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eiscompany
“你得悄悄离开,而且要快。”甘道夫说。两三个星期过去了,可弗罗多仍旧没有整装动身的迹象。
“我知道,但是要二者兼顾很难。”他抗议说,“如果我就像比尔博一样突然消失,事情会立刻传遍整个夏尔。”
“你当然不能突然消失!”甘道夫说,“万万不可!我说要b快/b,不是b马上/b。如果你能想出任何溜出夏尔却不会闹得众所周知的办法,那么延迟几天也值得。但是你决不能拖太久。”
“秋天怎么样?就在b我们生日/b那天,或之后?”弗罗多问,“我想,到那之前我多半可以作些安排。”
老实说,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变得非常不情愿出发。袋底洞的居所显得愈发引人留恋,多年来都不及现在这般。他还想尽可能细品自己在夏尔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他知道,等秋天来临,至少自己心中某个部分会对旅行多些好感,过往每逢此节都是这样。事实上,他已经暗暗打定主意,要在五十岁生日那天离开——那也是比尔博的一百二十八岁生日。不知怎地,那似乎是个出发去追随他的恰当日子。“追随比尔博”这念头既是他最大的心愿,也让离去一事变得可以忍受。他尽可能不去想魔戒,也不去想它最后会把自己带到何方。他并未将自己的思绪对甘道夫和盘托出,但巫师猜到了什么,向来不易分辨。
巫师看着弗罗多,露出了微笑。“很好。”他说,“我想那行——但是绝对不能再迟。我越来越焦虑了。同时,千万小心,别漏出半点你要去哪里的线索!还有,注意让山姆·甘姆吉保密。如果他到处乱讲,我就真要把他变成一只癞蛤蟆。”
“说起我要去哪里,这还真不容易泄漏什么消息。”弗罗多说,“连我自己都还不清楚要去哪里呢。”
“别荒唐了!”甘道夫说,“我告诫你的,可不是别在邮局留地址这种事儿!但你要离开夏尔——你走远之前,这点不该让人知道。而且,你必须得走,至少也得出发上路,而朝东南西北哪个方向,当然也不该让人知道。”
“我满心想的都是离开袋底洞,告别此地,结果还从来都没考虑过要往哪个方向走。”弗罗多说,“我该去哪里呢?又该靠什么选择去路呢?我的任务是什么?当年比尔博是去找寻宝藏,去而复返;但现在就我所见,我是去抛弃宝物,一去不返。”
“但你不可能看得太远。”甘道夫说,“而我也一样。你的使命可能是找到末日裂罅,但这也可能是他人的任务——我不知道。无论如何,你都还没准备好踏上那条长路呢。”
“确实没有!”弗罗多说,“但是眼下我该何去何从呢?”
“去赴险——但别太鲁莽,也别太直接。”巫师答道,“你若想听我的建议,那就去幽谷。这段旅程应该不会太危险,不过大道已经不如从前那样好走,而且等到年底,情况会更糟。”
“幽谷!”弗罗多说,“太好了,那我就向东走,就去幽谷。我要带山姆去拜访精灵,他会很开心的。”他轻快地说,内心却突然被一股渴望打动了。他想去看看半精灵埃尔隆德之家,呼吸那道幽深山谷中的空气——那支美丽种族,仍有许多人在彼处和平安居。
夏天的一个傍晚,一个惊人的消息传到了b长春藤/b和b绿龙酒馆/b。夏尔边境上的巨人连同其他不吉之兆都被抛到了脑后,给更重大的事情让位——弗罗多先生要卖袋底洞,事实上,他已经把它卖掉了——卖给了萨克维尔–巴金斯家!
