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第02章 惊魂下一秒

一桩谋杀案的残忍程度让法官惊呆了,但在“我”的口中,它却是“我最得意的谋杀”。半山腰上的一片废墟,绿光、怪烟、鬼魂,恐怖的事情正在发生。地板上,一颗头颅滚到一边,脸上竟然挂着恐怖的微笑,这让人不由得想起了爵士临死前的话:“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在地狱里。”自从购买了一颗行星之后,费伦就伤透了脑筋,他发现这颗行星还有一个名字——幽灵五号,那里究竟发生过什么……面对这些死亡事件,你是否思考过是死亡吸引了死神,还是死神带来了死亡?

我最得意的谋杀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我因谋杀我的母亲而被捕,之后在法庭上开始了长达七年的审判。今天在法庭作陈述,当我说完之后,法官惊呆了,他说这是他当开释法庭法官以来听到的最残忍的谋杀案。

我的律师立即站起来为我辩护:

“法官阁下,判定此次犯罪是否最残忍,要跟他之前犯下的案子相比。如果您听一下他杀害自己叔叔的手法,就不会觉得这次犯罪有多残忍了。当然,他杀害他叔叔已经是被定论了,不可能再有翻供的机会。但当您听完他的陈述后,您就会明白为什么我的当事人会获释。”

我宣誓完毕后,便开始我的陈述:

“我于1856年出生在密歇根州卡拉马基,父母在当地都小有名气。感谢上苍,我父亲还活着,这让我以后的日子没那么难过。1867年,我们跟着父亲搬到了加州,住在了离黑鬼头不远的地方。我父亲靠拦路打劫成了有钱人,还开起了一家小店,专门从事一些黑市交易。父亲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常给人的感觉是不怒自威。随着年龄慢慢大了,父亲的戾气也少了,冷酷的性格里多了一些温柔。

“小店经营了四年后,有个传教士来我家投宿,我们接待了他。传教士没钱付房费,就传了一些教义给我们。我们第一次有种重生的感觉,上帝的力量让我们全家有了新的生活目标。父亲派人通知了他的兄弟威廉·里德利,让他来管理我们的小店。而我们全家则搬到了幽灵岩,在那里开了一家名为“圣息瑶琴”的舞厅。每晚在开业之前,我们都会祈祷,像所有教徒一样虔诚。

“1875年秋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从此有了邪恶的念头。那次我有事到马哈拉,在幽灵岩上的车。快到黑鬼头的时候,上来三个打劫者,要抢乘客的财物。虽然他们都用麻袋蒙住了脸,可我还是能认出他们是威廉叔叔和他的两个儿子。坐车的都是一些穷人,哪有值钱的东西。他们对车上的乘客挨个搜身,在我这里搜到了40美元和一只金表。我没有跟他们相认,我认为我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再者,我也不希望引火烧身。

“过了几天,我特地到黑鬼头去找威廉叔叔,向他要回我的钱和金表。谁知道他们一口否认,说根本没有打劫过那辆车,还把罪恶嫁祸到我和我父亲的头上。我很生气地跟他们理论,可他们却扬言要在幽灵岩也开一家舞厅,跟我们抢生意,让我们没钱可赚。要知道,我家的舞厅生意本来就差,如果叔叔再开一家,那一定会把我们全家逼上绝路。为了保住我们的生计,我只能答应叔叔不说出他们打劫的事情,可前提条件是他要把赃物分我一些,而且也要为此保密。可叔叔却拒绝了我,而且说得很难听,我终于动了杀机。我想如果叔叔死了,那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

“我开始筹划一个绝妙的谋杀计划,并把计划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虽然信教,可还是同意了我的做法。父亲还说,他为我感到骄傲。母亲也说,她会为我祈祷,尽管杀人在宗教里是被明令禁止的。

“我计划的第一步,是加入杀人骑士团。这是一个有背景、有地位的组织,可以帮助我实现计划。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我终于加入了杀人骑士团幽灵岩分会。在此期间,我看到了幽灵岩分会的花名册,里面竟然有我叔叔的名字,而且他还是个副社长。要杀我组织的上司,还真是一条不轻的罪名。

“就在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加深了我对叔叔的厌恶,这使我更迫不及待要把他杀了。那次我所乘坐的汽车被劫的案子抓到了劫匪,是三个完全不知情的替死鬼。我一直在帮他们洗脱冤情,并将罪证指向威廉叔叔和他的儿子们。可无奈,威廉叔叔平时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良好市民,遵纪守法,根本无法将他们送上法庭。就这样,三个无辜的人被判了罪。我心里的怒火越烧越烈,恨不得立刻杀了这个恶棍。

“那天上午,我要开始实行我的计划。我拿着枪到了威廉叔叔的家里,当时只有他的妻子在家。我很明确地表达了我的来意,婶婶却笑着说,很多人都拿着枪来这里,口口声声说要杀了威廉,可没有一个人成功过,反而留下了自己的性命。她说很理解我的行为,却怀疑我的能力。她还说我一点杀人的气魄都没有,看上去缺乏信心。为了显示我的气魄,我拿起枪打伤了一个路人。她还是保持着那样的笑容,说我的家族的的确确是个流氓家族,要杀人一点都不奇怪。后来她告诉我,威廉叔叔在河对岸的牧羊场,临走还祝福我,希望我能取得胜利。

“婶婶真是一个坦荡的女人。

“我到了牧羊场,看到叔叔正在剥羊皮。他身边只有一把刀,没有枪。我可不会用枪去打一个没有枪的人,我走过去用枪托狠狠砸了他的脑袋。叔叔应声倒地,不断颤抖。趁着这个时候,我用他剥羊皮的小刀割断了他的大腿肌腱。大腿肌腱断了,可是永远都走不了路的。他会变成一个废人,不管清醒与否,都不能反抗。他也明白这点,所以也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对我说:‘塞缪尔,你打败我了,我不会反抗。但请你答应我一个小请求,请把我带回家,当着家人的面杀了我。’

“我说,这没什么难处,但前提是我要把他装进装麦子的麻袋里。这样做,一来方便搬运,二来可以避免被邻居看到。他同意了,我便取了一个空麻袋来,将他塞了进去。不过口袋不大,只能把他团在里面。我把麻袋口绑好后,把他搬到了一棵橡树下。树下是孩子们自己做的秋千,秋千绳非常结实。我看到后立即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我用秋千绳把叔叔吊在了树上,他像个钟摆一样在空中来回摆动。

“一个恶贯满盈又骄傲自负的人,此刻竟然团缩在麻袋里,像个钟摆一样摇来摆去,看上去滑稽得很,可他自己却不知道。我记得他没有挣扎,也没有咒骂,这点倒很像一个恶人该有的硬气。

“我要怎么折磨他呢?那只公羊。是的,威廉叔叔有只公羊,是出了名的好勇斗狠。它可比公牛还要厉害,看到什么都会进攻。仿佛它存在的方式,就是进攻一切可见的东西。它跳得很高,可以在半空中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像箭一样飞速俯冲到地上。它的进攻角度十分完美,把速度和力量都升华到最大,力求一击必中,而且一定要让对方不喘气为止。很多人都曾看到,公羊曾经把一只四岁的老公牛撞死,能轻松撞碎一堵石墙、撞断一棵大树。只要被它撞过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完好无损的。这个家伙完全是一头怪兽,是从地狱来的恶魔。我看到它正在不远处乘凉,于是想到了这个完美的点子。我把它吸引到树底下,拉动秋千绳,让人肉钟摆摆动的幅度更大一些,我自己则躲在了一块大石头的后面。

“公羊看到了摇摆的叔叔,兴奋地叫了一声,然后一跃而起,向着叔叔撞了过去。它的身影如同一只白色的苍鹰,在低空盘旋,我第一次感到了力与美结合的快感。我看不清它的动作,因为那一切实在太快了,只能听到树上叔叔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刹那,公羊已经落在地上,树上的麻袋摆动得更厉害了,公羊更加兴奋,它的斗志似乎才被激发起来。只见它站在地上,不断甩动脑袋,有时还用前蹄拍打地面,然后瞬间又发起进攻。它那白色的身影再一次化成一条白色的带子,在天空中飞舞,然后又如离弦之箭一般向上飞腾。这次进攻更加凌厉,力道更大,几乎把袋子撞到了跟树枝平行的地步,而且它的次次进攻更加紧凑,刚落地,就又飞身而上,还没等袋子完全落下来,就又撞了上去。就这样,叔叔绕着树枝来了一次又一次完美的360°旋转,看得我都眼花了。一开始还能听到叔叔的惨叫,可随着公羊的不断进攻,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不过我想,公羊没有撞到叔叔致命的部位,因为叔叔在袋子里应该是背朝地的,公羊每次进攻都是撞到了叔叔的背。

“很快,公羊也累了,它疯狂的斗志慢慢消退,攻势也越来越弱,每次进攻后都狂喘不止,要休息很久,而装叔叔的麻袋摆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小,距离地面也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公羊似乎玩腻了这个游戏,悠闲地吃起草来。它缓步走到不远处,嘴里还嚼着青草,似乎要睡着了一般。可我还是发现了它的一个小动作,它的头稍稍扭动了一下,好像是在为下一次进攻做准备。我认为它的疲累都是装出来的,为的是放松对方的戒备,以寻求更大的刺激。

“而这个时候,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他开始不断叫着我的名字,希望我能给他一个痛快的了结,我心里真是舒服极了。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我在用什么手段折磨他,只是感到恐惧,彻骨的恐惧,这才是真正折磨他的东西。是啊,不知道死神装成了什么样子步步逼近,当然会恐惧。慢慢地,叔叔不叫了,袋子也停止摆动了。我从石头后面走出来,想给他个痛快。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巨响从地面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让我不由自主颤抖着。不知道的人,一定会以为是轻度地震。我转头一看,那只公羊早已狂奔而来,卷起一路沙尘,向我靠近。还是那般如飞一样的速度,让人胆战心惊。直到今天,我想起它飞奔的姿态,都从心里觉得美妙。那矫健的身姿,那精妙的动作,那天发生的每一秒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只公羊跃到半空,竟然像上台阶一样一步步升高,真像是魔鬼的宠物。它把头低下来,露出坚硬锋利的角,前腿向后,后腿和尾巴在同一水平面上,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白色雄鹰。

“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现在想一想,它飞起来的高度大概有15米。它能在半空停留一两秒,然后顺势向下,快速、有力。这次冲撞完全命中叔叔的要害部位,他的脖子被撞断,绳子也被撞断。整个麻袋重重摔在了地上,而叔叔也变成了一堆肉酱。这次冲撞,让很多人认为是地震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位地震研究者那时恰好路过那附近,他还测算出了震源呢。

“无论何时,我想起那起谋杀,都会打心里佩服自己。那种凶残,简直称得上是一种艺术,没人比我更能将这种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也没人能操作一场如此精彩的谋杀。”

鬼屋之夜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半山腰上有一片废墟,那里曾经是淘金者的营房。如今它们大多都被大雪埋在了下面,就连成弗鲁姆水渠上的大桥,也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对于淘金者来说,在这里生活无比快乐,因为这里能给他们带来自由,特别是说拉丁语的自由。他们每次说到死亡的时候,就说“到渠上了”,这远比“死了”要好听得多。

整个山谷都被大雪包围,没有一寸土地不泛着白色的光芒。山腰上一条人工修葺的栈道,也被积雪覆盖。这里被人们称为“死人谷”,一个被荒弃很久的矿山。寒冬的深夜,谁也不会想在这里逗留一秒,可希拉姆·比森却在这里住了很久,他是这里唯一的居民。他的小屋建在北山的山腰上,与其说那是个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坟墓。那里只有他进出,没有别的生命,而且整座屋子只有一扇窗户,夜晚炉火的红光透过窗户射到白雪皑皑的山谷里,如同鲜血一般。比森此时坐在屋子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发呆。不难想象,这样一所屋子的主人,也平常不到哪儿去。他有一头灰白的头发,衣服常年破烂,脸色苍白,两眼深陷,看上去像个邋遢的怪人。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头,起码有74岁了,可事实上,他只有28岁,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夜已深了,比森还没上床睡觉,只是用干柴一样的双手托着下巴,手肘支在膝盖上,好像一碰就会断了似的。他真的很瘦,走起路来似乎都能听到骨关节活动的声音,好像走得快一点就会摔倒,然后摔个粉身碎骨。突然,一阵敲门声传了进来。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谁会来这里做客?两年了,比森没有见过自己以外的人。是啊,谁会到一个道路不通的地方来呢?不管换了谁,此刻听到敲门声都会大吃一惊。可比森却十分镇定,他没有起身,依旧坐在那里盯着炉火。门被轻轻推开,比森抬起头看了看,然后耸了耸肩膀,缩了缩身子,好像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却又不愿意看到这一刻的到来。一个跟比森一样骨瘦如柴的老头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穿着厚厚的外套,头上裹着围巾,脸上蒙着一块青布,眼睛发着绿光,露在外面的皮肤是没有血色的惨白。

“您好,先生,”比森一边说,一边放开老头的手,“天气很差,您请坐,见到您真高兴。”

比森的谈吐十分优雅,像一个绅士,这可跟他邋遢的外表一点都不相符,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奇怪。老头向火炉靠近了一些,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我真的很高兴,”比森又重复了一遍。但这一次,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优雅了。他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外套显然很久没有清洗了,纽扣都发霉了,脚上的皮鞋也是,都长了绿毛。鞋子上的雪在温暖的炉火边融化,混着泥土流到了地上。“真是不好意思,我的条件不好,只能如此招待您。您要不再继续寻找住所,而愿意跟我一起的话,我将不胜荣幸。”

老头没有说话,只是解开了外套。比森在火炉里添了些煤块,用狼尾巴掸了掸炉灰,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您最好不要在这里停留太久,能走还是早点走吧。”

老头摘下帽子,在火炉边坐了下来。矿上生活过的人,可是很少摘掉帽子的。比森也坐了下来,他坐的是一只大桶,好像骨灰盒一样。屋子里恢复了刚才的寂静,外面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夹杂的风声让人不寒而栗。比森突然感到一阵心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他很快平复了情绪:“今晚这里有些不同寻常,我把一切都告诉您。如果您要离开,我可以送您通过那段最恐怖的路。过了那段路,您应该就熟悉了,那里是鲍迪·彼得森杀害本·哈克的地方,您了解的,对吗?”

老头点了点头。

比森继续说:“两年前,我和我的两位伙伴到了这里。当人们都纷纷往洼地挤的时候,我们也准备要走。您可不知道,还不到10小时,山谷里就没人了,都走光了。可我走了才发现,我随身带着的手枪落在这里了。于是我又回来取,不得不在这里待上一夜。谁知道,我就再也没有离开。哦,有个事情我得提一下。就在我们打算离开这里的头几天,我的中国用人死了。这里到处都是积雪,没法将他下葬。后来没办法,我们就把地板撬开,将他埋葬了。在埋他之前,我剪掉了他的辫子,将它钉在坟墓的横梁上。我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死的?唉,不管他是怎么死的,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回到这里,只是为了拿回我的手枪。您明白吗?”

