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第二天回到了伦敦。她从坎伯威尔发来一封电报,告诉我她要回来。她的火车进站时,我就在霍尔邦高架桥上等她。我必须说,其他任何原因都不会让我离开贝克街。我仍然相信福尔摩斯会设法联系我,生怕他冒着所有危险回到了原来的住所,却发现我不在那儿。可是我也不能设想让玛丽独自穿越这座城市。她最伟大的美德就是她的宽容,忍受着我长期离家去跟夏洛克·福尔摩斯做伴。她一次都没有抱怨过,其实我知道她担心我正置身于危险之中。我现在理应向她解释她离开期间发生的事情,并且遗憾地告诉她,我们还要过一阵才能长久团聚。我也很想她,盼着再次见到她。
现在是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月初的坏天气已经过去,太阳高照。虽然天还是很冷,但一切都闪耀着一种繁荣和欢快的色泽。人行道几乎被熙熙攘攘的行人淹没了:从乡村来的家庭带着瞪大眼睛的孩子,他们的人数本身就可以填满一座小城市;铲冰者和清道夫也出来了;糖果店和杂货店装饰得五彩缤纷,每个橱窗都打出烧鹅俱乐部、烤牛肉俱乐部和布丁俱乐部的广告,空气中弥漫着焦糖和水果馅的香气。当我下了马车走进车站,在拥挤的人群中穿行时,我想到是什么使我疏远了眼前的一切,疏远了伦敦每天的乐趣。这或许是我与夏洛克·福尔摩斯交往的不利之处:它把我引到阴暗的地方,真正没人会选择去的地方。
车站一样拥挤。列车准点运行,站台上满是拿着箱包、提着篮子的人。小伙子们像爱丽丝的白兔子那样亢奋地跑来跑去。玛丽的车已经到站了,车门打开,把更多的人倾倒进这座大都市。我一时找不到她,但后来就看到了。她走下车厢的时候,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不安。有个男子忽然出现,拖着脚步从站台上走过去,好像要和她搭话。我只能从背后看到此人,除了一件不合身的夹克衫和红头发,我无法再看清什么。他似乎还对玛丽说了句话,然后就登上火车,消失不见了。不过,也许我看错了。我走近时,玛丽看到了,露出笑容。我把她搂在怀里,我们一起往出口走去,我叫车夫等在那里。
玛丽有许多话要对我说,讲述她这次拜访朋友的经过。福莱斯特夫人很高兴看到她,她俩成了最亲密的伙伴,家庭教师和女主人的关系早已成为过去。那个男孩理查德很懂礼貌,举止得体,从病中康复后就成了可爱的小伙伴。他还是特别爱读她写的故事!那个家庭就像她记忆中的那样,舒适而热情。整个拜访都很成功,只是她自己在最后几天有点儿头疼和嗓子疼,旅途中又有所加剧。她看上去有些疲倦,我追问之下,她抱怨说胳膊和双腿的肌肉感觉有点儿沉重。“可是不要对我大惊小怪,约翰。我休息一下,喝一杯茶就会恢复的。我想听你所有的新闻。我读到了关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那桩奇事,究竟是什么情况?”
我不知道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责怪自己没有更仔细地检查玛丽的病情。我当时无暇分心,她又把自己的病说得那么轻松,而且我还在想着那个跟她搭讪的陌生男人。很可能,就算我了解病情,其实也做不了什么。即便如此,我还是要永远承受这个内疚:我对她的身体不适掉以轻心,没有看出伤寒病的早期症状。这个病魔很快就要把她从我身边夺走了。
是她提到了那个人,就在我们上路之后。“你看到刚才那个男人了吗?”她问。
“在火车上的?看见了。他跟你说话了吗?”
“他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心中一惊:“他说什么?”
“就是‘早上好,华生夫人’。他非常笨拙,是一个工人,我估计。他把这个东西塞到了我的手里。”
她拿出一个一直攥在手里的小布袋,刚才在我们见面的欣喜和出站难免的匆忙中,她几乎已经把这个忘记了。现在她把它递给我。袋子沉甸甸的,里面有东西,我起先以为是硬币,因为听见了金属的叮当声。当我打开,把袋里的东西倒在手心时,却发现是三枚坚硬的钉子。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那人没说别的吗?你能不能描述一下他的样子?”
“不行,亲爱的。我几乎都没看他,因为我正望着你呢。他的头发是栗色的,我想。脸上脏兮兮的,胡子拉碴。这要紧吗?”
