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伯·拉奇曾经写道:“在别的地方,都存在着所谓的‘社会’,可圣克劳兹却没有‘社会’,也不存在社会常见的各种选择以及谁比谁好或谁比谁差的问题。这里的一切都比较单纯,因为这里的‘选择’与‘比较’要么一目了然,要么根本就不存在。然而,正因为这里缺乏选择的机会,孤儿们才迫不及待地想走向社会,希望所面对的环境愈复杂愈好,各种闲言碎语愈多愈好。一有机会,他们就立刻像水獭跳进水中一样,毫不犹豫地投身社会。”
韦尔伯·拉奇认为,谈到选择,荷马可以说是毫无机会。在学医和美洛妮的问题上,他都是不由自主。他和美洛妮注定要成为一对,因为他们没有其他的人可以选择。如果置身于社会,两人彼此合适与否会成为关键因素,但在圣克劳兹,这一点却无关紧要。另一方面,圣克劳兹的所有老师倾囊相授的知识,荷马都已经全部学完,那么,除了学外科,尤其是妇产科手术,他还能学什么呢?对拉奇医生而言,教荷马使用扩阴器及刮匙,简直是易如反掌。
荷马用拉奇医生上医学院时的旧笔记本记笔记。由于拉奇一向很少记笔记,偶尔记起来也总是密密麻麻,笔记本里留有很多的空白。在拉奇看来,荷马不需要另外的笔记本。只要抬头看看,韦尔伯·拉奇就十分清楚纸张的代价有多高。这里的树木早已砍伐一空,取而代之的是大批的孤儿,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是纸张。
荷马在“子宫颈扩张与刮宫术”这一章的标题下写着:“堕胎妇女躺在妇检床上最安全。”按照拉奇医生的做法,还应该先剃去阴毛才好。
“先用抗菌剂为阴道消毒.”他常常用许多大写字母来强调重点,这与他喜欢重复别人的话尾或关键词有关。“然后,检查子宫的大小:一只手按住腹壁,另一只手的两三只指头伸入阴道。将鸭嘴形窥阴器伸进阴道,即可望见宫颈。”写到这儿,他还特别加上括弧,好像要提醒自己(宫颈是子宫末端下面的一段颈状部分)。“子宫颈中间的小孔就是子宫口,它就像一个保存生命的樱桃。怀孕期间,子宫颈会肿大,而且变得光滑。
“用一系列金属扩阴器将子宫颈撑开,接着把子宫钳伸入子宫。子宫钳是医生用来清宫的工具,医生会尽可能把子宫里面的东西清除干净。”
荷马所说的“东西”,是指黏质和血液,他也称之为“怀孕的产物”。
“最后,用刮匙将子宫壁刮干净,刮干净时,会发出沙沙的声音。”
关于子宫扩张及刮宫的过程,荷马就记了这么多,接着,他还加了一条注释:“我们在书里读到的子宫指的是生殖器,是受精卵着床之处。”在这段笔记的旁边,他还加了一个页码——是《格雷人体解剖图谱》里“女性生殖器官”一章的起始页码,那一章里有各种清晰的插图与说明。
一九四几年,荷马还不满二十岁,可已经有过无数次的接生经验,并多次观摩拉奇医生实施堕胎手术。他亲手接生了许多婴儿,每次都有拉奇医生在旁边,但拉奇从来不让他主持堕胎手术。其实,荷马完全能够胜任这项工作,对此他们两人心照不宣。可拉奇认为,荷马必须等到上完医学院(真正的医学院),并且到别的医院实习之后,才能主持这种手术。倒不是因为堕胎手术如何复杂,而是拉奇觉得应该让荷马自行决定或选择,也就是说,要等到荷马对社会有所认识后,再自行决定是否愿意替人堕胎。
拉奇医生目前正在为荷马寻找赞助人。他希望有人送荷马上大学,一方面是为荷马上医学院作准备,另一方面也想让荷马走出圣克劳兹,接触外面的世界。
但韦尔伯·拉奇却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这样的赞助人。他是否应该找“新英格兰孤儿之家”的同行帮忙?他们与很多人都有通信往来,他也许可以发出一则这样的广告:
现有资深助产士兼合格堕胎师,寻求赞助人供其上大学及医学院。
韦尔伯·拉奇心里想:该让荷马接触怎样的社会,他才能够适应呢?
拉奇知道,关键问题是,得让他的学徒摆脱美洛妮。每次看见他们俩在一起,拉奇就感到特别难受,觉得他们就像一对相互厌倦、没有了爱情的夫妻。几年前,当他们在不打不相识之后刚开始发生性关系时,在美洛妮引领下,他们曾有过紧张的激情,可事到如今,这种激情似乎已经烟消云散了。即使他们现在还保持性关系,恐怕也只是兴味索然地偶尔为之。午餐时,他们常常在众目睽睽之下坐在一起,却相对无语。他们也共同研究那本破旧的《格雷人体解剖图谱》,仿佛那是一张复杂的地图,可以帮助他们离开圣克劳兹。
近几年,美洛妮再也不曾逃跑过。在拉奇医生看来,似乎有一种无言而且无趣的契约将她与荷马捆在一起,谁也无法脱身。他们对彼此的愠怒让拉奇医生想起了伊姆丝太太的女儿——她嘴里含着小马生殖器的形象将成为他永恒的记忆。美洛妮和荷马之间既不打,也不闹,美洛妮甚至说话也不再粗声粗气。拉奇猜想,即使他们仍然维持着性关系,恐怕次数也少之又少,而且多半是出于无聊透顶。
拉奇甚至还帮美洛妮找了一份工作,去三里瀑一位有钱的老太太家里,照料她的起居。也许是那位行动不便的老太太性情古怪,看任何人都不顺眼,对美洛妮也百般挑剔,说美洛妮“迟钝”,从不主动跟她聊天,帮她洗澡时,也总是重手重脚。拉奇医生对此都毫不怀疑。但美洛妮也牢骚满腹,她说她宁可住在圣克劳兹,而不愿住在别人家里,即使要工作的话,她也希望能当天来回。
她对葛洛根太太和拉奇医生说:“我想晚上回家住。”拉奇医生听了,忍不住想:“回家?”
