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勇敢地踏破白骨之路吧。

跟随你脚步的音乐,当灯熄灭的时候,

别吹口哨——唱歌吧。

如果总是睁着眼睛,你就总会迷失。

送掉你的衬衫,送掉你的金子,

把鞋子送给第一个碰到的陌生人。

许多都会从无中来,

只要你跳着吉巴特舞步……

文学上的追求是一回事,为人处世完全又是另一回事。威利的诗也许变了,但这并没有回答威利本人变了还是没变的问题。他是真的变成了一个新的人吗,还是说投身于圣徒的生活不过是一时冲动?他是陷入了某种无法自圆其说的状态吗,还是说他重生的意义要远远大于肱二头肌上的文身和他兴致勃勃为自己取的滑稽绰号?一个诚实的回答既是“是”也是“不是”,或者,两者都有一点。因为威利身体虚弱,因为他争强好胜,因为总是忘记事情。精神上的麻烦一直跟随着他,一旦他脑子里的弹球机开始加速、倾斜,一切都会前功尽弃。这种人怎么能披上圣洁的斗篷呢?他不光是个新晋的酒鬼,也不光是个冥顽不化、还有着强烈偏执倾向的说谎家,他还太过搞笑了。威利一开始讲笑话,圣诞老人就立刻化成了一团火焰,整个圣洁的“爱与花”场景也就随之灰飞烟灭了。

不过,并不能否认他曾经努力过,而这个故事的很大一部分就在于他的努力。即使威利并不总能达成对自我的期望,至少他有了一个榜样,让他知道他想怎么做。待在酒店的酒水部时,在为数不多的能够集中精力、控制自我的时间里,他展现出了无比的英勇和慷慨。比如说,在1972年,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一个溺水的四岁小女孩;1976年,在纽约的西43街区,他保护了一个被暴徒攻击的八十一岁老人——回报是他肩膀上挨了一刀,腿上中了一枪;不止一次,他把最后的积蓄全部给了某个倒霉的朋友,他让那些失恋者和悲伤的人靠在他的肩头痛哭;那几年,他还劝住了想要自杀的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威利的灵魂中有善的一面,当他把善释放出来的时候,你会忘记其实他的灵魂中还有别的东西。是的,他脏兮兮的、疯疯癫癫、非常惹人嫌,但只要他脑子正常时,威利真是万里挑一,每个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当他向骨头先生讲起这些陈年旧事的时候,他总是把话题停留在美好的回忆上,不去想那些不好的事情。谁又会因为怀旧而责备他呢?我们都会这样,狗和人都一样,而在1970年,除了年轻力壮,威利一无所有。他从来没有那样精力充沛过,他的牙齿完整无缺,而且最棒的是,他在银行还有存款。他父亲的人寿保险单里给他留了一小笔钱,等到二十一岁生日那天得到这笔钱时,他已经有几乎十年时间都只能花一些分分角角的小零钱了。不过比起年轻和有钱的幸福,更让人兴奋的是那个历史性的时期,是威利开始流浪生涯时的那个时代本身,还有当时这片土地上四处飘扬的那种精神。那时候,这个国家到处都是辍学和离家出走的孩子、长发的新空想主义者、头脑不正常的无政府主义者和神志不清的边缘人。尽管威利自己也挺古怪,但他在这群人里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他只不过是美国风情画上的又一个怪人。不管旅途把他带到哪儿——匹兹堡还是普拉茨堡,波卡特洛还是博卡拉顿——他总能找到那些志同道合的人做伴。至少他是这么说的,长远来看,骨头先生对这些话也没什么好怀疑的。

