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么叫爱?”
看他一时无语,她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爱情存在,应该是瞬间的真实。如果你认可这种瞬间的真实,那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相信永恒吗?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永恒,你想坚持到最后吗?你要坚持吗?”
1
一天,他发现了挂在电线上的雨珠,从那一刻起,他的生活方式便陡然改变了。真正有趣的故事应该在此之后,但现在所讲的这个故事就到他发现电线上的雨珠为止。
他的房间在四楼,电线就从窗户左侧的电线杆上延伸下来。小路对面有个加油站,加油站的老式电子公告牌上打着“火!火!注意防火”的字样,这些由点和线构成的字就像金鱼的嘴一样不停地开合。而那根电线就在电子公告牌后面画出了一条斜线。他从窗户看到的风景总是被这条斜线分成两截。
加油站的长椅上,四个年轻的打工仔穿着旱冰鞋坐成一排等候。每当大大小小的汽车开进来,他们便会按顺序敏捷地站起来,然后熟练地滑过水泥地,跑到前车窗。
“欢迎光临!”
“请慢走,欢迎再来!”
偶尔传来某个小伙的招呼声,声音十分动听。
他所在的这栋建筑俯瞰着这一情景。建筑包括地下部分在内共有五层。地下是音乐茶座,一层是汽车维修中心,二层为台球厅,三层则是健身房,而四层的考试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考试院所有房间排成四行,每行十间。每个房间都无比狭小,把椅子放到桌子上,再把腿伸到书桌底下躺下,大小正合适。别说是一般的考试,连高考都没考过的他租进了这个考试院的10号房间。
对考试院的备考生来说,10号房间毫无人气。整个建筑中的窗户几乎都朝南,位于走廊最西侧的这个房间窗户却是朝西的。正值八月天气炎热的时候,百叶窗也阻挡不了热气袭来,闷热将持续到夜里。那个窗户下面的小路上还总有装载盗版音乐磁带的手推车,贩子每天晚上都把劣质喇叭的声音调到最响。这就是10号房间,一打开窗户,从耳膜到头顶的所有神经都会绷紧起来,可关上窗户就会呼吸不畅,闷得发慌。
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嘈杂闷热的房间是因为视野好,并不是说风景有多特别。小路对面是加油站,旁边有长长的公路,往前延伸五六个街区,远远望去,右侧的住宅区后面就是北汉山。他到这里看房是在春天的一个休息日下午。当他走进10号房间望着窗外时,隔着周边荒凉的马路,远处北汉山耸立的岩峰白得耀眼,山腰上则一片翠绿。那绿色毫无理由地吸引了他,于是他选择了这个没人愿租的房间。
平日里要上十七个小时的班,十一点多回到家倒头就睡。星期天他最爱做的就是脱下所有衣服,解放汗流浃背的身体,光着身子窝在家里观赏窗外的风景。夜里观看蜿蜒着一直延伸到山脚的房屋色彩斑斓的灯光。白天的时候,被太阳暴晒得快要爆炸的加油站里的油缸和车辆稀少的大街对面散发着白色光芒的北汉山就会映入眼帘。与其说是观赏,不如说是把视线集中在某一点,静静地坐在健康椅上。他像坐禅一样盘腿而坐,目光却没有焦点。
他那里没有一本书,也没有笔和笔记本,更没有月刊、周报和晨报。一旦坐久了两腿变得麻木,他就拖着像浸泡过的棉花团一样失去知觉的腿走到窗边。等腿有了知觉,又回到椅子上。
到了晚上他也不开灯。虽说是郊区,不过前面的小路紧邻地铁站,所以还算繁华。周围建筑物的霓虹灯和加油站里整夜亮着的灯不经意地照亮着房间的各个角落。
等到夜深,他才拉下百叶窗,窗外的风景就像扇子一样收了起来。他把自己灵巧而结实的身子一动不动地禁锢在不到两坪的狭小空间里,只伸出瘦瘦的手臂挑开百叶窗的一道缝隙。路上还有醉鬼在游荡,加油站亮如白昼,上夜班的两个打工仔坐在长椅上,脚不停地晃动着。他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又回到椅子上。