镇里还有一个工作机会,不过要求美洛妮会开车。拉奇医生便请附近一位小伙子教她开车,但美洛妮开起车来却把那小伙子吓得魂飞魄散。她考了三次试,才终于拿到驾驶执照。她接下那份工作,替一个建筑承包商运送零件和工具,可是没几天就被辞退了,因为一星期之内,货车的计程表显示她跑了两百多英里,她对此无法作出解释。
事后,美洛妮耸耸肩,满不在乎地对拉奇医生说:“我觉得无聊,就开车到处逛了逛。再说,那几天我交了一个男朋友。”
拉奇不由得心事重重:美洛妮已经快满二十了,现在既找不到工作,又没人领养,只是整天围着荷马转,尽管两人常常一整天也说不上半句话。事实上,一连几个星期,他们似乎也仅仅是待在一起而已(如果“待”这个字眼可以用在美洛妮身上的话)。由于美洛妮让拉奇医生特别难受,拉奇便理所当然地以为美洛妮一定也让荷马特别难受。
韦尔伯·拉奇对荷马极度疼爱——他这辈子还从来不曾如此爱过别人,因此,他无法想象荷马一旦离去,他在圣克劳兹的日子该如何度过。但他也深深明白,应该让荷马真正接触世界,让荷马选择自己的生活。拉奇梦想着荷马在外面闯荡一番之后,会主动回到圣克劳兹。不过,梦想归梦想,谁会作这样的选择呢?拉奇在心里问道。
缅因州的城镇数不胜数,它们都比圣克劳兹美丽迷人。
拉奇躺在诊疗室的小床上,开始吸乙醚。他想起家乡波特兰那个安全的港口,接着又想到波特兰以东或西侧内陆的各个城镇,他的嘴里开始念叨着那些熟悉的、具有典型的缅因州特色的城镇的名字。
韦尔伯·拉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嗅到了那些城镇的气息:肯纳邦克、肯纳邦克波特、瓦塞尔伯勒、诺布尔伯勒、沃尔多伯勒、威斯卡西特、西巴斯、大马利斯科塔、弗伦德希普、佩诺布斯科特湾、萨加达霍克湾、亚茅斯、卡姆登、罗克波特、阿伦德尔、拉姆佛德、比迪福德以及利佛莫尔瀑布等等。
位于游览胜地肯尼斯角以东的哈斯海芬是个美丽的小港。从哈斯海芬往西,有个小城叫哈斯洛克,它的得名源于当地的一块巨岩。实际上,那是一座无人居住的岩石岛,远远望去,就像一条浮在水面上的死鲸鱼。哈斯海芬的居民认为它破坏了这一带的优美景致,所以将它视为眼中钉。岛上到处都是白色的鸟粪,乍看之下,就像死鲸鱼白色的腹部,而每逢涨潮时,岩石岛几乎被海水淹没,只留下一点若隐若现的顶尖,因而又被称为“死鲸岩”。其实,哈斯洛克只有这一块所谓的“岩石”,本不该招此厚非。它的地理位置不错,距海岸只有五英里,站在一些小山上,还可以看到大海,很多地方都能感受到清新的海风。
不过比起哈斯海芬,所有的城镇都会黯然失色。哈斯海芬的居民在诋毁哈斯洛克时,对当地仅有的两家商店——桑伯恩百货店和迪德斯五金水暖店的独具特色,从来只字不提。他们经常挂在嘴边的总是当地的“饮水湖”,以及坐落在阴暗湖滨的夏季别墅。饮水湖是一座淡水湖,湖水并不清澈,其实称之为池塘更为合适,因为每到七月中旬,湖底总是一片混浊,长满水藻,可它是这儿唯一可供游人欣赏的风景。到饮水湖度假的游客多半不是远道而来,他们要么是哈斯洛克本城的居民,要么就是来自肯尼斯角的乡下佬。他们不仅在夏天光临湖滨的营地和别墅,秋季也常来此度周末或打猎。这些别墅及营地往往有些滑稽的名字,体现了主人丰富的想象力,如“回音尽头”“公鹿最后一站”(屋顶装饰有两只鹿角),还有“无尽的周末”(旁边有一个浮船坞),“我们三人”(取这个名字的主人真可谓聪明绝顶)。还有一个地方干脆叫“谢尔曼的地洞”,因为那儿确实像个地洞,所以也算是恰如其分。
一九四几年时,饮水湖就已经是个游人如织的观光胜地。到了一九五几年,就更是热闹非凡,人们在湖面开汽艇,玩滑水,螺旋桨搅起了湖底绿色的水藻,使湖水变得混浊不堪。由于湖畔四周的森林密不透风,所以湖面总是平静如镜,帆船常常停泊在湖上一动不动,湖水成了孳生蚊子的理想场所。与此同时,孩子们长年累月往湖里小便,加上汽艇残留的汽油,使湖面泛着一层肮脏的油光。在缅因州,人烟罕至的美丽湖泊其实不少,但饮水湖不属其中之列,就算热衷于户外运动的温克尔夫妇还在人世,也会对这儿不屑一顾,这里既没有利于他们泛舟的激流,也找不到冒险的乐趣。饮水湖名不副实,湖水无人饮用,对此还有不少无聊的笑话,全是哈斯海芬的居民编出来的。长期以来,他们总是拿这片不太洁净的湖水对哈斯洛克说三道四。
当荷马·威尔士第一次见到饮水湖时,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在夏天时让圣克劳兹那群不幸的孤儿来这里露营,那么,他们的营地可以扎在“回音尽头”与“谢尔曼的地洞”之间的沼泽地上。
哈斯洛克并非全都这么不堪入目,这里有大片开阔的耕地与牧场,还有绵延数里的果园,居民们世代在这里劳作。一九四几年时,在连接哈斯洛克与哈斯海芬的饮水路上,有座“观海果园”,风景秀丽,果类丰富,即使是眼界甚高、极爱挑剔的哈斯海芬人也对它另眼相看。观海果园虽然地处哈斯洛克,却有着哈斯海芬的风情:这里的房屋都有铺着石板地的天井,并且和位于哈斯海芬海边的豪华住宅一样,四处也是玫瑰丛生。从大宅到游泳池,然后绵延至最近的苹果园,是大片大片的草坪,它们修剪整齐,绿意盎然,与哈斯海芬的草坪出自相同的园丁之手。
观海果园的主人名叫华莱士·华辛顿,连这个名字都带有哈斯海芬的色彩。其实他是纽约人,后来才来到这儿。就在别人的投资一下子变得血本无归之前,他却投资开辟果园。尽管他骨子里(以及穿着打扮上)是个绅士,对苹果种植了解有限,却不乏生意头脑,雇来管理果园的工头一个个十分得力,堪称行家。
华辛顿是海芬俱乐部的永久会员,即委员会中唯一不用投票当选的会员,而且,整个俱乐部里只有他一人来自哈斯洛克。他的果园雇用了哈斯洛克一半的居民,所以,他几乎是绝无仅有地同时受到两地居民的尊敬。
韦尔伯·拉奇一定会觉得,华莱士·华辛顿有点儿像当年他前往查宁-皮伯第家,去为那个富家千金进行他第二次堕胎手术时见到的某个人,但是在荷马眼中,华莱士·华辛顿才是地地道道的“新英格兰国王”呢!
