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玛格丽特·米切尔 第2页,共2页

“你赶快去给我拿些干衣服来,嬷嬷,”她说,“还要些热茶。”

“天哪,你的新衣服全给毁了。”嬷嬷嘟哝着,“俺得找时间把它烤干,把它刷干净,这样你今晚才能穿着它去参加婚礼。”

她进屋去了,思嘉凑近弗兰克,低声说道:“请你今晚一定要来我们这吃晚饭。我们太寂寞了。吃完饭我们要去参加婚礼。一定要送我们去!而且,请你千万不要跟白蝶姑妈提起——提起苏埃伦的事。这会令她很难过,让她知道我的妹妹——我真受不了。”

“噢,我不会的!我不会的!”弗兰克赶忙说,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今天对我真是太好了,给我帮了这么多忙。我又感到自己勇敢起来了。”她捏了捏他的手,跟他告别,眼睛里所有魅力都倾注到他身上。

嬷嬷还等在门里边,她茫然不解地看了她一眼,气喘吁吁地跟着她上了楼,来到她的卧室。她一言不发地帮她脱下湿衣服,搭在椅子上,然后侍候思嘉上床,帮她盖好被子。她端来了一杯热茶,还拿来了一块用法兰绒布包着的热砖,然后,她低头看着思嘉,用思嘉曾经听到过的近乎道歉的口吻对她说道:“宝贝,你为什么没告诉你自己的嬷嬷想做什么呢?那样的话,俺就不用一路奔波到亚特兰大来了。俺太老了,又很胖,经不起这番折腾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亲爱的,你骗不了俺。俺了解你。刚才俺看见弗兰克先生的表情了,也看见你的表情了。俺就像一个牧师读《圣经》那样能读懂你的心思。俺还听到了你低声对他说的有关苏埃伦的事。如果俺早知道你要找的就是弗兰克先生的话,俺就待在家里不来了,那才是俺该待的地方。”

“哦,”思嘉唐突地叫了一声,蜷缩在毯子底下,知道这下要让嬷嬷不起疑是不可能的了,“你原来认为是谁呢?”

“孩子,俺不知道,但俺不喜欢昨天你脸上露出的表情。俺记得白蝶小姐曾经给梅利小姐写信说,那个恶棍白瑞德很有钱,俺还没把俺听到的忘记掉。可是,弗兰克先生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好歹还是个绅士。”

思嘉目光锐利地看了她一眼,嬷嬷却平静地、带着一副无所不知的神情回看着她。

“哦,那你打算怎么办?去对苏埃伦告密?”

“俺要用俺所知道的一切办法帮助你去讨好弗兰克先生。”嬷嬷说,把毯子拉到思嘉的脖子下方,给她盖好。

思嘉静静地躺了一会,嬷嬷却在房间里忙来忙去。思嘉心里一阵欣慰,她们之间无须言语说明,不要求解释,也无须责备。嬷嬷理解她,保持沉默。在嬷嬷身上,思嘉找到了一个比她自己更坚定的现实主义者的形象。那双斑驳、明智的老眼看得很深,看得很清楚,就像母兽对她的幼崽一样有直觉,在爱子受到威胁的时候,一点也不会被良心吓住。思嘉是她的孩子,只要是她的孩子想要的,即使那是属于别人的东西,她也愿意帮助她得到它。苏埃伦和弗兰克·肯尼迪的关系,她连想都没想,只是在暗地里引发了一丝残忍的窃笑而已。思嘉遇到了麻烦,正在尽力而为,而思嘉是埃伦小姐的女儿。嬷嬷一刻也没有犹豫就跟她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上。

思嘉感觉到了这种默默的支持。脚边的热砖使她全身温暖过来后,回家的路上那缕希望的微光便熊熊燃烧起来。这希望袭遍了她的全身,使她的心跳异常有力,血液在全身血管里奔流着。她又浑身是劲了,心里一阵躁动,使她真想大笑出来。还没被打败呢,她兴高采烈地想。

“把镜子递给我,嬷嬷。”她说。

“盖住肩膀,不要露出来。”嬷嬷命令着,把用手举着照的镜子递给她,厚厚的嘴唇挂着一丝微笑。

思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我看上去真像鬼一样苍白呢。”她说,“我的头发也像马尾巴一样凌乱不堪。”

“你看上去是不像原来那么漂亮。”

“哦……雨下得很大吗?”

