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约翰尼从小就看透了人生。要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看起来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为什么他这么沉稳老练?为什么他的眼神那么深邃,仿佛会吞噬光线?那么,他会告诉你,因为他从小就看透了人生。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世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庭院、后院、游乐场,甚至郊区宁静的小路,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没人能够保护你。

童年,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想象。

一个钟头前,他就已经醒了。他在等待那属于夜晚的独特声音尽快消失,等待旭日尽快升起。他在等待早晨快点来临。这天是礼拜一,天还没亮,不过约翰尼整晚根本也没怎么睡。他一醒过来,就跑到漆黑的窗口检查,拉拉窗户的锁,看看有没有锁好,一晚就检查了两次。他看着外头空荡荡的马路和车道。只要天上有月光,那条车道看起来就像木炭一样黑。有时候他也会跑到妈妈房间去看一下。不过,要是肯在家,他就不会去了。肯脾气很坏,而且手上戴着一个很大的金戒指,要是被那东西打到,身上会瘀血肿胀,肿得像鸡蛋一样大。

肯给他上了人生的另一课。

约翰尼穿上一件t恤,一条磨得破破烂烂的牛仔裤,然后走到房间门口,嘎吱一声推开门。房里的灯光立刻照在窄窄的走廊上。走廊的空气很闷,仿佛氧气都被吸光了。他闻到一股香烟味,还有一股酒味。酒洒了满地,那味道闻起来像是波本威士忌。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约翰尼忽然回想起昔日的气味。从前,早上的这个时间,走廊里总是飘散着鸡蛋和咖啡的香味,还有他爸爸刮完胡子后残留的香味。那是昔日的美好回忆,于是,他赶紧挥开那些回忆,粉碎那些回忆。美好的回忆只会把日子搞得更难过。

走廊上的粗毛地毯,踩在脚底下感觉硬邦邦的。妈妈房间的门没关紧,门板悬在门框的铰链上。门板是空心的,没有上漆,而且和门框的尺寸不合。原来的门板已经支离破碎,被丢在后院。一个月前,肯和约翰尼的妈妈吵了好几个钟头之后,那扇门板就被肯一脚踢飞,铰链都被踢掉了。她始终没有告诉约翰尼,那天晚上他们在吵什么,不过约翰尼猜得出来,那应该和他有关。一年前,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接近妈妈这样的女人。当时,约翰尼一见到肯就会强调这句话,想尽办法要让他搞清楚。只可惜,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而过去的这一年,有如一辈子那么漫长。

他们已经认识肯很多年了,或者说,他们自以为认识。约翰尼的爸爸是营造商,而肯则是他的手下大将,他们家这个小区的房子都是他盖的。他们两个合作愉快,因为约翰尼的爸爸头脑灵敏,能力很强,而肯也算聪明,懂得要服从领导。正因为如此,肯一直都表现得战战兢兢、毕恭毕敬。即使后来绑架案发生之后,他的态度还是没变。约翰尼的爸爸伤心欲绝,极度自责,后来有一天,他做了一个决定,就此逃脱内心痛苦的折磨。没想到,约翰尼的爸爸走了以后,肯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不再像从前那样战战兢兢、毕恭毕敬了。他常常到他们家,颐指气使地发号施令。他把约翰尼的妈妈孤立起来,让她只能依赖他过日子。他让她染上药瘾,引诱她酗酒。他一天到晚叫她做这个做那个,煮饭洗衣服,像使唤佣人一样。甚至,一到晚上,他会命令她进房间,两个人关在房间里。

约翰尼的一双黑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一到夜里,他发现自己常常在厨房徘徊,手摸着砧板上那把大菜刀,眼前浮现出肯柔软的脖子,他陷入沉思。

