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两颗子弹

“但要如何执行?”哈德利追问,“更何况,实际情况与他的计划大相径庭!”

“不错,如你所知,人算不如天算。魔术的后半段情节是弗雷造访他的书房,而此时弗雷其实已死在卡廖斯特罗街的寓所中——稍后我再说明这一段。葛里莫在杜蒙太太的帮助下,已做了一些准备工作。

“他和弗雷约好在香烟店楼上的公寓里碰面,时间定在星期六晚上九点钟,现金交易。(还记得吗,弗雷兴高采烈地辞掉工作、烧掉道具、离开位于莱姆豪斯区的剧院时,大约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星期六晚上行动,是因为按他雷打不动的习惯,整晚都会独自待在书房里,天塌下来也不许人打扰。此外,他出入往返需要取道地下室,通往地下室那扇门是必经之路;而住在地下室的安妮星期六晚上放假。还记得吗,葛里莫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直至——证据显示——他九点五十分开门迎客为止,这期间没人见过他。杜蒙太太则声称九点三十分上楼收咖啡盘时和他说过话。稍后我会解释为何我不相信这一证词——事实上,葛里莫根本不在书房,而是去了卡廖斯特罗街。杜蒙太太奉命于九点三十分左右到书房里盘桓片刻,然后告退出来。为什么?因为葛里莫已吩咐米尔斯九点三十分上楼,在廊厅对面监视书房。米尔斯正是葛里莫这套魔术所要蒙骗的观众。但是,如果他上楼之后接近书房门口时,忽然心血来潮要和葛里莫聊聊,或是见上一面,杜蒙太太便可及时拦阻。杜蒙在拱门处待命,任务就是防止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接近书房。

“为什么偏偏选中米尔斯来当魔术的观众?因为他一方面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能够严格按葛里莫的指示完成计划中所需的步骤,另一方面又对‘弗雷’深怀戒惧,当‘空幻之人’上楼时,他必不至于挺身而出、坏了好事。戴面具的来客走进书房前的片刻,是计划之中最脆弱的一环,倘若米尔斯贸然干预,便万事皆休了(比如曼根甚至德瑞曼,就很有可能出手阻挠);而且米尔斯也绝不敢迈出自己的房间半步。既然他奉命坚守岗位,就一定会坚持到底。最后一点,他身材矮小,也是中选的原因之一,很快你们就会明白其中奥妙。

“好,米尔斯得到的指令是,九点三十分上楼开始监视。因为‘空幻之人’原计划很快就要登场。但事实上‘空幻之人’却姗姗来迟。注意,这里出现了矛盾:米尔斯接到的指示是九点三十分——曼根却是十点!理由很明显,楼下必须有人,才能证明来客确实是从前门进来的,以支撑杜蒙的证词。不过,曼根有可能好奇心发作,对‘空幻之人’展开盘问——但如果葛里莫开玩笑地告诉他那人未必会来,即便来也不会在十点之前到达,那就另当别论了。总之,务必令曼根猝不及防、患得患失,好让‘空幻之人’及时经过客厅房门、走上楼梯,闯过这同样危险的一关。还有,为做好最坏的打算,万全之策是将曼根和萝赛特锁在客厅里。

“至于其他人:安妮不在家;德瑞曼用一张音乐会门票就打发了;伯纳比无疑在打牌;佩蒂斯去了剧院。万事俱备,好戏开场。

“九点前不久(多半在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家门,经由地下室的门来到街上。麻烦来了,大雪已纷纷扬扬下了好一阵,这与计划不符。但葛里莫不以为意,他自信有把握在九点半之前大功告成、胜利归来,届时大雪未停,往返的足迹自会被积雪覆盖;同时,‘空幻之人’用绳索从窗口逃逸、却未留下足迹,也可以用天降大雪来解释,不致启人疑窦。无论如何,事已至此,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离家时,他随身携带一把无从追溯来源的老式柯尔特左轮手枪,只装了两颗子弹。不知道他戴了怎样的帽子,但大衣是浅色的,还缀着亮晶晶的花呢斑点。之所以买下这件尺寸大了好几号的大衣,原因有二:一来没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即便被人看见,也不会被认出来。他——”

哈德利按捺不住了。

“且慢!会变色的大衣呢?出这事的时候离案发还早。究竟怎么回事?”

