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将最后一件打包好的行李放下,我终于忍不住哼出了一声——或者说是惨叫也不为过。随着哼哧几下,我拿起放在桌上的只剩下一口的矿泉水,咕咚一下全都灌进嘴里。将空瓶随手扔进刚刚套好袋子的垃圾桶,我拉开玻璃门,走上阳台,一股寒风扑面而来。

虽然还不是最冷的时候,但最近受寒流影响,气温又低了好几度。而且据天气预报所言,未来一些时日这种低温仍会持续下去。额头的汗水在刚刚开门的瞬间就被吹干了,我趴在阳台边缘一排刷白的铁栏杆上,眺望远方。二十二层,这是我所在楼层的高度。这里朝向偏北的方向,一天之内阳光很少能照到这里,在这种天气里,就显得更加寒冷了。

视野所及之处,全是类似的住宅楼,有比我所在这栋楼还高的庞然大物,也有独门独户的高档住宅小区。一道道矗立着的灰白色的墙体,像钢板似的组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栅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虽然毕业已有半年,可现在还是经常有那么一瞬间,让我觉得这一切都那么不切实际,像是在做梦一般。

我不是讨厌工作,但习惯了学生时代可以读书上课打打游戏这种现在看来颇有些空虚的时光,习惯了读研的时候盯着各种论文有时能研究一整天的那种干劲儿,现在突然面临每天朝九晚五的这种规律生活,我确实有些适应不过来。上班的这半年来,我一直住在之前为找工作临时租住的不到十五平方米的小出租屋里,离后来上班的地方颇有一段距离,每天光坐地铁来回都要花上三四个小时。虽说房租便宜,但也着实不方便,最后我还是决定搬到离上班公司近一点的地方。

因为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所在的学校都不是什么重点大学,而且我学的又不是那么容易找工作的热门专业,因此临近毕业时找工作就成了一件颇为头疼的事。虽说最后总算是找到了一份稍微像样点的工作,但离我的预期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工作内容倒颇为简单,每天只是简简单单地编写处理一些文案,月底时也会帮着处理一些财务报表之类的东西。总之就是工作轻松,轻松得简直不像是个男人应该做的工作——这是我姐那天在电话里直截了当对我所说的原话。

我本人不很喜欢这份工作,但也说不上讨厌,怎么说呢,就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感觉。每天在浑浑噩噩中结束这漫长的一天,第二天再开始、再结束,如此重复。周末短暂的两天假期也像是被偷走似的,一觉睡到中午,赖在床上玩玩手机,再起来刷牙漱口,吃点东西,很快就下午三四点了。外面天气越来越冷,我也越来越习惯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屋子里,房间虽小,但至少是属于自己的空间。直到冰箱里空空如也,再也找不到一丁点可以吃的东西,我才会套上羽绒服,出去到超市买点食物。当然大部分是那种即拆即食的袋装熟食,也有一些可以用来制作简易料理的新鲜蔬菜和肉类,利用房间一角临时搭起来的简易灶台,倒也可以做一些十分简单的菜品。再搭配上每次只能煮一到两人份的小电饭煲煮出来的香喷喷米饭,就着我最喜欢的豆瓣酱,就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可口的大餐。

不过今天搬家忙得很,早饭只是匆匆在路边买了一杯豆浆。还好行李不多,我一个人叫上一辆车,很快就搬到了新的住址。虽然没比原来大上多少,但由于现在行李还没有打开,房间就显得比以前宽敞一些。再加上这里楼层高,采光也好了许多。说实话,我挺喜欢这里的。唯一值得在意的是,房租着实有些高了,对于我这种普通上班族来说,每月几乎一半的工资都要花在这上面。虽然我也想省点钱,但由于实在受不了上下班带来的奔波劳累,也只好花钱弥补。

