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现场血肉模糊

“又是砍头,那颗血迹斑斑的脑袋是在一条河中发现的,离布雷恩逃跑的路线不远……”

“布雷恩是个杀人狂吗?”军官怒道。

“要不你们去书房看看。”神甫冷漠地说。

书桌上摆着两个脑袋和一个身躯,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氛围弥漫在书房中。

血字的研究

[英国]柯南·道尔

初见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休养假期。

回到英国后,我无亲无友,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我先在伦敦的公寓里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积蓄。后来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个人跟我说房子的事了。”他嚷嚷着。

他说的那个人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说实话,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尔摩斯合租房子。他说:“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冷血到无情的地步,我曾经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呢!”

“他精神上有问题吗?”我忍不住问。

“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这就没问题了。我愿意和一个好学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小斯坦弗带我去找福尔摩斯。

走过一个窄窄的胡同,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又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才看到走廊尽头的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座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器皿。一个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立刻抬起头来,兴奋地喊:“我发现了,我发现了!”就算发现了金矿他也不会比现在更高兴。

“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沉淀,别的都不行。”他兴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让我们看他的惊人发现。

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们解释说:“这点鲜血放在一升水里,占溶液成分的不到百万分之一,看着,好戏就要来了!”说着,他加了几粒白色的结晶进去,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很快,溶液变成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底。

“看到了吗?这种新试剂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论血迹新旧都可以发生作用。”福尔摩斯依然很兴奋。

我们都向他表示祝贺。然后,小斯坦弗给我们相互做了介绍,福尔摩斯热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说:“看得出,您到过阿富汗。”我听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福尔摩斯没有理会我的吃惊,嘟嘟囔囔地说:“如果我早点发现这个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个案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说着,他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趁机观察了一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个子,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颌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尔摩斯听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兴,立刻和我约定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实验室,我忍不住问小斯坦弗:“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长地一笑说,“他在了解别人方面,几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

血字的研究

第二天,我们到贝克街221号看了房子。房子很舒适,有两间整洁的卧室、一间宽敞明亮的起居室。我们都很满意,当即租了下来。我们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同住。我整天没什么事做,福尔摩斯成了我最好的观察对象。他是个非常有规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把多数时间消磨在化验室或是解剖室里。他高兴的时候,精力旺盛,懒散的时候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动不动。他的知识面非常广博,对化学、解剖学、植物学、地质学、法律等相当精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又几乎一无所知,令我惊叹又好奇。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和我一样孤独,没想到他的拜访者竟然有很多很多,而且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有衣着整洁的绅士,有时髦的年轻姑娘,还有邋遢的老妇人……每当这些人光临我们的房子,福尔摩斯就会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说那些都是他的顾客。天知道,这让我对他的职业好奇到何种程度。

我们逐渐熟识起来,在一次闲聊中我坚持说肯定是有人事先告诉了他我刚从阿富汗回来,或者是他瞎蒙的。福尔摩斯急切地分辩说:“嘿,那是我依靠观察力和直觉分析法判断出来的!”

“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军医,华生。虽然你的脸很黑,但手腕处却露出黑白分明的皮肤,这说明你的皮肤本来是白的,脸上、手上都是在炎热地区晒黑的。而且,你憔悴的面容、僵硬的左臂,都说明你刚刚经历了战争。从国内目前的战况看,在炎热地区参加的战争肯定是在阿富汗。这就是我对你的判断。”

原来如此,听完他的解释,我心中豁然开朗,忍不住对他所谓的直觉分析法稍稍表示了一些兴趣。这令福尔摩斯非常兴奋,他带着点孩子式的得意告诉我,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葛莱森、雷斯垂德、麦克唐纳等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来找他帮忙。世上还有这种职业?我觉得他在吹牛皮,可又不想与他争辩,就转脸看向窗外。这时,街面上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正在焦急地寻找门牌号。我想换个话题,就随口说:“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

福尔摩斯跟过来,看了一眼,立刻说:“你是在看那个退伍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暗发笑,这个狡猾的家伙,明知道我无法去取证,就顺口胡说八道。我正在心中遗憾不能揭穿福尔摩斯的阴谋,让他出丑,刚巧,那人竟然走进了我们的房子,把一封信交给了福尔摩斯。

哈,机会来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得意,走过去问:“请问您的职业是什么?”

“当差的,先生!”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端正身体回答说。

我看向福尔摩斯,故意提高嗓音问:“您过去是做什么的呢?”

“军曹,先生。”他高声简单地回答说。

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心中大吃一惊,忍不住向他请教:“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隔着一条街我就看到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再看看他军人的姿态、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还有他自高自大、发号施令的神气。从这些都不难判断他做过军曹。”

“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称赞。

“这算不上什么。”福尔摩斯说着给我看刚收到的那封信,“这件事才看起来不寻常呢。请你好好看一下吧。”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巡警在凌晨两点钟,在一长期无人居住的房中看到了灯光,他们前去查看时,发现一名男子死在了房中。房间中有几处明显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明显的线索,更不知道凶手的情况,所以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葛莱森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是伦敦警察厅的侦探,他们两个相互不服气,常常因案件的处理方式而争吵,都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侦探。不过雷斯垂德比葛莱森更踏实、肯干,也肯听取别人的意见,所以他和福尔摩斯合作的机会比较多一点。

“他们只会等我解决案子后再宣扬成他们的成绩。”福尔摩斯讽刺地说,但他仍然招呼我动身去凶案现场。

距离凶案发生的空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福尔摩斯就坚持下了马车,在泥泞不堪的路上走来走去,两眼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蹲下来比较马车的痕迹,一会儿检查地上的脚印,忙得不亦乐乎。我冷眼旁观,认为他纯粹是在装模作样。因为那泥泞的路上即使有凶手的脚印也早已被踏乱了,根本分辨不出什么。

葛莱森从房子里跑出来迎接我们,他是一个头发浅黄、皮肤白皙的高个子。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欢快地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保护得很好,一切都没有动。”

“可是那条小路除外。”福尔摩斯说,“我想你肯定是觉得从那里找不出什么线索了才没有保护现场吧?”

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我负责房子里的事,外面的归雷斯垂德先生管。”

福尔摩斯嘲弄地笑了一下,问:“你没有坐马车来吗?”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房子里没有任何摆设,空荡荡的,由于长久没人居住,灰尘堆积了很厚,光线也很昏暗。餐厅里光光的地板上僵卧着一个男子的尸体,死者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黑黑的卷发,留着短硬的胡子。他紧握着双拳,两臂伸张,两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露出龇牙咧嘴的可怕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福尔摩斯在尸体前跪下来,检查尸体。他神情很严肃,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还抬起死者的头嗅了嗅他的嘴唇。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宣布尸体检查完毕。

葛莱森派人进来抬尸体,“叮咚”,从尸体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莱森把它捡起来,看了一眼,立刻大喊:“哈哈,被我发现了。一定是有个女人来过这里,这可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哟。”

没想到福尔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弯下身去检查死者的随身物品。葛莱森讨了个没趣,只好嘟嘟囔囔地自己把戒指收了起来。

死者名片上的名字叫锥伯,是个相当有钱的家伙。他身上的两封信是一家轮船公司通知开船时间的,一封是寄给他的,另一封是寄给约瑟夫的。从信上通知的时间相同不难看出,他们是约好要一起到纽约去。

福尔摩斯又仔细询问那些警官几个问题,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到这里来!”伦敦警察厅的另一个侦探雷斯垂德欢喜地跑了过来,他身材矮小,结实有力。

“到这里来看,朋友们!”他兴奋地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位置附近停下来。他点燃火柴,照亮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瑞契(rache)”。

“你们有什么看法?”雷斯垂德得意得像马戏班的班主似的炫耀着自己的把戏。

“这算什么发现?没有任何意义。”葛莱森嘲弄地说。

“那是因为你妒忌我的发现!我认为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这应该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不然,请福尔摩斯先生说说看。”雷斯垂德激动地反驳说,他们两个人立刻面红耳赤地争吵了起来。

福尔摩斯兴奋地吹了声口哨,不理会他们的吵闹,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检查这个血字,他有时测量墙壁,有时趴在地上放大一些尘土。我在一旁看着他的行动,觉得他像一只猎犬在丛林中活动,跑来跑去,寻找属于它的猎物。

福尔摩斯一直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又把血字的每一个字母都仔细查看了一遍,这才满意地把工具收了起来。

“别再吵了,伙计们。”福尔摩斯点燃了他的桃木烟斗,轻松地说,“这是一件毒药谋杀案。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男人,穿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发现,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如呆头鹅一般听得目瞪口呆。

“哦,顺便说一声,不要再白费力气瞎猜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女子出现过。血字的意思是‘复仇’,而不是什么‘瑞契’!”说完,福尔摩斯就带着我离开了现场。

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福尔摩斯:“你是怎么得来的那些信息?”

“观察。”福尔摩斯咬着烟斗笑着说,“我发现有两道马车的痕迹,其中一道很深,证明是昨天晚上的痕迹,因为这里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下雨了。巡警们说案发后再没有马车经过,这就说明车痕是凶手和死者一起来时乘坐的。”

“至于新的马蹄铁嘛,”福尔摩斯“嘿嘿”一笑,“那是因为新换的马蹄铁的印痕特别清晰。只是一般人不注意这些细节罢了。”

“哦。”听了福尔摩斯的解释,我一下明白了许多,忍不住又问:“凶手的身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呢?”

“一个人的身高是可以从他的步子的大小来测量的,另外从他站在那里在墙上写字的高度也可以判断出来,因为一般人都会写在与自己视线平行的地方,现在字迹距离地面是六英尺,证明他身高是不会低于六英尺的。”

哎呀呀,真好,听福尔摩斯分析案子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如同看魔术表演一样,让人觉得精彩不断。

第二天刚吃完早饭,过道里和楼梯上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声,还有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站起身来张望:“发生什么事了?”

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没事,是我的侦缉队贝克街分队。”

说话间,六个孩童冲了进来,他们看上去又脏又坏,像是六条小泥鳅,站在那里扭动不停。

福尔摩斯站起来,冲他们喊:“立正!”六条小泥鳅立刻像一条线似的站成了一排。

福尔摩斯又喊:“队长维金斯出列汇报。”

一个看上去十分精明的小男孩向前跨出了一步,高声喊:“报告,没有找到您让找的马车夫。”

福尔摩斯点点头,拿出一些先令来:“继续寻找,不找到不算完哦。现在把工资拿上继续去找吧。”

小孩子们高兴地上前领到了自己的“工资”,像一窝小耗子一样嬉闹着跑下楼去。

“别小看这些孩子。”福尔摩斯严肃地说,“他们搜索消息的能力要超过几打警察呢。他们可以到处乱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事情都可以想法儿打听到。别看他们淘气,他们很机灵,像针尖一样,无缝不入,可以做很多重大的事情呢。”

“向我道喜吧,我已经找到凶手了!”葛莱森突然闯进房来,抓住福尔摩斯的手晃个不停。

原来,葛莱森从死者锥伯的遗物中看到他的帽子很新,就拿着帽子找到了他买帽子的商店,又从商店的记录上找到了死者此前的房东。在和她们的谈话中,他发觉两位女房东很不自然。他抓住这一线索,顺藤摸瓜,终于追问出死者在她们这里租住时曾多次调戏房东的女儿,前天女孩的哥哥看到了他的恶行后,曾拿着木棍追打锥伯,而且当晚很晚才回来。所以房东母女听说锥伯死了,还以为是女孩的哥哥做的呢。葛莱森喜出望外,立刻去找女孩的哥哥,可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了锥伯,说他追到门口时,那家伙已经逃上一辆马车跑了。而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朋友拉去喝酒,所以才很晚回家。葛莱森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直接把他拘捕了。

葛莱森正在得意扬扬,雷斯垂德也来了,不过,他是垂头丧气地来的。因为他追查的约瑟夫·斯坦节逊,也就是被害人的秘书,昨天晚上也在旅馆被人杀害了。

有个送牛奶的小孩路过那里,曾见过一个红脸膛的高大男子,正沿着梯子从三楼窗户上下来,不慌不忙的,那小孩还以为是个木匠呢。

葛莱森听完,脸色就变了。因为这个消息无疑证实了他找到的凶手是不对的。

案情越来越复杂了,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相信,这肯定是某个集团组织的有规模、有组织的暗杀行动。福尔摩斯却轻轻摇摇头,微笑着说:“案子已经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什么暗杀出现了。”

“结束了?”我们都着急地问他到底发现了什么。福尔摩斯狡猾地眨眨眼睛,说:“你们一会儿就会知道的。”

这时,门外传来喊声,“先生,马车已经来了。”我听出来了,是那个贝克街侦缉分队的队长维金斯。

“好的,请他进来帮我搬东西吧。”他站起身来,到卧室里拖出了一只大箱子,我非常纳闷儿,福尔摩斯要出远门吗?他怎么没跟我提起这事呢?

