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嚏!!啊——嚏!!”
猝不及防地,细菌连续猛打了两个喷嚏。我慌忙往后跃开,堪堪避过了喷将出来的鼻涕。
“喂,你没事吧?”我一边说着,一边确保自己处于鼻涕的射程范围以外。
细菌不令人信服地摇摇头。他抬起右手,极其野蛮地揉着鼻子,仿佛恨不得把它从脸上拔下来似的;左手却好像想要阻止孪生兄弟的暴行,往右臂上狠狠地挠了几下,后者登时出现了数道血痕。
这时我注意到,除了刚刚挠出来的抓痕以外,细菌瘦短的手臂之上,还冒出了大片令人触目惊心的红肿。街心花园的月季是不长刺的品种,所以应该只是因为与枝叶花粉接触,而导致的皮肤过敏症状吧。有些人天生体质如此,虽然不太走运,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不要挠了,”我严厉地命令道,“赶紧去找点儿水冲一下。”
只见细菌龇牙咧嘴,显然已经痒到了极点,即使在旁边看着的我也不禁浑身难受。但他确实展现出了不凡的意志力,拼命忍住没有继续抓挠。小小的个子从我的身旁经过,沿拾翠四街往南边走去。青凫酒店就在这段路的尽头。
“啊,等一下。”我叫住了他。
必须承认,如果仅从“躲藏”和“寻找”的角度来看,我其实已经输得非常彻底。细菌以不落窠臼的想象力,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身体特点,轻松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最终与胜利失之交臂,也无非只是因为欠缺些许运气罢了。我想,对于这位虽败犹荣的对手,我应该富有风度地送上掌声——不过,眼下似乎还不到合适的时候。
细菌接二连三地打着喷嚏,晃晃悠悠地朝青凫酒店去了。我则雄踞“基地”,一派睥睨街心花园的势头,不紧不慢地说道:
“出来吧,藏在假山背后的是——显示器。”
话音刚落,只见一名男孩猛然探出头来,无限近似于正方形的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事实上,不仅是正脸,从侧面看也是相当完美的正方形,就像摆放在电教室里的计算机显示器。
他手上拿着的,正是猫头的眼镜。
“这怎么可能呢?!”
显示器也是我们班的班长——这monitor的双英文曾在英语课上引起哄堂大笑——品学兼优自不必说,而且素来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树立了相当高的威信。一向成熟稳重的他,此刻几乎是半吼着说出这句话,显得颇有些气急败坏。想必是对这个诡计信心十足,却在毫无征兆之下便被识破,一时间不愿接受倒也属人之常情。
“难不成……”显示器狐疑地说,“是细菌告的密?”
透过假山的缝隙,可以清楚地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迄今为止,曾经有机会与我接触的,当然就只有细菌一个人。因此这种推测也算合情合理。
“先声明,”我正色道,“细菌并没有告诉我你躲在哪里。”
况且,我根本就不会提出这种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问题。在众人散开的过程中,很有可能知悉互相的隐藏位置。作为常识,之后无论是谁被“鬼”抓住了,都绝不允许泄露其他人的行踪。
所以——
“我只是问他,”我轻描淡写地说,“猫头把眼镜摘下来以后,又交给了谁而已。”
对于这样一个公平正当的问题,细菌也就无须缄口不言。
但显示器似乎持有不同的看法。“太狡猾啦。”他哼哼了一句。
“你好像没有说这种话的资格吧?”我立即反唇相讥,“要不是你设计了这个卑鄙的圈套,我用得着去问细菌吗?”
显示器晃动眼镜,把阳光反射到“基地”的方向,故意引起我的注意。假山背后有人,那人是戴眼镜的,而戴眼镜的只有猫头——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使我产生这样的想法。幸亏我多长了一个心眼,不然的话,很可能便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不要冤枉好人啊,”显示器却叫屈道,“这可都是猫头的主意。”
我心下一凛,暗忖所言非虚——倘若我真的中了他们的奸计,对于显示器来说其实没有任何好处,而猫头却可以不战而胜。但这个把戏必须由两人完成,恐怕也只有班长,才愿意配合他干这种损己利人的事情。猫头这小子看似老实,没想到还会使出如此阴险的一招。
“他当然也跑不了。”我胸有成竹地说。
归根结底,捉迷藏就是一个尔虞我诈的游戏。众所周知,假山并非理想的躲藏地点;突然有人出现在那里,所以我会怀疑这是不是一个陷阱。如果说,此前和细菌的对决只是侥幸过关的话,那么成功识破猫头的诡计,巧妙地套出了同谋者的名字,则无疑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原本有些郁结的心情也顿时畅快了许多。我绕着“基地”缓缓踱步,思考接下来的战略。
五个目标已经拿下了两个。剩余的三个家伙之中,猫头不足为虑——他满以为我会上当发出错误的宣告,便没有必要再费尽心思躲藏;而且摘下了眼镜,即使我走到跟前恐怕他也察觉不了。事实上,猫头在听见计划失败、显示器被捉的消息之后,大概就应该死心了吧。
至于笼子,他是班上的运动健将,我在球场上的好搭档。这意味着,和细菌的对决相反,我在速度方面将落于下风。然而,如果要进入赛跑的局面,笼子就必须在我看见他之前主动现身;只要贯彻由近及远的原则,我就一定能比笼子更加接近“基地”。保持这点优势直到返回石墩,对我来说,并不会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那么反过来想,假设我是笼子,我就应该藏在尽量远离“基地”的地方,这样才能有足够的空间去追赶。石墩位于街心花园的西南方,沿对角线看过去,东北角那棵特别高大的樟树便显得十分可疑。
笼子虽然并不容易对付,但若由我亲自出马,相信定能手到擒来。
问题是还有一个金毛。
金毛人如其名,天生长着一头闪闪发光的金发,以至于初次见面的时候,往往要被误会是外国人或混血儿。再过几年,我们就会在初中的生物课上学到,这是隐性基因所导致的现象。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头发颜色也逐渐加深,最终变得和大家一般乌黑无异了。
令我头疼的自然并非金毛的发色,而是这小子实在刁钻古怪,有时候更会做出一些绝对称不上光明磊落的举动。
比如说,就像先前所提到的那样,当“鬼”数完了五十个数之后,藏着的人除了现身反攻“基地”以外,便不能再另行移动。但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金毛曾不止一次违反规则,目的无非是逃避搜捕,抑或占据偷袭的有利地形。其种种行为,似乎根本无法用常理去推断。因此,我对他现在的位置也是毫无头绪,唯有随机应变。
计议略定,当即付诸行动。没过多久,我便在回廊外的长凳底下发现了猫头。他匍匐于地,也不计较弄得灰头土脸,可惜却留了半条腿露在外面。我大摇大摆地往长凳上一坐,本已无心恋战的猫头便乖乖地爬出来投降了。
之后继续远征,沿路相安无事。搜索范围不断扩大,逐渐逼近那棵可疑的樟树。一个颀长的身影忽然进入了视线,不出所料正是笼子;唯一令我稍感惊讶的是,他并没有躲在树后。这么一来,也就不必提防笼子依靠速度发动反击。是役兵不血刃,竟比想象的还要轻松得多。
到此为止,似乎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然而,我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我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