有人说:“还卖了不少钱呢。”但另有人说:“打折价还差不多,因为买主是洛比莉亚大妈。”(奥索几年前就去世了,终年一百零二岁,够老但不够长寿。)
至于弗罗多先生为什么要卖掉他的美丽洞府,这可比价钱更引人争议。有几个人抱持的理论是得到了巴金斯先生亲自暗示与点头支持的——弗罗多的钱快要用完了:他将离开霍比屯,用售屋赚的钱去雄鹿地安顿下来,住到他那些白兰地鹿家的亲戚当中平静度日。“能离萨克维尔–巴金斯家多远,就离多远。”有人补充。但是,袋底洞的巴金斯家富可敌国的看法可谓根深蒂固、深入人心,这叫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这种说法难以置信,比他们能想像出来的一切正反理由都更难以置信——绝大多数人想像出来的是,此乃甘道夫一手策划,是个还没揭底的黑暗阴谋。虽说甘道夫十分低调,白天也不外出走动,但是尽人皆知,他正“躲在袋底洞里”。不过,无论搬家这事儿能怎么跟他的巫术诡计扯上关系,这个事实都是毋庸置疑的:弗罗多·巴金斯将回到雄鹿地去。
“是的,我这个秋天就会搬家。”弗罗多说,“梅里·白兰地鹿正在帮我找处舒适的小洞府,小房子或许也行。”
事实是,他靠梅里的帮助,已经在雄鹿镇外乡间的克里克洼选好并买下了一座小房子。除了山姆,他对每个人都装作自己要定居该处。他这个主意,还是受了出发朝东走的决定启发;因为雄鹿地就在夏尔的东部边界上,而且由于他童年就是在那儿度过的,他要回去也就至少有点说服力。
甘道夫在夏尔待了两个多月。六月末的一天傍晚,就在弗罗多的计划终于安排好之后,他突然宣布自己隔天早晨就又要走了。“我希望这只是很短一段时间。”他说,“我要南下,到南部边界外去,争取收集点消息。我不该无所事事这么久的。”
他说得轻松,但弗罗多觉得他看起来忧心忡忡,便问:“出什么事了吗?”
“啊,这倒没有,但是我听到一些让我焦急,需要调查的事情。如果我认为你终归必须立刻出发,我就会马上回来,至少也会送个口信。与此同时,你要依计行事,但要空前当心,尤其要当心魔戒。容我再跟你强调一次:b千万别用它/b!”
他在黎明时分离去。“我随时可能回来。”他说,“最迟我也会回来参加告别宴。我想,毕竟你在大路上可能需要我做伴。”
起初,弗罗多相当不安,常常想弄明白甘道夫到底听到了什么消息,但是不安慢慢消褪了,他在晴朗宜人的天气中暂时忘掉了自己的烦恼。这么美好的夏天,如此丰收的秋季,在夏尔可很少见:树上硕果累累,蜂房蜂蜜满溢,小麦长得高大,结得饱满。
等弗罗多又开始担心起甘道夫时,秋天已经过了大半。九月即将过完,却仍没有他的消息。生日与搬家的时间,都越来越近,甘道夫却仍没归来,也没捎信。袋底洞开始忙碌起来。弗罗多的朋友有几个过来住,帮他打包:有弗雷德加·博尔杰和福尔科·博芬,当然还有他最要好的朋友皮平·图克和梅里·白兰地鹿。他们一起把整个袋底洞翻了个底朝天。
九月二十日,两辆有篷马车满载着弗罗多没有出售的家具与物品,经过白兰地桥,运往他在雄鹿地的新家。隔天,弗罗多变得真正忧心焦急不已,不停朝外张望,希望看见甘道夫。星期四,他生日当天早晨,黎明清新美好一如许久以前比尔博的大宴会那日,但是甘道夫仍旧没有出现。到了傍晚,弗罗多举行了告别宴:规模很小,只不过是他和四个帮手一起共进晚餐,而他心烦意乱,食不知味。他心头沉甸甸的,想着很快就要跟这些年轻朋友道别。他不知道该如何向他们开口。
不过,那四位年轻的霍比特人兴致勃勃,尽管甘道夫缺席,宴会仍然很快就变得十分欢乐。餐厅已经搬空,只剩桌椅,但食物很美味,还有好酒——弗罗多可没把酒一同卖给萨克维尔–巴金斯家。
