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的枝叶乒乓作响地拍打着正墙。晾衣绳隐约在屋子一侧吱嘎颤动。卖冰激凌的商贩摇着铃铛沿街路过。屋子角落里,那台气派的新收音机轻唱着莺莺燕燕的主题,颤动的音符低沉、柔和,仿佛伤心歌手悄然藏在歌声里的心绪。
这时,从屋子深处传来各种磕磕碰碰的声音:一把椅子似乎背部着地,一个书桌抽屉被拉得太猛掉到地上,一阵夹杂着抱怨的踉跄声。接着,响起钥匙慢慢开锁的声音,一个储物箱盖被吱嘎作响地打开,又是一阵踉跄声和磕碰声,一个烟灰缸掉到地板上。我从长沙发上站起来,潜入餐厅,途经一小段过道,透过一扇敞开的门边缘向内偷看。
她在储物箱跟前摇摇晃晃,胡乱抓起放在箱子里的东西,气愤地用手把扫在前额上的长发甩到脑后。她没想到自己会醉成这样。她靠到箱子上,稳了稳自己,一边咳嗽一边喘气。这时,她把厚实的膝盖跪到地板上,伸出双手探进箱子里摸索起来。
她哆嗦的双手拿起了什么东西——一个用褪色的粉红带子绑起来的包裹。她笨手笨脚地解开带子,从包裹里抽出一个信封,弯下腰,把信封放回储物箱右边看不到的地方,并用哆嗦的手指把带子重新系好。
我从原路悄悄返回,坐到长沙发上。那女人喘着粗气回到客厅,摇摇晃晃地站在门道上,手里拿着包裹。
她冲我得意笑笑,把包裹随手一扔。包裹落到了我脚边。她蹒跚走到摇椅旁坐下,又伸手去拿威士忌。
我弯腰捡起了那个用褪色的粉红带子绑起来的包裹。
“打开瞧瞧吧,”她满腹牢骚地说,“里面有相片和剪报照。这些盲流只能登在报纸的警情通告里,一帮混迹下流场所的乌合之众。这就是我那个丈夫留给我的家当,一堆旧衣服和一群混账东西。”
我翻了翻那堆花哨的照片,看着上头摆出专业造型的男男女女。照片上的男人长着一张张尖瘦、狡黠的脸庞,他们要么身穿赛马服,要么就面涂好似小丑的古怪妆容。这些家伙都是混迹汽车旅馆的卖艺人,大多数甚至终生难以在小地方建立稳固事业。他们活跃的场合是小镇杂耍舞台、执法部门的大清扫行动,以及廉价滑稽剧场,专门演出一些下流节目,跟法律打擦边球;有时表演实在不堪入目,便会引来一场突击检查和场面混乱的公诉庭审,之后他们又复出,重新拾起嬉皮笑脸、淫邪肮脏、馊汗般臭气熏天的表演生涯。照片上的女人多半有双美腿,展示私密曲线的尺度颇为大胆,超出了威尔·海思的建议限制。不过,她们的样貌却世故老套,跟会计员上班时穿的上衣似的:金发女、深发女、土里土气的大牛眼、淘气贪婪的小细眼。某两张脸明显很歹毒;某两个人可能是红发,不过这从黑白照片上看不出来。我随意翻看了一遍,没提起什么兴趣,然后把带子重新绑好。
“一个都不认识。”我说,“干吗给我瞧他们?”
她的目光越过右手颤颤巍巍握住的酒瓶,阴险地看着我:“你没找到魏尔玛?”
“她在里边吗?”
浓重的奸诈之色攀上她的脸,开始一番嬉闹,没找到什么乐趣,因此又转移阵地了。“你不是有她的照片吗,她家里人给你的?”
这个问题让她感到困惑。每个女孩都会留下一张照片,哪怕是她穿短裙、头戴蝴蝶结的童年。我手里至少应该有这样一张照片。
“我不打算再喜欢你了。”那女人低声道。
我端着杯子站起来,走过去,把杯子放到她身边的桌沿上。
“你喝光那瓶酒之前,再给我倒一杯。”
她伸手去拿酒杯,这时,我一转身,快步穿过方形拱门,走进餐厅,穿过走道,步入那间储物箱敞开、烟缸落地、杂物乱放的卧室。我身后传来大喊大叫的声音。我把手伸进储物箱右边,摸到一个信封,然后飞快地抽出来。
我回到客厅的时候,那女人已经站起来了,不过她只迈出两三步。她的目光里有一种很特别的无神,一种充满杀意的无神。
“坐下!”我故意对她怒吼道,“我可没驼鹿马罗伊那么糊涂!”
