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审判

一座木制平房里,火焰腾空而起。这里是得克萨斯州东北部科西卡纳的一片工人阶级住宅区。大火沿着屋墙蔓延,越过道道房门,舔舐着墙漆、瓷砖和家具。浓烟冲到天花板又沉下来,飘到每一个房间,顺着窗户的缝隙到了外面,连朝阳都被遮住了。

布菲·巴尔比十一岁,家离着火的房子隔着两栋。她当时正在后院玩,闻到了烟味,于是跑进屋里告诉了妈妈戴安。两人赶忙来到街上,只见那边一片通红,卡梅隆·托德·威灵汉站在前廊,只穿着一条牛仔裤,胸口被熏黑了,眼皮和头发都有烧灼痕迹。他高声叫着:“孩子啊,要烧死啦!”他有两个一岁大的双胞胎女儿,卡蒙和卡梅隆,还有一个叫安珀,两岁大。三人都被困在屋里。

威灵汉让巴尔比母女报火警。正当戴安沿街奔跑呼救时,他找到一根棍子,砸开了孩子卧室的窗户,火焰顺着洞口涌出。他又砸开了一扇窗户,火焰又涌了出来。他只好退到院子里,跪倒在房前。后来,一位邻居向警方报告,威灵汉时不时地大喊“我的孩子!”,接着就没动静了,仿佛已经“把火焰从大脑里清了出去”。

回到现场后,戴安·巴尔比能够感受到室内灼热的气浪。过了一会儿,儿童房的五扇窗户全部炸开,用巴尔比的话说,火焰“奔涌而出”。第一批消防员几分钟内就抵达了,威灵汉凑上前去,叫喊着孩子还在自己的房间里,那边火势最盛。一名消防员用无线电告诉救火队,让他们“冲进去”。

增援的人来了,搬出消防带,对准火焰喷射水柱。一名消防员背后绑着气罐,戴着防护面罩,刚准备从窗户进去就被水柱冲出来了。接着,他从正门突破,冲进了火焰和浓烟中。顺着走廊,他进了厨房,发现冰箱把后门堵住了。

托德·威灵汉眼睁睁地看着,开始变得歇斯底里。随队牧师乔治·莫纳甘把他带到消防车后面,想让他冷静下来。威灵汉说,他妻子斯黛茜当天早晨出门了,他本来在睡觉,结果听见安珀大喊:“爸爸!爸爸!”

“我的女儿想要把我叫醒,跟我讲着火的事,”他说完又补了一句,“我没法把孩子们救出来。”

正说着,一名消防员从火中走了出来,怀里抱着安珀。在她接受心肺复苏时,二十三岁、体格健壮的威灵汉跑过去看了她一眼,接着一头朝双胞胎的房间冲去。莫纳甘和另一个人拦住了他。“我们不得不跟他扭打在一起,后来又把他铐住,为了他好,也为了我们好,”莫纳甘后来对警方说,“我被打了个乌眼青。”当时在现场的一名消防员告诉检查员,他之前也拦过一次威灵汉:“我看到火有多大了,谁再想进去简直是疯了。”

威灵汉被送进了医院,在那里得知安珀已经死于烟尘吸入,尸体是在主卧发现的。卡蒙和卡梅隆躺在儿童房的地上,身体严重烧伤。验尸官称两人同样死于烟尘吸入。

这场悲剧发生于1991年12月23日,消息很快传遍了科西卡纳。这座小镇位于韦科市东北约五十五英里,是得克萨斯州最早的石油开采中心。但是,后来许多油井枯竭了,全镇两万名居民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人都陷入了贫困。主干道上的几家店铺都关了,给人一种废弃前哨站的感觉。

威灵汉和二十二岁的妻子基本上一文不名。斯黛茜在哥哥开的酒吧干活,酒吧名字叫“别处”。威灵汉是闲居在家的汽修工,负责带孩子。社区发起了捐款,帮助威灵汉一家筹集丧葬费用。

与此同时,火灾检查员试图挖掘火灾的真相。(威灵汉允许当局搜查房屋:“我知道有的事情可能查不清,不过我就是想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道格拉斯·福格时任科西卡纳消防局副局长,负责初步调查。他身材高大,剃着平头,多年吸烟(火灾和香烟)导致声音沙哑。他是土生土长的科西卡纳人,1963年高中毕业后加入海军,在越南战争中担任医护兵,负伤四次,也得了四枚紫心勋章。归国后,他当起了消防员。到威灵汉家发生火灾的时候,他已经与火——也就是他所说的“火魔”——搏斗二十多年了,而且已经成为了一名有资格认证的火灾调查员。“火是会说话的,你要学会听。”他这样告诉我。

