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斯稍稍挪前了些,俯身去取信封,红色的灯光映着他的秃头。他一直用一支漂亮的金色铅笔做笔记,此时抬头注视着菲尔博士,那原本就凸出的眼珠子凸得更厉害了,活像一只青蛙。
“呃——话虽如此,”他短咳一声,“但第五点颇有启发!利用错觉!莫非米尔斯和杜蒙其实并未目睹某人走进那扇门,而是被凶手的手法所蒙蔽,整个过程如同幻灯片,只是他们的错觉?”
“利用错觉的思路不能成立,”哈德利答道,“很遗憾,这一点我也曾考虑过。我昨晚已就此盘问过米尔斯,今早又与他确认了一遍。无论凶手是何方神圣,都绝非目击证人的错觉,而且他确确实实走进了房间。他有血有肉有影子,走路时整个廊厅都为之震颤。他能说话,能关门,所谓‘错觉’岂能办到?你也同意吧,菲尔?”
博士黯然颔首,吸了一口早已熄灭的雪茄。
“噢,对,我同意。凶手是真实存在的,而且确实走进了房间。”
“退一步说,”佩蒂斯招呼侍者添咖啡,哈德利则乘胜追击,“即便我们掌握的情况有误,即便一切都是幻影,但葛里莫总不至于死于幻影之手吧?凶器是货真价实的手枪,同理,总得有活生生的人伸手开枪。至于其他几种手法,老天爷做证,葛里莫可不是被什么机关射杀的。而且他也没朝自己开枪——更没有像你刚才举的例子那样把枪藏进烟囱里。首先,一个人不可能从几呎外开枪射击自己;其次,那支枪不可能闪电般躲进烟囱后,又飞过重重屋顶直奔卡廖斯特罗街、喂了弗雷一颗子弹,完成任务后才安然落地。他妈的,菲尔,我的分析方式越来越受你影响!被你的思维习惯同化了。局里随时可能来电话,我得保持清醒。你怎么了?”
菲尔博士的小眼睛瞪得浑圆,牢牢锁住桌灯,拳头缓缓落在桌面上。
“烟囱!”他喊道,“烟囱!哇!莫非……天哪!哈德利,我简直是一头蠢猪!”
“烟囱又怎么了?”警长问道,“我们已经确认过,凶手不可能从烟囱爬出去。”
“对,那当然。可我不是那个意思。刚才我脑中灵光一闪,虽然可能只是一线微光而已……我必须再检查一次那座烟囱。”
佩蒂斯用金色铅笔敲打着笔记簿,咯咯笑道:“无论如何,你总得把当下的话题做个了结吧。警长的话不无道理。如何在房门、窗户、烟囱上动手脚,还请不吝赐教。”
“说到烟囱,很遗憾,”菲尔博士收回注意力后,顿时又兴致盎然,“很遗憾,在推理小说中,烟囱的脱逃功用并不受人推崇——当然,作为秘道除外;烟囱是极好的秘道。有的烟囱是空心的,背后藏有秘密的房间;有的壁炉背后可以像帘幕一样徐徐敞开;有的壁炉可以旋转到一侧,腾出不少空间;甚至在壁炉的基座底下也可能别有洞天。此外,烟囱可作为投放物资的绝佳通道,主要是投放带毒的东西。但凶手选择烟囱作为脱逃路径则殊为罕见。且不说可行性近乎为零,更重要的是这种招数比在门窗上动手脚还要拙劣得多。在房门和窗户这两大通道中,利用房门的诡计更加常见,我将几种制造‘房门从屋内反锁’表象的手法列举如下:
“1.利用仍插在锁眼里的钥匙。这种经典手法已盛行多年,但由于各种变体都广为人知,真正派上用场的时候反而不多。从门外用钳子夹住锁眼里的钥匙再行扭动便是其中一例,我们自己正是用这种方法打开葛里莫的书房。还有一种相当实用的小道具:一根约两吋长的薄金属条,一头系上长而结实的细线;离开房间之前先将金属条插入钥匙头上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模拟杠杆的作用;细线垂到地上,从门底下拉出门外。在门外把门关上以后,只需拉动细线,杠杆便转动钥匙把门锁上;随后或抖或拉,令金属条松脱落地,从门底拉出回收即可。运用相同原理,具体方法还可有多种变化,但细线是必备条件。
“2.在不破坏门锁或门闩的前提下除去房门铰链。这种手法干净利落,许多想从上锁的橱柜里捞点东西的顽皮男生都谙熟此道。但前提是铰链装在门外。
“3.利用门闩。细线又派上了用场,这回要与别针和缝衣针搭配使用。先用别针在门内做成杠杆,细线穿过锁眼牵动缝衣针,从而在门外拉下门闩。谨向菲洛·万斯脱帽致敬,他对这一手法的运用堪称炉火纯青。细线还有很多更简单,但效果不甚理想的用途。在一条长线一头打一个猛然一拽就会解开的‘傻瓜结’,扣成一个环,套在门闩的把手上,垂下地面,从门底下穿过。关上房门后,左右拉动细线,即可闩上门闩,接着再使劲一拽,‘傻瓜结’便从把手上脱落,细线便可回收。埃勒里·奎因也展示过另一种手法,利用死人锁门——但解答过程十分晦涩难懂,耸人听闻,一定程度上欠缺公平性。
