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古老而风景宜人的山村梅恩菲尔德,有一条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从那里出发,穿过碧绿的原野,一直延伸到山脚下,矗立在旁边的是巍峨险峻的高山,它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谷底的景致。沿着小路攀缘而上,地势逐渐开阔,四周芳草萋萋,山花烂漫,沁人心脾的芳香弥漫着整个山野,这是一条直接通往山顶的山路。
六月里一个晴空万里的早晨,在这条狭窄的山间小道上,一个身材高大、体格健硕的村姑,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儿往上走去,小女孩儿的脸蛋热得红扑扑的,被阳光晒黑的皮肤仍能透出红来。但令人奇怪的是,尽管是六月的骄阳,可这个小孩儿却被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要抵御刺骨的寒风。小女孩儿看起来不过五岁左右,可从外头一点儿也看不出她的身形,因为很明显她穿着两件,甚至三件衣服,一件套一件,脖子上还一圈一圈地围着条红色的棉质大围巾。那副滚圆的打扮,再加上那双笨重、钉了钉子的登山靴,小女孩儿只能吃力地冒着酷热缓慢往上走着。两人就这样从山谷往山上走了约莫一个钟头,来到半山腰,这里坐落着一个叫作“德夫里”的小村子。一进村,几乎所有的村民都跟她们打招呼,有些人从窗口或家门口向她们问好,有些人在路上跟她们寒暄问候,原来这里就是那位村姑的家乡。不过,这个姑娘并没有在路上停留片刻,她一边回答熟人们提出的各种问题,相互问候,一边脚步不停地向前走去。等她们来到村子的尽头,这里零星地散落着几户人家,一个声音从一家房门口传来:“等一下,迪特,你要是再往上走,我也跟你一道去吧!”
听见了招呼声,迪特停下脚步。小女孩儿一下子挣脱开了她的手,一屁股坐到地上。
“你累了吧,海蒂?”迪特问道。
“不累,只是热得要命。”小女孩儿答道。
“我们很快就能到山顶了。你得再坚持一会儿,快点儿走好吗?再有一个钟头就能到了!”迪特鼓励着小女孩儿说。
这时,一个胖乎乎看上去挺慈祥的妇女从屋里走出来,跟她们两人结伴同行。两个熟识的大人走在前头,小女孩儿跟在后头。这两个人很快就攀谈起德夫里村里村外所有村民的情况。
“说真的,你这是要把孩子带哪儿去?”路上刚加入进来的伙伴问,“我想这是你姐姐留下的孩子吧?”
“是啊,”迪特回答说,“我要领她上大叔那儿去,她得留在那里。”
“什么?你让孩子跟奥姆大叔住在一起?你没搞错吧,迪特!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和那个老头儿一说,肯定会被他撵回来的!”
“他不能这样做,他可是孩子的爷爷。他必须为这个孩子尽尽义务。我可是一直照顾着孩子直到现在。芭贝尔,不瞒你说,这次我找到活儿干了,我实在不想因为这孩子的缘故而丢了这么好的机会。所以,该轮到她爷爷尽义务照顾她了。”
“是啊,要是他跟别人一样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热心的胖芭贝尔一本正经地说,“但是,你也知道他是什么人哪!他怎么可能懂得照顾小孩子,而且还是个那么小的孩子!这孩子跟他一起生活能受得了吗?还有,你到底是要上哪儿干活儿去?”
“到法兰克福,我在那儿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迪特解释说,“那户人家去年夏天来山下的温泉时,正好是我负责打扫他们的房间。那时他们就说希望我上他们那儿干活儿,可是当时我没法儿去。现在他们又来了,再次说希望我过去。这回我可打算一定要去,对于这些,我想你能理解的!”
“唉,幸好我不是那孩子!”芭贝尔无可奈何地叫嚷道,“根本没人知道山上那老头儿到底怎么样!他跟谁也不往来,一年到头也从没见他踏进教堂一步。要是他偶尔从山上下来那么一次,人们也会躲开他和他的大粗棍子。只要远远地看到他,就会瞧见那颜色花白的大粗眉,还有那特别吓人的大胡子,人见人怕。他看起来简直就跟异教徒老头儿和印第安人差不多,人人都怕在路上撞见他。”
“唉,那又怎么样?”迪特固执地说,“他毕竟是这孩子的爷爷,照顾她是理所当然的。他应该不会待她太差,要是真有什么,也应该由他来负责,而不是由我来承担。”
“我只是想知道,”芭贝尔继续打听道,“那个老头儿到底在良心上受了什么罪才让他有今天,像个修道士似的一个人住在山上,离群索居,几乎没有人见到他。关于他,真是什么说法都有。不过,迪特,你肯定从你姐姐那儿多少听说了一些,对不对?”
