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里·休谟没有起来。他朝左卧在窗户和书桌之间,身体离书桌很近,伸展的右手已经碰到了桌子,好像试图抱着它似的。安斯维尔把他翻了过来,让他仰面躺着。有什么东西随着身体一起转了过来,安斯维尔反射性地向后一躲,避免被这个东西碰到。他看到了鲜血。休谟的胸前耸立着一根细细的圆柱形木头。这支箭刺进休谟的身体八英寸,直达心脏。它的末端附着三根破破烂烂、满是灰尘的羽毛。
这个男人已经死了,但尸体还有些温热。这张已经死去的阴沉面孔看起来既惊讶又愤怒;他的高领和领带都被弄皱了;双手都沾有灰尘,右手的手掌还有一道割伤。
安斯维尔想要站起来,又想着立马跳开,结果差点后仰着摔倒。这时,他感觉到了,在他的外套下面的裤子口袋里有个鼓鼓的东西,虽然之后他才知道那是什么。休谟根本不应该像这样躺在自己的地毯上,外套上全是血迹,像一只被绑起来的母鸡。台灯散发出的光线为这一切增加了一种商务会谈的气氛——光线照在吸墨纸上,照在浅棕色的地毯上,也照在死尸那张开的嘴上。
这个惊慌失措的年轻人环视着整个房间。他身后的那面墙就是门的位置。这面墙的左边是两扇带遮光板的窗户,右边正对着一个小柜子。他面前的墙上正挂着箭矢——但是现在只剩两支了。原本三角形底部那支刻着年份“1934”的箭,现在正插在休谟的尸体上。这支暗黄棕色的箭有三根羽毛:中间那根被涂成蓝色的羽毛现在已经被折断了。
从他走进这栋房子的那一刻开始,他就隐约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他和休谟的会面似乎有些奇幻色彩。头发灰白的管家,大厅里回荡的钟声,倚着栏杆的女人,这一切都仿佛是陷阱或幻觉的一部分。当他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人进来,杀了休谟。但是如果真是这样,凶手现在在哪儿?他明显不在这里,这个房间空空荡荡,连个壁橱都没有。
他又往回退了几步,这时,他开始意识到,某种响亮且持续的杂音正从他手掌里传出——原来是他手表的嘀嗒声。他把手表放回口袋,走到门边;他转动了好几次把手,这才发现这扇门从里面闩上了。
但是肯定有人从这里走了出去!他又慢慢地走到窗边。却发现两扇窗子上的铁遮板也都锁上了,铁条像门闩一样牢牢插在锁孔里。
接着他又在房间里快速转了一圈,并没有找到其他的出入口。唯一一个他之前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就是一架两根铁管的电暖器,这个电暖器装在白色大理石的壁炉里。这样也断绝了从烟囱进出的可能性——通气孔只有一英尺宽,上面还布满未经清理的灰尘。壁炉似乎又传出一阵热风,让他意识到自己穿着大衣有多热。而且,他刚才走得也太急了。休谟是自杀了吗?他是不是疯了,故意制造出这种怪异的自杀现场来栽赃别人,就像他喜欢的那类小说里常见的剧情?胡说八道!可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只有——
但不会真有人相信是他杀了休谟吧?他完全没有动机啊!而且,他很容易就可以解释清楚:他的酒被人下了药。他确实没看见休谟在他的酒杯里放过东西,但是那杯威士忌里肯定被什么人用什么法子下了药。他可以证明这一点。他猛然想起自己甚至没有喝完那杯威士忌。在第一阵反胃感袭来时,他本能地将酒杯放在了椅子边的地板上。
他立刻过去找那杯剩下的酒。但杯子已经不见了,他找遍了房间,哪里都找不到。就连休谟为他自己调的那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也不见了踪影。
到了这时,他已经深陷于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之中;他走过去查看了那个柜子:上面有一个装满威士忌的雕花玻璃酒瓶,一个带虹吸管的苏打水瓶,还有四只酒杯。酒瓶装满了威士忌,顶到了瓶塞;虹吸管里一滴苏打水都没有;而四只酒杯精光锃亮,完全没有被人使用过的迹象。