而这次不是盘腿而坐,却是无力瘫坐着。困意和疲倦袭来,他的脑袋前后晃了几下。他无精打采地睁开眼睛,用手背拭去嘴角的口水。拉过团在书桌上的军用毛毯在地上铺好,把椅子放到桌子旁,然后一头躺在毛毯上,用毛毯的一角盖住肚子。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2
他从来不用闹钟。一到五点,他就自动醒来,像机器人一样起身,穿起衣架上还没干透的白色t恤和古铜色牛仔裤。锁上10号房间的门,三步并作两步走下灰暗的台阶,来到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前,插上钥匙。他机械般做着一系列动作,什么都不去想。
摩托车一启动,他就毫不迟疑地向寂静的十字路口飞驰而去,一分钟也不耽搁。如果不停歇地飞速行驶,二十分钟就能到达办公室。清晨的夏风不停地吹打着身体,能够望见在蔚蓝的天空下,向前或向左、向右笔直伸展开来的公路。
路总是没有尽头。他至今没有到那个尽头。上班时他虽然要骑着摩托车在限定的时间内前往无数目的地,甚至需要穿过人行道,但那些都只是经过的路而已。如果这个清晨他不往办公室走,而是继续沿着这条路行驶,经过首尔的收费站,恣意地沿着高速公路和国道驰骋,也许最终能到达陆地的边际。然而,踏上返程的瞬间,也就成为路的一部分,所以路原本就没有尽头。所谓“尽头”只是人们的想象而已,这是他在这个公司的四年时间里领悟出来的。如果说尽头只是人们的凭空设想,那么路也是人们编造出来的吗?他觉得也是。
他到办公室时,有时卷帘门已打开,有时谁都没来。一般情况下,都是秃头的徐室长先到,开好门后喝咖啡。徐室长来晚了就由他开门。
“见到你很高兴。”
每天早上见面,徐室长的问候语总是这一句。徐室长笑起来时露出镶金的门牙,透着顽皮劲儿。头发只剩后脑勺一小撮,看似五十多岁,其实还不到四十。出乎意料的是,他还有个美女老婆。听说徐室长还是个老光棍儿时,每天都要戴着假发。他从二十五岁开始猛掉头发,到后来脑袋变得光秃秃的。直到新婚初夜才第一次把真面目亮给妻子,结果把妻子吓坏了。本来徐室长还以为妻子能理解他呢。
“你要跟我保证。”
徐室长的妻子说道。
“这个秘密除了我谁也不许知道,外出时一定要记得戴假发。”
徐室长没有听妻子的话。戴假发是为了接近漂亮的女子,现在已达成目的,何必再戴上憋得慌的假发?据说他们为了假发问题整整吵了一年。现在两个女儿都上幼儿园了,每次想起那无数次的争吵,他们夫妻俩便忍不住咯咯笑。
徐室长是他们那个年龄段少有的顾家男,在家包揽了一大堆活儿,从泡咖啡、洗水果削水果到刷碗、倒垃圾,等等。
“今天也要咖啡?哎呀,不换个绿茶呀、薏米茶什么的?”
徐室长熟练地摆弄咖啡瓶、杯子和勺子,这些动作带着一种从生活中磨炼出来的高手水准。尽管徐室长很和气,但他知道徐室长其实并不喜欢他。徐室长望向他的眼中往往带着困惑与戒心。
“你的眼睛很可怕。”
两人认识还没多久,在一次会餐中,大家喝得酩酊大醉时,徐室长这样说。
“好像有个很大的洞,瞳孔里什么都没有。透过它能看到我的脸,真让人害怕。”
当文秘的朴小姐一五一十地跟他转述了徐室长背着他说的坏话。
“泰植那家伙,怎么看都有点可怕,总有一天会闹出什么大事。没看过他那眼睛吗?你仔细瞧瞧。”
不过,平时徐室长对他却丝毫不表露任何态度,反倒有一天还“好心”地劝导他。
“学点东西怎么样?”
仿佛非常恳切地希望他点头同意,徐室长用略带命令的语气热情地接着说道:
“电视大学学费便宜,你去试一下呗。你要这样混到什么时候?”
他默默地抬头看了看徐室长的眼睛。徐室长的个子比他要高,体格也很健壮。眼睛跟黄牛的一般大,眼光却没有一丝锐气。徐室长的眼中露出迟疑的神色,一眨一眨地躲闪着他的视线,不难看出是在后悔说了不该说的话。第二天,他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徐室长说道:
“其实……你很像拳击手。不是有那样的电影吗?只身来到首尔的拳击手,饿了就卖血买面包吃,拿点比赛报酬去挨打,就是那种羽量级业余拳击手……”
徐室长说完便一个人笑了出来,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苦涩。徐室长原本就是个说话谈笑空洞乏味的人。
从那以后,徐室长就叫他“拳击手”。
“拳击手,加油!”
白天在办公室碰面,徐室长会像往常一样半讽刺、半畏惧地拍拍他那精瘦而窄的肩膀,偶尔还模仿击打沙袋的动作。
“拳击手,又喝咖啡?就不能喝点别的什么吗?”