“他没说别的?他有没有要钱?”
“我告诉过你。他打招呼叫我的名字,没别的。”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给你一袋钉子呢?”这话刚出口,我就恍然大悟,兴奋地叫了起来,“钉袋!当然!”
“什么呀,亲爱的?”
“我猜想,玛丽,你刚刚可能见到了福尔摩斯。”
“一点儿也不像他呀。”
“那就对了!”
“这袋钉子对你有意义?”
意义太大了。福尔摩斯要我回到我们寻找罗斯时去过的两家酒馆中的一家。它们都叫“钉袋”酒馆,他想到的是哪一家呢?肯定不是第二家,朗伯斯区的那家,因为那是萨莉·迪克森工作过的地方,警方已经知道了。总的来看,第一家,埃吉巷那家更有可能。他当然是担心被人看到的,从他与我联络的方式就可以领会到。他化了装,如果有人看到这次接触,在站台上拘捕了玛丽或我,只会发现一个装着三根木工钉的布袋子,根本看不出传递了什么消息。
“亲爱的,我恐怕一回家就又不得不离开你了。”我说。
“你没有危险吧,约翰?”
“希望没有。”
她叹了口气。“有时我觉得你喜欢福尔摩斯先生超过喜欢我。”她看到我的表情,温柔地拍了拍我的手,“我只是跟你说着玩的。你不用大老远地去肯辛顿,我们就在下个拐角停一下。车夫可以帮我拿行李,我自己回得了家。”我有些犹豫,她严肃地看着我说,“去福尔摩斯先生那儿吧,约翰。他费这么大周折来传递一个消息,一定是有困难,需要你的帮助,就像他以前总是需要你那样。你不能拒绝。”
于是我跟她分别了,不仅把我的性命攥在手中,而且差点儿一不小心丢掉了性命:我溜出来混入车流,险些被斯特兰德大道上的一辆马车撞倒。我想的是,如果福尔摩斯担心被跟踪,那么我也应该小心,所以绝对不能被人看见。我在各种车辆之间躲闪穿行,终于走到了安全的人行道上。我小心地扫视了一下周围,然后沿着来路往回走,大约三十分钟后来到了那个凄凉落寞的区域。我对那家酒馆记得很清楚。一个破败的地方,在阳光下看起来比在雾霾中好不到哪儿去。我过了街,走进酒馆。
有一个男人坐在雅座酒吧间里,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令我大吃一惊并有些窘迫的是,我认出他是里弗斯——在霍洛韦监狱给特里维廉医生当助手的那个男人。他没穿制服,但那茫然的表情、凹陷的眼睛和蓬乱的姜黄色头发是不可能认错的。他懒散地坐在桌前,喝着一杯烈性啤酒。
“里弗斯先生!”我叫道。
“陪我坐坐吧,华生。很高兴再次见到你。”
这说话的声音是福尔摩斯!在那一瞬间我才醒悟自己是怎样被骗,他是怎样在我的眼皮底下逃出监狱的。我承认我几乎跌倒在他指着的椅子上,带着一种窝囊的感觉看到了那个我如此熟悉的笑容。此时他正在假发和化装的掩饰下朝我微笑。这就是福尔摩斯易容术的奇妙之处。并不是说他用了许多的戏剧手法或伪装,主要是他有一种绝技,能够化身成他想扮演的任何人物,只要他相信,你就会相信,直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就像凝视遥远的风景中模糊的一点时,一块石头或一棵树可能会变成一个动物。当你走近,看出它的本来面貌后,它就不会再欺骗你了。刚才我走到了里弗斯的身边,但现在明明是跟福尔摩斯坐在一起。
“告诉我——”我说。
“会有时间的,我亲爱的朋友。”他打断了我,“首先,让我确信没人跟着你来。”
“我确定是一个人。”
“但在霍尔邦高架桥有两个人尾随着你。他们看样子是警察,而且无疑是我们的那位朋友——哈里曼警官的手下。”
“我没有看到。我离开我太太的马车时非常小心,在斯特兰德大道中途下的车。我没有让车完全停下,而且躲到了一辆四轮大马车后面。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车站有两个人跟踪我,那么,他们此时正在肯辛顿纳闷儿我到哪儿去了。”
“我可靠的华生!”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太太今天到呢?你怎么会在霍尔邦高架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