现在已过中午十二点,一上午的劳累早已让我筋疲力尽,饥寒交迫的我现在肚子饿得已经快不行了。我回到屋内,换上鞋,拿起刚刚顺手扔在一旁的羽绒服,套在身上,打开门,准备出去随便吃点什么。这里楼下一层有各种商铺和快餐店,以后吃饭购物倒是方便了许多。

我走到门外,转身将门锁上,正准备走向旁边的电梯口,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了对话声。站在这里等电梯是件颇为无聊的事情,我扭头稍微瞥了一眼,那个房间的门似乎没关,所以我现在可以听到一些只言片语。好像是销售员正在向客户推销房间,听声音,主要都是那个销售员在讲,另一个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听,很少发言。

“地方倒不小!”那个人终于再次说话了。

见对方发话,而且还是赞美的语言,销售员的声音更显激动了。“这位先生,我这里虽然只有一室一厅,但完全是超额配置,光是卧室就有三十平方米,而且价钱完全公道,这个请您一定要相信我。同一地段,同一户型,我这里绝对……”

“价格什么倒还好说,可惜这光线啊……”

“先生您说的是,我这里窗户都向北,采光自然不会有那么好。但您看看,这周围一百米内,一栋高层建筑都没有,就算现在是冬天,也绝对不会出现光线不足的情况,而且……”

“我是说太亮了,唉!”

“嗯?”

销售员像是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嗯了一声,便没有下文了,空气像是瞬间静止了似的。我能感受到销售员如此吃惊的理由,毕竟一般人都希望自己的房间采光充足,亮一点自然更好,而他这次的客户却有完全相反的需求。没等我反应过来,房间里响起了脚步声,离我这里越来越近,似乎是刚才对话的两人正在往门口走。我下意识地看向电梯的楼层显示器,电梯还在十五层。

很快,我感觉到身后站了其他人,应该就是刚才对话的那两位。为了避免尴尬,我没有回头看,不过那个销售员似乎还在苦口婆心地劝着身旁的奇怪客户,可那人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叮的一声,电梯终于到了,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搓了搓冻得发僵的手,便赶快将身体挤了进去。掏出手机一看,已经十二点半了,真想快点吃到热乎乎的饭菜啊……我这么想的时候,电梯门缓慢地合了起来,可外面那两人仍然没有进来的意思。我朝外瞥了一眼,他们正背对着我,那个销售员仍在喋喋不休着什么,似乎是在想着什么法子竭尽全力挽留这个来之不易的客户。

我实在没心思听他们的争论,只想着早点儿下楼找家快餐店填饱肚子,心烦气躁的我使劲按着电梯里的按钮。我闭上双眼,背靠电梯,等待着启动的那一刻。突然,砰的一声,我吓得赶紧睁开了双眼,电梯里竟然伸进了一只脚。就在电梯即将关闭的那一刻,这只脚伸了进来,在即将被夹的前一刻,这只脚成功地让电梯门重新打开了。

看来只能等电梯外的那两人进来才能下去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电梯门缓缓打开,露出电梯外那个人完整身形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

“陈默思!”我大声喊道。

这个被我称为陈默思的男子也看了我一眼,他眼角微挑,似乎也有些惊讶。不过直到最终电梯完全打开,我们也一句话都没说。他将头往后微摆,向我使了个眼色,我看他一脸无奈的表情,似乎是对身后那个仍在喋喋不休的销售员感到了无比厌烦。往常遇到这种情况,都是我来解围的。我往前走了一步,绕开陈默思,正打算向那个看起来很是圆滑的销售员说些什么,陈默思却拦下了我。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缓缓转过身,再次面向那个销售员。

“等等,请问您刚才说了什么,能重复一下吗?”