“不管萨–巴家人染指我别的东西后会怎么处置,我总算给这东西找了个好家!”弗罗多说完,干了杯里的酒。那是最后一滴“老窖陈酿”红酒。
他们唱了许多歌,说了许多一块儿干过的事,然后便按弗罗多的习惯,举杯祝比尔博生日快乐,并为比尔博和弗罗多两人的健康干杯。他们到外面透了透气,看了看星星,就上床睡觉了。弗罗多的宴会结束了,可甘道夫还是没来。
第二天早晨,他们忙着把剩余的行李打包装上另一辆马车,梅里负责此事,跟小胖(弗雷德加·博尔杰)一起驾车出发。“你到之前,总得有人先去暖暖房子。”梅里说,“好啦,再见——后天见,如果你没半路睡着的话。”
福尔科吃过中饭就回了家,但皮平留了下来。弗罗多坐立不安,忧心万分,徒然地聆听甘道夫的动静。他决定等到天黑。之后,如果甘道夫急着找他,一定会去克里克洼,说不定还先到了——因为弗罗多是步行前往。他的计划是从霍比屯一路不慌不忙走到雄鹿镇渡口,这既为了消遣,也为了最后再看看夏尔。
“我自己也该锻炼一下了。”他站在半空的客厅里,看着一面满布灰尘的镜子里映出的人影说。他已经很久没跋涉过了,他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发福。
午餐后,萨克维尔–巴金斯家的人上门了,来的就是洛比莉亚和她那沙色头发的儿子洛索。这让弗罗多有点恼怒。洛比莉亚跨进门来,说:“终于是我们的了!”这很无礼,严格说来也不是事实,因为袋底洞的售出要到午夜才生效。不过,洛比莉亚或许情有可原:比起她原来盼着得到袋底洞的时间,她不得不多等了七十七年,如今她也一百岁了。总之,她是来确定自己付钱买的东西全都没被运走;并且,她要钥匙。她带了一份完整的清单过来,从头到尾一一比对,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总算满意了。最后,她跟洛索带走了备用钥匙,并获得保证,另一把钥匙会留在袋下路的甘姆吉家。对此她嗤之以鼻,坦率表示她认为甘姆吉家的人会趁夜洗劫洞府。弗罗多没请她喝茶。
他自己和皮平以及山姆·甘姆吉在厨房享用了下午茶。山姆将去雄鹿地“为弗罗多先生工作,照顾他的小花园”一事,已经正式宣布过了;老头儿同意了这个安排,尽管要跟洛比莉亚做邻居的前景,没能给他什么安慰。
“我们在袋底洞吃的最后一餐!”弗罗多说着,起身把椅子往后一推,碗盘就留给洛比莉亚去洗了。皮平和山姆把三人的背包捆好,堆在门廊上。皮平去花园里最后溜达一回,山姆则不知去向。
太阳下山了。袋底洞显得悲伤,忧郁,凌乱不整。弗罗多在一个个熟悉的房间中徜徉,看着墙上夕阳的余晖逐渐消失,阴影逐渐从屋角蔓延开来。室内渐渐暗了下来。他出了门,走到小径尽头的大门前,然后抄捷径沿着小丘路走了下去,多少期待着看见甘道夫穿过暮色大步走上山来。
夜空清朗,群星正亮起来。“良宵在前,这是个好开端。”他大声说,“我想行路,一刻也不想耽搁了。我要出发,甘道夫得来追上我。”他转身要回去,旋即停下脚步,因为他听到有人说话,就在袋下路尽头的转角那边。其中一个声音显然是老头儿的,但另一个声音很陌生,并且不知怎地让人很不舒服。他听不出那声音说什么,但他听到了老头儿的回答,腔调相当尖锐。老头儿肯定很恼火。
“不,巴金斯先生已经走啦,今天早上走的,咱家山姆跟他一起走啦。不管怎么说,他全部家当也都没啦。对,我跟你说,卖光啦,没有啦。为什么?那可不关我的事,也不关你的事。去哪儿了?那不是秘密。他搬去雄鹿镇啦,差不多就是这名儿,就在那边,挺远的。对,就是那儿——挺好走的。我自个儿可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雄鹿地都是怪人。不,我没法给你捎信。晚安了您呐!”