“你知道的,正下大雨呢。”

“哦,那也一个样,你得替我到城中心跑一趟。”

“下这样的雨不行,俺去不了。”

“不行,你得去,要不我就自己去。”

“你要干什么,等等都不行?俺看你好像是今天也活不过去一样。”

“我需要,”思嘉一边仔细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一边说道,“一瓶科隆香水。你可以把我的头发洗干净,然后用科隆香水过一遍。再给我买一罐温脖种子膏,把头发弄顺。”

“俺不会用这种水给你洗头发,你也不能在你的头发上涂科隆香水,像那些坏女人一样。只要俺还有一口气,你就不能这么做。”

“噢,不行,我要的。你看看我的钱包,把那枚五美元的金币拿出来,到城中心去。而且——哦,嬷嬷,你到那时,还得给我买一盒胭脂。”

“那是什么?”嬷嬷满腹狐疑地问。

思嘉冷漠地看着她的眼睛,她根本感觉不到其中冷漠的成分。要想知道嬷嬷能被欺骗到什么程度,那是根本没门的事。

“这你别管。只要买来就行了。”

“俺不会买连它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东西。”

“哦,你要是这么好奇,我就告诉你,那是香粉,涂脸用的。别站在那像只癞蛤蟆一样鼓着腮帮子了。去吧。”

“香粉!”嬷嬷突然喊出来,“涂脸用的!哦,你别以为你这么大了,俺就不能打你!俺从来没有这么反感过!你简直疯了!埃伦小姐此刻在坟墓里也不安生呢!涂脸,就像个——”

“你知道得很清楚,罗比亚尔外婆也涂脸的,而且——”

“是的,而且只穿一件衬裙,用水浆洗过,好让它挺直,这样才能露出她的腿型。但这并不说明你也能做那种事!老太太还年轻的那个年代,人们爱传播丑闻,可现在时代变了,他们——”

“看在上帝分上!”思嘉叫道,发起火来,把盖的毯子给掀掉了,“你可以直接回塔拉去!”

“除非俺自己想走,否则你就不能赶俺回去。俺是自由的,”嬷嬷情绪激动地说,“俺就要待在这里。躺回床上去。你现在就想得肺炎吗?把紧身胸衣脱下来!把它们脱下来,宝贝。好了,思嘉小姐,这种天气你哪儿也不能去。天哪!你可真像你爸爸!回到床上去——俺不能去买粉!要是每个人都知道这是给俺的孩子买的,那俺会羞死的!思嘉小姐,你这么可爱,这么漂亮,根本不需要用粉。宝贝,除了坏女人,谁也不会用那东西的。”

“哦,它们效果很好,对不对?”

“主啊,你听听看!乖乖,别说这种不好的话了!把湿袜子脱下来,宝贝。俺不能让你自己去买那东西。埃伦小姐会绞死俺的。回到床上去。俺去,俺去。也许俺能找到一家谁都不认识我们的商店。”

那天晚上在埃尔辛家,范妮如期结婚了。老利瓦伊和乐师们已经在调试乐器为舞会作准备。思嘉兴高采烈地环顾着周围的情景,又来参加一次真正的晚会,这真令人激动。她受到的热情欢迎也使她感到很高兴。当她挽着弗兰克的胳膊走进屋子时,大家都向她拥过来,高兴地叫着,说着欢迎之类的话。他们吻她,跟她握手,说他们非常非常想她,叫她再也不要回塔拉去了。男人们都很有风度,把她在别的时候千方百计让他们伤心的事全忘到了脑后,姑娘们也都忘了她曾经尽她所能诱使她们的男朋友离开她们。甚至连战争最后那些日子里对她非常冷淡的梅里韦瑟太太、怀廷太太、米德太太和其他老太太也都忘了她的轻浮之举以及对她看不惯的事,只记得她也在她们共同的失败中受了很多苦,只记得她是白蝶的侄媳妇和查理的寡妇。他们吻着她,眼里含着泪花,轻声谈到了她母亲的去世,最后还问起了她的父亲和妹妹们的情况。每个人都问到媚兰和希礼,问他们为什么没回亚特兰大来。