不过,只有生活在哈斯洛克或哈斯海芬,并且对这两地的社交史了如指掌的人,才会知道华莱士·华辛顿的太太并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王后。没错,她的神态与举止具有王后的气度,可是城里的人都清楚,奥莉芙·华辛顿虽然在哈斯海芬土生土长,却来自下层阶级。“社会”的确是个复杂的玩意儿,即使像哈斯海芬这样的小城,居然也存在着贫富贵贱之分。
奥莉芙·华辛顿原名叫艾莉丝·毕恩。据消息灵通人士说,她父亲布鲁士·毕恩以挖蛤蜊为生,而她哥哥贝基·毕恩则是个挖井工,他们都说她是贝基聪明的妹妹,似乎在暗示贝基很笨,但实际上,贝基起码比他父亲聪明,因为挖井的收入更高(安琪拉护士的父亲也做这一行,正因如此,荷马·威尔士才有了现在的名字)。缅因州的人都说,挖井不仅更赚钱,而且挖得更深,所以比挖蛤蜊更有出息。
奥莉芙·华辛顿从小就在滴着冰水的运蛤蜊的车边卖蛤蜊。她母亲莫德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总是把家里厨房的台子挤得满满当当。她将一面破化妆镜放在砧板上,把它们一同塞在一个角落里,而她整天关心的化妆品也与随手乱放的蛤蜊混在一堆,她唯一的烟灰缸是一块大蛤蜊壳,她的腮红瓶上偶尔还沾着黑色的蛤膜。她死于肺癌,那时奥莉芙还在上高中。
艾莉丝嫁给华莱士·华辛顿后,专门到哈斯海芬市公所申请改名为奥莉芙。这本来只是一种个人喜好而且并不违法的举动,做起来也轻而易举,因为只需要改动两个字母。但当地人却一直拿她的新名字打趣,总是挂在嘴上念来念去,就像含着一枚让人难受的橄榄核一样。背地里,许多人还是喊她艾莉丝·毕恩,只有她哥哥贝基才会当面喊她艾莉丝,其他人表面上仍尊重她的意愿,称她为奥莉芙。大家一致认为,尽管她嫁给华辛顿,摇身一变成了阔太太,却仍然不配与华莱士平起平坐。
华辛顿是个风趣开朗、慷慨和善的人。他对奥莉芙一往情深,欣赏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灰眼珠、金头发,以及那口在大学里学来的新英格兰腔(海芬俱乐部的人经常模仿这种口音)。奥莉芙得感谢她的哥哥贝基,因为贝基挖井赚了不少钱,她才得以上大学,学到了那种文雅的口音,否则,她恐怕也不可能得到华辛顿的青睐。也许是出于感激,奥莉芙才能忍受贝基大呼小叫地喊她艾莉丝,甚至忍受他三天两头来观海果园。贝基每次来,皮靴上总是沾着挖井工特有的从地底下带回来的污泥。他穿着皮靴闯进闯出,还张口闭口叫她“宝贝艾莉丝”,她总是强忍着不皱眉头。夏天天气炎热时,他常常衣服也不脱,就跳进她家清澈见底的游泳池里,把池水溅得老高,池边留着那双脏兮兮的靴子。他就像一个脏孩子弄脏浴缸似的,会把游泳池边沾得满处是泥。
奥莉芙·华辛顿虽然摆脱了当艾莉丝·毕恩的苦日子,但华莱士却有个大缺点。诚然,他是个百分之百的绅士,在海芬俱乐部调侃共和党人时,也常常令人称赞;他还十分照顾手下的员工,出资为他们购买健康保险,而当时的大多数农民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且,他还喜欢摆派头,观海果园里所有的农用车及自用车上都镶着他个人的大红苹果标志。尽管如此,华莱士却有一个缺点:他整天都是醉醺醺的,并且像个孩子似的特别好动,没有片刻安宁。因此,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的人一致认为,他肯定不是个理想的伴侣。
他常常在“海芬俱乐部”醉态毕露。有一次,他想调整球网的高度,却怎么也调不好,不由得火冒三丈,居然掏出身上的折叠刀割破了球网。还有一次,一位姓德里伦伯尔的老医生突然中风,他竟然借着酒意把老头儿扔进游泳池的浅水区,据他后来说,是要让老头儿“清醒一下”。结果,老医生雪上加霜,差点儿被淹死,而德里伦伯尔家的人一气之下退出了俱乐部。在自己的果园里,华辛顿也是大出洋相:他曾经开着那辆乳白色的凯迪拉克轿车,与一辆载有五百加仑农药的喷药车迎面相撞,结果连人带车被溢出的农药喷得到处都是,不仅腿上因此长满红疹,轿车上深红色的皮椅也留下了大片无法去除的白印。还有一次,他喝得糊里糊涂,却坚持要开艾拉·提克姆的拖拉机,当时车斗上装有蜂蜜和蜂箱,不料在饮水路和戴伊路的交叉路口翻了车,车上的货物被掀了个底朝天,几百万只恼怒的蜜蜂一拥而出,不仅蜇得他自己鼻青脸肿,就连当时正在戴伊路的果园干活的埃弗利特·塔夫特、他的妻子朵特以及朵特的小妹妹黛布拉·培迪格鲁也没能幸免。
尽管如此,大家还是坚信他对奥莉芙忠贞不贰,也有刻薄的人说,他一天到晚醉醺醺的,根本不可能在外面拈花惹草,说不准连奥莉芙都应付不过来。不过他起码应付过她一次,他们有了一个儿子。一九四几年时,这个儿子刚满二十岁,长得和父亲一样英俊魁梧,风度翩翩,却有一双母亲那样的灰眼睛,不过他的金发泛着黄褐色,而不像母亲的微微泛灰,他甚至连讲话都带着一点母亲的新英格兰腔调。华莱士·华辛顿的儿子也叫华莱士,由于他特别讨人喜欢,大家都亲热地叫他华力。自从有了华力,大家便称华辛顿为老华。久而久之,连奥莉芙和华力也管他叫老华了。
这只是有关哈斯海芬及哈斯洛克社交圈的一些简略情况,如果拉奇医生对这两地的认识仅限于此,他也许不会让荷马·威尔士到那儿去,他不难预想荷马的生活会变得复杂起来。一个孤儿哪儿懂得什么等级意识和闲言碎语?但韦尔伯·拉奇觉得哈斯海芬与哈斯洛克这两个小城的名字非常动听,而在乙醚的作用下则更是如此。
如果拉奇医生能有时间观察一下老华,他也许能看出老华受到了冤枉。当然,他的酒是喝多了点儿,但许多喝酒的人都这样。老华并不是酒鬼,他有明显的阿尔茨海默病症状,拉奇医生应该看得出来。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渐进式的脑功能综合征,又称为早老性痴呆征,患者会出现智力衰退、记忆力减弱等症状,中年患者可能会迅速衰老,不出几年,这些症状会越来越严重,最终导致患者死亡。与此同时,这种病还包括情绪不稳、过分好动,以及判断力失常等症状。然而,尽管哈斯海芬的居民自认聪明,对酗酒与阿尔茨海默病之间的区别他们却一无所知,反而深信自己已经将华辛顿全家了解得一清二楚。
同样,他们也错估了奥莉芙·华辛顿,她能成为华辛顿太太绝非偶然。为了摆脱贫困,也许她曾费尽心机,可她懂得工作的意义。她目睹货车上的冰块迅速融化,深知蛤蜊的保鲜时间非常有限,因此懂得掌握时机,追求利益。她一眼看出丈夫是理财能手,对经营果园却是外行,于是自告奋勇地承担起管理果园的责任。她仔细观察那些工头,对能力强的人予以加薪鼓励,对无法胜任的干脆辞退,然后又雇了一批年纪较轻、踏实肯干的工人。对那些她感到满意的工人,她不仅亲自烤苹果馅饼招待他们的家人,还把做法传授给他们的妻子。她在苹果市场架了一座烤箱,很快就可以一次烤出四十八个苹果馅饼,与原来的苹果酒和苹果冻一起摆在柜台上出售,从而在苹果收获季节又多做了不少生意。她还加倍赔偿艾拉·提克姆被老华打翻的蜂箱,没过多久,她的柜台上又推出了新产品——苹果花蜜。她甚至到大学里学习授粉技术以及果树栽培知识,对于灭鼠、剪枝、间苗、喷洒农药的各种窍门,她了解得比工头们还清楚,于是又回过头来指点那些工头。
奥莉芙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她母亲默然无语的形象:莫德映在小化妆镜里的容颜逐渐衰老,整个人困在蛤蜊堆中,烟灰在蛤蜊壳里越堆越高,然后掉到蘸有化妆品的小棉球里——那些化妆品与她哥哥贝基的脏皮靴颜色相同。想到这些,奥莉芙就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她清楚自己已经摆脱贫困,并为观海果园创造了可观的效益。她将果园从漫不经心的丈夫手里接管过来,帮他经营得很好。
晚上从海芬俱乐部回家时,开车的通常是奥莉芙。到家后,她往往任由喝得酩酊大醉的丈夫躺在车座上,然后在儿子华力的枕边留张字条,提醒他回家后记着把父亲背进屋里,而华力总是遵循母亲的嘱咐。华力不仅外貌俊美,而且非常孝顺。可有天晚上,华力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无法背父亲进屋。奥莉芙便毫不迟疑地指出了他的错误。
她对华力说:“在我许可的情况下,你尽可以学你爸爸,学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学他酗酒。如果你和他一样嗜酒如命,你就会失去整座果园乃至所有的财产,而变得一无所有。你以为你爸爸能阻止我,不让我这么做吗?”