维金斯带着马车夫进来了。那马车夫身材很高大,看上去十分强壮。他很不乐意地走向福尔摩斯,伸手去搬福尔摩斯刚从卧室里拖出来的大皮箱子。

突然,福尔摩斯迅速跳起来,用手铐铐上了那人的双手。

“先生们,”福尔摩斯带着胜利的微笑宣布,“他就是杀死那两个人的凶手,杰弗逊·侯波先生。”

我们都被眼前的戏剧性变化惊呆了,有点不知所措。马车夫趁机从福尔摩斯手中逃出来,冲向窗户,一拳击碎了玻璃,准备从窗子跳出去逃走。

幸好我们都回过神来,一拥而上抓住他,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那车夫十分凶猛,被捆上后还在奋力挣扎,最后等他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情况后,才放弃了逃跑的念头,靠在墙上喘息。

“没想到我会被困在这里。不过,也许你们愿意听一下,我为什么要杀掉那两个恶棍。”他不等我们发表意见,就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二十年前,杰弗逊·侯波是个十分英俊的小伙子,他聪明能干,和几个伙伴一起到一个山谷寻找银矿。在六月的一个温暖的日子里,他偶然遇见了美丽的露茜·费瑞厄小姐,被她的美丽和温柔深深吸引,热烈追求她。而露茜小姐也欣赏他过人的才能,愉快地答应了他的追求,两个年轻人就这样深深地相爱了。不久,侯波为了他们将来的幸福,到更遥远的峡谷寻找银矿去了。

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幸福之路灾难重重。露茜和她的义父约翰因为曾经得到一个摩门教徒的援救,从此就一直生活在摩门教的控制范围内。

尽管老约翰完全是凭自己的能力开辟了一片沃田,从不依靠惨无人性的摩门教,但他的行为却依然被摩门教徒所左右。他们允许他不去掠夺别人的财产,不去抢夺附近的女人,却不允许他单身,一定让他多娶上几个妻子,扩充摩门教徒的人数。

摩门教义规定,摩门教徒的女儿必须嫁给摩门教徒,约翰漂亮的女儿露茜绝对不允许嫁给摩门教徒以外的人。

露茜是当地最美的姑娘,早就有很多人看上了她,其中最有势力的是两个摩门教首领的儿子伊瑙克·j.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他们以三十天为期限,逼迫姑娘选出其中一个来和她结婚。露茜深爱着侯波,不肯答应嫁给那两个恶棍。老约翰也不想宝贝女儿失去幸福。

可是摩门教徒们的势力太大了,他们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暴徒,整日杀人如麻,他们父女两人怎么反抗得了呢?

为了女儿的幸福,老约翰决定冒险试试逃亡。他托人给侯波带去消息,请他赶快回来帮助他们父女。

侯波得到消息后立刻飞奔回来,一路遭受了多次劫难,直到期限的最后一天夜晚,他才像蛇一样爬进了约翰的家。因为摩门教徒们封锁太严了,他一直这样爬了三天三夜才爬到了这里。

约翰父女俩在侯波的安排下,躲过守卫他们的人,悄悄向山边走去,那里有侯波准备好的三匹马,可以让他们逃往远方。

他们艰难地逃到山谷,骑上马,快速奔跑,奔跑。他们不停地跑啊跑,一直跑了一天一夜,终于逃进深山里,离摩门教徒们越来越远了。

眼看逃出了虎口,三个人都很高兴,他们决定在一个小山洞里躲一躲,歇歇脚。侯波点起火堆来,让他们父女俩取暖,安心休息,自己出去为他们打些猎物来充饥。

那天,似乎猎物特别难打,侯波不知道跑了多远,费了好半天,才打到一只猎物。他扛着猎物回到山洞,天哪,火还在燃烧,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就在他们歇息的地方,一座新坟立在那里,“约翰·费瑞厄,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一八六○年八月四日”。

侯波发疯般找遍了整个山谷,都没有找到露茜的坟墓。他想一定是那些摩门教徒杀死了老人,抢走了露茜。侯波跪在约翰老人的墓前发誓,他这一生剩下的时光只为复仇而活,他一定要亲手杀掉那些仇人们!

后来,侯波打听到,是斯坦节逊杀死了老人,锥伯强行娶走了露茜。可怜的露茜结婚后不到一个月就忧伤地死去了。侯波偷偷去看她,取下她手上的结婚戒指,他要让锥伯看着那枚戒指死去!

这时,锥伯他们也发现了侯波的行踪,带人四处追捕他。侯波避开他们的追捕,住进大山里,过着原始的非人类的生活,寻找一切机会报仇。锥伯和斯坦节逊多次带人到深山里去杀他,但都被他巧妙地逃掉了。

侯波顽强地活着,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报仇,好几次都差点把他们杀掉。锥伯他们害怕了,就悄悄变卖了家产离开盐湖城,期望能够摆脱掉侯波。

可是他们想错了,侯波没有一丝犹豫,立刻追了出来,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寻找他们。

有一次,侯波在一个城市发现了他们,可还没等他采取行动他们就溜掉了。然后他们就开始更加频繁地东奔西跑,想把侯波拖垮。因为他们知道侯波根本没有钱和他们这样赛跑,他必须得靠替别人工作,挣钱来维持他的生活。

可是他们再次失望了。坚强的侯波忍受住了这一切苦难,像最忠诚的猎犬一般寻觅着猎物,终于在伦敦又一次发现了他们。

得知他们会在伦敦停留几天的消息,侯波兴奋极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他在伦敦找了一份马车夫的工作,紧紧跟踪他们。一连两个星期过去了,侯波终于找到有利的时机,亲手杀死了他们。

复仇计划完成后,侯波原本计划再赶几天马车,攒点钱回去守候露茜,没想到却被福尔摩斯派出的维金斯带到了这里。

侯波的故事讲完了,他的生命也快要完结了。现在对他来说,回不回美洲见露茜都不重要了。因为长期的艰苦生活让他患了动脉瘤,早已到了晚期,每当他激动的时候就会喷血。锥伯的死亡现场出现的鲜血就是侯波找到仇人时,太过激动而流出来的,当然那个血字也是他用自己流出来的血即兴写的。

完成了一生的复仇计划,侯波再无牵挂,他在被捕的第二天就带着微笑死去了。

整个案件结束后,报纸上又开始吹嘘两位官方侦探的破案才能,并称福尔摩斯在这两位侦探导师的培养下,已经逐渐开始在侦探方面有所进步等之类黑白颠倒的话,真让人气愤不已。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经过这次案件都对福尔摩斯非常敬佩,不敢再猖狂,雷斯垂德还发自内心地说福尔摩斯完全可以去做警察局局长。

福尔摩斯淡然一笑,对我说他只关心案件的离奇程度,至于功劳最后会被吹嘘给谁,他从来不会考虑。我现在已经彻底被福尔摩斯征服了,决定以后跟随他侦查所有的案件,当然,我也会把他的功劳忠实地记录下来,公布于众。

花园血案

[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在塞纳河畔,有一所与众不同的老房子,它仅有正门一个出口。院子里的花园看上去很精致,让人惊奇的是,花园外部居然看不到任何入口,原来,通往花园的所有入口都设在房子内。这栋奇特房子的主人是巴黎警察局局长阿尔斯蒂德·瓦伦丁,这天晚上,瓦伦丁的家里将举行一场晚宴。

比预定时间稍迟了几分钟,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瓦伦丁出现在了自己的住所中。他先是穿过书房,站在那扇通往花园的门前,向外眺望了片刻,便快步走进会客厅。此刻,来宾已经站满了整个客厅,其中不乏达官贵人:

英国大使加洛韦勋爵,还有他的夫人,以及大使的女儿玛格丽特·格雷厄姆夫人,这是一个面容姣美的少妇;蒙特·圣·米歇尔公爵夫人和她的两个高贵漂亮的女儿;额头布满皱纹,戴着眼镜,看上去学究味极浓的西蒙医生;布朗神甫,他是瓦伦丁在英国认识的;奥布莱恩,一名法国外籍军团的军官,此人让瓦伦丁颇感兴趣,但他的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加洛韦勋爵一家身上,尤其是玛格丽特夫人……

就这么大致一扫视,瓦伦丁发现他今晚最主要的宾客还没有到,这位贵客是他在美国的一次旅行中结识的,此人名叫朱利叶斯·布雷恩,是个亿万富翁,布雷恩先生对一些小宗教团体的捐助极其慷慨,并因此声名远播。终于,身材高大、同样身着黑色晚礼服的布雷恩出现在了客厅里,大家的关注焦点随即便转移到了此人身上,不过,很快大家的目光便从他身上移开,寻找着各自感兴趣的人,布雷恩先生也被加洛韦夫人挽着手臂带进了餐厅。加洛韦勋爵对此并没有什么不快,看上去他们一家对每个人都很友好,除了一个人——奥布莱恩。玛格丽特夫人看上去也对他没有好感,因为她是和西蒙医生一道步入餐厅的。

晚宴开始后,有人在抽雪茄,有人则打入了女人堆里,什么宗教都不信的瓦伦丁则和信仰一切宗教的布雷恩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其间,奥布莱恩一直都没有放弃对玛格丽特夫人的骚扰。而外交官出身的加洛韦勋爵则轻松自如地游走在各色人等之间,直到他发现玛格丽特夫人不在场了。让他感觉不妙的是,同时也不见了奥布莱恩的身影。一种强烈的保护女儿不受伤害的念头,驱使着勋爵走出了宴会厅,当他走过瓦伦丁的书房时,恰好遇到了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快步返回的女儿,这更加重了勋爵的疑惑。为了弄清真相,他继续向房子深处走去,直到发现了一个通往花园的入口。一轮新月破乌云而出,诡异的月光散射在花园一角,借助月光,勋爵看到了军官奥布莱恩。知道加洛韦勋爵来者不善,奥布莱恩匆匆和他擦身而过,进入了书房。加洛韦勋爵尽管愤恨不已,但也无可奈何,多疑的他向花园走去,试图发现些什么。

“草丛里有具尸体,血淋淋的尸体!”

勋爵尖锐的叫喊声从花园传出,闻讯后西蒙医生第一个冲了出来,“马上去告诉瓦伦丁先生。”

西蒙医生话音刚落,瓦伦丁侦探就出现在了现场,“真是不可思议,先生们,我一直在各地侦破疑案,这一次它居然发生在我的后花园。”在加洛韦的带领下,人们在草丛深处发现了那具身材高大的男尸。让人惊骇的是,他的脑袋和身体已经完全分开,几绺褐色的头发混着血迹粘在了头盖骨上。

“医生,快去看一下,”瓦伦丁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说道,“一定是个身强力壮的凶手!”

虽然西蒙医生的解剖经验极其丰富,但面对此种场景还是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死者的脖子和下巴都有明显的伤痕,但而下巴以上的部位则完好无损。看样子他也是晚宴的来宾之一,他的穿着说明了这一点。瓦伦丁也在寻找着尸体周围的蛛丝马迹,但除了几个被折断的短树枝外,他一无所获。

“谁?那是谁?”加洛韦勋爵毛骨悚然的声音再次响起。

朦胧的月光下,花园另一端走来了一个小个子,原来是布朗神甫,他底气不是很足地说:“没有发现任何通向这座花园的门。”

瓦伦丁的眉头皱了一下,但也不得不同意神甫的看法。“不错,我们确实应该弄清凶手是怎么进入花园的。”他说,“听我说,先生们,我非常想将今晚这些尊贵的客人排除在外,但你们知道,我作为警察局局长,就有责任来尽快破案。所以,也请你们配合我的工作,任何人都先不要离开这栋房子。”

听到了指令,大家开始分头行动,西蒙医生去寻找瓦伦丁的助手伊凡,加洛韦勋爵则以最委婉的语气通知了所有宾客,尤其是那些女士们,布朗神甫则留在了现场。伊凡就像一个忠实的仆人,得知消息后飞身跑到了主人面前,在了解了大致情况后,他便主动要求去现场收集各种残留物品。

“去吧,动作要快,”瓦伦丁说,“一会儿我们进房间里再仔细研究。”

伊凡俯下身去,观察了一会儿,二人就将尸体抬进了书房。瓦伦丁又来到了会客室,用锐利的眼睛扫视了一圈,“大家都在吗?”

