狗在吠,沉默分外鲜明。
最后还是托马斯先开口。“我来告诉你我为什么旅行。这段路非常艰苦。我在寻找一件失落的珍宝。我花了一年时间确定它可能的方位。现在我知道了,或者说我就快知道了。我已经很接近了。一旦找到,我会把它带回里斯本的国家古代艺术博物馆,其实它配得上巴黎或者伦敦的一流博物馆。我说的这件东西,它——嗯,我不能告诉你它是什么,但它是一件惊世之物。它会让人瞠目结舌。它会让观者哗然。有了这件东西,上帝会为他对我挚爱之人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乡下老头唯一的反应不过是看了他一眼,然后点点头。除此之外,似乎只有羊群听懂了他心血来潮的自白,齐声发出一波“唉——”的叹息。这群羊可不是童话里乳白色的蓬松云朵。这些家伙长着瘦骨嶙峋的脸、凸起的眼球,身上的羊毛坑坑洼洼,屁股上沾满了粪便。
“跟我说说,”他问牧羊人,“你对动物怎么看?”
那个牧羊人又看了他一眼,不过这次他开口了。“什么动物?”
“嗯,比如这些动物,”托马斯回答,“你怎么看你的羊?”
那人一字一顿地说:“我靠它们过日子。”
托马斯沉吟了片刻。“是的,靠它们过日子。你的话很深刻。要是没有你的羊,你就过不了日子,你就得死。这种依赖性创造了某种平等,对吗?不限于你个人,而是对整体而言。在你和羊的组合里,你们位于跷跷板的两端,中间某处有个支点。你必须保持平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比它们更强。”
那人对他的话无动于衷。这时托马斯身上忽然一阵奇痒。现在瘙痒已经遍布全身。“对不起,我有些事情要处理。”他对牧羊人说。他沿着车侧的踏板移进车厢。在车厢里,透过宽敞的前窗,牧羊人的后脑勺清晰可见。托马斯在沙发上辗转翻滚,用指甲冲着折磨他的小恶魔们一阵乱挠,以压制瘙痒。强烈的满足感随之而来。牧羊人没有回头看一眼。
为了遮风避雨,他挂起一张毯子挡住破碎的侧窗,并用车门把它夹紧。雨水敲落在车顶,化作单调的鼓点。他拨开零乱的装备,在皮沙发上为自己辟出一块容身之所,然后用另一条毯子把自己裹好,紧紧蜷起身子……
他蓦地惊醒。他不知自己睡了五分钟还是五十五分钟。雨依然在下,牧羊人已不见了踪影。他透过雨痕密布的车窗望出去,看见前方路上一团隐约的灰影——那群绵羊。他打开车门,站上踏板。牧羊人在羊群中间,仿佛行走在云端。狗仍旧绕着羊群奔跑,不过托马斯已经听不见它的叫声。羊群沿路远去,从路旁拥入一条去往乡间的岔道。
托马斯透过雨帘看着羊群渐渐变小。就在它们即将消失在一道山脊背后时,那个已经缩小成一个黑点的牧羊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他是在寻找某只走散的羊,还是在看他?托马斯使劲挥手。他也不知道那人是否注意到他的告别。黑点消失了。
他回到驾驶室。副驾驶座上放着一只小包裹。拆开包裹,里面有一块面包、一块白色乳酪和一小罐封好的蜂蜜。这是圣诞礼物吗?圣诞节是哪天?还有四天吗?他意识到自己已经记不清日期。无论如何,这是牧羊人的馈赠。他深受感动。于是他大快朵颐。太美味了!他不记得何时曾享用过如此可口的面包,如此美味的奶酪,如此香甜的蜂蜜。
雨停了,天空渐渐转晴。在等待冬日的阳光烘干路面的工夫,他给车上了机油。然后他迫不及待地上路了。路过小镇阿雷什时,他步行进了城。运气不错,他找到一间像样的药店。
“你的存货我全要了。我那几匹马身上全是虱子。”柜台后的男人拿出常见的小瓶汽油时,托马斯对他说。
“你可以去问问伊波利托,那个铁匠。”药剂师说。
“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我猜是马给他带来了生意,包括那些身上爬满虱子的马。你的脚怎么了?”
“我的脚?”
“是的。出什么问题了?”
“我的脚没问题。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见你是怎么走路的。”
“我的脚非常健康。”
托马斯迈着那双非常健康的脚,倒着穿过小镇,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伊波利托的铁匠铺。他惊喜地发现这位铁匠居然有一只巨大的汽油桶。托马斯高兴得简直要晕过去了。这些库存不仅足够喂饱他的汽车,还能抚慰他饱受蹂躏的身体。
“兄弟,我需要很多。我有十二匹马,它们身上全是虱子。”
“哦,你不能把这玩意儿用在马身上,会伤到它们的。它对皮肤的腐蚀很厉害。你需要一种兑水的粉末。”
“那你怎么会有这么多汽油?拿来干什么?”
“给汽车用的。那是一种新式机器。”
“太棒了!我就有一辆,而且正好需要加油了。”
“你刚才怎么不说?”那个乡下人乐呵呵地说。
“我一心惦记着我的马。那些可怜的牲口。”
托马斯对那十二匹受苦的马的真挚关爱令铁匠伊波利托大为感动。他耐心细致地讲解:如何用热水冲兑去虱粉,仅须涂抹患处,晾干之后再小心梳理、清除虱子。从头部开始,往后往下梳遍全身。这是个很费时的活儿,但爱马之人理当如此。
“把你的马牵来,我帮你处理。”伊波利托出于相同的爱马之心,不由得脱口而出。
“我不住在附近。我是开车来的。”
“看来你为了这种错误的药跑了很长一段路。我就有这种粉末。你刚才说十二匹马?六筒应该够了,八筒保险一点儿。你还需要梳洗的工具,保证品质上佳。”
“谢谢。我真是松了口气。你卖汽油多久了?”
“差不多六个月。”
“生意好吗?”
“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我这辈子还没见过汽车呢。不过别人跟我说,它是马车的未来。我可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说真的。我懂得经商之道。与时俱进非常重要。没人想买过时的东西。你需要成为第一个传播消息、展示商品的人。这是垄断市场的诀窍。”
“你是怎么把这一大桶汽油搬来的?”
“用马车运来的。”
听到这个词,托马斯心里一颤。
“不过你懂的,”伊波利托补充道,“我没告诉他们这是给汽车用的。我说是用来给马匹除虱的。他们对汽车的态度很奇怪,那帮赶车的。”
“是吗?快有马车来了吗?”
“哦,大概再过一个小时。”
托马斯撒腿朝他的车跑去,他是面朝前跑的。
他挟着银行劫匪的气势,在轰鸣声中开着伯父的雷诺回到铁匠铺。面对托马斯带来的这台躁动吵闹的机器,伊波利托又惊又喜,同时难掩惧色。
“这就是汽车?真是个吵死人的大家伙!我得说,这是一种美丽的丑陋。让我想起了我老婆。”伊波利托大声说。
托马斯熄了火。“我完全同意——我指的是汽车的部分。老实说,我觉得它是一种丑陋的丑陋。”
“嗯,也许你是对的。”铁匠陷入了沉思,大概在思考汽车将怎样毁掉他的生意和生活方式。他皱起了眉头。“好吧,生意归生意。汽油从哪儿灌进去?指给我看看。”
托马斯急切地伸出手指。“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让伊波利托灌满了油箱、油桶和所有装除虫剂的玻璃瓶。他焦急地盯着那些瓶子,迫不及待想举起一瓶把自己全身浇透。
托马斯付了油钱,又要了八筒马用去虱粉和品质上佳的梳洗套装。“欢迎下次再来!”伊波利托高声喊道,“记住,逆着毛从后往前梳。从头开始,往后往下梳遍全身。可怜的牲口!”
“谢谢,谢谢!”托马斯一边加速离开一边高喊道。
出了阿雷什,他离开大路,拐上一条有路标的岔道,希望绕过人口密集的尼萨城。他相信,即使地图上小路的标志模糊不清,它也能指引他绕过尼萨,重返大路。拐进岔道不久,他又拐上另一条岔道,随后是下一条。路面每况愈下,到处都是石块。他用尽浑身解数穿行其间。与此同时,路面高低起伏如同汹涌的海浪,他的视线大大受阻。乌利塞斯神父乘船穿过广阔海域驶向岛屿时,也是这般情景吗?