华力看了看在凯迪拉克车上昏睡了一夜的父亲,农药在车上留下的印记还赫然在目。他心里十分清楚,他爸爸压根儿就管不了任何事情。
于是他毕恭毕敬地答道:“我懂了,妈妈。”他这样说,不仅是因为他通晓礼仪(他完全可以在海芬俱乐部执教网球兼礼仪,而且会教得相当出色),还因为他心里明白,他母亲不只是嫁给了一个普通的有钱丈夫。她提供了许多的工作机会,对此,就算韦尔伯·拉奇也会打心眼里佩服她。
可悲的是,就连奥莉芙也冤枉了可怜的老华。其实,他的问题主要不是因为嗜酒贪杯,他几乎完全是阿尔茨海默病的受害者。
城里的人对许多事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连老华本人也以为是喝多了酒才变得没记性。有时,他减少了酒量,早上起来,却仍然不记得第一天晚上说过什么话或做过什么事,而他的衰老过程仍然明显加快。他总是丢三落四,不是把外衣忘在这儿,就是把帽子忘在那儿,车钥匙也正好放在丢失的外衣口袋里。他明明减少了酒量,行为举止却仍然像个傻瓜。他自己也大惑不解,忍无可忍时,便又开始酗酒,而且喝得比以往更凶。最后,他成了阿尔茨海默病和酒精的双重受害者,成了一个快乐的酒鬼,情绪波动得不可理喻。如果处在一个比较文明先进的社会,他肯定会被当成一个正常的病人,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治疗。
在这个问题上,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与圣克劳兹倒是有了几分相似之处:人们认为老华莱士的问题无药可救,正如富兹·史东的病无药可救一样。
一九三几年,荷马开始研读《格雷人体解剖图谱》,他从骨骼部分看起,再渐次分门别类地研究。到一九四几年时,这本书他已经从头到尾看了三遍。有时他也和美洛妮一起看,但美洛妮往往不太专心,不过她表示对错综复杂的神经系统比较感兴趣,尤其是对第十二对颅神经或舌下神经,亦即舌头的运动神经。
“什么是运动神经?”美洛妮一边问,一边伸出舌头。荷马正想给她解释,却突然觉得厌倦至极。他已经是第六遍读《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是第七遍,而《简·爱》则是第四遍。
就在第一天晚上,他还刚刚读到那段总是令美洛妮苦苦哀求他的文字,而她的每一次哀求都会令他焦虑不安。
那是第十二章的开头不久,简·爱清醒地意识到,“要求人们满足于平静生活的说教是徒劳的,人们总会有所追求,即使找不到机会,也会去创造这种机会”。
美洛妮立刻打断他:“别忘了,阳光,只要我不走,你也就不走,你说话可要算数!”
美洛妮总是这样让他焦虑不安,这使得荷马厌倦至极。于是,他将那段话重复一遍,仿佛是他自己在发出威胁一般:“要求人们满足于平静生活的说教是徒劳的,人们总会有所追求,即使找不到机会,也会去创造这种机会。”葛洛根太太听出他的不祥口吻,不由得大为惊讶。
他将这段话抄了下来,并且和拉奇医生一样,把字写得工工整整,密密麻麻,接着,又用办公室里的打字机打了一遍,只打错几个小地方。当韦尔伯·拉奇正在诊疗室“休息”时,荷马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把那张印有这段话的纸放在这位疲倦的圣人起伏的胸口上。拉奇医生醒来发现那张纸,不禁十分诧异。令他不安的倒不是这段话本身,而是荷马已经清楚地掌握了他吸乙醚的嗜好,居然不知不觉地来过他床边。拉奇默默地问自己:是不是这次的用量比平时多了一点儿呢?
荷马甚至用乙醚吸筒将那张纸压在拉奇的胸口上,这是某种暗示吗?