“布雷恩先生不在,”已经平静下来的加洛韦勋爵回道,“还有奥布莱恩,刚才我在花园里看到了他!”

瓦伦丁当即安排伊凡去寻找那两个人,又将目光转向了西蒙医生,“死者的脑袋被砍了下来,西蒙医生,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力气和一把锋利的刀?”

“看起来这不像是用刀干的,”脸色有些发白的西蒙医生说,“死者的头颅被砍得如此干净利落,凶器很可能是战斧或是重剑。”

“我的天,”公爵夫人瞪大了双眼,“可是哪里有这些凶器啊?”

瓦伦丁则若有所指地问:“它会不会是法国骑兵使用的军刀?”

“我想,这是可能的。”西蒙医生说。

就在这时,奥布莱恩被带到了会客室,这名军官看上去很不友善,他用生硬的语气喊道:“叫我来干什么?”

瓦伦丁对此并不在意,以平稳的声音说:“你并没有随身携带你的佩剑,把它放哪儿了?”

“那是个累赘,我把它放在书桌上了。”军官的神色看上去有些慌张。

“伊凡,你去将佩剑取来。”瓦伦丁吩咐道,接着又对奥布莱恩说,“听说在尸体被发现之前,你曾到过花园。对此,你怎么解释?”

“没什么,”军官坐了下来,“只是欣赏一下月色。”

会客室出现了短暂的沉默,直到伊凡再次进来,“就找到了这个。”他指了指手中的那个空刀鞘。

大家都想到了某种可能性,加洛韦勋爵更是幸灾乐祸地看了看那名指挥官。

“我想我有必要说点什么,”玛格丽特夫人话刚一出口,就吸引了众人的所有注意力,“奥布莱恩先生有他的难言之隐,在花园里,他曾向我求婚,但被我拒绝了。我相信,这事绝不是他干的。”

“闭嘴!”加洛韦勋爵厉声喝道,“你竟然还为他说话,他的剑哪儿去了?你能解释?”

玛格丽特夫人毫无所惧,还瞪了勋爵一眼,“他是没有恶意的。再说,他在花园中一直是和我在一起的。”

这名苏格兰贵族女子的一番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仿佛都在回忆自己和情人以前经历的种种浪漫。

“布雷恩先生抽的是一支很长的雪茄吗?”

角落里突然传出的一句话,将大家带回了现实,原来是小个子神甫又突然发话了。

在神甫的提醒下,瓦伦丁又让伊凡去找布雷恩。

“玛格丽特夫人,”瓦伦丁说,“能站出来替奥布莱恩澄清事实,你的勇气值得赞赏。但是,你是否注意到了一个漏洞,那就是,在你返回书房几分钟后,勋爵才发现了军官从花园走出。对一个凶手来说,这段时间用来作案,显然已经足够了。”玛格丽特夫人还想反驳,这时伊凡一脸狐疑地闯入了会客室。

“不见了。”伊凡说,“布雷恩先生已经离开了,他的帽子和大衣也都不见了。在外面我发现了这个,就在郊外的灌木丛里,或许就是那位布雷恩先生丢弃的。”说着,伊凡拿出了一把散发出耀眼寒光但没有刀鞘的骑兵军刀。

瓦伦丁赶忙接过军刀,仔细端详了片刻,然后转向了奥布莱恩,以一种尊敬的语气说:“军官,我想你会配合调查的,在需要的时候会将武器暂时呈交上来,不是吗?现在,先把它还给你。”众人鼓起了掌,虽然最后的疑团还未解开,但目前布雷恩无疑已经成了首要的怀疑对象。加洛韦勋爵尽管对军官还抱有成见,但还是颇为绅士地向他致歉。

奥布莱恩看上去轻松了不少:“看来,布雷恩先将那个陌生人骗进了花园,残忍地将他杀害,然后在逃跑的路上将军刀丢在道旁。据伊凡所说,死者口袋里还发现了美元,因此,死者很可能是布雷恩的美国同胞,这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

“尚有五大疑点,”西蒙医生并不认可军官的推理,“我想说的是,如果凶手是布雷恩,他是怎么做到的?第一个疑点:当凶手可以用一把短刀杀人并能很好地将之隐藏的时候,为什么还要选择又重又长的军刀?第二个疑点:为什么没有任何人听到声响,难道死者被杀前都是一声不吭的吗?第三个疑点:我们看到,花园没有任何外部入口,住宅的前门也一直有人看护,那么,死者和凶手是怎么进入花园的?第四个疑点:同样,布雷恩又是怎么走出花园的?”

“那第五个呢?”奥布莱恩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

“也是个细节上的问题,”医生说,“可以看到,死者的脑袋被砍下后,凶手又在砍断的部位砍了许多刀,是什么深仇大恨让布雷恩以如此残忍的手段对待死者?”

“真是可怕!”奥布莱恩心有余悸地说。

“可怕的还不止这些。”小个子神甫赶来了,“打扰了,你们可知道,又发现了一起谋杀案。”

这下,所有人都坐立不安了。

“可能是同一人所为,”神甫难以掩饰内心的厌恶,“又是砍头,那颗血迹斑斑的脑袋是在一条河中发现的,离布雷恩逃跑的路线不远……”

“布雷恩是个杀人狂吗?”军官怒道。

“要不你们去书房看看。”神甫冷漠地说。

书桌上摆着两个脑袋和一个身躯,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氛围弥漫在书房中。第二个遇害者的躯干还没有找到,瓦伦丁判断它应该是顺着河水漂走了,便派人继续寻找。

布朗神甫镇定地走向第二颗人头。一头白发在晨光照射下发出银色的光芒,那张脸已经扭曲变形,很可能是在被丢进河里时被什么硬物撞烂了。

“我想你一定会认为这也是布雷恩所为。”神甫对瓦伦丁说。

“这似乎是一个常识,他们是被同一件凶器砍下来的。”瓦伦丁悠然答道。

“我的疑问是布雷恩是否能砍下这颗脑袋,”看着西蒙医生疑惑的眼神,神甫继续说,“你认为一个人能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吗?”

神甫的话,让大家震惊不已。

“没错,就是他,”布朗神甫看上去似乎胸有成竹,他指着第二颗脑袋说,“他的左耳上有一个同样的缺口。”

瓦伦丁瞪着神甫,刻薄地说:“对布雷恩你了解得好像不少,神甫?”

“正是,”小个子神甫简单地说,“我和他在一起待了一段时间,他有想加入天主教的想法。”

“或许他想把钱都捐给天主教会,”瓦伦丁有些激动地说,在其他人的注视下,他很快恢复了常态,“你们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现在仍然要留下来配合调查,如果有什么事,就来找我。”

瓦伦丁离开后,在医生的追问下,伊凡又透露了一个重要情况,“已经查出他是谁了,”伊凡指着那具高大的尸体说,“他叫贝克尔,布雷恩是在美国和他结怨的,贝克尔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刚被送上断头台,我们就是追踪这条线索……”

伊凡说不下去了,因为没有人愿意听他的这种推论。军官和医生都将期待的目光投向了布朗神甫,想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布朗神甫神情变得严肃,分析道:“现在就从上面医生提到的五个疑点说起,第一,凶手为什么使用军刀?因为短剑砍不下头颅,而这起谋杀案,砍头似乎是必要的。为什么死者没有发出声音呢?请注意那些短树枝,凶手是在用表演砍断树枝来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然后乘机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

“很有道理,”西蒙医生说,“但下面两个疑点就不好解释了,陌生人是怎样进入花园的?”

神甫根本未加思考,断然说:“从来就没有陌生人出现在花园中。”

众人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不明白一向严谨的布朗神甫为何会如此“草率”。

西蒙医生继续问:“布雷恩是怎么走出花园的?”

“他没有走出花园。”神甫的回答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医生终于有些不耐烦了,“我不想再进行这种无意义的问答了。”

“朋友,”神甫并不着急,“现在我来告诉你第五个疑问的答案。”

“砍的方式很奇怪,像是死后才砍的。”西蒙医生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很好,”神甫有些赞赏地说,“凶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迷惑你,让你想当然地认为那颗头颅就是属于那个躯干的。”

“朋友们,”神甫说,“在花园里发现了贝克尔的尸体,准确地说是贝克尔的部分尸体,请看。”他指了指那具庞大的身躯,“你们以前见过这个人吗?”

说着,神甫将在河中发现的白发头颅接到了那个躯干上,简直是一个完美的整体,没错,他就是朱利叶斯·布雷恩。

看着有些豁然开朗的众人,神甫仍然平静地说:“凶手十分狡猾,他砍下布雷恩的头颅后,将另一个人的头颅安放在了死者的躯干上。而将凶器和布雷恩的头颅抛至郊外。”

“那这个人头又是从何而来的?”奥布莱恩不解地问。

“什么地方会有死人的头颅?断头台。”布朗神甫声音有些沙哑,“你知道,瓦伦丁作为警察局局长,他在谋杀案发生前的一小时,就曾出现在断头台前。你们或许会问,警察局局长为何要这么做?瓦伦丁是一个忠诚而狂热的人,他可以为自己的信仰——他称为十字架迷信的事业,干出任何事来,所以,当他得知一直将大量钱财分散捐给了众多教派的布雷恩准备加入天主教时,他决定采取行动。”

“他以合乎逻辑的借口逮捕了贝克尔,并将他处死,用公文箱将他的头颅带回了家。最后,他试图对布雷恩进行最后的劝说,劝说无效之后,便带领布雷恩进入了花园,假借谈论剑术的名义,伺机将他残忍杀害……”

众人听得入了神,只有伊凡有些歇斯底里,他大声叫喊道:“卑鄙的家伙,主人是绝对清白的,你敢不敢到书房去和他当面对质?”

“我正准备这么做,”神甫有些沉重地说,“我必须给他一个忏悔的机会。”

一行人很快冲进了瓦伦丁的书房,发现瓦伦丁笔直地靠在椅子上,他仿佛没有察觉到众人的到来。西蒙医生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快步向前,看到瓦伦丁的身旁有一盒小药丸,大侦探已在他的椅子上撒手西去,脸上留下一种自豪的表情。

美国首都凶杀案

[英国]帕特里夏·麦吉尔

对谋杀故事的写法,一个派别主张开头即点题,如:突然一声枪响,伴随着一个女人的惊叫,一个男人中枪倒地。这个派别认为眼下这个故事也应该这样来起头:第一个死者被子弹击穿了心脏,尸体是在林肯纪念堂的林肯雕像后面发现的。

另一个派别则善于先烘托氛围,从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写起,再逐渐过渡到凶杀案,就好比:福尔摩斯正用它轻盈地拉出一支悠扬动听的乐曲,为正在分析案情的华生伴奏……

即将呈现在大家眼前的这一系列杀人案,或许用第二种方法开头来写会更合适一些,这桩案子不仅让华盛顿居民惊魂不定,也使那些游客恐慌不已。

在华盛顿有一份《彗星报》,它没什么名气,发行量也很小。就是这样一份不起眼的小报,却梦想战胜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这天早晨,《彗星报》市区新闻部主编斯坦·莫里斯像往常一样拆阅最近收到的信件,内容五花八门,有球赛预告,有保健讲座通知,有露天音乐会等。从中,莫里斯很少能发现一些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于是大部分信件都被他丢进了身旁的纸篓里。最后,还剩一封信,莫里斯抱有一丝期待,打开了它,里面只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sicsempertyrannis”(拉丁语,意思是“这就是暴君的下场”),莫里斯难掩内心的失望,将它也扔进纸篓里。

过了两个小时,莫里斯的工作基本上告一段落,正当他准备提笔再写一篇新闻稿时,身边的电话铃响了。

“林肯纪念堂?好,好,我们这就派记者过去,谢谢您,警长。”

放下了电话,莫里斯朝里面吩咐道:“抓紧行动,杰米,一群参观的中学生在林肯纪念堂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有,让瓦特也跟你去,到现场多拍一些照片,不要忘记了林肯雕像。”

杰米和瓦特出发后,莫里斯在废纸篓里面翻找了起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事。

没多长时间,杰米和瓦特就回来了,相比此时正激动不已的莫里斯,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惊喜。

“没多大价值,”杰米耷拉着脑袋说,“死者的身份已经确定,是国家档案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不是什么大人物。相关情况我也都调查清楚了。”

“没有价值?”莫里斯的声音有些颤抖,明显是因为过于激动导致的,“杰米,你知道咱们一直都在尽力支撑着这家报社,现在转机来了,这可是今年当之无愧的头号新闻,来,你看看这封信,早晨收到的。”

杰米并不是很情愿地接过了那张皱巴巴的小纸条。

“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吗?”莫里斯有些得意地问,“约翰·威尔克斯·布恩这个人听说过吧?就是当年刺杀林肯总统的那个演员,他在刺杀行动前就曾叫嚣过这句话……现在,凶手居然提前给咱们打了招呼,看来是想重复历史上那次刺杀事件……杰米,结合这个情况,将你掌握的资料利用起来,抓紧时间写一篇新闻稿,以最快的速度发出去!”