徐室长连他只喝咖啡这件事也觉得不应该,看他不顺眼。徐室长又开玩笑地跟他搭起话来。
“怎么?不想多活了?你以为青春会很长吗?改喝绿茶吧,对身体好一点。”
但他总是喝咖啡。全然不管咖啡的口味,只是喝到没有困意,头脑变清醒为止。凌晨在办公室喝的咖啡还不够,送货时一有空就到自动贩卖机买。他的胃没搞坏已经是万幸了。
公司的业务就是从各个出版社进各种新书,按新闻媒体机构分类后,在两三天内直接送去。某家新闻媒体刊载书籍介绍时还需要用传真把相关书籍的出版日期和页数在新闻媒体做推广时发给出版社。年轻的社长四十岁出头,原来在出版社工作,靠创意开办了这家公司。职员只有三个:负责广告、企划、经营的徐室长,负责接电话和出纳的文秘朴小姐,还有他。他负责的送书工作被徐室长称为“本公司之花”。喜欢戴棒球帽、穿牛仔裤的社长也总是高度评价他的工作。
“公司的命运就寄托在你身上了。”
“笑脸!你的笑容就是我们公司的脸面啊。”
“不要忘了安全、准确、迅速这三点。”
社长用手拨弄着牛角眼镜说,他只是默默地抬头看社长而已。社长属于外柔内刚型,善于管理手下职员。要是哪个职员有难处,他就会给红包,有时虽然只是换换称呼,却也会给他们升职,他也是靠这种方式晋升为代理的。有时还会单独约出来喝酒聊天。社长虽然和蔼可亲,却始终和职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职员对他太过随便。
和徐室长所说的一样,他当年的确只带着一具年轻的身体来到首尔,在他的第一个公司里认识了现在的社长。那时社长在那家颇有名气的出版社里任编辑部副经理,而他则是仓库管理员。他的职责是整理好满满一仓库的书,核对退回的书籍,包装好新出版的书籍送到批发商那里。当时有一个边上夜大边打工的青年给他帮忙。晚上他就睡在仓库里,在公司不大的内部食堂吃饭。报酬虽不多,但能解决食宿,他又不乱花钱,所以那对他来说是个不错的工作。
直到有一天,堆满仓库的几千册书倒塌了。令人震惊的是,那个上夜大的打工青年被当场压死,幸好那时他替出版部跑腿儿去了印刷厂,才躲过这一劫。
第二天看到报纸社会新闻版一角登出的短短五行字报道,他不寒而栗。被活活压死的打工青年的名字虽然每天都叫着,当在报纸上看到那个名字时却感觉那么陌生。
那天下午,编辑部的郑副经理下来拿书的时候问他: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里了?”
郑副经理是第一次来仓库,平时需要书总是派下属过来拿,更没有跟他私下谈过话。为了弄清郑副经理的意图,他静静地抬起头,看了看镜片后郑副经理的眼睛。
日光灯亮着,但地下仓库依然很暗。旧书味儿和黑暗悄悄蔓延到书柜后的石灰墙上。包装书剩下的那些粗绳,包装机下面凌乱的瓦楞纸和被撕下来的杂志封面在冷冷的灯光下静静地躺着。
他在打工青年被压死的地方,一直整理书柜到当天中午。董事长的专车司机和市场部的两个年轻职员也过来一起帮忙,才将几千册倒塌的书籍恢复成了原状。他们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叹息,哪怕是轻轻的“一二”声也没有。大家只顾着干活,专心整理,堆放书籍。
“不想找份新的工作吗?”
郑副经理正视着他,再次问道。
次月,郑副经理从出版社辞职便开始了构思已久的新事业,自己当起了社长。他也一起递了辞呈,住进郑社长家韩屋的门房里。据说那栋房子是郑社长的父母留下的仅有的遗产。在当时,他还是个连坐地铁都不会的乡巴佬,郑社长就在那个门房的炕头上,一一指着大比例尺首尔地图上的每个地方教他业务。直到去年冬天他搬出那里为止,社长没收他一分房钱。
社长做事周密,为人非常谨慎。
刚到首尔时,他曾暗暗打算辛苦一年攒点钱,然后学点东西考个证书。可正是社长的细致周全令他放弃这样那样的计划,在这家公司待了四年。
他也曾迷迷糊糊地想,自己是在从事没有前途的事业,是在浪费青春。但那只是模糊的感觉而已,脑海里没有清晰的轮廓与实体。奇怪的是,每当他陷入迷茫时,社长都会给他温暖的关怀。至少也会亲切地拍拍他的肩膀,把他叫到附近的日本料理店斟上温热的日本清酒,甚至会发个特别奖金,还给些零花钱让他买衣服穿。
社长怎么会一眼看穿别人的内心呢?是不是书看多了就能做到?他常常想,那也许是真的。
一天中最先送书的地方是各家报社,要赶在上班高峰期前,把书装在面包车上挨家挨户地转一圈。先要把几百册书装到面包车后备厢,这个活儿需要两个人一起做。徐室长没什么力气,也许是因为腰不太好,搬一会儿就得直起身子用拳头拍拍后腰。但是他却丝毫没有犹豫或偷懒,迅速地拿起书快步搬运。