肯根本就是丛林里的猎食动物,典型的野兽,而约翰尼的妈妈只能任人宰割。她体重不到一百磅,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简直就像长年卧病在床的人。可是,男人看到她的时候,那种眼神,约翰尼都看在眼里。她平常总是深居简出,很难得看到她,不过,约翰尼注意到,每次肯一有机会看到她,整个人就神魂颠倒。她看起来很苍白,可是白晳的皮肤晶莹剔透,仿佛吹弹可破。她有一双大眼睛,眼神深邃,楚楚可怜。她才三十三岁。假如世上真有天使,那么,天使的模样大概就像妈妈,满头乌黑的秀发,纤柔娇弱,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每当她走进一个地方,整间屋子的男人都会马上停下来盯着她,仿佛她全身散发出一团火焰,仿佛她随时都会飘到半空中。

但她自己根本不在乎。事实上,她一直都不在乎自己的外表,并不是因为女儿失踪才变成这样。平常,她永远穿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t恤,绑着马尾,偶尔化点淡妆。她活在一个小小的世界里。她爱丈夫爱孩子,平常没事就在花园里莳花弄草,偶尔上教堂去当义工,下雨天就唱歌给自己听。这就是她全部的世界。一个小小的世界。而如今,她的世界已经幻灭了,瓦解了。如今,她的世界是一片死寂,一片空虚,留下来的只有痛苦。她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她了。不过,不变的是她的美貌。她依然美丽一如往昔。约翰尼每天都看得到漂亮的妈妈,然而,他却诅咒她那近乎完美的容貌。要是她长得丑一点,肯就不会找上她了。要是她的小孩长得丑一点,那么,他的妹妹现在一定就还好端端地睡在他隔壁的房间。只可惜,她美得像一座完美无瑕的雕像,美得不像凡人。看到她,你一定会觉得应该把她收藏在柜子里,加上重重的锁,严密保护。她是约翰尼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然而,他痛恨她的美。

他好恨。

因为,她的美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约翰尼打量了一下妈妈的房门。不知道肯在不在里面。可能在,也可能不在。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屏住呼吸。本来他很轻易就可以听出肯在不在里面,可是他已经好几天没睡,感觉变迟钝了。今晚,他好不容易睡着了,真的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完全不省人事。可是后来他忽然醒了,而且是被吓醒的,因为他好像听到玻璃碎掉的声音。才凌晨三点。

他往后退了一步,犹豫了一下,然后蹑手蹑脚沿着走廊走过去,走到浴室,打开电灯开关。灯泡发出一阵嗡嗡声后才亮起来。镜子后面的药柜开着,他看到里面摆着五花八门的药罐:抗焦虑的“赞安诺”,抗忧郁的“氟西汀”,另外还有几罐蓝色和黄色的药片。他随手拿起一罐,看看上面的标签:“维柯丁”。那是一种强力止痛药。从前没看他吃过这种药。赞安诺的药罐是开着的,药片撒在洗脸台上。他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赞安诺。某些夜里,每当肯享用过“赛神仙”之后,他都会吃几片赞安诺让自己冷却一下。

那是他发明的字眼。

赛神仙。

约翰尼盖好药罐,走出浴室。

家里乱得像垃圾堆。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安慰自己,这里不是他们真正的家。他们真正的家很干净,维护得很好。屋顶重新翻修过,而且是他亲手帮忙翻修的。放春假那几天,他每天都爬梯子上屋顶,把木瓦递给爸爸。他腰上围了一条工具皮带,上面写着他的名字,里面放着铁钉。那是一栋很棒的房子,墙壁是石头砌成的,庭院的草皮修剪得干干净净,看不到半根杂草。那栋房子离这里虽然只有几英里,但感觉仿佛有千里之遥。老家的邻居都很亲切,而且整个小区绿草如茵,环境幽雅。那栋房子还很鲜明地活在他的记忆里,可惜已经被银行扣押了。当时,银行的人拿了几份文件给妈妈签名,然后在院子里插了一块标志牌。