杰米在主编高涨情绪的影响下,很快写了一篇充满激情的报道。但是报纸发行后,公众的反应却很平淡,因为没有人愿意相信他们的说法。甚至还有竞争对手给出了针锋相对的报道,说他们为了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制造轰动效果,故意伪造了那张纸条。就连和莫里斯关系一向很好的警长,也建议他去调查一下那封信的来历。

连续两天,对那件谋杀案的调查都没有任何进展,《彗星报》也不得不做出一些相关的报道。

第三天,莫里斯也有些心灰意懒了,一封新的来信打破了这一切,它的信封和第一次装有纸条的那个信封一模一样,邮戳也是前一天盖上去的。面对这封信,莫里斯的手有些颤抖,好不容易打开了,发现里面又是一张小纸条——老地方偿还新债。

莫里斯正要将手伸向电话,它却先响了。

“是我,莫里斯!”他接起了电话,“警长,你先听我说,就在刚刚,我又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请相信我……什么?又有人遇害了,在财政部门外?好的,我马上让记者和摄影师过去。”

这次,死者又是被枪杀的,是政府印刷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杰米前去采访后,写了一篇新报道,将这起凶杀案和联邦政府首任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汉米尔顿遭人枪杀联系起来。连续两起类似的凶杀案,让公众开始有点相信《彗星报》的说法了。不过,它的竞争对手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并不承认这一点。另外,警方对此也持一种怀疑的态度。

两天过去了,案子的调查同样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两起案子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联系,相同的只是死者都是被枪杀,再者就是他们都能够跟历史上被谋杀的政府高官联系上。

警方迫于公众压力,为了尽快破案,就同意了莫里斯提出的建议,即派人前往邮政总局提前拦截所有寄往《彗星报》的信件,因为,根据惯例,凶手如果作案,就会事先通知报社。这样,警方就能在邮政总局提前一天拿到信,获得一定的预警时间。

守株待兔了三天时间,警方终于截获了一张新的装在信封中的小纸条——乔治·华盛顿也躺在这里吗?

根据这条信息,警方迅速布控,派了大量警力埋伏在华盛顿纪念馆的周围。莫里斯本人也亲自跟随另一队警察,前往位于芒特弗农的华盛顿故居和墓地进行警戒。

大队人马苦苦等候了一夜,最后却什么也没发生。莫里斯也是感到极其郁闷,不仅当场抓获凶手的希望落空,而且还有一家报社的记者讥讽他说:“莫里斯,今天你还会给自己写一张纸条吗?”

然而没过多久,一起新的凶杀案就出来为莫里斯和《彗星报》辩白了。在泰德尔水库附近的樱桃树林里,晨练的人们发现了一具恐怖的尸体——死者的脑袋上砍着一把斧子。

至此,华盛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彗星报》的报道感兴趣,同时也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都担心自己会成为连环杀手的下一个目标,不过,凶手好像只杀政府工作人员,但这已经足以让整个华盛顿陷入恐怖的氛围中了。

警方为了以防万一,让《彗星报》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留下了指纹,这一点让莫里斯大为恼火。

“我知道你们不会做出这种事,”警官解释说,“我也是公事公办,毕竟警局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你不认为这样对提高你们报社的知名度更有帮助吗,我的朋友?”

经过和斧头上的指纹相对照,证明了凶手并不在报社中。

没几天,警方又在邮局截获了一封信,其中的纸条上只有简单的两个词——solong。

如同密码一般的文字,让警方毫无头绪,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对策。

对于这张新的纸条,有人认为是“结束”的意思,也就是凶手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要用自杀的方式说再见。还有人认为凶手没准是要将整个城市从地图上抹去,以这种方式让大家和他说再见。

一夜过去,平安无事。警方请来的密码专家仍然在破译中,很多公共建筑都加强了警卫力量。那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更是处于高度戒备状态,有很多人甚至请假待在了家里。因为,在新的遇害者被发现之前,谁都不安全。

一连串的谋杀案,也充分吊起了杰米的好奇心,此时他正在办公室仔细研究三名受害者的信息以及他们平时接到过的信件。

“找到了,莫里斯!”杰米突然跳着叫了起来,“你仔细看看,有一个人曾分别给三个受害者都写过信,他名叫史密斯!”

“他是做什么的?”莫里斯看了看三封信问道。

“是一个小地方的中学教师,曾花十二年的时间写过一本《美国史》,但一直没有出版社愿意为他出版,这让他几乎崩溃。”杰米介绍说。

这个史密斯认为他的著作将是一部巅峰之作,其他历史教科书都会因此而黯然失色,并据此设想是出版界想联合封杀他的著作。

“那他为什么不将怒火撒向出版商,而那么痛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呢?”

“因为他希望政府能为他出版,并派发到公立学校和图书馆。三名受害人在接到他的信后,都拒绝了他的要求。史密斯就认为他们也参与了出版社的阴谋。因此,熟悉历史的他打算让历史重演。”

“是有点道理,但是谁又会是下一个受害者呢?谁也不知道他曾给多少人写过信。”莫里斯不无担忧地说。

“也许会有上百人,史密斯是一个执着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报纸上将真相公之于众,让所有收到过史密斯来信的人都多加防范。”杰米建议说。

“在他还没下手之前,是可以这么做,就像……”莫里斯停顿了一下,“就像他寄来的每张纸条都有不同的含义……”

莫里斯突然拍了拍脑门,说:“‘sic’(拉丁语,意为‘像、如同’)与英语‘sick’(意为‘生病’)的读音相同。”

“这家伙当然病得不轻。”杰米附和说。

“不,不,你还记不记得第一张纸条:sicsempertyrannis,它其实也可以翻译成‘就像暴君那样的下场’,现在这个‘solong’中的‘so’也有‘像、如同’的意思。现在几点了?”

“十一点四十。”杰米看了看表。

“快走,还有二十分钟国会就要开会了!”

两人往外跑的时候正好碰上了警长。

“你们去哪里?”警长问。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凶手马上就要行动了。如果运气好,我们将能拯救一名参议员的性命,并将凶手捉拿归案。杰米,跟警长说一下那些情况吧!”莫里斯喘着粗气说。

“真是不可思议!”听完其中的原委后,警长说,“你们难道已经知道了下一个将要遇害的人?”

“目前还不知道,”莫里斯实话实说,“但我知道凶手接下来要在哪里作案,事不宜迟,现在我们赶过去还来得及。”

汽车刚停稳,莫里斯就跳了下来,向国会大厦跑去。周围乱哄哄的,会议马上开始,旁边还有一群正在游览的学生。

莫里斯眯着眼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一辆车停在了台阶前,车门打开后走出了一个老议员,周围几个助手簇拥着他。莫里斯认出他就是参议院拨款委员会的主席,这次会上他将就教育经费问题发表讲话,史密斯肯定也给他写过信。

莫里斯正要前去提醒,突然看到附近有个可疑的人影在晃动,于是他急忙冲了过去,将老议员扑倒在地上。

学生们还以为莫里斯就是凶手,都围了上去,他们都想亲自抓住那个可恶的杀人犯。

“砰!”附近传出一声枪响,就在莫里斯采取行动的同时,杰米也朝那个可疑的人直奔过去,及时抬起了他那只握枪的手臂,子弹打偏了方向。

后面的警官冲了上来,迅速制伏了史密斯,将他押走了。

“年轻人,多谢你救了我一命,只是不知道下一次我是否还能经受得住这种保护法。”老议员风趣地说。

“实在抱歉,议员先生,情况紧急,我的动作太鲁莽了。”莫里斯向对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后,又说:“希望您能给我们报社写一篇文章,讲讲今天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您看可以吗?”

“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议员非常爽快地同意了,“不过,你怎么知道凶手会在这里出现呢?”

“我想最近那几起谋杀案您也听说了,凶手最近在一张纸条上透露了他的行踪。”莫里斯解释说,“以前,大家都以为‘solong’是‘再见’的意思,其实,它应该是‘像、如同’的意思,就是‘像休伊·朗那样’。”

“哦,我认识那个休伊·朗,他是在二十五年前被人暗杀的。”老议员想起了往事。

“不错,”莫里斯说,“他是在州议会上发言的时候被人暗杀的……您今天也要在国会大厦发言,因此,凶手又来到了这里,他想让您像休伊·朗那样,他想用他的方式让历史重演。”

老处女和凶杀案

[美国]罗伯特·阿瑟

晚上九点,火车终于开进了米尔沃基火车站,比预定时间晚了整整四个小时,克拉丝·尤什合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侦探书,准备下车。

“宾哈姆先生肯定已经开始着急了,迟到了这么长时间。”妹妹弗伦丝·尤什说,她已经七十岁了,比克拉丝小两岁。

“火车晚点,反而让我有时间看完了这本探案集,这些推理故事真是让人废寝忘食。”克拉丝乐观地说。

弗伦丝想找辆车或雇个人为自己提包,但克拉丝却执意步行去拜访宾哈姆先生,而且她相信从侦探小说中学到的东西能够帮助她们应对一切情况。

在一间写有“伊·宾哈姆律师”的破旧办公室里,尤什姐妹俩找到了焦急的宾哈姆。

“亲爱的女士,真是让我担心!”宾哈姆边说边给她们倒上茶水。

“多谢,”克拉丝抿了一口茶说,“现在没有什么比一杯浓茶更让人惬意的了。”

“我还以为你们要放弃继承这份遗产呢。”宾哈姆开始进入正题。

“不,恰恰相反,”弗伦丝答道,“得到侄子瓦尔特要将他的房产留给我们的消息后,我们就把从学校退休后经营的租书店卖掉了,并打算在这里长住下去。还准备将瓦尔特留给我们的房子改为尤什公寓,专门用来接待那些作家和艺术家。”

弗伦丝的回答,大大出乎了宾哈姆的预料,他又劝道:“这栋税负很重的房子太破旧了,而且周围的环境也不好,我看你们最好还是将它处理掉……”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克拉丝听后直摇头,“请告诉我们关于瓦尔特的一些情况吧,一转眼二十五年过去了。”

“他死于一种心脏病。”宾哈姆有些不自然地说。

“心脏病?准确地讲,是被子弹击中了心脏。”弗伦丝不无讽刺地说,“来之前我们已经在报纸上看到了有关这起凶杀案的报道,只是并不知道遇害者是瓦尔特,但对他的死,我并不感到意外。”

“他从小就不讨人喜欢,曾被三个学校开除过。”克拉丝补充说。

“正是,他是一个神秘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弄到的钱来买这栋大房子,直到看到他的遗嘱,我才知道他还有亲人,并且把房子留给你们。他是在上个月的一个深夜被人杀死在家里的,凶手至今没有找到,其作案动机也不得而知。”

“这并不意外,”克拉丝愤愤地说,“他年轻的时候,我都想亲手杀掉他。”

看来两个老妇人比想象中要难缠得多,但宾哈姆还是没有放弃劝说,“你们最好还是把房子卖了吧,这里的治安很糟糕,而且现在还有人愿意出钱将它买下来。”

“不,我们已经决定在此开一家公寓了。”克拉丝依然不听劝,“请告诉我们房子的确切地址,宾哈姆先生,对了,还有钥匙。”

无奈,宾哈姆只得满足她们的要求。老妇人离开后,宾哈姆穿过大厅,走进了一个标有“加顿公司”的房间,一个穿着考究的大佬正悠闲地抽着雪茄,他就是哈利·加顿。

“那房子需要我付出多少钱?”