不过即使怀疑,情况也不会有所不同。骨头先生是一条经验老到的狗,他知道好故事不一定是真故事,而且他相不相信威利讲的这些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威利已经做过的那些事情和他度过的那些年。这才是关键,不是吗?那些年,那些让一个人从年轻变得不那么年轻所花费的岁月,那些让你看到身边的世界在慢慢改变的时刻。等到骨头先生从妈妈的肚子里爬出来时,威利的黄金岁月已经变成了暗淡无光的回忆,就像一堆正在空地里腐烂的粪便。那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已经爬回了爸爸妈妈身边;瘾君子们的彩色长念珠换成了佩斯利花纹领带;战争结束了。但威利还是威利,受欢迎的打油诗人,自封的圣诞老人使者,一个衣衫褴褛、卑微又拙劣的流浪汉典范。时间的流逝并没有善待这个诗人,而他也不再像从前那么如鱼得水了。他浑身发臭,流着口水,沦为众矢之的而不自知。枪伤、刀伤,以及健康状况的全面恶化,使他丧失了灵敏和从前惊人的逃跑绝技。陌生人抢劫他,痛打他。他们在他睡着的时候踢他,烧他的书,占他有伤病的便宜。当他又一次因为这种事被打得头晕眼花、一只手臂骨折,还进了医院时,他意识到要是再没什么防身之物就活不下去了。他想到了枪,但他厌恶武器,所以他选择了对于人类来说除了枪以外最好的东西:一个四条腿的贴身保镖。

古雷维奇太太不怎么高兴,但威利坚持这么做。就这样,小骨头先生离开了他的妈妈和五个兄弟姐妹,被威利从北岸动物收容所带到了布鲁克林的格林伍德大街。说实话,他不怎么记得小时候的日子了。那时候“英古利希”对他来说还是块处女地,由于古雷维奇太太稀奇古怪的语言风格,加上威利喜欢用各种声音说话的癖好(前一分钟是加比·海斯,下一分钟又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早上是格劳乔·马克斯,晚上又变成了莫里斯·希瓦利埃),骨头先生花了几个月时间才找到窍门。同时,还有些小狗的烦恼:控制大小便的斗争,厨房地板上的报纸,还有每次他失禁时古雷维奇太太的当头重击。她是个喜怒无常又爱抱怨的老太婆,要不是有威利温柔的双手和安慰的爱抚,生活在那个房子里可真要命。冬天到来的时候,大街上的一切都结了冰,挂着盐粒。他有百分之九十八的时间都待在房子里,要么坐在正在炮制最新巨著的诗人威利脚边,要么就四处探索这个新家的每一个角落和缝隙。这间公寓有四个半房间,当春天到来的时候,骨头先生已经熟悉了每一件家具、地毯上的每一块污渍和油地毡上的每一个破洞。他知道古雷维奇太太的拖鞋和威利的内裤的气味,懂得门铃和电话铃声的区别,也能够分辨钥匙的叮当声和塑料瓶里药丸的咔嗒声。不久以后,他就能和住在厨房水槽下碗橱里的每一只蟑螂称兄道弟了。日常生活沉闷而局促,但骨头先生又怎么会知道这些呢?他只是一个大脑发育还不健全的小狗,一个四爪无力的小傻瓜,只会追着自己尾巴跑和啃自己的大便。如果这就是他唯一经历过的生活,他又有什么资格去判断这种生活里有价值的东西是多还是少呢?

这个小杂种狗有多吃惊啊!当天气终于转暖、花儿绽放蓓蕾的时候,他发现威利不只是个宅男抄写员或者专业的废物艺术家。他的主人是一个有着“狗心”的人。他是一个漫步者,一个不拘小节的冒险家,一个独一无二、即兴改变规则的两腿生物。在4月中旬的一个早上,他们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起床、出发,前往伟大的远方,直到万圣节前才回到布鲁克林。一条狗除了这些还能要求什么呢?在骨头先生看来,他是地球上最幸运的生物。