由徐室长驾驶,他坐在后座上,这是他上班时唯一能休息的时间。可是他没有舒展四肢或靠窗打盹儿,而是攥紧拳头努力驱逐困意,眼睛里布满血丝。他无声地望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冷冷清清的街头,熹微的晨光打在他那空虚的、令徐室长感到畏惧的眼睛上。
时间太早,报社编辑部的职员大都还没上班。徐室长在面包车里等候,他两手提着沉甸甸的书进大厅。警卫室里上了年纪的保安和做保洁的大婶们大都认识他。跟他们互道问候时他总是在笑,而那笑容看似有些不安,就像急着喝牛奶时把牛奶从嘴角里漏出来一样。
送书时,他通常会坐电梯。如果碰到时间太早电梯还未运行的情况,那就不管几层,都得直接爬楼梯把书送到编辑部。编辑部里散乱地堆放着各种书籍、文件夹和字条儿,空无一人时有种奇妙的孤独感。传真机正嘎吱嘎吱地接收外电报道,偶尔还会有个值班记者独自坐在电视机前打着盹儿,他从桌子之间穿过去,把书放在文学记者的桌上。
他每天给那些记者递送书,却从未见过他们,只是通过那些桌上的书、电脑键盘、坐垫和椅子下面的拖鞋,还有贴在书架上的全家福等猜测他们会是什么样的人。从长期承受身体重量而塌陷的海绵坐垫可以猜测他们的体格,从书桌的摆设可以猜测他们的性格。但是这些想法不会超过两三秒,因为他要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八点以后通往市区的通路就开始堵车。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徐室长总是急着回公司。因为他要想从容不迫地享用早餐,所以必须在九点前赶回去才行。
早餐总是一成不变,清曲酱汤馆的套餐。以前还有煎马鲛鱼,最近却常常连腌鲐鲅鱼都没有。
“价格涨得太厉害了。”
餐厅老板娘露出歉意的笑容。她的围裙很脏,脚上穿着拖鞋,露出脚指甲,细菌性脚气使得一半指甲化了脓。
“真的不赚钱。”
吃完早餐,徐室长便回办公室上班,而他开始骑着摩托车送货。除凌晨的那段时间,首尔交通一整天都处于高峰期,要想按时迅速地送书过去,摩托车是唯一值得信赖的交通工具。
他送货的杂志社和周报社按位置可分为几个区:包括长忠洞和龙山在内的江南地区、光化门地区,还有合井、麻浦、汝矣岛等地区。他一般会先看地图定好路线,然后把书装进大白铁皮箱里,放到摩托车行李架上,即刻出发。
他一天要去五六十家报社。午饭很准时,由他自己就地解决。因为箱子装书数量有限,他要多次回公司取书。如果要去距离较远的江南地区,就要抓紧时间。有时他一天要过汉江八次。横穿城市中心的汉江毫不设防地展现着自己的身姿,江水粼波荡漾。摩托车发出震耳的引擎声,在大桥上拥堵的车流中见缝插针地穿行。
刚到首尔的时候,最让他这个乡下人吃惊的就是那宽阔的汉江,仿佛违背自然规律倒流入江河的大海一样深邃而湛蓝。看到如此情景,他心潮澎湃,觉得自己仿佛已经牢牢掌握了崭新的世界。而如今,那种激动已荡然无存,他深陷的眼睛只是呆呆地望着江面上反射的耀眼光芒。
时速表显示车速度超过每小时八十英里时,他常常会感到某种快感。头发像雄狮的鬃毛一样飘动,白色t恤的衣角被风鼓起来不停地摆动。身体与摩托车融为一体,在柏油路上狂奔。在他的身子像子弹一样飞出去的那一瞬间,他忘掉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甚至自己所处的空间。
然而,这种快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他需要规划好一天内要去的地方、最佳路线与所需时间,头脑总是处于强烈的焦虑紧张状态。时间紧迫,穿过人行道时,会惹得行人的一片尖叫声和叫骂声,但是他根本没时间理会。他一天要看几十次手表。抽空到自动贩卖机买杯热咖啡喝的时候,他的内心仍焦虑万分。
大概在晚上七点才能完成所有的配送任务空着箱子回到公司。他的脸在都市尘埃和阳光的双重作用下变得黢黑。一进办公室,徐室长总是用浑浊的眼睛看着他开玩笑地说:
“辛苦了,拳击手。”
回公司还得把书分类,包装,这时候社长、徐室长和二十岁的朴小姐和他一起干。要将一千多册书籍整齐地分类整理到铁制书柜和桌子上。送到各个地区媒体机构的书要摆到铁制书柜里,而要送到各日报社的则摆到桌子上。除了在短暂的用餐时间大口大口咽下从中餐馆叫来的炸酱面、海鲜面、炒饭和腌酸萝卜外,其余时间这个不足五坪的办公室乱得像邮局一样。工作时间因货物量的多少而定,一般能在晚上十点结束,不过偶尔也会做到十二点以后。
放下七八个小时后又要打开的卷帘门,他向疲惫不堪的同事们行礼告别,然后骑上摩托车。
“走好,拳击手。”