“一分也不用,因为她们不卖。说还要把房子改成尤什公寓,并长住下去,这两个老处女根本不听劝。”

“她们知道瓦尔特的死因吗?”

“告诉她们了,她们执意要在此住下,尽管我说这一带治安不好。”

“她们不知道瓦尔特这个敲诈犯曾为我工作吧?”

“没有,我没告诉她们这些。”

“可瓦尔特究竟将偷走的东西藏哪儿了呢?千万不能让它们落入检方手中。”

宾哈姆擦了擦脸,说:“我们寻找了好几次都没有结果,你能指望那两个愚蠢的老女人找到吗?”

“我真想干掉她们!至少也得吓吓她们。”加顿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阴险地说,“我已经派面貌丑陋的梯尼再次前往那栋房子,真想不出那两个老女人看到他会有什么反应,哈哈!”

克拉丝和弗伦丝终于找到了瓦尔特的房子,它远离街道,坐落在树林中,窗户还不时发出奇怪的声响,看上去还真有些阴森。

弗伦丝上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锁,“这房子真不小,就是太黑了。”

“当然,任何房子在不开灯的情况下都是黑洞洞的。”克拉丝有些不满地说道,并大胆地推门而入。

“别动,有声音!”弗伦丝的声音有些颤抖,“上面可能有人。”

“可能是个小偷,想来这座空房子寻觅些东西。”克拉丝也压低了声音。

弗伦丝一度有想跑的冲动,但当她看到克拉丝小心地脱下了高跟鞋,便也跟着她悄无声息地走上楼。

通过锁孔,克拉丝看到一个满脸伤疤的丑陋男人,他正在寻找着什么。

“应该想办法将他引出来,”克拉丝沉着地说,“很多探案书都认为又硬又重的高跟鞋是一种最好的武器,咱们就站在门的两边,等他一出来,就用鞋跟攻击他。”

姐妹俩先后将自己的一只鞋从楼上扔了下去,果然,梯尼听到响声后,就想出来看个究竟,他打开门,刚探出脑袋,就遭到了两个鞋跟的突然袭击,顿时失去了知觉。

她们找来了几条领带,将他捆绑起来。

“不如把警察叫来吧。”弗伦丝还是有些害怕,想让警察来壮胆。

“先别急,看他的穿着,他可不是普通的小偷。”

克拉丝还真猜对了,梯尼确实不是普通的小偷,他是加顿的心腹兼保镖。

正当她们考虑怎么处置小偷的时候,宾哈姆打来了电话,显然,他是想打探一下这边的情况,看梯尼是否已经完成了任务。但老妇人的镇定和平静,让他和加顿先生感到一丝不安。挂掉电话后,他们决定亲自前往那栋房子看个究竟。

克拉丝没有告诉宾哈姆抓到了一个贼,这让弗伦丝有些不解。

“不能交给警察,他可能知道瓦尔特遇害事件的真相,看起来他是在找什么东西,说不定就是瓦尔特藏起来的。你不想尝试一下亲自破案吗?”克拉丝有些兴奋地说,“我们得仔细搜查一下房子。”

房子里的摆设都很高级,瓦尔特卧室桌子上摆有很多文件,还有两个镜框,其中一个装的是一个身穿浴衣的胖女人的照片。另外一张装的则是瓦尔特和两个姑姑的合影。

看到照片,姐妹俩陷入回忆中,好一会儿,克拉丝才回过神来,说:“咱们那时候看上去真漂亮,比那个胖女人好多了。”

“克拉丝,注意还有陌生人呢。”弗伦丝提醒说,“或许咱们应该多去想想瓦尔特的优点,这么多年了,他还珍藏着咱们的照片,还将房子留给了我们。”

“或许是吧,”克拉丝说,“不过现在应该去审问一下那个丑陋的家伙了,看他到底在找什么。假设他就是杀人犯,现在回到了凶杀现场,那么根据常规的推理方法,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听说丑陋的家伙可能是凶手,弗伦丝紧张得浑身颤抖,并再次提出叫警察来。

“你太天真了,你见过哪个警察能够侦破谋杀案?咱们应该亲自审问他,大量的侦探小说已经告诉了我们,应该怎样去审问一名杀人犯。”克拉丝说。

“你们就是尤什姐妹?”恰在这时,梯尼醒了过来,问道。

“居然能认出我们,看来你脱不了干系。”弗伦丝看着被捆住的梯尼似乎也并不可怕,便大胆了不少。

“你们最好马上将我放开,否则,等加顿来了……”梯尼威胁说。

“弗伦丝,记下来,他是受加顿指使的。”

“别,我什么也没说。”梯尼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是你谋杀了我们的侄儿?”克拉丝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你们听谁说的?不,不,那不是我。”

“哈哈,记下来,他承认杀害了瓦尔特。”

“不是我杀的,快点放开我,你们对付不了他们。”

“好啊,快记下来,他居然属于某个犯罪团伙。”

梯尼挣扎着,还想否认。但克拉丝依然没有理会他,继续进行连珠炮般的提问,“说吧,年轻人,谁是你们的头目?”

“哈利·加顿先生是我的老板,哦,等等……”

“犯人承认,犯罪团伙的头目是哈利·加顿。”

梯尼几乎要疯掉了。

“你中学是在哪儿读的?”弗伦丝也开始发问。

“这和事件有什么关系吗?”面对尤什姐妹离奇的审问方式,梯尼彻底摸不着东西南北了。

“你都已经说出来了,是你杀了瓦尔特,你是加顿的人。”克拉丝说,“继续说下去,你来这里要找什么东西?”

梯尼受不了两双直勾勾的眼睛和这样的审问方式,于是开始交代,当然他的真正目的是拖延时间,等待加顿的到来。

根据梯尼的交代,克拉丝得出了结论:瓦尔特曾为哈利·加顿管账,并从他那里偷走了一些犯罪记录,当作敲诈的资本。于是,加顿就让梯尼去瓦尔特的住所找回文件,未料到却遭遇了瓦尔特,情急之下开枪将他打死。

“我总算明白宾哈姆一直阻止我们来这里的原因了,”弗伦丝说,“看来他也是犯罪组织的成员。”

“推理完全正确。”克拉丝称赞道,“现在我们要顺着瓦尔特的思路去将那些材料找出来,如果我是瓦尔特的话……”

克拉丝话还没说完,随着“砰”的一声门响,哈利·加顿和宾哈姆突然闯了进来。

“现在她们什么都知道了,”加顿恶狠狠地说,“到了该除掉她们的时候了。”

“千万别!”宾哈姆先生竭力阻止道,“这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千万不要去碰这两个老太婆!可以设法让她们离开此地,永远也不回来。”

“别想吓住我们,我们是不会离开的。”克拉丝毫无所惧地说。

“不过,我倒想和她们做笔交易。”妹妹弗伦丝则露出一丝害怕的神色,看了看他们,说,“你们不是想得到这栋房子吗?好,现在我同意卖给你们,钱一到手,我们就离开,再也不回来。”

“弗伦丝,你是不是被吓傻了,居然要和犯罪分子做交易。”克拉丝不满地喊道。

“克拉丝,刚才一直都是听你的,现在该我说了算了。你认为怎么样,加顿先生?”

加顿考虑了片刻,说:“我可以给你们一万元,但你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一万五!”弗伦丝还价。

“不行,至少也得两万五。”克拉丝狮子大开口。

“好吧,一万五,成交!”加顿不想再和她们纠缠下去了。

“必须是现款,然后把我们送到车站。”弗伦丝说。

“没问题,”加顿巴不得她们赶紧走,“梯尼,她们没有找到那些材料吧?”

“绝对没有,老板!”

“好,你留下来继续寻找,实在找不到,就将这房子拆了。”加顿下令说。

“还有,”弗伦丝提出了最后的要求,“我想带走那两本绿皮书,瓦尔特书架上的,在火车上消遣时间。”

弗伦丝所说的是《埃德加·爱伦·坡著作选》的第一册、第二册,为了避免留下后患,加顿他们在检查了书的每一页后,才同意让她们带走。

加顿最后还得意地说:“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任何有用的东西!”

姐妹俩终于坐上了火车,弗伦丝松了一口气,“看来,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真是不明白,为了一万多块钱就让凶手逍遥法外,你居然还能睡着?”克拉丝对弗伦丝的做法极其不满,“还带两本破书有什么用?材料又没藏在里面。”

“是没有文件,但有线索。”

“什么线索?”克拉丝的兴致被激发了出来。

“就像你说的,咱们应该站在瓦尔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你知道,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爱伦·坡的作品,这两本书就是当初咱们送给他的。看看,在这一册里,有瓦尔特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尤什公寓的毁灭》,而在它的后面就是那篇《失窃的信》。”

“想起来了,”克拉丝有些激动,“《失窃的信》讲的是,警察通过显微镜寻找了所有可疑的地方,费尽心机,也没能找到那封信。后来,大侦探迪潘却从藏信人的角度出发,使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很快在最显而易见的地方找到了失窃的那封信。”

“很好!”弗伦丝边说边从包中取出了一个镜框,正是她们二人和瓦尔特合影的那一个,她接着说,“瓦尔特看上去并不喜欢咱们,但他为什么将这一张照片放在自己的桌上呢?显然,其中有可疑的地方。所以,我就趁加顿和宾哈姆为梯尼松绑的时机,悄悄将它藏到了旅行包中。如果我的推理不错的话,那些材料就应该藏在镜框里。凭借这些物证,我们就可以将凶手绳之以法了。”

果然,在镜框里发现了加顿犯罪材料的胶片。

“太棒了,弗伦丝。”克拉丝开始对妹妹刮目相看了。

“谢谢!”弗伦丝微笑着说,“现在咱们有了钱,就去伦敦吧。”

克拉丝激动地站了起来,说:“到了伦敦,就在福尔摩斯住所旁边租间房子,和他做邻居。”

d坡杀人案

[日本]江户川乱步

事实

d坡大街,有一家名为白梅轩的茶馆,某年九月的一个傍晚,为了躲避外面闷热的天气,我像往常一样走进这家茶馆,喝着喜欢的冷咖啡,来消磨时光。

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鳞次栉比的建筑,我的心情格外舒畅。茶馆正对面是一家旧书店,它看上去和其他店铺一样,并无多少特别之处,却引起了我别样的兴趣。不仅仅是因为我曾在那里买过几本书,还因为我曾在此地结识了一个名为明智小五郎的怪男子,他酷爱侦探小说,头脑机智灵敏,经常说出一些玄而又玄的话语。

据他说,这家书店的女店主就是他童年时期的女友。他所言的那个女店主,我见过几次,她身上总是散发出一种让男人心醉的独特魅力,你甚至说不出她究竟哪里漂亮,但她却具备将异性迷得神魂颠倒的魔力。

言归正传,此时此刻,我紧紧盯着对面的书店,很大一部分因素在于希望能看到女店主的曼妙身姿,我判断她也一定会出现。

然而,我等了又等,却一直未见她出现。正当我要将目光转向别处时,书店里间的拉窗突然被拉上了,这个拉窗是一扇门上的两个可以自由推动的格子,由于书店的书经常失窃,有了这扇小窗,即使人在里间,也可以对外面的情况进行有效监视。奇怪的是,现在还没到打烊时间,天气又那么闷热,窗子被拉上着实让人费解。或许是里面出了什么事,当我这么想的时候,眼睛更是一眨不眨地盯着书店。

通过茶馆女侍者,我得知了关于旧书店女主人以及旁边一些人的传闻。“书店女主人外表看上去倒光鲜漂亮,但脱光了衣服后却是满身伤痕,显然是被人打的,也许是抓的,但他们夫妻感情非常好,真是怪事!”“和她一样,一旁的旭屋炒面馆的女主人也是满身伤痕……”这些传言据说是从浴池中传出的,开始对此我也没有特别在意,但事实上,它们却事关重大。

紧盯了书店半个小时后,仍然没有什么发现,就在这时,那个明智小五郎身穿黑白条纹浴衣,要了一杯冷咖啡,坐在了我的对面。看到我的视线着落点,他也跟着饶有兴趣地看着对面。

通常,我们在一起所聊的话题都是关于侦探和犯罪的,这次也不例外……突然,我们停止了探讨,因为对面书店里好像有动静。

“你注意到了没有?”我问。

“是偷书的吧?这已是今晚第四个了。”他当即答道。

“那么多人偷书,里面的人为何没有反应?在你来之前一个小时,书店里面的小窗被拉上了,之后我就一直盯着。”

“主人出去了?”