他很快就联系上了得州首屈一指的纵火案调查专家,现已去世的州消防厅副厅长曼纽尔·瓦斯奎斯。瓦斯奎斯的个头不高,将军肚倒是不小,调查过的火灾不下一千两百起。在警探界,火灾调查员向来被认为是异类。在1991年的电影《烈火雄心》中,火灾调查员主角是这样描述火焰的:“它会呼吸,会吞噬,会仇恨。打败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像它一样去思考。你要知道,这股火焰会从这里破门而出,穿过天花板。”瓦斯奎斯曾任职于军方情报部门,也有几条自己的原则,一条是“火不会毁灭证据,只会创造证据”,另一条是“火自己会说话,我只是解释给别人罢了”。他身上笼罩着一层福尔摩斯式的光环,仿佛不可战胜。有一次,他出庭做证,别人问他可曾错判过一件案子。他的回答是:“即便错了,我也不知道。没有人向我指出来过。”

火灾发生四天后,瓦斯奎斯和福格来到威灵汉家调查。按照规范,他们先调查了受灾最轻的地方,逐渐向受灾最重的地方推进。“这是一种系统的方法,”瓦斯奎斯后来做证时说,“我只是在收集证据……没有下任何判断。我没有先入之见。”

两人仔细地绕着房子走了一圈,记笔记,拍照片,就像考古学家探察遗址一样。瓦斯奎斯打开后门,发现被冰箱堵住的门正好足够一个人挤过去。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胶皮和电线的味道,地上是一层湿的灰尘,粘在两人的靴子上。他们发现,厨房里物件的损坏都是烟尘和高温导致的,这表明此处不是起火点。因此,他们还要继续探索这座九百七十五平方英尺的房子。沿着中间的走廊前行,先是杂物间,再是主卧,然后左边是客厅,右边是儿童房,最后就是正门了,外面就是门廊。瓦斯奎斯不想遗漏任何一个细节,用他自己的话说,就像第一次去丈母娘家参观“一样特别好奇”。

在杂物间里,他在墙上看到了几幅头像。他后来将其描述为“冷血杀人犯”的那个人的照片。接着,他进了主卧,安珀的尸体就是在那里发现的。大部分损坏也是由烟尘和高温导致的,表明火是从走廊再往下的地方燃起来的。于是,他脚下踩着烧坏的东西,头上是暴露的天花板垂下的线缆和绝缘层,继续往下走。

清理掉一些杂物后,他和福格注意到墙的底部有严重的炭化痕迹。温度升高后,气体会膨胀,因此火焰一般是往上蔓延的。但是,他们发现,墙面最底部的烧灼反而最严重,地板上还有怪异的水坑状炭化痕迹。

瓦斯奎斯的心沉了下来。他跟着“燃烧轨迹”——即火焰烧过留下的路径——从走廊进了儿童房。阳光透过破掉的窗户射进来,照亮了更多不规则的烧灼痕迹。将可燃液体泼在地板上会导致火焰集中在这样的封闭区域内,因此调查员称之为“泼洒模式”或者“水坑状过火区域”。

火焰烧过了地毯、瓷砖与三合板地板。此外,儿童床底部的金属弹簧都被烧白了,这表明当时下面的温度极高。最严重的燃烧痕迹在地板上,于是瓦斯奎斯推断,当时地板的温度要比天花板高。但是,气体是热胀冷缩的,因此他说这种现象“不寻常”。

福格检查了一片碎窗玻璃,上面有蛛网一样的图案,火灾调查员称之为“裂纹玻璃”。根据司法鉴定教材,这是火焰“迅猛”的一个关键迹象。这意味着,火焰是由液体助燃剂催发的,才会导致玻璃碎裂。

房子里的燃烧痕迹很清晰:从儿童房进入走廊,然后向右直拐出了前门。两人又沿着轨迹走了一遍,结果发现,大门的铝质门槛竟然都被烧焦了。在大门外面一点,门廊的混凝土地面上,瓦斯奎斯和福格注意到了另一件蹊跷的事:多处褐色污迹。他们认为这与存在助燃剂的假设是相吻合的。