现在住的地方是肯的房子。他大概有一百栋像这样的房子,专门租给别人。而约翰尼认为他们住的这一栋是最烂的一栋,坐落在郊区一条脏兮兮的街上,厨房小得要命,里面到处都是绿色的铁皮,油布毯磨得破破烂烂,墙角的某些地方都翘起来了。屋子里看了就恶心: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空酒瓶、空酒杯,杯碟里堆满了烟蒂,镜子平摆在餐桌上。约翰尼看到镜子上有残留的白粉,在灯光下看起来特别显眼。看到眼前的景象,他忽然感到胸口发冷。地板上掉了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卷成一团。约翰尼把那张钞票捡起来,抓在手上拉平。他已经接连一个礼拜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而肯可以花一百块买可卡因。

他把镜子拿起来,用一条湿抹布擦干净,然后挂回墙上。那面镜子是他爸爸曾经用过的。约翰尼眼前忽然浮现出爸爸当时站在镜子前面的模样。他在打领带,可是他的手指太粗太笨拙,打了半天,领带就是不听使唤。他只有礼拜天上教堂的时候才会穿西装,而且每次发现儿子站在旁边看时,他都会很不好意思。约翰尼感觉得出来,因为爸爸会突然脸红,然后很心虚地笑一笑。“谢天谢地,还好有你妈。”他会这样说,而这时候妈妈就会过来帮他打领带。

他双手搂住她纤细的背。

然后他会吻她一下,而她会皱一下眉头。

约翰尼又把镜子拿下来擦了一次,然后再挂回去,左右调整了一下,把镜子完全挂正。

接着,他用力拉开大门,走到门外。清晨,天色依然昏暗,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湿气,五十码外的路边有一盏路灯闪烁着幽微的光。远远的山上,车灯忽明忽灭。

肯的车不见了。约翰尼暗暗感到惭愧,但也偷偷松了一口气。肯住在城区另一头的一栋大豪宅,漂亮的粉刷,大大的窗户,还有一间巨大无比的车库,足以停得下四辆车。约翰尼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一刹那,他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幅景象,仿佛看到妈妈趴在那面镜子上吸白粉。但接着他立刻告诉自己,她不会沉沦到这种地步。只有肯才会干这种事,她才不会。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开紧握的拳头。这时候,天色渐渐亮了,空气中开始弥漫起早晨的清新气息。于是,他努力挥开那些恼人的思绪,努力去感受那早晨的清新。他告诉自己,又是新的一天了。今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只可惜,对他妈妈来说,早晨是最难熬的时刻。因为,每当她张开眼睛的那一剎那,她都会突然想起,她的女儿一直没找到。

约翰尼的妹妹。

他的双胞胎妹妹。

阿莉莎。约翰尼和阿莉莎两人出生的时间只隔了三分钟,而且,两人几乎就像同卵双胞胎一样,简直像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头发的颜色一样,甚至连笑声听起来都一样。没错,她是女生,不过,要是你站在二十英尺外,你根本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虽然他们睡在不同的房间,可是他们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同样的时间醒过来。妈妈说,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们两人之间似乎有一种属于他们自己的神秘语言,只有他们自己才听得懂。不过,约翰尼自己已经想不起来了。他记得的是,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感到孤单过。他有一种很奇妙的归属感,而那种感觉只有他们两兄妹才懂。然而,阿莉莎走了,昔日美好的一切也随之烟消云散。那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无法否认的事实,只不过,这个简单的事实却把妈妈的心整个掏空了。所以,约翰尼尽他最大的力量想帮妈妈。一到晚上,他会检查家里的门窗,把乱七八糟的家里收拾干净。今天这花了他二十分钟。接着,他开始烧水煮咖啡。这时候,他忽然又想到那张卷成一团的钞票。

一百块。

一百块。那意味着他有东西吃,有衣服穿了。

接着他又转头看看四周,最后再检查一次,看看房子有没有收拾干净。酒瓶都已经拿去丢了,镜子也擦干净了,看不出有人曾经在这里吸毒。接着他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然后再去看看冰箱。他把装牛奶的纸盒拿起来摇一摇,听到里面哗啦啦响了几声。不过盒子里的鸡蛋只剩一个了。他打开妈妈的钱包,发现里面只剩下九块钱和几枚硬币。他把那张一百块的钞票放进去,然后合上钱包。接着,他拿玻璃杯倒了一杯水,再从药罐里倒出两片阿司匹林,然后沿着走廊走到妈妈房间门口。