当然,接下来就是冬天的蛰伏,回到那个老窝,一起回来的还有那些不可避免的室内生活弊病:好几个月来一直咝咝作响的暖气,吵个不停的吸尘器和韦林搅拌机,还有令人生厌的狗罐头。不过一旦骨头先生理解了这种节奏,他也找不出什么抱怨的理由。毕竟外面那么冷,这个房子里好歹还有威利。只要和主人在一起,日子能糟到哪里去呢?连古雷维奇太太都回心转意了。由于骨头先生的存在解决了防盗问题,她的态度明显柔和了许多,尽管她还是爱抱怨在她的领地里到处都是他的毛发,但他明白她心里并不是那么在意。有时候,她甚至允许他跟她一起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她会一边翻着杂志,一边轻轻摸着他的脑袋。她还不止一次向骨头先生推心置腹,吐露她对自己那任性、愚蠢的儿子的各种担忧。他是多么让她伤心啊,好好的孩子,脑子里被搞得一团糟,又是多么让人悲哀啊。但是,有半个儿子总比没有儿子要强呀,你明白吗?除了继续爱他,希望一切都会变好,她还有什么选择呢?他们绝不会允许他葬进犹太人的墓园——要不是因为他胳膊上那个可笑的玩意儿,又怎会如此——而想到他绝不能躺在父母身边安息,这是另一个让她伤心之处,另一个折磨她的心病。但是生活还是给活人的,不是吗?感谢上帝,他们的身体都还不错——上帝保佑——至少没那么糟。想想这一切,这些本身就是福分,应该感谢上苍。一元店可买不来这些,电视上也没有这样的广告,不管是彩色的还是黑白的,跟哪种型号的电视机没关系。生活是非卖品,一旦你站在死亡之门前,全中国的面条都没法阻挡它的开启。

骨头先生渐渐发现,古雷维奇太太和她儿子的差别比他以前想像的要小得多。是的,他们经常意见不同,他们的味道的确也完全不同——一个全是灰尘和男性的汗臭味,另一个则是丁香花香皂、旁氏面霜和荷兰薄荷假牙清洁膏的混合香味——但说起话来,这位六十八岁的妈妈大人无人能敌。一旦她开始那连珠炮似的长篇大论,你马上就会明白为什么她的孩子会变成这么个唠叨大王。他们讲话的内容可能不同,但说话的方式在本质上一模一样:磕磕巴巴,东拉西扯,没完没了的跑题打岔,一整套的额外声效,接二连三的吸气、傻笑和粗喘。从威利那里,骨头先生学会了幽默、讽刺和丰富的隐喻。而妈妈大人则教会了他“活着意味着什么”的重要功课。她教会他焦虑和烦恼,教会他独自承受整个世界的重量,还有最重要的——偶尔大哭一场的益处。

在那个沉闷的巴尔的摩周日,他在主人的身边乏味而吃力地跟着。他奇怪自己居然在这时候想起这些事来。为什么会想起古雷维奇太太?他感到纳闷。为什么会想起布鲁克林那些沉闷的冬天?不是还有那么多更充实更轻松的回忆吗?比如说阿尔伯克基,两年前他们住在那个废弃的床厂,日子多快活;或者格蕾塔,那个迷人的母猎犬,有十个晚上他都在和她在爱荷华城外的一片玉米地里追逐打闹;或者四年前那个狂热的夏日午后,威利在伯克利的电报大街上卖掉了一首诗的八十六份复印件,每份一美元。要是能回到那些好时光就好了,回到主人开始咳嗽前的某个时刻,那对骨头先生来说可真是天大的福气了——甚至去年,甚至九、十个月以前,是的,哪怕是回到威利跟那个胖姑娘同居时一起厮混的时间呢——万达,温迪,管她叫什么——是个住在丹佛自己房车后面的姑娘,喜欢喂骨头先生白煮蛋吃。她火辣奔放,是个满腹肥油和酒的骚货,老是笑个没完,总喜欢挠他肚皮上最软的那块地方。当他那粉色的小狗阴茎露出来的时候(提醒你一下,骨头先生倒不反感这个),她就笑得更厉害了,把脸都憋紫了。和她在一起的短短几天里,这出小闹剧无数次上演,以至于骨头先生现在一听到丹佛这个词,就会感觉到万达的笑声又在耳朵里响起来了。这就是丹佛对于骨头先生的含义,就像对于他,芝加哥是密歇根大街上飞驰而去溅起雨水的一辆巴士;坦帕是8月的一个下午,柏油路上反射出的一道光幕;图森是从沙漠里刮来的一股热风,带着杜松树叶和山艾树的香气,原本乏味的空气突然变得异常丰盛。