两人沿着墙边寻找倒三角形的灼痕。一个东西着火时,产生的灼痕是倒三角形的,是因为高温和烟尘会向外扩散。所以,最下面的顶角就是起火的地方。他们在威灵汉家的走廊里发现了一个清晰的倒三角。经过对它以及其他痕迹的调查,瓦斯奎斯确定了三处起火点:走廊、儿童房、前门。他后来做证说,多处起火点的存在表明了一个结论:有人故意放火。

到此为止,两人已经明白事情的真相了。有人在儿童房四周浇了液体助燃剂,连床底下也没有放过。接着,他们还浇在了旁边的走廊,一直到正门,这样里面的人就跑不出来了。一名检察官后来指出,冰箱也是被从厨房里搬出来堵后门的。简言之,这座房子被有意改造成了死亡陷阱。

两名调查员从房间中收集了过火物件样本,送去实验室检查是否存在液体助燃剂。结果发现,一个样本中存在“矿油精”,常见于焦炭打火机油。该样本是在正门门槛处发现的。

现在,火灾被定性为三人杀人案。除了三名受害人外,火灾发生时只有托德·威灵汉一人在场,于是他成为了主要嫌疑人。

警方和火灾调查员随后调查了目击证人。起初,有些人将威灵汉描绘成一个被火灾击垮的人,比如莫纳甘牧师。然而,越来越多的目击者给出了负面证词。戴安·巴尔比说,据她所见,威灵汉直到警方到来之后才试图往屋里闯,就跟演戏一样。她还说,儿童房的窗户爆开后,他似乎更关心他那辆车,往外面开了一段。另一个邻居称,威灵汉为孩子叫喊时“并没有表现出激动或担忧”。莫纳甘牧师也在证词的后面写道:“事情不是看上去的那样。我有一种感觉,(威灵汉)当时完全没有失控。”

于是,警方开始把威灵汉令人不安的档案拼凑起来。1968年出生于俄克拉荷马州阿德摩尔市,父母早就离婚了。他还是个婴儿时就被母亲抛弃了,是他的父亲基恩与继母欧根尼娅一同抚养他长大的。基恩是一名退伍海军陆战队员,但是在废品收购站工作,一家人挤在破旧的房屋里,半夜都能听到附近铁路货车驶过的声音。威灵汉有一副“威灵汉家人的典型长相”,面容俊朗,黑发浓密,眼睛幽深。他在学校里的成绩不好,十几岁就染上了毒品。十七岁时,俄克拉荷马州公共服务部对他进行了调查,报告里说:“按程度由高到低,他的喜好依次为‘女生’、音乐、高速轿车、高级卡车、游泳、打猎。”威灵汉高中就辍学了,多次因酒驾、偷自行车、在商店顺手牵羊等被捕。

1988年,他结识了高三女生斯黛茜。斯黛茜的家庭背景也很不好,四岁的时候,母亲就在和继父吵架的过程中被勒死了。斯黛茜和威灵汉的关系充满了暴力。威灵汉爱出轨,威士忌喝个没完没了,有时还动手打老婆,怀孕了也不停手。一名邻居说,他有一次听到威灵汉对着她大吼“快起来,婊子,我还没打够呢”。

12月31日,威灵汉开始接受审讯,福格和瓦斯奎斯在现场,还有吉米·亨斯莱警官,这是他第一次办纵火案。威灵汉说,斯黛茜是上午九点左右离开家的,去救世军给孩子领圣诞礼物。“她开走以后,我听到双胞胎姐妹在哭,就起来给她们喂奶。”他说。儿童房门口装了安全门,安珀能翻过去,但是双胞胎还不行。他和斯黛茜喂双胞胎喝完奶,一般就把她们放在地上睡午觉。威灵汉说,当时安珀还在床上,于是他就回卧室睡觉了。“我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有人喊‘爸爸,爸爸’,”他回忆道,“房子里已经到处是烟了。”他说自己赶紧起来,在地上摸了条裤子穿上。他之后再也没听到女儿的声音——“我听到的最后一声就是‘爸爸,爸爸’,然后就再也没有了”——于是他大喊道:“天哪——安珀,快出去!快出去!”