“还得请你再忍耐片刻,翻到魔术的最后一环时,答案自然揭晓。

“唔,葛里莫此行的目的是会见弗雷。他原打算与弗雷一笑泯恩仇、谈笑风生一段时间,少不得要劝说道:‘老弟,这鬼地方留不得!以后你好好享受人生,都包在我身上。搬到我家去吧,这些没用的家当该扔就扔。不如写张字条,通通送给房东!’——诸如此类花言巧语,其目的便是让弗雷给房东留下一张语焉不详的字条:‘些许家当,于我无用,还请笑纳’‘我将回归墓穴之中’,云云。一旦弗雷身亡,手中有枪,那张字条便自然成为自杀前的绝笔。”

菲尔博士倾身向前:“紧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牢牢抵住弗雷的心窝,笑呵呵地扣动扳机了。

“他们身处一座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见了,墙壁惊人地厚实。蜗居地下室的房东还是整条卡廖斯特罗街上最不爱管闲事的人。况且枪口紧贴弗雷胸膛,沉闷的响声不可能惊扰四邻。尸体被人发现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最起码也是天亮后的事。与此同时,葛里莫将做何举动?杀死弗雷后,他将掉转枪口,给自己制造一点轻伤,哪怕将子弹留在体内也在所不惜——从当年的‘三口棺材’事件中可知,他拥有蛮牛般强健的体魄、常人难以企及的胆识。他会把手枪留在弗雷身旁,冷静地用手帕或棉布替自己缠好伤口;子弹必须穿透衬衫,伤口又要用大衣遮掩住,并以胶布包扎妥当,时机一到再撕开。然后就可以回家施展魔术,以证明弗雷曾登门拜访。于是,弗雷开枪射伤葛里莫、逃回卡廖斯特罗街、用同一支枪自我了断,进行死因裁判时,这一系列顺理成章的推论不可能令陪审团起疑。我说得够清楚了吧?本案中的凶手和受害人就这样被偷梁换柱了。

“这就是葛里莫处心积虑安排的圈套。倘若一切按照前述剧本如期上演,则堪称天衣无缝的谋杀好戏;恐怕我们也不太可能对弗雷的‘自杀’有什么疑问了。

“这个计划中只有一处障碍:倘若有人目睹弗雷的公寓来了客人——不必认出葛里莫,发现有人到访即可——就大事不妙,‘自杀’的可信度便岌岌可危。公寓只有一个入口,也就是香烟店旁边那扇门。他又穿了件颇为招摇的大衣,而且之前他还身着同样的装束来踩过点(对了,香烟店老板多尔伯曼不久前就注意到有这么个家伙在周围盘桓)。于是,伯纳比的秘密寓所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想想看,最有可能窥知伯纳比在卡廖斯特罗街拥有秘密小屋的人,不正是葛里莫吗?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怀疑他画那幅油画的动机不纯。可想而知,葛里莫反复逼问还不算——他还跟踪伯纳比。时时居安思危的人,警惕性是很高的。他知道伯纳比有这么一间公寓,通过侦查,也获悉萝赛特手里有一把钥匙。于是他计上心来,偷走了萝赛特的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所在的那座房子,与弗雷的住处位于卡廖斯特罗街同一侧。那些房子毗邻而建,屋顶平坦;只需翻过低矮的隔墙,就可以沿着屋顶从街头一直走到街尾。这两间公寓都在顶楼,请回想一下,我们去查看伯纳比的公寓时,在门口发现了什么?”

哈德利点点头:“忘不了。一架梯子通往房顶的天窗。”

“正是。而我也发现弗雷的房间外面有个窗台,踩上去伸手就可以够到天窗,进而攀上房顶。葛里莫要到卡廖斯特罗街,一定不会走正面的大路,而是抄我们从伯纳比公寓窗户望见的那条后巷。他从后门进屋(与伯纳比和萝赛特后来选择的路线一致),直上顶楼,登上房顶,经过一户户人家的房顶来到弗雷的公寓顶上,从天窗下到窗台,可谓瞒天过海、来去自如。而且他很清楚当晚伯纳比肯定在其他地方玩牌。

“可叹天有不测风云,计划赶不上变化。

“他必须在弗雷回来之前赶到弗雷的公寓,否则弗雷见他从屋顶翻身而入,必起疑心。但我们知道,弗雷心里早有预感了。起因是葛里莫要他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回来……因为葛里莫需要这东西来捏造弗雷脱逃的假象。也不排除弗雷得知葛里莫前几天在卡廖斯特罗街藏头露尾,说不定还瞄见他从房顶溜进伯纳比的公寓,因此弗雷认定葛里莫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点。

“九点整,兄弟二人在亮着煤气灯的房间里聚首。他们聊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这将永远成谜。但可以肯定的是,葛里莫打消了弗雷的疑虑,双方相谈甚欢、尽弃前嫌;葛里莫半开玩笑地劝说弗雷给房东留了字条。然后——”

“这些我都没意见,”哈德利平静地问道,“但你怎会了解得这么具体?”

