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是以为在词源上暗藏着什么美妙的道理,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词作为符号是偶然的和不稳定的。但是,谈谈“讲故事”的“讲”和“数到一千”的“数”这两个词,还是有点意思的。在我所了解的各种语言中,都是用同一个动词,或者来自同一个词根的动词,来表示这两个动作。这个一致性使我们想到这两个过程都发生在时间范畴里,而且是陆续发生的。本世纪的文学往往无视这个不言自明的事实。不管是描述思想状态的,还是谈外观印象的,都给它取个名字叫故事;还故意把眼前的情况跟记忆中的情况混在一起,给读者造成莫大的困惑。他们忘记了笔写的就来自口头讲的,应与口头讲的具有相同的性质。这本书中的故事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它们确确实实是故事。
爱伦·坡认为任何故事都应该是为了最后一段,甚至是最后一行而编写的。这个要求可能太夸张了一点;但这是对一个确定的事实的夸张,或者说是把它简单化了。他的意思是说,故事的曲折变化应该由预定的结局来安排。现代的读者不仅是读者,而且是评论家,他们懂得文学技巧,能未卜先知。一个故事应包含两条线索:一条是假的,模模糊糊地存在着;另一条是真的,要保守秘密,到最后再挑明。本书的故事并非侦探故事,也没想写成侦探故事,但侦探类文学作品所特有的严谨、出奇、悬念等对小说的影响,在这些故事中处处可见。
个人身份题材,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个人身份题材的各种写法,成就了本书中最美的几篇故事。其中有两篇(我不具体讲是哪两篇,以免破坏读者的兴味),故事中的“我”是个历史人物;在另一篇中,我们以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庸俗的家伙,可后来我们发现这种庸俗,正如现实的生意场中屡屡见到的那样,并不排斥暴力和罪过。我提到的这三篇写得非常成功;这是一个关于分身的故事,极其微妙,一面做些暗示,一面又做些掩盖,结果是不到靠近结尾谁也想不到叙事者的秘密身份。到了结尾才一下子揭晓,既让人惊奇,又有必要;整个故事,正如爱伦·坡的美学主张所要求的,一直朝着这个结尾展开。读者往往是把自己等同于书中的主人公,特别是当书中使用第一人称时,更是这样。这种心理使得最后的揭晓带上某种魔幻性质;就好像突然间我们自己被暴露出来,一时间会以为我们自己成了什么著名人物。某些故事的情节似乎要求使用古语,这种古语本来会使故事显得迂腐和生硬,然而却没有造成这种印象。
我与玛丽亚·埃斯特尔·巴斯克斯的交往已经有几年了,她纯朴的友谊令我感到光荣、愉悦,使我觉得又年轻了。这段时间里,我有机会了解到她的文学兴趣广泛而活跃,她的写作触及最最不同的地域和历史时期,并不特别尊崇古代或现代。她这本书在她许多原有的才能之上又增添了新的一笔,它预示着她会有一部诗集问世。我个人近水楼台有幸反复阅读过她的诗作手迹,其中包括一些十四行诗。正如弥尔顿所说,这表明未来几代人是不会甘心忘记这种古体诗的。谁都知道文学是从诗开始的:韵文在先,散文在后;散文搞来搞去又趋向韵文,这是很自然的,有时是不知不觉的,并非特意要这样做。《死亡的名称》这本书中,每一篇故事都或多或少有些诗一类的东西;插入这些诗并不为点明作品的什么主题,或为展开某个争论做铺垫,而是出于心灵上的需要,或者是为了读者的享受。这两个目的,她都圆满地达到了。
《死亡的名称》包括十四个短篇;每篇属于一个主人公,篇篇都不同,但是都是真实的,都符合每个故事的时代背景。
当前的文学创作喜欢写混乱,喜欢冒冒失失地即兴发挥,因为这来得容易。而这本精美感人的书,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它是古典式的,同时它也富有激情,富有想象力,具有任何艺术作品所应有的恒久性。
死亡之神日日夜夜在窥伺着人们,方式则无穷无尽。玛丽亚·埃斯特尔·巴斯克斯深刻地感受到死亡这个核心的不解之谜,她的每一篇故事都是对某种方式的一种图解。
玛丽亚·埃斯特尔·巴斯克斯《死亡的名称》,博尔赫斯作序,埃梅塞出版社,一九六四年,布宜诺斯艾利斯
赵士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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