在他徜徉于海面之际,小路彻底消失了。先前尚能辨认的平整路面被千篇一律、石块密布的荒野取代。小路仿佛一条注入三角洲的河流,将他放逐到无垠的海面。他继续前行,但最终耳边响起了理性的声音,敦促他原路折返。
他掉转车头,但各个方向看上去毫无分别。他糊涂了。四面都是同样的旷野,崎岖、干燥、寂静,目之所及只有银绿色的橄榄树和升腾在空中的大团白云。他迷路了,与世隔绝了。夜晚即将到来。
最终他停车过夜并不是因为迷路,而是出于另一个更为私密的理由:寄生虫大军向他的全身发动了总攻,他再也招架不住了。
他在一块高地上停了车,车头轻轻抵住一棵树。树木散发的馥郁芬芳弥漫在空气中,感觉分外温柔。周围没有一丝声响,没有虫鸣,没有鸟叫,没有风声。耳朵捕捉到的唯有他自己的声响。万籁俱寂,他的目光变得敏锐,那些傲立在寒冬石缝中的细弱野花格外夺目。粉红色、浅蓝色、红色、白色——他不知晓它们的品种,却深深为它们的美丽所打动。他深吸一口气。他完全可以想象这片土地曾是传奇的伊比利亚犀牛的最后栖息地。它们在此间漫步,自由而狂野。
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走,都不见一个人影。他一直希望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再解决他的问题,现在终于找到了。是时候了。他回到车前。没有一个人,没有一种生物,能够忍受这种奇痒。在用魔力药水扫荡敌人之前,他决定最后一次沉浸在恣意搔痒的畅快之中。
他将十根手指高高举起,指甲黑得发亮。随着一声战士般的怒吼,他投入了战斗。他的手指划过脑袋——头顶、头侧、后颈——然后是胡须浓密的脸和脖子。他的动作快速、猛烈、充满激情。我们为什么会在经历痛苦或快乐的时刻发出动物般的叫声?他不知道,但他发出了动物般的叫声,露出了动物般的表情。他喊道:“啊啊啊啊啊!”然后是“哦哦哦哦哦!”他扔掉外套,解开纽扣,脱掉衬衫,扯下内衣。他向身上和腋下的敌人发起攻击。胯下是瘙痒的重灾区。他松开皮带,把裤子和内裤褪到脚踝处。他用力抓挠毛发茂盛的阴部,手指仿佛动物的爪子。他何时体验过如此的舒爽?他停手细细回味一阵,又重新开始。他一直挠到两条腿。指甲里有了血迹,没关系。但是那帮无赖又在他的股沟里重新集结,因为那里也毛发丛生。他浑身体毛密布。看着自己白皙的皮肤上冒出的一丛丛浓密的黑毛,这一向让他觉得极为难堪。多拉喜欢用指尖抚摸他的胸毛,这个动作总能给他安慰,若非如此,他只会对自己的体毛感到厌恶。他简直就是一只猿猴。因此,他非常重视理发,刮胡子也一丝不苟。平常他是个干净整洁的人,谦逊而内敛。但是此刻他被瘙痒逼疯了。他的脚踝被裤子绊着。他踢掉鞋,脱下袜子,拽下一只裤腿,然后是另一只。这下好多了,现在他可以抬腿了。他用两手一起攻击股沟,投入战斗:两只手左拍右打,两只脚交替跳跃,他发出动物般的嚎叫,露出动物般的表情,喊道:“啊啊啊啊啊!”然后是“哦哦哦哦哦!”
在处理阴部时,他的两只手像蜂鸟的翅膀一样拍打,脸上挤出酷似猿猴的满足神情。就在这时,他看见了那个农夫。就在不远处,正盯着他,盯着这个在一辆没有马的怪异马车旁一丝不挂地蹦跳、疯狂地搔痒、发出动物般嚎叫的男人。托马斯当场僵住了。那人已经看了他多久?
这种时候还能怎么办?如何才能挽回颜面,拯救他最起码的尊严?他收起脸上野性的表情,站直身子,迅速弯腰捡起衣物,然后尽可能庄重地走向汽车,消失在车厢里。难以启齿的羞辱带来彻底的麻木。
太阳落山了,天空漆黑一片,黑暗与孤独重重压在他身上。而且,这场彻头彻尾、毫不留情、让人无处躲藏的羞辱并非祛除寄生虫的良药。他身上依然覆盖着骚动的昆虫部落,他几乎能听见它们的响动。他小心翼翼地推开车门,探出头,环顾四周。没有人。农夫已经走了。托马斯点燃一截蜡烛。无论把蜡烛放在哪里,他都担心会损坏汽车的豪华内饰,于是他拔下一个汽油瓶的塞子,把点燃的蜡烛塞在瓶口。效果十分理想。车厢内一片温馨,仿佛一间迷你的客厅。
他走到车外,仍然一丝不挂。他取出一筒马用去虱粉和两瓶汽油。他要比伊波利托的建议更进一步。他要用汽油来混合去虱粉,而不是用水,这样药膏的杀伤力就能加倍。况且他也没水了。车厢水桶里的水一部分被他喝了,剩下的都喂了汽车。他只剩下一皮袋葡萄酒。他在锅里搅拌汽油和去虱粉,直到药膏不稠也不稀。这东西难闻极了。他用手指挑起来,开始往身上抹,疼得龇牙咧嘴。经过一场抓挠,他的皮肤变得异常娇嫩,药膏敷上去热辣辣的。不过一想到它带给寄生虫的致命打击,他就觉得值了。瓶上的标签写着:剂量不限。他欣然接受,毫不迟疑。敷完头脸之后,他开始抹腋下、前胸和肚皮,接着是腿脚。他在阴部抹了厚厚的一层。哪儿的药膏脱落了,他就补上双倍分量。到了屁股,他在汽车侧面的踏板上放了一大团药膏,然后一屁股坐上去,完工。他昂着头,胳膊夹着身体,两手张开贴在身上,端坐着一动不动。任何的动作,哪怕是呼吸,不仅会松动药膏,还会加剧灼烧感。
这是来自地狱般的灼烧感。他尽力去适应,但还是做不到。药膏似乎已经烧穿了他的皮肤,开始侵蚀血肉。他正在被活烤。寄生虫也一样。它们和它们的卵正成千上万地死去。他只须再忍耐片刻,它们就全死了。在那之后,他可以慢慢恢复。他继续等待,像一块咝咝作响的烤肉。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只听“嘭”的一声巨响,震耳欲聋。他从脚踏板上弹起来,部分因为惊吓,部分因为爆炸的冲力。他瞪大眼睛回过头,寄生虫和疼痛都被抛到脑后。车着火了!之前只有一支火苗在汽油瓶口摇曳,现在车厢里到处是成片的火焰。他的脑后一阵刺痛,这才意识到火苗已经从车厢跳到了他的头上。火一瞬间就蔓延到他的胡须、胸口、全身。“呼”的一声,他毛茸茸的阴部化作一团橙色的火球。他痛得大叫起来。幸运的是,去虱粉是不可燃的。但他的脸上、胸口、阴茎处仍传来阵阵刺痛——油火烧穿了去虱粉和体毛,直抵他赤裸的皮肤。他蹦跳着,两手拍打身体,将火苗扑灭。火终于灭了,他立在原地,一柱黑烟从他头顶升起。
车还在燃烧。他朝它跑去。半路上,他从地上捡起前一天遮在破窗上挡雨的湿毛毯。他冲进车厢,挥舞着毯子四处拍打,同时抛洒去虱粉,终于将火扑灭。
他把木箱从车厢里拖出来,打开箱盖。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在箱子的保护下安然无恙。他如释重负,差点儿哭出来。但是车厢——看看它的惨状!沙发的皮面焦黑发脆,两侧的面板烧焦了,天花板蒙了一层漆黑的灰。除了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其余全部窗户都震碎了,碎玻璃溅得到处都是。食物、驾驶装备、衣服全都焦黑残破。所有的一切都被灰烬和碳化的去虱粉覆盖。还有这难闻的气味!
他喝尽最后一点儿残酒,清理了驾驶座上的碎玻璃,然后赤裸着躺在驾驶座的毯子上,盖上貂皮大衣。疼痛折磨着他的肉体,伯父在梦里向他咆哮。夜间寒气袭人,灼烧的痛感却分毫不减。
天亮了,他哆哆嗦嗦地穿上衣服。无论多么小心,衣服还是刺痛着他脆弱的皮肤。他尽可能仔细地清扫车厢。他再次打开木箱检查日记。他不愿失去与乌利塞斯神父之间的联系。他在这位神父身上看到了一个因为遭受苦痛而变得完美的人,一个榜样。如果遭受痛苦却逆来顺受,你一无是处;如果遭受痛苦时奋起反抗,你就是个了不起的人。这就是他要做的:他要奋起反抗。他要向葡萄牙高山区继续前进,不达心愿誓不罢休。
不过他遇到一个始料未及的问题:挡在车头的树。距离太近,没法绕过它。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车前总有足够的空间,让他可以调整方向盘,驱车前行。他大声叫喊、斥责、诅咒。他试图想出解决办法,而答案显然只有一个:把树砍倒。车厢的必备工具中有一把斧头。他刚才见过它,上面落满了黑灰。他那位无微不至、深谋远虑的伯父无疑就是为了眼前这种情况才准备了斧头。不幸的是,若想彻底摆脱困局,他必须砍倒车前的所有障碍。但这棵树那么大,树干那么粗,他浑身还那么疼!