一个接一个地,他努力让自己回到这些回忆中去,想要在它们飞速消逝之前在其中稍作停留,但一切都是白费力气。他的思绪总是回到布鲁克林那所房子里去,回到那些因天气寒冷而闭门不出的慵懒日子里,回到妈妈大人穿着她那软绵绵的白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时光中。他意识到他只能停留在那里,当他终于放弃抵抗这些无穷无尽的日夜时,他明白了,他之所以回想起格林伍德大街,是因为古雷维奇太太死了。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就像她儿子也将要离开一样。通过上一次对死亡的演习,他毫无疑问为下一次做好了准备,死亡中的死亡,世界必将翻天地覆,甚至会被彻底摧毁。

冬天通常是写诗的季节。待在家里的时候,威利在夜间活动,通常等妈妈睡觉之后才开始一天的工作。在路上的生活不允许写得那么仔细,节奏太慌张,情绪太散乱,分心的事情太多,只能偶尔草草记上几笔,有些突发的奇想就匆匆写在了面巾纸上。但是在布鲁克林的那几个月,他每个晚上趴在餐桌上写字的时间有三四个小时,在八点五乘以十一英寸的线圈笔记本上写他的诗句,至少除了他醉酒、情绪陷入低谷或缺少灵感时,都是这样的情况。有时候,他一边写一边自言自语,把写下来的句子都念出来,入戏太深的时候他会大笑、咆哮,甚至用拳头砸桌子。刚开始,骨头先生还以为这些噪音都是冲着他来的,但当他明白这些也是创作过程的一部分以后,他就心满意足地蜷在桌子下面,在主人的脚边打盹儿,等主人夜晚的工作结束后好带他出去撒尿。

其实也并不全是消沉的事情。即使是在布鲁克林的生活,也有一些闪光点,一些文学苦旅上的插曲。比如说,按狗的日历上往回翻三十八年,还有“气味交响曲”,那可是威利史记里最特别也最闪耀的一章。那一整个冬天,威利半个字都没写。是,那当然是一段好日子,骨头先生对自己说,最美好也最疯狂的日子,现在回忆起来,还让他身体里涌起一阵怀旧之情。如果他会笑,他一定会笑起来的;如果他会掉眼泪,他一定会泪流满面。实际上,如果他会哭会笑,他现在一定会又哭又笑——纪念并哀悼他热爱的主人将要不久于人世了。

这首交响乐让骨头先生回到了他和威利早年的那些日子。他们曾经两次离开过布鲁克林,又两次回到布鲁克林。这期间,威利和他的四腿朋友建立起了最热切、最真挚的感情。他不但感觉受到保护,也很高兴能有人说说话,那个夜晚蜷缩在他身旁的温暖身体能给他不少安慰,更重要的是,和这条狗亲密无间地相处了这么久以后,威利发现这是一条正直纯洁的好狗。他不光知道骨头先生是有灵魂的,还知道这灵魂比其他的灵魂要好得多。越关注这灵魂,就越能在其中发现更多的优雅与高尚。骨头先生是被束缚在一身狗皮肉里的天使吗?威利是这么认为的。通过十八个月的亲密相处和仔细观察,他完全确信这一点。否则怎样解释那些在他脑中日夜回响的双关神谕呢?想要破译这条信息,你只需把它举到镜子前。还有比这个更明显的吗?把dog这个单词反过来写是什么?这就是真相。最低等造物的名字中蕴含了最高存在、全能造物主的力量。这就是这条狗会来到他身边的原因吗?或者,骨头先生实际上是1969年12月冬夜那个派来圣诞老人的神秘力量的再临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件事尚无定论,但对于威利来说——正因为他是威利——是毋庸置疑的。