受到如此热情的欢迎,思嘉感到很高兴,可是隐隐感到有点不安,只得尽力掩饰着。这不安是因她穿的天鹅绒裙子引起的。裙子还是湿及膝盖,边上还斑斑点点的有污迹,虽然嬷嬷和厨娘热情百倍地用一个装着还冒着汽的水的水壶、一把干净的毛刷一再熨烫、刷洗,在火堆前一再烘烤也无济于事。思嘉担心会有人察觉到她曾在泥水中弄脏了衣服,意识到这是她唯一一件漂亮的裙子。可实际上其他客人穿的许多裙子看上去比她的差多了,这使她多少有点高兴。那些裙子很旧,而且有小心补过、熨过的痕迹。至少,她的衣服没有补丁,而且是新的,虽然有点湿——事实上,除了范妮穿的白色缎子婚纱,她的裙子便是晚会上唯一一件新裙子了。

想起白蝶姑妈曾经跟她说过埃尔辛家的经济状况,她为此感到很纳闷,买缎子婚纱的钱是从哪来的呢?还有买这些点心、饰物和雇请乐师的费用呢?这一定得花不少钱。很可能是借的,或者是埃尔辛整个家族捐款让范妮举行如此奢华的婚礼。在这种艰难时世举行这样的婚礼,对思嘉来说,这跟塔尔顿家小伙子们的墓碑一样,无异于一种奢侈。她此时感到有点恼火,一点同情心也没有,跟她站在塔尔顿家墓地里时的感觉一模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大把花钱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往昔的日子早已逝去,这些人为什么还要坚持摆出一副过去的姿态来呢?

但她耸耸肩,把这暂时的烦恼给甩掉了。这不是花她的钱,再说,她也不想因为对别人的愚蠢感到恼火而毁了这一晚上的快乐时光。

她发现自己跟新郎很熟。他就是来自斯巴达的汤米·韦尔伯恩。一八六三年他肩部受伤的时候,她曾经护理过他。那时的他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身高六英尺,放弃了学医,参加了骑兵部队。可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个小老头,臀部负伤使他的背弓得很厉害。他走起路来颇为吃力,就像白蝶说过的,两脚叉开,样子非常难看。可他似乎对自己的外表全然不知,或者说根本不在意,一副对谁也无所求的样子。他已经放弃了继续学医的一切希望,现在成了个包工头,手下有一队爱尔兰工人,正在建新旅馆。他这副模样怎么能做繁重的工作,思嘉对此感到很纳闷,但她什么也没问,意识到只要万不得已,几乎什么都是可能的。想到这点,她脸上露出一副苦相。

汤米、休·埃尔辛及小猴似的勒内·皮卡德站着跟她说话,人们正在把椅子和家具往后推到墙边,为舞会作准备。休倒是没怎么变,思嘉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一八六二年。他还是她记忆中那个又瘦又敏感的男孩,那绺淡棕色的头发垂到额头上,那双看似没有用的娇嫩的小手也还是原样没变。可是,自那次休假时和梅贝尔·梅里韦瑟结婚以来,勒内却变了很多。他乌黑的眼睛里还是有那种高卢人特有的亮光和克里奥尔人的生活热情,可是,虽然笑得轻松释然,他脸上还是有一种战争早期在他脸上看不到的艰辛感。他穿着引人注目的军装时笼罩在他身上的那种傲慢的优雅神态,如今更是荡然无存。

“脸颊红得像玫瑰,眼睛绿得像宝石!”他说着吻了吻思嘉的手,称赞她脸上现出的红晕,“还像我在义卖会上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一样漂亮。你还记得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是怎样把结婚戒指放到我的篮子里的。哈,那真是太勇敢了!可我从来没想到你会等这么长时间还不打算再次戴上结婚戒指!”

他的眼里闪着不怀好意的光芒,胳膊肘戏谑地直碰休的肋骨。

“我也决没想到你会赶起卖馅饼的马车来,勒内·皮卡德。”她说。虽然他下等的职业被当面指出来,可他不但没有为此感到不好意思,反而好像很高兴。他大笑着,拍打着休的后背。

“说得对!”他叫道,“岳母大人梅里韦瑟太太让我去做的。这是我这辈子做的第一个工作。我,勒内·皮卡德,原来是打算以养赛马和拉小提琴终了这一生的。现在,我赶起卖馅饼的马车来了,我喜欢干这!岳母大人能使一个男人做任何事。她应该去当将军,那我们就会打赢这场战争了,对不,汤米?”

