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书,书名叫《新英格兰的兴盛》,作者范·威克·布鲁克斯,讲的是一桩只有占星术才能解释得清楚的怪事:十九世纪上半叶在美国一个不大的地方涌现出了一大批天才人物。显然,我对这个“新英格兰”情有独钟,它什么都来自那个“老英格兰”。要列出一张长长的人物名单来并不困难,我们可以举出的名字有:狄金森、梅尔维尔、梭罗、爱默生、威廉·詹姆斯、亨利·詹姆斯,当然还有埃德加·爱伦·坡,他出生于波士顿,我想是一八○九年吧。正如大家所知,我记日子的能力不强。谈论侦探小说就是谈论爱伦·坡,是他首创了这一文体;不过,在谈论文学体裁之前,应该先讨论一个小小的前提问题:存不存在各种文学体裁?
大家知道,克罗齐在他的《美学新论》——他极妙的《美学新论》——的一些篇章中说道:“确定一本书是小说、寓言还是美学专著,这与告诉你这本书是黄色封面以及我们可在左边第三个书架找到它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就是说,他否认文学体裁,只承认每本书的特色。对此值得指出,尽管每一本书的确各有特色,但是若把各种书的特色都说得具体明确,无疑等于概括出了各种书的特色。当然,我的这个论断是就一般而言,不足为凭。
思考就是概括,我们正需要这些有用的柏拉图式的原型来确定某些东西。所以,为什么不能说存在各种文学体裁呢?我要补充一点个人看法:也许,文学体裁与其说取决于作品本身,还不如说取决于阅读这些作品的人的看法。审美需要读者与作品两者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文学体裁。那种认为一本书仅仅就是一本书的看法是荒谬的。书之存在是在读者开卷之时。此时才产生审美现象,有的人可能以为一本书问世之时似乎就产生审美现象了。
现今存在一类读者,侦探小说的读者。这类读者世界各国都有,数以百万计,他们是爱伦·坡制造出来的读者。我们不妨假设并不存在这类读者;或者我们做一个更加有趣的假设,说有那么一个人离我们很远,他可能是个波斯人,是个马来西亚人,是个乡下人,是个小孩,是个听人说过《堂吉诃德》是部侦探小说的人。我们设想,这个假设中的人已读过一些侦探小说,现在开始阅读《堂吉诃德》,那么,他读到了什么呢?
“不久以前,有位绅士住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村名我不想提了……”这位读者早已满腹狐疑,因为大凡侦探小说的读者都不肯轻信,对什么都疑神疑鬼,都犯一种特殊的疑心病。
比如,他读道:“住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他当然会猜想这事不一定真的发生在拉·曼却。接着便想:“村名我不想提了……”为什么塞万提斯不想提呢?因为塞万提斯无疑就是凶手、作案人。“……不久以前……”可能以后发生的事情比不久前发生的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侦探小说制造了一种特殊的读者。人们在评价爱伦·坡的作品时往往忘记这一点,因为如果说爱伦·坡创造了侦探小说的话,那么他也随即制造了这种虚构的侦探故事的读者。为了了解侦探小说,我们应该知道爱伦·坡一生总的情况。我认为,爱伦·坡是位了不起的浪漫主义诗人,而且在读了他的全部著作而不是几篇著作之后,我们更会感到他的了不起。他的散文比他的韵文还要了不起。爱伦·坡的韵文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印象呢?我们看到了爱默生对他这样的评语:可以称他为thejingleman,叮当作响的人,富有声韵美的人,我们感到他是个小小的丁尼生,虽然他也留下了许多令人难忘的诗句。爱伦·坡善于制造悬念,爱伦·坡的笔下产生了多少故事?
可以说,有两个人,如果缺少了他们,今天的文学将是另一个样子。这两个人都是美国人,上个世纪的人:一个是惠特曼——由他衍生出我们所谓的平民诗,衍生出聂鲁达,衍生出这么多的事来,有好事,也有坏事;另一个是爱伦·坡,由他衍生出波德莱尔的象征主义,波德莱尔是爱伦·坡的门生,每天晚上都向他祈祷。此外,还衍生出了两件看似相距甚远而其实不然的事,两件相似的事:衍生出了作为智慧结晶的文学观念和侦探小说。前者——把文学当做智力而非精神的运作——是十分重要的。后者则微不足道,尽管侦探小说曾孕育出多位伟大作家(我们想到了斯蒂文森、狄更斯、切斯特顿——爱伦·坡最好的继承人)。这类文学可能现已变得等而下之,而且事实上正在走下坡路;时下侦探小说已被科学幻想小说超越或取代。爱伦·坡可能也算得上是科幻小说的开山鼻祖之一。
让我们回头再来谈谈这一观念:诗是智力的产物。这个观念与所有的传统观念大相径庭,过去一向认为诗是精神的运作。我们可举出一个很好的实例:《圣经》。《圣经》集不同作者、不同时代、很不相同题材的作品于一体,而又把这一切都归属一个无形的人物:圣灵。据说,由圣灵、上帝或无穷智慧口授,而由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笔录者写成各种作品。这些作品诸如玄学对话(《约伯记》)、历史(《列王纪》)、神谱(《创世记》)以及先知箴言。所有这些作品各不相同,而我们读起来似是出自一人手笔。
我们如果是泛神论者的话,也许不必过分认真考虑我们现在都是些不同的个人,因为我们都是无穷神灵的不同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所有的书都是圣灵写出来的,圣灵也在阅读所有的书,因为圣灵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于我们每个人身上。