尽管如此,骨头先生仍然是条狗。从鼻头到尾尖,一切都表明他是犬类动物。无论他的皮肤下藏着什么神圣的存在,他首先还是他看上去的样子。汪汪先生,嗷呜绅士,杂种狗爵士。就像四五年前,在芝加哥的一个酒吧里,有个爱打趣的人告诉威利的那样:“伙计,你想知道狗的生存哲学吗?我来告诉你,就短短一句话,‘不能吃又不能操,那你就朝它撒尿。’”

威利并不反对这个。谁知道这种情况背后是什么神学玄秘在起作用呢?如果上帝能把他的儿子化为人形送到人间,为什么一个天使不会变成狗的模样来到这个世界呢?骨头先生确实是条狗,实际上威利也从狗性中获得了许多乐趣,看他的同伴展示各种狗的习惯会带来无穷无尽的喜悦。威利以前从未和任何动物长期相处过。小的时候,每当他提出想要一个宠物时,父母的回答总会让他失望。猫,海龟,长尾小鹦鹉,仓鼠,金鱼——根本碍不着他们的事。但他们总会说,这房子太小了,或者动物很臭,或者太花钱了,或者威利不够有责任心之类的。结果就是在骨头先生之前,他都从来没有机会近距离观察狗的行为,甚至从来没有花时间想过这个问题。狗对他来说不过是种模糊的存在,偶尔在意识边缘划过的暗影。对你狂叫的狗,躲开;舔你的狗,拍拍。这就是他对狗所有的了解。在他三十八岁生日的两个月后,一切突然改变了。

有太多东西要学,太多现象要消化、辨认和理解,威利甚至不知该从哪儿开始。摇尾巴和把尾巴夹在两腿中间,竖起来的耳朵和软塌塌的耳朵,满地打滚和原地转圈,闻自己的屁股和发牢骚地叫,袋鼠跳和空中急转,匍匐前进,露出牙齿,竖起脑袋,还有上百种其他的小细节,每一种都代表一种想法,一种感觉,一个计划,一种欲望。威利发现这就像是在学习一种新的语言,仿佛是闯入了一个长年与世隔绝的原始部落,需要学会他们那令人费解的风俗习惯。一旦克服了最初的障碍,最让他感兴趣的就是被他称为“眼—鼻悖论”或“感官统计”的谜题了。威利是人类,所以他主要靠视觉来构成对世界的理解;而骨头先生是条狗,所以他几乎是个瞎子。他的眼睛只够让他辨别物体的形状,告诉他前方那个朦朦胧胧的物体或生物到底是该躲开的危险还是该亲吻的伙伴。至于真正的认知,以及对变幻莫测的现实的精确掌握,只能靠鼻子。无论骨头先生对这个世界有多少了解,无论他凭借观察、热情或智力发现了什么,靠的都是鼻子的指引。刚开始,威利几乎不敢相信他的眼睛。狗对气味的欲望似乎是无止境的,只要他发现了一种感兴趣的气味,就会带着极大的决心和全部的热情把鼻子凑上去,仿佛世界上其他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他的鼻孔会变成吸气管,用真空吸尘器吸碎玻璃的那种吸法,猛嗅各种气味,有几次——实际上是好多次,威利很惊讶人行道居然没有被骨头先生那生猛的鼻式攻击撞裂。通常情况下,狗是最驯顺的动物,但有时也会变得固执、心不在焉,好像全然忘记了主人的存在。比如说有时候骨头先生还没打算离开,他还在认真鉴赏、没来得及细细品味眼前这坨大便或这摊尿液时,威利就已经拉着绳子往前走了,这时,骨头先生就会用四肢扒住地面往回拉。他变得那么坚定不移,像锚一样把自己紧紧钉在那个地方,以至于威利总是怀疑他的爪子上是不是藏了个液囊,能随时按照指令分泌胶水。