脚步声远去,下了山丘。弗罗多模模糊糊地思考着,他们没上小丘来这个事实,为何让他大松一口气。“我猜,是因为我受够了他们好奇质问我做的事。”他想,“这群人可真爱说长道短!”他有点想去问问老头儿,那个来打听的人是谁;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算了(或者觉得不妥),转身快步走回了袋底洞。
门廊上,皮平坐在自己的背包上,山姆不在。弗罗多跨进漆黑的门里,喊道:“山姆!是时候了!山姆!”
“来了,少爷!”屋内深处传来了回答,很快山姆人也跟着出现,还擦着嘴。他刚才是在跟酒窖里的啤酒桶告别。
“都准备好了,山姆?”弗罗多说。
“都好啦,少爷。我现在什么都没落下,少爷。”
弗罗多关好那扇圆门,锁上,将钥匙给了山姆。“山姆,把它送到你家去,跑着去!”他说,“然后从袋下路抄近路,尽快到草地那头小径的大门口跟我们会合。今晚我们不穿过村子走。窥视探听的耳目太多了。”山姆全速奔了出去。
“好啦,现在我们终于出发了!”弗罗多说。他们背起背包,拿起手杖,绕过拐角走到袋底洞西面。“再见!”弗罗多看着黑暗空洞的窗户说。他挥挥手,然后转身(追随比尔博的脚步,假使他知道的话)快步追着皮平走下了花园小路。他们跃过尽头树篱的低矮处,踏上了田野,像一阵吹过草地的风般隐没在黑暗中。
他们到了小丘底下,在西边那道开向狭窄小径的大门口停下来,调整背包的带子。不久山姆便出现了,小步紧跑,气喘吁吁;他双肩上赫然耸立着沉重的背包,头上还戴着个他称之为“帽子”的毛毡袋,高高的不成形状,在暮色中看起来活像个矮人。
“你们肯定把最重的东西都给我背了。”弗罗多说,“我真同情蜗牛,以及所有那些背上扛着全部家当的家伙。”
“我还能背很多呢,少爷。我的背包还挺轻的。”山姆谎称,摆出一副刚强的样子。
“别呀山姆,你可别帮他!”皮平说,“这对他有好处。他除了那些叫我们打包的东西,什么都没带。他近来懒散得很,等他走到自个儿清减一点的时候,就会感觉一身轻了。”
“你对个可怜的老霍比特人发发慈悲吧!”弗罗多大笑说,“等我到了雄鹿地,我肯定就会瘦得跟柳条儿一样。不过刚才我是随便说说。山姆,我怀疑你背的分量比你该背的要多,下回打包时我要看着你分配。”他又拿起了手杖,“既然我们都喜欢走夜路,”他说,“那我们就先走上几哩路再睡吧。”
他们顺着小径朝西走了短短一程,然后左拐离开了小径,再度潜入了田野。他们沿着树篱灌木的边缘鱼贯而行,四面八方夜色渐深,而深色斗篷让他们隐身夜色当中,仿佛人人都戴了魔法戒指。由于他们都是霍比特人,又刻意保持安静,纵使同类也听不出他们的响动——就连田野和树林中的野生动物,也几乎没察觉他们经过。
走了一阵,他们从霍比屯西边的窄木板桥上过了小河。在那里,溪水如同一条曲折的黑缎带,由斜斜的桤树描出了边缘。他们再往南走了一两哩,匆匆穿过从白兰地桥过来的大路,就到了图克地;接着他们弯向东南,朝绿丘乡野而行。当他们开始爬第一个山坡时,转头回眺,看见远处霍比屯的灯火在小河那平缓的谷地里闪烁。很快,霍比屯就消失在沉暗大地上的重重洼皱里,灰水塘旁的傍水镇紧随其后。当最后一座农庄的灯火被远抛在后,在树林间时隐时现,弗罗多转过身,和家乡挥手道别。