这句话有点像黑暗中的枪击,没打中任何东西。她眨了两下眼睛,用上嘴唇掀起鼻子,透过兔子般诡异的神情露出几枚脏牙。
“驼鹿?你说那个驼鹿?他怎么样了?”她咽着气说。
“他出来了,”我说,“从牢里出来了,拿着一把点四五在外头乱逛。今早他在中央大街附近杀了个黑鬼,因为那人不肯告诉他魏尔玛在哪里。此时此刻,他正到处找那个害他蹲了八年号子的家伙。”
苍白的色泽占据了那女人的脸庞。她把瓶子举到嘴边咕咕灌酒,酒水顺着她的下巴流了下来。
“那现在警察也在找他啦!”说着,她大笑起来,“没错,就是警察!”
可爱的老女人,我喜欢和她相处,喜欢出于自己的险恶用心把她灌醉。我是个不错的家伙,我喜欢当我自己。干这一行,任何你经历过的事情都会被我碰上,但我已经开始对这种状况感到恶心了。
我打开信封,攥起一张光面相纸照片。这张照片和刚才那些一样,但又有些不同——它拍得精致多了。照片上的女孩上身穿皮埃罗丑角服,头戴白色圆锥帽,帽顶有一颗黑色绒球,帽子下蓬松散落出来的头发呈深色——可能是红的。照片为侧身照,可见的那只眼睛里透出一丝活力。我不敢说这张脸蛋漂亮、大方,我不擅长评判相貌,但它称得上好看。一直以来,人们都对这种脸蛋比较友好,或在它所属的那个小圈子里算不错。不过,那张脸依旧非常平凡,它的美观是严格流水线化的,你午餐时间穿过任何一个城市街区,都能看见一打类似的脸。
照片中,女孩的下半身以腿,而且是一双美腿为重点。照片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永远属于你的——魏尔玛·华伦托。”
我在那个叫弗洛里安的女人面前抬起照片,举到她够不着的地方。她扑过来抢,但没摸到。
“干吗把它藏起来?”我问。
她喘着粗气,一声不吭。我把照片塞回信封,装到衣服口袋里。
“干吗藏起来?”我又问了一遍,“这张照片和另外那些有什么不同?她现在人在哪里?”
“她死了。”那女人说,“她是个好孩子,但已经死了。你这个条子,快滚吧。”
女人黄褐色的眉毛绞在一起,上下耸动。她的手一松,酒瓶滑落到地毯上,酒水汩汩流出。我弯腰去捡酒瓶,她伸出脚想踢我的脸,于是我撤开几步。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要把她的照片藏起来。”我对她说,“她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只是个又病又老的可怜女人。”她咕哝道,“别来招惹我,你这个狗娘养的!”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什么话都没说,什么要说的话都没想。过了一会儿,我走到她旁边,捡起地上几乎已经流空的酒瓶,放到她身边的桌子上。
她一直低头盯着地毯。收音机在角落里欢快低吟。屋外一辆汽车经过。一只苍蝇在窗户后面嗡嗡作响。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她开始嚅动半片嘴皮,对着地板说话,吐出一堆毫无意义的零碎语句。她大笑起来,仰面朝天,呆呆流出一摊口水。她又伸出右手,拿起酒瓶,咯咯磕着牙齿喝光了剩下的酒。她举起空瓶子摇摇,然后朝我扔了过来。酒瓶飞落到房间一角,顺地毯滚动,最后砰一声撞到踢脚板上。
她再次阴险地看了我一眼,之后就闭上眼睛,打起了鼾。
她可能在演戏,但我不在乎。突然间,我感觉受够了这一幕,简直受够了,实在受够了。
我在长沙发上捡起帽子,走向门口,打开纱门,来到屋外。收音机还在角落里嗡嗡低吟,那女人还躺在椅子里,呼呼打着轻鼾。关上门之前,我回头看了她一眼,之后我关上门又悄悄打开,再次看了她一眼。
她的眼睛仍然闭着,只是眼皮下有什么东西在闪动。我走下台阶,沿开裂的走道回到主路。
隔壁家的窗帘掀起了一角。一张狭窄、专注的脸贴在窗户上,凝视着这边——是个白发尖鼻的老女人。
爱管闲事的老太太又在打探邻居了。每条街上都至少有一个像她这样的人。我朝她挥挥手。窗帘落了下来。
我回到停车的地方,钻进车,开回七十七街分局,爬上楼梯,来到纳尔蒂那间位于二楼的臭烘烘的狭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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