他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微风穿过车厢,他望着装满资料的木箱,终于重拾破碎的信心。他抄起斧头,在树后站定,抬手抡了起来。他砍啊,砍啊,砍啊。虽然砍得树皮纷飞,灰白的木头却坚韧而顽强。斧头的利刃一次又一次被弹回,只留下最细微的斧痕。对他而言,要每次砍在同一位置实在是强人所难。而且每砍一下,粗糙的衣服就会刮蹭他娇嫩的皮肤。
不一会儿,他已经大汗淋漓。他停下来休息,吃饭,然后继续。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不知不觉下午也过了一半。
临近黄昏,他已经在树干上砍出一个大坑。砍痕已经有树干一半深,树却没有一丝要倒下的意思。他的手掌磨得通红,已经开始流血。但双手的疼痛丝毫无法掩盖全身的痛楚。他精疲力尽,无以为继。
他再也砍不动了。障碍必须清除——就现在。他决定借助身体的重量把树干压断。他一脚踩在挡泥板边缘,一脚蹬在前盖上,伸手抓住最近的树枝。空手握着树皮简直是一种酷刑,但他仍然成功地用腿钩住另一根树枝,上了树。在一整天的苦工之后能够相对轻松地爬上树,他心情大好。
他沿一根树杈往外移动,两手分别握紧一根树枝。可以预见,树倒时他也会跟着掉下去。不过树不算高,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开始前后晃动身体,不去理会掌心里钻心的疼痛。树冠晃啊晃啊。他期待在某一刻听到一声脆响,然后以最短的距离落地。
这棵树却一声不响,带着橡胶般的弹性缓缓倒下。托马斯回过头,看见地面一寸寸靠近。落地很轻柔。但是他的双脚从树枝上滑落,毫厘不差地被最重的树枝压住。他疼得一声大叫。
他把脚挣脱出来。他动了动脚趾,没有骨折。他转身看了一眼汽车。就在这个刹那,他清楚地看到此前数小时埋头苦干时忽略的问题:树桩太高了。汽车底盘是绝对越不过树桩的。他应该在低得多的位置下斧。但即便如此,现在树干仍然与树桩相连。树倒了,却没有折断。树干与树桩连接的部分扭曲着,要砍断它难上加难。即便他能砍断树干,并且就算树桩很短,他能把树拖开吗?实在难以想象。这可不是一丛灌木。
他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这棵树耍了他。他瘫倒在纠缠的树枝当中,窝囊地哭了起来。他闭上眼,任由悲伤把自己吞没。
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他听到一个声音。
“朋友,你受伤了?”
他惊恐地抬起头。一个农夫仿佛从天而降。他身上的白衬衫亮得晃眼。托马斯正抽泣着,猝不及防地呛了一下,用手背抹去泪水。
“你被扔出来这么远!”那人说。
“是的。”托马斯回答。
那人看了看汽车和那棵树。托马斯原以为他问自己从树上掉下来飞出多远(其实他寸步没动,他还在树冠里面,就像鸟在窝里)。但农夫指的是从车里飞出来。他一定以为托马斯开车撞上树干,从车里飞到了树上。
“我的手脚疼死了,而且我渴得要死!”托马斯说。
农夫伸出一只胳膊抱住他的腰。虽然他身材矮小,却是个健壮的人。他把托马斯半扛起来,搀着他走到车旁,扶他坐在脚踏板上。托马斯揉着脚踝。
“有哪儿摔伤了吗?”那人问。
“没有。只是擦伤。”
“喝点水吧。”
那人掏出一个葫芦。托马斯大口大口喝起来。
“谢谢。谢谢你的水,谢谢你帮我。真是太感激了。我叫托马斯。”
“我叫西芒。”
西芒盯着地上的树、汽车的破窗、烧焦的车厢以及车身上密布的凹陷与划痕。“多可怕的事故!这机器的劲儿真大!”他感叹道。
托马斯希望西芒没注意到地上的斧头。
“可惜了这棵树。”西芒补了一句。
“你的树?”
“不是。这片树林是卡西米罗的。”
托马斯这才意识到这棵树也是一个生灵,而不仅仅是个障碍物。“它多老了?”
“看样子有两百到三百岁了。一棵好树,能结不少橄榄。”
托马斯吓得不知所措。“太对不起了。卡西米罗一定会很生气吧。”
“不会的,他能理解。每个人都会遭遇意外。”
“卡西米罗是不是岁数挺大,圆脸、白头发?”
“没错,卡西米罗就是那个模样。”
这么说来卡西米罗就是昨晚的那个农夫,那个目睹托马斯的寄生虫之舞的人。托马斯怀疑他对橄榄树的遭遇会持不同的看法,也不会那么宽容。
“你觉得这台机器还能开吗?”西芒问。
“我觉得它还行,”托马斯回答,“它很结实。不过我需要把它往后挪。这可有点儿难。”
“挂到空挡,我们一起推。”
那个词又出现了。托马斯不明白这台机器的空挡怎么能让它向后移动,但西芒看起来胸有成竹的样子。
“已经在空挡了。只需要松开手刹。”托马斯说。
他穿上鞋,爬进驾驶室,用发痛的手松开手刹。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怀疑西芒脱口而出的解决办法比自己的砍树方案强不了多少。
“来啊。”西芒说。
托马斯来到车前,站在他身边。推车这事儿听上去有点儿不可靠,但是考虑到这位热心人不仅刚刚帮了他,此刻还在车前蓄势待发,他出于礼貌,用一侧肩膀顶住汽车。
“一——二——三!”西芒喊道。然后他用力推,托马斯也一起推,尽管并未真正发力。
他惊喜地看到车动了。他惊呆了,竟然忘了跟着车移动,结果脸朝下摔倒在地。短短几秒钟的工夫,车就已经离开树桩三个车身的距离。
西芒两眼放光。“这机器太不可思议了!”
“是啊,没错。”托马斯略带敷衍地说。
他从地上爬起来时悄悄捡起了斧头,顺手把它藏在腿后,放回车厢。西芒一直用无比赞赏的眼神盯着车。
托马斯此刻唯一想做的,就是在原地睡上一觉。不过一旦卡西米罗过来,看到此情此景,他就不得不解释对这棵活了两个半世纪的橄榄树犯下的暴行。他原地休整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再说,他已经迷路了,如果在这里过夜,明早他还是会找不着北。
“西芒,你能不能帮我找到离开这儿的路?我可能迷路了。”
“你想去哪儿?尼萨吗?”
“不是,我刚从那里来。我要去罗当旧镇。”
“罗当旧镇?你可偏得够厉害的。不过没问题。我认识路。”
“太棒了。你能帮我发动汽车吗?”
双手如此疼痛,他一想到摇手柄这个苦差就绝望得要晕过去。他猜西芒会乐意帮忙。他猜得没错。农夫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好,没问题。你想让我怎么做?”