徐室长斜着眼笑眯眯地举起手告别时,他好像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一个为了几元钱去挨打的廉价拳击手。可是,那种感觉也转瞬即逝,不会留下多余的痕迹。
繁华的街道披上灯火盛装,他只是用余光一扫,继续飞驰在夜晚的街道上。考试院一点五坪的房间在等着他。他现在只是一心希望回到那里,让自己沉浸在死一般的安宁和睡眠之中。醒着的时候他根本没时间休息。只有回到那个屋子,嘴角流着口水沉睡过去以后,他的四肢才能放松下来,急喘的呼吸才能恢复平稳,焦虑不安的眼睛才能静静地闭上。
从地下音乐茶座传来的音乐声和歇斯底里的歌声穿过隔音墙袭来,他拖着沉重的腿爬上楼梯。一级级台阶比他一整天在首尔穿过的所有街道还要长,还要陡。他时而停下来靠着阴暗的墙歇会儿。在这十秒左右的休息时间里,他的表情就像是吞了粉状的苦药一样,脸向后仰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爬楼梯,这是他唯一要完成的事情。
3
考试院里有间房,可以用作洗衣间、淋浴间、厕所和盥洗室,他在那儿洗头,肥皂水瞬间变成脏水。鼻孔里全是灰尘,t恤脏得每天都得洗了才能穿。被污染的首尔空气也许正一点一点吞噬着他的肺,空气中积存着大量灰尘和煤烟,他的喉咙一到下午就发疼。
白天送货时,他每隔两个小时就洗一次脸。因为他感觉到每次走进安静的办公室时,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自己。偶尔从橱窗里看见自己的模样,他也会被那白眼珠和黑脸吓住。
去年冬天的某一个下午,他第一次见到敏华。转完麻浦区,到最后一家杂志社的小办公室的时候,他先到走廊的洗手间洗了把脸,用手帕粗暴地擦去脸上的水后就往办公室匆匆赶了过去。他的脸经常用凉水洗,因此生出了红红的一层皲裂,很粗糙。而当他张嘴说话或是笑的时候,脸颊和嘴角紧绷,带来一阵火辣辣的痛。
“送书来了。”
她正坐在离门最近的书桌前,脸几乎贴着电脑显示屏。起身接书的那一刻,他发现她一脸惊愕,是差一点就要尖叫的那种。
于是,他用手背擦了一下脸,想看看到底是什么让她如此诧异。是皲裂的地方终于完全裂开,流出了血。他摆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脸色很难看。她仍然睁大眼睛盯着他的脸。
他猜想,她二十六岁?二十三岁?还是二十八岁?
她长相很平凡,以至于他怎么也猜不出她的年龄。她的穿着在办公室里最不起眼,简单朴实。瘦瘦的体格,肤色苍白没有光泽,像松蘑一样。
直到转身出门,他都感觉到背后她的视线一直盯着自己。难道她的眼神中除了惊讶外还有别的什么吗?他苦思冥想一整晚,想要猜出她视线里隐藏着什么。
两天后,他再一次去那个杂志社的编辑部时,也是由她接待。她的脸还是像蘑菇一样微黄。只是有一点不同,表情里没有了惊讶,而是多了一份亲切。她的眉毛往上一翘,眼睛睁得大大的,热情地向他露出灿烂的微笑。她的笑容里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当她露出一口玉米粒一样整齐的牙齿时,她所穿的衣服与苍白的脸色一下变得明亮,有活力了。
“……你的脸……”
出乎他的意料,她的声音粗而低沉,富有感染力,比她的外表更具吸引力。他想,也许就是这嗓音支撑着弱不禁风的她顽强地活在这世上。
“侧脸很帅。”
没有血色的嘴唇中迸出这样一句话,显得有些唐突,与她容貌极不相称。
他走出编辑部就顺便去了洗手间,在那里第一次观察了镜子里的侧脸。虽看不到完整的侧脸,但也能细细观察额头、鼻梁和嘴唇。为了更清楚地看自己的侧脸,他把脸转了过去,可又觉得很好笑,不由得笑出了声。
那个时候,他第一次明白,喜欢上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那时,他还没住进考试院,而是寄宿在社长家里快三年了。第二天凌晨他一觉醒来,身子还躺在被子里,就看见她的脸在黑黑的天花板上晃悠。不管是飞驰在都市的废气中,还是回到家准备要睡的那一刻,她那柔软的蒸气团一样的影子总是陪伴着他。
几天后,又有机会去麻浦区的那家杂志社送货。他打开办公室门,一个打算出去的高个子男职员从他手里接过了书。他的视线越过那个职员的肩膀,看到了她的书桌,还有正在用电脑的她的背影。
三天后,他又去了麻浦。进门的时候,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直冲她的位置,不顾前后左右,也不管别人接不接书。可是,她却没在位子上,是邻桌的女职员收下的书。
