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庭上的真实证言

与此次中央刑事法庭国王之法官大人审判事项相关之人,请上前来并递交证据。

“天佑国王,及国王之法官大人。”

在一号法庭,主审法官正在落座。法官兰金本就身材不高且体形偏胖,这一身红黑相间的袍子让他显得更加矮胖。但他的行动却很灵活。在一顶和他自身头发相差无几的灰色假发下,那张圆脸看起来很精神。他的眼睛很小,却没有常有的惺忪感,反倒像个面对学生的校长一样警觉。

我和伊芙琳坐在辩护人后方预留的座位上看过去,这个地方看起来与其说是法庭,倒不如说更像一间教室,甚至连这些桌子都排列得整整齐齐。法庭上方是涂成白色的大穹顶,中间有一块玻璃屋顶,玻璃在料峭三月的晨光沐浴下有些晃眼。墙壁上镶嵌着有一定高度的橡木板。藏在橡木板边缘的电灯的黄光照射在白色的穹顶上,使得这些橡木看上去颜色偏浅,同时,法庭内其他的木质材料看起来也更加泛黄。这间法庭之所以看起来像教室,还有可能是因为打扫得相当干净。如同落地座钟的钟摆一样,这里丝毫没有慌乱匆忙的感觉。

从我们所坐的位置,即律师席的后面,只能看到律师穿戴假发和长袍的背影——逐层稀疏的白色假发套,上面都有像发扣一样的小卷发。这群人正俯身小声交谈。我们左侧是凸出的被告席,目前暂时空着。正对面,越过法庭中央律师席的长桌,是陪审团席,旁边是证人席。我们的右侧是法官席,后面有一排巨大的高背椅,国剑垂直悬挂在正中央的椅子上方。

法官兰金向律师席、法庭工作人员及陪审员依次鞠躬。他的腰弯得很低。在他正下方桌子后面的两名法庭书记员也转过身来,鞠躬致意。这两个人都很高,也戴着假发、穿着袍子,他们鞠躬的时间和法官配合得相当完美,看上去如同在观赏传统木偶剧《潘趣和朱迪》。然后,法庭正式开庭,随之而来的是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兰金法官坐在国剑左侧的椅子上,他从来不会坐中间的位置,那是为市长或高级官员预留的。在戴上一副玳瑁框架眼镜后,兰金法官拿出钢笔,并把一本大号笔记簿的纸张抚平。法庭玻璃屋顶的上方,三月的日光忽强忽弱。此时,他们将被告人带上了庭。

被告被两名警察夹在中间,站在巨大的被告席上,让人无法长时间直视,至少我做不到——你会觉得自己有些幸灾乐祸。这是我和伊芙琳第一次见到安斯维尔。他看上去是个正派的年轻人,几乎在法庭上的每个人都能从他身上看到和自己相似的气质。虽然他穿着得体、还特意刮了胡子,但是总给人感觉他对于发生的事似乎并不特别在意。他站在那里,身体僵直。我们身后坐着一群来自报社社会版的“食尸鬼”;他根本没朝我们这边看一眼。当起诉书宣读完毕,他突然用反抗的语调回答“无罪”。法官没说一句废话,用一系列手势示意流程推进。

“我在全能的上帝面前起誓”——陪审团正在宣誓——“我将尽我所能对控辩双方负责,倾听他们陈述的真实证言,依照证据做出正确的裁决”。

离开校长办公室后,你可以回到教室。而这间像教室一样的法庭,却可以把人送上绞刑架。伊芙琳疑惑地用手遮掩着嘴跟我说话。她向下盯着我们面前黑色丝质长袍的背影。

“肯,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上庭?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一直和政府的人合不来,特别是和内政部长,几乎每次见面都要吵上一番。而他和警方关系倒是很密切。那个警探,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马斯特斯?”

“马斯特斯,没错。在听取自己上司的建议之前,他都会先咨询的意见。所以,如果真的能够证明安斯维尔这个年轻人的清白,他为什么不直接向警方证明这件事,说服他们不予起诉呢?”