他没察觉到安珀进了他的房间。她可能没等到他起来就晕过去了,也可能是他走了以后,才从客厅那个门进来的。他说自己到了走廊里,试着往儿童房走,但那里“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空气闻起来就像三个礼拜以前微波炉炸掉时一样——“电线之类的东西”。他能听见插座和开关噼啪作响,他只好俯下身子,几乎是爬着走的。他说,好不容易进了儿童房,站起来时头发都烧着了。“真的,我从没感觉那么热过。”他这样形容屋子里冲出的热浪。

扑灭头发上的火以后,他就趴到地上,在黑暗中摸索。“我有一次觉得找着一个了,”他说,“但那其实是个娃娃。”他实在受不了里面的高温了。“我感觉自己都快昏过去了。”他说。最后,他踉踉跄跄回到走廊,出了前门,想喘一口气。他看见了戴安·巴尔比,就喊她叫火警。他坚持说,戴安走了以后,他自己还在往屋里闯,但都失败了。

调查人员问他,知不知道火是怎么着起来的。他说他也不确定,不过十有八九是先从儿童房里,因为他最早是在那里面看见火的,就像“强光”一样。为了取暖,夫妇二人在家里放了三个暖气,一个就在儿童房里。“我让安珀没事别去动它。”他说。他还说,她“动一次他就打一次”。暖气里面是有火的,他说自己也不清楚当时它开没开。(瓦斯奎斯后来做证说,自己四天之后去检查过暖气,是关着的。)威灵汉推测可能是电器着火:他听见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接下来,调查员问会不会有人想伤害他的家人,他说想不到哪个人会这么“冷血”。提起三个孩子,他是这么说的:“我想不明白,究竟什么样的人会伤害她们啊!三个人见人爱的小家伙。”他接着说,“我和斯黛茜在一起四年了,偶尔会吵架拌嘴,或者分开一阵子。我觉得,我们还能这么亲近,多亏了三个小家伙……我们俩……谁也离不开她们。”想到安珀,他说:“实话跟你说,我真希望她叫我时我没醒,真的。”

审讯期间,瓦斯奎斯让福格先上。最后,瓦斯奎斯把头对着威灵汉,问了他一个看似没来由的问题:他跑出去的时候穿没穿鞋?

“没穿,先生。”威灵汉答道。

双方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张这座房子的平面图,瓦斯奎斯指着它说:“你就是这么一路走出来的?”

威灵汉说是。

现在,瓦斯奎斯确信威灵汉是杀害三个孩子的凶手了。证据表明,当时地板上渗入了液体助燃剂,火焰是贴地燃烧的。如果真的像威灵汉自己说的那样,他的双脚必定会严重烧伤。但医疗报告显示他的双脚完好无损。

威灵汉坚持说,他从房子里出来的时候,火还在墙顶上,没烧到下面。“我用不着躲避火焰。”他说。瓦斯奎斯认为,这不可能,威灵汉是一边往外走一边放火的。先是儿童房,再是走廊,最后是大门口。后来,瓦斯奎斯这样形容威灵汉的行为:“他对我讲的故事纯属捏造……说来说去,一句真话都没有。”

然而,他没有明确的动机要这么做。三个孩子确实上了人身保险,但赔款金额不过一万五千美元,而且主要受益人是斯黛茜的爷爷,因为保费是他出的。斯黛茜告诉调查员,威灵汉是打过她,但从没虐待过孩子——“我家孩子都被惯坏了。”——她绝不相信威灵汉会杀死孩子。

官方结论是,威灵汉没有良知,他的一系列罪行最终演变成谋杀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此案的公诉人是约翰·杰克逊,科西卡纳副检察官。他后来接受《达拉斯晨报》采访时说,他认为威灵汉是一个“具有高度反社会倾向的个体”,将孩子们视为“自己生活的阻碍”。按照当地检察长帕特·巴切勒的说法:“孩子们是他喝酒、扔飞镖的障碍。”

1992年1月8日,火灾发生两周之后,威灵汉正跟斯黛茜一起开着车,swat特警队突然围了上来,让他们靠边停车。“他们把枪掏了出来,好像我们刚抢了十家银行似的,”斯黛茜后来回忆道,“我们只听到‘滴滴’两声,然后他就被抓了。”

威灵汉被指控谋杀。由于受害者有多名,按照得州法律可判死刑。与大多数得州检察官不同,有着法官梦的杰克逊个人是反对死刑的。“我认为它的威慑作用不强,”他跟我说,“我不相信它会有效果。”他还认为这是一种浪费,考虑到诉讼和上诉流程,得州每起死刑的平均费用为二百三十万美元,相当于判处四十年有期徒刑的三倍。另外,杰克逊说:“犯了错就真的不能挽回了吗?”但是,他的上司巴切勒却认为“某些犯下大罪的人就是放弃了生存的权利”,杰克逊后来也同意,威灵汉案实在太恶劣,是他从业以来“受害者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必须执行死刑。