这个身材矮胖的中年男人,在寒冷的冬日还要面对陈默思这个怪物一般的客户,想必也很不好受吧。正当他想要放弃推销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了客户这样一句似乎重新提起了兴趣的话。他赶紧抹了抹额头,像是要抹掉那不存在的汗水似的,兴奋地说道:“刚刚我说,如果您觉得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在房租的价格上给您一些优惠,或者带您看看这栋楼的其他房型。”

“不是,下一句。”

“下一句?”中年男人想了想,突然皱起了眉头,“先生,我刚才只是瞎说的,虽然我说有一个地方您可能会喜欢,但……”

“不用了,就带我们去看看那里吧。”

陈默思话一说完,就走进了电梯,和我并排站在一起。那个矮胖的销售员站在电梯外犹豫了一下,眼看电梯门就要关闭,最终还是不太情愿地挤了进来。

门终于关了,随着脚下微微一抖,电梯开始缓慢向下运行。就在这时,我突然觉得陈默思刚刚的那句话有点不大对劲。

“等等,我们?”

我看向了陈默思,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陈默思撇了撇嘴,双手插在裤兜里,将头扭向了另一个方向。我只能略微看到他那纤薄的微翘的嘴唇。

我和陈默思大约有半年没见面了,最近的一次还是我快要毕业的时候。印象中那天我正要去一家公司面试,没想到莫名其妙地卷进了一件绑架案,最后还差点儿连小命都给丢了。当然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陈默思当时解决了一桩困扰我很长时间的钟塔山庄谜案,最后的结局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我至今仍没有从那件事里完全缓过来,现在偶尔还能梦到一些零星的记忆碎片。

后来,其实有几次我也想过去找陈默思,可陈默思的行踪一向飘忽不定,手机也时常处在关机状态。我去过他那位于垃圾场旁边的阴暗小楼,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所以现在就连我也不能轻易联系上这个家伙了。这么长时间没联系,我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具体在做些什么,就算见到了,又能说些什么呢,只能凭白多出几许尴尬。

我和陈默思是大学四年的舍友,同时也是志趣相投的好朋友,我们虽然都是文学社的成员,但最喜欢的却又都是推理。大学四年,除了上课,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阅读推理小说上面,后来也试着写过一些,推理小说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陈默思这家伙虽然对推理感兴趣,但看待推理小说却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在他眼里,推理小说就是骗人的玩意嘛,大部分都只是那些推理小说家躲在家中凭空想象的毫无根据的胡诌。我对陈默思的类似言论大都一笑了之。直到后来我写的一些短篇小说在杂志上接连发表之后,他对推理小说的批评才收敛了许多。

可陈默思的这些偏见完全不妨碍他的推理才能。在推理方面,不得不说陈默思确实有天才般的洞察力,任何蛛丝马迹都很难逃过他的眼睛。再加上他那强大到不可思议的逻辑分析能力,很多看起来匪夷所思的案件,很轻易就被他给解决了。大学四年里我们遇到过很多难解的谜题,在陈默思的参与下,最终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为此陈默思后来竟成了当地警局的常客。我写的很多推理小说都是以陈默思解决的案件为原型的,很多读者通过各种渠道问我现实中陈默思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大部分情况下我只是给出了十分含糊的回应,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在大部分读者的眼里,陈默思是只存在于小说中的一个虚构的人物,但对我而言,默思是一个最为现实不过的活生生的人。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一直走在我之前,帮我拨开重重迷雾的那个人。

而这样一个人,现在就在我面前。

路上都是销售员在开车,陈默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我则在后排。因为有陌生人在,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过多的话。我只是问了陈默思这段时间在忙什么,他只是回了一句话——“查案”,我便没再多问。路上陈默思抽了很多支烟,还好我们一直在向偏远的郊区行驶,禁烟条令并没有那么严格。我坐在后排,看着前排吞云吐雾的陈默思,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闭上眼睛,打起了盹。空调开的温度适中,但由于陈默思抽烟,前排车窗打开了一条缝,车里还是有点冷的。我将大衣脱下,盖在身上,依偎在后座,竟然就这么睡着了,肚里的饥饿感也早就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等我醒来,车已经停了下来,前排也没了人。虽然我还没弄清情况,但还是穿上大衣,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外面气温果然很低,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此时身处何地,这里貌似是一个高档的住宅小区,房屋不多,但每栋都是独门独户的洋楼。三层的西洋别墅造型,雅致的木石雕刻,暗红的外漆,典型的欧洲复古式建筑。每栋别墅前面都有两个停车位,此时我们就身处其中的一个。