“哦!”思嘉心想,“居然喜欢上赶卖馅饼的马车来了,而他家的人过去可是拥有密西西比河沿岸十英里的土地,并且在新奥尔良有所大房子的!”

“如果我们有岳母们服兵役的话,我们一星期就能打败北方佬。”汤米赞同地说,他的眼光逡巡着,寻找着刚刚成为他岳母的那个瘦长、不屈不挠的身影,“我们之所以坚持这么久,唯一的原因就是站在我们身后的太太们不肯放弃的缘故。”

“她们决不会放弃的。”休纠正他的话,笑容中露出骄傲的样子,但有点扭曲了,“今晚在这里的太太当中,没有一个投降的,不管她们的男性亲戚在阿波马托克斯表现得怎么样。那对她们的打击比对我们的厉害多了。至少,我们接受了战争作为抵偿。”

“而她们是接受仇恨作为抵偿的,”汤米接着把话说完,“对不对,思嘉?看着她们的男性亲属们命运不济,太太们的烦恼比我们的多多了。休本是要当法官的,勒内本要在众多欧洲人面前表演小提琴——”看到勒内作势要揍他,他躲避着,“我本是要当医生的,可现在——”

“给我们时间!”勒内叫道,“到时我就成了南方的馅饼王子了!我的挺不赖的休就是生火国王。你呢,我的汤米,你会拥有爱尔兰奴隶,而不是黑奴。那是怎样的变化呀——多有趣!你们做什么呢,思嘉小姐,还有梅利小姐?你们有没有挤牛奶,摘棉花?”

“真的没有!”思嘉冷淡地说,她真不明白勒内居然如此欢快地接受了那种艰辛的生活,“我们的黑奴干那些活。”

“梅利小姐,我听说她给她的儿子起名叫‘博勒加德’。你告诉她,我勒内表示同意,还要说,除了‘耶稣’之外,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

虽然他在微笑,但提到路易斯安那州那个干劲冲天的英雄,他的眼睛里还是闪着骄傲的神采。

“哦,还有‘罗伯特·爱德华·李’,”汤米说,“我并不是要降低老博的声望,可我的第一个儿子要名叫‘鲍勃·李·韦尔伯恩’。”

勒内笑了,耸了耸肩。

“我再给你说个笑话,但这可是真实的事。你可以看看克里奥尔人是如何编派我们勇敢的博勒加德和你们的李将军的。在新奥尔良附近的火车上,有个弗吉尼亚人,是李将军的部下,他遇见了一个博勒加德部队里的克里奥尔人。弗吉尼亚人聊着,说着,说李将军如何做这,李将军如何做那。而那个克里奥尔人呢,看上去挺有礼貌,皱着眉头好像在回忆的样子,然后,他笑着说:‘李将军!啊,对了!现在我知道了!李将军!就是博勒加德将军经常称赞的那个人!’”

思嘉想礼貌地加入他们欢笑的行列,可她不明白这故事有什么意义,只是觉得那个克里奥尔人跟查尔斯顿人和萨凡纳人一样自命不凡罢了。再说,她也一直认为希礼的儿子应该用博勒加德的名字命名。

乐师们经过初步调试、敲打之后,奏起了《老丹麦鼓手》。汤米转向她。

“跳舞吗,思嘉?我不能跟你跳,可是休或者勒内——”

“不,谢谢。我还在为我妈妈服丧,”思嘉赶快说道,“我就坐着好了。”

