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内地有一座豪华的古宅,古宅里住着它的老主人,老主人有两个儿子,这两个年轻人都自以为聪明透顶。他们要远道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因为说到的这位姑娘公开宣布,她要物色一个说话最有条理的小伙子做自己的丈夫。
于是这两位天才为求婚准备了整整一个礼拜——他们就只能有这点时间;不过这点时间也足够了,因为他们本来就大有学问,人人都知道这多么有用处。其中一个早把整本拉丁文字典,还有这小镇整整三年的日报,全都背得滚瓜烂熟,熟得要顺着背就顺着背,要倒着背就倒着背,都一样背诵如流。另一个则精通公司法,每一家公司应该知道的所有条文他都烂熟于胸;因此他自认为可以畅谈国家大事,在镇政务委员会可以阻挠别人的做法。外加他还会一件事,就是在背带上绣上玫瑰和别的花,绣上涡卷线状图案,因为他是一个手指灵活的雅士。
“我会得到公主的!”他们两个都这样嚷嚷说。于是他们的老父亲给了他们一人一匹骏马。会背字典和报纸的那个年轻人得到一匹黑马,对公司法无所不晓的那个年轻人得到一匹奶白色的马。接着他们用鱼肝油抹抹嘴角,这样他们就会变得油嘴滑舌,能说会道了。所有的仆人都站在下面院子里看着他们上马;这时候正巧第三个儿子来了。古宅老主人其实有三个儿子,不过没有人把这第三个儿子和他的两个哥哥算在一起,因为他没有他们有学问,说实在的,大家把他叫做“笨蛋汉斯”。
“喂!”笨蛋汉斯说,“你们这是上哪儿去呀?我说你们都穿上了节日衣服!”
“我们上王宫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你没听说过全国周知的布告吗?”于是他们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唉呀!我也要去!”笨蛋汉斯叫起来,他的两个哥哥对他哈哈大笑,接着骑马走了。
“我的好爸爸,”汉斯说,“我也要一匹马。我太想娶媳妇了!如果那姑娘要我,她可以得到我;如果她不要我,我还是要得到她;她反正要成为我的人!”
“不要胡说八道,”老绅士回答说。“你别想从我这里得到马。你不会讲话——你说话没有条理。你的两个哥哥和你完全不一样。”
“好吧,”笨蛋汉斯说,“如果我不能得到一匹马,我就骑公山羊去,它本来就是我的,它照样能把我好好地带去。”
他这么说就这么办。他骑上公山羊,用脚跟夹夹它的身体,就顺着大街像飓风一样飞快地跑起来了。
“窣,嗬!这才骑得痛快呢!我来了!”笨蛋汉斯大喊大叫,还唱起歌来,直唱得他的歌声在四面八方老远地发出回响。
他的两个哥哥在他前面骑马走得很慢。他们一言不发,因为他们各自埋头在想他们临时可能要讲的漂亮言词,这些话必须预先聪明地准备好。
“喂!”笨蛋汉斯在后面叫道。“我来了!瞧我在大路上找到了什么。”他给他们看是什么,是只死乌鸦。
“笨蛋!”两个哥哥说,“你要拿它来做什么?”
“拿这只乌鸦做什么吗?那还用说,我要把它送给公主。”
“好,你就送吧,”他们说。然后哈哈大笑着骑马走了。
“喂,我又来了!来看看我这一回找到了什么;这样的东西在大路上不是每天都能找到的!”
两个哥哥回过头去看他这一回又能找到什么。
“笨蛋!”他们叫道。“那只是一只旧木头鞋,而且鞋面都没有了;你要把这个也送给公主吗?”
“那还用说,我当然送,”笨蛋汉斯回答说。两个哥哥又哈哈大笑着骑马走了。就这样,他们走在他前面很远;但是……
“喂——嗬啦啦!”又是笨蛋汉斯。“事情越来越妙了,”他叫道。“万岁!这是第一流的。”
“怎么,这一回你又找到什么了?”两个哥哥问道。
“噢,”笨蛋汉斯说,“我几乎没法对你们说。公主见了会多么高兴啊!”
“呸!”两个哥哥说,“那不过是沟里挖上来的泥巴。”
“对,当然是泥巴,”笨蛋汉斯说,“是最好的一种泥巴。瞧,它那么湿漉漉的,从人的手指头间流过。”他装了一衣袋的烂泥巴。
但是他的两个哥哥不听他的,放马飞奔,直跑得马蹄下火星直冒,到头来,到城门口比汉斯早了整整一个小时。这时候,在城门口给求婚的人编上号,他们一到就马上让他们站队,六个人一排,挤得他们手臂都没法动;这真个是小心的安排,因为他们如果稍微能动一动,哪怕只是因为其中一个站到另一个前面,就会动起拳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