老头又点了点头。

比森说:“中国人一直认为辫子是通往天国的通道,就像风筝的线一样。我要不要说呢?还是说了吧。我取枪的那晚,他竟然回来了,就是那个中国人,他想要回他的辫子,可是他没有拿到。您也许不理解辫子为什么如此重要,我也不理解,可事实就摆在眼前,他回来了,就是要拿回他的辫子。您说给他吗?我可不想听别人的建议,我想您应该会理解我。我把辫子牢牢钉在横梁上,并当起了看守。我可不想听您的建议,尽管您的建议可能是对的。”比森说到这里突然狂叫了起来,“什么?您把我当成了胆小的莫多克人?”他的狂叫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于是他安静了下来,继续说:“您说得对,我被它弄得身心俱疲。我这两年的生活完全是一个改正错误的过程,您懂我在说些什么。您说那个坟墓?没人动过它,地面冻得像一块钢铁。如果您执意要去看看,也未尝不可,那辫子上还系着丝绸呢。”比森停顿了一会儿,闭上眼睛,嘴里呢喃着,又像是在打呼噜。过了一会儿,他用力睁开眼睛,说了一句:“他们在偷我的钱!”然后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个时候,老头也脱下外套(他来到这里,一句话都没说过)。他里面穿着一件法兰绒衬衣,愈发显得弱不禁风。他慢慢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支手枪。那手枪就是比森要取回的那支,他特地从架子上取下来,放在手边,这是淘金者的习惯。片刻之后,比森醒了过来,他看到老头已经躺到床上,自己也从椅子上站起来,上床睡觉。上床之前,他又特意去检查了一下钉在横梁上的辫子,看看它是否牢固。两张床挨得很近,中间就是埋葬中国人的地方,上面有一扇小的活动门,门上有两行铆钉,排成了十字架的形状,似乎是为了阻止一些幽灵之类的东西进入房间。突然间,炉火变暗,墙壁上出现一个黑色的影子。那影子飘来飘去,十分恐怖。而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也投下一个影子,晃来晃去,如同一个会动的惊叹号。外面不断传来风吼声和狼嚎声,显得这山谷愈发死静。

就在这个时候,那扇活动门竟然慢慢上升。老头看着这一幕,依然默不作声。忽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活动门被强行打开了,两行铆钉被掀翻在地。比森被这声音惊醒了,可他没敢下床,而是用毯子蒙住脑袋,瑟瑟发抖,牙齿咯咯直响。老头面对这一幕,好像十分淡定,他用手肘支撑着身子,默默看着这一切。一阵怪风从烟囱里吹了进来,荡起满屋子灰尘。就在灰尘消失、火光重新照亮屋子的时候,炉火边多了一个男人,那人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穿着打扮都十分讲究,正冲着老头微笑。比森心里想:“他看上去是从旧金山来的,今晚无论如何要解决这件事。”

与此同时,一个人头从地板的活动门里伸了出来,正是那个死了两年多的中国人。他眼睛外凸,像两个玻璃球,直勾勾盯着钉在横梁上的辫子,一脸的渴望。比森吓得尖叫连连,又用毯子蒙住了脑袋。那个中国人穿着一件发了霉的蓝色缎子面夹袄。他从地底下慢慢爬上来,然后像弹簧一样弹到了横梁上。他双手紧紧抓住辫子,张开嘴,用又黑又黄的牙齿死死咬住辫子,像个绞刑犯一样在空中摇摆。他腾出双手,用尽全力将辫子从钉子上解了下来。

比森躲在床上,根本不敢睁开眼睛。炉火旁的那个男人不停用脚击打地面,就像鼓点一样,还时不时看看手腕上的金表。老头紧紧握住了枪,坐了起来,对着中国人的鬼魂开了一枪。鬼魂从横梁上掉了下来,嘴里还叼着自己的辫子,直接落入坟墓。活动门又关上,炉火旁边的男人也消失了。外面响起一声长长的惨叫,就像有人被掐死了,又像鬼魂的哭泣。或许,那只是狼在嚎叫吧。

第二年的春天,又到了开矿的好时机,一群矿工要到新矿区采矿。他们路过死人谷的时候,特地到比森住的房子里看了看。他们发现比森已经死了很久了,胸口上有被子弹打穿的痕迹。根据大家的分析,子弹是从对面的横梁上反弹回来,射入了他的胸膛,因为横梁上有明显的子弹痕迹。横梁上还有一截断了的辫子,应该是被子弹打断的。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是,比森旁边有一件发了霉的外套。有人认出这外套是那个死了的中国人的。那东西不是应该在尸体身上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人们猜测,一定是死神穿着这套衣服带走了比森,不然这一切该如何解释呢?

死亡诊断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我知道你们这些医生都是科学至上者,可有时候比谁都迷信。”霍弗的话带着挑衅的口气,“当然,你们当中大部分人不相信这世上有灵魂一说。可我就相信,活人有时候可以用一种别的方式出现在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可能有他深刻的回忆,或者他对那个地方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痕迹。我说的是真的,一个人的确可以影响一个地方,我是说环境。于是,他可以出现在另一个人的面前,就像你们说的幻觉一样。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影响环境的,这需要一个特别的个性,能看到他的人也需要有一双特别的眼睛。我就有一双这样的眼睛。”

“是啊,特别的眼睛,可以把视觉传递到一个特别的大脑。”弗雷里医生笑着说,显然他不赞同霍弗的说法。

“你这种回答方式对我算是客气了。”霍弗说。

“请原谅我的态度,你刚刚说的这些,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故事?你可以跟我说一说,说说你有双怎么特别的眼睛。”弗雷里医生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那是幻觉,不过无所谓。去年夏天,我到梅里迪安镇去度假,租了一套空公寓,房东叫曼纳林,是个医生,据说他几年前离开家后就再也没回来过,谁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这房子是他自己盖的,住了10年。当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老仆人跟着他。他行医没几年,因为病人少,就不干了。从此以后他很少出门,几乎不跟外界接触。我听当地人说好像他在家里研究什么东西,还把研究成果写成一本书,可是得不到专家认可。那些人认为他有精神病。我没看过那本书,也不记得书名,反正里面写了一些常人所不能接受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人在活着的时候可以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日期。按照曼纳林的说法,人在死前几个月就可以预测到。我猜想最大期限应该是18个月。据说他在当地进行过几次死亡预测,你们的专业用语叫死亡诊断。那些被预测的人都是在他说的那个日期死亡的,而且死亡原因查不出来。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些,算是个铺垫吧。

“再说回公寓。这所公寓自从曼纳林走了后,就没有人住过。家里的摆设十分陈旧,还透着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我也说不好,反正那感觉让我不舒服。不过我能通过这些摆设感觉到曼纳林是个怎样的人,应该是这里残留了曼纳林的一些特征吧,我总感觉很不舒服,很抑郁。绝对不是因为我一个人住这儿的缘故,我在家也是一个人住,就没有这种感觉。你是知道的,我喜欢独来独往,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从来没有感觉不舒服过。可在公寓里,却让我有强烈的压抑感,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似的。特别是在曼纳林的书房里,感觉更强烈。可那房子明明又敞亮,又通透,不像是能让人压抑的地方。我也说不好是为什么。在书房的墙壁上,挂着曼纳林的画像,几乎是1∶1的比例。画像上的曼纳林大概50岁,长相普通,头发是灰色的,目光忧郁又冰冷。这幅画有些地方一直吸引着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总之我就像着了魔一样迷恋这幅画。

“有一天晚上,我拿着油灯回卧室,正好路过书房。我又被那幅画吸引住了,在微弱的灯光下,那幅画好像变了,曼纳林的神情不再像白天那么泰然自若,显得有些别扭,让人看了毛骨悚然。我当时对这幅画充满了兴趣,拿着灯走了过去。我选择了多个角度来观察画,好像不同的光线和角度的确会让画变得不一样。看着看着,我突然想回身。就在我回身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人穿过走廊向我走来。不是别人,正是曼纳林。那种感觉,就像是画像移动了一样。

“‘对不起,’我说,我当时有点不高兴,‘我没听到你敲门。’他当时跟我保持了一米左右的距离,然后从我身边走过,还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又出去了。可是我却看不清楚他是怎么离开的。我知道,你一定会说这是幻觉,可我认为这是灵魂。那个书房有两扇门,一扇通往卧室,一扇是锁着的。而且卧室没有出口。我当时的感觉就不必多说了,你应该可以体会得到。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今天我在联邦大街看到了曼纳林,是的,他就从我身边走过,他还活着。”

弗雷里医生沉默片刻后问:“他今天有跟你说话吗?你怎么判断他还活着?”

霍弗睁大眼睛,没有吭声。

“或者他做了什么动作,什么姿态?比如一个噤声的动作。这可是他的习惯性动作,每当他遇到一些严重的事情时就会做出这样的动作,比如在宣读诊断结果的时候。”弗雷里医生说。

“对,他做了那个噤声的手势。这么说来,你认识他?”霍弗惊讶地说。

“是的,我认识他,还读过他的书。应该说,每个医生都读过他的书,他的书为医学界做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三年前,我给他看过病,他死了有段时间了。”

霍弗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惊慌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他问弗雷里:“难道是我的身体有什么问题了?你是个医生,又是我的朋友,你要如实告诉我。”

“不,霍弗,你想得太多了,你身体非常健康。你还是回家去吧。你是个出色的小提琴手,你要多拉一些欢快的曲子,这有助于你忘掉这件事。”

第二天,人们在霍弗的书房里发现了他的尸体,脖子边是他最钟爱的小提琴,面前是肖邦的《葬礼进行曲》曲谱。

死亡之笑

〔美国〕弗朗西斯·克劳福德

8月末的一个下午,万里无云的天空突然变得通红,一团不知从哪儿飘出来的黄色云朵挡住了夕阳的光芒,致使整个天空都随之变色。休·奥克兰姆爵士坐在书房的窗前,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微笑,好像在嘲笑所有人类。

100岁的麦克唐纳嬷嬷曾说,当休爵士这样笑的时候,一定是想到了那两个已经死了的女人。

他的笑容弥漫开来。

病毒已经侵入他的大脑。在他身边站着的是加布里埃尔,他的儿子,一个像壁画里天使般的人物。加布里埃尔看着父亲蓝色的眼睛,心里掠过一阵阵悲凉。可当他看到父亲的笑容时,却有说不出的厌恶。休爵士并不想这样笑,可是由于疾病的关系,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能这样笑着。

加布里埃尔旁边站着一位同样如天使般美丽的女子,她叫艾薇琳·沃伯顿,是休爵士的侄女。她盯着伯父,嘴角也不自觉上扬,一种死亡的微笑快要在她的脸上荡漾开来。她急忙抿了抿嘴唇,两颗泪珠从眼睛里滑出,顺着脸颊落到了唇边。可那笑容却无论如何都不会消失,如同一张标签牢牢钉在了她的脸上。

“如果,”休爵士缓缓说着,双眼依旧没有从窗边移开,“你已经决定要结婚,我不能说什么,可你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我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你根本不听我的意见。”

“爸爸!”加布里埃尔吼叫着。

休爵士没有停,继续说:“不,我没有自欺欺人。你们要结婚,只能等我死了。不要违背我的意思,不要,不要。”他不断强调这句话,眼光终于转到了眼前这对恋人身上。

“可是,为什么?”艾薇琳哭着问。

“别再问下去了。你们迟早会结婚的。走了两个,再走就是四个。燃烧吧,使劲燃烧。”休爵士说完低下头,两只凹进去的眼睛渐渐合上,他睡着了。他总是这样,不光是生病的时候会这样。

加布里埃尔拉着艾薇琳出了书房,回身轻轻地关上房门。他们深深吸了口气,就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十分凶险的劫难。他们俩真是像极了,从头发到皮肤,特别是眼睛,像得有点古怪。他们看着彼此,对方的恐惧和紧张都折射在眼睛里。

“他竟然告诉我们,”艾薇琳颤声说着,“不可能会告诉我们,这可是他的秘密。”

“如果他要把秘密带进棺材,就让它永远留在他的脑子里!”加布里埃尔说。

大厅里回荡着加布里埃尔的最后一句话,这让昏暗的大厅显得更为恐怖。很多人都会被这个回音给吓到,因为回音应该是在每一句结束后都会重复,而不是只重复最后一句话,有时甚至只重复几个词。麦克唐纳嬷嬷曾说,曾经有位姓奥克兰姆的人死的时候,这大厅只会响起诅咒的声音。

艾薇琳被这奇怪的回音吓了一跳。

“只是回声。”加布里埃尔拉着艾薇琳离开了大厅。

他们走到院子里,在红色的夕阳下并排坐着,周围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只有一只在公园远处的小鸟,在不停地叫着。

“这太安静了,”艾薇琳紧张极了,“马上要天黑了,我有点害怕。”

“怕什么?怕我吗?”加布里埃尔呆呆地望着艾薇琳,眼睛里充满了悲伤。

“怎么会怕你呢?是怕鬼,怕奥克兰姆家族祖先的鬼魂。我听说他们就葬在这里,在小教堂的北边,那是个墓室。那个年代,葬礼都没有棺材,尸体都是用布包裹着。”

“这是传统,将来我爸爸和我的尸体,也会缠着裹尸布。他们说奥克兰姆家的人,都不需要棺材。”

“你别吓我了,这些都是传闻而已。”艾薇琳紧紧抓着加布里埃尔的手,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是传闻没错,但墓室里有具棺材是没有盖棺的,里面葬着老弗农爵士,他因为背叛詹姆斯二世而被砍头。家人把他葬在一具上锁的铁棺材里,从断头台运回了墓室。不知怎么回事,那棺材自从进了墓室,棺材盖就是开着的。每次埋人的时候,打开墓室,总是能看到尸体,它就立在墙边,头却滚在墙角里,脸上还有可怕的微笑。”

“是像伯父那样的微笑吗?”艾薇琳更害怕了。

“或许是吧,我又没有见过。家族这30年来都没人去世,自然也没人去过墓室。”

“假如伯父去世了,你是不是……”艾薇琳没有说下去,脸色苍白。

“是的。我会打开墓室,把他放进去,带着他的秘密。”加布里埃尔深深吸了口气。

“我一想到那个秘密,就浑身发抖。加布里埃尔,你猜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他说我们不能结婚,他用那么奇怪的口气对我们说,脸上还挂着奇怪的笑容。更让我害怕的是,我觉得我脸上竟然也有那种笑,我无法控制。”艾薇琳靠在加布里埃尔的肩膀上,身体瑟瑟发抖。

“我也是,我听麦克唐纳嬷嬷说……”他突然打住了。

“她说什么?”

“没什么。她说过一些事情,我担心说出来你会害怕。走吧,气温下降了。”他站起来想走,可艾薇琳却紧紧抓着他。

“但我想跟你结婚,我们的婚礼应该照原计划进行。”

“当然,亲爱的。可我爸爸现在病得很重,我们不能举行婚礼。”

“加布里埃尔,我的宝贝,我真希望我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我知道我们会分开的,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会把我们分开的。”艾薇琳说着说着哭泣起来。

“不,没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是吗?”

“当然,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我们分开。”加布里埃尔·奥克兰姆坚定地说。

艾薇琳一把拉过加布里埃尔,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吻着。加布里埃尔最无法抗拒的就是艾薇琳的吻,甜蜜又透着一种邪恶。每次她要吻他,他都无法拒绝,只能任凭她拉过去。他疯狂地爱着这种感觉,那种激情又邪恶的感觉。

“我们就像是活在梦里一样。”艾薇琳说。

“如果是梦,我真不愿意醒来。”加布里埃尔深情地说。

“我们不会醒,不会醒。梦结束的时候,我们是不会感觉到的。”她继续吻着他。

“让梦一直做下去。”他喃喃地说。

麦克唐纳嬷嬷坐在一张古老的皮沙发里,她刚刚睡了一小会儿。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她身上都盖着厚厚的毯子。在沙发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盏小灯,还有一杯饮料。

皱纹爬满了她的脸,但每条皱纹都不是很深。她的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两缕灰黄的头发从里面垂下来,挂在太阳穴的两边。她直勾勾地盯着远方,好像能看穿一切阻碍,看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她每次睡醒都这么看,蓝色的眼睛好像能看穿一切。没一会儿,她又进入了梦乡。

过了午夜,就快1点钟了,照顾麦克唐纳嬷嬷的女佣在旁边一个小屋子里睡得香甜。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现一张人脸,用一双蓝色的眼睛盯着熟睡的麦克唐纳。那个窗台距离地面可是有25米高。那张脸像极了艾薇琳·沃伯顿,只是比她消瘦许多,而且面色惨白,嘴唇像喝了血一样鲜红,真像一具可怕的僵尸。

麦克唐纳嬷嬷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的脸,说:“时候到了吗?”