他轻声说:“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俯瞰这道河谷。”
走了大约三个钟头后,他们稍事休息。夜空清朗,空气凉爽,满天繁星,但一缕缕轻烟般的夜雾从溪流和草地深处悄悄爬上了山坡。在他们头顶上,枝叶稀疏的桦树在微风中轻摇,映衬着浅淡的天空,如同一张黑网。他们吃了一顿(按霍比特人的标准)非常简约的晚餐,然后继续前行。不久,他们就碰上了一条朦胧淡入前方黑暗的起伏窄路。这条路通往林木厅、斯托克,以及雄鹿镇渡口。它从穿过小河谷地的大路分岔出来,蜿蜒爬升,越过绿丘陵的边缘,奔往东区荒野一角的林尾地。
不久之后,他们一头扎进了一条深陷的小道,小道两旁林木高耸,干叶子在夜风中飒飒作响。周遭一片漆黑。一开始他们还聊天,或一起轻哼着曲子,因为现在他们已经远离了那些好奇的耳朵;但接着他们就默不作声地赶路了。皮平渐渐掉了队,最后当他们开始爬上一道陡坡,他停下脚步,打了个呵欠。
“我好困,”他说,“随时会困倒在路上。你们打算边走边睡吗?都快午夜了。”
“我还以为你爱走夜路呢。”弗罗多说,“不过倒真没必要太着急。梅里预期我们大约后天才会到,我们还有差不多两天时间呢。我们一找到合适的地方就歇下来吧。”
“现在吹的是西风。”山姆说,“少爷,如果我们翻到这座山丘另一边,应该可以找到一个避风又够暖和的地方。我要没记错,有片干燥的杉木林就在前头。”山姆对霍比屯方圆二十哩的区域了若指掌,不过他的地理知识也仅限于此了。
一越过山丘顶,他们就见到了那一小块杉木林。他们离开原路走进松香弥漫的黑暗树林深处,收集枯枝和球果来生火。不一会儿,他们便在一棵大杉树下生起了一堆噼啪响的欢乐篝火。他们围着火堆坐了会儿,便开始打瞌睡。然后,他们各自找了一处大树的树根形成的夹角,蜷缩在自己的斗篷和毯子里,很快就睡熟了。他们没安排人放哨;就连弗罗多也还没开始担心任何危险,因为他们还在夏尔的腹地。火堆熄灭后,有几只动物凑上前来看了看他们。一只为生计奔波的狐狸穿过树林,停步嗅闻了几分钟。
“霍比特人!”它想,“哎呀,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我听说这个地方出了各种怪事,却没听说哪个霍比特人会在树下露宿。这还三个!一定大有蹊跷。”它猜得一点没错,不过它发现的也仅此而已了。
到了早上,天光黯淡,潮湿冰冷。弗罗多第一个醒来,发现有道树根在他背上戳了个洞,还有脖子也僵了。“还享受步行呢!我为什么不坐车啊?”通常在远足伊始,他都会这样想,“而我所有美丽的羽毛床都卖给萨克维尔–巴金斯家了!我看这些树根对他们更有好处。”他伸了个懒腰,“起床了,霍比特们!”他喊道,“晨光优美啊。”
“哪里优美了?”皮平说,睁开一只眼睛从毛毯边缘朝外窥探,“山姆!九点半前准备好早餐!洗澡水烧好没有?”
山姆猛跳起来,睡眼惺忪:“还没呢,少爷,我还没烧,少爷!”
