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看到戈迪·约翰逊上了一辆开往郊区住宅区的公交车,我就给萨默尔和西蒙娜发了信息。知道他依然健在,让我们都激动兴奋不已。然而,那时候还有很多事情在进行,我们没有机会深入探讨这件事。我们非常激动,睁大眼睛想看看是否能够在附近再次找到他。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成功过。再一次,他不见了。
我再次见到他已经是七月初了。突然,他又出现了,坐在a&p超市的遮阳篷下,用手风琴演奏他一直演奏的歌曲。那条黑色拉布拉多猎犬卧在他的前面。
我盯着他看了几分钟,研究他睁着的双眼,回忆着它们以前是如何吓坏我的。我观察着他的手指是如何按下手风琴的琴键,这对我来说是非常神秘的乐器。他正在演奏《那些日子》,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曲。
当他演奏结束时,我走上前去。
“你好。”我说道。
他冲着我的方向微笑。“你好。”
“我很高兴你又回来了!”我说。
“谢谢你,小姑娘!”他说。
“你去哪里了?”
“噢,这个啊,”他说,“我去南方和我女儿待了一段时间。纽约的冬天对我这把老骨头来说,越来越难过了。”
“去年冬天是很冷,确实很冷。”我说。
“确实!”
“你的狗叫乔妮,是吗?”
“没错。”
“你叫戈迪·约翰逊?”
他扬起头。“我这么有名吗?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他问道,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的朋友萨默尔·道森认识你。”我回答道。
他向上看,尽量回想我说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