这时,那张脸忽然变得狰狞,眼睛越来越大,血红的嘴唇张开来,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原本贴在脸上的金发,全都竖了起来,在夏风中拍打着窗户。她的回答令人恐惧。那不是正常的声音,起初像是一阵低沉的抽泣,接着又像是雷鸣,然后是哀号,最后变成了尖叫。不管是谁听到这种声音,都会毛骨悚然,绝对会相信那是来自幽灵或精怪的声音。

声音消失后,那张脸也随之不见。老嬷嬷躺在沙发里,颤抖了一会儿。她再次盯着窗户,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被惊醒的女佣站在老嬷嬷身后不远的地方,吓得脸色苍白,直打寒战。

“时候到了,孩子,我得去找到他,结束这一切。”老嬷嬷说。

她艰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女佣连忙给她拿来了一条毯子、一件斗篷和拐杖。女佣被吓坏了,不时地看着窗外。老嬷嬷摇摇头,说了些女佣听不懂的话。

“那张脸像极了艾薇琳小姐。”女佣哆哆嗦嗦地说。

“你是个好孩子,可是太笨了。我看你还是多多祈祷,多长点智慧。要么就别在奥克兰姆家待着了。快去把灯给我拿来。”老嬷嬷用一种严厉的口气对女佣说。

嬷嬷吃力地往前走,拖鞋跟地面摩擦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多用人都被这种声音吵醒了。

所有人都醒了,他们在休爵士的卧室里出出进进,显得十分焦急。卧室里堆满了人,但看到麦克唐纳嬷嬷,都会给她让出条路来。她是休爵士父亲的奶娘,在这个家族拥有极高的地位。

此时休爵士的床前挤满了人,加布里埃尔紧张地蹲在父亲床前,艾薇琳跪在床前,金发披肩,紧张得要命。一位护士正在为休爵士急救,显然,他已经不行了。

“别再让他继续痛苦下去了,他是时候走了,躲开,我有话跟他说。”嬷嬷对护士和一旁的女佣说。

“让他们说说话。”加布里埃尔说。

老嬷嬷走到休爵士旁边,只留下加布里埃尔和艾薇琳。

“休·奥克兰姆。你时辰到了,我看着你父亲出生,又看着你出生。现在要看着你死去。休,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好吗?”她说。

休爵士将头转向老嬷嬷那边,可是什么都没有说。

“休,你要说出真相吗?”

“你想知道什么?”休爵士有气无力地说,“我没什么秘密,我一直过得很幸福。”

老嬷嬷突然笑了,声音虽然小,却很清晰。休爵士眼睛泛红,张了张嘴说:“让我安静地离开吧。”

嬷嬷摇了摇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用手抚摸他的额头,柔声说道:“你一定要说出那个秘密,为了你的母亲,你有愧于她。”

休爵士咬了咬嘴唇,“我不想说。”

“为了你的妻子,你也欠她的,她为你生了儿子,最后却为你心碎而死。说出来,休。”

“我活着不会说,死了也不会告诉她。”

“为了那个被你背叛的女人,她今晚在等着你。休·奥克兰姆,说出那个秘密。”

“太晚了,让我安静些离开吧。”他脸上又出现那个古怪的笑容。

“不,不晚,还有些时间。告诉我,艾薇琳的亲生父亲是谁,说完了,你就可以离开了。”

艾薇琳听到这句话,浑身发抖,她盯着伯父。

“艾薇琳的亲生父亲?”休爵士缓缓说着,那种笑容越来越深刻。

突然间,房间变得昏暗,老嬷嬷的影子在墙上显得无比宽大。休爵士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里不断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就像要窒息了一般。艾薇琳看着眼前的一切,大声祈祷着。

就在此时,窗外响起一阵敲打声,艾薇琳慌张地朝窗子看去。她的每个毛孔都在此时张开了,从里面不断透着寒气。她看到了自己的脸出现在玻璃上,一张苍白的脸,眼睛正看着自己,头发都竖了起来贴在玻璃上,嘴唇如同喝了血一样红艳。艾薇琳站了起来,大叫一声,摔倒在加布里埃尔的怀里。窗户外的脸也张大了嘴发出一声惨叫,就如同受了酷刑一般。

休爵士坐了起来,看着窗外,又看着倒下去的艾薇琳,大叫了一声。麦克唐纳嬷嬷趁此机会盘问他:“休,你看到了艾薇琳的母亲,她在等你。艾薇琳的父亲是谁?快告诉我。”

古怪的笑容又一次弥漫在休爵士的脸上,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说了一句话: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在地狱里。”

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随之变得平静。他停止了呼吸,笑容就此凝结在他脸上,似乎在说,“我要带着这个秘密进墓室,没有一个活人知道真相。”

麦克唐纳嬷嬷盯着休爵士咽气,那古怪的笑容也出现在她的脸上。不仅是她,加布里埃尔和晕过去的艾薇琳,脸上挂着同样令人作呕的笑容。

用人们都进来了,他们先将艾薇琳抱了出去。当艾薇琳醒来的时候,嘴角的笑容也消失了。整个房子里都回荡着哭泣声和悼念声,久久不能散去。

休爵士跟所有祖先一样,被包在裹尸布里,抬进了教堂北边的墓室里。按照规矩,他要跟父亲葬在一起。先有两个人前去开墓室的门,这两个人显然被吓坏了,回来的时候步子都迈不稳。

加布里埃尔知道墓室的情况,所以并不害怕。他走进去,看到了弗农·奥克兰姆爵士的尸体,头颅滚在一边,脸上挂着恐怖的微笑,直对着棺材里的尸身。加布里埃尔拿起头颅,将其放在尸体的肩上,然后锁上了铁棺。

休爵士的尸体被放在架子上,立在了他父亲的旁边。人们慌忙往回走,都想快点离开这个阴森的地方。当他们对视的时候,竟然发现彼此脸上都挂着跟那个头颅一样的笑容。大家吓坏了,加快了脚步。

加布里埃尔按照规矩继承了男爵爵位,成了加布里埃尔爵士,同时也继承了父亲一半的家产。艾薇琳还是住在奥克兰姆家一间向南的房子里,她一直住在那里,从记事起就住在那里。她没有其他亲人,也没有朋友,每天都在家里活动,从不曾去外面待过。奥克兰姆家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人出去,也没有人进来。

转眼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奥克兰姆迎来了圣诞节。自从休爵士去世之后,这个家的气氛缓和了许多,不再像从前那么紧张。这年的圣诞节,大家都精心准备。加布里埃尔遵照祖制在家里举行盛大的节日晚宴,邀请所有的佃户前来参加。

艾薇琳热情地招呼大家,机敏的佃户们也趁机拍起了艾薇琳的马屁,说她是奥克兰姆家族最年轻的女主人。她和加布里埃尔还没有结婚,但他们的关系是众人皆知的。佃户们还集体敬了艾薇琳一杯酒,希望这位年轻美丽的女主人身体健康。

就在大家一饮而尽的时候,忽然刮来一阵冷风,接着响起一阵尖厉的叫声,那不是佃户们的声音,而像冤魂的尖叫声。人们吓得放下杯子,大家脸上同时浮现出休爵士去世前露出的笑容。

大家吓坏了,惊慌四散,都想着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桌子被掀翻了,杯子和酒瓶都砸碎了,鲜红的葡萄酒流了一地。

加布里埃尔紧紧抱着艾薇琳,他们不用看对方,也知道对方脸上一定也有这样恐怖的笑容。他们面对眼前的一切,无能为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尖叫声停止了。那恶心的笑容也都从每个人的脸上消失了。这算什么?算是休爵士对大家的嘲笑吗?因为再也没有人知道那个秘密了。

晚宴就在一片狼藉中结束了。从此之后,加布里埃尔变得沉默寡言,精神恍惚,脸色越来越差。他常常突然站起来,四处走动;常常突然冲进院子里,不管是骄阳烈烈,还是大雨滂沱,他都会冲出去,然后坐在小教堂外面的凳子上,冲着墓室的方向看,似乎能看到里面的尸体一样。

每次他突然冲出来,艾薇琳就会跟着一起跑出来,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有一次,他们又像从前一样亲吻对方,可就在嘴唇要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忽然变大,蓝色的眼球周围出现一圈白环,然后冷得瑟瑟发抖,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他们什么都没有看到,可就是无比恐惧。

还有一次,艾薇琳看到加布里埃尔拿着钥匙独自到了小教堂里,站在墓室的铁门前,准备开门。她赶快拉开了他。加布里埃尔如同从梦中惊醒一般,慌乱又悲伤,他一边走一边说:“我要崩溃了,我一闭眼睛就看到它,睁开眼睛还能看到它。它把我领到这里,我必须见到它,不然我会死的。”

“我明白你的感受,”艾薇琳说,“我也经常被它引到这里。可是我们不能进去,不能进去,绝对不能进去。”

“如果见不到它,我会死的。”这种口气,完全不像加布里埃尔平时会用的口气。

深冬的某天早晨,艾薇琳来到麦克唐纳嬷嬷住的房间,她想弄明白一些事情。

“嬷嬷,”她将手放在嬷嬷手上,“伯父去世的晚上,你一直在问他一个秘密,我知道那一定很可怕。尽管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我总觉得你可能知道答案。还有,他怎么会那么笑?”

“我只是猜到点什么,真相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了。”

“你猜到了什么?你为什么会问伯父我的亲生父亲是谁?我知道我的父亲是谁啊,他是沃伯顿上校,我妈妈是奥克兰姆夫人的妹妹。我父亲死在了阿富汗。这些我都知道,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呢?”

“孩子,我只是猜。”

“猜什么?”艾薇琳哀求道。

麦克唐纳嬷嬷没有说话,只是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艾薇琳一直在那里等着,等待老嬷嬷能告诉她什么。

这时,老嬷嬷养的黑猫突然站了起来,冲着艾薇琳尖厉地叫着,脸上露出了那个熟悉又恶心的笑容。艾薇琳吓得瘫坐在地上,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因为那笑容也正在爬上她的嘴角。

老嬷嬷睁开眼,用拐杖捅了捅黑猫,黑猫又乖乖卧在那里。

“嬷嬷,你猜到了些什么?”艾薇琳还不死心。

“一件很坏的事情,可我不能告诉你,我担心这个猜测会毁了你的生活。你们结婚吧,用你们的真心去弥补休犯下的罪孽。”

“可伯父说我们不能结婚。”

“他或许是这么说过,但相信我,他嘴上说不想让你们结婚,心里却想让你们结婚。这就像是猎人要毒死一头野兽,就把一块毒肉放在野兽面前,还不停说‘别吃它,不能吃它’。在奥克兰姆家族里,休是最坏的一个。他曾深深地伤害了一个女人,却从没有为此愧疚过。”

“可我和加布里埃尔是真心相爱的。”

“如果你们真心相爱,可以殉情自杀,”她坚定干脆地说,“你们相爱却无法走到一起,那活着干什么?我活了100岁,这么长的生命我得到了什么?生命开始像一团火,结束后变成一堆灰烬,在开始和结束之间,满满的都是尘世间的痛苦。让我睡一会儿吧,我不会这么睡过去的,孩子。”老嬷嬷说完后闭上了眼睛,好像又睡着了。

艾薇琳走出老嬷嬷的卧室,一种强烈的愿望在她心里盘桓着,去墓室,去墓室,那里一定藏着真相。可每次一想到墓室,她就感到浑身发冷,头发也会竖起来。

麦克唐纳嬷嬷卧室的钟塔响了12声,她睁开眼睛看了看,喝了几口饮料,然后又睡着了,黑猫也乖乖地躺在她的脚边,睡着了。

就在此时,午夜钟声刚刚敲响最后一声的时候,加布里埃尔惊叫着从梦中醒来。他又做噩梦了,心脏好像要跳出来一样。在奥克兰姆家族中,还没有人从噩梦中惊醒。可加布里埃尔最近却不止一次做噩梦。

他坐起来,双手按着太阳穴,身子不断发抖。他的嘴唇不自觉上扬,露出那古怪又恐怖的笑容。与此同时,艾薇琳也一样梦到了自己那死亡般的笑容,她挣扎着醒来,捂着脸,大口喘着气。

加布里埃尔点亮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这么下去,我会疯的。”他自言自语道。这几个月来,有种东西填满了他的脑子,只要他思考,这东西就会不停地涌现出来。这东西就像病毒一样侵入他的生命,如果他再不做点什么,一定会被这东西控制住,到时候就永远摆脱不了了。他拿起烛台,穿着睡衣走出了房门。

他出了大厅,穿过图书馆,走进小教堂。他站在那里,从石墙上取下钥匙,墓室的钥匙。那把钥匙可以打开对面的铁门,铁门后面是一条长长的甬道,直通墓室。他死了六个月的父亲,就葬在那里。这么久的时间,尸体应该腐烂得十分可怕了。哦,不对,那个墓室可以保存尸体,自然有方法让尸体不那么快腐烂。但无论如何,那狰狞、恐怖的死亡之笑,一定还挂在他的脸上。

想到这里的时候,他感到自己脸上又出现了那种笑容。他用手狠狠地扇向自己,嘴角被打出了血。鲜血一滴滴落在地板上,可嘴角的笑容还在。他用钥匙打开铁门,一阵阴风扑面而来。他换了一根新的蜡烛,小心翼翼地将铁门靠在石墙上,以确保他进去的时候,铁门不会自己关上。

墓室里涌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臭味,他屏住呼吸,慢慢走向甬道。在此之前,没有一个奥克兰姆家族的成员会在平时打开这道铁门,即便里面都是黄金做的棺材,没有一个棺材盖是开着的,也不会有人进去,除了这个长得如同天使一般的加布里埃尔爵士。

甬道里刮起一阵阵小风,吹着烛火不停摇曳。加布里埃尔用手挡在烛火前面,鼓起勇气继续前行。他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他的视力很快适应了这种昏暗,能慢慢看清前面的路。

走了没多久,就到了保存尸体的地方。这里放着他的曾祖、祖父、父亲……而且将来,也会放着他。不过现在进来,跟死了再进来,一定是不一样的,他紧张极了。

他根据裹尸布的颜色来辨认哪具尸体是休爵士的,他认为找到尸体似乎就可以找到真相。就在他专注辨认尸体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滚动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滚到了他的脚下。他吓坏了,跳开一步。在昏暗的烛火下,他看到了脚边的一个头颅,一个笑着的头颅,那是弗农老爵士的头颅。他浑身流汗,一阵阵凉气从他的脚底板钻进身体,不停攻击他的心脏。

他看着头颅的微笑,感觉那笑容又出现在自己的脸上。他愤怒无比,突然把头颅踢开。他转头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尸体,没错,就是它,就是那个折磨人的家伙。他活着的时候折磨艾薇琳,死了也不让人清净。