“4.令门闩自动下落上锁。此种手法通常需要在门闩底下垫上支撑物,从屋外关门后,再设法抽掉支撑物,令门闩自动下落。迄今为止最理想的支撑物莫过于人见人爱的冰块:当垫在门闩底下的冰块融化后,门闩落下,密室大功告成。还有一个案例,仅凭关门的力道便成功震落了内侧的门闩。
“5.营造一种简单而有效的错觉。凶手作案后从外头锁好房门,把钥匙藏在身上,而众人误以为钥匙还插在门内的锁眼里。凶手率先制造恐慌、发现尸体,打破门上的玻璃镶板,伸手将隐于掌中的钥匙插进门内的锁眼,然后‘赫然发现’这把钥匙,继而打开房门。此手法同样适用于破坏普通木门上的门板之情形。
“类似的手法不胜枚举,例如从外头锁门,再利用细线将钥匙送回房内,等等。但各位想必已一目了然,以上各种诡计在本案中均无用武之地。我们发现房门从内上锁,哎,凶手可选择的手法多如牛毛——却悉数无法实现,因为米尔斯自始至终都监视着房门。所以锁门的过程并无玄机,是在目击证人监视下完成的。我们已是山穷水尽了。”
“我本不想老调重弹,”佩蒂斯眉头紧蹙,“但所有不可能的手段都被完全排除了,剩下的选项无论多么不可思议,也必然是正确答案。你已经排除了房门,那么烟囱是否也不予考虑?”
“是的。”菲尔博士咕哝着。
“那么绕了一大圈,焦点又回到窗户上了?”哈德利质问道,“连篇累牍讲了一大堆,显然到头来全是无用功。可是,在你这些令人目不暇接的分类中,居然遗漏了凶手唯一可能动用的逃脱路径……”
“因为那扇窗户没上锁,你怎么不明白呢?”菲尔博士吼道,“如果是上锁的窗户,我自能举出若干妙法。从早年那种徒有其表的伪造钉头,直至近期那些虚张声势的钢质百叶窗,其原理可谓一脉相承。也可以打碎窗户,小心地扣好锁钩,离开时只需换上一块新玻璃,用玻璃胶粘合妥当即可;由于新玻璃与原来的玻璃看上去一般无二,便令人误以为窗户是从内侧反锁的。但本案中的窗户不仅没锁,而且没关——只是无法攀缘而已。”
“我似乎在什么地方读到过,有人会飞——”佩蒂斯提醒道。
菲尔博士大摇其头:“姑且不论会飞的人能否在极为光滑的墙面上如履平地。我对凶手振翅逃逸这一思路持欢迎态度,只要有地方可供其起降,便能令我信以为真了。换言之,凶手总得从某处腾空,再于某处着陆。但事与愿违,屋顶和地面都找不到起降的痕迹——”菲尔博士用拳头抵着太阳穴,“不过,如果你在这方面另有高见,不妨——”
他戛然而止,抬起头。静谧无声、空旷无人的餐厅尽头,整排窗玻璃上的雪花都闪烁着微光。一个身影飞奔进来,迟疑片刻,左顾右盼,随即匆匆朝他们赶来。看清来者是曼根时,哈德利忍不住低声惊呼。只见曼根脸上毫无血色。
“该不会又出事了吧?”哈德利的语气冷若冰山,把椅子往后一推,“该不会是大衣又变了颜色,或者——”
“那倒没有,”曼根站在桌旁,气喘吁吁,“但你们最好过去一趟。德瑞曼出事了,似乎是突然中风。不,他还没死,但情况不容乐观。他发病时正想和你们联络……他不停地说胡话,说什么他‘房里有人’‘烟火’,还有‘烟囱’。”
鲁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kipling),英国著名作家。吉卜林的原话是:“为一个部落写一首叙事诗共有六十九种方式,而其中任何一种都是对的。”
著名推理小说家梅森(son)笔下的名侦探。
指的是著名推理小说家多萝西·l.塞耶斯(dorothyl.sayers)的名作《九曲丧钟》。
安娜·凯瑟琳·格林(annakatherinegreen),著名推理小说作家,美国推理小说的先驱。
goodfellow,意为“好家伙”。
goodman,意为“好人”。
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卡罗琳·威尔斯(carolynwells)的作品。
美国作家托马斯·w.汉舒(tomasshew)笔下的私人侦探,擅长易容术。
托马斯·伯克(thomasburke),英国作家。
伊斯瑞尔·冉威尔(israelzanwill),犹太裔英国作家,代表作《弓区之谜》是历史上第一部以密室为题材的长篇推理小说。
美国著名推理小说作家s.s.范·达因(s.s.vandine)笔下的名侦探。
作者“约翰·迪克森·卡尔”的其他小说
《犹大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