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我不认为是你单纯省略了这一部分——不,就连河水的颜色和气味,你都描述得清清楚楚。顺带一提,那个气味,可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尸体的‘恶臭’,简直就像是特地提醒你不要忘记检查一般。那么按理说,这段情节应该会在故事里面有所体现才对,然而奇怪的是,你却对此只字未提。”
思绪于是又飘回到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午后。尽管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这段记忆却宛如昨日,点滴依然历历在目。记忆中的我,并没有去查看桥底下的尸体。
“这样的话,能够想到的解释就只有一个”:只听方程继续道,“在故事发生的时刻,你还没有形成日后那个诡异的习惯;说得更准确一点,当天的你根本还没有听说过,河涌里面发现尸体的‘流言’。另一方面,时至今日你仍然改不掉的习惯,可见已经根深蒂固,必然是长年累月造成的结果。而故事里的背景是白兰花盛开的夏天,并且即将期末考试,说明你的五年级已经临近尾声,距离小学毕业就只剩下大约一年时间。毕业以后,你便不会每天到拾翠岛上来,自然也没有机会在过桥时杯弓蛇影了。由此推断,你听说河涌内发现尸体,正是在这趟鬼屋探险之后,也就是惨叫声响起之后,没过多久便发生的事情——你说,这只是单纯的巧合吗?”
“就算真是巧合……”我嗫嚅道,“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那么在这之前,你们先后遭遇鬼妖婆和教导主任,还因此被全校通报批评,也都仅仅是巧合吗?”
“你——”
我简直惊愕得说不出话来,而方程的气焰则越发嚣张了。
“你不是打算要写推理小说吗?假设在你的故事里,某个角色正在策划一场谋杀。当然,为了逍遥法外,必须想方设法掩人耳目。你认为,对于这名凶手来说,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什么?”
“如何处理尸体——然后,因为我们是在一个岛上,所以凶手便顺理成章地把尸体投进了河里。”我把他的话补充完毕,又不满地加了一句,“你就是想要这么说的吧。”
“不,”那家伙却摇摇头,“我想说的是,当你笔下的凶手也未免太轻松了些,竟然可以明目张胆地在河边杀人。”
“我什么时候说过……”
“如果不是紧挨着河边行凶的话,”方程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那在这个没有汽车的岛上,你的凶手要怎么做,才能把尸体运送过来呢?”
我又一次为之语塞。将尸体移至河边虽然并非难事,但要做到不为人知却殊为不易。即使在半夜三更行动,也无法保证绝对不会被人看见。一旦败露便万事皆休,任何一名谨慎的凶手,都不会甘冒如此高昂的风险。
直到这时,我才终于意识到了,方程尚未言明的真正恐怖。
“分……分尸?!”
“只要缩减引人注目的体积,便能大大降低弃尸过程中的风险。”方程的语气平静得令人害怕,“从凶手的角度考虑,应该是非常值得推荐的方案。”
这么说来,我只是听说河涌里发现了尸体。至于那是不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我完全没有想过还要追问下去。
“不过,”方程又话锋一转,“肢解尸体的工作本身也需要许多时间,而且势必会造成巨大的响声,一旦惊扰四邻可就大大不妙。这岛上又净是些一百多年的老房子,根本毫无隔音可言。恐怕,凶手也曾经为了作案地点的问题而烦恼不已吧;在付诸行动之前,很可能还不得不忍耐了一段时间。而促使谋杀发生的契机,则是凶手无意中获悉的,关于鬼妖婆的某个信息。”
“鬼、鬼、鬼妖婆……”
“拜托,请不要结巴,你现在已经不再是小学生了。作为能够理性思考的成年人,我相信你也会同意:所谓鬼妖婆,无非只是住在鬼屋三层,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太太罢了——就算称不上和蔼可亲,但起码人畜无害。那扇防盗铁门恰恰是楼上有人居住的证据。而你们几个不光擅自闯入,还在那儿大吵大闹的,也就难怪人家老太太没什么好脸色了。”
“但那个编织袋……”
“当然!那个编织袋正是关键所在!显而易见,你们碰上老太太的时候,她刚刚从家里出来。可是,如果只打算在附近遛个弯、买个菜、串个门什么的,有必要拿着这样一个分量明显不轻的编织袋吗?没有。那么,更合理的猜测是:老太太正准备要出远门,所以才携带了额外的行李。”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旅行箱依然是陈列于百货大楼橱窗里的高级品;在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随处可见的,无疑还得数这些价格低廉,而又坚固耐用的编织袋。
“她不得不亲自拎着行李下楼梯,因此,不妨假设老太太当时是独居。请想象一下,要是凶手知道了她出远门的消息,将会得出什么结论?”
