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鬼屋现在仍然矗立于拾翠岛上。假如您将来莅临c市,恰巧宿泊于青凫酒店,或是专程往岛上游览的话,也许您会有兴趣到那里去看上一眼。本篇所附地图较现实有些微出入,但只要找到一家始终人满为患的咖啡馆,自当能够看见拐角处的那幢房子。

不过请务必注意,切勿惊扰了屋内的居民……

关于《杀人chess》

外面狂风呼啸,粗暴地敲打着书房的窗户。恍惚间,我仿佛听见了,读者们在阅毕本篇故事之际,更甚于狂风的怒吼。

——不公平!!!

——犯规!!!

——坑!!!

实在是非常抱歉。无论如何,还请容许我稍做解释。

本篇故事,其中某项重要信息,从未在文中呈现于读者面前。如此一来,已经严重违反了推理小说的公平原则。我绝对无意否认这一事实。

明知故犯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基于显而易见的技术性理由,我不得不这么做。

诚然,所谓客观环境,并不足以使犯规的行为正当化。真正具有自尊心的作者,应该会干脆地舍弃整个写作计划吧。若是在撰写前两篇故事时的我,相信亦会如此选择。

但是,来到二〇一四年,我已经变得胆大妄为起来了。

能否对这种“不公平”本身加以利用,创造出更加富有变化性的效果?

正如您所见的,本篇故事的核心为“死亡留言”。此类型的推理小说通常就像是一道选择题,千奇百怪的死亡现场是题干,多名嫌疑人则是选项。而选择题有一种最常见的解题技巧,即,从选项出发往题干倒推。

并不是说那样不好,但我更愿意看到从题干出发的,有条不紊的推理。换言之,我希望出一道简答题。虽然无论何时,简答题都不会受到欢迎。

即使被剥夺了“那个信息”,读者也拥有充分的线索,去还原段九死亡留言的本来面貌。在此基础上,是否能领悟到缺失的“那个信息”,进而揭穿真凶的身份?我认为只是次要的。

以上是作者卑微的申辩。除此以外,对于有关本篇故事公平性的一切指责,我自当俯首接受。

关于《杀人密室逃脱》

初稿完成于二〇一六年上半年。“忒修斯之船”的结构借鉴了nds游戏《极限脱出999》。

关于《杀人online》

初稿完成于二〇一六年下半年。本书所收录的五个故事,以写作时间为排列顺序。

但是,事件实际发生的先后顺序则不尽相同。敏锐的读者,想必早已发现了这一点。

最早是《杀人密室逃脱》,然后是《杀人鬼屋捉迷藏》的现实部分,接下来依次为《杀人杀人游戏》和《杀人chess》,最后则是发生于《杀人密室逃脱》一个月后的本篇。

天气的炎热,是仅在《杀人杀人游戏》中提及的线索。因此,只有当该案发生于贾勉与燕晓徽两次到访夏亚事务所之间时,关于服装的推论才得以成立。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推理短篇集往往会在文中留下额外的伏线,留待末篇逐一回收。炫技也好,跟风也好,总之这样的潮流我并不反感。

因为《杀人chess》中提到了南非世界杯,所以可以确定本书的时间背景是二〇一〇年夏天。《保险法》在那之后经过了第四次修订,因此本篇的部分描述可能并不完全准确。

二〇一〇年距今已经八年。对于互联网来说,八年的时间可谓仿若隔世。

八年前,我们至少还有选择。

雷钧二〇一八年记于台风山竹肆虐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