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多彩,有时又相互矛盾的理论都冠以喀巴拉的名字,它们来自一个跟我们西方人的思想完全无关的观念,即圣书的观念。有人会说,我们也有类似的观念,即经典的观念。我认为,借助于奥斯瓦尔德·施本格勒和他的《西方的没落》,我很容易证明这两种观念是不同的。
我们有“经典”一词。词源学上它是什么意思?词源学上它来自classis:“快速帆船”、“船队”的意思。一部经典作品就是一本有条有理的书,就像船上的一切都必须井井有条一样;就像英语中的shipshape。除了这一层不起眼的意思外,一部经典作品乃是同类书中十分突出的书。所以,我们称《堂吉诃德》、《神曲》和《浮士德》是经典作品。
尽管人们对这些书的崇拜达到了极点,甚至有些过分,但是观念上是不同的。希腊人把《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奉为经典。据普鲁塔克说,亚历山大总是把《伊利亚特》和宝剑藏在枕头下面,这两样正是他武士命运的象征。但是,没有一个希腊人认为《伊利亚特》的每一个词都是完美无缺的。在亚历山大城,图书馆的专家们聚集在一起,研究《伊利亚特》,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们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标点符号(很遗憾,现在有时被遗忘了)。《伊利亚特》是一本著名的书,被认为是诗作的顶点,但是并不认为它每一个词、每一个六韵句都必定令人赞叹。那是另一个概念。
贺拉斯说:“有时,这位荷马真像是睡着了。”可谁也不会说,这位圣灵有时像睡着了。
尽管有缪斯灵感的问题(缪斯的概念相当模糊),英国有一位译者认为,当荷马说“一个愤怒的人,这就是我的主题”时,并没有把这本书的每一个词都看做是令人赞叹的——而是把它看做可以修改的,并对它进行历史的研究。过去和现在都对这些著作进行过历史的研究,把它放入一定的环境之中。而神圣的书,其概念就完全不同了。
现在我们认为书是一种讲理、辩护、争论、阐述或者编纂理论历史的工具。在古代,人们认为书是口头语的替代,仅此而已。我们记得柏拉图在一篇文章中说书犹如雕像,像活人一样,但是在问它什么时,它却不会回答。为了消除这个困难,便发明了柏拉图式的对话,它能探讨关于某个主题所有可能的问题。
我们还有一封书信,非常优美而有趣。据普鲁塔克说,是马其顿的亚历山大给亚里士多德写的。亚里士多德刚刚发表了他的《形而上学》,也就是说,刚刚让人做了许多的副本。亚历山大批评他,说现在大家都能了解过去只有少数人知晓的事。亚里士多德辩解说,当然是很坦率的:“我的论著被发表了,又没有被发表。”他不以为一本书就能全面阐述某个主题,它只是被看做陪伴口头教学的一种辅助。
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出于不同的理由,曾批评荷马的著作。这些书受到尊重,但并没有把它们看做神圣。这种观念是非常东方的。
毕达哥拉斯没有留下一行字。据猜想,那是他不想让自己被文字束缚。他希望他的思想在他死后能够在其信徒的脑中继续存在下去,而且枝繁叶茂。由此而产生了magisterdixit(大师说),但它总是被用错。magisterdixit并不是“这个大师说过”,讨论只能到此为止的意思。毕达哥拉斯的信徒所宣讲的某个理论,也许不是毕达哥拉斯的传统理论;例如,关于循环时间的理论。如果以“这个不在传统之列”而将其打住的时候,回答说magisterdixit,这就使他可以创新。毕达哥拉斯认为书本会束缚人,或者用《圣经》里的话来说,“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施本格勒在《西方的没落》关于圣书文化的一章中指出,圣书的典范就是《古兰经》。对于伊斯兰学者来说,对于穆斯林法规的学者来说,《古兰经》跟别的书都不一样。这是一本早于阿拉伯语言的书(这是难以置信的,但却又如此),不可能从历史或者语言学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因为它早于阿拉伯人,早于阿拉伯语言本身,早于宇宙。甚至不认为《古兰经》是上帝的作品,还要进一步,还要神秘得多。对正统的穆斯林来说,《古兰经》是上帝的代表,就像是它的愤怒,它的怜悯,或它的正义感。在《古兰经》里就讲到有一本神秘的书,它是书之母,是《古兰经》在天上的原型,现在还在天上,众天使都敬仰它。