她用眼光找到弗兰克·肯尼迪,打手势把他从埃尔辛太太身边叫了过来。

“我要坐在那边那个凹室里,要是你能给我拿点点心来,我们就可以好好聊聊天了。”她这么对弗兰克说,其他三个男人便都走开了。

他匆匆忙忙地去给她取杯酒,拿块像纸一般薄的薄饼去了。思嘉在客厅尽头的凹室里坐了下来,小心地摆弄着裙子,好让最脏的斑点不要露出来。又看到这么多人,重新听到音乐,她很激动,这激动感已经把那天早晨和瑞德在一起时发生的丢脸的事全从脑袋瓜里给赶跑了。明天她还会想到瑞德的行为和她丢脸的事,那又会使她烦恼不安。她不知道,明天她能不能在弗兰克受伤、迷茫的心里留下什么印象。可今晚不。今晚她从头到脚都很有活力,每个感官都充满希望,两眼也炯炯有神。

她从凹室里向宽敞的客厅看过去,看着那些跳舞的人,想起了她战时刚到亚特兰大时这个大厅有多漂亮。那时,坚硬的木地板光亮得就像玻璃一样,头顶上的枝形吊灯上几百个棱镜接收了它上面的几十支蜡烛的每一缕光线,并把它们反射回来,再映照着它们,就像钻石、火焰和蓝宝石在房间里发出的光一样。墙上的旧画像显得又高贵又仁慈,用殷勤好客的柔和神情看着客人们。青龙木沙发很柔软,很诱人,其中的一张,也是最大的,就放在她现在坐着的凹室里最显眼的位置。那曾经是思嘉参加晚会时最喜欢的地方。从这一点往前延伸的就是令人愉悦的客厅和远处的餐厅。椭圆形的红木餐桌可以坐二十个人,还有靠墙静静放着的二十张凳脚细长的椅子,那个巨大的餐具柜和碗橱,里面放满了重重的银餐具,有七根支架的烛台、高脚杯、调味品瓶、细颈盛水瓶和亮晶晶的小玻璃杯。战争刚开始那两年,思嘉经常坐在那张沙发上,身边总是围着一些英俊的军官,听着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和班卓琴声,耳边回响着从打过蜡、擦得发亮的地板上传来的令人激动的舞步窸窣声。

现在,那枝形吊灯还挂在那,黑不溜秋的。它已经被扭歪了,大部分棱镜已经打碎,好像是那些北方占领者刻意把漂亮的棱镜当做踩踏对象似的。现在,一盏煤油灯和几根蜡烛照着整个大厅,宽大的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焰成了主要的照明光源。闪烁不定的火光照出了阴暗、老旧的地板疤痕累累、四处龟裂的样子,根本无法恢复了。墙上已退色的墙纸上的方框证明,画像是曾经挂在那个位置的。石膏板上宽宽的裂缝令人想起了围城时曾经有颗炮弹在屋子顶上爆炸了,炸翻了部分屋顶和二楼地板的一部分。那张厚重的老红木餐桌上面放满了糕点和瓶子,还放在看上去空荡荡的餐厅里,但是已被划得一道一道的,曾经断过的桌腿露出了有人笨拙地修理过的痕迹。餐具柜、银餐具和细长的椅子已经了无踪影。遮盖着餐厅后墙的拱形法式窗户的锦缎帷幕已经不见了,只残余下带花边的窗帘,虽然还算干净,但显然是补过的。

在原来放着她如此喜欢的弧形沙发的地方,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怎么说也不算舒服的硬板凳。她尽可能优雅地坐在上面,希望自己的裙子不会那么令她难堪,她可以穿着它去跳舞。能再次跳跳舞可真是太好了。可是,当然,在这与别处隔绝的凹室里,她和弗兰克可以做更多的事,比在那令人透不过气来的跳弗吉尼亚舞的人群中强多了。她可以入迷地听他说话,鼓励他做出更蠢的事来。

可是音乐确实使人跃跃欲试。她的便鞋随着老利瓦伊张开的大脚有节奏地、渴望地打着拍。他正用力地弹着一把刺耳的班卓琴,嘴里朝跳弗吉尼亚舞的人影喊叫着。舞步嗖嗖响,擦着地面,跳舞的人排成两行互相穿过来,舞过去,后退,旋转,用手臂搭成拱形。

“‘老丹麦鼓手喝醉了——’

(让你的舞伴转身!)

‘跌进了轻便马车,踢翻了马!’

(女士们轻轻地跳一步!)”