威利怎么会不被这一切迷住呢?一条狗有大约两亿两千万个嗅觉感受器,而一个人只有五百万个。鉴于数字差别是如此之大,一个合乎逻辑的推断是,狗所感知到的世界与人所感知到的截然不同。逻辑从来都不是威利的强项,但这一次,在爱与求知欲的双重驱动之下,他比以往更有毅力地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下去。当骨头先生闻到这些东西时,会有什么样的体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去闻那些东西?通过近距离观察,威利总结出能引起骨头先生兴趣的三种要素:食物,性,其他狗的信息。人类每天清晨打开报纸了解他的同类都发生了什么,狗也用他的鼻子做同样的事情,在树下、电线杆和消防栓上嗅来嗅去,以了解当地狗群的状况:雷克斯,那条牙齿锋利的罗威纳犬,在灌木丛上留下了他的记号;莫莉,那只可爱的可卡犬,正在发情;罗杰,那条杂种狗,吃得不太对付。这些对威利而言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无可争议。只有当你试图去了解狗的感受时,事情才变得复杂起来。他仅仅是为了自我保护、防御其他狗而搜集信息吗,还是说除了战略需要,这种疯狂的嗅觉盛宴还有其他意义呢?他乐在其中吗?当一条狗把脑袋埋在垃圾堆里的时候,他也会体验到类似于一个男人把鼻子抵在女人脖子上、闻到九十美元一盎司的法国香水味时的那种心醉神迷吗?

虽然不能确定,但威利倾向于认为的确是那样。不然为什么想要把骨头先生从他正在嗅的某种气味上拖走总是那么困难呢?因为那狗正在享受呢。他陶醉其中,迷失在气味的天堂里不能自拔。如果,就像已经说过的那样,威利相信骨头先生是有灵魂的,那么一个有这样精神倾向的狗会向往更崇高的东西——和身体需求没有关系,而是精神的、艺术的、灵魂深处无形的渴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如果,就像所有相关领域的哲学家早已指出的那样,艺术是一种靠感官触及灵魂的人类活动,那么狗——至少像骨头先生这样的狗——会有相似的审美冲动,不也是合情合理的吗?换句话说,难道他们不会欣赏艺术吗?据威利所知,还没人这么想过。那他不就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相信这种可能的人了吗?无所谓啦。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想法。如果说狗不能理解油画和弦乐四重奏的话,谁又能说他们也不能理解某种建立在气味上的艺术呢?为什么没有一种嗅觉艺术?为什么没有一种依据狗的处世方式而为他们创作的艺术呢?

这些都是在那个疯狂的1988年冬天开始的。骨头先生从未见过威利如此兴奋,如此平静,如此精力充沛。他花了三个半月的时间研究这个问题,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做,几乎再也不抽烟或喝酒,万不得已才去睡觉,除了读、写和挖鼻孔以外什么都忘了。他制订计划,开列清单,用各种气味做实验,绘制图表,用木头、帆布、纸板和塑料建造模型。要做许多运算,许多测验,还要解答许多令人生畏的问题。理想的气味排序是什么?一首交响曲该有多长?其中应该包含多少种气味?交响乐大厅应该是什么形状?它应该被建成一座迷宫,还是一层层地盒子套盒子更适合狗的敏感度?狗应该独自完成测试,还是应该由主人在一旁引导?每个乐章是否应该围绕一个单一主题——比如说食物或雌性的气味——还是应该把各种气味混合在一起?威利一个接一个地和骨头先生讨论这些问题,咨询他的意见,恳求他的建议,请他包涵在接下来的无数实验与错误中充当小白鼠的角色。这条狗很少受到如此的尊重,很少跟人类事务如此息息相关。不光是威利需要他,骨头先生自己也感受到了这种需要。他出身卑微,本是一条毫无特殊价值和特质的杂种狗,而现在,他变成了狗的代表,成为整个犬类的样本。他当然很乐意做他分内的事,对威利有求必应。就算他不是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又怎样呢?他是条狗,不是吗?他为什么要拒绝去闻一堆破尿布、钻过一扇狭窄的活板门,或者是爬过一条墙壁上涂满了肉丸意面的隧道呢?也许这么做没什么意义,但实际上这很有趣。