他极度失望,走出了办公室。在那个时候,他发现她拿着刷牙杯正从走廊另一头走来。他身体一下僵住,动弹不得。
牙膏泡沫的那种清凉的感觉与她消瘦的脖颈非常相似。如果能够闻到刚才还含在她嘴里那一口白色泡沫的味道,如果再近一点贴着她的脸闻到清爽的牙膏香味,想到这儿,他突然燃起了强烈的欲望。
他想用自己的嘴唇紧紧压住她那没血色的双唇,把舌头塞进她清香的牙齿之间,探索那鲜红的舌头,品尝她清凉的口水味道。然后,用一只手臂环抱她的纤纤细腰,另一只手握住她小鸟般的胸部。
走廊里空无一人。她认出了他,用眼神向他打了招呼,微微张开的嘴唇露出了像玉米粒一样的白门牙。他被自己过于形象化的欲望,还有随时要向她迸发出来的那股控制不住的可怕力量给镇住了。
但是什么都没发生。她低着头,以离他不到二十厘米的距离与他擦肩而过,打开办公室的门进去了。
那个星期天,他在社长家寄宿间的角落里蒙着被子蜷曲着腿坐了一整天。为了省油不烧锅炉,因此屋里很冷,加上一周下来积累的疲劳,每逢休息日总是那样赖在被窝里无所事事。
一直以来,经他手送出去的书有无数本,他却从没有读过其中任何一本。对他来说,书只是以重量、大小或目的地分类的货物,而不是根据其中的内容去衡量和判断的。高中毕业后,他连一本书都没有读过,甚至连报纸都没兴趣看。那样的一个人,在那个星期天里看了书,看的正是她的杂志社出版的周刊。他想象着经她手打出来的那些字,推断着曾经停留在她脑子里的那些事件,一行一行地读下去。那些明摆着的演艺圈故事、错误的政治舆论、啰唆甚至低俗的健康咨询,以及房地产投资的报道,他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阅读,仿佛透过杂志的劣质纸张抚摩她的脸。
之后一个星期的一天,他去她公司送书时做了一件自认为很有勇气且值得难忘的事。他把她叫到走廊,邀请她星期天出去约会。她答应得非常痛快,这让他不住地感到欣慰,又像是中了彩票一样让他困惑。
“有什么特别的计划吗?”
她只是那样问道。
“我会有计划的。”
他自责没计划好就请她约会,便开始全心计划起来,想要制订出一个在男人和女人第一次约会时能做的事当中最为特别的计划。到约会的那天,他陷入了极度紧张的状态,因为拿不出可以满足她的好计划。
“怎么称呼?”
“我叫敏华,李敏华。”
两人彼此通名报姓后,一起喝了茶吃了饭,还看了一场电影。他没有任何惊喜给她,电影也是她挑选的。
敏华没有拒绝他要送她到家门口的提议。她虽然穿着旧牛仔裤和黑色毛衣,外面配了件深灰色的旧外套,却显得比在办公室时更有活力。
“今天玩得很开心。”
敏华背对灰暗胡同的路灯说道。她打开通向半地下月租房的小门进去,他站在那里看着敏华圆圆的肩膀,古铜色的围巾,还有扎得紧紧的头发和白皙的耳郭。那时他才意识到欲望有时也会给人带来痛苦。
他们每个周末出去约会,喝茶吃饭看电影去景福宫,再喝茶吃饭看电影。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加深了对她的了解。
敏华喜欢玩报纸和杂志上的填字游戏,问她为什么喜欢玩,她回答说那是自己能做好的事情。不知是跟职业有关,还是因为喜欢读书,她的词汇量的确很大。她出的大部分题,他都感觉很棘手答不上来,而她却一下子就能得出横向和纵向答案,真是很神奇。
更为神奇的是,她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能力。即使在微不足道、令人不快的场所或事物中,她也能找出美好的一面并为之欣喜。就像从他又脏又红皴的脸上也能找出帅气的一面一样,吃饭的餐厅不管多么狭窄、多么脏乱,敏华不但不会抱怨,反而还会一边说着“这个,是木椅呢!是实木,我喜欢这种手感”,一边抚摩着已被磨得锃亮的椅子。那一刻,他惊奇地发现她身上散发的光彩和香味扩散到了那把破旧的椅子上。
“那个人的耳朵,像不像贝壳?”
“石油味!这家用着石油炉子呢。我喜欢这味儿,听说喜欢石油味的人肚子里有蛔虫。”
他后来才知道敏华身上隐隐散发的香气其实就是她每天都用的三千韩元一瓶的洗发水味儿和疲惫时嘴里苦药一样的焦煳味。也知道她的手比其他女孩小,因为皮肤脆弱,手背上容易发青。他拥抱她的时候,她会屏住呼吸温顺地站着。而他不自然地亲吻她时,她便将又小又软的舌头调皮地伸进他的嘴里。
偶尔敏华也喜欢骑摩托车。与坐在摩托车后座相比,她更喜欢自己骑。他抱着她的腰,享受着路人关注的目光,奔驰在马路上。她的腰很温暖,有时他的手去摸索她的胸部,她装作不知道,继续加速行驶。
他意识到自己的条件还不能结婚。要想结婚,至少要靠自己的能力去租一间大小适当的包租房,况且现在这份既危险又几乎保障不了生活的职业更不适合已婚人士。
他心想:那现在该怎么做?