窗外,黄澄澄的光芒从黝黑的树林间穿透过来,映照在玻璃杯上。那是第一道晨曦。妈妈侧躺在床上,发丝盖住了她的脸。床头柜上堆满了杂志和书。他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听了一会儿,他看到床上有一沓钞票。肯丢的。几张二十块的钞票,一张五十块的钞票,加起来大概有几百块。看起来皱巴巴、脏兮兮的。

那大概是他从一大沓钞票里随手掏出来的几张。

像垃圾一样随手丢掉。

停在车道上的那辆车已经算得上老古董了。那是几年前他爸爸买的一辆旅行车。约翰尼给车子上过蜡,车身的烤漆亮晶晶的,而且他每个礼拜都检查胎压。不过,约翰尼也只能帮车子打打蜡,检查检查轮胎,其他的就不行了。他转动钥匙打开电门,排气管立刻喷出一股黑烟。好歹还能发动。右座的车窗没有完全关上。他坐在车上等了一下,等排气管的烟慢慢变成白色,然后才把排挡杆往前一推,慢慢开到车道出口。他年纪还太小,根本不可能有驾照,所以,他左顾右盼,仔细看看马路两边,然后才慢慢开上路。他开得很慢,而且专挑小路走。距离最近的商店在两英里外,不过那家商店很大,而且是在大马路边。约翰尼心里有数,到那里去买东西,可能会被很多人认出来。所以,他只好多开三英里的路,去一家供中下阶层购物的小杂货店。那里的食物比较贵,而且要多花油钱,可是也没办法,他别无选择。社会福利处的人已经来过家里两次了。

开到那家店的时候,停车场里已经停了好几部车,多半都是老爷车,而且是美国土产车。有一辆深色的轿车跟在他后面开进来,停在路口附近。那辆车的挡风玻璃反射出刺眼的阳光,约翰尼勉强看到车里只有那个开车的人,可是却看不见他的脸。约翰尼没下车。他坐在车子里等。后来,他终于看到那个人走进店里。

一辆停着的车,车里只有一个人。这是约翰尼内心最深的恐惧。

他推着摇摇晃晃的手推车在一条又一条的走道间穿梭。他决定只买一些最基本的:牛奶、果汁、培根、鸡蛋、吐司、水果。然后,他还帮妈妈多买了好几罐阿司匹林。另外,他还买了西红柿汁。喝点西红柿汁应该对减缓头痛有些帮助。

他沿着八号走道一路过去,走到底的时候,忽然被那个警察叫住了。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满脸皱纹,下巴突出,表情看起来严峻,可是那双棕色眼睛却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温柔神色。他没有推车,两手插在口袋里。约翰尼瞄了一眼就知道,他是跟踪自己进来的。他的表情看起来充满耐性,仿佛那是他与生俱来的天性。

约翰尼忽然很想跑。

“嗨,约翰尼。”警察打了声招呼,“最近还好吗?”

他那双棕色眼睛还是跟约翰尼印象中一样,不过头发似乎变长了,像杂草一样凌乱,贴在衣领上,两边已经有一丝斑白。他的脸变得更消瘦了。约翰尼隐约感觉得到,他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看起来有点忧郁,愁眉苦脸。只不过,在约翰尼眼中,这世界本来就是一个令人忧郁懊恼的世界,所以他也不敢说那警察是不是真的特别忧郁。那警察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充满关切。有那么一刹那,约翰尼脑海中忽然涌现出太多痛苦的回忆,忽然说不出话来,动弹不得。那警察凑近他,脸上又露出那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从前,约翰尼常常在他脸上看到那种表情,一种淡淡的关怀,淡淡的忧心。约翰尼内心深处忽然涌出一股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喜欢这个人,信任这个人。然而,自己还是无法原谅他,因为阿莉莎的案子就是他负责的,他有责任把阿莉莎找回来,然而,他没有。失去了阿莉莎,都是他的错。