正当我吃惊不已的时候,身后稍远处传来一声咳嗽。一听这声音,我就知道是陈默思,和他相处这么久,很多东西早已成了下意识的行为。我回过头,视野里有什么东西飞了过来,我下意识地接住了它。外面包了一层油纸,放在手里还热乎乎的,一种属于食物的香气瞬间充斥了我的鼻腔。我赶紧打开包装,是一个汉堡,我的肚子瞬间又叫了起来。我看了一眼汉堡飞过来的方向,陈默思正靠在门口点燃了另一根香烟。看到我接住汉堡后,他转身走进屋内。我拿起热乎乎的汉堡狠狠咬了一口,在属于食物的碎渣滑入食管的一刹那,整个身体似乎都恢复了活力。

还没进屋,整个汉堡就已经被我吞入腹中了。一进屋,陈默思就递来一瓶矿泉水,我咕咚喝了两口。

“怎么,这么饿?”陈默思的声音仍然是那么平静,即便是这样一个问句也显得毫无波澜。

“上午刚搬家,还没吃饭。”

“哦。”

陈默思若有若无地回了一声,便转身上楼去了。一楼整体是一个客厅,很是宽敞,在我左侧有一扇很大的窗户,只不过现在拉上了褐色的法兰绒窗帘,整个客厅显得有些昏暗。地毯看起来是一种混纺的棉毛织构,脚踩在上面很有质感,再加上暗色调的欧式印花图案,让人感受到一股典雅的气质。我跟在陈默思后面,沿着同样铺着地毯的木质楼梯,登上了二楼。

二楼大部分都是客房了,没什么特别之处。我跟在陈默思身后,只是匆匆过了一遍,又登上了三楼。登上三楼的一刹那我便惊呆了——整个三楼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这里有大大小小三四十个书架,藏书恐怕有上万册了吧。我走近其中一个书架,随手抽出了一本书。

“《希腊棺材之谜》?!”我不禁叫了出来。我又抽出几本书,无一不是十分著名的欧美黄金时代的推理小说。

“默思,这是怎么回事?”我把目光从手中的书本转向陈默思。

陈默思的目光此时也被这些书架吸引住了,听到我的疑问,他才缓缓说道:“这里原来的主人是一位知名的推理小说作家——界楠,不知你听过没有?”

界楠……虽然在毕业之后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写推理小说了,但界楠老师的名号我还是听过的。他很多年前就已出道,出版过很多广受好评的推理作品,同时还保持着一定的神秘感,很少参加签售等活动,众人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年纪。尤其近几年,我好像没听过他有什么新作品出版。

“没想到竟然是这位界楠前辈的……那前辈他……”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句话问出来。

“一个月前,他被害了。”

“什么……”

陈默思的这句话像是一道电流,划过我的身体。虽然我已经有预感这里发生了什么,但没想到竟然是这种事情,实在令人吃惊。在陈默思说这里是界楠前辈的住所时,我已经有所怀疑了。既然这原本是界楠前辈的住所,而我们现在就可以这样随便进出,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这里已经不属于他了。如果他只是搬家,那三楼这卷帙浩繁的推理小说藏书,肯定也要跟随这位推理小说家一起离开这里。既然现在一切如初,就说明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

没想到,界楠前辈竟然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凶手是谁?”