威灵汉请不起律师,于是州里就为他指派了两个。一个叫大卫·马丁,前州国民警卫队员。另一个叫罗伯特·邓恩,是当地的辩护律师,从杀人到离婚,什么案子都接,自称“万事通”。(“在小城市里,你不能说‘啊,我只接某某类的案子’,那样肯定会饿毙街头。”他对我说。)

威灵汉被捕后不久,当局就收到了一名在监人员发来的消息。他名叫强尼·韦伯,与威灵汉在同一个监狱。他说,威灵汉之前向他坦白说自己“拿了一些打火机油,洒在墙上和地上,然后放了火”。威灵汉一案似乎是板上钉钉了。

即便如此,斯黛茜有几名亲戚——他们相信威灵汉有罪,虽然她本人不这样认为——告诉约翰逊,他们希望不要当庭审讯。于是,就在陪审人员选定前夕,杰克逊找到威灵汉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建议:只要他们的客户认罪,州里就判他无期。“想到能够避免一起死刑,我当时真的很高兴。”杰克逊回忆道。

威灵汉的律师同样很高兴。他们确信威灵汉就是凶手,只要交给陪审团,肯定会被判有罪,然后就是死刑。“每个人都以为,辩护律师就一定要相信客户无罪,但事实并非如此,”马丁告诉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罪有应得。”他还多说了威灵汉一句:“所有证据都表明,罪犯百分之百就是他。就是他在房子里到处浇上助燃剂,然后把打火机油倒在孩子床底下的。”用他的话说,这是“经典的纵火案例”:“现场到处都是水坑状过火区域——这没什么好说的。”

马丁和邓恩建议威灵汉接受,但是他拒绝了。两人请来他的父亲和继母来沟通。欧根尼娅说,马丁给他们看了孩子尸体的照片,然后说:“看看你儿子干的好事。你们赶紧说服他认罪吧,否则免不了一死。”

两人去探监了。他父亲认为,如果儿子是无辜的,那就不应该认罪,而继母却劝他认罪。“我只是想让儿子活下来。”她对我说。

威灵汉不为所动。“我没罪叫我怎么认,更别提还是杀子这种罪。”他说。这是他最后的决定。马丁说:“我当时就觉得他疯了——现在也是一样。”

威灵汉拒绝认罪,这更坚定了检方的观点:他是一个不知悔改的杀人犯。连他的辩护律师都是这么想的。

1992年8月,审判在科西卡纳市中心一座石头建的旧法院里举行。杰克逊和各位检察官依次传唤了证人,包括强尼·韦伯和巴尔比夫妇。然而,案情的关键还是瓦斯奎斯与福格搜集的科学证据。在法庭上,瓦斯奎斯详细列举了纵火的不下“二十个迹象”。

“你认为纵火人是谁?”一名检察官问道。

“威灵汉先生。”瓦斯奎斯说。

检察官问瓦斯奎斯,他觉得威灵汉放火的动机是什么。“杀掉那三个小女孩。”他说。

辩护律师试图找一位持反对意见的火灾调查专家,但他们联系的人的观点都和瓦斯奎斯、福格一致。最后,辩护律师只传唤了一位证人:威灵汉家的保姆。她说自己不相信威灵汉会杀掉自己的孩子。(邓恩告诉我,威灵汉想要自己出庭做证,不过他和马丁都觉得不合适。)两天后,庭审结束。

在终结辩论中,杰克逊称水坑状过火区域和泼洒形状为威灵汉不容辩驳的“证词”,被火焰刻在了地板上。他手持一本从火灾现场取回的《圣经》,引用了《马太福音》中耶稣的一句话:“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陪审团讨论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一致得出了有罪判决。正如瓦斯奎斯所说:“火是不会撒谎的。”

1999年的春季,伊丽莎白·吉尔伯特来找狱警,报上了卡梅隆·托德·威灵汉的名字。她也不清楚自己正在做什么。她当时四十七岁,是一名休斯敦的法语教师兼剧作家,离婚,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这是她第一次来监狱。几周前,一个在反死刑组织工作的朋友找到她,鼓励她跟一个等待死刑执行的犯人做笔友,于是吉尔伯特就报上了姓名和地址。没过多久,威灵汉的回信就来了,笔迹潦草,字数也不多。“如果你愿意回,我很愿意与你通信。”他写道,还问她能不能来看看他。也许是出于作家的好奇心,抑或是一时冲动(她刚刚收到前夫患癌症去世的消息,心情很低落),她同意了。现在,她站在得克萨斯州亨茨维尔一家老旧监狱的门前——在监人员管它叫“死坑”。