加布里埃尔看着尸体,它还是在笑,就像死前一样,是那种诅咒的笑容。他扯开裹尸布,尽管浑身都在发抖,可他还是很勇敢地扯开了它。尸体已经干枯,发出恐怖的恶臭。尸体的双手好像握着什么东西。加布里埃尔鼓足勇气,用尽全身力气,把那东西从尸体双手里拽了出来。

那东西在烛光下闪闪发亮,外面还贴着封条。加布里埃尔此时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他把东西放在旁边的架子上,拨亮烛火,仔细看着。上面有文字,显然是父亲的手笔。他一字一句读下去,心里充满了愤恨。

上面记录了休爵士如何爱上自己妻子的妹妹,也就是艾薇琳的母亲;写着他如何用诅咒的手段害死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加布里埃尔的母亲;写着他如何和沃伯顿上校在阿富汗战斗,而沃伯顿上校又如何死在战场上;写着他如何将沃伯顿的妻子,也就是艾薇琳的母亲带回家里,小艾薇琳如何出生;写着他如何厌倦了艾薇琳的母亲,又是如何用同样诅咒的手段杀害了她;他如何将艾薇琳当作侄女一样抚养成人,又如何相信自己的儿子会爱上艾薇琳,并最后跟她步入婚姻殿堂;而那两个被他杀害的女人的灵魂,在转世之前受着怎样的煎熬。最后,他还写着希望有一天,加布里埃尔和艾薇琳结成夫妇后能看到这些文字,并当作没事发生那样继续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下去。

加布里埃尔读完最后一句话,深深吐出一口气,心里舒畅了许多。他终于知道了真相,好像卸下了一个大包袱。他站起来看着尸体,那笑容竟然消失了。就在此时,他感到身后一阵窸窣声,还有呼吸声,那不是冷风,而是充满温暖的声音。

他转过身来,看到泪流满面的艾薇琳。她也是想到这里来寻找真相,没想到加布里埃尔已经到这了。就在他看这些文字的时候,她也在他身后全看到了。

“艾薇琳,”他惊喜地叫出声来。

“哥哥!”她温柔地呼唤着,紧紧抱住了加布里埃尔。

西南卧室

〔美国〕玛丽·弗里曼

“那位小学老师今天到,就是从阿克顿来的那位,叫露依莎·史塔克。”姐姐索菲亚对妹妹阿曼达说。

“是的。”阿曼达说。

“我准备把西南那间卧室租给她。”索菲亚说。

“啊?”阿曼达的眼神里流露出恐惧,“我想她不会住进去。”

今天的天气非常热,索菲亚却穿着一身职业套装,阿曼达则穿着一件宽松舒适的轻薄上衣。索菲亚就是这样,她性格强势,为人刻薄。阿曼达处事则柔和得多。

“哈利尔特姨妈前不久才在那间房里去世,她如果知道,应该不会同意住进去。”阿曼达说。

“说什么蠢话!这栋房子哪间房间没死过人?阿克里祖父有七个孩子,四个死在这房子里,祖父祖母也死在这里。曾祖母和曾祖父也死在这里,还有祖父终生未嫁的妹妹——芳妮·阿克里。我毫不夸张地说,这栋房子里的每个房间,甚至每张床都死过人。”

“是,那她还是住那里吧。”阿曼达没有再说。

“东北角那间房子,小不说,还不透气,她一定会觉得难受。她还算有点钱,可能一个暑假都会租那间房子。如果让她住得宽敞舒服,那她明年可能还会再光顾我们。”索菲亚说,“你去打扫一下那间房,把西面的窗户打开,透透气,让阳光照进来。我这就去准备蛋糕。”

阿曼达拿着清扫工具到了西南卧室,索菲亚则去了厨房。她走了几步,回头对妹妹说:“记得把床铺换一下。”

“好。”阿曼达显得有些慌张。

阿曼达不敢进入西南卧室,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她不是没有进出过死过人的房间,她跟姐姐搬到这里之前,就住在母亲去世的房子里,来到这里后她也曾经住过一个已经去世的客人的房间。可这间房不一样,她每次一进去,就心跳加速,手脚冰凉。这个房间十分宽敞,西、南各有两扇窗户,窗帘沉沉垂下来。房间被一层薄雾笼罩着,更让阿曼达感到不舒服。

她走到西边的窗户前,打开窗户和窗帘,房间的摆设也明亮起来。这房间其实也没有多大,而且十分陈旧。家具摆设都是老年人喜欢的样子,老式桃花心木家具、孔雀式棉布单、旧式的长排衣柜,还有一张不知道多古老的摇椅。那摇椅原先可是这间房主人的心头之物。衣柜半敞着,露出一件紫色的绸缎睡衣。阿曼达将睡衣取下来,姐姐怎么会如此粗心,竟然没把姨妈的睡衣收起来。她看了眼黑漆漆的衣柜,飞快地把衣柜门关上。衣服上有浓烈的熏衣草的味道,姨妈生前长期服用熏衣草,久而久之,就连她身上都有一股熏衣草的味道。

阿曼达赶快把睡衣扔到了摇椅上,她害怕这个味道,就好像姨妈在这里一样。一个人身上的味道是种暗示,即使人死了,味道也会留下来。阿曼达打扫房间,一直能闻到这种味道。她把家具、衣柜和盥洗盆都擦了个遍,床铺也都换成了新的。都清理完了,阿曼达想把睡衣拿到阁楼上,那里存放着姨妈的所有遗物。可就在她转身要拿的时候,睡衣却不见了。

阿曼达是个不太相信自己的人,自己做过的事情也经常怀疑。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根本没从衣柜里拿出那件睡衣。她看了眼衣柜,发现衣柜门是开着的。她立刻冲过去翻找睡衣,可衣柜里什么都没有。

阿曼达又朝着摇椅看了看,睡衣的确不在那里。她疯了般四处寻找,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和抽屉,就连衣橱也找了好几遍。没有,都没有。阿曼达站在那里,心怦怦直跳,头皮发麻,双手冰凉。

“到底怎么回事?”阿曼达不断问自己。

她确信自己看到了哈利尔特姨妈的紫色睡衣,也确信自己将它从衣柜里取出来放到摇椅上,同样也确信没把睡衣拿出房间。她瞬间被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纠缠着,在她的逻辑里,东西不会凭空消失,除非被人拿走了。

或许是索菲亚刚刚路过房间,拿走了,见她在打扫,就没有告诉她。阿曼达这样告诉自己。“我真是傻,胡思乱想些什么。”阿曼达对自己说。这样想果然很有效,她的手脚开始回暖,紧张感消失了许多。

阿曼达到了楼下厨房,看到索菲亚正在搅拌面糊。

“都打扫完了?”索菲亚看到阿曼达后问。

“是的。”阿曼达突然感到一种恐惧感,索菲亚正在搅拌面糊,那面糊都有气泡了,应该是一直搅拌的结果。可见索菲亚根本没有离开过厨房,根本没有进房间拿走哈利尔特姨妈的睡衣。

“既然你打扫完了,就过来帮我摘豆子吧。我没时间煮它们了。”

阿曼达听从姐姐的吩咐,一边摘豆子,一边问:“刚刚你去过哈利尔特姨妈的房间吗?”

“没有啊。我一直在弄面糊。怎么这么问?”

“没什么。”阿曼达认为这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如果告诉姐姐,姐姐一定会说自己疯了。她决定什么都不说,闷声不吭地坐在那里摘豆子。

“阿曼达,你怎么了?”索菲亚察觉出她有些不对劲。

“没事。”

“肯定有什么事。你看看你,脸色苍白,摘豆子的手都在发抖。你怎么了?阿曼达,告诉我。”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你不会撒谎,阿曼达。刚刚你问我有没有去过姨妈的房间是什么意思?”

阿曼达很想说实话,可是她不能,因为说出来姐姐也不会相信。

“我是想问你,你有没有注意到,衣柜上的纸都湿了,恐怕是下雨的时候,屋顶漏了。”

“这至于让你脸色苍白吗?”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吧。”

“那房间窗户一直关着,热气都被隔离在外面,不会太热。”

正当阿曼达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门铃响了,是前来送货的杂货商。索菲亚也无暇再追问下去,急忙跟阿曼达一起收货。她们没有用人,所有事情都靠姐妹俩完成。刚刚到这里的时候,她们身上只有1200美元,连支付房屋修葺、转让税和保险金的钱都没有,更别说请个用人了。对于这两姐妹而言,能够搬进这样的大房子,已经很奢侈了。其实她们原本应该有富足的生活,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

阿克里家族十分富庶,其中一个女儿不顾家族反对嫁给了一个姓基尔的穷小子。这个女儿从此被家族除名,失去了家族遗产的继承权。她只能跟丈夫生活在附近一个简陋的小房子里,过着贫穷的生活。她的姐姐和母亲丝毫没有怜惜过她,任她过着低贱的生活。不久之后,她生下三个女儿。又过了没多久,她因为忧郁和过度劳累而去世。

她的三个女儿也一直过着贫苦的日子。二女儿简生下女儿弗劳拉·斯科特后不久就去世了。简的丈夫又娶了别的女人,弗劳拉则由阿曼达姨妈和索菲亚姨妈抚养。索菲亚在一家小学教书,阿曼达则靠针线活贴补家用。在姐妹俩的努力下,弗劳拉的生活还算不错。

姐妹俩30岁的时候,她们的父亲威廉·基尔去世了。又过了几十年,在她们即将迈入老年的时候,她们80岁的姨妈去世了,并留下了阿克里家族的大公寓。在姨妈活着的时候,她们也来看望过她,但很少有交流。如今姨妈去世了,她们就成了合法继承人。

当她们听到可以继承这座大房子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弗劳拉以后的生活可以不必担忧了。她们卖掉了旧房子,搬进了新公寓,然后把公寓里的空房间出租出去,以房养房。律师本来建议她们卖了这座公寓,可索菲亚一直不同意,她一直为自己是阿克里家族的一员而感到骄傲,这座房子是阿克里家族的标志,无论如何都不能卖掉。尽管律师说她们的姨妈已经把所有家财都挥霍干净了,可索菲亚还是坚持保留公寓。

今天是索菲亚和阿曼达入住公寓的第三个星期,在她们的打理下,公寓已经入住了三位租客。一位是上了年纪的寡妇,收入不错;一位是公理会的牧师;一位是中年妇女,目前单身,在当地乡村图书馆工作。当露依莎老师住进来后,这里就有四位租客了。

只要能让租客住得舒服,索菲亚和妹妹以及外甥女弗劳拉过得简朴点也没什么。弗劳拉马上就满16岁了,花销不大。况且她是个懂事的女孩儿,从没有对两位姨妈提出过过分的要求。

就在索菲亚和阿曼达忙着打理货物的时候,弗劳拉回来了,她刚从杂货商那里买了茶叶和糖。她走进厨房,将东西放在桌子上。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大概是因为瘦弱的原因,所以显得十分严肃。

弗劳拉戴着哈利尔特姨妈留下的旧式女帽,有些老气。身上穿着同样老式的连衣裙,因为衣服肥大,显得她更加瘦弱。

“快把帽子摘了吧。”索菲亚对弗劳拉说,然后又转身问阿曼达,“你刚刚把西南卧室的水瓶灌满水了吗?”

阿曼达满脸通红:“还没有。”

“我一猜你就没有灌。做事总是这么糊里糊涂。”索菲亚说话一向尖酸。

“弗劳拉,你到哈利尔特姨奶奶的房间,把水瓶里灌满水。小心点,不要把水瓶弄碎了,也不要把水弄洒。”

“是西南那个房间?”弗劳拉的脸色突然变得凝重。

“是啊,就是那个房间。还不快去!”索菲亚有点不耐烦。

弗劳拉上楼去,很快就抱着水瓶下来,到厨房接水。

“小心点。”索菲亚厉声说。

阿曼达看了弗劳拉一眼,猜想她有没有看到紫色的睡衣。

门外响起了轰隆声,一辆马车停在门口。

“是客人来了。阿曼达,你去招待她,你看上去比较和蔼。我把蛋糕烤好后就来。你先带她去房间休息一下。”索菲亚说。

阿曼达去招待客人,索菲亚继续烘焙蛋糕。就在这个时候,弗劳拉又怀抱水瓶走进了厨房。

“你怎么又把水瓶拿下来了?”

“阿曼达姨妈让我再打一些水。”弗劳拉一脸不解。

“她不会这么快用了一瓶水吧?”

“水瓶里没水了。”

“一点都没有了?”

“是的,姨妈。”

“10分钟前你才打满水的啊。”

“是啊,姨妈。”

“你用那水了?”

“没有啊。”

“你把水洒了?”

“没有。”

“弗劳拉,你不能对我撒谎。你真的接满了水,可客人去的时候一滴水都没有?”

“我没有撒谎,索菲亚姨妈。”

“把水瓶拿来我看看。”索菲亚拿来水瓶,里面空空如也,甚至还有一层薄灰,“你看看这瓶子,根本不像盛过水的。你根本没有装水吧?你假装在装,其实水龙头没有对准瓶口,就为了逃避劳动。我为你的懒惰感到耻辱,而且你还对我撒了谎。”

弗劳拉眼含泪花,一脸的委屈:“我的确装满了水,你可以问阿曼达姨妈。”

“得了,还需要问谁吗?这水瓶里一点装过水的痕迹都没有。你看看,里面还有一层灰呢,再说了,只有10分钟,这里的水能去哪儿呢?不用解释了,你现在立马重新装满一瓶水,拿到楼上。如果有一滴水洒出来,你就准备接受惩罚吧。”

弗劳拉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抽抽搭搭着接满了水,然后摇摇晃晃上了楼。索菲亚不放心,跟在后面。

“别哭了,你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你想想,史塔克小姐上楼了发现水瓶里一点水都没有,她会怎么看待我们的服务?你此刻再哭着上去,她更要多想了。”索菲亚的口气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生硬了,她毕竟很疼爱这个外甥女。

到了西南卧室,史塔克小姐正跟阿曼达说话。索菲亚看着史塔克小姐,心想她真是又高又壮,气质文雅,举止大方,一看就是有教养、有学识的人。阿曼达看到索菲亚,连忙做了介绍,语气中透露着紧张。

“真高兴认识你,史塔克小姐,希望你能喜欢这间房。你看这里有宽大的衣柜,这可是公寓里最大最好的衣柜,你可以把衣服都放进去。”说到这儿,索菲亚突然不做声,她看到衣柜的门是开着的,里面还挂着一件紫色的睡衣。

“这是怎么回事?”索菲亚怒吼着,“怎么衣柜里还有衣服没收起来?不是让你把所有的衣服都收起来吗?”此时阿曼达已经冲出了房间。

“我想她有点不舒服吧?我看她看着那件衣服,脸色苍白。刚刚她就有点不舒服,你应该去看看她,我看她要晕过去了。”史塔克小姐说。

“不,她身体很好。”索菲亚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着急,赶忙出了房间。

索菲亚在自己和妹妹的房间里找到了阿曼达。阿曼达正倒在床上,大口喘气,好像要窒息的样子。

“阿曼达,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索菲亚急忙问。

“我头晕。”

索菲亚赶紧拿来一个装着樟脑粉的小瓶子,在阿曼达的额头上来回揉搓:“好点了吗?”阿曼达点点头。

“一定是你中午吃的绿苹果派有问题,”索菲亚顿了顿接着说,“真奇怪,我记得把哈利尔特姨妈的那件睡衣收好了。先不管了,你先休息吧,我去处理那件衣服。等会儿我再来看你,你好好躺一会儿,我让弗劳拉给你送杯茶。”索菲亚关切地说,随后她离开了房间。

可没过多久,她又回来了,用十分恼怒的口气说:“我是不是把那件紫色睡衣拿进来了?”她一边说一边四下寻找。

“我没看见。”

“我一定是拿进来了,它不在衣柜里,也不在那间房里。你没有骗我吧?”