这就是神圣书籍的概念,这同经典书籍是完全不同的。在神圣书籍中,写成它的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字母都是神圣的。我怀疑,喀巴拉学者采用该方法是因为他们希望把诺斯替教派的思想纳入犹太神秘主义的范围,为《圣经》辩护,并成为正统。不管怎么说,我们可以粗略地看到(我几乎没有权利讲这个),喀巴拉学者现在或者过去使用了何种方法。这些信徒开始时在法国南部,后来在西班牙北部——在加泰罗尼亚,后来又在意大利、德国运用他们古怪的科学,到处都有一点。他们还到过以色列,尽管并不源自那里。应该说它来自诺斯替教派和纯洁派的思想家。
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摩西五书》或《托拉》,即《圣经·旧约》的前五篇乃是神圣的书。一个无穷大的睿智屈尊从事人间写书的任务。圣灵屈尊创作了文本。这一点就像上帝屈尊下凡做人一样难以置信。但是这里的屈尊下凡来得更加亲切,圣灵屈尊下凡从文,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没有哪一点是偶然的。而所有人的著作却是有偶然性的。
围绕着《堂吉诃德》、《麦克白》或者《罗兰之歌》等许多书籍,都有一种迷信般的崇敬存在。一般是每个国家一本,法国除外,因为那里的文学是那么丰富,至少有两个传统经典,但是我不想谈这个。
那好,如果一位研究塞万提斯的学者忽然这样说:《堂吉诃德》由两个以字母n结尾的单音节词开头(en和un),然后是一个五个字母的词(lugar),接着两个词是两个字母的(de和la),再后面一个是五个或六个字母的(mancha),于是他就得出一些结论的话,人们马上会觉得,这个人是疯子。但《圣经》就是这样被研究的。
比如,据说是从字母bet开始的,这是breshit的第一个字母。为什么在说“起初神创造天地”时使用了单数动词和复数主语?为什么以bet开始?因为在希伯来语中,这个打头的字母是“祝福”的第一个字母,西班牙文为bendición,一篇文章不能用诅咒的第一个字母来开始,应该从祝福开始。bet是希伯来语brajá的第一个字母,意思是祝福。
还有一个情况很奇怪,它肯定影响过喀巴拉,上帝说的话曾是它造物的工具(根据伟大作家萨阿维德拉·法哈多所说),它是通过自己说的话来创造世界的。上帝说要有光,就产生了光。由此得出结论说,世界是由光这个词创造的,或者说,是由上帝讲出光一词的声调创造的。如果它用另一个声调讲了另一个词,结果就不是光,而是别的什么了。
这样我们得出了像此前所说的那样不可思议的东西,得出某种跟我们西方人的思想相冲突的东西(也跟我的思想冲突),但是,我有责任谈谈这个问题。当我们想到词的时候,我们是从历史的角度思考的,这些词在开始时是声音,后来才变成字母。但是在喀巴拉(希伯来语中意思是接纳、传统)看来,则认为字母在先,字母是上帝的工具,而不是由字母反映出来的词。在这种情况下,《圣经》中就没有任何东西是偶然的了,一切都是定下的。比方说,每一节的字母数等。
然后又创造了字母之间的等价关系。把《圣经》当做带密码的,用密码写成的书。创造了不同的规矩来解读《圣经》。可以取出《圣经》的每一个字母,然后看到这个字母就是另一个词的开头,并读出隐藏的意思。就这样对待文中的每一个字母。
还可以形成两套字母表,比如,一个是从a到l,另一个是从m到z,或者按照希伯来语中的字母,认为上面一组字母相当于下面一组字母。然后,可以(这里用一个希腊语单词来表达)boustróphedon(牛耕式书写法)地读它,就是说可以先从右到左,再从左到右地读,然后再从右到左地读。同时还可以给字母一个数值。所有这一切形成一套密码,可以破译,破译的结果也值得思考,因为它应该是上帝无穷无尽的智慧所预见的。通过这样的密码,通过爱伦·坡在《金龟子》中所追述的过程,就能到达其理论。