她穿过铁丝围栏和探照灯,在岗哨还被搜了身,最后进了一个小房间。几英尺外坐着一个杀了多名婴儿的罪犯,他穿着白色号衣,后面印着黑色的大写字母“dr”,是“deathrow”的缩写,意为“等待死刑”。左臂肱二头肌上有毒蛇和骷髅图案的文身。他身高近六英尺,肌肉强健,但双腿已经在多年的监禁生活中萎缩了。

她和威灵汉之间隔着一层有机玻璃。吉尔伯特一头棕色短发,散发着书卷气,有些不安地看着他。之前有一个狱友叫他“婴儿杀手”,于是两人大打出手。入狱七年以来,他与管教发生过一系列摩擦,时常被关禁闭,也就是“下地牢”。

威灵汉礼貌地跟她打了招呼,看上去对她的到来很是感激。他被定罪以后,斯黛茜为他的获释奔走过。她给时任得州州长安·理查德写信说:“在孩子方面,没有任何人比我更了解他。因此,我相信他绝不可能犯下这种罪行。”但是,不到一年,斯黛茜就申请了离婚。来探望威灵汉的基本上只有父母,老两口每个月从俄克拉荷马州开车过来看他一次。“只有父母让我记得自己还是个人,而不是州当局描述中的禽兽。”他有一次这样对吉尔伯特说。

他不想谈死刑的事。“我住的地方是地狱,”他后来给她写信说,“每当有人来看我,我都想从这里跑出去。”他会问她课上得怎么样,艺术创作怎么样。吉尔伯特是个写剧本的,他怕她把自己看得“扁平”了。他还为自己糟糕的沟通能力道歉,他现在很难分清监狱和外面的氛围。

吉尔伯特问他,用不用自己从自动贩卖机里给他买点吃的喝的,他拒绝了。“别误会,我不要这些东西不是对你有意见,”他后来给她回信说,“我不想让人家以为,我进监狱就是为了这种东西。”

有人提醒她,犯人经常会忽悠访客。他似乎也意识到了,于是告诉她:“我是个简单的人。仅此而已。对大多数人来说,我只是一个被定了罪还想要操纵别人的杀人犯。”

两人的会面持续了两个小时,之后继续保持通信。他的来信中似乎包含着反思,很打动她,完全不是她预料的样子。“我是一个真诚的、有感情的人,”他写道,“不会编造自己的感受或想法。”他说自己以前是个封闭的人,跟他父亲一样。但是,他补充道:“失去了三个女儿……我的家,我的妻子,我的生活,该醒一醒了。我已经学会了打开心扉。”

她同意再来看他。几周后她回来时,他的感动是显而易见的。“在监狱里,外面的人从来不把我当人,一个妻离子散但还是坚持走下去的人,”他后来写信对她说,“但是,你回来了!我觉得,你大概还不知道你的到来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

随着信件的不断往来,她开始问他那场大火的事。他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如果真的有人在房子里浇上了助燃剂,然后点了火,那么凶手现在还逍遥法外。吉尔伯特并不天真——她认定他是有罪的。她不介意给他安慰,但不是来帮他翻案的。

不过,她还是对案子产生了好奇。当年秋天,她驱车前往科西卡纳法院查阅卷宗。当地有很多人还记得这场悲剧。一名工作人员有些困惑,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对这样一个活活把自己孩子烧死的男人感兴趣。

吉尔伯特拿到卷宗,在一张小桌子前坐了下来。查阅目击证词时,她注意到了几处矛盾。戴安·巴尔比称,消防局来到火场之前,威灵汉从未试过往屋里闯。然而,她当时在打火警电话,所以有一段时间不在现场。同时,她女儿布菲说,自己看到威灵汉站在门廊上砸窗户,显然是想救孩子出来。现场的消防员和警方都说,威灵汉发了疯似的想进屋。