托马斯向他演示如何转动手柄以及启动的方向。当这台机器咆哮着复活时,西芒犹如被闪电击中一般。托马斯招手让他上车,西芒快活地跳进驾驶室。托马斯把车推到一挡,车启动时,他瞄了一眼他的乘客。西芒的表情印证了托马斯在伯父身上所看到的——这台机器能把成年男人变成孩子。西芒饱经风霜的脸上乐开了花。即使他现在高声尖叫或是咯咯傻笑,托马斯也不会感到奇怪。
“我该走哪条路?”托马斯问。
西芒伸手指了指。每过几分钟,西芒就会纠正他的路线。没过多久,地面上有了路的痕迹。一条像样的路出现了,路面平整,而且有路肩。车开得越来越轻松,速度也越来越快。西芒的兴奋之情分毫未减。
开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找到一条真正让人安心的大路。托马斯停下车。
“从没想过我看到一条路会这么高兴。哪边是罗当旧镇?”他问。
西芒指了指右边。
“太谢谢你了,西芒。你真是帮了大忙。我必须报答你。”托马斯把手伸进焦黑色外套的口袋。
西芒摇了摇头。他费尽力气才说出话来,仿佛舌头遗失在身体的深处。“对我来说,最大的报答就是让我坐在这辆神奇的车里。应该是我来谢你。”
“这没什么。很抱歉把你带出来这么远。”
“走路回去不算远。”
西芒恋恋不舍地离开副驾驶座,托马斯继续前行。“谢谢,再次感谢!”托马斯喊道。
西芒不停地挥手,直到消失在后视镜里。
不久,车开始不自觉地偏向一侧,同时伴着噗——噗——噗——噗的响声。托马斯意识到可能出故障了。他踩下离合,然后踩下刹车。
他绕车转了几圈才发现右前胎有点儿——他寻找着合适的形容词——扁。圆形的轮胎瘪了下去。驾驶手册里有几页讲过这种突发状况。最初阅读时,当他确认这些圆形的轮胎不用润滑,就跳过了那几页。现在他取出手册,往回翻到和情况符合的章节。他的脸变得煞白。这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在把操作步骤从法语翻译过来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
搞清楚千斤顶的原理和用法;组装;在车下放好千斤顶;把车顶起来;取出螺钉,卸下轮胎;换上备胎;拧紧螺钉,固定备胎;把一切还原——有经验的司机大概会花半个小时。他用带伤的手干了两个钟头。
最后,他的双手沾满油污,隐隐作痛,身上汗流浃背,酸痛难当。好歹完工了,可以继续上路。他本应开心,却只感到发自内心的疲惫。他回到驾驶室,怔怔地望着前方。头顶阵阵刺痛,新冒出的烦人胡楂儿也把脸扎得生疼。“够了!够了!”他喃喃自语。痛苦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它会让他开窍吗?他会因此有所领悟吗?在乌利塞斯神父的例子里,绝大多数时候,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托马斯记得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事件:
今天我目睹了种植园里的一场争斗。两个奴隶之间的冲突。其他人一脸麻木地围观。争斗的起因是一个女奴,她也无动于衷地看着。无论谁获胜,她都是输家。那两个人用我无法理解的语言不断地大吼,最初只是用语言和手势,随后动起了拳头,最后抄起了家伙。整件事发展迅速,从受辱的颜面到受伤的身体,从擦伤流血到疯狂砍斫,直到结局到来:一个奴隶死去,身上刻着深深的伤痕,头被劈掉了一半。这时,其他奴隶,包括那个女人,都转身继续工作,以免监工来到现场。获胜的奴隶满眼冷漠,他往尸体上撒了些土,然后继续砍斫甘蔗。没有一个奴隶站出来报告或解释,控诉或辩护。唯有沉默着,为甘蔗松土。死者的尸体会迅速消亡,最初是被昆虫、肉食性鸟类和野兽分食,接下来阳光和雨水会加速这一进程。不久他就只剩下一个鼓包。只有当监工直接踏上这个鼓包时,残损的黑色皮肤下才会现出白骨和腐烂的血肉。这时监工才会明白那个失踪的奴隶到底去了哪里。
对于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乌利塞斯神父只写下几句感想:
主的伤口亦是如此,与那个死去奴隶的创伤无异。祂的双手,的双脚,被荆棘冠冕刺破的前额,尤其是体侧被士兵的长矛刺穿的伤口——殷红的伤口,非常、非常明亮,引人注目。
耶稣的受难是如此“殷红”和“引人注目”。但那两个在他眼前活生生争斗至死的人的苦难呢?他们不值一提。相比那些旁观的奴隶,乌利塞斯神父并没有体现出更多的责任感,他并没有挺身而出,去报告或解释,去控诉或辩护。他似乎对奴隶的苦难熟视无睹。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似乎从中看不出任何异样:他们在受难,但我也一样。所以,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随着托马斯越开越远,景色也起了变化。他熟知的葡萄牙大地有一种庄严的美丽。这块土地珍视劳作的声音,无论来自人还是动物。这是一块忠于责任的土地。现在荒野的迹象开始入侵。地面上袒露出大块的圆形岩石,暗绿的植被低矮、干枯,成群的山羊和绵羊游荡着。他从这些凸起的岩石上看到了葡萄牙高山区的影子,就像从破土而出的树根上嗅到树的气息。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他正在靠近布朗库堡,这是一座实实在在的城市,他精心设计的乡间路线上最大的城市。他心生一念:自己要在半夜开车穿过城区。这样他就能避开人群,因为带来麻烦的总是人。窄巷、市街、大道——这些他都能应付,只要没有一群人盯着他,冲他大喊,一层层围拢过来。假如他在凌晨两点以三挡的速度穿过布朗库堡,那么他顶多遇到几个夜班工人或醉汉。
布朗库堡进入了视野。他把车停下来,步行进城,一如既往地倒着行走。一个赶车人搭了他一段。他很幸运,因为进城的路途其实并不近。那人问他有没有看见路边那辆奇怪的马车,他说看见了,但没说自己就是车主。那人提起那台机器的语气里带着惊叹和担忧。让他吃惊的是它浑身上下的金属壳,他说,让他想起了保险箱。
在布朗库堡,托马斯确定了行驶路线。他欣慰地发现,通往城北乡间的那条路远离闹市,仅从城区的西北角绕过。只是路口略显复杂。
他向三个药剂师讲述了他的马感染虱子的故事,到手了十瓶汽油,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买了三筒马用去虱粉。他用两个袋子分装这些补给,一手一个。他想找间旅店洗澡休息,却屡屡吃闭门羹,连餐馆都不待见他。几个店主都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瞧瞧他焦黑的脸和烧焦的头发,其中一个甚至捏了捏他的鼻子,然后他们的手都指向大门。他累得无力抗议。他在一间杂货店买了食物,坐在公园长椅上吃了。他在喷泉池里喝水,大口地吞咽,一边把水泼在头和脸上,用力擦洗沾在头皮上的黑灰。他后悔没带上两个牛皮酒袋,要不就能灌满水了。之后,他倒着走回停车地点,布朗库堡在视线中渐渐远去。
他待在车厢里等待夜晚的降临,随意翻看那本日记来打发时间。
圣多美岛上奴隶的来源曾引发乌利塞斯神父的兴趣,他在日记里记录新到的奴隶的出身:“来自姆邦杜部落”或“乔克韦部落”。不过对于来自葡萄牙势力范围以外的非洲奴隶,他的记录就语焉不详了。圣多美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进港的船只来自各个国家——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不久以后,面对数不胜数的奴隶,他感到疲惫。他强打精神为他们祈祷,他们在他眼中变得毫无分别。“一个灵魂从何而来,”他写道,“真的重要吗?伊甸园的放逐者千差万别。无论从何而来的灵魂都是灵魂,他应当被祝福,应当被带到上帝的仁爱之前。”
但是有一天,他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乌利塞斯神父一反常态地奋笔疾书:
我到达码头时,一艘荷兰贩奴船正在“卸货”。四个被抓来的奴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远远地看着她们戴着镣铐、踉跄着走下跳板。这些可怜的灵魂是什么人?她们无精打采地迈步,弯着腰,没有一丝生气。我明白她们的感受。我和她们一样疲惫。那种炽热的激情再次降临在我身上。耶稣心怀众生:罗马人、撒玛利亚人、希利尼人,以及其他所有人。我亦当如此。我想靠近一些,但我太虚弱了,阳光又太毒。船上的一个水手经过,我和他打招呼,指着奴隶问他。他告诉我,她们是在刚果河流域深处的一次突袭中被俘的,并非来自部落交易。三个女人和一个孩子。我的荷兰语很差,没有完全听懂水手的话。我听到他用了“艺人”这个词。她们大概会从事某种表演。他并没有在这个词上附加任何下流的意味。什么?刚从刚果的丛林里被抓来,就要在新大陆为白人提供餐后娱乐?我对他说。他笑了。
我听说她们四个现在被关在加西亚的种植园里。那个孩子的母亲攻击了一名监工,为此被打成重伤。她们不愿穿衣服,看样子也没能提供像样的娱乐。她们的命运很快就会有定论。
尽管我已经虚弱到无法长时间站立,今天我还是去了加西亚的种植园,偷偷进入阴暗闷热的地窖里看望囚犯。那个反抗的女人已经伤重而死。她的尸体仍在那里,她的孩子无力地依偎在她身旁,近乎昏迷。地面上散落着正在腐烂的水果。另外两个还活着的女人是想绝食吗?我和她们说话,虽然知道她们一句也听不懂。她们无动于衷,似乎听不见我的声音。我为她们祈福。
我又去了一次。一股恶臭袭来!那个孩子基本没救了。起初,那两个活着的人像昨天一样对我不理不睬。我为她们读《马可福音》。我选择《马可福音》是因为那是最谦卑的福音书,揭示了救世主最接近人性的时刻,他虽然饱受怀疑和焦虑的煎熬,仍然闪耀着仁爱的光辉。我不断念诵,直到疲劳、高温和恶臭几乎将我摧垮。于是我在沉默中静坐。当我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个女囚,那个最年轻的少女,动了。她爬过来,靠在墙边,和我隔着栏杆相对。我轻声对她说:“主爱你,孩子。你从哪里来?告诉我关于伊甸园的事吧。告诉我你的故事。我们都做错了什么?”她没有任何回应。时间慢慢流逝。然后她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只是匆匆一瞥就转身离开了。她猜到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东西。我什么也没说。我的舌尖上不再有任何言不由衷的布道词句。我蜕变了。我看见了。我已经看见了。我看清了。那短短一瞥让我看清了一种不幸,在此之前,它从未在我心中激起涟漪。步入囚室时,我以为自己是一名基督徒,出来时,我明白自己其实是一个罗马士兵。我们与野兽无异。
我今天再去的时候,她们都死了,尸体已经被拖走焚烧。如今她们自由了,一直以来,她们本该如此自由。
乌利塞斯神父的下一则日记言辞激烈,充满了控诉。他简略记述了自己和岛上政要以及宗教权威之间的最终决裂。他在教堂里大闹了一场,用呼喊和抗议打断了弥撒。事件处理得十分迅速。
今天主教召见了我。我告诉他,我遇见了我们所轻贱的人,然而在面对面的时刻,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平等。我们并不优于他们,我对他说,事实上,我们还不如他们。他朝我大嚷,说即使是天堂的天使和地狱的罪人也分等级,所以人世间也应有等级。这种界限绝不可模糊。我被赶了出来。我惊讶于他雷霆般的盛怒和将我逐出教会的决绝。在他眼里,我已不再是神职人员。但我感到上帝的双手依然支撑着我。
托马斯每每读到这一段都觉得不可思议。把法国和英国的海盗逐出上帝的门庭是顺理成章的事,赶走荷兰水手也不无道理,毕竟他们比雇佣兵好不了多少,但是将一名肩负圣职的神父驱逐出教会?即使以圣多美的标准,这一裁决也显得太过严厉。不过,一个以奴隶制度为生的地方自然会敌视狂热的解放者。
就在那个时期,乌利塞斯神父第一次提到了“礼物”。每次读到这句话,托马斯都会心里一震。
现在我清楚了自己的使命。我会在死神带走我之前把这件礼物献给上帝。我感谢让我在加西亚的种植园里画下那幅素描——就在我去那间地狱般的囚室探视的那一日。她的眼睛让我见到光明。我将为我们犯下的罪行做证。离开伊甸园以后,我们已堕落至深!