“肯定没从前门走,我一直看着,即使出去也是走后门……太奇怪了,这么长时间没有个人出来,我们去看看吧?”

“也好,看看是否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怀着一种复杂的心理走向了书店,既希望没出事,也希望我们要去的就是犯罪现场。

书店四周排满书架,中央是一个堆放各种书籍的桌子,其间只有一米左右的通道,可以通往里间。书店主人平时都是坐在拉门前照看生意。

我俩喊了几声,没人答应,我轻轻拉开门,里面黑洞洞的,像是躺着一个人。

“进去看看吧。”

进去后,小五郎将电灯打开,我俩震惊地发现,一个女士躺在了一角。

“是书店女主人,像是被人掐死的。”我从最初的惊慌中回过神来。

小五郎近距离看了看,说:“已经死了,我去报警,你留下保护现场,注意不要声张。”

一直醉心于案件侦破的我,现在头一回碰上这种真实的谋杀案,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地打量着房间。

死者所在的房间不大,再往里面还有一间,一条走廊将它们和一个小院连在一起,院里有厕所,院墙是木板围成的……死者仰面躺着,腿部裸露在外,现场看不到搏斗的痕迹,身上有明显的已经变紫的掐痕……

小五郎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说:“他们随后就到!”

“哦。”

不一会儿,一个穿警服的司法主任和一个穿西服的法医赶到现场,我们将大致情况向司法主任描述了一下。

想了想,我又补充说:“小五郎君走进茶馆时,我看过表,是八点半。据此,书店的拉窗大概是在八点关闭的,说明那个时间里面还有活着的人,灯也亮着。”

司法主任记录完毕,法医也完成了初步尸检,他说:“死者是在一个小时之内死亡的,是被掐死的,像是右手干的。”

“被人从上面掐住,又没进行反抗,看来力度不小。”司法主任说完,又向我们询问书店男主人的情况。

对此一无所知的小五郎只得找来了隔壁钟表店的男主人。

司法主任问钟表店男主人:“你知道书店的男主人去哪儿了吗?”

“他几乎每晚都外出,很晚才回来。”

“都去什么地方?”

“大概是上野大街,不知道今晚去哪儿了。”

“大概一小时之前,你听到这里有什么动静吗?搏斗声或是女人的叫喊声……”

“没听到。”

一问一答间,外面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刚赶来的隔壁袜子店女主人也表示没有听到响动。

外面又传来停车声,随后从人群中走来了检视厅的检察官、警署署长,以及著名的侦探小林,对后者我略微了解一二,我的一位做司法记者的朋友和他交情颇深。

小林在听了司法主任以及我和小五郎二人的报告及陈述后,清退了围观的人们,并下令让居民关上临街窗户,接着便开始了对尸体的检查,完毕后他对检察官说:“从掐痕上看不出什么特征,也没有其他线索。”

由于接下来要进行裸体检查,包括我和小五郎在内的旁观者被赶了出来,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同的是,我们被要求在外间等候。因此,这让我听到了几乎所有侦探对有关搜查结果的报告。

经过仔细搜查,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电灯的开关上留下了指纹,”小林边说边向开关上涂抹白粉,“应该是罪犯关的灯,刚才你们俩碰电灯开关了吗?”

小五郎说他碰了。

“噢,那等一下要取你的指纹。”

小林说后,在楼上检查了一会儿,又通过后门走进了后面的胡同,还带回了一个看上去脏兮兮的中年男子。

“后面的胡同泥泞不堪,一些脚印也看不清,但是,这个人,”小林指了指那个男子说,“他的冰激凌店就位于后门胡同拐弯处,所以,如果罪犯从后门逃走的话,必然会被他看到。”

当着众人的面,他们俩又开始了一问一答。

“今晚八点前后有人通过这条胡同吗?”

“没发现任何人,因为那边路很暗,又不好走,书店的女主人几乎从来没从那里走过。”

“有没有顾客从你的店中进入胡同?”

“毫无疑问,没有,我是亲眼看着他们从前门离去的。”

前后门都没有发现罪犯逃跑的痕迹,那么,他究竟是怎样逃走的呢?

根据小林侦探的推理,罪犯有可能是潜入了附近同样有后门的哪一家中,也许他本来就是那儿的住户,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从二楼楼顶逃走。但后来调查发现,二楼临街的窗户没有被动过的痕迹,而且,当时楼顶上也有不少人在纳凉,同样没有看到可疑人员。

在对周围的院落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也没有发现什么线索。只是看到了和旧书店一店之隔的炒面馆男主人坐在屋顶上吹箫,他的位置正对书店楼上的窗户。

难道罪犯凭空消失或是就地蒸发了?让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的是两个学生的供词,面对侦探的提问,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八时左右,我在书店中看杂志,突然,里边响了一声,我就抬眼看去,透过门上的小格子,我隐隐约约看到一个男人。”

“你注意到他的身高、服装等特征了吗?”

“身高不清楚,衣服可能是黑色的细条状。”

“当时,我也在那儿看书,”另一个学生说,“听到声音后,也看到了一个男人,但他穿的是纯白色的衣服。”

“那你们肯定有一人看错了。”

但是,两个学生都认为自己没有看错,也矢口否认自己说谎。

死者的丈夫、书店的男主人终于回来了,这个瘦弱的年轻人看到妻子的尸体后,抽泣不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从他身上,侦探也没有打探出多少有用的线索,看起来他也不像是一个习惯惹是生非的人……最后,对死者身上的伤痕,他在犹豫了半天之后,终于承认是自己搞的。但是,警方对此并没有深究。

案子的侦破工作只得暂时告一段落,在留下了相关信息后,我和小五郎也都回去了。

也许会有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死者是被某种如毒蛇之类的动物杀死的,但是在东京d坡一带并没有这些物种的存在,况且有目击者称在现场看到了男人的身影。

在归途中,我们依然谈兴未减,小五郎说:“你还记不记得一百年前发生在法国巴黎的rosedefacourt案?至今,它仍然是个谜案,今晚这个案子,看上去和它倒是有些类似。”

“是的,有人曾说在日本不可能发生像外国侦探小说所描述的那种离奇的案件,但现在,不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奇案?不过,我倒是想通过它来看看我的侦破能力。”我说。

最后,我们在一处小巷前道别分手,看着小五郎穿着那件条纹浴衣离去的身影,我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后来,据我了解,第二天小林侦探进行了更大范围的调查工作,但是依然毫无进展,周围的邻居都没有值得怀疑之处,在死者的家乡,也没有发现什么疑点。只是有一个结论比较奇怪,电灯开关上只有小五郎一个人的指纹。对此,小林侦探认为也许是罪犯的指纹被小五郎的指纹给掩盖了。

推理

十天后,我前往小五郎的住处拜访他,想针对案子的情况同他做一下探讨。

我和小五郎看上去很熟,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的住处,对他的经历、职业和生活状态,也都是一无所知,我仅仅知道他在侦探和犯罪研究上有着丰富的知识和独到的能力。

小五郎的房间里堆满了各种书籍,简直找不到可以落座的地方。

“不好意思,实在太挤了,找本软些的书坐吧。”小五郎有些尴尬地说,“d坡那件案子怎么样了,警方还没取得什么进展吧?”

“这也正是我今天来找你的目的,上次分别之后,我对这个案子的各种可能性进行了分析,还做了一些现场调查,已经有结论了,现在来通报你一声……”

“你这家伙可以啊!我愿闻其详。”小五郎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很期待我的结论。

“我有一位记者朋友,他和小林侦探是密友。通过他,我了解到了更多关于此案的情况,但是,警方并没有明确的侦查方向……你没忘记那个开关吧?警方认为它并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围绕它,我却展开了一番调查,你猜,我得到了什么结论?并且为何首先来到了你这里,而不是先去报告给警方?

“你不必急于回答,”我看了一眼有些茫然的小五郎,“另外,那两个学生对罪犯的衣服的描述,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答案,一个说是黑色,另一个说是白色。其实,他们说的都没有错,为什么呢?因为罪犯穿的是黑白相间的条纹浴衣。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何两个学生会看成一黑一白了,因为他们是隔着窗格间的缝隙看的,由于他们的着眼点不同,因此也就有了黑白两种结果。确定了罪犯穿的是条纹状衣服后,就大大缩小了侦破范围,只是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第二个关键的证据,就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后来,我通过那位记者朋友又让警方对指纹进行了多次检验,结果也证明了我的推理。对了,给我找些墨汁来。”

小五郎拿来了墨汁,我先是将墨汁涂在手指上,然后在一张白纸上按下手印,过了片刻,我又用那个手指换了个角度在原来的手印上又按了下去,结果就出现了两重指纹。

演示完毕,我继续我的分析:“小林侦探曾认为是你的指纹掩盖了罪犯的指纹,但通过上述演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你多么用力,都不可能完全掩盖原先的指纹。这一结论又说明什么问题呢?很显然,开关上只有你一个人的指纹,而没有什么警方认为的‘罪犯’的指纹。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开关上也没有死者和她丈夫的指纹,当然,或许是那个开关他们从来就没有动过。”

“因此,我的推理是——死者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身穿黑白条纹浴衣的男人,由于情感上的失意,而选择在男主人外出之际,杀害了他的妻子。死者临死前没有进行反抗,也正说明了她和凶手非常熟悉……那个男人行凶后,惊慌失措地将门上的小窗格关上,以掩人耳目,并将灯熄灭,便逃之夭夭……逃出去之后,他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重大失误,因为他在开关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但又不敢冒险再次潜回去处理。聪明的他决定以旁观者的身份再次进入书店,并让自己成为凶案的第一个发现者。这样,就可以借着开灯的机会将原来的指纹掩盖,并消除别人对自己的怀疑……后来,他还装作事不关己地为警方提供了证词,并给他们提供了指纹。”

奇怪的是,说完这番话,我并没有看到小五郎紧张的神情,他依旧不露声色地看着我,等我讲完我最后的推论。

“你肯定还会问,罪犯是如何进出的?不错,这是一个必须要弄清的问题,否则其他一切都将不成立。罪犯是不可能凭空消失的,一定有他的出入轨迹,这是确定无疑的,但警方在这个问题的调查上却迷失了方向……不过,这最终没能逃脱我的眼睛,对旧书店周围的那些店面,引起我特别注意的是和它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面馆。”

旧书店左边是袜子店、炒面馆,右边是钟表店、点心店。

“你或许去过这个旭屋炒面馆,穿过厅堂可以通往后面的厕所,所以,罪犯完全有可能借上厕所的机会从后门逃脱,当晚,这家面馆的女主人也不在家,只有老板一人在忙里忙外,因此,更容易给罪犯可乘之机……冰激凌店老板说他没有看到任何人从后面的小巷通过,这也不难解释,因为他的店位于胡同入口的拐角处,当然看不到面馆厕所一带的动向……旭屋炒面馆的老板也证实了这一点,遗憾的是他没有看清那位顾客的具体特征……”

我停顿了一下,想给小五郎一个解释的机会,然而他仍然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也就决定不给他留面子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小五郎君,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就是你!条纹浴衣、指纹再加上借用厕所的骗术,也只有你有这种能力……而且,你也无法提供你不在现场的证明,因为你曾亲口告诉过我,在到达白梅轩茶馆前,你曾在附近散步一个小时……你还有什么话说吗?我倒想听听你还能如何为自己开脱?”