1992年1月初,警方得出了威灵汉可能犯了谋杀罪的结论。之后的目击证词就越发负面了。在戴安·巴尔比最初的口供里,威灵汉被描述为“歇斯底里”,她还描绘了房屋正面的爆炸景象。但是,到了1月4日,火灾调查员开始怀疑威灵汉有罪之后,巴尔比就说他当时完全有可能回去救人,因为她在外面只能看到“房子里面在往外冒烟”,而且烟不是“特别大”。

莫纳甘证词的前后变化更大。在第一份证词中,威灵汉是一个深受打击、屡次犯险的父亲,要外人拉住才行。然而,调查员准备逮捕威灵汉时,他却说威灵汉当时过于情绪化了(“他的那种紧张感,就像是眼看着刚生下来的孩子死掉的母亲一样”);他还说自己有一种“直觉”,觉得威灵汉“与起火有某种关联”。

众多研究表明,证人对事件的回忆往往会随着背景信息的更新而改变。伊特利·德洛尔是一位认知心理学家,深入研究过刑侦过程中的目击证人与专家证词。他告诉我:“心智不是被动接收的机器。只要你有了信念,或者期望,对信息的感知和记忆方式都会随之变化。”

吉尔伯特去过法院后,就在不断思索威灵汉的作案动机。她也问过他这件事。他在回信中谈到了孩子的死:“我再也不想谈这件事了。在我的内心深处,它依然是一道深刻的情感伤疤。”他承认自己是个“不够格”、打老婆的丈夫——他感到很后悔。但是,他说自己深爱着孩子们,绝不会伤害她们。他说,当了爸爸以后,他就变了。他再也不鬼混了,“安分”下来,“成了一个男人”。大火发生前不到三个月,他还和斯黛茜回老家阿德摩尔登记了,办了一场小规模的婚礼。他俩之前一直没结婚。他说,检方抓住他过去的辫子不放,从火灾发生那一天起,就要把他塑造成一个“恶魔”的形象。杰克逊检察官就是这么叫他的。威灵汉讲,他之所以把车开到了外面,是因为担心车跟房子一起爆炸,对孩子构成更大的威胁。

吉尔伯特不确定该怎么看待他说的话,于是开始找相关人员问一些问题。“我的朋友们都觉得我疯了,”吉尔伯特回忆道,“我从来没干过这种事。”

一天上午,威灵汉的父母来看他。吉尔伯特就约他们先到监狱附近的一间咖啡馆见面。基恩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虽然黑发中多了几根银丝,深色的眼睛也因为眼镜显得比平常大了,但一看就知道是威灵汉家的人。欧根尼娅五十多岁,一头银发,随和健谈,跟丈夫的严肃克制形成了对比。他们从俄克拉荷马到得克萨斯要花六个小时,早晨三点钟就得起床了。他们住不起旅馆,所以当天晚上必须得回去。“我真的感觉自己是他们的累赘。”威灵汉在信中对吉尔伯特说。

基恩和欧根尼娅一边喝咖啡,一边向吉尔伯特表达感激之情,终于有人对托德的案子感兴趣了。基恩说,他的儿子不是完人,但绝不会杀人。

欧根尼娅说,火灾前一天夜里,她跟托德通过电话。她和基恩准备两天后,也就是平安夜过去。托德跟她讲,自己、斯黛茜和孩子们刚刚拍了家庭合照。“他说‘我们收到你的圣诞节照片了’,”她回忆道,“他让安珀接电话,她当时正在跟两个妹妹说话。他情绪还挺好的。要是他有烦心事,我肯定能听出来。”

基恩和欧根尼娅要走了:他们跟儿子只有四个小时的见面时间,可不能耽误。临走前,基恩说:“有发现别忘了告诉我们啊。”

接下来的几周,吉尔伯特继续追查线索。许多人——包括巴尔比夫妇——仍然相信威灵汉有罪。但他的几个亲戚朋友有疑问,执法部门里也有人持同样的观点。波利·古丁当年在俄克拉荷马负责监督威灵汉的缓刑生活。她最近对我说,威灵汉从来没表现出乖张或反社会的行为。“在我监督过的孩子里面,他大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她说。贝姵·布里吉斯之前是一名法官。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多次在法庭中坐在威灵汉的“对面”,因为偷窃罪把他送进监狱。她对我说,她想象不出他竟然会杀害自己的孩子。“他很有礼貌,不是无法无天的人,”她说,“他的罪行都是因为一些傻事。偷的东西也都不值钱。”火灾发生的几个月前,威灵汉去过一趟古丁的办公室,骄傲地给她看斯黛茜和孩子们的照片。“他想让贝姵和我知道,他的日子过得不错。”古丁回忆道。