托马斯翻到下一页,第一千次凝视神父提到的那幅素描。就是这幅画,就是画中的那双眼睛,让他开始了自己的追索。
夜幕降临在这片土地,是时候开车穿过布朗库堡了。他点亮仅存的一盏侧灯,拨动粗大的灯芯。火焰舞动着,散发出一圈温暖的光。幸存的那盏头灯里跳动着明亮的白色火焰,它咝咝叫着,仿佛一条发怒的蛇。它的光由水晶玻璃灯罩聚拢向前。要是头灯的光不那么左右不均该多好。他的独眼巨人形象着实狼狈。
他回想了一遍预定路线。他脑子里存了一系列路标。在每个需要做出选择的路口,他都记住了某处细节——一幢房子、一间商铺、一栋楼、一棵树。夜间不再有熙攘的人群,他可以游刃有余地寻找正确的路。
他有了一种骑着萤火虫的幻觉。当他从侧灯旁走开时,它的光晕让这个画面亦幻亦真。然而,就在发动汽车的那一刻,所有的幻象都烟消云散。汽车震颤着发出怒吼,令人联想到一条龙,尽管这条龙口中喷出的火焰是那么微弱。
火焰不仅微弱,而且毫无作用。这两盏灯虽然凑近了看很亮,置于无边的黑夜里却不过是针尖大小的光点。头灯唯一能做的,只是映出车头下方路面的大致轮廓,而且就连这活儿它也干得不怎么样。前方的一切——每一道车辙,每一次转弯——都让他措手不及,恐慌不已。
他唯一的反应是捏紧喇叭——他明白这完全不合逻辑,却忍不住一次次重复,仿佛夜晚是一头横在路中间的黑色母牛,几声喇叭就能吓得它跳到路旁。
在他摸索着前往布朗库堡的这一路上,车的挡位从没超过一挡。
在葡萄牙,阳光常如珍珠般柔和闪烁,它撩人心弦,亲切友善。这里的黑夜同样拥有独特的质感。你会发现稠密、浓烈、涌动的黑色凝聚成团,浮在房屋的阴影里,在普通旅店的院子里,在高大乔木的背后。夜入三更,这些黑色凝块扩散开来,像鸟儿一样飞到半空。在葡萄牙,夜晚是一个朋友。这是他平日里熟知的日日夜夜。只有在他遥远的童年,夜晚曾是恐惧的温床。那时的他战栗,哭喊。每次父亲都是他的救星,睡眼惺忪地走到床边,将他揽入怀中。他会贴着父亲宽大温暖的胸脯进入梦乡。
布朗库堡没有像里斯本那样点亮夜晚的街灯。他路线上的每个路标虽然在日光下那么醒目,现在却蒙上一层迷雾。街巷如巨型乌贼的触须般蜷曲起来。他始终没能找到那条穿过城北的路。相反,布朗库堡成了恐惧的温床。他试图保持同一方向直到城市边缘,无论如何只要出城就行。但每条街道的尽头都是个三岔口,每条岔路都把他带回城市的深处。更糟糕的是人。和四周的房屋建筑一样,人们也会毫无征兆地从黑暗中现身,他们的面孔突然定格在独眼汽车的白色灯光里。有些人惊恐地大喊,他们的恐惧也感染了他,然后他们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人转身就跑。在深夜的静谧里,汽车的声响着实刺耳,他还不断地按着喇叭,不过是想提醒路人。一开始路上行人寥寥,但随着他像一只疾行于海底的盲眼生物那样穿过城市,越来越多的人拉开百叶窗,越来越多的人拥入街道,衣衫不整却两眼发亮。他提到二挡,把他们甩在身后。没过多久,在城里又兜了一个圈之后,他遇到了更多的人。他看见他们,他们也看见他。他们朝他跑过来,他拐进另一条街。他加到了三挡。
如果无法逃跑,那就必须躲避。连续几个转弯后,他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中间仓促停下车。他匆忙吹灭侧灯和头灯的火苗。黑暗与寂静将他淹没。他侧耳倾听。那群夜游神会找到他吗?他壮着胆子往外走。他从街角探出头,往外面的街道望去。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让人放心的黑暗。看来他们被甩掉了。
接下来的漫漫长夜里,他徒步穿行于布朗库堡。他确定了行车路线,准备天亮就出发。
在他的午夜城市探险中,他走入一个不起眼的广场。广场中栽了树,置了长椅,广场中心一座孤零零的雕像笼罩在黑暗里。他看到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吓得跳起来,然后才意识到那是什么。白天这座广场是个市集。小贩的摊位依然伫立,桌下散落着丢弃的腐坏货物,有水果、蔬菜,或许还有肉。穿梭在垃圾之间的是狗。城市在短暂的惊扰后重回梦乡。夜晚的巨大穹顶之下,在如海底一般的寂静中,他看着这些流浪狗吞食人们的弃物。它们满怀希望地四处翻找、细嗅,偶尔有所发现便欢喜地大嚼。其中几条狗抬头看了看他,然后继续搜索。它们接受了他,正如他接受了它们。
回到车上,他感到了深海生物缩回外壳重获庇护般的释然。他在车厢里躺下小憩。然而,行走和缺觉让他极度疲惫。他睡过了头。某个胆大的旁观者按下喇叭,他猛地惊醒。他发现车厢窗外贴满了人脸,一双双睁大的眼睛盯着他,鼻息声此起彼伏。他用力推门才让人群退后,挤出一条缝下了车。他站在踏板上,呼吸着新一天的新鲜空气。难熬的一晚终于过去了,但现在似乎布朗库堡全城的人都在围着他,像明亮的蓝色海水一样波涛汹涌,拍打着他的车,喧嚣声有如礁石上飞溅的海浪。他一如往常地高声嚷嚷着请大家避让,人们眨着眼睛不明所以,汽车启动时他们一片惊呼,他猛踩油门冲出重围。这一切令他精疲力尽。他不停地开,直到困得脑袋耷拉到方向盘上。
他于午后醒来,迷迷糊糊地估算了一下。他尽力回想过去每一天中最难忘的记忆——第一天,那几座桥、蓬蒂-德索尔、马车,诸如此类——然后竖起一根手指。很快,一只手的手指全竖了起来,另一只手也竖起了四根手指。九天,如果没算错的话。今天是他上路的第九天。短暂的假期就快用完了。两天后的早晨,馆长就会等他回去上班。他双手抱住头。还不到一半路程。他应该放弃吗?但即使半途而废,他也无法及时赶回里斯本。现在掉头等于失败两次——他的工作和他的追寻。如果继续向葡萄牙高山区进发,他只会丢掉工作。而且如果他的追寻大获成功的话,或许还能保住职位。所以他要继续向前,他要百折不回。那是唯一明智的选择。不过天就快黑了。他明天再百折不回吧。
地貌一路变换,气候也由热转冷。葡萄牙内陆地区的冬季阴冷潮湿,车厢的金属框架和穿过破碎车窗的冷风加深了寒意。托马斯走出车厢。除了路面隐约的微光,目之所及只有黑暗。他想,动物知道无聊,可它们是否懂得孤独?他认为它们不懂。这不是同一种孤独,这是肉体和灵魂上的双重孤独。他属于一个孤独的种族。他回到沙发上,把自己裹进貂皮大衣,再盖上三张毛毯。他或许短暂地睡着了,但即使如此,他也梦见了一个寒夜,梦见自己瑟缩在一辆汽车的车厢里,等待着。无论清醒时还是在梦中,他都处于同样的悲惨境遇。在这几小时里,一个问题困扰着他:哪天是圣诞节?他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第二天一早,他顺利发动了汽车,顿时心情大悦。路旁的土地越发贫瘠,农耕的痕迹一一隐去,远古的岩层逐渐裸露出来。跃入眼帘的,皆是高耸的明亮岩层,简单、纯粹,一望无际。