“你说得对,我确实知道一点儿,但是我现在不想说些什么,要是传到他的耳朵里,那就麻烦大了。”
可是,芭贝尔老早就盼着探听奥姆大叔的事了,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厌恶世人,坚持一个人独居,而人们又为什么一谈起他来就吞吞吐吐的,仿佛害怕说出什么有损他的话,但又不愿意奉承他。而且芭贝尔也根本不懂,为什么德夫里村的人都称呼他“奥姆大叔”,他压根儿不可能是这里任何一个人的大叔呀。然而,芭贝尔是不久前才嫁到德夫里村的,所以她也只能入乡随俗跟着其他人称呼老人为大叔。芭贝尔之前一直住在山下的普来蒂高,所以不大了解曾住在德夫里及其附近地方的人,对那里发生过的事情也不大了解。相反,迪特是个土生土长的德夫里人,直到一年前她母亲去世了,才离开村子去拉格兹温泉的。她在那儿的一家大旅馆找了个负责打扫的女服务员工作。今天早上,她一路领着孩子从拉格兹过来,路上碰到熟人赶着拉干草的马车,于是就搭便车到了梅恩菲尔德。于是,芭贝尔打定主意,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绝不能错失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亲密地挽着迪特的手臂说:“村里流传的那些传说是真是假,我想你肯定知道得一清二楚。你一定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吧。你就告诉我吧,那个老头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以前是不是就这么孤僻,还特别讨厌其他人?”
“我也说不清他是不是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想想我现在也才二十六岁,而他至少有七十岁了,你就别指望我知道他年轻时的样子了。不管怎么说,要是能保证这些话不会被传得整个普来蒂高人人都知道,那我就把关于他的事情全告诉你。我妈是出生在多姆莱斯克的,那老头儿也是。”
“这不废话嘛,迪特,你说什么呢?”芭贝尔有些不快地回敬道,“在普来蒂高哪来这么爱嚼舌根的人哪!再说了,就算有什么,我也会把话烂在肚子里。”
“行,那我就告诉你吧,可你得说话算数。”迪特又警告了一遍,她回头瞧瞧孩子是否离得太近,会不会听到她讲的话。可是,哪里还有孩子的影子,两个人只顾着说话,压根儿没注意到孩子已经有段时间不在后面跟着了。迪特停下脚步,四下张望起来。小路迂回蜿蜒,不过俯瞰下去几乎一眼就能望到德夫里,可是视野里连一个孩子的影子都没有。
“啊,她在那里,”芭贝尔大声叫道,“看,就在那里!”她一边指向远离山路的一边,一边说道,“她正跟着牧羊人和他的山羊往那边的斜坡上爬呢!真奇怪,他今天怎么这么晚才赶羊群上山?不过,这倒正好,有他帮着照看这孩子,你也能安心跟我讲话了。”
“哦,至于照顾嘛,”迪特说道,“倒不需要这男孩儿这么做。别看那孩子才五岁就小瞧了她,她的眼睛可精着呢。她什么都懂,就像我平常说的那样,这肯定会给她的将来带来好处。不过,那老头儿现在除了他那两头山羊和小屋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以前有过很多东西吗?”芭贝尔问。
“他?我想他的确有过,”迪特轻松地答道,“他在多姆莱斯克曾拥有一个非常大的农庄。那老头儿是大儿子,有个老实规矩的弟弟,可这个哥哥却不这样。哥哥逞强摆阔,横行乡里,还净跟那伙来路不明的恶人混在一起。他还喝酒赌博,结果整个农庄很快就被他挥霍一空。当他的爹娘得知这个消息,悲恸欲绝,不久就接连去世了。他的弟弟也被弄得一穷二白,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了,到现在也没个音讯。大叔自己呢,除了不光彩的恶名,一无所有,接着也消失不见了。曾有一段时间,谁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后来有人发现他到那不勒斯当兵去了。打那后的十二或十五年之久,再也没听到过他的消息。最后,他突然又在多姆莱斯克出现了,还带着个半大的孩子。他本来打算把孩子托付给亲戚照料的。可是每一家都当面拒绝了,没人愿意再跟他有什么牵扯。被人这么对待,他气极了,发誓以后再也不踏进多姆莱斯克一步。于是,他后来就和孩子一起生活在德夫里村。他的妻子可能是个格瑞登人,肯定是那老头儿不知在山下哪儿碰上的,结婚后又很快死了。那时这老头儿手上好像还有几个钱,他让那个叫托拜厄斯的儿子去当木匠学徒。他是个可靠的小伙子,德夫里村人人都很喜欢他。不过那老头儿可没人信得过,甚至有传闻说他是从那不勒斯军队里逃出来的,有可能更糟糕的是,他杀了人,当然不是明刀明枪的打仗啦,你知道吗,而是在打架斗殴的时候。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跟他保持着亲戚关系,我妈的奶奶就是我的曾外祖母跟他的奶奶是姐妹。所以我们叫他大叔,而且德夫里村的大部分人都跟我父亲的家族有着亲戚关系,所以大伙儿也都跟着叫他大叔了。后来,他搬到高山牧场去住,大家就跟着叫他‘奥姆大叔’了。”
“那个托拜厄斯怎么样了?”芭贝尔关切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