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约翰尼的双手蒙在脸颊上,粗糙却真实。还有什么是真实的呢?还有什么是疯狂的呢?

约翰尼身后的纱门开了,里昂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杯咖啡。“喝点咖啡吧,你看起来很疲累。”他递过咖啡杯,大拇指钩住纱门,“我做了培根和鸡蛋,你想吃什么?”

“再给我加点馅饼和燕麦片。”

“你那么饿啊?”里昂微笑着问道。

约翰尼没有回赠微笑。阳光洒在里昂脸上,此刻,他看上去与伊萨克没有那么相像了。里昂的身形和伊萨克一样,却不如他高大,双眼也更炯炯有神。

“朋友,你没事吧?”

约翰尼移开眼神。伊萨克,里昂,此刻和他说笑的究竟是谁?他们看上去一模一样。“我就在这里吃早饭,谢谢你,里昂。”

“那你的两个朋友呢?”

“帮我跟他们两个人说一声吧。”

里昂走进酒吧,再出来时,手上拿着丰盛的早餐。约翰尼接过早餐,在距离自己最近的桌子旁坐下,独自狼吞虎咽。东边的太阳格外耀眼,不过天气依旧很凉爽。可就在约翰尼吃到一半时,原本的惬意瞬间消失殆尽。

太阳高悬在天空。

一辆警车驶上桥梁。

约翰尼悄无声息地溜进酒吧,关上大门,这时,里昂正在做松饼。约翰尼轻声说道:“大家把头低下,都别说话。”

里昂走进三人所在的小房间,克里和杰克盯着约翰尼,一头雾水。

“警察来了。”约翰尼解释道。

里昂走到窗边,看着那辆警车在酒吧外停下。里昂同其他人一样厌恶警察,可他从未见过约翰尼·梅里蒙如此在意警察到访。“那是警长的手下,格雷森,我见过他。”

“把他支开。”约翰尼说。

“为什么?”

“你跟他说,我们几个没有来过这里,你没有看到我们。”

里昂完全算得上是不法之徒,每当警察找上门来,他总为酒吧里的客人撒谎。“你们几个清理一下桌子,然后躲到厨房里去。”

约翰尼三人连忙照做,里昂走到酒吧外,手中拿着擀面杖,半条手臂上沾满白色面粉。格雷森在酒吧屋顶下停下脚步。“里昂。”

“格雷森警官,早上好啊。”

“我在找人。想问问看你是否见过他。”

“没见过。”

“我还没告诉你这个人的名字呢。”

“告不告诉都无所谓,我五点半就来店里了,你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第一个人。”

格雷森眉头紧锁,思索片刻后,说道:“这个人住在那边,他的名字叫约翰尼·梅里蒙,你听说过吗?”

“这个名字几乎所有人都听过吧。”

“他没有来过这儿吗?”

“你为什么要找他?”

“我们怀疑他是杀害威拉德警长的凶手。”

“我是不是应该为你们的损失感到遗憾?”

里昂毫无歉意。威拉德曾因里昂在距离公路五英里远的一座废弃谷仓中与人赤手空拳格斗而逮捕过他一次。赌博、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私自贩卖烈酒,威拉德在短短十分钟内抹去了里昂的所有罪名,离开时,暗示性地对他点头眨眼。威拉德喜欢吃喝,却从不给钱。他还喜欢在贫民窟里耀武扬威。农民、农场工人、女服务员,越穷越好。

“里昂,警长向来都对你心慈手软,这点你是知道的。”格雷森走过门廊,透过窗户望向酒吧内。“他知道你一次又一次越过法律底线,但每次都还是选择饶了你。你应该尊重这段回忆,更应该帮助我找到杀害他的凶手。”

“你的警长从我这儿拿走的可比给我的多。”

“也许吧。也许你完全是对他有偏见。”

里昂侧身靠在一旁的柱子上,交叉起双臂,擀面杖横在他的大手里,像是小孩子的玩具。“你说他对我心慈手软。好吧,我承认,也许他确实对我心软。不过,也许他让我逃走只是因为这间酒吧,只是因为我是这家酒吧的酒保。也许因为他喜欢免费吃喝,也喜欢年轻女人。也许他是一个对自己肤色感觉良好的白人,也许他根本就算不上是什么朋友。”

“可能你说得没错。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是生在这个复杂世界的简单人,因为他喜欢开玩笑,也喜欢威士忌,他只是单纯地认为你和别人格斗、你跟人赌博、你私自贩卖烈酒和你的那些走私香烟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所以才没有把你送进监狱。也许他时不时跟我聊起过这些事。也许他跟我说他在你这里可以享受在镇上永远无法享受的安逸,他说简单是一种美,那些铺设着水泥公路的地方并不总是有好事情。也许他认为你和你的那些朋友会自我忏悔,你们值得他人的一点同情。现在,”格雷森拿出一张名片,放到酒吧外的桌上,“这个镇上的所有警察都在这附近,除非我们找到约翰尼·梅里蒙的尸体,或者是亲手给他铐上手铐,不然谁都不会走,所以你要帮我们所有人一个忙。如果你看到他了,就给我打电话。”

格雷森轻敲桌上的名片,随即转身走过泥土路,坐进巡逻车内。当格雷森驶过桥梁,消失在视线中后,里昂把约翰尼和他的两个朋友叫出厨房。“警长死了,是真的吗?”