我也不知道。关于这点,没有透露一点口风。虽然律师都背对着我们,但仍然很容易辨认出。他独自坐在前排长椅的左侧,手肘支出桌子外,撑开了他的旧长袍,使他显得更胖;假发也奇怪地贴在头顶上。坐在同一张长椅右侧的是公诉方——沃尔特·斯托姆爵士、亨特利·劳顿和约翰·斯普拉格,他们正在一起讨论事情。听不清他们在低语什么。面前的桌子相对干净,而公诉方那边则堆满了书、打印整齐的文件、贴着官方照片的黄色册子和崭新的粉红吸墨纸。每个身影都很严肃。但是在“老贝利”惯有的故作姿态的面具下,我感觉到(或者说我认为自己感觉到),当这些戴着假发的人瞟向时,眼神中透露出的讽刺与嘲弄。

伊芙琳也感觉到了,她十分愤怒。

“但是他真的不该上庭,”她坚持道,“虽然他在战前就获得了律师资格证,但罗丽波普亲口告诉我,他已经十五年没接手过任何案子了,对方会把他生吞活剥。你看他在那里像喝醉了一样!等到这些人激怒他,他就会失控,你是清楚的。”

我不得不承认他不会成为人们眼中最彬彬有礼的律师。“他之前最后一次出庭时,好像还引发了骚乱。另外,我个人认为,用‘好吧,各位蠢货’作为向陪审团陈述的开场白也实在过于轻率。但是,出于某些奇妙的原因,他竟赢了那场官司。”

陪审团继续宣誓,法庭里面充满了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伊芙琳越过法庭中央那张律师用的长桌往下看,每个位置都坐着人,整张桌子上摆满了装在信封或盒子里的证物。另外,有两件更奇怪的证物立在一旁,在靠近法庭速记员坐的位置。然后,伊芙琳抬起头看了看兰金法官,只见他如同瑜伽修行者一样,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

“法官看起来——很严格。”

“他确实很严格,也是全英格兰最聪明的人之一。”

“如果他被判有罪,”伊芙琳提出了那个没人愿意触碰的问题,“你认为他真的杀了人吗?”

她的口气如同旁观者一样小心翼翼。我个人认为,安斯维尔要么有罪,要么疯了,要么两者皆是。我相当肯定他们将会把他送上绞刑架。他犯下的罪行足以让他被判绞刑。但是现在没时间说这些了。最后一批陪审员,包括两位女性,都顺利宣誓完毕。法庭再次向被告宣读了起诉书。有人清了清嗓子。总检察长沃尔特·斯托姆爵士站起身来作为公诉方做开场陈词。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

随后是一个停顿,这段沉默随着沃尔特·斯托姆爵士那浑厚的声线带来了一种神奇的效果,仿佛声音是从海湾里传来的。当他抬起下巴的时候,羊毛材质的假发顶正对着我们。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我觉得我们只在他转过身时看过一次他的脸——那是一张泛红的长脸,鼻子非常长,眼神犀利。他完全不带个人感情色彩,非常严肃。很多时候,他就像一个体贴的校长,正在询问智力有缺陷的小学生。在整个过程中,他的态度不偏不倚,但是语调却像演员一样字正腔圆、抑扬顿挫。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总检察长开始说道,“被告的罪名,如你们刚才听到的,是蓄意谋杀。而在此向诸位如实提供案件证据是我的职责。你们完全可以相信,检察官通常都是不得已才担起指控谋杀这样的责任的。本次案件的受害者是一位广受尊敬的人。他曾供职于郡中央银行多年,之后,我了解到他还是该银行董事成员之一。而被指控犯罪的被告出身世家,从小接受良好教育,拥有可观的财富,和普通人相比要幸运得多。但是接下来将要给各位展示一些事实,这些事实将得出一个铁定的结论,那就是埃弗里·休谟先生被目前站在被告席的被告残忍地杀害了。

“受害人是一名鳏夫,遇害前,他同自己的女儿玛丽·休谟小姐、他的兄弟斯宾塞·休谟医生以及他的私人秘书阿米莉亚·乔丹一起住在格罗夫纳大街十二号。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到今年一月五日期间,玛丽·休谟小姐前往苏塞克斯拜访朋友,并不在家。各位会了解到,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早上,死者曾收到一封来自休谟小姐的信。信里写道,休谟小姐已经订婚,对象是她在朋友家里认识的詹姆斯·安斯维尔,也就是现在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