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此时的小五郎不仅没有被识破后的恐惧和惊慌失措,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朋友,尽管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但你的想法也太幼稚了,”小五郎一反驳,就语出惊人,“因为你的推理只涉及了问题的表面,就比如我和死者的关系,我们是否谈过恋爱,我是否对她有怨恨,这些关键问题你并没有去深入了解,事实上,在小学之前,我们就分手了,并且一直都没再见过面。”

“指纹的问题,你怎么解释?”

“你不要以为就你自己做了调查,我也付出了不少努力,我曾找到死者的丈夫,从他那里我得知,那个灯泡已经坏了,所以,平时并没人去触碰开关,我按开关的时候,恰巧灯丝又突然连接上了,因此,开关上只有我的指纹。

“下面,我来谈谈罪犯衣服颜色的问题,”小五郎从书堆里找出一本书,“你看过这本《心理学与犯罪》吗?看一下《错觉》那一章的开头。”

看着信心十足的小五郎,我突然有些底气不足了,便拿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上面说了一件汽车犯罪案,两个看起来绝不会做假证的证人给出了完全相反的证词:一个说道路尘土飞扬,一个说道路上满是泥泞;一个说汽车在缓慢行驶,一个说汽车在飞速疾驶;一个说道路上有三两个人,一个人却说道路上人来人往……

“就像书中所说的,”小五郎看我看完了,接着说,“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信的。案发当天晚上,两个学生的证词也一样,也许他们看到的是另外的东西,而罪犯也没穿什么黑白条纹浴衣,当然也就不是我……还有,你说罪犯曾借用炒面馆的厕所,我的调查结果却显示,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

“那有关于真正的罪犯的线索吗?”

看小五郎逐一推翻了我的推理,我问出了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有,我的侦破方法是以查探人的心理为切入点的,”小五郎摸了摸头说,“死者身上的伤痕,让我很感兴趣,后来听说炒面馆女主人身上也有类似的伤痕,但她们的丈夫又都不是什么野蛮之人。于是,我决定从这两个男人身上入手,书店男主人比较配合,从他那里我了解到一些情况。而炒面馆男老板则不容易对付,但是,最终我也达到了目的,因为我采用了另外一种方法。”

小五郎故作神秘地看了看我,“那就是心理学的方法,我问了面馆老板很多看似无足轻重的问题,但从他的心理反应中,我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我发现了罪犯……现在的问题是,没有相应的物证,所以还不能通报警方。甚至可以说,罪犯是在死者的要求下行凶的,也可以说他没有主观上的恶意。”

这种离奇的结论,我闻所未闻。

“我认为,旭屋炒面馆的老板就是凶手!他为了转移你的视线,就故意说有个男人曾借用厕所……据我对他的提问,能够看出他是一个色情虐待狂,巧合的是,旧书店女主人是个色情被虐待狂,共同的爱好让他们之间产生了奸情……为了满足已经被激起的扭曲欲望,他们又分别强迫各自的另一半配合自己,两个女人身上的伤痕就是证据。但是,这样并不能给他们带来满足。后来,在事发当夜,旧书店女主人和面馆老板再次苟合到一起,这一次,他们更疯狂,最后便导致了那种极端的结果。”

小五郎终于说出了他的结论,我也被这一从未耳闻过的案子所震撼。这时,楼下的女主人送来了报纸和晚餐,小五郎翻了翻报纸,突然指给我看,原来上面刊登了炒面馆老板自首的消息。

百货公司的绞刑官

[日本]大阪圭吉

青山乔介是比我高三届的学长,他曾经是一名出色的电影导演,但由于不适应太过商业化的公司,便退出了电影界,专职于自由研究工作。

乔介有着超乎寻常的敏感度和想象力,再加上敏锐的洞察力以及极强的分析能力,让他看起来非常适合从事研究工作。开始和他接触,原本是想或许他能够对我的职业有所帮助,但随着彼此之间了解的加深,他散发出的难以抵挡的魅力让我仰慕不已。

认识乔介大概两个月后的一天清晨,公司给我打来了电话,让我们去调查这天早些时候发生在r百货公司的跳楼自杀事件。

二十分钟后,我们便到达了r百货公司,死者是在百货公司后面东北侧的小巷中被发现的,现场血迹已经凝固。在商场采购部的仓库里,警方正在进行尸检。

巧合的是,负责这桩案件的警员是我的堂兄,他刚升任o警局调查主任,看到我们到来,他稍带得意之色地向我介绍了大概情况:巡警在凌晨四时发现了被害者,死者名叫野口达市,单身,二十八岁,是这家百货公司贵金属部的收银员;在他坠落处附近,发现了一件镶有钻石的昂贵首饰,据证实,这件首饰正是两天前百货公司贵金属部所丢失的两件商品之一;死者看上去更像是被人勒杀而非自杀。

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我们被允许接近尸体,死者颈部明显可见粗糙的勒痕,身上皮肤多处开裂,胸部有一些看上去很怪异的浮肿,其他部位如手掌、肩膀、下颌、手肘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左胸一根肋骨已经折断。

看着头盖骨已经粉碎的尸体,乔介毫无惧色,用手去仔细检查颈部的勒痕以及其他伤痕。

“死亡多长时间了?”乔介看了一会儿,站起来问旁边的法医。

“大概六七个小时吧!”

“死者又是什么时间坠落的呢?”

“根据死者头上以及地面上的血迹判断,应在零时至凌晨三时之间。”

“有道理!死者是不是在值班?因为可以看到他穿的是睡袍。”

旁边一名刚接受过询问同样身穿睡袍的店员回答说:“是的,野口昨晚和我一起在值班,值班人员还有包括三名清洁工在内的另外八人,大家都睡值班室,彼此之间都不陌生。根据惯例,公司通常在晚上九点结束营业,打烊后还要收拾一个小时左右。昨晚,我们是在十时左右就寝的,野口换下工作服后好像出去了一次,我以为他是去方便,并未太在意,就睡着了,直到凌晨四时被警察叫醒……哦,值班室是分开的,我们在三楼,几名清洁工则在一楼……通往楼顶的门没有上锁,可以自由进出。”

在其他几名值班员那里,乔介没有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只是童装部的一名员工说自己是在凌晨一时才入睡的,但也未发现什么异常。

对于丢失首饰的问题,贵金属部的主任说:“两件首饰是前天打烊时发现丢失的,价值在两万元左右,估计是被客人偷走的,因为全公司的员工都已接受了搜查……窃贼更不可能是野口,他是个好人!”

主任话音刚落,尸体就被抬了出去,乔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现在我们去楼顶看看吧。”

在楼顶东北侧,在死者可能被丢下的一片大致位置,乔介认真查看了地面以及附近的植栽区,细心的他连植物根部的泥土都没有漏掉,看了一会儿,他露出了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接着,我们便从楼顶下来,向餐厅走去。

由于是早餐时间,餐厅内用餐的人并不多,那名调查主任和另外一名警员恰好也在里面,他们热情地邀请我们一同用餐。

餐桌上,调查主任轻松地说:“我是一名实证主义者,这案子看上去复杂,倒也容易解决。因为在凶手可能的作案时间内,百货公司门窗一直紧锁,这样,很容易就能排除外部人员。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就在昨晚值班的人中间。只是有一点不好解释,若是窃贼杀害了野口,那他为何又丢下首饰?如果野口是窃贼,那么凶手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提取首饰上的指纹。”

看着用餐完毕的主任和他的下属走出了餐厅,一直默然不语的乔介,突然对我狡黠一笑,“日本警察似乎总也忘不了考查犯罪动机,你的那个堂兄也不例外。但那只是表面现象,甚至会让案件复杂化,就像这一次。”

乔介吃了口三明治,继续他的分析:“这桩案件,首饰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尸体上的三个显著特征才是重点:第一,是颈部的致命勒痕及胸部勒痕,最初我也误以为它们是由力道非常大的鞭子之类的凶器造成的;第二,是死者手掌中留下的奇特的纵横交错的伤痕;第三,则是死者身体其他部位出现的数处擦伤。

“由第一个特征,可以推定凶手力气非同常人,否则就是几个人同时所为;第二个特征显示死者曾因用手握住某样东西而被挫伤;从第三个特征,能够看出凶器乃是糙钝之物,而且死者身上的伤痕也是由同一种凶器造成的。

“根据这些事实,我得出的初步结论是,死者是被凶手手中不断攻击的一件凶器所伤,现场留下的痕迹也是打斗所造成的,让人奇怪的是被害者手掌中留下的擦伤。

“至于凶案的现场,由于百货公司门窗紧锁,因此不会是在外部。那么,是在公司内部行的凶?看来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其他值班人员并没有听到打斗声和求救声。显然,打斗是在楼顶进行的。

“凶案既然发生在楼顶,看起来,几个人同时行凶的可能性要被排除掉了,因为就当时的值班人员情况来看,他们共同行凶的可能性似乎也不大。那么,凶手就是一个力气非常大的人了,他又会是谁呢?”

“事情看起来并不像我堂兄所说的那么简单!”我听得几乎入了迷,这时才插进一句话。

乔介吸了一口烟,眼里异彩绽放,似乎并不赞同我的说法,“不,案件确实很简单。你是否记得福尔摩斯曾讲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排除掉一切否定,剩下的就是肯定’,你觉得呢?凶案现场是在楼顶,凶手的力道也非常大,但在可疑区域内的植栽区并没有发现脚印之类的痕迹。看来,我们有必要再上去一趟。”

带着一个从商场中临时购买的放大镜,我们穿过人群,再度爬上楼顶,上面几个工作人员好奇地打量着我们俩。

乔介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更仔细地用放大镜检查各个可疑区域,查看完毕,他站了起来,像是在沉思,抑或将某些线索或记忆串联起来……突然,他快步走向位于楼顶的露台。

露台上,一名男性工作人员正将一个大型广告气球升起。

“你是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乔介语气冷淡地询问起了那名男子。

“昨晚天气不好,为了检查气球的状况,今天我六点半就赶到这里了,比平时要早一些,由于公司出了事,我来到露台的时间应该在七点左右。”男子不慌不忙,微笑着回答说。

“当时你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虽然我没有特别留意,但也可以明显发现气球的浮力已经明显不足,快要掉下来的样子,不过,在出现恶劣天气时,这种情况倒也合情合理。另外,瓦斯管像是被谁胡乱丢在了一旁。”

“在夜间,广告气球是否会收下来?”

“通常都会,不过,也有疏忽的时候,就像昨晚。”

“气球的浮力减小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上面有破洞。我记得上个月刚修补过的,但……”

“气球的浮力大概是多少?”

“在标准气压下为60千帕。”

“很好,没你的事了,谢谢!”

正当乔介凝视气球发呆时,调查主任走过来了,兴奋地说:“经过检测,发现首饰上的指纹正是死者野口留下的。”

乔介微微一笑,“很不错,我想借你们的粉末一用,就是用水银和白粉混合而成的那种。”

乔介看了看有些愕然的调查主任,走向气球下面的卷线机,在摇把上撒上粉末,接着又用毛刷轻轻将之刷掉。

“噢,我想起来了,早晨我来的时候,用来为气球注入瓦斯的气泵是打开的。”站在一旁负责广告气球的男性工作人员突然开口说。

乔介猛然抬起头,很久,才说:“没有比这更有力的证据了!你早晨用手触摸过这里吗?”

“摸过,当时急于修补气球,才……”

接着,乔介发现卷线机摇把上只有那名工作人员的指纹,而不见被害者的指纹。在乔介看来,这已经够了,他让男子将气球放下来。

看着缓缓下降的气球,乔介对调查主任说:“凶手找到了!”