现在再谈谈爱伦·坡。据说,他的一生很是不幸,四十岁就过世了,生前一直沉湎于酒精和忧伤之中,深受神经症的折磨。我们不必去深究他得神经症的根由,只需知道爱伦·坡是个命运不济、非常倒霉的人就够了。为了摆脱不幸,他展示他的辉煌,强调他的智慧。爱伦·坡被认为是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一位天才的浪漫主义诗人,尤其在他不写韵文而写散文的时候,比如说他写了《亚瑟·戈登·宾》(iarthurgordonpym/i)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名字亚瑟(arthur)是撒克逊人名,即埃德加(edgar);第二名字戈登(gordon)是苏格兰人名,即爱伦(allan);最后姓氏宾(pym),即坡(poe);这是三个等同词。爱伦·坡自诩机智过人,而戈登·宾则吹嘘自己是个善于判断、老谋深算的人。爱伦·坡写了那首我们熟知的著名诗篇,也许我们太熟悉了,虽然这并不是他写得最好的诗里的一首,诗名《乌鸦》。后来他在波士顿作了一次报告,解释了他怎么想起写这个题目的。
他首先考虑到叠句的妙处,继而想到英文的语音特点。他认为,英语中最好记和最有用的两个字母是o和r;于是立即想起用nevermore(永不再)这个短语。这是他一开头就想到的,接着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得找出一个一再使用这个词的理由来,因为一个人在每节诗尾都要有规则地重复“永不再”这句话是很奇怪的,于是萌生了利用一只会说话的鸟的念头。他想到了鹦鹉,但又觉得把鹦鹉写进严肃的诗里不够雅致,于是想到了乌鸦。那时他正在阅读狄更斯的《巴纳比·拉奇》,书里就有一只乌鸦。这样,他就采用了乌鸦,取名nevermore,诗中不断重复这个乌鸦的名字。这就是爱伦·坡创作之初的全部构思。
接着,他想:什么事情最悲惨,最能感人肺腑呢?应该是一位美丽女子的香消玉殒。谁会因此而痛不欲生呢?当然是这个女子的情人喽。于是他想到给这个痛失未婚妻的情郎哥取个名字叫leonore,以便与nevermore押韵。这个情郎哥该处在什么地方呢?于是他想:乌鸦是黑的,什么地方最能衬托出黑色呢?必须用白色作衬托;大理石半身雕像是白的,那么可能是谁的胸像呢?应该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半身雕像,这座雕像可能放在什么地方呢?在图书馆里。爱伦·坡说,至此他的诗作诸事俱备,就缺少一个封闭的场所了。
于是他把密涅瓦的雕像安置在一所图书馆里。那位情郎哥就待在那里,他在图书的包围之中形影相吊,为心上人的死去长吁短叹,情思绵绵。接着,乌鸦进来了。乌鸦为什么进图书馆?因为图书馆是个静谧的地方,应该有点喧闹的东西与之形成对比,于是他又设计了一场暴风雨,设计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闯进了那只乌鸦。
那人问乌鸦叫什么名字,乌鸦答称:“nevermore.”那人为了自找痛苦折磨自己,一问再问乌鸦叫什么名字,好让它一次又一次地回答:nevermore,nevermore,nevermore(永不再)。最后,他对乌鸦说了一句可以理解为本诗中第一个隐喻的话:“我要把你的尖喙从我心中挖去,要把你的形体逐出门外。”那只乌鸦(它仅仅是个回忆的象征,一个挥之不去的不幸回忆的象征)依然回答道:nevermore。那人知道他已命中注定要在同乌鸦对话中了此残生,度过他这梦幻般的一生,听着乌鸦回答他“永不再”,他仍要不断向它提出这个早已答复的问题。这就是说,爱伦·坡要让我们相信,他是以机智的方式写下这首诗的;但是,我们只需稍稍留意一下这个情节就可知道一切都是杜撰的。
爱伦·坡如果借用的不是乌鸦,而是一个傻子或一个酒鬼,那么,他可能会给人一个不合情理的观念,我们读到的将是一篇完全不同和难以解释的诗作。我认为,爱伦·坡可以为自己的聪慧而感到骄傲,他为自己复制了一个替身,他选择的是一个遥远的人物——此人我们大家都很熟悉,无疑还是我们的朋友,虽然他本人并不想成为我们的朋友。此人是位绅士,叫杜宾,文学史上第一位侦探。他是一位法国绅士,一位破落贵族,住在巴黎的远郊区,他有一位朋友。
这里我们看到了侦探小说的另一程式:运用智慧或机智的行动侦破一个疑案。做这样事的定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这个人现在叫杜宾,以后叫福尔摩斯,再后来叫布朗神甫,或者叫别的一些名字,当然都是些响当当的名字。其中第一个原型,我们可以说就是绅士夏尔·奥古斯特·杜宾,他同他的一位朋友住在一起,这个朋友就是讲故事的人。这也是侦探小说传统写法的一部分,这种传统写法在爱伦·坡死后很久为爱尔兰作家柯南·道尔继承了。柯南·道尔采用了这种本身就很有吸引力的题材,即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之间的友谊,这种友谊某种形式上有点像堂吉诃德和桑丘之间的友谊,虽说这两人从未成为一对完美的朋友。在后来吉卜林的小说《吉姆》中则是一个少年和印度教士之间的友谊;在《堂塞贡多·松勃拉》中说的是高乔牧人和一个青年之间的友谊。这种讲友谊的题材在阿根廷文学中屡见不鲜,在古铁雷斯的许多作品中常可看到。
柯南·道尔虚构了一个相当愚蠢的人物,他的智商在读者之下,此公名叫华生医生;另一个人物既有点滑稽,又有点可敬,名叫福尔摩斯。作者设计福尔摩斯机智勇敢的不凡业绩,通过他朋友华生之口娓娓道来,华生则自始至终惊讶不已,一直被种种表面现象所迷惑,他经常受到福尔摩斯的捉弄,却又乐意被他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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