“是真的。”杰克回答。

里昂盯着约翰尼,问道:“是你杀了他?”

“我没有杀他。”

“那你为什么要跑?”

“谁说我这是在跑?”

“你跑到我这儿来了,不是吗?警察到处找你。”

约翰尼叉起双臂,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能够在那片沼泽里找到我的警察还没出生呢。哪怕是一千个警察,找上一千年也不行。就连你都找不到我。”

“你这话说得太自负了。”

“也许是吧。”

“那你呢?”里昂转而向克里问道,“你多大?十八岁?你为什么蹚这趟浑水?”

克里耸耸肩,里昂看向杰克。

“约翰尼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里昂随着杰克的目光瞥向约翰尼,目不转睛地注视他的脸。约翰尼是里昂唯一有好感的城市男孩,也是他唯一不厌恶的白人。“你们想不想让我帮助你们离开这里?”

“你想把我们带去哪里?”

“去我奶奶家。她认识你,也认识克里。况且,绝对不会有警察找到她那儿去。”

“是吗?”杰克问。

“当然是。”里昂斩钉截铁地回答道,“就连警长都不敢去打扰我外婆维丁。”

三人钻进皮卡车布满污泥的车厢,约翰尼全程一直盯着克里。里昂让三人低下头,随后在他们上方盖上一块防水布。“低下身子,不要动,我外婆家离这儿不远,不过这一路上可不只有格雷森一个警察。”

“是不是有点太过了?”杰克说。

“我没必要跟你们撒谎。”

里昂盖上防水布,并在防水布边缘放置好一堆煤砖。防水布下的空间是一片蓝色,昏暗不清,伴随着一股汽油和润滑油的味道。克里蜷缩在驾驶室窗户玻璃下,她盯着约翰尼的脸,试图掩盖自己的情绪。倘若换作其他人,也许会被她骗过,但眼前这个人可是约翰尼。感知力在约翰尼脑海里徘徊,他很清楚两件事。第一,克里的怒火战胜了她的理智。第二,里昂实际上的确有撒谎的必要。里昂心事重重,他以为没人能看到,也没人会察觉。然而,即便是背对里昂,甚至是闭上双眼,约翰尼也能看到,更能察觉。在防水布下,他眼中看到的里昂如同阳光下一样清晰。

里昂发动引擎,驶过桥梁。

他情绪低落,因为他撒谎了。

“你是怎么认识维丁的?”克里开口问约翰尼。

“她知道一些事情,是我主动去找她的。”

“什么事情?”

“你家族的故事。”

“我家族的故事跟你没有一丁点关系。”

“还有我家族的故事。”约翰尼看着克里,她脸上的愤恨显而易见。倘若情绪有颜色,那她的应该是布满红色条纹的黑紫色。“跟我说说艾娜。”

“去你的,想得美。”

克里移开视线,约翰尼觉察到了她内心的怒火。

熊熊烈火。

夜色里的火堆。

里昂开得很慢,多年磨损的轮胎不满地发出响声,卷起满地灰尘,砂砾在车盘上翻滚。里昂难以理解维丁的行为,他之所以迎合她是因为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还因为她一直对他挺好的。维丁曾告诉里昂要时刻关注默木野,时刻关注约翰尼·梅里蒙。里昂从未想过会真正遇上约翰尼·梅里蒙。于他而言,约翰尼·梅里蒙只是一个名字,只是一个孩子。

里昂动动右肩,中弹伤口处的缝线随之一阵拉扯。那颗子弹穿透他的胸肌,从肋骨边擦过。即便是此刻,里昂仍旧不知道维丁为何带着他前往那栋被包裹在肮脏城市里的破烂公寓。

六年。

里昂和约翰尼已经相识六年了,真是一段不可思议的友情。约翰尼是白人,他的继父是警察,而里昂向来认为白人社会毫无信任可言。这是维丁从小灌输给他的思想,是她煽动了里昂内心对白人的憎恶。

看看他们所拥有的一切。

再看看我们,我们有什么?

维丁总是这样说。

直视白人与黑人的差别总是让人不快,但维丁的心里始终有一个黑洞,即使是百年的生活也从未将它填满。她虽然身形娇小,却永远饥渴。

“把他带到我这儿来。”她说。

“只要你有机会。”

里昂透过后视镜瞥向车厢里的防水布。去年圣诞节,约翰尼送给他一双亲手制作的鹿皮手套,前年是一个枪鞘,再之前是一头野猪。不仅仅取出了内脏,约翰尼还扛在肩头,一步一步跨过重重山丘,亲自送到他面前。里昂有将近五十年的丛林捕猎经验,他很清楚扛着两百磅重的肉,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地上有多艰难。那会受伤流血,会满头大汗,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维丁究竟想从约翰尼这样重情重义的人身上得到什么?里昂在驾车途中始终满腹疑问。他想,大概维丁是疯了吧。她只是一个疯狂的老女人。

可他也想起了维丁的饥渴。

里昂转过弯道,卡车在溪流中穿行,随后驶上对岸。维丁站在门廊,看着车辆驶来的方向。

她似乎早已知道他们会来。

似乎一直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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