拉奇医生写道:“历史是由一些小小的、常常是让人难以察觉的错误组成的。”
他说的小错误,可以是指当初什么人在圣克劳兹的原名clouds上加了缩写的st.,前面便多了一个“圣”字,而哈斯海芬(heart'shaven)和哈斯洛克(heart'srock)这两个地名中的heart,也像当初的美洛蒂(melody)后来永远变成美洛妮(melony)一样,说明了他这个道理。当年,一位名叫雷吉纳多·哈特(reginaldhart)的航海探险家发现了哈斯海芬这个美丽的港湾,并成为哈斯洛克的第一位居民,在这里垦地务农。由于当时以及在雷吉纳多·哈特死后的若干年里,人们普遍不识字,因而并不了解hart与heart的区别。第一批来哈斯海芬与哈斯洛克定居的移民也许从来不清楚雷吉纳多的“哈特”是原意为“公鹿”的hart,反而怡然自得地把表示“心脏”的heart当成了自己家乡的名字。
荷马可以滚瓜烂熟地背出《格雷人体解剖图谱》中对心脏的定义:“这是一个由肌肉组成的圆锥形中空器官,位于心包囊内。”到一九四几年,荷马已经在拉奇医生的安排下观摩过三次人体解剖,亲眼见识过心脏的模样(每一具尸体都超过了研究用途约两年的年限)。
解剖用的三具尸体都是女性。在拉奇医生看来,既然他的目的在于教授荷马接生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堕胎等妇产科知识,如果让荷马解剖男尸显然意义不大。与此同时,得到一具尸体往往难上加难。曾经有具尸体送来时本应置于碎冰中,结果却只是泡在一般的水中。还有一次,一具尸体因防腐剂过期或浓度太低,导致尸体腐坏而无法使用。荷马对这三具尸体印象非常深刻。到解剖第三具尸体时,荷马还产生了一点幽默感,替尸体取了一个名字,叫她“克拉拉”(那是《大卫·科波菲尔》中大卫母亲的名字,那个软弱可怜的女人总是任由可恶的摩德斯通先生欺侮他们母子)。
但美洛妮却说:“你该管她叫简·爱才对!”美洛妮一会儿对简·爱厌烦透顶,一会儿又跟她同病相怜。
“我还可以管她叫美洛妮呢!”荷马顺口答道。可美洛妮却没有多少幽默感,她可以拿别人开玩笑,却经不起别人开她的玩笑。
二号尸体为荷马第一次实施剖腹产手术提供了必要的练习机会。在那次手术过程中,荷马仿佛觉得拉奇医生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他的双手,后来,那双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了:它们熟练地在子宫上切开一道不大不小的完美切口,荷马简直以为拉奇医生已经找到某种方法,正在用意志操纵着自己,他根本就不必亲自动手。
那具被荷马称为克拉拉的尸体运抵火车站后,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从而使荷马有机会首次独当一面,处理产妇痉挛的紧急情况(韦尔伯·拉奇在波士顿妇产科医院工作时,称之为生产痉挛)。就在拉奇医生去火车站接克拉拉,并为克拉拉没有下车的事与站长发生争执时,荷马正在圣克劳兹埋头研究二号尸体的甲状腺,找了半天却毫无头绪。其实这也难怪,二号尸体由于放置过久,体内很多器官腺体本来就不易找到。他正打算去查阅《格雷人体解剖图谱》时,爱德娜护士突然大叫着闯了进来(每次看到荷马研究二号尸体时,她都会大呼小叫,仿佛是逮到他和美洛妮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般)。
“哦,荷马!”她叫了一声,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不停地乱挥双臂,看上去就像一只拍着翅膀的老母鸡。她好不容易才指着诊疗室向荷马示意。荷马连忙拔腿飞奔过去,只见一个孕妇躺在地上,双眼圆瞪,一动不动。一时之间,荷马还以为这就是拉奇医生从车站运回的三号尸体哩!可紧接着,那女人动弹起来,荷马立刻明白情况危急,她离变成尸体已经不远了:她正急剧痉挛,先是脸部肌肉抽搐,再迅速遍及全身,原本通红的脸现在变成了青紫色,她的脚跟在地上胡蹬乱踢,鞋子都给踢飞了。荷马一眼发觉那女人的踝关节肿得吓人,而且她牙关紧咬,嘴角还渗着白沫和血丝,原来她把舌头咬破了——好在不是吞了下去!她的呼吸十分艰难,随着她粗重的喘息声,荷马被喷得满脸都是唾液及血迹,那种猛烈的劲头,让他想起了多年前呆立在河岸目睹温克尔夫妇被激流卷走的情景。
“产妇痉挛症。”荷马对爱德娜护士说。“产妇痉挛症”(eclampsia)这个词源自希腊文,拉奇医生曾经告诉过荷马,它原意为病人痉挛发作时见到的闪光。荷马知道,只要产前护理得当,通常可以避免出现产妇痉挛。产妇痉挛症的症状包括血压升高、尿蛋白、手脚浮肿、头痛、呕吐以及眼冒金星等现象,只要卧床休息,控制饮食,减少流质摄取量,进行洗肠,一般都有较好的疗效。但一旦没有疗效,就需要进行催生。这样不但能止住痉挛,通常也能保住胎儿。
不过拉奇医生接待的病人,往往不会进行产前护理,她们甚至对产前护理一窍不通。眼前这位产妇的情况非常危急,即使是拉奇医生也会这样认为。
“拉奇医生去火车站了,”荷马镇静自若地对爱德娜护士吩咐道,“派人去把他找回来,你和安琪拉护士留在这里帮我。”
荷马弯腰抱起孕妇朝产房走去。他发觉她的皮肤潮湿冰凉,不由得联想到前面解剖过的两具尸体,同时想起二号尸体仍然留在男孩部厨房隔壁、现已被他当成解剖室的手术台上。荷马知道,如果在上个世纪,医生会用乙醚对产妇实施麻醉,再用扩阴器撑开子宫口强行引产,但这种方式常常导致产妇的死亡。
韦尔伯·拉奇在波士顿妇产科医院时,曾学过用强心剂毛地黄强化心肌,以防止肺部积水。荷马听了听孕妇那呼噜呼噜的呼吸声,心里明白,即使他将全部的过程记得准确无误,恐怕也为时已晚。他知道,对产妇痉挛,必须采取保守疗法,万一不得已要进行催生,也要尽可能让阵痛自然发展。孕妇这时发出了呻吟,她的头部和两脚脚跟同时在手术台上又撞又踢,隆起的腹部似乎悬空了起来,一只手无意识地胡乱挥舞,突然一掌扇在荷马的脸上。
荷马知道,有些孕妇可能只会发生一次痉挛,不过据记载,曾经有孕妇发作过一百次痉挛却仍然大难不死。当然,他并不清楚眼前这位孕妇此刻的痉挛是她的第二次还是第九十次。
爱德娜护士带着安琪拉护士赶回产房后,荷马便吩咐她们替孕妇打吗啡,自己再替她注射硫酸镁,以暂时降低她的血压。在孕妇两次痉挛的间隙,荷马又让爱德娜护士采集她的尿样,给安琪拉护士化验,看其中是否含有蛋白质。这时候,孕妇渐渐清醒过来,可以回答问题,荷马便问她已经发作了多少次痉挛。可是她也不清楚,因为她根本不记得发作时的情形,只对发作开始以及事后的全身乏力有印象。她估计自己离预产期至少还有一个月。
不多久,她又一次发作了,荷马连忙用少量乙醚替她麻醉,以减轻抽搐的程度。她这次的情况和上次有所不同,动作比较缓慢,可是却更为剧烈。荷马用整个身子压住她,她的身体却猛弹起来,将他从手术台上弹了开来。痉挛过后,孕妇在乙醚的作用下渐渐放松,荷马乘机作了一番检查,发觉孕妇的子宫颈并未缩短,子宫口也没有扩张,分娩过程尚未开始。他考虑是否为她进行催生,又暗暗祈祷不要由他来作决定,一边纳闷地想: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找到拉奇医生?
一个患了重感冒的男孩被派往火车站去找拉奇医生,他回来时,鼻子里塞满了鼻涕,甚至还糊到了脸上,看起来就像是鞭子抽过的伤痕。这个小家伙名叫卷毛头戴伊(自然是安琪拉护士取的名字),他带着浓重的鼻音告诉他们,拉奇医生乘火车去三里瀑了,因为站长不允许那具尸体运下车(基于宗教性的不满而引发的偏执),而要火车接着运往下一站,拉奇医生只得怒气冲冲地乘下一班火车去追它回来。
“哎呀!”爱德娜护士不由得叫苦。
见此情形,荷马便为孕妇注射了第一针强心针。随后,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为她注射一次,并观察她的心跳情况。在她下一次痉挛发作前,荷马问她是打算将孩子送给别人收养,还是因为圣克劳兹医院距离最近才来到这里。换句话说,她到底想不想要这个孩子?