弗罗多一把扯掉皮平的毛毯,把毯子里的人翻了个身,然后走开去了树林边缘。远处东方,一轮红日正从笼罩着世界的浓厚迷雾中升起。秋天的林木染上了点点金黄与艳红,像是漂泊航行在一片朦胧的海洋里。在他左边稍低之处,山路陡然而下,没入一处山谷。
等他回来,山姆和皮平已经生起了一堆旺火。“水!”皮平大声喊道,“水呢?”
“我可没法在口袋里装水。”弗罗多说。
“我们还以为你去找水了。”皮平边说,边忙着摆出食物和杯子,“你最好现在快去。”
“你也来吧,”弗罗多说,“把所有的水壶都带上。”山脚下有条小溪,一道小瀑布从几呎高的灰色岩床上泻下,他们在那儿把水壶和旅行用的小烧水壶都装满了。水冷得彻骨,他们洗脸洗手时又是嘘气又是甩水。
他们吃完早餐,重新收拾捆好背包,已经过了十点。天气开始好转,也炎热起来。他们下了坡,在溪流潜到山路底下的地方过了溪,再爬上另一个坡,翻过了另一处山肩。到这时候,他们的斗篷、毛毯、水、食物,还有别的装备用具,都已经显得沉重不堪。
白昼行进注定是又热又累的活儿。不过,走了几哩路后,这路总算不再上上下下了,改成乏味的“之”字形爬到一处陡峭河岸顶上,然后蓄势等着最后一程下坡路。他们看见前方低地上点缀着一簇簇小树丛,伸向远处,融入一片迷蒙的褐色林地。他们的视线正越过林尾地,望向白兰地河。道路像根细线,在面前蜿蜒而去。
“道路向前走个没完没了,”皮平说,“但我不休息可做不到。正是吃中饭的时候啦。”他在路边的河岸上坐下,向东望着薄雾,再过去就是白兰地河,以及他长这么大都没出过的夏尔的边界。山姆站在他旁边,圆圆的双眼睁得老大——因为他正眺望着大片自己从未见过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全新的地平线。
“那片林子里住着精灵吗?”他问。
“我反正没听说过。”皮平说,但弗罗多没有答话。他也沿着路朝东凝望,仿佛自己也从未见过这片地方似的。忽然,他开口了,声音很响,却像是自言自语。他缓缓地道:
大门外,从此始
旅途永不绝。
纵然前路漫漫,
纵然脚步疲惫,
我愿紧追随。
直抵大道歧路,
无数路径交会,
届时何所往?
我亦无所言。
“听起来有点像老比尔博的诗歌啊。”皮平说,“要么是你模仿的?听起来真不怎么激励人。”
“我不知道。”弗罗多说,“它刚才突然冒了出来,仿佛我即兴想出来的,但也可能我很久以前就听过。它绝对让我想起比尔博出游前那最后的几年。他常说,这世上只有一条大道;它就像一条大河,每一处家门口的台阶都是它的源头,每条小径都是它的支流。‘弗罗多,走出自个儿家门,这可是危险的勾当。’他常这么说,‘你上了大道,如果不站稳脚跟,真不知你会被扫到哪儿去。你意识到了吗?就是这条路,一路穿过黑森林;你要是任它引领,它可能会把你领到孤山,甚至更远更糟糕的地方。’他常站在袋底洞前门外的那条小径上说这种话,特别是在他出去走了老长一段路回来之后。”
“这个吗,至少接下来一个钟头内,大道不会把我扫到哪儿去。”皮平说着,抛下了背包。另外两人也照办,把背包卸下靠着路边,把双腿伸到路上。休息一会儿之后,他们吃了顿丰盛的午餐,又休息了一阵子。
他们走下山丘时,太阳已经开始西下,午后的阳光遍洒在大地上。他们目前还没在路上遇到过一个人影。这条路不适合走马车,因而不常有人迹,而且也很少人会去林尾地。他们又稳步慢行了一个多钟头,山姆突然停下来,仿佛在聆听什么。他们此时身在平地上,这条路在极尽曲折后,变得笔直向前,穿过草地。前方的森林已经不远,外缘有些零星的高大树木长在草地上。
“我听到,后头有匹小马或大马正沿着路朝这儿来。”山姆说。
他们回头察看,但是弯曲的路使他们看不了多远。“我想知道那是不是甘道夫来找我们了。”弗罗多说。可就在说这话的同时,他冒出一种感觉,来人并非甘道夫。他突然渴望躲藏起来,不叫骑马的人看见他。
“这可能算不上什么大事,”他语带歉意地说,“可是,我不想被人看见我们在这路上——不管那人是谁。我受够了自己一举一动都被别人盯着议论。如果这是甘道夫,”他后想起来补充道,“我们可以给他个小小的惊喜,作为对他迟到这么久的惩罚。我们快躲起来!”