鬼屋一共有三层。一楼的店长大叔,每天下午五点便会准时离开;二楼显然处于荒废的状态;如果,就连三楼的鬼妖婆也有几天不在家的话——
“到了晚上,整幢鬼屋将会空无一人。”
“对于凶手来说,恐怕不可能找到更理想的地点了吧?不管弄出多大的动静都不必担心会被别人听见,血迹则可以直接由拐角处的厕所冲走——是的,我相信凶手就是在那里将尸体进行肢解的。照明的问题自然是用手电筒解决,而且即使到了深夜,也不会有半点可疑的光线透到街上去。不过,机会仅限于老太太回家之前,或许就只有一两个晚上而已。”
“有一个问题。”此时我提出异议,“除非凶手之前就对鬼屋的情况非常了解,否则所有这些根本都无从谈起。”
“确实如此。”方程承认道,“可是,根据你们被点名批评时其他学生的反应看来,至少在拾翠岛的范围内,鬼屋的传闻可谓无人不晓。当然,和热爱幻想的孩子们不同,成年人会以一种更加现实的方式去看待鬼屋。譬如说,凶手很快便意识到了,足以对其犯罪计划构成威胁的,某个障碍的存在。”
“那个障碍,难道是……”
“基于无法移动尸体的前提,必须让被害人主动进入鬼屋。然而我们已经知道被害人是女性,要在晚上前往传说中的鬼屋,无论如何都会断然拒绝吧。即使她勉强同意,恐怕也是心存忐忑,对周围的事物格外提防。在这种状况下,行凶的难度也将相应增加。好在,当时是夏天,杂货店五点关门以后太阳还没下山,因此凶手判断这是最适合的作案时间。唯一的问题在于……”
“问题在于,”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那也是通常我们进行鬼屋探险的时间……”
“不错。但是,发现了这一点的凶手并没有轻言放弃。为了扫清障碍,凶手采取了一个相当高明的手段。”
“老毒物!!”
我不由自主地咬牙切齿。原来如此,这才是老毒物一反常态,出没于拾翠岛西侧的真相——并非我的推理有误,更不是什么倒霉的巧合——从一开始,我们就是被缉拿的直接目标。
“对。”方程点点头,“凶手当然知道你们是拾翠小学的学生,毕竟在拾翠岛上,就只有这么一所小学而已。而这所小学,还有一位非常热衷于惩罚违纪学生的教导主任——说不定,凶手曾有幸目睹他在游泳场设伏的事迹。那么,只要向他稍稍透露你们的所作所为,即能借助教导主任之手,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你们逐出鬼屋。我想,当你们被严厉训斥的时候,凶手一定就躲在附近,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吧。”
也就是说,老毒物很可能见过凶手,所以方程才动了要去拜访他的念头。然而事到如今,如果还要依靠二十年前的证人去指认的话——
“你认为,凶手一直没有被抓住吗?”
“嗯。虽然不能排除凶手后来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由于其他案件被捕的可能性。但就当时而言,因为缺少了鬼屋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个关键事实,要找到凶手恐怕并不现实。”
“也不能这么武断就下结论吧?说不定,有目击者看见被害人进入鬼屋,因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呢?”
“要是那样的话,你一定早就知道了。”
“什么意思?”
“正如你所说,目击者对于调查非常重要。假如警方怀疑鬼屋与案件有所关联,必然会在附近尽可能寻找更多的目击者。住在三层的老太太肯定是最先接受询问的人之一。‘您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可疑的人?’警察大概会这么问,‘或者注意到什么奇怪的事情?’”
方程左摇右晃,模仿起警察与鬼妖婆之间的对话来,似乎完全代入了角色。
“‘说起来,倒是有那么一群可恶的小鬼……’
“‘小鬼?’
“‘好像是那边学校的学生吧,经常随随便便就跑进来,在楼下净瞎胡闹,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您是说,他们会在二楼活动吗?’
“‘可不是嘛。对了,警察同志,其中一个居然还染了头发,那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孩子。’”
我惊异于这家伙浮夸的表演,哭笑不得又无言以对。
“当然,警方应该不会特别在意金毛是不是正经人家的孩子;但有一群小学生曾多次接近犯罪现场,如此重要的线索却无法坐视不理。接下来,警察一定会去听取你们的证词——根据老太太的描述,要找到你们不过举手之劳。但事实上这从来没有发生,那就只能认为,当时的调查并未将鬼屋与案件联系起来。”
那么说,凶手现在很可能仍然逍遥法外。只是,即使老毒物没得那个病,也难以保证他还能记得凶手的模样。
“别净扯那没用的了,”我突然不禁有些恼怒,“你就不能干脆点指出凶手是谁吗?”