“你是说孩子会死吗?”孕妇问道。
他学着拉奇医生的样子对她宽慰地一笑,似乎在向她保证:“当然不会!”可他心里却想:如果不尽快催生,孩子很可能保不住;可一旦催生太早,大人又可能丧命。
孕妇说她是一路搭便车来圣克劳兹的,因为没有亲人送她来。她还说,她不想要这个孩子,可是非常希望孩子能活下来。
“我明白了。”荷马说道,仿佛这也是他自己的决定。
“你看起来很年轻,”孕妇说,“我不会死吧?”
“当然不会。”荷马说着,又露出拉奇医生式的微笑,这起码使他显得更老成。
但是十二小时之后,拉奇医生仍然不见踪影,而孕妇又开始痉挛,在手术台上弓着身子不停地抽搐。这是她第七次发作,荷马此时已经笑不出来了。
他看了看在一旁帮他按着孕妇的安琪拉护士,说:“我要替她催生,我要把羊水膜戳破。”
“我相信你知道该怎么做,荷马。”安琪拉护士嘴里虽然这么说,可脸上那副拉奇医生式的笑容却似乎不那么有把握。
又过了十二个小时,产妇的子宫终于开始收缩,荷马已经不记得她的痉挛到底发作多少次了。事已至此,他不仅为产妇担心,更为拉奇医生担心。他唯恐拉奇医生出了意外,却又不得不强压下心头的恐惧,专心应付眼下的紧急情况。
从阵痛开始又过了十个小时,产妇终于产下一个体重四磅十一盎司的健康男婴。正如荷马所料,产妇的身体恢复很快,她不再痉挛,血压恢复了正常,小便中的蛋白指数也降到了最低点。
圣克劳兹火车站的站长,对那具后来被称为克拉拉的尸体,既不肯接收又不愿处理。拉奇医生第一天早上离开,直到第二天傍晚,才拖着疲累的身子,带着费力才追回来的尸体,胜利归来。原来,拉奇赶到三里瀑后,才得知那里的站长早已吓得魂不附体,根本没有让尸体下车。于是,他只好赶搭下一班火车继续往前追。不料这种情形一演再演,拉奇总是晚到一步。每个火车站都不欢迎克拉拉,因为这具尸体并非要入土安葬,站长们觉得他们没有处理的责任,他们谁也不愿在自己的车站接收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克拉拉显然不是一具即将入土的尸体:浸泡尸体的防腐液的哗哗响声,尸体皮革般的皮肤,以及偶尔露出来的色泽怪异的血管,都令那些站长唯恐避之不及。三里瀑的站长说:“不管那是什么玩意儿,我这儿都不要!”
于是,克拉拉从三里瀑又运到米瑟里戈尔,再到摩克西戈尔,东摩克西,一站接一站地往下运。在哈莫尼车站,拉奇医生和站长大吵了一架。克拉拉本来在那里停了几分钟,可火车站的工作人员几乎都吓破了胆,因此他们又打发它重新上路了。
“那是我的尸体!”拉奇医生狂吼着,“上面有我的名字!我在圣克劳兹的医院教一个学生,那是给他上课用的!那是我的!你们凭什么把它往相反方向运?凭什么把它越运越远?”
“可它已经被运到这儿来了,是吧?”站长回答说,“圣克劳兹似乎并没有人认领它。”
“圣克劳兹站的站长是个疯子!”拉奇暴跳如雷地喊着,那模样也有点儿像个疯子。
哈莫尼站的站长说:“他也许是个疯子,也许不是。我只知道,尸体被运到了这儿,我就接着把它运走了。”
“看在老天的份上,它又不是恶鬼缠身!”拉奇觉得他们简直是不可理喻。
站长回答道:“我没有说它是,它也许是,也许不是。它只待了一会儿,没来得及看出来。”
“白痴!”拉奇医生大骂一声,又接着去赶火车。抵达康维尔站时,火车没有停。从车窗往外看去,土豆地里有两个农民正在朝火车挥手,可韦尔伯·拉奇却朝他们大喊:“缅因州的人全是白痴!”
到了斯考希根站,他问那里的站长,那具见鬼的尸体到底会被运往何处,站长回答说:“大概是巴斯吧,尸体是从那儿运来的,如果目的站无人认领,就得运回巴斯。”
“可是目的站有人认领呀!我要认领!”拉奇医生气急败坏地吼着。
那具尸体是从巴斯的医院出发,运往圣克劳兹医院的。巴斯纪念医院的一位自愿捐赠遗体的妇女去世后,医院的病理学家知道韦尔伯·拉奇在寻找新鲜的女性尸体,于是托运给他。
拉奇医生在奥古斯塔终于追上了克拉拉。在缅因州,奥古斯塔算是很见过世面的城市,那里的站长一眼就看出尸体运错了方向。“当然是运错了方向!”韦尔伯·拉奇总算遇到了知音。
那位站长说:“真要命!你们那儿的人难道不说英语吗?”
“他们不听英语!”拉奇气呼呼地回答,“我恨不得给那些浑蛋车站每天都运一具尸体去!”
“那肯定会让许多人大为光火的。”站长干巴巴地说,一边在心里想:不知道拉奇医生听了这话会不会大为光火。
在带着克拉拉返回圣克劳兹的长途旅程中,拉奇医生一直怒气难消。每当经过那些得罪过他的车站——尤其是哈莫尼,还有东摩克西和摩克西戈尔时,他都要趁火车停靠之际,向各站站长大发议论。
他对哈莫尼站的站长说:“这儿真是疯人城!你告诉我,这儿有什么谈得上和谐的,说一样出来听听!”
站长回答:“在你和你那具该死的尸体到来之前,这里倒是很和谐的。”
“疯人城!白痴站!”火车开动时,拉奇医生对着窗外大骂。
火车抵达圣克劳兹站时,站长竟然不在,拉奇医生不禁大失所望。有人告诉他说,站长吃午餐去了,可这时实际上已近傍晚。
“你是指晚餐吧?”拉奇医生问道,接着又刻薄地说,“或许站长并不清楚两者的区别。”他雇了两个小伙子,把克拉拉搬上山,送到男孩部。
拉奇医生回到医院,却被荷马扔下的烂摊子吓了一跳。原来,由于忙着处理紧急情况,荷马忘记将解剖到一半的二号尸体收拾起来。当拉奇让那两个笨小子把克拉拉抬进来时,他们冷不防看见摆在手术台上的过期尸体,不由得魂飞魄散,其中一个一头撞在墙上,接着是一阵鬼哭狼嚎,胡蹦乱跳。拉奇医生见了,便在孤儿院里大呼小叫地找起荷马来。
“我在这儿东奔西跑,找遍大半个缅因州,才好不容易帮你找了具新尸体回来,而你却把前一具尸体乱七八糟地摊在那儿,弄不好谁都会踩上一脚!荷马!”拉奇医生扯起嗓门喊着,见半天没人答应,便自言自语道,“真该死!小孩子到底是小孩子,可别指望他能负起大人的责任,做什么大人的工作!”他一边不停地嘀咕,一边在男孩部到处寻找荷马,而荷马这会儿在诊疗室里正倒在拉奇医生的小床上呼呼大睡哩!这张白铁床摆在东面的窗户底下,也许是周围空气中的乙醚味加重了荷马的睡意。其实,他这一觉根本不需要乙醚的帮助,为了那个患痉挛症的孕妇,他熬了将近四十个小时,才终于保住了他们母子平平安安。
没有等到拉奇医生去找到并叫醒荷马,安琪拉护士便将他拦住了。
“这儿到底是怎么回事?”拉奇医生一副质问的口气,“难道谁也不在乎我去哪儿了吗?还有,那孩子为什么把那具尸体扔在那儿不管,就像战场上的死尸似的?我只不过出去了一天一夜,这儿就弄得天翻地覆!”