在塔拉过了几个月单调无聊、疲乏劳累的日子,现在重新聆听音乐和舞步的声音,真是太好了。看着熟悉、友好的面孔在微弱的光线下笑着,开着原来的玩笑,说着时髦用语,逗乐取笑,嘲笑挖苦,卖弄风情,感觉真是不错。这真是犹如死而复生,仿佛已经逝去的那五年好时光又回来了。如果她能闭上双眼,不去看那些穿旧的、重新改过的衣裙和打着补丁的靴子以及补过的便鞋,如果她不会回想起那些跳弗吉尼亚舞的人群中已经消失的小伙子们的面孔,或许她几乎都会认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可是,她一边看着餐厅里那些老先生们聚在那些瓶子周围,老太太们在墙边坐成一排,用没拿扇子的手遮挡着在说话,还有跳舞的年轻人摆动、跳步的身影,她突然间猛醒过来,一切全都变了,就像这些人全是熟悉的鬼魂一样。这种顿悟令她心凉,令她害怕。

他们看上去还是原样没变,然而,他们又已经是迥然不同的人。那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又老了五岁吗?不,这是比时间的流逝更深一层的东西。他们身上缺了些什么,这个世界少了些什么。五年前,一种安全感温柔地笼罩着他们,他们自己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这种安全感的保护下,他们生活得其乐融融。如今这种安全感已经逝去,随之而去的是旧日激动的情怀,旧日在角落里感觉到的那种兴奋、激动的感觉,他们旧有的生活方式中那种迷人的魅力。

她知道自己也变了,但不像他们变得那么多,这使她感到很困惑。她坐在那看着他们,感到自己在他们中间像个局外人似的,格格不入,孤单寂寞,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说的话他们听不懂,而她也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接着她便意识到,这种感觉跟她与希礼之间的那种感觉是一样的。跟他,跟他那类人在一起——而他们又组成她的世界的绝大部分——她觉得自己缺少了某些东西,而这种东西连她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

他们的面容没怎么变,言谈举止更是与过去毫无二致。可是,她似乎觉得这两样东西是她那些老朋友们唯一还保留的东西。他们身上还是萦绕着那不随岁月而改变的尊严、那种永恒的豪侠,这些东西会一直跟随他们,直到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可他们同样也会把没完没了的艰辛带进坟墓去,这种艰辛太沉重了,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们话语柔和,感情强烈,疲惫不堪,他们虽然被打败了,但还是不知道什么是失败。他们被打垮了,但却还是坚定不移地挺直腰杆。他们被压垮了,孤独无助,是被征服的地方的公民。他们眼看自己心爱的州遭到敌人的践踏,无赖们对法律肆意嘲讽,原有的黑奴成了一种威胁,男人被剥夺了选举权,女人受到了侮辱。他们想起了坟墓。

原有世界的一切都改变了,只剩下原来的框架。原有的方法在继续被使用着,也必须被使用着,因为框架是他们剩下的全部东西了。他们紧紧抓住旧日时光中他们最为熟悉、最为热爱的东西,从从容容的举止,礼仪礼貌,人与人接触时令人愉快、无拘无束的态度,最为重要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保护。他们从中长大的传统确实如此,男人们殷勤有礼,温文尔雅,他们几乎成功地营造了一种可以让他们的女人远离艰辛、远离不适合女人亲眼目睹的所有事情的气氛。而这点,思嘉心想,正是荒唐到极点的事,因为,在过去的五年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女人们没看到,或是不知道的了,连最与尘世隔绝的女人都见识过了。她们护理过伤员,掩过死者不闭的眼睛,饱受战争、炮火的摧残和蹂躏,体验过恐惧、逃亡及饥饿。

然而,不管他们见过什么场景,干过而且还得继续干多么卑下的活计,他们还是淑女、太太和绅士,是逃亡中的王族——痛苦、孤独、索然无趣,但互相之间却非常友善,坚强得一如钻石,就像他们头顶上已经破损的枝形吊灯上零零落落的水晶灯一样,又亮又脆。往日的时光已经逝去,但这些人还像过去一样我行我素、魅力十足、从容不迫,下定决心不要像北方佬一样争先恐后、跌跌撞撞地去挣钱,下定决心不跟旧有生活方式的任何一个部分告别。

