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约翰尼奄奄一息,钻心的疼痛。眼前有一道火光,在黑暗里熊熊燃烧。时间被置之度外,但时间是约翰尼此刻仅有的东西。时间,疼痛。

好几天。

仿佛已过了好几年。

“我这是怎么了?”

别说话,你快不行了。一阵声音响起。

大概是在做梦吧。约翰尼的四肢扭曲变形,他使劲睁开没有受伤的右眼,眼前出现一团烟雾、一道蓝光和某个没有形状的东西。

这会有一点痛。约翰尼耳边再次传来声响。

疼痛,火光,惨叫。

好几个小时过去了。

似乎是整个一生。

噩梦终于结束,约翰尼伸手摸摸受伤严重的左眼,一阵发热。他嘴唇干裂。一阵火光照亮黑暗。“我渴。”约翰尼说着,某个东西将水递到他嘴边。

睡吧,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记了。它这样说着。

当约翰尼再次醒来时,他正站在一条溪流边,它从北边的山丘中顺流而下,汇入其他水流中。虽然约翰尼对这条小溪再熟悉不过,可却丝毫不记得自己何时来到这里。太阳从东边升起,约翰尼返回木屋。他伸手摸自己的脸,本以为会一阵疼痛,可竟没有丝毫感觉。他记得闪烁的车灯和暴力场面,接下来的事情模糊不清。他记得自己爬到了大门前,手指在泥土上用力抓扯。约翰尼低头,衣服和鞋子上全是干透的血迹,可他身上竟没有任何伤口。

安然无恙。

甚至连一丝伤痕也没有。

约翰尼洗掉身上、头发上、手指上、指甲缝里的血迹。他俯身穿上干净的鞋子,此时,眼前忽然浮现出铁锈和被大雾笼罩的钢门。他记得发生过一场事故,有茂密的树丛,还有一道大门。

还有其他的吗?约翰尼无从知晓。

约翰尼穿上衬衣,如往常一样跑过沼泽。他跑到木棚前,打开门上的锁链,卡车不见了。约翰尼一路寻找,终于在距离沼泽边界大门半英里的地方找到了翻倒在林中的卡车。约翰尼先是看到了碎裂的车窗玻璃,随后是车顶上的裂缝。他伸手触摸卡车,回忆起了此前的撞车事故,可画面朦胧不清,他只记得一路紧追不舍的车灯、轮胎剐蹭地面的巨大响声和突然碎裂的玻璃。约翰尼走到公路边,左顾右盼,试图回忆起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当时有很多人,他被打了。他想要定格记忆,然而,脑海中的画面却转瞬即逝。

约翰尼回到小木屋,疯了似的打开箱子和抽屉四处翻找,终于在装满螺丝起子、钻头和凿子的咖啡罐内找到了手机。约翰尼拿着手机前往一座能收到信号的山丘,打开电源,盯着屏幕上的日期看了许久。

九月九号。

他失去了整整五天的记忆。

约翰尼在那座小山丘上坐了许久,最终联系了一辆拖车。他步行前往与拖车司机见面的地点,司机用绳索悬挂住卡车,将其拖出树丛。“卡车损毁得太严重了。”拖车司机是一名年轻男子,他戴着一顶破旧的帽子,表情懒散,身上穿着一件沾有污渍的牛仔服,胸膛处的补丁上写着“戴夫”。“这辆卡车有多重?六千二百磅?”

“六千三百磅。”

“是你把它推下去的?”

“我记不太清了。”

“我可以收了这辆车,先把它弄到起重机上,看看外观有没有变形。如果变形了的话,那我也无能为力了。”

“把车拖出来需要多少钱?”

“一百,不贵吧?”

“五十怎么样?”

两人就价格达成一致后,约翰尼随着司机驱车来到一座双层车库,远离车流,进入停车场。“第二台起重机坏了,不过我们可以等那台空出来,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再等等。”

起重机上放着一辆达特桑牌汽车,四个车胎全被卸了,歧管和后轴承也消失不见,这台起重机似乎在短时间内无法空出。“我不着急,等这台起重机可以用的时候,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可能接不到,不过你可以给我留言。”约翰尼回答道。

“没问题。”

两人走下车,一辆卡车从双车道上驶过。约翰尼从口袋里掏出一捆钱,数了数,一共七十五美元。“我需要一辆代步车。”

司机戴夫伸手指向一辆生锈的敞篷车,说道:“八十美元,我把那辆老古董租给你。”

“可以租多久?”

“一周。”

“那一辆呢?”约翰尼指着一辆座位上塞满泡沫填料的摩托车问道。

“我都不知道那辆摩托车还能不能用。”

“如果可以用的话,一个月五十美元怎么样?”

“这样吧,”戴夫以同样的目光审视约翰尼,挑起一边眉毛,说道,“一百美元,这辆车就是你的了。”

约翰尼回到默木野,他坐在树下,试图说服自己保持冷静。他丢失了整整五天的记忆,约翰尼闭上眼,感受身体的温度,感受心脏的挑动,感受全身血液的流动。约翰尼转向背后的树皮,灵魂穿过褶皱的树皮,进入边材,穿过树根,抚摸深埋地下的冰冷石头,那是整个世界的地底。

“五天啊。”

约翰尼弯曲双手,感受肌肉的运动。那辆卡车并不仅仅是损坏了,而是完全毁了。这是真实的。那时隐时现的那道光呢?他在朦胧中看见的火光呢?听到的声音呢?身上的血迹呢?那场暴力冲突呢?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画面呢?都是真实的吗?约翰尼开始思索,在默木野的生活是否伴随着自己难以盲目承受的代价?那一刻,约翰尼很想拨通杰克的电话,可杰克知道了一定会担心,约翰尼暂时还没有心情,也没有力气去应付一场争吵。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约翰尼回到摩托车上,他离开默木野,开车来到里昂的酒吧,里昂同往常一样站立在吧台后面。

“你可从来没这么早喝过酒啊。”

“我不是来喝酒的。”

“那你是过来吃东西的?”