“我一直在这儿躺着。”

“也对。我再去找找。”

索菲亚怒气冲冲地上了楼,然后又一脸茫然地回来了。“我已经把衣服放到阁楼了,跟姨妈的其他东西放在一起。真是奇怪,我怎么会忘记了呢?一定是被你急晕了。”索菲亚没有发现,阿曼达此时的表情已经扭曲,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我得下楼做蛋糕去了。”索菲亚转身离开,“你要是觉得哪儿不舒服,就用雨伞敲敲地板。”

“好的。”阿曼达看着索菲亚离开,她心里害怕极了,因为她知道衣服不是索菲亚放到阁楼上的,一定不是。

此时此刻,露依莎·史塔克小姐正在卧室里收拾行李。她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大件的都放到了衣柜里,小件的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收拾好,她朝着床头柜上的镜子看了一眼,突然觉得哪里有点别扭。看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胸前原本有一个葡萄形状的胸针,是金边黑玛瑙的,她花了一个学期的津贴买的,可现在却变成了一个玻璃胸针,上面还有一团金色和黑色的头发,周围有一圈金边。她连忙取下胸针,可拿在手里后,那还是她的葡萄形黑玛瑙胸针。

“我一定是眼花了。”她一边说,一边又把胸针别回上衣。可当她再照镜子的时候,竟然发现它又变成压着一团头发的玻璃胸针。一阵恐惧感直接袭上她的脑中。

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脸部已经扭曲到不可思议的地步,除了恐惧还是恐惧。她怀疑自己脑子出问题了,因为她的姨妈患有精神病,这可能是家族遗传病。她的恐惧中多了几分恼怒,她狠狠取下胸针,又重新别到上衣上,然后头也不回地下楼吃晚饭去了。

等她下楼的时候,其他三位租客已经都在楼下准备用餐了。在史塔克小姐看来,其他三位租客里,除了那个中年图书管理员有些轻佻之外,别人都很规矩。她之所以看不惯图书管理员,是因为管理员是他们中最年轻的一个,穿着打扮也非常时髦,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气息。而她,已经不再年轻了。

图书管理员叫伊莉莎,是个喜欢讽刺别人的人。她看到史塔克后,先跟史塔克寒暄了一番,然后就问史塔克住在哪间房里。

“史塔克小姐,您住在哪间房?”

“我分不清方向。”史塔克态度冷淡。

“是不是西南角那个大房间?”

“是的。”

伊莉莎突然转头问阿曼达:“您的姨妈就是在那间房里去世的吧?”

阿曼达被突如其来的问题给哽住了,她看了看索菲亚,慢吞吞地说:“是的。”

“我一猜就是,那间房是这里最好的房间了。她一定是住在里面。你们都没有让别人在里面住过。一般来说,死过人的房间,是最后才让人入住的。史塔克小姐,我觉得像您这样一位有胆识的人,应该不会介意住在刚刚死过人的房间里吧?”

“当然不介意。”史塔克小姐坚定地说。

“睡死人睡过的床,也不介意?”伊莉莎似乎一定要吓得史塔克落荒而逃才满意。

“您不会害怕吗?”年轻的牧师听到这里,忍不住问了一句。他是个虔诚的人,虽然收入不高,但为人和善,基尔姐妹还算喜欢他,“您是否想过,有种看不到的力量会侵扰上帝的孩子?”

“邓先生,我不是这个意思,”伊莉莎脸红了,有点尴尬。

“我想您也不是这个意思。”牧师温柔地说,嘴角挂着那标志性的微笑。

“哈利尔特·基尔小姐是个基督徒,非常虔诚。我不相信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死后会回来吓唬人。如果是我,我就不害怕,我倒更想住进那个大房间里。就算是害怕,也不会说出来,因为那个房间死过的是一个好人,倘若我听到或看到什么,也是因为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寡妇插话道。接着她对史塔克说:“如果您觉得害怕,我可以跟您调换房间。”

“谢谢,我没有打算换房间,到目前为止,我很满意我的房间。”史塔克还是一副冰冷的态度。

“好。只要您觉得害怕,就来找我。我那间房朝东,可以看到日出。但我并不喜欢,因为那间房热得要命。我宁愿住在死过人的大房间,也不愿意住在热得要命的房间。相比起鬼魂,我更害怕中暑。”寡妇说。

史塔克没有回答,也没有用餐,站起身到了客厅。她走了很远的路,已经筋疲力尽了。她换上舒适的睡衣,摊开信纸,开始写信。没写多久,她就收起了信纸,在心里隐隐觉得,熬夜不会是个好选择。她鼓起勇气走向自己的房间,微弱的光线透过玻璃窗,依稀可以看到房间里的摆设。雪白的床单、雪白的墙纸、精美的画框等,画框上挂着一件黑色的绸缎外套,是她的没错,可她明明把这件心爱的衣服放进衣柜里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真是奇怪。”那种恐惧感又一次让她头皮发麻。

她怀疑是自己弄错了,于是把衣服取下来,准备放到衣箱里。就在她取下衣服的时候,她发现上衣的两个袖子被缝到了一起。她仔细看了看,发现袖口那里有密密麻麻一排针线,是用黑色丝线缝的,针脚细密匀称。

她仔细打量周围,在床边的矮柜子上发现了一个针线盒,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针线盒边放着一卷黑丝线、一把剪刀和一个顶针,好像是刚刚用完。史塔克小姐觉得应该找人问清楚,可她还没出门就后悔了。如果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别人会相信吗?怎样才能让别人相信自己?或者根本是自己做的,而自己却忘记了?

史塔克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能力,她从事教育行业40年,做事是出了名的谨慎小心。她内心的恐惧正在折磨她,让她无法忽视恐惧感的存在。她努力让自己相信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那事情是自己做的。

“我不会像玛莎姨妈那样吧?”她自言自语。

史塔克准备脱衣服睡觉,就在此时,她突然想到了胸针的事情。她鼓起勇气照了照镜子,里面呈现出的还是那枚有金色、黑色头发的胸针,而当她取下来的时候,又变成她的葡萄形胸针。她把胸针小心翼翼地放到一个精巧的首饰盒里,然后把盒子放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

史塔克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她脱衣服的动作都僵硬了。她走到衣柜前,打算把睡衣挂进去。一开门,一股熏衣草味扑鼻而来,同时还从里面掉出一件紫色的睡衣。她定睛一看,衣柜里没有一件衣服是她的,大多是黑色的,还有一些绸缎衣服,上面有奇怪的图案。

她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人在搞恶作剧,把别人的衣服放到了她的衣柜里,这种把戏孩子们经常玩。她生气地穿回睡衣,朝客厅走去。大家都还在,寡妇和牧师在玩象棋,管理员在一旁看着,阿曼达在做一些针线活。

“你姐姐呢?”史塔克劈头盖脸问阿曼达。

阿曼达大吃一惊,结结巴巴地说:“她在厨房做面包。您……”

史塔克没等阿曼达说完,就径直到了厨房。

索菲亚正在揉面团,弗劳拉正在拿面粉。

“基尔小姐,您为什么拿走我衣柜里的衣服,还把别人的衣服放进去?”史塔克没等索菲亚反应过来,就开门见山地问。

“什么?史塔克小姐,您在说什么?”

“我说我的衣服都去哪儿了,那衣柜里的衣服又是谁的?”

“弗劳拉,你知道吗?我是肯定不知道。”索菲亚像老师质问学生一样质问弗劳拉。

“我不知道啊,姨妈。”弗劳拉紧张地回答。

索菲亚转过头对史塔克说:“别着急,史塔克小姐,我跟您一起上楼去看看。我想这其中可能有些误会。”

“那最好不过。”说着史塔克跟随索菲亚一起上了楼。

索菲亚打开衣柜门,看了看里面,然后又盯着史塔克看。衣柜里都是史塔克的衣服,它们整齐而有序地挂在那里。

“我想一切都很好,不是吗?”索菲亚明显不高兴。

史塔克没办法解释这一切,只有恐惧感。她知道这不是恶作剧,没人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把衣服都换回来,还整整齐齐挂在那里。

“您大概是眼花了。”索菲亚对瘫坐在床上的史塔克说。

第二天一早,史塔克请求索菲亚帮她订一张回程的火车票,她觉得自己得了病,要回去医治。索菲亚虽然很不高兴,但还是照办了。

史塔克走了,索菲亚恼火地对阿曼达说:“如果所有客人都像她一样,那我们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阿曼达没有回答,因为她知道那间房子有古怪。

西南房间空了出来,之前提出跟史塔克换房间的寡妇埃尔维拉·西蒙斯夫人趁机要求搬到西南房间。索菲亚有点犹豫,毕竟那间房死过人,她担心西蒙斯夫人会介意这点。“夫人,我同意您搬进去,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您不能在我姨妈死在那间房这件事上大惊小怪。”索菲亚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冷漠。

“当然不会。”西蒙斯夫人说。

当天下午,西蒙斯夫人就搬到了西南卧室,索菲亚让弗劳拉去帮忙,但弗劳拉显然不愿意踏进那个房间。

“我让你去帮西蒙斯夫人搬行李,顺便把她的衣服都放到衣柜里,然后为她重铺一床被褥。你怎么还不去?”

“我可以不去吗?”

“为什么?”

“我害怕。”

“怕什么?快去。”

弗劳拉不情愿地上了楼,可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面无血色。她将一顶古老的睡帽递给索菲亚。

“这是什么?”索菲亚问。

“我在枕头底下发现的。”

“哪里的枕头?”

“西南卧室的枕头。”

索菲亚仔细端详那顶睡帽。

“这是哈利尔特姨奶奶的睡帽。”弗劳拉说。

“你去杂货铺帮我买点东西,我去西南房间看一看。”索菲亚把睡帽放到了阁楼,然后去西南房间帮西蒙斯夫人整理行李。

第二天,西蒙斯夫人跟所有人夸赞她的房间如何宽敞明亮。图书管理员伊莉莎问她:“你不怕鬼吗?”

“哪来的鬼?要是真有鬼,我就让它去找你。谁让你住我对面呢?”西蒙斯笑着说。

“那可不必,那以后我就不睡那间房了……”伊莉莎停下来看了牧师一眼。

“那以后?什么以后?”

“没什么。”伊莉莎大声吼道。

“伊莉莎不会相信那些超自然力量的。”牧师插嘴说。

“当然。”伊莉莎赶忙说道。

某天晚上,牧师出门了,只剩下寡妇和图书管理员。西蒙斯夫人问伊莉莎:“你一定看到或听到什么了,对吧?是什么?”

伊莉莎面露难色,沉默不语。

“到底是什么?”西蒙斯夫人追问道。

“我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伊莉莎低声说。

“好,我发誓。”

“上个星期的某一天,史塔克小姐还没有搬进来。我想穿我那件灰色的上衣,可又怕会下雨,弄脏了衣服,于是我到西南角的那间卧室里看天气情况,接着……”

“发生了什么?”

“你记得床上和摇椅上都铺着棉布吧?你说上面的图案是什么?”

“蓝色的布料,上面印着孔雀,很漂亮,看过一眼绝不会忘。”

“你确定吗?”

“当然。”

“可我那天在房间里看到的是黄色布料,玫瑰图案。”

“所以呢?或许是索菲亚小姐换的。”

“开始我以为是这样,但过了一个小时后,我再进去,发现还是孔雀图案的棉布。”

“一个小时呢,应该够时间再换回来了。”

“我猜你就会这么说。”

“我出来的时候,还是孔雀图案。”

“嗯。我只能说,那天孔雀图案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黄色玫瑰图案的棉布。”

西蒙斯夫人看着伊莉莎,突然狂笑不止:“这也太有趣了,相比起孔雀图案,我更喜欢黄色玫瑰图案。你一定是眼花了。”

“我只想告诉你,就算你给我1000美元,我也不会住进那间房间。”

“我可不会放弃那么漂亮的房间,我现在就回卧室去。”

这天晚上,西蒙斯夫人特意看了看椅子上和床上的印花棉布,的确是孔雀图案。她开始嘲笑伊莉莎神经过敏,笑话她胆小怯懦。可就在她准备睡觉的时候,孔雀图案却变成了黄底玫瑰图案。西蒙斯夫人用力睁大了眼睛,没错,是玫瑰图案。她站起来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再看那棉布的时候,还是黄底玫瑰图案。

她的坚强和勇敢一瞬间垮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这可比看到鬼还让人胆战心惊。她想冲下楼去,可又放不下尊严。如果伊莉莎知道她被吓着了,一定会挖苦她。算了,就这么睡吧,睡在玫瑰图案上又能怎么样?这床单总不会起来咬人吧?

西蒙斯夫人吹了灯,念完祈祷词,就睡着了。她虽然害怕,可是生理上却不会因此而失眠。她活了这么大,还没有因为什么事情失过眠。现在即便是躺在一张奇怪的床上,她也一样睡得着。

大概半夜时分,西蒙斯夫人依稀看到有个老太婆出现在她床前,并且用双手紧紧卡住了她的喉咙,她努力睁开眼睛,发现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没有什么老太婆。可她的喉咙的确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而且脸和耳朵也被蒙住了。她伸出手在自己脸上乱摸,发现一顶睡帽在她的脸上,还裹住了脖子。西蒙斯夫人再也冷静不下来了,她尖叫着扔掉睡帽,然后跳下床想逃出去。可刚到门口,她停下了。她在想,会不会是伊莉莎搞的鬼?可能是她趁自己睡着的时候放了顶睡帽在自己脸上。因为她没有锁门,任何人想搞恶作剧,都可以轻松推门进来。

她松了口气,想开门出去透透气,可门怎么都打不开,她仔细看了看,发现门竟然是锁着的。她提醒自己,是自己锁的门,只是忘了。但理性告诉她,自己平时没有锁门的习惯,如果是有人进来过,不可能从里面锁上门,然后再离开。

西蒙斯虽然害怕,但她依旧不相信鬼魂之说。她更相信是有人在折磨她,这让她很恼火。“我要扔掉那该死的帽子,不管是谁干的,我都要看看你接下来还要干些什么。”她一边说一边去捡帽子。

帽子不见了,是的,刚刚还在地上,但现在不在了。她点上灯,找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找不到那顶帽子。找了几分钟后,她放弃了,因为实在太疲倦了。她躺到床上,又沉沉睡去。可没过多久,那感觉又出现了,她伸手去摸,又在脸上摸到了那顶帽子。她怒不可遏,抓起帽子扔到了窗外。可一会儿,那帽子又回来了。她要气疯了,一种被愚弄的厌恶感涌上心头。她现在已经顾不上害怕了,她只想跟捉弄她的这股力量斗下去。她跳下床,点好灯,又开始在卧室里寻找那顶帽子,可帽子又不见了。

她找了很久,还是找不到帽子。西蒙斯夫人躺到床上,打算看看这帽子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她尽量克制住强大的睡意,眼睛看着窗外。一会儿,那帽子又缠到了她的脖子上。她愤怒地拽着帽子,拿起剪刀,将它剪成碎末。“我看你还怎么缠着我。”她一边剪一边说。

她把碎成破布的帽子扔到废纸篓,然后上床睡觉。可就在她的脑袋刚刚挨着枕头的时候,那帽子又来了,还是缠着她的脖子。她再也没有力气战斗下去了,她扯下帽子,冲出房间,回到自己原先的房间。这一夜,她没有睡着,心里的恐惧感不断增加。