看着震惊的我们,乔介指着气球下方绳索上的血迹,说:“这就是被害者颈部所流出的血。”

过了一会儿,气球终于降落下来,乔介打开了气泵,将手伸入其中,居然从中掏出了一件漂亮的首饰。

调查主任似乎终于明白过来了,他叫了一声“真卑鄙”,并准备扑向那名男子。

“别急,你弄错了,凶手是气球,伙计!”乔介有些调侃地说道。

随即,乔介在气泵及里面的首饰上撒下粉末,上面出现了几个同样的指纹,正是死者野口达市留下的。

“这,这……”调查主任完全被搞糊涂了。

这时,乔介将头扭向我,“麻烦你帮我查一下昨天晚上的气象资料。”

通过电话,我很快从气象部门查询到了相关气象信息,并记录下来。

乔介接过我的记录,说:“多谢。75.3千帕的低气压和西南向的强风,对吗?现在,可以说出我的结论了。”

乔介望着再次升起的气球,又点燃了一支烟,缓缓说:“首先,根据此前的一些线索,我就初步认定了凶手是广告气球上的绳索。为了验证这一点,于是我来到了这个露台。

“我们知道,野口达市在前天晚上偷了两件首饰,作为营业员,他肯定知道自己将会被搜身,甚至整栋建筑物都会被仔细搜查。为了避免被发现,聪明的野口于是就将首饰放在了气球内底部这个看似最安全的地方。”

说着,乔介又看了那名男性工作人员一眼,“你昨晚没有将气球收放下来,对吧?而野口却一直在惦记着藏在其中的首饰,于是便趁着值班的机会,偷偷溜到了楼顶。他看到了由于浮力不足而将要坠落的气球,就试图用手拉住绳索,以便让气球降下来,尽管此举让他手掌中留下了一些伤痕,但他还是尽力将气球拉了下来。随后,又用瓦斯管给气球注入了氢气。

“这个过程中,野口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注入氢气后的气球浮力逐渐增大,野口却并未使用卷线机,而是直接用手拉着绳索,等他发现时已经晚了。浮力越来越大的气球在气泵还未关闭的情况下,就脱离了瓦斯管开始上升。不幸的是,野口的身体也随着绳索上升。求生的本能使他想尽力挣脱,手掌上也因此被粗壮的绳索擦伤得更严重。更可怕的是,此前在地上卷成一团的绳索,由于突然被扬起,居然套在了野口的身上,这一来,他是彻底无法挣脱了,随着气球的上升,他的身体先后又有多处被擦伤,肋骨被折断,直至被活活勒死……”

乔介最后又看了我给他的气象资料,说:“在今天零时至三时之间,广告气球被西南强风从楼顶正上方吹到了东北方向,由于气球浮力下降,紧绷的绳索有所舒缓,便将野口甩落了下去,地点就是发现死者的百货公司东北侧巷道的柏油路面上。另外,由于死者是被勒死,因此其血液还能保持一段时间的循环状态,这样,即使他已经死亡数个小时,但在被甩落时,伤口仍会流出鲜血……”

乔介舒了一口气,再次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那只广告气球,它多么像是悬浮在百货公司上空的绞刑官啊。

敦厚的诈骗犯

[日本]西村京太郎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外表有些邋遢,第一次光顾晋吉的理发店。

“您好!快请进!”晋吉对他笑脸相迎。

男子没有吭声,径直在一面镜子前坐下,似乎有些疲倦。

晋吉一边为他修剪头发,一边暗中打量他。猜测顾客的职业是晋吉的一种爱好,但对眼前这名男子的职业,他却看不出什么头绪。现在是下午两点多,并非星期日,可见他不是公职人员,也没有那种赋闲在家者的悠闲自得。

晋吉心想他不会是个无赖吧,于是就更想知道这个男子的情况。

“今天天气真热!”晋吉主动和他搭话。

“是啊。”

“平时很少看到您,也住在附近吗?”

“哦。”

“请问您从事的是什么职业?”

“你看呢?”

“刚才我做过各种猜测,但还是猜不到……”

“以后你会知道的,我会经常来麻烦你。”

“真是感激不尽。”晋吉以为他要经常来惠顾,给他鞠了个躬。

晋吉正要给他修面,男子问:“这家店是你一个人经营吗?”

“和我的妻子一起,今天她带孩子出去了。”

晋吉笑着耸耸肩,拿起剃刀,“眉毛下面也要修吗?”

“哦。”

男子未置可否,他突然睁开眼,“你是叫野村晋吉吧?”

“是啊,您从门口的招牌上看到的吧?”

“不,我早就知道。”

“可我不认识您啊!”

“我可知道不少关于你的事,就像几个月前,你驾车撞倒了一个幼儿园小女孩……”

晋吉手中的剃刀差点滑落地上,脸上顿时没了血色。

“那女孩后来怎么样了?”

男子慢条斯理地说:“事后你一定在报上看到孩子的死讯了……当时,警察没有找到肇事者,因为只有我一个目击者。你别担心,我不会对警察说什么的……你的脸色有些发青,快给我刮脸啊!”

“真是抱歉。”

晋吉拿剃刀的手有些发抖。

“可不要给我一刀呀!”男子笑道。

晋吉小心翼翼地给男子清理面部,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那辆汽车已经卖了吧?”

“哦。”

“这样比较保险。”

“你究竟想干什么,想敲诈我吗?”晋吉鼓足勇气问。

“不要说得那么吓人,我要睡一会儿,给我理得仔细一点。”

男子接着便默不作声了。

晋吉一边瞅着剃刀,一边看着镜子中面部有点痉挛的自己。他暗中强制自己要冷静,已经三个月过去了,这个男子要告诉警察的话也不会等到现在。他找自己的目的,肯定是为了钱……他想到了自己存折上的二十六万元存款,那是他为了拥有一家自己的理发店而积攒的……他甚至愿意破财免灾,钱还可以再挣……晋吉转念一想,那些敲诈犯在一次成功后,通常会收不住手,接连再犯……

晋吉带着重重心思,总算干完了活。

“你还真有两下子。”男子照照镜子,非常满意。

“你干这一行多长时间了?”

“十年了。”

“那我就不用担心你的剃刀会‘咔嚓’给我一下子喽。”

晋吉还真想用手中的剃刀杀了他。

“今后,我会时常来麻烦你!”男子说,“多少钱?”

“四百。”

男子居然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纸片,在上面写上“钱四百元”,递给了晋吉,说:“给你收据。”

果然是来敲诈的,他都准备好了,晋吉看到纸上除了有金额,上面还印有“野村理发店台鉴”,下面还有一个“五十岚好三郎”的签名。

如果这个五十岚好三郎存心敲诈自己,那么他在纸片金额一栏填的数字将会越来越大……

那个男子走后,晋吉连续几天都做一个同样的噩梦:家财被劫掠一空,一家三口成了沿街乞讨的乞丐。

“你也不要太勉强自己了,我看你夜里经常盗汗。”

晋吉刚走进店门,妻子文子就对他说。

“没事,我又没生病。”

那个男子又缓缓走进了店门。

“欢迎光临!”不明真相的文子招呼道。

晋吉看着男子坐了下来,不冷不热地说:“你的头发还没长长。”

“我想让你给我修修面,你的手艺不错,所以我又特意赶来了。”

“非常感谢。”文子搭话说。

“这是女主人吧,真是个勤劳又漂亮的美人!”

“哪里呀!看你说的。”文子嗲声嗲气道。

晋吉心想,他不会将妻子也牵扯进去吧?

“夫妇俩都工作,一定有不少积蓄吧?”

“没有多少。”文子笑着说。

晋吉变得敏感而紧张起来,为了阻止男子和文子继续交谈,就将热毛巾敷在了他的脸上。他甚至想,如果自己用力捂一会儿的话,一定可以将他闷死,但晋吉还是面无表情地给他修了面。

“多少钱?”男子问。

“两百元。”

“真不算贵。”

说着,男子又掏出一张纸片,在上面写了几笔,晋吉接过来一看:

五千二百元整。

“我在前面的咖啡馆等你。”男子轻轻说完,走出了理发店。

“妈的!”激动的晋吉不禁骂出了声。

“你怎么啦?”文子急忙问。

“没事。”

晋吉摇摇头,那起交通事故,文子并不知道,因为他们也有一个和死者年龄相当的女儿。

“阿香她……”

“幼儿园还没放学呀?”

“哦,哦。”晋吉苦笑一下,“我出去一趟。”

走进前面的“紫苑”咖啡馆,那名像瘟神一样的男子就坐在里面。

看到晋吉坐下,男子说:“以后这里就作为我们的联络场所吧。当着令夫人的面,我给你留了面子,钱带来了吗?”

“带来了。”

晋吉掏出准备好的五千二百元钞票,扔到男子面前。

男子毫不客气地收了起来,“现在,我从你那里一共借到了五千六百元,我会记清的。”

“但是你不会还……”

“是的。”

“我们夫妻俩忙活一整天,还挣不了五千元。”

“这和我没关系,”男子冷漠地说,“我认为花这点小钱,就能隐藏交通事故的大秘密,是值得的。”

“是孩子突然出现在车前,事故无法避免。”

“警察会信你的话吗?”

“你看到了,你应该很清楚。”

“不错,我可以证明你超速开车,还东张西望!”

“妈的!”晋吉用拳头砸向桌子。

“我手头现在没那么紧了,咖啡钱就由我来付吧!”男子依旧笑嘻嘻,“告辞了!”

五天以后,那个猥琐的男子又一次出现,从晋吉那里敲诈走了一万零二百日元。

晋吉要疯狂了,如此下去,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梦想成真”,全家流落街头。但他又不敢去报警,控告五十岚好三郎,如果只是自己一人,那倒也无所谓了,坐牢就坐牢,问题是他还有妻女。

但照这样发展下去,下次就是两万元,再下次将是四万元……晋吉不敢设想了,他也不能再让自己无动于衷了。

晋吉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应对之策,他要找出那个男子的什么把柄,然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星期一,趁着店休,晋吉去了一家“大东京侦探社”,侦探社看上去有些寒酸,并不像它的名字那般大气,社里只有一个二十多岁的矮个男人。

“我想让你们帮我调查一个人,所有和他相关的情况我都要……”

“他叫什么名字?”

“五十岚好三郎。”

“听起来像是个演戏的。住哪里?”

“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他的行踪,然后你们派人跟踪。”

晋吉的想法是,当五十岚再来店里敲诈时,就用电话通知侦探社,由侦探社派人前往“紫苑”咖啡馆等候。

“具体要调查到什么程度呢?是不是他以前做过的案子也要调查。”

“和他相关的一切。”

第二天,五十岚好三郎又进了理发店。

“胡子长得真快啊。”

晋吉强忍内心的厌恶,给他敷上了热毛巾,趁机给侦探社打了个电话。“拜托了!”他说完便挂了电话。

“你还挺忙啊。”

晋吉没有理会他。

“‘拜托’?这电话给谁打的啊?”

“是在向一个朋友借钱,给你的。”

“别糊弄我了,你们少说也有二三十万的积蓄吧,还说什么向朋友借钱的鬼话。”

晋吉没有再答话,怕对方看出什么破绽,还故意示威似的将剃刀拍得“啪啪”响。

“女主人怎么没在?”

“你给我听着,你要是敢打我妻子和女儿的主意,我现在就杀了你!”

晋吉说着,还将剃刀在他眼前晃了晃。

“我只是在向你借钱,收据不是给你了吗?”

“你不会还的……”

“快一点好吗?”五十岚闭上了眼睛。

修好面后,晋吉到了咖啡馆,丢给了五十岚两万零二百日元。侦探社那个小个男人也在里面,假装看报纸。

“快滚吧!我不想再看到你这张丑恶的脸!”

“不要发火嘛,以后我们还要打交道呢。”

五十岚笑着离开了。

小个子侦探悄悄跟了上去。

三天后,侦探社终于有了答复,两个人约定在“紫苑”咖啡馆会面。

“关于五十岚好三郎的情况都已经调查清楚了。”侦探信心满满地说,还从皮包里掏出一小沓调查报告。

“你如果能当面介绍一下,就更感激不尽了!”

“他今年五十三岁,以前曾是电影演员,由于长相一般,所以只是跑跑龙套,扮演的也多是高利贷者、诈骗犯一类的配角。”

“诈骗犯?”

“是的,但他的演技太拙劣,早就没人让他来演出了。别的他什么也不会,现在几乎没有任何收入。他有一个妻子,儿子正在上大学。”

“没有收入,儿子大学学费哪儿来的?”

“好像靠他妻子平时打些零工,日子过得很是困苦。”

晋吉的心不断往下沉,五十岚背后还有这样一个无底洞一般的家庭,他不会将自己当一辈子的摇钱树吧?

“他犯过什么前科吗?”晋吉带着一丝期待问。

“没有,我打听过他身边的很多人,虽然他经常扮演坏人,但现实中从不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