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西五十四街1644号是一幢干巴巴的棕色房子,前面有一片干巴巴的棕色草坪。草坪上有块光秃的空地,中间种着一株粗犷的棕榈树。门廊上放着一把木质摇椅,午后微风吹拂着一整年都未修剪的一品红枝条,令其轻轻拍打着开裂的泥灰墙。侧院里有一根锈铁丝,上边一排洗到泛黄发硬的衣服在随风颤动。

我把车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停在马路对面,再走回来。

门铃没响,于是我轻轻敲了敲纱门的木质边框。屋内响起一阵拖拖拉拉的脚步声,门打开了。我眼前的昏暗中,出现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她一边开门,一边擤着鼻子。她面容浮肿、灰暗,乱蓬蓬的头发说不清是金色还是棕色——既了无生气难以算作姜黄色,又脏乱不堪难以算作灰色。臃肿的身体裹在惨不成形、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已过时的法兰绒浴袍中。她的脚趾肥大,而且明显搁在一双破旧的棕色男士皮拖鞋里。

我开口道:“是弗洛里安太太吗?杰西·弗洛里安太太?”

“嗯——哼。”那声音拖着自己从她嗓子里挣扎而出,像病人下床。

“你丈夫原来在中央大街附近经营娱乐场所对吗?麦克·弗洛里安?”

她用拇指把一缕头发拨到大耳朵后方,眼里闪起惊讶之色。这时,她用厚重的嗓门和吞吐的口气说道:“什——什么?我的老天爷啊,麦克已经走了五年了。你刚才说你是来干吗的来着?”

她既没拉开挂钩也没打开纱门。

“我是个侦探,”我说,“想了解一点情况。”

她令人厌烦地瞪了我整整一分钟。之后,她很不情愿地掀开挂钩,转身进了屋。

“那进来吧,不过我还没收拾屋子呢。”她满腹牢骚地说,“你是警察,对吧?”

我走进门,把纱门的挂钩搭上。门左边的角落里,有一台气派的柜式收音机在嗡嗡低吟。那是整间屋子里唯一像样的家具,似乎是刚买来的。剩下的地方都不堪入目:客厅里放着填充过度的脏沙发和一把木质摇椅(和门廊上那把是一对),方形拱门过去是放着脏桌子的餐厅,从餐厅走过满是脏手印的弹簧门是厨房。除此之外,客厅里还有几盏配以俗气灯罩的破旧罩灯,像退了休的站街女一样在搔首弄姿。

那女人坐进摇椅,双脚踩着拖鞋跺到地板上之后瞧着我。我看着收音机,在长沙发一头坐下来。她发现我在看收音机,于是一种如中国茶般淡薄的虚假热心肠钻到了她的面容和声音里。“我就剩这一个伴儿了。”说完,她干笑起来,“麦克没又闯下什么祸吧?警察很少来找我的。”

她的干笑声中带有散漫的醉意。我向后一靠,碰到了什么东西。我伸手一摸,拿起一个夸脱装的金酒酒瓶。那女人再次干笑起来。

“刚才开了个玩笑。”她说,“希望老天爷现在安排了很多廉价金发女郎在他身边,否则他老嫌不够。”

“我倒是想起了一个红发的。”

“他大概也愿意要几个红发的吧。”她的目光,就我观察,没之前那么模糊不定了,“我记不清了,有哪个比较特别的红发女孩吗?”

“有,叫魏尔玛。我不清楚她姓什么,只知道那大概不是真名。我受她家人委托来找她。你们在中央大街上的店现在变成黑人的地方了,名字没变,那里必然没人听说过她,于是我就想到了你。”

“她家里人还挺放得下的,隔了这么久,才想起这回事——我是说找她。”那女人若有所思地说。

“这牵扯到一小笔钱——数额不多。根据我的猜测,他们只有先联系上魏尔玛,才能碰到这笔钱。有时候金钱能够增强记忆力。”

“酒精也一样。”那女人说,“今天有点热,是吧?那你就是警察啦?”她目光狡诈,神情警觉,踩在男士拖鞋里的双脚纹丝不动。

我拿起阵亡的空瓶子摇摇,把它扔到一边,又摸到裤子后兜,掏出那瓶之前我和黑人接待员没喝多少的品脱装波本威士忌。我把酒放到膝盖上。那女人难以置信地盯着酒瓶。狐疑之色开始在她的脸蛋上到处乱爬,像只小猫一样,只是没小猫那么顽皮。

“你根本不是警察。”她轻声道,“警察绝对不会买那种酒。你到底在耍什么把戏,先生?”