他开始频繁迷失方向。在此之前,路还算好走,幸亏有地图,再加上几分运气,他倒没怎么迷路。离开布朗库堡之后,好运不复存在。日子过得一片混沌。他绝望地开进一座村庄,拉着一个村民问:“我找拉波拉-多科阿已经三天了。请告诉我,它在哪里?哪个方向?”那个年老的村民惊恐地望着这个一身臭气、面容憔悴的男人和这台同样一身臭气、面容憔悴的机器(昨天和前天他都看见这人驾着这台机器呼啸着穿过村庄),怯生生地说:“这里就是拉波拉-多科阿。”另一次迷路时,托马斯央求路人告诉他阿尔梅达在哪里,那个本地人笑了,大声回答:“阿尔梅达?不在这儿,哥们儿。阿尔梅达在边境的另一边。”托马斯瞪着那人的嘴,惊恐地意识到他说的不是轻柔的葡萄牙语,而是粗鲁的西班牙语。他开足马力冲回葡萄牙,生怕他未曾留意的那条边境线现在会像无法逾越的山脉般升起。
指南针也不管用了。无论在哪条路上,它总是指向远离道路的荒野。指针颤抖着,如同他颤抖的身体。
迷路的原因多种多样,迷路的状态和迷失的感觉却是相同的:麻木、恼火、倦怠、绝望。经过马塞杜-迪卡瓦莱鲁什之后的某个地方,一群野孩子向汽车投掷石块,大象皮革被砸破,金属车罩被砸得坑坑洼洼,最糟的是,驾驶室的挡风玻璃也碎了。这意味着他不得不迎着呼啸的寒风驾驶。他穿上外套,戴上护目镜和帽子,可惜缺了那双精致的皮手套——它们在车厢火灾中被烧得焦脆。他又一次遇上爆胎,而这次他必须得修了,因为挂在脚踏板上的那只已是换下的破胎。
一天下午,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虽然没有任何路标,但地图表明他已进入葡萄牙高山区——从逐渐向上的坡度和路旁越发陡峭的崖壁就能看出来。他欣喜万分。很快,很快他就能找到梦中的教堂,他独到的眼光将得到完美的证明。使命即将达成。他将面对一尊非同寻常的十字架苦像,向它倾诉过去一年他背身行走时对自己说过的话,还有他的愤怒,他的绝望。他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道路很快变得平坦和缓。他迷惑地左右张望,发觉自己正在驶过一个国家虚荣的产物。每个国家都渴望炫耀自己的山脉,将其视作掌上明珠,因此这片贫瘠的荒野——高度不足以被誉为“山峰”,用作农田又嫌高——被安上了一个雄伟的名字。但是葡萄牙高山区并没有高山。这里没有高过山丘的东西,也没有所谓的“群山环绕”,只有一片广袤、起伏的草原,几乎不见树木;这里凉爽、干燥,被明朗沉静的阳光漂得发白。他期待见到积雪和岩石,眼前却只有低矮蔓生的金黄色荒草。草原蔓延到目光尽头,其间只点缀着零星的小片树林。仅有的“山峦”是一些表面坑坑洼洼的怪异圆石,它们体形庞大,是某种剧烈地质运动的遗迹。草原各处流淌的小溪散发出意想不到的活力。这片草原,正如它的同音词所暗示的那样,是人们前往某地中途的临时落脚点。历史上一代代贫困的本地人迫不及待地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搬去世界各地更宜居的地区,他同样希望尽快穿过此处。沿途经过的村庄凝聚了他在村庄之间的开阔地带里感受到的孤寂。他遇到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散发着岁月和孤独的气息,却没见到一个孩子。这些人住在简陋的四方形石屋里,屋顶铺着页岩,人的房间搭在牲口棚的上方,这样人畜之间形成了共生的关系——人获得温暖和食物,动物获得饲料和安全。这片土地不适宜深耕细作。只能见到小片耐寒的黑麦、大块的菜地、栗子树林、蜂房、大量的养鸡棚、猪圈,以及成群游荡的山羊和绵羊。
此处夜晚的严寒是他在葡萄牙未曾经历过的。入睡时他裹紧毛毯,穿上能找到的每一件衣物。他把帆布雨篷剪成小片,用它们勉强修补破损的车窗,于是车厢内变得十分昏暗。他点起蜡烛取暖。一天清晨,当他醒来时,发现大地已被皑皑白雪所覆盖。等到下午三四点钟,雪化了大半,他才敢开车上路。没了挡风玻璃,驾驶时异常寒冷,他不得不放慢车速。
白天总有一些时刻让他注意到这片风景的美丽。它往往与地貌无关,更多取决于天气和光线的变幻。他不再像身处南部地区时那么容易迷路,因为村庄日渐稀少,道路也寥寥无几。不过这些道路都破败不堪——多年前它们由一个雄心勃勃的政府铺设,却被之后的每一届政府遗忘。实际上,整个地区似乎都被当权者遗忘了。然而,和所有乡村一样,一座座教堂在葡萄牙高山区竖立起来。各个村庄争相书写自己的历史。他仔细研读地图,锁定了五座村庄: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桑塔利亚、莫弗雷塔、瓜德拉米尔和埃斯皮尼奥塞拉。倘若能如他所愿——一定会的,一定会的——那么在其中一座村庄里,他会发现那件被变幻莫测的历史洪流冲刷上岸,由乌利塞斯神父的痛苦凝结成的作品。
他先去了圣儒里奥-德帕拉索斯村。村庄教堂的木制十字架苦像平淡无奇。瓜德拉米尔教堂的祭坛上的苦像也是一样。
意外发生在去埃斯皮尼奥塞拉的路上。
他在一个明朗的黎明醒来。空气明净、无味、干燥,完全不同于气味繁复的葡萄牙海岸空气。他行走在路旁的沙砾上,鞋底爆出沙沙的干涩脆响。一声鸟鸣令他一惊。他仰起头。就在那个瞬间,一只猎鹰冲着一只鸽子俯冲下来。空气中一阵震颤,几片羽毛零乱飘落,猎鹰的身影划出一道平滑的弧线,利爪紧紧抓住殒命的鸽子,继续优雅飞行。它扇动翅膀,重上高空。托马斯目送它消失在远方。
行驶了大约一小时之后,道路变得开阔平坦,两侧的土地也一样。就在那时,在汽车引擎盖的前翼上,那个孩子出现了——更准确地说,是那个孩子的手出现了。那一幕那么诡异,那么出人意料,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一根树枝吗?不,确定无疑那是一只小手。如果一个孩子摁着车头站起来,那里正是手的位置。人的身体被汽车碾过时是什么声音?显然就是他此刻听到的:轻柔、短暂,“砰”的一声。
和每个受到惊吓的人一样,他的脑中时而一片空白,时而又转得飞快。他必须看看那个孩子。也许他只是受了伤,也许他只是吓坏了。假如真是个孩子的话。他伸头出去,向后张望。
他看见车后的路上有个越来越远的鼓包。小小的一团,一动不动。
他停下车,走出车外。他摘下帽子和护目镜,屏住呼吸。那个鼓包很远了。他背身朝它走去。他每次回头,它都更近一分,他的胸口也更紧一分。他越走越快,心脏在胸膛里狂跳。他终于忍不住转身朝那个鼓包跑去。真的是个孩子。看上去五六岁,穿着偏大的衣裳。一个大脑袋的农家男孩,一头令人惊讶的金发,一张可爱、漂亮的脸,只是被一道道污垢弄脏了。什么样的葡萄牙人会有这样的眼睛——蓝色?返祖现象,还是外国血统?四目相对,让他心惊胆战。
“孩子,你还好吗?孩子?”