“还好,”约翰尼对他说,“老样子,我还没放弃。”

警察低头看看手表,然后看看约翰尼身上脏兮兮的衣服,看看他那一头凌乱的黑发。今天并不是休假日,而且,上课时间已经超过四十分钟了。“有你父亲的消息吗?”他问。

“没有。”约翰尼忽然感到很羞愧,但他拼命想掩饰那种情绪,“没有消息。”

“很遗憾。”

那一刹那,两人之间的气氛突然有点紧张,但那警察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那双棕色眼睛还是盯着约翰尼,而且,从这么近的距离看他,约翰尼觉得他块头还是那么大,还是那么冷静。第一次到约翰尼家的时候,他给约翰尼的印象就是这样。然而,那又是另一个令人痛苦的回忆。于是,约翰尼挥开那些思绪,把注意力集中在警察的手上。他指甲剪得很短很干净。过了一会儿,约翰尼又开口说话了,但声音忽然嘶哑起来。“我妈收到过一封信。她告诉我,我爸爸在芝加哥,可能会去加州。”说到这里他迟疑了一下,眼睛忽然看着地上。“她说他会回来。”

约翰尼说得煞有其事,那警察点点头,然后忽然撇开头。女儿被抓走两个礼拜之后,斯宾塞·梅里蒙就离家出走了。他太内疚。他承受不了那种痛苦。他太太不肯放过他。她一直提醒他,那天他本来应该开车去接女儿的。她一直提醒他:要不是因为他忘记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就不会在天快黑的时候一个人走在那条路上。她不肯让他忘掉。

“那不能怪他。”约翰尼说。

“我并没有说是他的错。”

“他忙着工作,忘了时间。不能怪他。”

“孩子,只要是人都会犯错。没有人例外。你爸爸是个好人。这一点你绝对不用怀疑。”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约翰尼的口气忽然变得有点愤恨。

“那就好。”

“我永远不会怀疑他。”约翰尼忽然开始脸色发白。他已经很久没有跟大人一口气讲这么多话了。上次是什么时候,他都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个警察给人的感觉却不太一样。他已经年纪不小了,大概有四十岁了吧,可是他从来不会咄咄逼人。他脸上永远流露出一种莫名的亲切慈祥,而且那是发自内心的,不是故意装出来博取小孩子信任的。他眼神永远都是那么平静,使得约翰尼内心隐隐涌现出一丝希望,希望这个警察够厉害,足以圆满完成他的任务。然而,一年过去了,他妹妹还是杳无音讯。现在,约翰尼必须担心的是眼前这一刻。此刻,这个警察恐怕不会对他太友善。

社会福利处的人已经找上门了,眼前,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且,约翰尼常常逃学,做了太多违反规定的事,去过太多不该去的地方。万一这警察知道约翰尼干了哪些事,他一定会采取行动。他可能会把他送去寄养家庭,甚至,把他移送法办。

万一他知道真相,他一定会制止约翰尼。

“你妈还好吗?”警察问。他若有所思地盯着约翰尼,手还抓在推车上。

“她有点累,”约翰尼说,“她得了狼疮。你应该知道,狼疮病人很容易疲倦。”

这时候,警察开始皱起眉头。“上次我在这里碰到你的时候,你说她感染的是莱姆症。”

这警察记性真好。“没有啊。我是说她得了狼疮。”

那警察脸色缓和下来,手放开了推车。“很多人想帮助你。大家都了解你的处境。”

那一刹那,约翰尼忽然感到一股怒气往上冲。了解?有谁真的了解?谁伸出过援手?“她只是有点不太舒服,有点累。”

那警察撇开头不看他,表情有点难过。他知道这孩子在说谎。约翰尼注意到警察的视线瞄向推车里的阿司匹林和西红柿汁。显然,这个警察比一般人更懂什么叫酗酒,什么叫滥用药物。“约翰尼,这世上伤心痛苦的人不是只有你一个。你不应该觉得孤单。”

“谁不孤单呢?”