最后,吉尔伯特回到科西卡纳去采访斯黛茜,她同意去吉尔伯特住的旅馆见面。斯黛茜微微发福,双颊圆润而苍白,深棕色头发,刘海是用发胶固定住的,脸上化着浓妆。在记录这场谈话的录音带中,斯黛茜说,火灾之前几天没什么异样。她和威灵汉没有吵架,都在准备过节。虽然火灾调查官瓦斯奎斯记得暖气是关着的,但据斯黛茜讲,当时是冬天早晨,挺冷的,至少有一台暖气是开了的。“我记得把它关上了,”她回忆道,“我老是想,天哪,安珀不会把什么东西放进去吧?”斯黛茜补充道,她不止一次抓到安珀“拿着东西靠暖气太近”。

威灵汉一直对她不好,她回忆说。他进了监狱以后,她就另找了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但是,她认为前夫不应该被判死刑。“我觉得他没干。”她哭着说。

在定罪审判过程中,只有保姆一人站出来为威灵汉辩护。但是,在量刑阶段,包括斯黛茜在内的多名亲属都请求陪审团留威灵汉一命。斯黛茜出场时,杰克逊厉声质问她,威灵汉那个“缠绕着毒蛇的大骷髅文身”是什么“意思”。

“就是个文身。”斯黛茜答道。

“他就是喜欢骷髅和毒蛇。你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他只是——只是文了这么个图案而已。”

检方引用这一证据来说明威灵汉符合反社会人格的标准,还请了两名医学专家来证实这一理论。两人都没见过威灵汉。其中一个叫蒂姆·格里高利,拥有心理学硕士学位,婚姻与家庭问题方向的,之前跟杰克逊一起出去打过野鹅,从未发表过反社会行为领域的研究,他的主业是家庭咨询。

有一天,杰克逊给格里高利看了第六十号证物——一幅铁娘子乐队海报的照片,之前挂在威灵汉家里。他请这位心理学家给解读一下。“图里画的是一个被拳头洞穿的骷髅。”格里高利说,图片展示着“暴力”与“死亡”。他还看了威灵汉的其他几张音乐海报,“这是一个披着斗篷的骷髅,有翅膀还有斧头,”格里高利继续说道,“到处都是火焰——我想起了地狱的情景。还有一张——是齐柏林飞艇乐队的,画的是堕落天使……我见过行为与爱好之间的关联,有很多次。对死亡的关注。这种音乐听多了,就对可怕的行为产生了兴趣,这种事例有很多。”

另一名专家是詹姆斯·p.格里格森,一位司法精神病学家。他是死刑案件的常客,因此得了一个绰号:死亡医生。(一名得克萨斯州上诉法官曾经写道,格里格森一上场,被告就“赶紧写遗言,留遗嘱吧”。)格里格森说,威灵汉有着“极其严重的反社会倾向”,他简直是“无可救药”。在1977年的兰道尔·戴尔·亚当斯谋害警察一案中,他也为最后的死刑判决出了一份力,用的词都几乎一样。之前没有案底的亚当斯就这么在监狱里被关了十几年。然而,距离死刑执行只有七十二个小时的时候,新证据出现了,他被无罪开释。1995年,也就是威灵汉受审三年后,格里格森因为违反职业道德被美国精神医学学会除名。协会称,格里格森曾多次“不经亲自询问即妄下诊断结果,而且在出任法庭专家证人时,声称自己可以百分之百确定涉案人员之后会继续进行暴力行为”。

与斯黛茜交谈过后,吉尔伯特又想到一个想要采访的人:强尼·韦伯。当年就是他在监狱里告发了威灵汉,目前关在得州的爱荷华公园监狱。她给韦伯写信,他说自己可以见见她,于是他们在监狱的会客室见面了。他年近三十,皮肤极其苍白,头剃得很光亮,目光游移,似乎浑身都在颤抖。一名见过他的记者形容他“紧张得就像一只靠在摇椅边上的猫”。韦伯九岁就开始吸毒了,判刑时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偷车、贩卖大麻、伪造文书、抢劫。

吉尔伯特在与他聊天过程中发现,他似乎有偏执狂。韦伯透露,在威灵汉受审期间,他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1988年在监狱里受到性侵后一直如此;而且,他常受“心理障碍”之苦。在交叉审问下,韦伯称自己不记得一起几个月前认过罪的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