最后一句他喊得很大声,仿佛死亡只是一个听力问题。孩子的眼睛一眨不眨,苍白的脸上凝固着严肃的神情。托马斯跪下来,触摸孩子的胸口。他只感到凝重。一条涓涓血流出现在孩子身下,以河流惯常的方式在地面上流淌。
托马斯浑身战栗。他抬起头。一阵微风拂过。无论目光投向哪个方向,都是一如既往的壮丽景色:近处的荒野植被、远处的农田沟壑、道路、天空、太阳。所有的一切各归其位,时间依照自己的韵律流淌。然后,眨眼之间,没有任何警告,一个小男孩打乱了所有的秩序。田野当然会注意到;它们会升起,掸去尘土,凑上前投来关切的目光。道路会像蛇一样翻卷起来,发布哀伤的声明。太阳会在悲戚中暗淡下去。重力也会深陷沮丧,各种物体浮在空中,质疑存在本身。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田野依然沉默,道路依然笔直,早晨的阳光不曾眨眼,依然射出清冷的光。
托马斯回想最后停车的地点。那是在几公里之前。他打了个盹儿,前额靠在方向盘上,引擎仍然在转。这个孩子会不会是趁那个时候爬上车头,而他正低着头未曾留意?
孩子总是爱玩的。
这种事加斯帕尔也做得出来:爬上一台热乎乎的、抖动的机器,看它到底是什么样子。
“对不起,小家伙。”他低声说。
他站起身。除了离开,还能怎么办?
他以自己惯常的方式行走,那个孩子一直留在他的视野里。恐惧在他心中翻腾。他一只手抓起恐惧,把它塞进一个盒子,拧上盖子。如果他尽快离开,这一切便可如同没发生过一样。现在这场事故只存在于他心里,它是一道私人的印记,一道只留在他良心上的刻痕。除了他,没有谁会在意。看啊,风依然在吹,时间依然在流淌。况且,只是一场意外。它就这么发生了,他毫无恶意,对过程也一无所知。
他转身就跑。当他跑到车头伸手转动摇柄时,发现引擎罩上的小盖子是开着的。盖子位于罩子的最前端,司机从驾驶室里是看不见的,这样的设计是为了不用掀开外罩就能检查引擎。那个孩子是不是把它当作一个圆形迷你游乐室的入口了?为什么孩子一定要有这么强的好奇心?他能想象男孩是如何趴在车头,脚大致踩在哪里,手抓住哪里。底盘外沿、摇柄底座、悬挂弹簧的末梢、支撑头灯的细杆、开着的盖子的边缘——对于一只小猴子来说,有那么多选择。一个多么舒适的藏身之处,或许当温热躁动的机器猛然启动时他还有些兴奋,然而,恐惧和疲劳接踵而至。速度那么快,震动那么剧烈,路面如同一条激流在车下转瞬即逝。
他关上盖子,转动摇柄,然后匆忙回到驾驶室,把车推到一挡。他迟疑了片刻,考虑前方和身后各有什么。车猛地一震,开始向前移动。他踩紧油门,汽车开始加速。他把它调到二挡,然后是三挡。他看了看车侧面的后视镜。影像摇晃不定,但仍可以看清那个鼓包。他收回视线,盯着前方的路。
他并没有开出多远。路蜿蜒着没入高处的一片松树林。他停下车,关上引擎,静静地坐着。然后他抬起头,从没有玻璃的前窗看出去,透过树丛望向来路。他离那段路已经很远了,但仍然能注意到移动的物体。他看见一个微小的人影,只是一个点。那人在跑。他通过狂奔的双腿隐约看出那人的衣着,推测那是一个男人。那人一直跑,然后突然停下来,向前一扑,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最后,那人站起身,把那一小团从路上抱起来,沿原路往回走。
托马斯的心在下沉。他作为一桩盗窃案的受害者,现在却犯下一桩盗窃案。两次被偷走的都是孩子。两次他的善良和悲伤对于结局都无能为力。两次都是命运在作祟。有苦难也有好运,但他的好运再一次用尽了。他忽然感觉自己被吞噬了,仿佛他是一只在水面上挣扎的小虫,一只巨大的嘴将他一口吞下。
过了很久,他回过头。他启动汽车,继续上路。
在埃斯皮尼奥塞拉的教堂他没有发现任何宝物,在莫弗雷塔同样一无所获。只剩下桑塔利亚的教堂了。如果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不在那里,他该怎么办?
去桑塔利亚的路上,他开始感到不适。疼痛一波接着一波,每次来袭时他似乎都能清晰地感觉到胃的边界。边界之内,绞痛紧咬住他不放。阵痛稍一缓解,下一波痉挛接踵而至,然后恶心的感觉蔓延到全身。爆发是剧烈的。唾液充满他的口腔,它的味道、它的存在,进一步加重了恶心。他停下车,跌跌撞撞下了车,浑身发抖,冷汗直冒。他双膝跪地,秽物从口中喷涌而出,一股白色的激流喷溅在草地上。腐烂奶酪的恶臭。他蹲下直喘气。恶心的感觉再一次势不可当地涌上来,他又吐了一次。吐完之后,胆汁把喉咙烧得生疼。
他蹒跚着回到车上。他在后视镜里照了照。他邋遢不堪,眼窝深陷,头发黏连蓬乱,衣服脏得看不出原样。他简直就像一串烤肉。他度过了一个阴森、失眠的夜晚,一双蓝色的眼睛和一张悲伤阴沉的小脸在他眼前挥之不去,他的胃不住地收紧又放松。他猛然醒悟,自己的病是因为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在他的体内推搡。
第二天早晨,他来到一座名叫图伊泽洛的村庄。这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村里的广场却空无一人。他下了车,从广场中央的水池里掬水喝。他应该洗个澡,但他实在打不起精神,也不太在乎。他更想找个地方买些吃的。葡萄牙高山区的小村里,村民大多自给自足,或者通过物物交换维持生活,有时一户人家也可以是一间非正式的商店,但在图伊泽洛,连这样的商店也找不到,只有大片的菜园和放养的牲口。这座村子里到处是动物:猫、狗、鸡、鸭、绵羊、山羊、奶牛、驴、鸟。等他回到车上,腹痛又一次袭来。他刹住车,定定神。这时,村里的教堂进入他的视线。那是一座低矮的建筑,朴素、简洁,但仍独具魅力。灰白的石墙在阳光下闪着微光。他向来认为质朴的建筑风格最适合宗教氛围。在教堂里,唯有圣歌飞扬,其他华丽之物都只是在假借信仰之名展示人类的傲慢。图伊泽洛的这座教堂,没有高耸的尖顶,没有肋拱,也没有飞扶壁,但它更贴切地体现了步入教堂的信众真实的谦卑。这座教堂不在他的名单上,但进去坐坐或许能让他暂时忘却腹痛和内疚。
他试了两扇门,都锁了。转身离开时,他看见一个女人。她站在不远处看着他。
“今天亚伯拉罕神父钓鱼去了。如果你想进去的话,我有钥匙。”她说。
他有些犹豫。还有一段路要开。前方还有许多未知。但是她在邀请他。而且他注意到,这个女人很美。一位乡间美人。这让他心情一振,同时也让他心里一疼。曾经,他的生命中也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
“太感谢您了,夫人。”
她自我介绍到她名叫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并让他稍等片刻,转身消失在转角。他坐在教堂的台阶上等待。只需和一个女人打交道让他舒了口气。闯入这个不知名的小村却免受人群围困之苦,他着实心存感激。
卡斯特罗夫人回来了。她取出一把巨大的铁钥匙。“教堂的看门人是我的丈夫拉斐尔·米格尔·桑托斯·卡斯特罗,但他这个星期都不在。”一番叮叮当当之后,她开了锁,推开教堂的门。她让到一旁,请他进去。
“谢谢。”他说。
里面很暗,因为窗户很小,而且他刚从明亮的阳光下走进来。他来到中堂中央,站在两排长椅间唯一的走廊中。他依然腹痛难当。孩子,别再推搡了!他担心自己会吐在教堂里。他希望卡斯特罗太太别跟得太近。还好她没有。她待在门口,让他独处。
他的双眼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石头壁柱以圆拱相连,构成了白色墙壁的框架。壁柱顶端的柱头朴实无华。这里的墙壁一片空白,没有教堂里常见的耶稣受难主题壁画,窗户上也没有彩绘玻璃。他背身沿中堂往里走。一切都肃穆、简单。教堂在他眼中回归了其原初的形象:一个容身之处、一个避难所、一个港湾。他感到疲惫不堪。
他注意到教堂狭小的窗户、厚重的墙壁和筒形穹顶。罗马式风格很晚才传到葡萄牙,也过了很久才日渐式微。看样子这是一座典型的小型罗马式教堂,没有留下岁月的印记,后世也没有被改建。一座被遗忘的存在了七个世纪之久的教堂。
“这座教堂是什么年代的?”他大声问。
“十三世纪的。”那个女人回答。
得知自己判断无误,他心中甚喜。他沿着走廊慢慢后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两翼的耳堂映入眼帘,无惊无喜。他转身面对祭坛,俯身坐在第二排的长椅上。他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向祭坛和上方的十字架苦像。这尊苦像不像那种随处可见的刻意引人哀思的标准雕像,看样子是文艺复兴早期的作品。耶稣的长脸、加长的手臂,以及缩短的双腿显示出艺术家笨拙的尝试——他试图校正观者仰视时的视觉误差。在仰视的观者眼中,加长的手臂和缩短的腿看上去比例刚刚好。它比不上曼特尼亚或者米开朗琪罗的杰作,但也极具表现力,耶稣的面部尤其如此,对于情绪的刻画接近巴洛克风格。这件作品通过透视的手法表现出耶稣人性的一面,这一尝试值得称道,大约出自十五世纪早期。
他忽然感到一阵恶心,下意识地捂住嘴。孩子,住手!他站起来,稳住身体,背身沿着走廊往后退。在准备转身出门之前,他最后扫视整座教堂,目光再次落在十字架苦像上。这凝神一瞥让他与它心念相通。这一瞥不仅缓解了他肉体的痛苦,还平复了杂念丛生的心绪。
抬起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感觉很不自然,但他不愿让目光离开十字架苦像。他向前走过去。这尊苦像不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它的年代距离今天更近些,他已经可以确定它的年代——一六三五年。这么说来,它的确是巴洛克风格的,或许应该称之为非洲巴洛克风格。绝对错不了,他眼前的就是乌利塞斯神父的十字架苦像。它就在这里,从圣多美漂洋过海而来。啊,真是个奇迹!乌利塞斯神父在日记中的描述和他用双手打造的实物简直毫厘不差。手臂、肩膀、悬挂的躯体、弯曲的腿,还有,最重要的,那张脸!现在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一切,这尊苦像确实在闪耀,在尖叫,在怒吼,在咆哮。当圣殿的帷幕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真正的上帝之子一声大喝,吐出他最后的气息。
“劳驾——”他朝卡斯特罗夫人大喊。
她向前几步。
他指着教堂正中的苦像问她:“那是什么?”