我怀疑这个理论早于实用方式。我怀疑喀巴拉发生的情况,跟斯宾诺莎哲学发生的情况一样,几何学次序要落后一步。我怀疑喀巴拉受到过诺斯替教派的影响,为了使一切都跟希伯来传统挂上钩,才寻找了这个解读字母的古怪方式。
喀巴拉奇怪的实用方式是建立在一个逻辑前提上的:《圣经》是绝对的文字,在绝对的文字中是不能有偶然之作的。
没有绝对的文字。无论怎么说,人的文字不是绝对的。在散文中更注重词汇的意义,在诗中更注重声音。在由无穷尽的智慧撰写的、由圣灵撰写的文字中,怎么能想象有一段昏庸、一个裂纹呢?一切都必须是命中注定。从这种宿命观出发,喀巴拉得出了它的体系。
如果《圣经》不是一本无穷无尽的著作,那它跟许多由人写的著作又有什么区别呢?《列王纪》与历史书有什么区别?《雅歌》与普通诗歌有什么区别?应该认为一切都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埃里金纳说,《圣经》拥有无穷无尽的含义,犹如孔雀五彩缤纷的羽毛。
另一种观点认为《圣经》有四种含义。这个体系是这样的:开始有一个类似于斯宾诺莎所称的上帝那样的存在,只不过斯宾诺莎的上帝是无限丰富的,而这个无穷大对我们来说是无限穷困的。这是最首要的存在,而我们不能说它存在,因为,如果我们说它存在,那么星星也存在,人也存在,还有蚂蚁也存在。怎么能把它们都归入同一类呢?不行,这个首要的存在不能存在。也不能说它思考,因为思考是一个逻辑过程,从一个条件到一个结论。也不能说它想要,因为想要一件东西就是感觉到需要它。也不能说做事,因为做事就意味着提出一个目标,并要实现它。此外,如果无穷大是无限的(好几位喀巴拉学者将它比作大海这个无穷无尽的象征),怎么可能再要别的东西呢?除了另一个将跟它相混的无穷大,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创造的呢?但很不幸,必须创造一个世界,拥有十个分支,这些“塞菲拉”由上帝产生,但并不在其后。
这永恒的存在总是拥有十个分支的想法很难理解。这十个分支是由一个生出另一个的。文中告诉我们相当于手指。第一个分支叫冠,可与由无穷大产生的一道光相比,这道光不会减弱,一个无限的存在是不会减弱的。由冠而产生另一分支,由这一分支再产生另一分支,由这一支再产生另一支,直到满十个分支。每一个分支都是三部分组成。其中之一是与上层存在沟通的部分;另一部分是中心,是核心;还有一部分是用作沟通下层存在的。
十个分支构成一个人,名字叫亚当·卡德蒙,人的原型。这个人在天上,我们是他的映象。这个人从那十个分支生出一个世界,然后又产生一个,直到四个世界。第三个就是我们的物质世界,第四个就是地狱世界。所有这一切都囊括在亚当·卡德蒙身上,它包括人及其小世界,即一切事物。
这并不是什么哲学历史博物馆中的一件展品,我认为这个体系有一个用处,可以帮助我们思考,帮助我们理解宇宙。诺斯替教派要早于喀巴拉很多世纪,他们有一个相似的体系,即提出一个不确定的上帝。由这个名叫pleroma(完全)的上帝产生另一个上帝(我在按照伊里奈乌斯的说法介绍),由这个再产生一个分支,由这个分支再产生一个,再产生一个,每一个都是一个天(有一座分支塔)。我们来到第三百六十五分支,因为天文学也混了进来。当我们达到最后一个分支,即神的成分几乎为零的分支,我们找到了上帝,名字叫耶和华,它创造了这个世界。
作者“博尔赫斯”的其他小说
《私人藏书:序言集》《阿莱夫(El Aleph)》《天数》《铁币》《杜撰集》《深沉的玫瑰》《老虎的金黄》《另一个,同一个》《面前的月亮·圣马丁札记》《探讨别集》《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诗艺》《密谋》《为六弦琴而作·影子的颂歌》《埃瓦里斯托·卡列戈》《诗人》《序言集以及序言之序言》《永恒史》《讨论集》《布罗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