“凶手,嗯……我想想……”陈默思突然停了下来,“要不这样,我出个题考考你,题目就是这次的案件。题目本身不难,就看你的观察力了。”

我看向陈默思,他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眼里似乎露出一丝兴奋的表情。我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大约一个月前的某天清晨,著名推理小说作家界楠被发现死在家中,第一发现人是每天早上定时来清理房间的一个年轻保姆。据保姆所说,当时大门没有锁,她一走进大厅就发现有人倒在沙发前的地毯上。经警方鉴定,此人就是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界楠,死亡时间是前一天下午三点到五点,死因是勒毙,死者脖子上有一条很宽的横向勒痕,和丢在一旁靠椅上的针织围巾相符,死者脚下的毛毯有蹬踏的痕迹。围巾为死者所有,据其邻居及朋友所称,死者生前每次出门都会穿一身灰色毛呢大衣,戴上这条黑色的针织围巾。死者当时身穿针织线衫和牛仔裤,大衣被挂在靠近门口的衣帽架上。没有其他异常。

嫌疑人有三位,分别在死者遇害当日下午三点半左右进入过这栋房子。但很可惜的是,三人都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并不知道各自来访的具体时间,所以其先后顺序不得而知。第一位嫌疑人是死者作品的出版社编辑许言,他当天如约造访死者家中,两人就新书出版一事商谈了约二十分钟,随后他离开,没有发现异常。第二位嫌疑人是死者的异性好友王永晴,她称前一天来访时曾将一条手链不小心遗落在死者家中,故当天在去朋友家时正好顺路来取,并很快离开。最后一位嫌疑人是快递员易诺,他于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来给死者送快递,据他所说他当时亲手将快递交于死者手上,并立刻离开,当时未见任何异常。

默思一说完,我心里立刻就有了一个判断。我深吸一口气,说道:“死者肯定是他杀的。”

我话刚说完,就遭到了陈默思无情地嘲讽:“啧,我当是什么呢,这不是很明显的吗?脖子上都那么大一块勒痕了,难不成还是死者自己弄的?”

“你听我说完。”

陈默思顺势靠在了沙发上,做了个请继续的手势。

我继续说道:“本案的重点就在于这个凶器——围巾,死者被勒毙,而且凶器就在身边,既不是上吊自杀,也不是意外身亡,很明显凶手并不想隐藏什么,尤其是死因。”

“也许凶手不是不想隐藏,而是根本没时间隐藏呢?”陈默思随口说道。

“你说得很对,三个嫌疑人究竟有没有案发后布置现场的时间,对案件接下来的分析至关重要。但很可惜的是,仔细分析一下,三人貌似都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任务。第一位嫌疑人当时在死者家中待了二十分钟之久,如果他真的是凶手,那他肯定是最后一个离开死者家中的。所以他很可能在谈话中知道刚刚死者家中有两人来访,并且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如果他继续在死者家中逗留,无疑他的嫌疑将是最大的。第二位嫌疑人,她当时只是顺路来取回遗落的物品,如果在这里花费过多的时间,她将会在去朋友家的时候迟到,这么明显的疑点警方不可能注意不到。第三位嫌疑人是个快递员,每天要投送大量的快递,如果在这里花了很多时间,就会延误其他快递的投递,很容易引起怀疑。所以……”我停顿了一下,“不管凶手究竟是不想隐藏,还是没有时间隐藏,反正现场确实是他杀无疑了。问题还是在于这条围巾,凶手究竟为何要使用围巾作为凶器?”

我见陈默思没有开口的意思,便继续说道:“很显然,围巾这种东西并不适合作为凶器使用。虽然相比于刺杀、毒杀、溺杀等方法,勒杀具有更不容易留下证据的优点,但不管怎么想,围巾作为凶器,是不是有些随意了点?”

“弄不好只是凶手刚好看到了呢?”陈默思笑着说道。

“没错,想来想去也只能这样认为了。”我点了点头,“凶手如果是蓄意谋杀的话,大可以事先准备好更合适的凶器,而不是在现场随便找条围巾来当作凶器使用。所以我认为凶手临时起意的可能性比较大,死者可能说了什么话激怒了凶手,从而惹来了杀身之祸。这时凶手刚好看到了那条围巾,从而用其将死者杀害。”

“不错,不过凶手到底是谁,到现在为止你貌似还没有提到。”陈默思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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