谈恋爱让一个男人变得懂事,这句话一点不假。他第一次认真地考虑自己的未来。不管将来学技术,还是做小生意,最紧急的就是首先要筹集租房用的钱。考虑这个,他认为还是现在的公司最合适。活儿虽很累,但对既没技术又没工作经验的他来说,薪水达到这个水平已经需要感恩了。
他敞开胸怀说出自己的苦衷,敏华听后提出了意想不到的建议。
“那就搬我家住吧。”
她毫不在意地说出这句话。
“虽然挤了一点儿,但两个人生活应该没问题。只要每天能见面,总比现在好吧?其实每周末抽空见面,说实话我也觉得挺累的。”
那天下午,他随敏华去看了她的半地下屋子。阳光透过昏暗的窗户照到屋子里。在阳光的沐浴下,他第一次跟她发生了关系。她的身体像刚焯过的蘑菇一样柔软、温柔地贴紧了他。
跟敏华一起生活后,他对她越来越了解。
他最喜欢看敏华睡觉的样子。她入睡时的表情比任何时候都要柔和,没有丝毫的抗拒,那是他有生以来看过的最为纯洁平和的脸。不过,敏华有时也会皱起眉头睡觉,那时她的身体变得很僵硬,想要抱她,她就会哆嗦着身体发出呻吟声。她经常做梦。究竟是什么样的噩梦让她睡觉时皱起眉头呢?
敏华虽然在经济上独立,但与长相一样,她的内心有脆弱的一面。
有一天夜里,敏华告诉他,自己盯着卫生间墙上的蟑螂三十分钟,犹豫该不该打死它。最后好不容易决定要打死它,就卷起旁边的报纸,但看到那只蟑螂紧张地抖动着身子,她又犹豫了。尽管拿起报纸拍打了过去,但是没打到。他能猜到敏华是故意放走那只蟑螂的。
从那以后,只要从卫生间里传来敏华的叹息声或轻轻的惊讶声,他就以为是蟑螂,直接冲过去。他也不喜欢打死蟑螂这样的事,可是为了她,就算打死几十、几百只蟑螂也没关系。
敏华不仅心肠软,身体也很弱。以她的体力而言,工作很辛苦,这让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自己能力再大点,她就可以不用干那样的累活。这个想法常常折磨着他。
但是,敏华还是比较喜欢成天跟文字打交道的工作。据她讲,从那些文字中有时会体会到意外的惊喜。虽然大部分是垃圾,可是也有优美的词汇和舒心的文章。她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在办公室里看不到阳光。她说过,坐在办公室的角落里整天对着电脑会让自己有时喘不过气来。
“有时真想跑出去。”敏华用特有的低沉和强硬的口气说道,“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跑出去的。”
那时,敏华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软弱,就像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让他惊慌失措和无比激动一样,她表现得成熟而自信。
不过,敏华目前哪儿也跑不出去。她经常跟他诉苦,说她肩臂痛。
“是视频终端综合征。”
他给她揉着肩膀,她嘟囔道。
“想放松也不行,一到中午肩膀就变得僵硬,这样肯定消化不良。”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平时是他累得筋疲力尽,到了周末,敏华也因为一周的劳作而累瘫了。整个周末她脸上都带着疲倦和颓废之色,这在之前约会时是几乎看不到的。
想让疲惫的敏华应和他,得下一番功夫才行。等到长时间的亲吻和抚摩过后,她才慢慢应和他。每当她全身颤抖时,他也到了终点,而那个尽头之后,死亡般的休息时间等待着他们。
在战争般的一周到来之际,他们常常肩并肩地坐在十六寸电视机前看新闻。一切都很平静,但隐隐感觉空气中弥散着一丝不祥的气息。
“你看。”
有一次在看新闻的时候,敏华捅了一下他的腰眼。电视里播的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发布最新研究成果的新闻,屏幕上闪烁着无数的星星,土星的银灰色光环和蔚蓝色的地球的镜头从屏幕上闪过。
“说太阳会消失。”
她表情严肃,他笑出了声。
“不是五十亿年后的事吗?干吗现在担心那些?”
“反正……”
敏华表情仍然很严肃。
“反正说是要消失。首先太阳系要消失,然后是宇宙,一下子消失殆尽。”
他没有回答,她也一直沉默着,直到下一条新闻播完,天气预报也结束,屏幕上换成股市行情表,配以轻快的音乐,敏华才打破了沉默。
“原来是这样。”
她的脸显得消瘦苍白,就像一弯残月。
“原来都这么消失啊。”
她拍死一只蟑螂也要犹豫三十分钟,却怎么会那么轻易地背叛他了呢?难道是因为当初太轻易地接受了他吗?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大部分男人开口说“我爱你”会觉得难为情。他常常对她表达爱意,甚至因自己没能更强烈地表现出对她的挚爱而懊恼,反复说着“我爱你”。
“你爱我吗?”
他问她时,敏华总是淡淡地回答:
“目前是。”
她的回答明明刺伤了他,他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接着问道:
“那以后呢?”