天亮后,西蒙斯夫人悄悄回到西南房间,拿了几件衣服,然后再回旧房间换好,若无其事地下楼吃早饭。她不想让大家看出她被吓着了,于是表现得异常镇定。

伊莉莎问她昨晚睡得如何,她说睡得很好。可伊莉莎明显不相信,她说:“你不用撒谎,看看你的神情,就知道昨晚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有。”

“真没有?”伊莉莎带着一脸获胜般的骄傲质问道。

“我不想说这么没意义的话题。”

吃完早饭,西蒙斯夫人还是向索菲亚提出要回原先的房间。这件事已经不需要再多说,她的反应已经足以让大家有所怀疑了。索菲亚让弗劳拉帮助西蒙斯夫人搬回了原先的卧室。

当天下午,牧师约翰·邓找到索菲亚,说他想到西南卧室去住。“我不是要换房间,所以不需要搬行李,我只是想去住一晚,好打消大家对那间卧室的恐惧感。”索菲亚感激都来不及,当然不会反对。

“有理智的人一定不会相信什么闹鬼的传闻。”索菲亚说。

“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信仰上帝的人也会相信有鬼?”牧师说。

这天晚上12点左右,牧师做完祷告后拿着油灯打算到西南角的卧室去。可非常奇怪,他穿过走廊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怎么都无法靠近西南卧室。真不敢相信,前面明明什么都没有,可就是走不过去。他甚至可以看到月光从西南卧室里透出来,还能看到床,但就是走不过去。他用尽全身的力气,跟这股力量抗衡。可无济于事,他根本无法冲破那道无形的墙。

牧师挣扎了约有半个小时,一直进不了房间。他已经无法再坚持原先的说法了,恐惧从他的每个毛孔里散发出来。他想,会不会是遇到了魔鬼。虽然他是个牧师,可毕竟还年轻,这么一想,他吓得赶紧往自己房间跑。

第二天早上,牧师将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索菲亚,还恳求她不要说出去,担心不会再有人信上帝。

“索菲亚小姐,我无法解释这一切。我只能说,那房间里确实有种莫名的邪恶力量。我无法用信仰来解释,也无法用科学来解释。我根本控制不了那种力量。”

索菲亚听牧师这么说,心里多少有点担心,可她还是愿意相信,自己的房子没有问题。“为了证明那房间没问题,我晚上自己去睡。”索菲亚说。

牧师瞪大眼睛,说:“您确定要这么做吗?虽然我很敬佩您的勇气,但这不一定是个明智的决定。”

“我已经决定了,晚上去那个房间睡觉。”索菲亚说这番话的时候,显示出一股凛然正气,威严十足。

索菲亚晚上告诉了阿曼达她的决定,阿曼达哭着央求她别去那个房间,可她决定的事情,谁都无法改变。大概10点,索菲亚拿着灯进了西南卧室。她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放下窗帘,铺好床准备睡觉。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一些往事,或者说,这些陈年旧事突然闯进了她的脑子。可奇怪的是,这些往事她一定不记得,因为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母亲背叛了自己的家族,嫁给了一个穷小子,家族对她下了驱逐令,把她挡在了大门之外。索菲亚此时涌上的情感不是对母亲的怜悯,而是厌恶。她好像小时候就开始厌恶母亲,厌恶妹妹,甚至厌恶自己,她小时候并不记得这些。她开始对阿曼达和弗劳拉充满了憎恨。可瞬间又有另一个念头仿佛在告诉她,这些厌恶感和憎恨感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索菲亚用强大的意志告诉自己,她被鬼魂附体了。

这个鬼魂显然不了解索菲亚,她是一个坚定勇敢且努力生活的女人。没什么能够将她打败,那种坚强的意志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强大到令人惊讶。越是在逆境之中,她的意志力越强大。很快,鬼魂似乎离开了索菲亚,她又能重新控制自己的意识了。

她还是不相信什么超自然之说,她坚信自己是太累了。索菲亚走到镜子前,放下自己盘着的长发,准备睡觉。可她从镜子里看到的不是自己乌黑的头发,而是灰白的长发;脸也不属于她,而是属于一个长满褶皱的老人;眼睛也不是她的蓝色眼睛,而是一对邪恶的黑色眼睛,深不见底;她的嘴唇变得干瘪,好像连牙都没有了。镜子里的不是她,而是一个愤怒的老太婆。这个老太婆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姨妈哈利尔特。

索菲亚没有再在房间里多作停留,而是回到了她和阿曼达的房间。阿曼达紧张地看着突然出现在门口的索菲亚:“索菲亚,你怎么了?”索菲亚一只手拿着油灯,一只手用手帕捂着脸。索菲亚没有吭声,只是紧紧捂着脸。

阿曼达几乎要哭出来了:“怎么了?脸受伤了?索菲亚,我去叫人。”

“不用了,阿曼达。”索菲亚取下手帕。

“怎么回事?你的脸没事啊,为什么用手帕捂着脸?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你了啊。”

“我?”

“对啊,现在你不就站在我面前吗?还能看到别人吗?你以为我看到了什么?”

阿曼达一脸的不相信。索菲亚接着说:“听着,阿曼达,我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我看到了什么,你也不能问我。”

“我不问你。”阿曼达已经泪流满面,“你还去那间卧室吗,索菲亚?”

“不去了,我要把这房子卖了。”索菲亚坚定地说。

幽灵五号

〔美国〕罗伯特·谢克里

虽然发现了不少新行星,但适合人类居住的寥寥无几。地球相关部门因此加大了对新行星的消毒工作,希望能多发掘一些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格利高尔和阿诺尔德是一对从小长大的好朋友,他们抓住商机,创建了“aaa行星消毒公司”。可惜的是,业内有几大消毒公司,几乎垄断了这个项目,弄得他们几个月没有开张。

“有客人,有客人!”格利高尔小声对阿诺尔德说,“装得我们很忙的样子!”

阿诺尔德迅速收拾起扑克牌,穿好工作服,装着干活。

客人进来了,是个矮个子中年人,头发稀疏,眼神犀利。他盯着两个小伙子说:“你们是做行星消毒工作的?”

“是的,”格利高尔回答,“我是格利高尔,这位是阿诺尔德博士,我们是公司的老板。”

阿诺尔德装着很忙的样子,只是敷衍地跟客人点了点头,然后继续鼓捣桌子上落满灰尘的仪器。

“我叫费伦。”客人说。

“费伦先生,请问您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们什么都可以做,可以控制火山、地震,可以在行星上种植合适的植物,可以对大气层进行消毒,可以对土壤进行灭菌,可以提供饮用水,总之可以让您的行星变成理想的居住地。”

费伦支吾了半天说:“我前不久买了一颗行星,让我伤透了脑筋。”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继续说:“这颗行星的平均气温是21c,土壤肥沃,空气清新,上面布满了森林,河流交错,还有漂亮的瀑布,而且没有动物。”

“这不是挺好吗?”

“我原本也认为挺好。我买它的时候,购买目录上写着它叫yl-5,可买下后,大家说它叫幽灵五号。”

“幽灵五号?有什么问题?”

“它上面有幽灵。”费伦叹了口气。

“或许只是传言吧?”格利高尔说。

“我起初以为是谣言,因为我曾亲自坐飞船到那颗行星上考察过,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后来我很放心地将行星租给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派了八个人到上面工作,可从第一天开始,这八个人就不断往总公司传讯息,说行星上有僵尸、魔鬼什么的,请求增援。等到增援队伍到达的时候,那八个人已经死了。这家公司没法继续经营,就把行星转手租给一个移民组织。这个组织派了三个人去考察,结果他们也死了,死之前还传回总部一段可怕的号叫声。现在已经没人敢租用那颗行星了,我实在没办法,想请你们上行星去消消毒。报酬一定会令你们满意。”

格利高尔和阿诺尔德实在无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他们一向不相信有鬼怪,所以一口答应,当即签了合作合同。

三天后,格利高尔租了一艘破旧的飞船到了幽灵五号。船长死活不愿意降落,只让他用降落伞下去。格利高尔没办法,只能抱着设备,背着降落伞跳了下去。他刚着陆,飞船头也不回地开走了。

格利高尔先跟地球联系上,告诉阿诺尔德他已经安全着陆,然后带着设备和手枪朝之前移民组织的营地走去。

格利高尔察看了每个房间,没什么不对劲,只是地板上扔着一些小孩玩的玩具,像积木、水枪什么的。

夜幕快落下的时候,格利高尔已经在营地装上了报警系统,随时等待幽灵的到来。

入夜后,这个行星还真是安静,不过并不可怕,反而令人心旷神怡。格利高尔不知不觉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房间里响起一阵窸窣声,似乎有人进来了。奇怪,报警系统没有响。格利高尔警觉地摸出手枪,慢慢坐了起来。他仔细看着不远处,真的有个人,一个男人。

格利高尔立刻举起枪,大喝一声:“不许动!”

那男人果真一动不动,格利高尔壮着胆子走近几步,那个男人整个身子松弛了下来,原来只是格利高尔放在椅背上的衣服。他太紧张了,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觉。突然,衣服动了一下。一定是风,格利高尔告诉自己。

可衣服突然从椅背上站了起来,伸出双臂朝他走来。他吓得不断后退,摔倒在床上。衣服加快了前进速度,眼看就要靠近他。他举起枪对着衣服拼命开枪,可碎了的衣服依然扑到了他的身上,紧紧缠着他,勒得他难以呼吸。他疯了一样跟衣服扭打在一起,把那些碎布撕得更碎。

终于停下来了,格利高尔慌忙打开灯,立刻将事情告诉了阿诺尔德。阿诺尔德听起来并不太相信,他说这一切还有待证实。格利高尔整夜没睡,天一亮便开始检查营地。

这次检查依然是一无所获,这颗行星上没有生物,也没有会移动的植物。

到了晚上,格利高尔无心睡眠。突然,前面出现了一个人影。格利高尔打开灯,那不是人,或者说长得有点像人。它有鳄鱼的脑袋和人的四肢,浑身的皮肤是粉红色的,还长满紫色的条纹。它拿起一个罐头盒冲着格利高尔摇了摇,说:“嗨!”

“嗨!”格利高尔恐惧地回答。

“你是谁?”格利高尔鼓起勇气问。

“我是什么都吃的贪吃鬼。”

“贪吃鬼?”格利高尔隐约想起了小时候听的关于贪吃鬼的故事。

“我最喜欢吃格利高尔,还要配上巧克力沙拉。”贪吃鬼兴奋地说。

“你要吃我?”格利高尔一边说,一边摸到了手枪。

“对啊。”

格利高尔突然拿出枪,对着贪吃鬼的胸膛开了一枪。

“手枪对我没用,什么都伤害不了我,我很厉害。”贪吃鬼得意地说。

格利高尔有些绝望。

“不过我今天不吃你,明天再来吃你,明天是6月1日。这是规矩。”贪吃鬼说完这句话后就消失了。

格利高尔立即跟阿诺尔德联系,哆哆嗦嗦讲完了刚才发生的事。

“紫色条纹、粉红色皮肤的贪吃鬼,只在6月1日吃人。看来我猜得没错。你怕鬼吗?”阿诺尔德问。

“怕。我小时候都不敢把衣服挂在椅背上,就怕醒来误以为是人或鬼,吓着自己。可这跟贪吃鬼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你记得吗?在我们八九岁的时候,我们曾编过一个贪吃鬼的故事。那个贪吃鬼只吃咱们俩,还要伴着巧克力沙拉。但是只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吃,咱们念一些咒语,它就被打败了。”

“啊,我想起来了。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原来是咱俩编的。”

“这个世上没有幽灵,你看到的那些,不过是幻觉而已。我在《外形物质检索》里发现有几种气体是可以令人产生幻觉的,其中最特别的是伦格-42。这种气体无色无味,密度高,可以让人产生幻觉。想象力越丰富的人,幻觉越真实。”

“你是说这颗行星上有这种气体?”

“有可能。伦格-42能够直接刺激到人的潜意识,让人把已经遗忘的童年恐惧苏醒,形成幻觉。”

“就是说只是幻觉,不会有危险?”

“也不是,这种幻觉对于幻想者来说是真实的,具有危险性。不过我已经找到了中和这种气体的办法。”

“等等。如果这种幻觉只对幻想者有危险,那那些人都是怎么死的?”

“可能是幻觉干扰了他们的意识,让他们相互残杀。我尽快坐飞船过去,你别紧张。”

第二天晚上,格利高尔正准备睡觉,突然听到咳嗽声。

“嗨!”贪吃鬼站在他面前。

“嗨!老伙计。”格利高尔一点恐惧感都没有。

“瞧,我带来了巧克力沙拉。”贪吃鬼摇了摇手里的罐头。

“得了,伙计。我知道你是幻觉,不是真的,不能伤害我。”格利高尔笑着说。

“我不想伤害你,只想吃了你。”贪吃鬼步步逼近。

格利高尔不打算反抗,因为根本不需要反抗,反正都是假的。他老老实实让贪吃鬼咬了下来。

“啊,该死!”格利高尔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他看看自己的手,真的被咬破了。他突然想起催眠表演。催眠师对被催眠者说,你被点燃的香烟烫了手背。其实催眠师只是拿着铅笔在被催眠者手背上碰了一下,可被催眠者手背上真的出现了烫伤。幻觉也是可以杀人的。

格利高尔慌忙往门口冲,可贪吃鬼一把抓住了他。

“咒语,咒语。得念咒语。该死,咒语怎么念来着?阿帕霍伊斯塔!”

“不是这句。”贪吃鬼说。

“福尔斯贝尔哈丹巴!”

“也不是这句。你完蛋了。”

“里克皮斯和加!”

贪吃鬼一声惨叫,消失得无影无踪。

格利高尔瘫坐在椅子上,总算是念对了咒语。

可他还没喘过气来,就又听到一些不同寻常的响声。他回头看看壁橱后面的黑暗角落,脑子里出现了他9岁时幻想的暗夜精灵,名叫夜魔。夜魔会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者床底下,关灯后,它就会出来索人性命。

“快把灯关了。”夜魔怒吼着。

“决不。”格利高尔大声回应,果断且干脆。同时他拔出枪,只要灯亮着,夜魔就拿他没办法。

“我再说一次,把灯关了。”

“决不。”

“好吧,你们去把灯弄灭。”话音刚落,黑暗角落里跑出三个小精灵,迅捷地扑向天花板上的灯。灯变暗了,格利高尔立马朝着精灵开枪,然后是灯泡碎了的声音。紧接着,精灵挨个扑在灯上,格利高尔则朝着灯逐个开枪。没一会儿,屋里的灯全都熄灭了,只剩下一片漆黑。他这才反应过来,幻觉是没办法把灯弄灭的,是他自己亲手打灭了灯。

夜魔趁黑蹿了出来,扑向格利高尔。格利高尔一边后退,一边拼命回忆有没有什么咒语可以赶走这个家伙。完蛋了,没有咒语。格利高尔不知所措,只是不断后退,夜魔就在他的面前谨慎地前进。他突然碰到了一个柜子,上面放着一把玩具水枪。他拿起水枪,夜魔吓坏了,急忙后退。格利高尔连忙把水枪吸满水,朝着夜魔喷去。夜魔在一声怒吼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怪物竟然害怕水枪,格利高尔苦笑了一声。

黎明时分,阿诺尔德赶来了。他带来了一些仪器,可以检测空气成分。经过几个小时的忙碌,总算是可以确定空气中含有大量的伦格-42。他们商量一番后,决定先回地球去取中和这种气体的药物。

上了飞船后,格利高尔总算是松了口气。他正准备休息一会儿,却看到阿诺尔德从驾驶舱匆忙回来。

“我觉得驾驶舱有人!”阿诺尔德说。

“什么?不可能,我们已经起飞了……”

周围突然响起一阵低沉的说话声,唠唠叨叨说个不停,弄得人心烦意乱。

“糟糕,飞船降落的时候,我忘了关舱门了,那气体全都进来了。”阿诺尔德大喊着。

就在这时,舱门口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怪物,有点像水母,长了许多触角、手脚、牙齿和爪子,背上还有一对翅膀。

“唠叨鬼!”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这是他们俩小时候吓唬对方的鬼怪。

格利高尔以非常快的速度关上了舱门,将那怪物关在门外。

“好了,应该安全了。飞船的隔板具有极强的密封性。驾驶舱不会有麻烦吧?”格利高尔说。

“自动驾驶仪可以应付。可这个怪物该怎么对付?”阿诺尔德说。

“快看,那是什么?”阿诺尔德突然惊慌失措地嚷道,眼睛盯着舱门。舱门的缝隙里正挤进一缕缕烟雾。

“很显然,是唠叨鬼。你忘了吗?我们小时编的唠叨鬼可是什么地方都能去,没有东西可以阻挡他们。”格利高尔无奈地说。

“我记不清了,它吃人吗?”