这就是他得到的回报:其中的乐趣,还有威利的兴奋不已。谁在乎妈妈大人和她那充满讽刺的评论,谁在乎他们的实验室只是房子下面紧挨着炉子和下水道的地下室,谁在乎那里的地板又冷又脏。以科学进步的名义,他们正在某件重要的事情上通力合作,共渡难关。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就是威利对这件事太过投入了。他被这件事情深深吸引,被这项目的每个细节紧紧缠住,这使他越来越难正确看待这件事情。总有一天,他会像谈论一件重大发现,一个可以和电灯、飞机或电脑芯片相提并论的划时代突破那样去谈论他的发明。这会赚大钱,他会说,够把他们变成百万富翁几百次了,他们什么都不用再操心了。但在另外一些日子里,他会突然充满怀疑和不确定,他会向骨头先生介绍那些分析如此严苛、吹毛求疵般精确的论点,以至于骨头先生都开始担心主人的健康了。有一天晚上,威利问,把雌性气味也包含进气味的乐章中是不是太过分了?这些气味岂不是会引发狗的情欲、埋没他们的审美热情,从而把这乐曲变成了某种色情作品、一种狗的春宫图?紧接着这个结论,威利又开始颠倒他的句子了,每当他的脑子运转到最高速度时就会这样。“用玉米治疗色情,”他一边在脏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边自言自语道,“纯洁的玉米会治疗色情。”一旦骨头先生解开这个首音互换的谜语,他就明白这话的意思是感情比性要好。至少对于气味乐章而言,如果要忠诚于给狗带来美学享受这一宗旨,重点就应该放在精神需求而不是肉体需求上。于是,在闻了整整两周充满发情母狗气味的毛巾和海绵之后,骨头先生又有了一套新的乐器:威利自己,和他那身虚幻的表象。脏袜子、汗衫、鞋子、手帕、裤子、领带、帽子——任何带有主人气味的东西。骨头先生像享受其他东西一样享受这些,因为说到底骨头先生还是条狗,狗是不管你给他什么都喜欢去闻的。这是他们的本能,这是他们的天性,就像威利正确观察到的那样,这是他们对生活的追求。有时候,骨头先生觉得幸亏他没有被赋予讲人话的能力,否则他一定会忍不住告诉威利真相,那会让威利心碎的。对于一条狗来说,他会说,对于一条狗来说,我亲爱的主人,实际上整个世界就是一首气味的交响乐。他醒着的每一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体验。内外没有区别,也没必要分个高低。就像,就像……

正当骨头先生要展开他臆想中的演讲时,他的思绪被威利的声音打断了。该死的,他听到他说,该死的,该死的,真他妈该死的!骨头先生猛地抬起头来去看是什么情况。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小到骨头先生在他的毛皮大衣里都没感觉到。但威利的胡子上挂了几颗闪闪发光的水滴,他的黑色t恤也被雨水打湿了,呈现出一种细密的圆点图案。这可不妙啊,威利现在最要不得的就是被淋湿了,但要是天气照这样发展下去,那简直是一定的了。骨头先生琢磨着头顶的云。除非突然刮来一阵风,否则用不了半个小时,现在这场毛毛雨就会变成瓢泼大雨。该死的,他想。还要走多远才能找到卡尔弗特大街?他们已经在这附近磨蹭了二三十分钟了,连贝亚·斯旺森家的影子都没见到。如果他们不能快点找到,他们就再也找不到了。他们再也找不到了,因为威利根本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

在这种困境中,骨头先生完全没想到还会听到主人的笑。但他真的笑了,从他的胃部深处低沉地响起,突然打破了周日的宁静:那熟悉的嚯嚯声。有一阵子,骨头先生以为他在清嗓子,但是当第一声嚯嚯后又跟了一个嚯嚯,然后又是一个,他就再也不怀疑他的耳朵了。

“瞧瞧这儿,老伙计。”威利用他那最好听的牛仔腔调说。这种腔调是专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威利只有在遇到生活里最宏大、最令人茫然的极具讽刺意味的情形时才会召唤出这个声音来。尽管现在听到这种腔调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他还是努力从这种情绪阴晴不定的突然转换中振作起来。