警察深深叹了口气,然后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在背面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递给约翰尼。“要是碰到什么麻烦需要帮忙,”他用一种坚定的眼神看着约翰尼,“不管白天晚上,二十四小时都可以打给我。我说真的。”

约翰尼瞄了名片一眼,然后就塞进牛仔裤口袋里。“我们家没什么问题。”说完他就推着车子绕过警察。警察忽然拍拍约翰尼肩膀。

“要是他敢再打你……”

约翰尼愣了一下,全身僵直。

“或者,要是你妈妈……”

约翰尼抖了一下肩膀,甩掉警察的手。“我们家没什么问题。”他又说了一次,“我应付得了。”

说完他立刻推着车子从警察旁边挤过去,心里很怕那警察会拦住自己,怕他会继续追问,或是打电话给社会福利处那些继母脸孔的女人。

约翰尼推着车子来到结账柜台旁边。柜台里有一位很胖的太太坐在一张破破烂烂的高脚凳上。她低头看看约翰尼。她显然是新来的,约翰尼注意到她似乎有点困惑。他今年十三岁,可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他掏出口袋里那张一百块的钞票,摆在输送带上。“能不能麻烦你快一点?”

她嘴里的口香糖泡泡忽然吹破了,她皱了一下眉头。“没问题,小朋友,马上帮你结账。”

那警察还在他后面十英尺的地方晃来晃去。那个胖太太把推车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拿起来扫码,这时候,约翰尼感觉得到那警察在背后盯着自己。约翰尼紧张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过了一会儿,警察从他旁边走过去。“名片要收好。”他说。

“知道。”约翰尼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

警察转头看了他一眼,对他微微一笑。那是一种高深莫测的笑。“很高兴见到你,约翰尼。希望有机会常常看到你。”

说完他就从店门口出去了。约翰尼隔着那扇大玻璃窗看着他。他从旅行车旁边走过去,然后忽然转身走回来,在车子旁边站了一下,看看车窗里面,然后绕到车子后面看看牌照。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显然看到他想看的东西了。接着,他走到自己车子旁边,打开车门,钻进黝黑的车子里,然后就坐在车上没动。

他在等。

约翰尼紧张得心脏狂跳。他拼命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店员找钱给他,他伸手把钱拿过来。她那只肥手摸起来湿湿的。

那警察名叫克莱德·拉斐特·亨特。警探。名片上是这么写的。约翰尼有好几张他的名片,收在最上面那层抽屉里,藏在袜子下面,和他爸爸的照片摆在一起。有时候,他会有一股冲动,想拨名片上那个号码,但接着,一想到孤儿院或寄养家庭,他立刻又打消了那个念头。有时候他会想到失踪的妹妹,想到自己藏在床铺和墙壁中间的那根铅管。那面墙有裂缝,冷风会从裂缝吹进来。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个警察叫自己打电话给他,说不定是真心的。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好人。然而,每次看到他,约翰尼一定会想到妹妹阿莉莎。而每次想到阿莉莎,他都必须全神贯注,因为,他必须努力想象她还活着,想象她灿烂的笑容。他绝对不容许自己联想到那种泥土地面的地窖,或是哪部车子的后备厢。他不容许自己把阿莉莎和那些地方联想在一起。他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十二岁。十二岁的她把那头乌黑的秀发剪得好短,短得像男生一样。亲眼看见案发经过的那个人说,她是主动走到车子旁边去的,甚至,车门打开的时候,她脸上还带着微笑。

遭到绑架之前的那一刻,她还面带微笑。

约翰尼老是听到那个字眼。微笑。他感觉那两个字仿佛幽灵一样缠绕在脑海里,烙印在脑海里,怎么洗也洗不掉。然而,他常常在睡梦中看到阿莉莎的脸。梦中的阿莉莎,脸上没有微笑。他看到她转头看着车子后面的房子越来越远,越变越小。他看到她的表情开始惊慌,看到她开始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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