思嘉知道,自己也已经变了很多。要不,离开亚特兰大后,她就不会去做那些事情,现在也不会考虑去做她非常希望做的事。可是,他们的艰难和她的是有区别的,可这区别到底是什么呢,她现在也还说不清楚。或许就是,她是什么事都敢去做,而他们却有很多事情是死也不愿去做的。或许是因为他们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也还会笑对生活,优雅地行礼,让其从身边过去。可这是思嘉办不到的。

她不能忽视生活。日子必须过下去,可这生活太残酷、太不友善了,她连想用微笑来掩饰其苛刻的一面也办不到。思嘉从她的朋友们身上看不到任何恬美的东西、勇气和那些一无所获的骄傲。她只看到一种犯傻的倔强,他们看到了事实真相,可是却一笑置之,不愿直视它们。

她看着跳舞的人,弗吉尼亚舞曲使她激动得满脸通红,心里却在想,他们是否也像她一样受生活所迫,爱人死了,丈夫残废了,孩子们在挨饿,田地没有了,从前喜爱的屋顶下如今住着陌生人。然而,他们当然是被生活所迫的!她知道他们的境况,就像她知道自己的境况一样,只不过对自己的知道得更彻底一些罢了。他们失去的就是她失去的,他们的贫困也就是她的贫困,他们的问题也就是她的问题。可是,他们对它们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她在这大厅里看到的面孔不是真的面孔,它们是面具,是永远也脱落不了的非常出色的面具。

然而,如果残酷的境况也使他们受苦受难,就像她一样的话——而且他们确实也在受苦受难——他们又怎么能够营造出这种欢快的气氛,心情又怎能如此的轻松愉快呢?确实,他们为什么非得去试着这么做呢?他们真令她感到费解,而且隐隐地感到很恼火。她不可能像他们一样。她无法用一种漠不关心的释然态度去扫视这一片废墟的世界。她就像一只被追捕的狐狸一样,在拼命跑着,连心都快要蹦出来了,努力想在被猎狗追上以前跑到洞里去。

猛然间,她恨起这些人来了,因为他们都跟她不一样,因为他们能够用一种她永远无法做到也永远不想去做的态度承受着那些损失。她恨他们,这些面带微笑、脚步轻飘的陌生人,这些以他们已经失去的东西为荣的骄傲的傻瓜,好像还表现得因失去了那些东西而感到更骄傲似的。女人们表现得像上流社会的淑女贵妇一样,而她也知道,她们确实是那样的淑女贵妇,尽管她们每天都在做着卑下的仆人做的工作,不知道自己的下一件衣服从哪来。可她们还是淑女贵妇!她可感觉不到自己像个上流社会的贵妇人,尽管她穿着天鹅绒裙子,头发散发着幽香,尽管她的身世令她骄傲,曾经属于她的财富也令她感到自豪。与塔拉的红土地打交道,这种严酷的事实已经去除了她身上彬彬有礼的教养。她知道,除非她的餐桌上摆满了沉重的银餐具和水晶制品,而且丰盛的饭菜还在冒烟,除非她自己的马匹和马车安然放在马厩里,除非在塔拉摘棉花的手是黑的而不是白的,要不然的话,她永远也不会觉得自己像个贵妇人。

“啊!”她气愤地想,吸了一口气,“区别就在这里!即使她们没有钱,她们还是觉得像淑女贵妇一样,而我没有这种感觉。这些傻瓜似乎没有意识到,没有钱是不能成为淑女贵妇的!”

虽然发现了这一点,她还是隐隐觉得,她们虽然好像很傻,但她们的态度却是对的。埃伦肯定也会这么想的。这使她感到很不安。她知道自己应该跟这些人有同样的感觉,可她没有。她知道她应该跟她们一样,应该矢志不移地相信一个天生的淑女贵妇即使落入贫穷的境地也还是个淑女贵妇,可她现在无法使自己相信这一点。

从小到大,她听到了许多对北方佬的嘲笑之言,因为他们那故作彬彬有礼的教养是建立在钱财基础上的,而不是受家庭教育熏陶而来的。尽管这是左道邪说,可是此时此刻,她不禁想,虽然北方佬所有的事情都错了,但这一点却是对的。要做个淑女贵妇必须有钱。她知道,如果埃伦听到她的女儿说这种话,一定会晕过去。再贫穷也不会使埃伦感到耻辱。耻辱!是的,思嘉正是有这种感觉。她因为贫穷,不得不采取含羞蒙辱的手段,落入贫穷的境地,还得去干黑人才干的活。