另两人迅速奔到左边,跃进了离路不远的一个小凹洞,卧倒在地。弗罗多微一迟疑,不知是好奇心还是什么别的感觉,正与躲藏起来的渴望拉锯。马蹄声越来越近。一棵大树荫蔽着道路,他及时扑进树后的茂密草丛中,然后抬起头来,从一条粗树根后小心地窥探着。
一匹黑马转过了拐弯处。这不是霍比特人的小马,而是身高体健的大马。骑马的是个大体型的人,似乎猫着腰坐在鞍上,全身裹在一件带兜帽的大黑斗篷里,只露出底下一双靴子踏在高高的马镫上。他的脸藏在阴影中,看不见。
马走到树下,就在跟弗罗多持平时停了下来。马上的人影纹丝不动地坐着,垂着头,仿佛在聆听。从兜帽下传来一种声音,正像有人在吸鼻子,想嗅出某种难以捉摸的气味。那人朝路两边转着头。
弗罗多突然被一股毫无来由的恐惧攫住,害怕自己被发现。他想到了那枚魔戒。他连气都不大敢透,然而,想把戒指取出口袋的欲望变得极其强烈,他开始慢慢挪动着手。他觉得只要戴上戒指,自己就安全了。甘道夫的忠告似乎很荒谬。比尔博就用过魔戒。“再说,我还在夏尔呢。”他想,手指已经触到挂着戒指的链子。就在那一刻,马上的骑手坐直了身子,一抖缰绳,那匹马开始往前走,起初缓步前进,接着便碎步快跑起来。
弗罗多慢慢爬到路边察看那骑手,直到他渐渐缩成远方一个小点。弗罗多不敢确定,但他觉得,那匹马在脱离他的视野之前,突然转了向,朝右奔进了树林里。
“嗯,我说这事非常古怪,而且着实令人不安。”弗罗多自言自语着,朝同伴们走去。皮平和山姆仍旧卧倒在草地上,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因此弗罗多描述了那个骑手和他奇怪的举动。
“我说不出原因,但我确切感觉到他是在找我——要把我嗅出来;我还确切感觉到,我不愿意被他发现。我从来没在夏尔见到过或感到过这样的东西。”
“可是,这样一个大种人找我们干吗?”皮平说,“还有,他到我们这个地方来又是要干吗?”
“这附近有人类居住。”弗罗多说,“我相信,南区那边的人跟大种人有过纠纷。但是我从来没听说过像这个骑手一样的事儿。我想知道他是打哪儿来的。”
“对不起啊,”山姆突然插嘴说,“我知道他是打哪儿来的。黑骑手要是只有一个的话,那来这儿的那个就是从霍比屯来的。我还知道他要去哪里。”
“你说什么?”弗罗多厉声问,无比惊讶地看着他,“你之前怎么没说?”