“各位也会了解到,收到这个消息后,死者起初很高兴。他热烈地赞同了这桩婚事。他写信向休谟小姐表示祝贺,并在电话中与她讨论过此事。从被告的家世来看,各位可能认为他对此十分满意。但是我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在十二月三十一日到一月四日期间,死者对于这桩婚事以及对被告的态度突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各位陪审员,至于这个转变在何时发生,有何种原因,公诉方不想细说。但是请各位认真想想,这样巨大的转变是否会对被告产生影响。一月四日,星期六的早上,死者再次收到了休谟小姐的来信。信里面提到被告那天会到伦敦。休谟先生立即与被告取得了联系。星期六下午一点半时,他曾打电话到被告位于杜克街的公寓。死者的来电被两个证人偶然听到。之后你们就会了解到,死者在和被告对话时,用了怎样的措辞和如何尖酸的语调。你们也会知道,被害人挂掉电话之后,曾大声说道:‘我亲爱的安斯维尔,我会好好治治你,该死的。’”

沃尔特·斯托姆爵士停顿了一下。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不带丝毫感情。他看着手中的文件,仿佛在确认这些材料的正确性。一些人本能地将头转向了被告,他正坐在被告席上,两边各坐着一个法警。在我看来,他仿佛对这一切都有所准备。

“在这通电话中,死者邀请被告当晚六点到他位于格罗夫纳大街的住处来。之后你们还会了解到,他对管家说,六点会有人来,这个人(他的原话是)‘可能会惹出麻烦,因为他不值得信赖’。

“五点十五分左右,死者回到他位于房子后侧的书房或者说办公室休息。我必须向各位解释一下,因为长期在银行工作,他在家里建了一个符合自己需求的私人办公室。你会看到这个房间有三个出入口:一扇门和两扇窗。这扇门非常厚重,门缝紧密,可以从里侧用门闩锁上。门上面甚至连个锁孔都没有,当从外面锁门时,则用耶鲁锁。而两扇窗户都安装了铁质遮板,如你们所知,这也是一种防盗设备。死者生前习惯把那些必须带回家的重要文件或者信件存放在这个房间里。但是,近年来,这间书房已经很少存放贵重物品了,因此死者也不会觉得有必要把门或者窗户锁上。

“相反,他存放在那里的是他的‘奖品’。各位陪审员请注意,死者生前热衷将射箭作为消遣。他曾是皇家弓箭协会以及肯特郡护林人协会的成员。这些协会都是为了推广这项古老运动而成立的。在他书房的墙上,也挂着一些肯特护林人协会年度比赛的奖品,包含了三支箭,各自刻着赢取的年份,一九二八、一九三二和一九三四;还有一枚肯特护林人协会颁发的铜牌,以表彰他在一九三四年刷新了他们的射箭纪录。

“在这个背景前提下,一月四日傍晚五点十五分,死者进入书房。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值得高度注意了。这个时候,死者叫来管家戴尔,让他关上所有的遮板并上锁。戴尔问道:‘关上百叶窗?’他对此表示很惊讶,因为自从死者不再将这间房间当作办公室之后,从未这么做过。死者说:‘照我的话做,你认为我想让弗莱明看见那个蠢货在我家捣乱吗?’

“各位请注意,这里提到了兰多夫·弗莱明先生。他也是一名射箭发烧友,同时也是死者的邻居和朋友。实际上,他的屋子就在死者书房窗户外的小路对面。戴尔按照死者的指示,锁上了遮光板。值得一提的是,两扇上下推拉的窗户也从里面上了锁。在确认房间一切都井然有序之后,戴尔注意到,酒柜上有一个酒瓶,里面的威士忌装满到瓶塞位置;还有一瓶没被人动过的苏打水以及四个干净的玻璃杯。之后他离开了房间。

“六点十分时,被告到达。在接下来的证词中,你们可以据此判断此时的他是否处于极端激动的精神状态下。他拒绝脱下自己的外套并要求立即与休谟先生会面。戴尔带他来到书房,然后离开了房间并锁好门。

“大约六点十八分时,仍然站在门外过道的戴尔听到被告说:‘我来这里不是要杀人,除非情况必要。’过了一会儿,他听到休谟先生大叫:‘你发什么病?你疯了吗?’然后,他还听到一些声响,稍后将详细跟各位描述。


作者“约翰·迪克森·卡尔”的其他小说

三口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