安琪拉护士一五一十地向他作了解释。她说,尽管她以前见识过产妇痉挛的病例,但这一次的情况最为严重。拉奇医生还在波士顿妇产科医院时,也曾多次见识过这种病例,其中许多人还丢了性命。甚至到一九四几年,仍然有大约四分之一的分娩死亡是因产妇痉挛而引起。
“是荷马干的?”拉奇对安琪拉和爱德娜护士问道,他这会儿正在看手术报告,此前已经对产妇及她的早产婴儿作了检查,发现母子俩都健康正常。
“他几乎跟你一样沉着镇定呢,韦尔伯,你真该为他自豪!”爱德娜护士赞赏道。
“我觉得他真是个天使。”安琪拉护士跟着说。
“起初要戳破羊水膜时,他好像有点儿紧张,”爱德娜护士一边说,一边回想当时的情形,“可是后来一切都处理得十分漂亮。”
“他真是信心十足。”安琪拉护士又加了一句。
他几乎把一切都处理得十分漂亮,韦尔伯·拉奇默默地想,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在拉奇看来,荷马只有一个小小的疏忽,那就是没有将后面十二小时里的痉挛次数记录下来(尤其是与他前十二个小时都有精确的记录相比),而且,对于产妇开始阵痛至生产前十小时内是否有过痉挛以及痉挛的次数与程度,他也只字未提。不过,这是鸡蛋里面挑骨头。韦尔伯·拉奇是个好老师,他知道,最好不要对荷马吹毛求疵,在所有的关键环节,荷马采取的措施都正确无误,他表现得无懈可击。
“他还不到二十岁,是吧?”拉奇问道,但爱德娜护士已经精疲力竭,回房睡觉去了。在梦中,她将荷马的英雄行为与她对拉奇的深情融在了一起,因此睡得又香又甜。安琪拉护士还没有休息,她仍然待在办公室里。当拉奇医生问她为什么还不给那个早产儿取名时,她说轮到了爱德娜护士,可爱德娜护士却累极了。
“哦,这不过是一种形式罢了,”韦尔伯·拉奇说,“既然她睡了,就由你来吧,我希望孩子尽快有个名字。就算你偶尔代爱德娜护士取个名字,也不会要了你的命吧。”
可安琪拉护士却有了一个更妙的主意。她说,这孩子是荷马接生的,何况他还救了那位母亲一命,所以该由荷马来给孩子取名。
“对,你言之有理,是该他来取名!”说这话时,拉奇医生心里为自己造就了这么优秀的人才而充满自豪。
第二天早晨,荷马一觉醒来,就面临着取名的任务。在同一天之内,他不仅要为三号尸体取名,还得为他接生的第一个孤儿取名。他先把新运来的尸体取名为克拉拉,接着,他灵机一动:对那个小孤儿来说,还有什么名字比大卫·科波菲尔更为合适呢?他近来又在看《远大前程》,相比之下,他觉得这本书比《大卫·科波菲尔》更好看,不过他不喜欢匹普这个名字,而且,就匹普和大卫两人来说,他也更欣赏大卫的性格。因此,作出这个决定倒是毫不费力。再说,他早晨醒来时精神焕发,再艰难的决定也难不住他。
荷马几乎是一觉睡到大天亮。他中途只醒过一次,知道拉奇医生已经回来,并且好像还站在床边望着他,可是他仍然闭着眼睛。他知道拉奇就在旁边,他闻到了拉奇身上的乙醚味,那仿佛是拉奇的古龙香水,他还听到了拉奇均匀的呼吸。过了片刻,他感觉到拉奇伸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额头,就像医生检查病人是否发烧一样。荷马·威尔士这时还不满二十岁,他的接生技术已经相当娴熟,对“女性生殖器官”的了解也几乎不亚于别的医生,可是他却始终闭着眼睛装睡。
拉奇医生弯下腰,在他嘴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悄声说:“干得好,荷马!”接着,他又更轻地吻了荷马一下,说,“干得好,我的孩子!”然后便走了出去。
泪水悄悄滑下了荷马的脸颊。他记得上次流泪是为了富兹·史东的死,以及他不得不瞒着斯诺伊·米多兹和其他孩子,可这一次他简直是泪如雨下。他无声地哭着,一直哭了很久,恐怕早晨起来得把拉奇医生的枕套换掉才行。他是喜极而泣,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得到充满父爱的吻。
当然,美洛妮以前也吻过他,尽管现在很少这样,可她毕竟吻过他。爱德娜护士和安琪拉护士也经常吻他,可她们对所有的孩子都如此。拉奇医生此前从未吻过他,刚才却一连吻了两下。
荷马的泪水,还缘于他从不知道父亲的吻会这么美好,同时他怀疑拉奇医生以后是否还会这样吻他,而且,如果拉奇当时知道他没有睡着,恐怕也不会吻他。
拉奇医生随后去了产房,看到那对母子健康平安,不由得暗暗赞叹(那孩子天亮后便有了大卫·科波菲尔的名字,而拉奇医生则喜欢称他为小大卫)。接着,拉奇来到安琪拉护士办公室,坐在熟悉的打字机前,可是却什么也写不出来。他甚至无法集中思绪,因为吻了荷马,他觉得心神不宁。如果说荷马是第一次得到充满父爱的吻,那么,自从在波特兰那家妓院染上淋病之后,这也是他第一次亲吻别人(不管是哪一种性质的吻),而他给伊姆丝太太的吻不过是出于探索性质,并非爱的礼物。韦尔伯·拉奇想:哦,上帝,如果有一天荷马要离我而去,我会怎么样呢?
荷马要去的地方,倒谈不上更富有刺激性和挑战性,或有更多的喜怒哀乐,可那是个好地方。不过,相对于荷马的出身与背景而言,“好”又有什么用呢?说不定对他只是一种诱惑,因为,“好”的东西有谁不爱呢?
至于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这两个小城的人,又有谁懂得什么叫烦恼?一个想让自己“有用”的人,在那儿又能有何作为?
诚然,奥莉芙·华辛顿也有烦恼,她整天得忍受她哥哥贝基在她家横冲直撞,任他身上的污泥弄脏游泳池的清水,任他的大泥靴把地毯踩得一塌糊涂,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同时,奥莉芙还得担心年轻的华力是否具有进取心,是否真肯学习并有能力接掌苹果园的产业;或者他会步上父亲的后尘,变成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可怜虫?但比起圣克劳兹的事情,这又算得了什么?比起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这不是微不足道吗!好地方的生活不是很肤浅吗?