“不吃。”

“太好了。”

“可它会把人撕成两半。”

“该死,我们小时候怎么会想出这么多鬼玩意儿?”

烟雾越来越浓,慢慢形成了唠叨鬼的样子。两个人立即退到另一个舱体,关上舱门。可很快,烟雾又出现了。

“这算什么?我们被自己想出的怪物吓得半死!水枪管用吗?”阿诺尔德一边说,一边用水枪喷唠叨鬼,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这鬼空气能换掉吗?”格利高尔问。

“我已经换了,可伦格—42残存的效力能持续10个小时。”

“你不是可以中和吗?”

“可我没带着药。”

唠叨鬼已经完全现形了。

“我们真是自讨苦吃。让我想想,唠叨鬼可是被我们赋予了不死之身,什么东西对它都无效。”格利高尔说。

“那该怎么办?”

唠叨鬼向他们扑来,他们只能退回到最后一间舱体里。

“求你了,格利高尔。孩子们想出来的怪物一定是可以被打败的,不然我们哪来的成就感?你快想想,当初我们怎么对付这东西的?”

没过一会儿,烟雾又挤进了船舱,并慢慢形成唠叨鬼的轮廓。

“这真是场噩梦。”阿诺尔德哀叹道。

“噩梦?对,噩梦。孩子们做噩梦的时候会怎么办?”格利高尔兴奋地说。

“把头蒙在被子里。”阿诺尔德说。

两人二话不说,打开舱体里的被子,紧紧裹住自己。唠叨鬼围着被子找了多次,都找不到他们俩。

飞船终于到了太阳系,快要到月球轨道了。格利高尔打开一个小缝,窥视外面的动静。唠叨鬼不见了,烟雾也没有了,唠叨声消失了。

“好了,阿诺尔德,结束了,唠叨鬼消失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被子。”格利高尔苦笑着说。

飞船就要在地球降落……

欢迎仪式

〔美国〕罗伯特·谢克里

埃克诺鲍勃气喘吁吁地来到第一歌手的房间前,手舞足蹈,尾巴在地上不断打击节奏,这是一种表示有大事发生的舞蹈。第一歌手走出房间,双手交叠放在胸前,尾巴耷拉在肩头,这表示他在认真听。

“外面有艘天神的飞船,就要降落在咱们村了。”埃克诺鲍勃一边跳舞,一边说。

“真的吗?”第一歌手兴奋地问。

“是的,天神飞船是金属质地的。”埃克诺鲍勃同样兴奋地回答,一边跳出富含相应信息的舞蹈。

第一歌手满意地看着埃克诺鲍勃,这样的舞蹈符合传统礼节,并且十分大气。

“感谢天神,他们终于来了。你快去召集村民。”第一歌手说。

“是。”埃克诺鲍勃欢快地跑了,到村里的广场跳起舞。

第一歌手在尾巴上擦了点沙土,这是传统的清洁仪式,然后急忙去村里的广场举行欢迎仪式。

飞船缓缓降落,的确是金属质地,但看上去有些陈旧。村民们早已排好队,准备举行欢迎仪式。

在万众瞩目中,飞船的舱门打开,从上面走下两位只有双手双脚、没有尾巴的天神。

第一歌手曾经读过村里留下的有5000年历史的《天神巨著》,里面详尽描述了各种种类的天神。有大天神、小天神,有长两只手的天神,有长一只手或者三只手的天神。有的天神有翅膀,有的天神长蹄子,有的天神有长须,有的天神有尖角。总之,什么样的天神都有。

按照《天神巨著》的记载,只要有天神降临,整个村子都要按照传统的欢迎仪式来迎接,不得有误。第一歌手让大家按欢迎队形站好。

这时,从后面跑来一位年轻人,他叫格拉特,是个辈分较低的歌手。

“您要用哪种欢迎仪式?”他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是欢迎降临之舞啊。”第一歌手说。

“是吗?”格拉特的尾巴在脖子上蹭了蹭,这代表轻蔑,“可阿尔霍纳的书上写着,所有仪式开始前都要先举行宴会。”

阿尔霍纳在第一歌手眼里是异教徒,是对传统的侮辱,只要他还是领袖,就永远不会采用阿尔霍纳的任何理论。他对格拉特做了个否定的手势。格拉特只好悻悻地回到队伍里,心里埋怨第一歌手保守老套。

两位天神往前走了,他们只用两条腿走路,有点走不稳。其中一个差点摔倒,另一个想扶一把,也差一点一起摔在地上。他们费了好大劲才站直、站稳。

“天神在跳他们的舞蹈呢!”第一歌手高喊着,“让我们跳起欢迎降临之舞吧。”

话音刚落,人们便开始跳起舞来,他们的尾巴在地上击打节奏,嘴里发出一声声尖叫。几个人抬着一个用神树树枝编织成的座椅,将两位天神抬到了神坛。

格拉特不甘心,他又找到第一歌手,说:“我们是不是该谨慎些?这毕竟是几千年来天神的第一次降临。我觉得还是用阿尔霍纳的仪式比较妥当……”

“不行,这些仪式都是《程序古典》里记载的,不能被取代。”第一歌手坚定地说,同时用六条腿在地上欢快地跳着。

“可是……”

“别说了,不行就是不行。设宴要等到欢迎降临之舞、清理场地之舞、欢迎进入之舞、卸载货物之舞和医学检验之舞完成后才能开始。”第一歌手说。

两位天神坐在椅子上,不住呻吟,显得十分痛苦。格拉特明白,这是天神在效仿人们的痛苦,以表示对人们的悲悯。这些在《最后降临之书》里记载得清清楚楚。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他们要饿死了。“他们学得可真像。”格拉特心想。

“我们不能重蹈覆辙,犯下跟祖先一样的错误,不是吗?”格拉特对第一歌手说。据史料记载,这个民族在5000年前十分富庶,天神非常喜欢这里,经常成群结队降临。可有一次,一个仪式的某个环节出了错,激怒了天神。从那以后,天神再也没有降临过。

“当然。”第一歌手说,“如果这次仪式完美无瑕,那么天神一高兴,就又会重新眷顾我们。”

“是啊。您想想,阿尔霍纳是最后一个见到天神的人,他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也知道天神喜欢什么样的仪式,所以他才会在记载中强调,一定要把宴会设在欢迎仪式前面。”

“住嘴,阿尔霍纳的学说完全是胡说八道。”第一歌手愤怒地说。

格拉特很想自己号召村民们按照阿尔霍纳的仪式来办,他知道村里有很多人都暗中信奉阿尔霍纳。可他现在不能这么干,因为第一歌手的势力还很庞大,最好还是等天神自己决定。他看看椅子上的天神,他们还在模仿人们饥饿难耐、濒临死亡的样子,心里又生出一股敬佩。

天神被抬到了神坛,欢迎降临之舞还在继续。没一会儿,台下聚集了更多的村民,其他村的人也都来了。

这绝对是件喜事,天神降临,意味着富饶和欢乐。村子里的妇女在准备宴席,嘴里哼着欢快的曲子,心里充满了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天神躺在神坛上,继续痛苦地呻吟。其中一个费力地坐了起来,颤抖着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天神同意了。”第一歌手欢呼着,所有村民跳得更加卖力。

此时另一个天神也艰难地坐了起来,一只手指着自己的喉咙,一只手在空中挥舞。

“快,天神让我们卖力跳。”第一歌手兴奋地解释天神手势的含义。

格拉特还是觉得不太妥当,于是又对第一歌手说:“您真的要跳完所有的欢迎舞蹈吗?”

“当然,这是严格按照《最后降临之书》上写的流程进行的。”

“可是所有舞蹈完成要八天的时间。”

“是啊,我知道,这中间只要出一点小错误,就得从头再来。这样的话,八天都不够。”第一歌手自豪地说。

“我还是觉得,应该按照阿尔霍纳的做法,先举行水仪式,然后……”

“你给我滚回队伍里去。难道你没有看到天神的手势吗?他们这是在对我们的欢迎仪式表示赞同。”第一歌手愤怒地说。

格拉特无奈地回到队伍里,心想,如果是自己指挥这场欢迎仪式该多好。在几千年前,第一歌手的做法无可厚非。格拉特清楚记得《最后降临之书》里记载的仪式过程:先是清理场地,那时还不叫舞蹈;然后天神们会跳起模仿人们饥渴的痛苦之舞;接着是入境检查,包括货物检查和医药检查。在所有仪式完成之前,不能给天神食物和水。可就在天神最后一次降临的那天,所有仪式停止后,有一位天神突然模仿起人们死亡的样子,其他天神把他抬到飞船里,离开了这颗星球。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天神来过。

天神到底为什么再也不来,那场仪式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有人认为是仪式的某个环节出了错,导致天神愤怒而去。也有人认为,真相应该是像阿尔霍纳记录的那样,应该把进献水和食物的仪式放在前面。

大多数人不赞同阿尔霍纳,因为天神是没有感觉的,不知道饥与渴,所以没必要先把水和食物进献给天神。

但格拉特是阿尔霍纳学说的忠实拥护者,他希望有朝一日能证明这种学说的正确。

就在这时,舞蹈突然中断了。格拉特赶紧挤到前面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有人把水罐落在了神坛附近,一位天神看到了,就去拿水罐。幸好第一歌手先一步抢回来,否则又会激怒天神,后果不堪设想。

天神好像真的发怒了,他大声吼叫着,用手指着那个水罐。另一位天神无动于衷,躺在那里,好像睡着了一样。愤怒的天神一边指着水罐,一边指着自己干裂的嘴唇,他艰难地站起来,可只走了两步就又重重摔倒,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吼叫声。

“快跳互惠协议舞。”格拉特大声喊着。

村民们立刻点燃神树的树枝,在天神面前挥舞。天神们开始大声咳嗽,呼吸变得急促。大家知道,这是天神在表示认可。

“你还挺聪明的,能想到这个舞。你怎么想到的?”第一歌手言不由衷地赞扬格拉特。

“因为它的舞蹈名字实在令人震撼。我觉得天神需要一些刺激的东西。”格拉特说。

“好,很好。”第一歌手又夸赞了两句,然后回到领袖的位置继续指挥大家。

格拉特满意地笑了笑,他迈出了珍贵的第一步,接下来他要想着如何让阿尔霍纳的仪式得到认可。

此刻的天神们在剧烈地咳嗽着,就像要死了一样。村民们还在继续跳着互惠协议舞,表示对天神的尊敬。天神急促地喘息,表达他们的宽容。

舞蹈快要结束了,一位天神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紧接着他又缓缓跪倒在地,就像一个浑身没有一点力气的人。

“快看,天神在给我们神谕。”第一歌手说。

天神举起双手,第一歌手兴奋地向大家解释:“天神要给我一个大丰收。”

天神攥紧拳头,大声咳嗽着。

“他在表达对我们贫困和缺水的怜悯。”第一歌手继续解释。

天神松开拳头,伸出手指着自己的喉咙,眼神里透出绝望。

“他让我们继续欢迎仪式,快点,大家排好队。”第一歌手说。

“不对,他不是这个意思。”格拉特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他大声吼着,“天神要水。”

村民们沉默了,他们知道格拉特说的是阿尔霍纳仪式,是第一歌手一直反对的学说。不过第一歌手年事已高,也许将来会是格拉特的天下。

“不行,我不同意,水仪式是宴会仪式之后才进行的,而宴会仪式要在所有舞蹈结束之后进行。如果不按照传统程序,我们就无法摆脱诅咒。”

“不,先进行水仪式。”格拉特大喊着。

两个人看向天神,希望得到天神的指示。但天神此时眼神迷茫,没有任何反应。突然,另一位天神又咳嗽起来。

“看,天神同意了我的说法。”格拉特抢先第一歌手说。

第一歌手想反驳,却太晚了。

“快,给天神递水罐。”格拉特指挥道。

人们逐个将一个水罐递到了天神跟前。一位天神虚弱地爬到水罐跟前,伸手拿水罐。另一位天神也爬过来,跟他抢水罐。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下面小声议论着。

两个天神扭打了起来,水罐被摔到了地上。

“看吧,我说过,水仪式不能进行,天神发怒了,他们把水都洒了。快把水拿开。”第一歌手说。

最前面的两个村民捡起水罐,慌忙跑开。天神绝望地呼唤着。

显然,阿尔霍纳仪式没有起到作用,旧的欢迎仪式将继续进行。舞蹈又开始了,天神们大声咳嗽着表示认同。有一位天神想离开神坛,可最终还是倒下了。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位天神都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表示。

“怎么回事?天神怎么不发信号了?难道阿尔霍纳真的有问题?不可能,阿尔霍纳在书里写,只有马上给天神水,才能解除诅咒。或许,是天神们因为等待太久而不高兴了。”格拉特在心里反问自己。

“唉,天神之路漫长而曲折。”格拉特眼里流露出失望。他本来可以得到大家的认可和信任,可如今一切都付之东流了。他无奈地回到人群里,跟着舞蹈的节奏,失魂落魄地摆动尾巴。

第一歌手认为天神震怒,是因为欢迎仪式的错误,所以他让大家重新跳舞,直到天神们满意。在此之后,才能摆宴席。

天神们没有反应,只是躺在神坛上抽搐着,模仿着死亡之前的最后一个阶段。

村民们对这两位天神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他们模仿得太像了。

第一天的欢迎仪式结束了,第二天仍然继续,不过天气发生了点状况,原本晴空万里突然多了大片的乌云。

“乌云会散开的。”第一歌手一边说,一边跳着驱散乌云的舞蹈。

可乌云非但没有散开,反而越来越厚。终于,大雨倾盆而下。

天神们突然动了一下,他们张开嘴,任由雨水落入。

“快拿遮雨的东西来,快点。木板、草棚,都拿来,天神生气了,不能让他们淋到雨。行动快点。”第一歌手在雨中狂吼。

格拉特灵机一动,大声说道:“不要动,这是天神下的雨啊!”

“来人,把这个异教徒给我抓走。”第一歌手愤怒地叫嚷,“还不快拿来遮雨的东西!你们愣着干什么?”