面对这样的提问,敏华往往笑着搂住他的脖子,仿佛觉得这样一个不自然的拥抱能弥补刚刚带给他的伤害。
记得有一次敏华回避他的问题,反而反问道:
“那什么叫爱?”
看他一时无语,她便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爱情真的存在,应该是瞬间的真实。如果你认可这种瞬间的真实,那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相信永恒吗?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永恒,你想坚持到最后吗?你要坚持吗?”
其实,他根本没有理解她的话,可是他并没有说自己不理解,随即又问道:
“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看到你脸上的血时。”
敏华吮着刚用别针挑出鸡眼的食指,心不在焉地答道。
“如果那时你没有流着血,也许就不会喜欢上你……我喜欢你的血和伤口。”
她捉摸不透的一面令他感到不安。令人费解的一些玩笑话,对爱情不在乎的态度,这些令他很恼火,也让他变得疲惫不堪。
他死心塌地爱着她,而她却不怎么依赖他。
她天性淡然,从来不刻意去维持任何关系。事实上,敏华的确没有跟同学有什么来往。跟同学们失去联系后,只有她们公司的文秘卢小姐跟她走得近。卢小姐头发染成褐色,喜欢涂紫色唇彩。敏华跟卢小姐的关系也一样,只要其中一个辞职不干,她俩的联系理所当然也会中断。不仅是人际关系,对任何东西敏华都不去刻意追求。
一起告别了寒冷的冬天,春天即将来临,树上长出了嫩绿的叶芽。一天,在吃菠菜酱汤的时候,敏华突然说了一句:
“这绿色,真好看。”
他从她低垂的脸和平稳的语气中感觉到她对生活的热爱,这让他满心欢喜,那表情是他最喜欢的。
“冬天也经常喝菠菜汤,怎么没觉得这颜色漂亮呢?不是很奇怪吗?”敏华这样说道。
“反而以前很美好的东西突然觉得一点都不美好,以前不觉得美好的东西又突然令我很惊奇……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从小不知为什么就不喜欢迎春花,觉得杜鹃花很漂亮,迎春花的黄色真觉得不怎么样。不过在前年春天的四月初……加完夜班凌晨回家的路上,倒春寒突然来袭,前一天上班只穿薄衣服的我只好哆哆嗦嗦地沿着路边走。当时雨雪纷飞……就在那时,我发现了路边矮墙外的一堆迎春花。不知为什么,看见融于一片雪花中的黄色花瓣的一瞬间,我不禁感叹它的美丽,那是我第一次,二十几年来的第一次。”
她拿着勺子陷入沉思,脸色阴沉,表情看上去顿时老了三十岁。
“……人也是那样啊。某一天喜欢上一个人,那一刻虽然最重要、最真实……可是一旦情况转变或时间一长,一切都会发生变化。”
敏华一大勺一大勺地往嘴里塞酱汤和米饭,嘴里嚼着食物,脸上扬起笑容。消失了一会儿的光彩又回到她的眼睛和笑容中。她愉快地笑着说道:
“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是吧……如果我们能够认同这个,也许就能活得更轻松一些。”
在当时,敏华是否想暗示他俩之间的关系呢?他并没有想得那么糟。也许只是因为那个时候两人的生活已经开始出现问题,所以她才会有那种想法。
他们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他对待事情很单纯又过于盲目真诚,对于眼前的生活琐事处理得很干脆利落。而敏华却是个慢性子,好像还有一千年的时间可以活。这种悠闲也正是她坚强的写照。
“干吗那么急呢?”
“这个有那么重要吗?”
敏华常常这样问他,仿佛对她而言没有什么着急和重要的事情。
爱情的维持需要一颗执着的心,而她的不执着与放得开,导致了对他的爱很快冷却。敏华也并没有刻意对他隐瞒事实,或许根本就没想到会有那个必要。
但是他不同,有了敏华后,他才有了未来。
能够计划,希望或想象一件事是无比甜蜜的。当一个囚犯得到假释后再次回到监狱时,狱中生活将会变得倍加痛苦。他尝到一次希望的甜头,就再也不希望过以往那种生活了。他连想都不敢想要像过去那样一个人生活,失去敏华将意味着他的生命受到威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人的生活不再那么平静了,他们之间的争吵大都是因为琐事而起。他和她脾气都很犟,再加上两人身体都处于疲惫状态,因此更容易争吵。
他不擅长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情,吵架时他习惯性地摔门而出或乱踢墙,摔碗和花盆。他明知那样会让敏华越来越疏远他,但他却控制不住那一刻爆发。
“请你动口别动手,好吗?”
敏华抬起了泪流满面的脸。
“为什么不好好说呢?”
他咬着牙愤愤地说:
“难道我打你了吗?”
她没有意识到他正处于焦虑中,他发那么大脾气也不是因为他们争吵的小事。每当这时,对他的失望让她一步步地往后退缩。
终于在一天晚上,她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要不,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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