她恼怒地耸耸肩。也许这些人是对的,而她却是错的。可是,还是一样,这些骄傲的傻瓜不会像她一样向前看,不会调动每一根神经,甚至冒着失去荣誉和好名声的危险去夺回失去的东西。他们许多人都认为,一心一意赚钱是有伤体面的事。时运不济,时世艰难。如果有人要战胜它,就要艰苦地去奋战。思嘉知道,家庭传统会迫使这些人中的许多人对这种奋争望而却步——因为去作这种奋争就是承认赚钱是其最终目的。他们全都认为,明目张胆地赚钱是粗俗到极点的事,哪怕是谈到钱都是这样。当然,还是有例外的。梅里韦瑟太太、她烤饼的行当以及勒内赶卖馅饼的马车都是例外。还有休·埃尔辛在砍柴挨家兜售,汤米在做承包商等等。而弗兰克居然有勇气开商店。可他们难道是什么普通人吗?种植园主在几英亩田里辛勤劳作,生活在贫困当中。律师和医生回去干自己的营生,等着也许永远也不会登门的客户。还有别的人呢,那些靠收入就过得逍遥自在的人呢?他们又会怎么样?

可她不打算一辈子受穷。她不打算坐下来,耐心地等着发生奇迹,助她一臂之力。她要冲向生活,在生活中得到她能得到的。她父亲是从一个贫穷的移民孩子起步的,后来赢得了塔拉广阔的土地。他做过的事,他女儿也能办到。她不像这些人,把一切当筹码压在一场业已失去的事业上,而且还为失去了这事业感到自满自足、骄傲无比,就因为这事业值得牺牲一切。他们从过去当中获取勇气。而她却从未来获取勇气。目前,弗兰克·肯尼迪就是她的未来。至少他有商店,有现金。只要她能跟他结婚,把钱弄到手,她就可以让塔拉再维持一年。之后呢——弗兰克会买下锯木厂。她可以预见到,这个城市会以多快的速度重建,而在这种没什么竞争的时候开始木材生意的人,无异于拥有一座金矿。

在她的心灵深处,她还记得白瑞德在战争起初那两年就他从偷闯封锁线赚钱一事说的话。她那时没有费心去理解那话的意思,可现在,那些话的意思似乎特别清楚,她不知道是不是就因为她那时年轻,或是纯粹天真,所以没法欣赏那些话。

“从一种文明的废墟中所能赚的钱和从建立一种文明中所能赚的钱是可以画等号的。”

“这就是他预见到的废墟,”她心想,“他是对的。对不怕工作——或者说抓钱的人来说,还是有很多钱可赚的。”

她看到弗兰克正从大厅对面朝她走来,手里端着一杯黑莓酒和一个碟子,碟子里放着一小块蛋糕。她赶快露出一副笑脸。塔拉到底值不值得她去跟弗兰克结婚,这她连想都没去想。她只知道这是值得的,她决不会再去考虑这件事。

她小口小口地喝着酒,抬头对他微笑着,自己也知道,她的双颊比在跳舞的任何一个人都更红润,更迷人。她把裙子移开,让他坐在她身边,随意地摇着手帕,这样,科隆香水的那股甜美的幽香就能飘到他鼻子里了。她为科隆香水感到很自豪,因为大厅里没有别的女人有喷这种香水的,而且弗兰克也注意到了。他一放胆,便低声对她耳语,她脸色红润,香气袭人,就像一朵玫瑰花一样。

要是他不这么害羞就好了!他使她想起了胆小的棕色田兔。要是他有塔尔顿家的男孩那样的果敢和热情就好了,哪怕是白瑞德那样粗鲁的冒失无礼也行呀。可是,如果他具备那些素质,他很可能就会觉察出,在她那娴静地眨巴着的睫毛下,隐藏着的是一股孤注一掷、不顾一切的情绪。既然如此,他对女人了解得就不多,对她想达到的目的连怀疑一下都没有。那是她的运气,可这并没有使她对他更尊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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