尽管如此,烦恼还是会找上好地方,它会四处乱跑,会自己找上门来,它甚至会离开圣克劳兹那种烦恼成堆的地方,外出度假。不过,找上哈斯海芬及哈斯洛克的烦恼实际上只是一桩平常小事,而且并无例外地是从坠入情网开始的。
韦尔伯·拉奇曾经写道:“在圣克劳兹,我想应该没有人会坠入情网,因为在这里,坠入情网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当然,拉奇并不知道爱德娜护士早就对他一见钟情,不过他认为荷马与美洛妮之间并非真正的爱情,这一点倒是没错:在经历了最初的激情之后,他们尽管还维持着关系,可那绝对不是爱情。还有那张伊姆丝小姐(那是圣克劳兹最早的居民之一)口含小马生殖器的照片,那上面也绝对毫无爱情可言。那张照片与爱情相隔万里,正如哈斯海芬和哈斯洛克与圣克劳兹遥遥相隔一样。
韦尔伯·拉奇曾经写道:“在别的地方,我想人们总在不断地坠入情网。”
即使谈不上“不断”,至少也可以说是“经常”。就拿华力·华辛顿来说吧,他认为自己在二十岁之前已经谈过两次恋爱,二十一岁那年有了第三次,现在是一九四几年(他只比荷马大三岁),他又在轰轰烈烈地谈第四次恋爱了。只是他不知道这一次会是他一生至爱。
华力这一次的意中人是一个渔夫的女儿,那渔夫以捕龙虾为业,可他是个非同寻常的渔夫,所以有个非同寻常的女儿也就不足为奇。雷蒙·肯德尔的捕虾经验特别丰富,因此其他的渔夫都用望远镜观察他的动静。一旦他改变捕虾路线,他们也连忙改变;如果他待在家里不出海,或在港内修补虾篓,他们便也待在家里,补起各自的虾篓。尽管如此,仍然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在海中布下大量的虾篓,那独具特色的橙黑两色的浮标,把哈斯海芬港弄得花里胡哨,更像是大学里的比赛场。有一次,海芬俱乐部的耶鲁帮成员还派代表找过雷蒙·肯德尔,要求他将浮标改为蓝白色,可他却说没时间变这种把戏。后来,海芬俱乐部又多次派人找过他,不过不再是为了浮标的颜色问题。
海芬俱乐部的正对面是哈斯海芬港的码头,而雷蒙·肯德尔的养虾池和码头长期以来一直建在那儿。他就住在虾池边,若是换了比较爱面子的人,可能会配合海芬俱乐部的要求,美化一下自己的周边环境。来此避暑的游客也认为雷蒙的捕虾设施大煞风景,说它们破坏了优美的海岸风光。就连他卧室的窗前也挂满补了漆的浮标,而码头上有待修补的虾篓更是堆成小山,隔断了港面上的视线。养虾池的停车场上几乎总是塞得满满当当,可都不是顾客的车子(顾客们根本无处停车),而是各种他正在修理的货车、汽车,以及一大堆沾满油渍的捕虾船马达。
雷蒙的码头上乱七八糟,所有的机器都在维修之中,都已经被拆开,修到一半,尚待完成,有的油漆未干,有的在等零件。与此同时,还有更令人头疼的噪音:虾池水塔的发电机一刻不停地轰隆作响,捕虾船的马达也在码头上不断空转。另外,还有空气中的各种怪味:绳索的焦油味,龙虾的腥味,遍布海面及码头上的机油味……码头上满地是海草、海螺,旁边还晾着黄色的防水布工作服。雷蒙将生活与工作合而为一,他喜欢生活在工作环境里,哈斯海芬港旁边的码头,就如同他的艺术工作室。
雷蒙不仅捕虾技术无与伦比,更是个修理专家,别人准备丢弃的东西经他之手就能修得完好如新。如果有人问及雷蒙的工作,他绝不会说是捕龙虾的,倒不是因为捕龙虾丢人,而是他更为自己的修理技术而自豪。所以他总是回答说:“我只是个修理工。”
海芬俱乐部的人虽然对雷蒙颇有微词,嫌他长年东修西补,把码头搅得一塌糊涂,破坏了他们美丽的景观与视野,不过也没有抱怨过多,因为雷蒙还帮他们维修俱乐部的各种器材。比如说,雷蒙曾为他们修理过俱乐部游泳池的过滤系统。那年头,拥有游泳池的人寥寥无几,所以谁也不敢碰过滤系统。雷蒙在那之前也从未见过这玩意儿,可他只花了十分钟,就把它修好了。他事后说:“我想这只是凭感觉,觉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罢了。”
据说雷蒙舍得丢弃的东西只有一样,就是没有动过的食物。他常常在船上或码头边将食物撒进海里。如果有人看不过去,他就说:“我只是喂喂龙虾,因为它们也喂我。”要不就是说:“我只是喂喂那些海鸥,它们这会儿比我们更饿得慌。”
城里的人都说,他比老华辛顿还富有,可从来没有谁见过他花钱——当然花在他女儿身上的例外。与海芬俱乐部会员的子女一样,雷蒙的女儿上的是私立寄宿学校,他每年还向海芬俱乐部交纳可观的会费,但并非为了自己(他去海芬俱乐部的唯一目的,就是去修东西),而是为他的女儿。他女儿在俱乐部的温水游泳池里学会了游泳,并且在华力·华辛顿经常光临的网球场学会了打网球。她还拥有一辆车,那辆车在俱乐部的停车场上显得特别碍眼,一看就是在养虾池的停车场诞生的产物:它是把几辆旧车上的有用部件拆下来拼凑而成的,有根保险杠还没有上漆,并且用铁丝固定着,引擎盖上的商标是“福特”,后备厢盖上的却是“克莱斯勒”,乘客座那边的车门已经封死。这辆老爷车虽然破旧,却绝对不会启动不了。海芬俱乐部会员的汽车一旦无法启动,就去找雷蒙的女儿。她那辆顽强的破车里随时备有充电线,她父亲也教过她如何使用。
人们传说雷蒙·肯德尔积攒了一大笔钱,其中除了捕龙虾所得的收入之外,还有奥莉芙·华辛顿按月支付给他的丰厚薪水。雷蒙·肯德尔还负责观海果园内一切器械的维修工作。奥莉芙支付给雷蒙的是工头的全薪,因为他对苹果就像对龙虾一样了如指掌,同时也是果园里不可缺少的机械师。但是,他每天最多只在果园工作两个小时,而且工作时间有弹性,他可以自行决定。有时他一大早就来上工,说那天早晨不适合出海;有时又拖到快收工了才露面,正好赶来听果园工人告诉他,农药车的喷嘴或喷雾器的泵坏了,要不就是拖拉机的汽化器塞住了,或是采摘机出了故障。雷蒙总是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如割草机的刀片哪儿变了形,铲车如何卡住了,输送带哪儿绊住了,小货车怎么抛了锚,或是苹果粉碎机哪儿出了问题,等等。在两个小时之内,雷蒙能干完其他修理工两天的工作,而且,他几乎从不开口要奥莉芙购买新机器。
倒是奥莉芙主动问他,那些机器是不是该换新的了。
她经常客客气气地问:“雷蒙,那台拖拉机的离合器总是要修理,你看是不是该换一个了?”
雷蒙虽然是个修理工,却像外科医生一样强烈地拒绝死亡。在他看来,弃旧换新无异于承认自己无能,不啻为一种失败。所以,他总是回答:“奥莉芙,既然我以前能修好,现在也就能修好,而且将来照样能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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