他后来回想起来,自己在这时确实大声说了句话,但他已经记不清究竟说了什么。他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停止思考,仿佛快速地说出点什么就能让自己不要再多想,但他不得不去思考。时间正在流逝,他仍然可以听到手表的嘀嗒声。如果房间的门和两扇窗户都从里面锁住了,他就成了唯一能杀死休谟的人。这就像看到他自己最喜欢的小说情节变成了一场真实的噩梦,但现实中的警察不会相信你的清白,只会把你送上绞刑架。当然,还可以说有个巧妙机关能够让外面的人把门闩从里面锁上——可是他检查过这扇门,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又回去检查了那扇门:那是一扇厚重的橡木门,它牢牢嵌在门框里,紧紧抵在地上,甚至在开门的时候还会刮到地板。门上连个可以动手脚的锁孔都没有:上面装着一把耶鲁锁,不过锁已经坏掉了,卡在“开”的位置。而现在,门被一根又长又笨重的门闩闩住了,这根门闩闩得如此紧,以至于他试着去拉的时候,发现即使对于他来说,也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让它动弹一下。
拉门闩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正在观察右手。他打开手掌,又研究了一遍;之后又走到灯光下,想仔细看清楚。他的手指、拇指和手掌现在都沾上了灰色的尘土,他合上手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它们在皮肤上的颗粒感。他从哪儿沾到了这些?他很确定自己在进到这个房间后没碰过任何带灰的东西。这时候,他又感觉到自己裤子口袋里有东西,让他感觉非常不习惯地凸起着,但是他没有去查看,因为他其实有些害怕知道那是什么。然后,在台灯发出的催眠光线下,他的视线转向了地板上的那个死人。
因为一直挂在墙上,那支箭上已经落了一层灰色的尘土——除了沿着箭杆的一条细线(可能由于贴着墙壁的原因)。现在那层灰上有一处被弄乱了,就在箭杆中间的地方,看上去像是被人握住过。当他弯腰去看时,即使用肉眼也能看到清晰的指纹。安斯维尔又看着自己伸在身前的手,像是刚刚被烧伤一样。
在那一瞬间,他脑海里浮现出一些微弱的想法:之前打给他的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玛丽那苍白的面孔,在苏赛克斯的某些对话,还有前一晚匆匆写好的信件。但那都只不过像浮云、像幽灵、像一个名字飘过他的耳边。站在埃弗里·休谟的书房里,脚边就是他的尸体,安斯维尔完全没有头绪,而现在还有其他事需要他去关注。
不,这并不是他脑内血液上涌的声音。
这是有人在敲门。
中央刑事法庭
一九三六年三月四日
国王诉詹姆斯·卡普隆·安斯维尔
指控罪名:故意谋杀埃弗里·休谟
法官:兰金法官
控辩双方:
公诉人:王室法律顾问沃尔特·斯托姆爵士(总检察长)
亨特利·劳顿先生
约翰·斯普拉格先生
辩护人:亨利·梅里维尔爵士
莫特拉姆督察的图示(带有笔记)
1.x:尸体所在的位置
2.安斯维尔坐在椅子y的位置
3.剩下的两支箭固定在壁炉上方,紧贴着墙
4.过道的侧门,外面是砖砌的通道,连接着两栋房子。这扇门关着但是并没有上锁。后门也没有上锁。
5.书房里的柜子锁着,钥匙在死者的口袋里;但是柜子是空的。
前文中的吉姆(jim)为詹姆斯(james)的简称。
英国国王在位时,公诉案件的起诉方为rex(国王)。
亨利·梅里维尔(henrymerrivale):后文简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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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