她又擤了一下鼻子,用的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脏的一块手帕。她的目光滞留在酒瓶上。饥渴正在她脸上同猜忌交战,并且胜利在望。饥渴在此类角逐中从不落败。

“我提到的魏尔玛是个卖艺人或歌手。你恐怕不认识她吧?我猜你不常到店里去。”

那双海草色的眼睛依旧盯着酒瓶,那条舌苔很厚的舌头在嘴皮上蠕动。

“嘿,那可是好酒。”她赞叹道,“我才不管你是谁呢,先生,但你可要把酒瓶子拿好了,一滴都不能洒。”

她从摇椅里站起来,蹒跚走出房间,拿着两个又厚又脏的玻璃杯回来了。

“不掺别的,就喝你带来的。”她说。

我给她倒了能让我飘飘欲仙的一大杯。她猴急地端起杯子,像吞药片一样一口吞下酒水,随后又盯着酒瓶。我又给她满上一杯,给自己也倒了一点。她拿着酒杯坐到摇椅上。她的双眼已变得暗淡无光,而这把她的棕眼珠衬得更深邃了。

“嘿,这玩意儿口感太好了,”她边说边坐下,“一点顶口的感觉都没有。我们刚才在聊什么来着?”

“一个叫魏尔玛的红发女孩,原来在你们中央大街的店里上班。”

“对。”她喝起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到她身旁的摇椅扶手上。她伸手拿起酒瓶,“对。你是谁来着?”

我掏出名片递给她。她用舌头和嘴皮读读名片上的字,随后把名片放到身旁的桌子上,用空玻璃杯压住。

“噢,私家侦探。你刚才可没跟我提起这个,先生。”她冲我亮出一根摇晃的手指,用愉悦的口气数落着我,“但你带来的酒,说明你在行里算个好人。这杯敬罪犯!”她给自己倒了第三杯酒并一饮而尽。

我坐下来,在指间转动着香烟,耐心等了一阵子。她要么知道点什么,要么就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她知道点什么,她要么告诉我,要么就不告诉我。当时的情况就那么简单。

“可人的小红发女。”她大着舌头,用缓慢的口气说道,“对,我记得她,能歌善舞,腿很漂亮,而且乐意摆出来给人看。她跑别的地方去了,我怎么会了解这些盲流的习性?”

“行,我没假定你了解,”我说,“只是顺道过来问问,弗洛里安太太。这些酒水你自便。如果到时我们俩还嫌不够尽兴,那我就再买些回来。”

“你一口都没喝。”她警觉地说。

我拿起手边的酒杯,把酒慢慢咽下肚,慢到能让别人误以为我喝了很多的程度。

“她家里人现在在哪里?”她警觉地问。

“那很重要吗?”

“行,”她揶揄地说,“行,帅哥,你们查案子的人都一个样。反正谁给我买酒,谁就是我的朋友。”说完,她又伸出手,拿起瓶子,给自己倒上第四杯酒。“我不该多嘴的。不过,我只会在喜欢的人面前乱讲话。”她假笑了起来,样子跟洗衣盆一样可爱。“你乖乖坐在这儿,别乱跑,”她说,“我想起来了。”

她从摇椅里站起来,打了个喷嚏,差点把浴袍掉到地上,抵着肚子将浴袍一把拉回来穿上,随后冷冰冰地盯着我。

“不许偷看。”说着,她走出房间,在出门时肩膀撞了一下门框。

我听见她杂乱的脚步声移动到了屋子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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