“也不是。”里昂没有回应,里里外外擦拭着吧台上的酒杯,一个接一个,泰然自若。在驾车的路上,约翰尼一直在思考该如何开口,但终究还是决定开门见山。“你曾经说过你从小就开始打猎。”

“没错。”

“你说你可以追踪任何猎物,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都不成问题。你还说这是你最擅长的事。”

“是啊。”

“那你为什么不去默木野?”

“谁说我不去?”

“你自己说的。”

里昂摇摇头,回道:“我不记得我说过这句话。”

“我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你说你不愿意走进那片沼泽,你说那是你不愿妥协的事情,你当时一本正经地说我是个蠢小子。”

里昂嘴角扬起一丝微笑。“好吧好吧,我记起来了。”

“那么,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你想跟我谈默木野?现在吗?这么多年你都没有问过我关于那片沼泽的问题,现在要谈吗?”

“是的,谈。”

里昂放下手中的酒杯和抹布,双手伸展到吧台上,向前凑近身子,问道:“你为什么突然对我六年前说过的话感兴趣了?”

“也许是因为那里的某种东西也让我感到害怕了。”

“是什么东西?”

“我不确定。”

里昂拿出杯子,倒上一杯咖啡,递到约翰尼面前。“喝了它。”

“为什么?”

“因为我需要时间思考。”

之后的一个小时,里昂没有说话,埋头擦拭酒杯,清扫地板。约翰尼偶然抬头,与里昂目光相接,里昂拿着扫帚,扬起头目不转睛地盯着约翰尼。到了午饭时间,里昂递给约翰尼一份三明治,仍旧没有开口。两个小时后,里昂从酒吧外叫来一名男子,将围裙递给他,叮嘱他看着吧台,“别把我这个地方烧了。你,跟我来。”

里昂拿起一个纸袋,随后带着约翰尼坐上一辆老旧的卡车。当钥匙转动时,卡车车身散出青烟。里昂手握方向盘,说道:“我已经活了半辈子了,这辆卡车,这里的人,不到二十平方英里的地盘,这里就是属于我的地方。”里昂转头,与约翰尼对视,“今天无论是什么原因驱使你来找我,我都不在乎,我也不想知道。我愿意帮你是因为我相信你应该是看到了什么,或者听到了什么,也或者是上帝亲自给你喂了早餐,听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约翰尼点头。

“我只会帮你这一次,在此之后,我再也不会和你谈论这个话题。你随时可以来找我,随时可以来我的酒吧吃东西,或是过来喝点小酒,都可以。我们可以谈论天气,谈论锯木厂的问题,也可以谈论那些身穿紧身衣和紧身牛仔裤的胖女人,不过,如果你把今天的事情告诉别人,那我们之间的交情就到此结束。”

“我明白。”

里昂仔细打量约翰尼的脸,随后发动引擎。“不要让我后悔。”

里昂驾车驶出酒吧门前泥泞的停车场,穿过河流上方的桥梁,沿着两边满是稻田的公路行驶。公路两边的电线杆逐渐远去,公路向东转时,里昂继续向北,驶上一条泥泞小路。现在是九月时节,阳光正好,四周生机盎然,金黄色的落叶随车胎扬起。行驶两英里后,里昂转入丛林,加大油门,穿过一条小溪,轮胎飞速转动。驶入一块空地后,里昂停下车,前方,一座简陋的小屋依靠在一棵橡树和一排鹅掌楸之间。小屋的金属屋顶锈迹斑斑,屋顶上方耸立着一座由煤砖堆砌而成的烟囱。小屋左边的椽子上挂着被扒了皮的兔子,门前的台阶摆满盆栽植物,给简陋的小屋平添了一份绿意。

“在这里等着。”

里昂穿过空地,脚下尘土飞扬。他走过门廊,正准备敲门时房门却忽然打开了。门后,一个老女人注视着约翰尼,她邀请里昂进屋,随后关上房门。几分钟后,里昂独自走出小屋,他走到约翰尼身边,说道:“她不喜欢有人登门拜访,不过她会见你的。”

“她是谁?”

里昂坐回卡车内,回道:“你可以叫她维丁,她岁数已经很大了,平时都不会接见任何访客,如果你对她态度恶劣的话,那我就成了罪人了。拿着这个,会对你有用的。”里昂递给约翰尼一个纸袋,“里面装的是方糖,只是一份突然来访的小礼物,她很看重这些。”

“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她左眼视力不好,你跟她对视时尽量看她的右眼。不要大声说话,也不要表现得没有礼貌。她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这一点你应该没问题。”

约翰尼看向小屋。小屋的门半掩着,门后站着一位身穿褪色裙子、身材矮小的老人。“她很了解那片沼泽吗?”约翰尼问。

“比你了解。”

“怎么个了解法?”

“她在那里生活了半辈子。”

约翰尼逐渐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或许的确与默木野有些许关联。“还有其他什么我需要知道的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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