威利停在了人行道上。他们周围的房子散发着贫穷和垃圾堆的味道,可他们偏偏就站在一所骨头先生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小房子跟前,这个由红色砖块砌成的玩具屋般大小的建筑装饰着绿色的百叶窗、三级绿色台阶,还有一个刷得雪白闪亮的门。墙壁上嵌着一块金属牌,威利正眯着眼睛倾身向前念上面写的字,声音越来越像一个得克萨斯州的农场工人。

“北阿米蒂街203号,”他念道,“埃德加·艾伦·坡故居,1832—1835年。开放时间:4月到12月,星期三至星期六,中午到下午三点四十五分。”

骨头先生觉得无趣极了,但他又能对谁抱怨主人的狂热呢?威利听起来比过去两个星期里的任何时间都要精神,但尽管如此,刚刚念完,他又剧烈地咳嗽起来(痰更多,喘得更厉害,脚跺得更重,拼命地抓紧旁边的落水管),但这发作一结束,他又马上恢复了亢奋。

“小伙计,我们撞大运了,”威利说着,吐出了嘴里最后的一点黏液和肺组织,“当然,这不是贝亚小姐的家。但要是让我选的话,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别的地方能跟这里相比了。这个叫坡的家伙是我的祖父,是我们所有美国文人的伟大祖先和父亲。没有他,就不会有我,不会有他们,不会有任何人。到头来,我们来到了坡的国度,如果你念得快点,那也是我死掉的亲妈出生的国家。一定是有个天使把我们带到这里来的。我想在这里坐一会儿,以表示我的敬意。再说,我也一步都走不动了。骨头先生,要是你也和我一起坐下我会不胜感激的。对,请坐在我旁边,让我歇歇我的腿。别管下雨不下雨的。只是几滴雨而已,而且它们也并不想伤害我们。”

威利发出一声长长的、艰难的呻吟,然后就让自己瘫到了地上。这情景让骨头先生感到痛苦——竭尽全力才只能挪动几英寸——看到主人这副让人悲伤的模样,这条狗心中的怜悯之情油然而生。他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为什么如此肯定,但当他看到威利慢慢坐到人行道上,把后背倚到墙上的时候,他就知道威利再也不会站起来了。这是他们共同生活的结束。最后的时刻已经到来,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他只能静静坐在威利身旁,直到他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

尽管如此,他们这次旅行也没那么糟糕。他们到这里来是为了找一样东西,结果却找到了另一个,到最后,骨头先生觉得找到的这个比没找到的那个要好得多。他们不在巴尔的摩,他们在波兰。也许是凭借运气,或者命运,或某种神圣的力量,威利又回到了他的故乡。他又回到了他祖先生活的地方,现在,他可以安息了。

骨头先生抬起左后爪,开始在耳朵后抓痒。远远地,他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女孩往相反的方向慢慢走去,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自寻烦恼。他们会来,他们会走,不管他们是谁,结果都一样。雨越下越大了,一阵微风吹起了街上的糖纸和纸袋。他嗅着这空气,一下,两下,然后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过了一会儿,他在威利身旁蜷缩起来,深吸了一口气,无论将要发生什么,他都会等着。

注释

buddyholly,第一批摇滚明星中的一员,被称为“眼镜摇滚英雄”,1959年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

thebigbopper,与巴迪·霍利同时代的美国著名摇滚艺人。

morningsideheights,位于曼哈顿的上西城区,也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所在地。

françoisvillon(1431—1463?),法国中世纪最伟大的抒情诗人,集抒情、讽刺、哀伤和机趣于一身。他在巴黎下层社会中长大,一生放荡不羁,先后遭到监禁和流放,差点死于绞刑。主要作品有《大遗嘱集》等。

haileselassie(1892—1975),埃塞俄比亚皇帝,主张在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呼吁非洲国家团结合作,支持未独立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并倡导建立非洲统一组织。

圣诞老人英文为santaclaus,此处威利说把santa的字母顺序稍微调换一下就得到satan这个词,意为撒旦。

原文为意第绪语。

dog,意为狗,反过来写得到god,意为上帝。

原文为curepornwithcorn和purecornwillcureporn。

poe-land:坡的国度;poland: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