“是葛里莫亲口承认的呀。”菲尔博士答道。

哈德利目瞪口呆。

“是真的。当我及时察觉我们犯下的滔天大错之时,我就该明白了。先继续刚才的话题。

“弗雷写完字条,穿衣戴帽,正欲动身——葛里莫想让现场看上去像是弗雷刚刚外出归来后便举枪自尽,也就是说,想制造弗雷刚从葛里莫家装神弄鬼回来的假象。两人准备出门时,葛里莫突然发难。

“或许弗雷潜意识里有所防备;或许他自知无力抵抗强壮的葛里莫,便急忙转身想夺门而出;或许是两人扭打缠斗时造成的结果——总之葛里莫原本打算将弗雷扭过来、用枪口抵住其心窝,但却犯下大错。他开枪了,子弹却没能如他所愿穿心而过,而是命中了弗雷左肩胛骨下方。后来葛里莫自己也死于同样的枪伤,只不过他的伤口在身前,弗雷的伤口则在身后。枪伤虽然致命,但却不至于当场死亡。兄弟二人殊途同归,以近乎雷同的方式先后毙命,真可谓造化弄人。

“弗雷应声倒地。他别无选择,而且这也是最聪明的选择,再作挣扎只会促使葛里莫立即结果他的性命。然而葛里莫在那一瞬间也惊得魂飞天外,方寸大乱。他的全盘计划极有可能就此毁于一旦。有人能从背后那种位置开枪自杀吗?想将弗雷之死伪装成自杀的希望已极其渺茫。更糟糕的是,他下手的速度还不够快,弗雷中弹前还来得及放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以为已经有人闻声赶来了。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头脑还算清醒,胆色也还够壮,足以随机应变。他将手枪塞进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的弗雷手中,并收起那卷长绳。尽管计划已经走了样,还是得硬着头皮执行下去。但如果再开一枪,很可能会被已经竖起耳朵的邻居听见,这个险冒不得,加上时间吃紧,他只能仓皇冲出公寓。

“房顶!房顶是他唯一的逃亡机会。幻觉中的追兵正从四面八方涌来;沉睡的恐怖记忆复苏了,匈牙利山脉狂风暴雨中的三座墓穴霎时重现眼前,恍如昨日。他臆想着敌人闻声而至、在房顶上对他穷追不舍……于是,他慌不择路,跳进伯纳比公寓的天窗,任公寓里无边的黑暗包围了自己。

“直到这时,葛里莫才惊魂甫定,恢复神智……

“与此同时又发生了什么事呢?皮埃尔·弗雷身负重伤,但他的身体也称得上钢筋铁骨,否则当年被活埋后怎能苟延残喘、起死回生?凶手已经逃走了,弗雷可不会乖乖等死,必须立即设法保命。他得去——

“去找医生,哈德利。昨天你问我弗雷为什么要朝卡廖斯特罗街另一头的死胡同走去,因为(报纸上也说了)有位医生就住在街尾;后来弗雷也正是被送到那里去了。弗雷自知受了致命伤,但他岂会甘心就此送命!他挣扎起身,帽子和大衣还在身上,顺手把葛里莫塞给他的那支枪放进衣袋,以备不时之需。他竭力稳住脚步,缓缓下楼,只见冷冷清清的街道并未被刚才的枪声惊醒。他走了出去——

“你不是问过,他为什么走在街道正中央,还不停地东张西望?倒不是因为他急着要去谁家,最合理的解释是——他知道凶手就潜伏在附近,很可能再度出击。他自认为走在街心很安全。前方有两个人匆匆疾行。他经过亮着灯的珠宝店,看见了右前方的街灯——

“但葛里莫在做什么?葛里莫侧耳倾听,发觉无人追赶,但心中仍草木皆兵,不敢冒险回房顶查看。但他心念一转——往街上看一眼,不就能了解刚才那一枪是否惊动什么人了吗?他可以下楼去前门口探头张望,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不会有任何危险,反正伯纳比公寓所在的这座房子并无他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轻轻开门;之前他已解开大衣纽扣,将绳索缠在身上。他打开门——整个人都沐浴在门口那盏街灯的光芒中——正对面缓缓在街心行进的不是别人,恰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座房子里留下等死的那家伙!

“这是兄弟二人最后一次四目相对。

“在街灯照射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绝好的靶子。强忍剧痛、情绪又亢奋到极点的弗雷一刻也没有迟疑,癫狂之下,他厉声高喊:‘第二颗子弹赏给你!’——随即拔出刚才那支枪,扣动扳机。

“这一枪榨干了弗雷的最后一线生机。鲜血喷涌而出,他心知死期已到,又大喊一声,拼命将手枪(已经没有子弹了)朝葛里莫掷去,随后迎面倒地。两位老弟,这就是卡廖斯特罗街三名证人听见的那一枪,葛里莫还没来得及关门,这颗子弹就射进了他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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