那女人一脸困惑。“那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是的,但是那表现的是什么?”
“十字架上的受难。”
“但他是什么模样?”
“人的模样。上帝深爱着我们,所以把自己的儿子赐给了我们。”她简略地回答。
“不对!”托马斯喊道。他微笑着,尽管腹部的每块肌肉都在痉挛,“这上面是一只黑猩猩!一只猿猴。面部描画得很清楚——脸上的毛发、鼻子、嘴。虽然有浓密毛发的遮挡,那些特征也显而易见——如果你见过猿猴的话。还有他的长臂和短腿,它们不是艺术上的夸张,它们是猿猴的四肢!黑猩猩的四肢就是这样的,上身长、下身短。你明白了吗?你们这些年来一直在向一只钉在十字架上的黑猩猩祈祷。你所谓的上帝之子并不是神——他只是十字架上的猿猴!”
大功告成了。这尊苦像,一旦被公之于众,会让其他所有苦像无地自容。他喃喃自语:看吧。你带走了我的儿子,现在我要带走你的儿子。
他想让自己的笑声显得轻松些,但他的胜利被汹涌的情绪吞没——那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他努力克制着。这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的真相,一个生物学上的现实。所有的科学研究结果都指向我们存在的物质性。此外,这尊苦像美得令人窒息,发现它并把它带回博物馆的荣耀将归属于他。然而,那种悲哀越来越深。他望着乌利塞斯神父的猿猴苦像。不是神——只是动物。
他一手捂着嘴跑出教堂,一句福音诗毫无征兆地回响在他的脑海。耶稣因为犹大的出卖而被逮捕,信徒们纷纷离他而去。马可说: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他此刻不也同样赤着身子?
卡斯特罗夫人看着他离开,他倒着走路的怪异姿态让她惊讶不已,他仿佛被一阵风拖出了教堂。她没有跟随他,而是走到祭坛前,抬头端详那尊苦像。那人刚才说什么?猿猴?她眼中所见的耶稣,臂长是因为他怀抱众生,脸长是因为他的悲伤。她从没觉得这尊苦像有什么奇怪。制作者已经尽力而为了。而且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亚伯拉罕神父身上。更何况,她祈祷时总会闭上眼睛。那只是一尊十字架苦像。即使他是猿猴也没什么关系——是就是吧。他依然是上帝之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那个陌生人。
托马斯背靠汽车,剧烈地干呕着。从直肠到咽喉,他成了一整块痉挛的肌肉,仿佛被那个孩子攥在手心,像块湿抹布一样拧来拧去。他从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位神父出现在广场上,一手握着钓鱼竿,另一手提着穿成一串的三条鱼。
亚伯拉罕神父看见了玛丽亚·多雷斯·帕索斯·卡斯特罗,她一脸困惑的表情;他看见了传闻中的那种新式马车(不过这辆车实在状况堪忧);他也看见了车旁那个衣衫褴褛的陌生人,他正在撕心裂肺地干呕。
托马斯爬进驾驶室。他想离开。他迷茫地盯着方向盘。如果要避开旁边的墙,车需要向右转。那意味着他手中的方向盘应该向哪边打?没等他找到答案,心中泛起的悲楚就将他吞没。方向盘最终还是彻底击溃了他。他哭了起来。他哭泣,是因为感到恶心至极。他哭泣,是因为连日的驾驶令他身心俱疲。他哭泣,是因为磨难刚过去一半,他还需原路开回里斯本。他哭泣,是因为他蓬头垢面,狼狈不堪。他哭泣,是因为人在异乡,连挨数日,每晚睡在寒冷逼仄的车里。他哭泣,是因为他丢了工作,今后该何去何从,该怎么维持生计?他哭泣,是因为他发现了一尊十字架苦像,而他其实已经不在乎它了。他哭泣,是因为思念父亲。他哭泣,是因为思念儿子和爱人。他哭泣,是因为杀死了一个孩子。他哭泣,是因为,是因为,是因为……
他哭得像个孩子,上气不接下气,泪流满面。我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动物。这就是我们,我们只有自己,仅此而已——我们与上帝之间并不存在更神圣的联系。早在达尔文之前,一位举止疯狂却头脑清醒的神父在一座非洲荒岛上遇见了四只黑猩猩,领悟到一个重大的真理:我们是直立行走的猿猴,而非堕落凡尘的天使。随之而来的孤独感压得托马斯快要窒息了。
“神父,我需要你!”他大喊道。
亚伯拉罕神父把渔具扔在地上,朝那个可怜的陌生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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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的一座古老拱门,因门上刻有圣婴耶稣像而得名。——译注(本书中注释除特殊说明外均为译注,下同。)
有轨电车一词在原文中为“tram”,泛指城市地面有轨公交。在电力的广泛应用前曾出现过马车、蒸汽机车等。里斯本于一八七三年出现有轨马车,直到一九〇一年电车才首次投入运营。
圣多美岛的港口名。圣多美是非洲西海岸位于赤道上的一座岛,一四九三年至一九七五年间为葡萄牙殖民地,曾为黑奴贸易的中转站。
原文为crucifix,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像。基督新教的crucifix通常为单独的十字架,天主教供奉在教堂、家中和随身佩戴的crucifix则有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形象。葡萄牙主要信仰为天主教,因而全书中的crucifix为后一种。——编注
指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
saudade一词有思念、怀旧之意,常见于葡萄牙的民歌法多(fado)和航海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往往用来表达对已经逝去的某事或某人的怀恋之情。
古代西欧地名,指现在的法国、比利时等地。这里用作法国的代名词。
torquemada(1420—1498),西班牙第一位宗教裁判所大法官。他被认为是“中世纪最残暴的教会屠夫”,在任职的十五年间判决烧死上万名“异端”。在这里,托马斯是借用他姓氏里的“torque”讲了个双关语。
原文为“torque”,和前面的“扭矩”原文是同一个词。
有油蜡涂层的全棉面料,兼具防水和透气的性能。
一种有篷大马车,通常由四匹马拉动。在汽车普及之前是一种主要的运输方式。
一七五五年里斯本曾发生一次大地震,时任国务大臣的庞巴尔侯爵主持了城市的重建。
也称为“中间航程”,是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间“三角贸易”的中段。欧洲人把商品运到非洲西海岸交换奴隶,然后把奴隶运到美洲新大陆交换农产品与工业原材料,最后返回欧洲。
英文原文中“草原”的用词是steppe,它的同音词指step(台阶)。
出自《马可福音》(14:51-52)。考虑到普通读者对思高本中的译名不太熟悉,本书中宗教人物译名及《圣经》引文采用和合本《圣经》中的译法。后同。
此处“黑猩猩”并非指真正的猩猩,而是指非洲黑人。当时的欧洲白人视黑人为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