“倒是可以初步排除几个人的嫌疑。”方程道,“教导主任很少来到岛的西侧,因此不可能熟悉鬼屋的构造。杂货店的店主,你们就可以证明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被当作鬼妖婆的老太太,或者假如三楼还住着其他人的话,与其在家门口行凶,进入铁门之后再下手才是更合理的做法。总而言之,凶手应该是故事中未登场的人物。”
这可真是太棒了。明明高调地声称发生了杀人案,却对被害人和凶手的身份都一无所知。要是胆敢把这种半吊子故事拿到读者面前,我忧伤地想,一定会被抨击得体无完肤吧。
“因为没能抓到凶手……”我有气无力地说,“鬼屋里真的有‘鬼’,是指死者的冤魂吗……”
“怎么可能?”方程诧异地瞪着我,“那样对死者未免也太不敬了吧?”
“这、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
“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吗?鬼屋里的‘鬼’,夏亚,就是你们啊!”
理所当然地,我彻底瞠目结舌了。方程则像早有预备似的开始解说:
“那么,就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案发当天的细节吧。因为一天前才被教导主任抓了个正着,凶手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你们暂时不会再前往鬼屋。事实上,当凶手望向街心花园的时候,的确也看不见平常捉迷藏的那些身影。就这样,凶手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但除此之外,凶手的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在二楼大厅,凶手袭击了毫无防备的被害人,后者在惊惧中发出了最后的惨叫声。然而,真正令凶手心惊胆战的是,下一个瞬间,从厨房的方向传来了金毛和猕猴桃的争吵。
“已经没有时间为先前的失算捶胸顿足了——凶手非常清楚,你们马上就会穿过甬道来到大厅。要扭转这个不利的局面,唯一的办法就是立即带着被害人的遗体躲进厕所,而且还得绝对保持安静。在一片漆黑的甬道中,那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不过,凶手终究还是做到了。
“问题在于,在这之后,金毛又说了另一句话。”
“他对花姐儿说,”我接下去道,“‘我们昨天发现了一个厕所,要不要进去看一下呢?’”
“是啊,”方程点点头,“想象一下,这时凶手的内心该有多么崩溃吧。不过,凶手没有被轻易击倒,反而冷静判断了形势:宁愿让你们发现尸体,也总比暴露自己要好。于是,凶手把被害人留在厕所,打算从正门逃离鬼屋。”
“可是,显示器……”
“显示器并没有看见凶手,因为凶手先看见了显示器——当然,是透过楼梯拐角处的窗户。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小子会在那里看守,但凶手被迫打消了离开的念头——样子被看见了的话,逃走也就毫无意义了。只是这么一来,凶手便彻底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境地。
“防盗铁门拦断了通往三楼的楼梯,任凭凶手再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突破那些粗壮的铁枝。另一方面,甬道内的你们已经越来越接近大厅,更可恶的是,这些骗人精根本就没有进入厕所!
“这时,留给凶手的选择就只有一个——跟你们玩一场捉迷藏。”
“捉迷藏!!”我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
“是的,捉迷藏。”方程深深吸了一口气,“为了躲过你们这些‘鬼’的目光,必须依靠大厅里仅有的几件家具。覆盖在上面的白布,对于此刻的凶手来说简直就和救命稻草无异。窗户前那张宽大的桌子或许是最理想的藏身地点,于是凶手走上前去,掀开白布的一角——
“然而,你曾经很清楚地描述,白布覆盖下的桌子呈现完美的立方体。无论如何,单独存在的一张桌子很不常见。也就是说,与它相配套的凳子必然是收纳于桌面下方,这样才能保持立方体的形状。如此一来,便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让凶手躲藏。
“那么,像之前猫头所做的那样,趴在长椅底下可以吗?问题是,大厅里的是一张矮脚躺椅,成年人要钻进去原本就很困难。要是座板下方再装饰上一圈木纹,那便完全不可能了。我毫不怀疑,当时凶手面临的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被逼入绝境的凶手急中生智:虽然人无法钻到长椅底下去,但是别的东西可以。凶手掀起披在衣帽架上的白布,让衣帽架倒下来,横着推进了长椅下方。衣帽架和地板摩擦发出声音,却被你当成了棺材的盖子正在打开。
“最后,凶手把那块白布披在自己身上,站到原来衣帽架所在的位置,高举双手,就像真的衣帽架那样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