格拉特被拉走了,第一歌手开始带着村民们在天神周围搭建草屋。第一歌手亲自爬到草屋上面搭建屋顶,生怕天神们淋到雨。

天神们本来张着的嘴突然闭上,他们挣扎着站起来,一个半蹲在地上,另一个踩着他的腿。扑的一声,一个天神飞了起来,将第一歌手重重推下神坛。天神毁了草屋,张着嘴大口吞咽雨水。

“你们看,这是天神给我们的信号。”格拉特在不远处大声叫喊。

“快,快开始宴席,这是天神的神谕。”格拉特继续大喊。

村民们起初还有点犹豫,可看着天神们张大嘴接雨水的样子,不得不相信格拉特,相信阿尔霍纳的学说,天神们是真的赞成水仪式。

宴席开始了,格拉特心满意足,他知道自己做对了,因为天神们表现出了赞同。

“如果我懂天神们的语言就好了,这样就知道天神为什么几千年都不来我们这里。”格拉特想。

从抓痒开始

〔美国〕罗伯特·谢克里

昨天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个声音对我说:“对不起,打断您刚做的梦,我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需要您的帮助。”

我在梦里回答:“没关系,刚才的梦很糟糕。我有能力帮你吗?”

“只有您有这个能力,如果您不帮忙,我和我的人民就都完蛋了。”

“什么?”我在梦里惊呼。

“我是福卡罗,出生于一个古老的种族。我们这个种族,从太古时期就生活在一个峡谷里,四面环山。我们勤劳聪慧、温和谦让,发明、创造了不少惊人的技艺。尽管我们的法律十分严苛,可并不影响我们的生活。我们用爱培养孩子,虽然孩子们中有好斗嗜酒的,但他们觉得自己人品端正、心地善良……”

“等等,”我打断这个声音,“你能直奔主题吗?说说需要我帮助的那个问题。”

“真是对不起,浪费了您宝贵的时间。不过按照我们种族的规矩,在请求别人帮助之前,都必须做一个声明,让别人知道我们是正义的一方。”

“我现在已经知道了,请你说问题。”我如果不打断他,天知道他要说到什么时候。

“是这样的,大概100年以前,在我们种族聚居的一个繁荣的大城市里降落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是一根红色和黄色相间的不规则圆柱体,正好落在市政厅前面的雕像旁边。它的直径大概有3.2千米,非常高,已经高到我们无法测量。它不但体积巨大,而且坚硬无比,什么东西都打不穿它。我们想把它搬走也是不可能的事。就这样,它在那里停留了5个月19小时零6分钟。之后它突然动了起来,向西北方向滚动。我们测算了一下,它的平均速度是每小时约12.6947万千米。它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只在我们的土地上留下了一条长约29.4869万千米、宽约3220千米的壕沟。科学家们研究了很长时间,都得不出一个可信的结论。他们只能认为,这是超出科学以外的非自然现象,大概只会发生一次。可一个月之后,那玩意儿又出现了,这次是在首都。它落下来的时候,或是滚、或是蹦地移动了约132.0195万千米,砸死了几千人,几乎把整个首都的建筑物都毁了,然后它消失了。两个月之后,它又降临到另一个城市,同样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我们这才明白过来,有种看不到的力量要摧毁我们的种族。很快,末日论就传播开来,人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和绝望之中。没过多久,圆柱体又降临了,不过这次它带来的损失十分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可尽管这样,人们还是惶惶不可终日。这直接导致了种族自杀事件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在绝望时选择自我了断。您也许想象不到,我只能告诉您,我们每天一醒来,就开始担心,担心见不到明天的太阳。生活无法正常进行,秩序一片混乱。科学家已经不能带给大家安宁,非科学理论迅速成长,什么星象学、占卜学,迅速占领了我们的世界,这方面的专家言辞凿凿,说得大家心服口服。不久之后,又有一个城市被摧毁。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些不是自然力量,而是一些超自然因素造成的。于是,不光是星相学,连迷信也一起风靡起来。”

“对不起,我打断一下,”我说,“听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明白我能帮上什么忙。”

“我马上要说到这个问题了。”

“那好吧,你请继续。不过我劝你得快点说,我觉得我要睡醒了。”

“我一时间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在这个事件中的位置,”福卡罗说,“我本来是个会计,整天跟数字打交道。但在业余时间,我是个狂热的科学爱好者。我读了许多科学著作,做过很多有趣的科学实验。前不久我在研究一种药品,这种药品可以让人进入另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我们叫它喀拉。”

“我们这儿也有这种药品。”我说。

“我不知道我说的跟您理解的是不是同一种药。反正,这种药可以让人处于幻游的状态,你们是这么叫吗?我在这种状态下,意识到一个问题。要从头解释比较困难,您不一定能听懂。”

“那就不要从头讲,讲重点。”

“好吧。我意识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或许我们生活的世界只是这个广阔世界的一小部分。它们是平行存在的。”

“我最近也有相同的意识,你继续说下去。”我有点遇到知音的感觉。

“我想,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被入侵了。”

“什么?你说明白一点。”

“就是,就是我们生活的世界在某个平面上受到了干扰。”

“什么干扰?你没有调查清楚吗?没有追踪吗?”我问。

“我也说不上来,这只是我的一种直觉。”

“我很相信直觉。”我说,“说说你都发现了些什么。”

“我发现,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您身体上的一个部分。或者说,我们寄生在您的身上。”

“什么?你说明白点。”

“明白点说,我发现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在您左手第二个和第三个关节之间。按照我们的时间来算,我们这个种族有几百万年,不过按照您那个世界的时间来算,不过是几分钟而已。关于这一点,我只是猜测,还没有完全证实。当然,我没有什么责备您的意思……”

“你是说,你们生活在我的左手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关节之间?我可以接受这个理论,不过我到底可以帮上什么忙?”

“是这样的先生,您只要停止抓痒就可以了。”

“抓痒?”

“是的,先生。您最近频繁在我们生活的世界范围内抓痒。”

“就是说,那个不规则的圆柱体,是我的手指?”

“对,就是这样,您真是聪明,先生。”

“你就是让我别抓痒了?”

“是的,别抓那个地方,别的地方我可管不着。我知道这个请求很冒昧,可是为了我和我的人民,也只能冒昧一番,希望您能谅解。”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抓痒就是了。你们没必要感到抱歉。”我说。

“您如此宽宏大量,真是令人敬佩。您挽救了我们整个族群。您知道,我们不是人类,只是寄生者,本来没有资格跟您提任何要求的。只是事态严重,所以……”

“你不用解释了,我可以理解。你是个伟大的寄生者,为了保护你的人民,敢于站出来,这很难得。我发誓,以后我绝对不会挠我左手第一个和第二个关节之间了。”

“哦,不,先生,是第二个和第三个关节之间。”他纠正道。

“好吧,不管第几个关节,我都不会挠了。左手我不碰了,永远不会挠。”

“太感谢您了,先生,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您救了我们的种族。谢谢您。”

“不客气,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说。

这时我醒了。我立即坐起来在我的左手上缠上一层纱布,就算再痒都不会去挠它,我甚至连左手都不洗。我想,下周末再把纱布取下来,这样按照福卡罗的世界的时间计算方式,他们起码有两三百亿年的时间不会遇到我的手指。

他们的问题是解决了,我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我最近有种强烈的感觉,安德里斯断裂带在悄然活动,处于这个断裂带上的国家会遭遇地震。除此之外,墨西哥中部火山也蠢蠢欲动,有爆发的倾向。最重要的是,这两个灾难会一起发生。

所以,对不起,打断您刚刚做的梦,我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需要您的帮助……

不定钥匙

〔美国〕罗伯特·谢克里

格利高尔坐在“aaa行星消毒公司”的办公室里,无聊地打着纸牌。他的伙伴阿诺尔德消失了一上午。

“嘿,伙计,我为公司挣了100万!”是阿诺尔德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阿诺尔德推门进来,身后跟着四个工人。他们把一台体积庞大的黑箱子搬了进来,累得浑身是汗。

“这是什么?”格利高尔绕着箱子走了一圈。

“我们的100万啊!”阿诺尔德一边说,一边支付工人们搬运费。

“什么?”

“这可是个好东西,它是无偿制造机。今天早上我路过乔的星际旧货商店,发现了这个东西。他不识货,不认识这是个好东西,所以很便宜卖给了我。”

“我也不认识。”格利高尔说。

“你听过米尔奇星球吧?”

“那颗已经消亡的三级行星?”

“是的,它原本有着辉煌的文明,可后来消亡了。人们在那颗行星上发现了一些机器,是米尔奇人制造的机器。”阿诺尔德得意地说。

“不会就是这玩意儿吧?”格利高尔指着那台笨重的机器说。

“是啊,它叫米尔奇无偿制造机。”

“制造什么?”

“我还不知道,得查过米尔奇字典才知道。”

格利高尔将字典递到阿诺尔德手里,说:“你买它的时候就不问问它的功能吗?”

“我这不是在问字典吗?它能制造什么不是重点,重点是它可以不花一分钱就制造出东西。这个宇宙的空气、阳光,是它的动能。因此我们不需要支付电费、油费、修理费。只要有空气和阳光,它就能永远工作。很棒吧!”阿诺尔德说完便仔细查看字典。

“阿诺尔德,我打断你一会儿。你是个化学家,我是个研究生态学的,鼓捣机器不在行,更何况还是外星人的机器。”

阿诺尔德没有理睬格利高尔,他在一心琢磨机器的使用方法。他按下一个按钮,机器发出巨大的响声。

“阿诺尔德,我们公司是搞行星消毒的。你还记得吗?”

“你看,我可以启动它了。字典里写着,米尔奇无偿制造机,出自格劳丹实验室,不需要能源,只需要按动按钮,可以用不定钥匙关闭,多完美。”

机器依旧发狂般叫着,令人心烦。过了一会儿,从机器口出来一些灰色的粉末。

“看,有成果了。”阿诺尔德欣喜地叫着。

“这粉末是什么?”

“我不知道,得研究研究。”

阿诺尔德把粉末装到试管里,开始研究。而机器还在不断轰鸣着吐出粉末。

大概一个小时后,阿诺尔德惊叫着:“唐丹。格利高尔,是唐丹。”

“唐丹是什么?”

“你不知道唐丹?是米尔奇人的食物。一个米尔奇人,一年能吃掉好几吨唐丹。”

“食物?就是说,这玩意儿不需要成本,就能源源不断制造出吃的东西?这下我们要发财了。”

阿诺尔德立即拨通电话。

“是银河食品公司吗?我找你们经理。出去了?副经理呢?正在忙?你听着,我能提供大量唐丹,就是米尔奇人的食物。等一下?好的。”

“你好……是,是的,先生!太好了,你们经营唐丹……”

格利高尔凑上去,试图听清对方在说什么,可阿诺尔德用手挡住了电话。

“价格呢?什么,一吨五美元?好吧,虽然有点低,可我……啊?您说的是五美分一吨?您别逗了。”

“好吧,是。不,不,我不知道……是,是,对不起,打搅您了。”阿诺尔德失落地挂了电话,看着格利高尔说,“银河食品公司说,在地球上只有50个米尔奇人,所以在地球上它无法畅销。如果要把唐丹运到米尔奇星球上,运费又太贵。”

格利高尔没说话,只是看着那台机器,它在不断生产灰色粉末,已经飘得满屋子都是。

格利高尔没办法,只能拿来扫把清理这些粉末。

过了一会儿,阿诺尔德放下手里的字典,说:“唐丹不光是吃的,还是很好的建筑材料。字典里说,只要将唐丹在露天环境下放上三天,就能变得坚硬无比,跟花岗岩似的。”

“是吗?这真不错。”

“快,打电话给建筑公司。”

格利高尔拿出电话,拨通火星建筑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奥都尔先生。

“唐丹?这种建筑材料已经过时了,它不容易着色,谁会喜欢那么灰不拉唧的东西?如果你要卖给我的话,每吨15怎么样?”

“15美元?”

“15美分。”

“我得考虑一下。”

“我算了一笔账,格利高尔。如果这机器一天可以提供10吨唐丹,那么一年我们就有5.5万美元的收入,虽然不多,但足够付办公室的租金了。”

“我们得找个地方放这个大家伙。”格利高尔看着不断吐粉末的机器说。

“当然,我们得找个偏僻的地方放它。”

他们决定出售唐丹,格利高尔立马又给奥都尔打电话。但是奥都尔拒绝承担运费,要他们自己负责。这样一算,运费比售价都高,显然是个亏本的生意。

“你先把机器关了吧!”格利高尔说。

“好的,我用不定钥匙关了它。等等,我们没有不定钥匙。”阿诺尔德惊恐地说。

在未来的几个钟头里,格利高尔和阿诺尔德四处打电话,博物馆、科研机构、考古机构,全都打遍了,没人能告诉他们不定钥匙在哪儿能找到。

阿诺尔德突然想到了旧货商店的乔。他拨通乔的电话,问不定钥匙的事情。

“我如果有不定钥匙,就不会廉价把机器卖给你。”乔回答。

两个年轻人彻底绝望了,现在机器制造出的粉末已经高过桌面了。

阿诺尔德翻出了所有参考书,格利高尔则不停地打扫这些粉末。

第二天一大早,格利高尔从外面买了两杯咖啡,一回来发现阿诺尔德被叫到了大楼管理协会,管理员把他们给告了,警察正在调解这件事。

“你们必须把走廊的灰给清理干净。”管理员瞪大眼睛,气急败坏地说。

“市政规定不能在市区开工厂,你们不知道吗?”一位警察说。

“我们没有开工厂,那是米尔奇无偿制造机。”

“这就是工厂。请你立刻关了它。”

“我也想关了它,可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有想出能关它的办法。”

“你是说那机器关不掉?别开玩笑了。给你们一个小时的时间,搞定所有事情,不然法庭见。”警察走了。

两个年轻人悻悻地回到办公室,阿诺尔德气得直跳脚,他要被这机器弄疯了。

片刻之后,有个高个子男人推门进来,手上还拿着一台机器,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需要帮助吗?”格利高尔问。

“哈,我可找到根源了。我是电力公司的工程师。”他说着抹掉桌子上的灰,把仪器放在了上面。他从仪器里抽出一张表格。

“这是什么?”阿诺尔德问。

“昨天下午,我们发现有大量的电流出,却找不到使用的地方。我们通过检测,发现是你们办公室在使用如此大的电量。应该就是这台机器。电费单稍后会寄给你们,请你们如期缴纳。”工程师指着机器说,接着把那张表格放在了桌上离开了,离开前好奇地看了看那台机器。

“这台机器是什么?怎么这么耗电?它在产白金粉末吗?”工程师说完笑着离开了。

“这就是无偿生产?”格利高尔瞪着阿诺尔德。

“这机器可能从附近的能量场合吸收能量。”阿诺尔德说。

“我懂。这玩意儿可以从空气和太阳中吸取能量,也一样能从附近的能量场吸收能量。我们这下麻烦大了。”

“一定有办法,既然在地球上行不通,我们就到米尔奇行星上去。”阿诺尔德说。

接下来的几天,两个人忙着请人清理办公室的粉末,忙着联系宇宙飞船,累得够呛。

两人把机器搬上飞船,直飞米尔奇行星,阿诺尔德很有信心能将唐丹在米尔奇行星卖个好价钱。

飞船飞行了两个星期,终于看到了米尔奇行星。而在这十几天里,他们每天都得倒掉成吨的唐丹,还要消耗大量的氧气。

飞船降落了,他们俩一开舱门,就看到一位官员高兴地走来。

“欢迎你们。这颗行星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客人了。请问你们要在这里待多久?”官员高兴地问。

“说不好,因为我们要在这里开一间工厂。”阿诺尔德说。

“工厂?太好了。你们生产什么?”

“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