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部承认,希望你们不要继续调查了。
尤其是我的女儿,请不要再去找她,拜托你们。
诚如你们所见,我的个人财务陷入了困境,我需要钱,但是那个女人毫不松口,这成为我杀死她的导火索。你们认为我是个穷凶极恶之徒也无所谓,不过,写自白书之前,我要澄清一点,我不是恋童癖,更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们敢在这一点上做文章,或者对媒体透露出一丁点这样的意思,我就将之前承认的一切全部翻供。
你们都知道我的病,搞不好起诉的证据还没凑够,我就一命呜呼了。我是无所谓,不过估计你们上司的脸色不会好看。从这个角度说,你们的时间比我的更宝贵吧?
好了,以下是我的自白。
我和那个女人,是供养和被供养的关系。说我是那个被供养的人也可以,不过我也用男人的情义供养着她。
她是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但我始终没有抛弃她,这就是我说的男人的情义。更何况,这十几年来,我付出的不见得就比她少。我确实是一事无成,还天天喝酒,但她除了每天待在黑屋子里敲字,也没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嘛。她的那些文章,顶多也就是骗骗涉世未深的少女或者深居简出的怨妇的眼泪。
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她是同班同学。虽然她因为漂亮又活泼而大受欢迎,但年轻时候的我也不乏吸引力。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没花太多力气就把她钓到手了。如果你问我,这个女人优越的家境是不是我追求她的原因,我只能说那算是加分项。虽然我觉得当个乘龙快婿也不错,但那时候我好歹也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还没沦落到一心吃软饭的地步。话说回来,“富家女”这三个字,本身就会激起男人征服的欲望吧。
本来,事情的进展一切顺利。我们原本计划毕业后先找份工作,等经济基础稳定了再结婚,没想到她却怀孕了。这绝对是我计划之外的事情。朱凤儿这个人很单纯,对我也百依百顺,我没必要用这种下作的手段。
不用问就知道,这件事引起了朱凤儿父母的强烈反对,那些有钱人的嘴脸在那时候表露无遗。老头儿、老太太提出,如果我想和他们的女儿结婚,就要签订婚前协议。没错,就是你们看到的那份“不平等条约”。我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算盘,因为怕被征收遗产税,他们打算逐步将个人资产转移到独生女儿名下,但不想白白便宜我这个外人。
这实在太侮辱人了,我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但是朱凤儿离不开我,整天哭哭啼啼的。她对我说,她很抱歉,但能不能请我满足一次老人家的心意,结婚以后我们立即把协议作废,请我相信她。我思考再三,男人也应该能屈能伸,所以就答应了。我对朱凤儿说:“夫妻应该彼此信任,我爱你,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你离婚,所以根本不在意财产的事。”听到这话,那个女人立刻傻乎乎地笑起来了。
然后我们就结婚了。坦白地讲,看着她大腹便便的样子我也于心不忍。
没想到,结婚后的第一个月,那个女人流产了。然后在医院做检查的时候才发现,她的免疫系统天生有某种基因缺陷,这次流产以后,能够再次怀孕的概率微乎其微。这件事给她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好天天催着她作废婚前协议。而且,前面也说过,我的老丈人打算像蚂蚁搬家一般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我们,他如果发现婚前协议作废,估计会不干吧,或者这种转移就会停止。所以,我只好耐着性子当个乖女婿。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在朱凤儿心情低落的时候,我可是不离不弃地陪在她身边呢。如果没有我,她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对娶了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这件事怎么看?心里肯定不爽呀,但我也有身为男人的准则,因为这种事情和女人离婚不符合这个准则。老实说吧,我对于生儿育女之事,也没多大执念。
总之,我和朱凤儿凑合着过日子,还算安稳。我和她很多时间都待在家里。不是我不想去工作,她一天到晚埋头写她的书,也不管卖得好不好,我只能牺牲自己的青春,为她料理各种杂事。这么说吧,靠着她爸妈在文化界的人情脉络,她的书卖得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