“我刚刚才想起来,少爷。事情是这样的:昨天傍晚我拿着钥匙回自己的洞,我老爹对我说:‘嗨呀,山姆!’他说,‘b我以为你今天早上就跟弗罗多先生一起走了。有个奇怪的主顾来打听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才刚走呢。我让他到雄鹿镇去找。并不是说我喜欢他那腔调;我告诉他巴金斯先生已经永远离开老家的时候,他似乎恼火得要命,居然冲着我发出嘶嘶声。那真叫我忍不住浑身打颤。’‘那家伙是个什么样/b?’我问我老爹。‘b我不知道,’他说,‘但他不是霍比特人。他挺高,黑乎乎的,俯着身子对我。我估计他是从外头来的大种人,说话的方式挺可笑/b。’
“我不能耽搁多听,少爷,因为你在等我;这事儿我也没上心。我老爹年纪越来越大,老眼不止一点点昏花,那家伙上到小丘,发现他在袋下路尽头透气儿那会儿,天肯定快黑了。少爷,我希望他或我都没给你惹祸。”
“说什么也不能怪你老爹。”弗罗多说,“事实上,我听见他跟一个陌生人谈话,那人似乎在打探我,我差点就过去问他那人是谁。假如我去问了,或者你先前把这事告诉我,就好了。那样我在路上或许会更小心点儿。”
“但是,这个骑手还是有可能跟老爹说的那个陌生人毫无关系。”皮平说,“我们离开霍比屯已经够保密的了,我看不出来他怎么能跟踪上我们。”
“少爷,那个b嗅闻/b是怎么回事?”山姆说,“还有,我老爹说,他是个黑乎乎的家伙。”
“我要是等等甘道夫就好了。”弗罗多喃喃道,“但说不定那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这么说,你知道或猜到有关这骑手的事了?”皮平说,他听到了那两句咕哝的话。
“我不知道,而且我宁可不猜。”弗罗多说。
“好吧,弗罗多表哥!如果你想搞神秘,你暂且可以保密。但眼下咱们要怎么办?我想吃点儿东西,可是我又不知为啥觉得咱们最好赶快离开这儿。你们讲的那个什么看不见鼻子的骑手到处乱嗅,还真叫我不踏实。”
“对,我看我们现在是该走了。”弗罗多说,“不过别走大路——免得那个骑手回头,或者还有别的骑手跟着他。我们今天得好好再赶一程,雄鹿地还有好几哩远呢。”
他们再度启程时,投在草地上的树影已是又长又窄。现在他们走在离路的左边大约一箭之地的地方,尽可能躲在从路上能看见的范围之外。但这么走很不方便,因为草丛浓密,地面又不平,树也长得越来越密,聚成了灌木丛。
火红的太阳已经落到他们背后的山丘后面,随着他们向路上返回,黄昏也逐渐降临。那条路在一片很长的平地上笔直向前延伸了好几哩,他们就在这片平地的尽处回到了路上。路在此向左拐,往下进入了耶鲁低地,通往斯托克。但还有一条小路往右岔出,蜿蜒穿过一片古老的橡树林,通往林木厅。“这就是我们要走的路。”弗罗多说。
离岔路口不远,他们碰上了一棵巨树的残躯。它还活着,那些早已折断的树枝,断处四周冒出的小枝仍长着树叶。不过它是中空的,可从朝着路那面的一道大裂口进去。三个霍比特人爬了进去,在铺着朽木和枯叶的地面坐下。他们休息一阵,吃了顿简单的晚餐,低声交谈,不时仔细聆听外面动静。
当他们爬出树洞回到小路上,已是暮霭四合。西风在树梢轻吟,树叶都在沙沙低语。小路不久便逐步平缓下降,延伸进苍茫的暮色里。一颗星出现在他们前方,就在正暗下去的东边林梢上。他们并肩齐步前行,以保持精神振奋。过了一段时间,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他们那股不安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不再侧耳去听是否有马蹄声。他们开始轻哼起歌曲,就像霍比特人散步时那样,尤其是在夜里快到家的时候。绝大多数霍比特人这时会唱晚餐歌或就寝歌,但这几个霍比特人哼的是行路歌(当然,歌里并非没提到晚餐和床)。歌词是比尔博·巴金斯作的,曲调则跟群山一样古老,这是他和弗罗多在小河谷地的小径上散步,讲述冒险经历时,教弗罗多唱的。
壁炉暖融融,
家中好安眠,
可是我们还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