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尸检医生的报告、门廊里那两份报纸,再加上邻居、杂货商和肉店的人从星期三以后都没见过他们,这几点综合起来看,星期三晚上——或是星期四一大早——应该是案发时间。
“依我看,凶手把后门撬开,”奥嘉一边在烟雾缭绕中瞪着天花板一边说,“到厨房拿了菜刀上楼。他可能直接去了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房里,也可能没有,总之没多久他就去了那里。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破了的袖子和脸上的伤说明她挣扎过。菲佣跟女仆听到吵闹声——也许是尖叫声——就跑到她房间去看出了什么事。很可能女仆到的时候凶手正好出来,就这么杀死了她。我猜菲佣看到他以后转身就跑,但凶手在后楼梯口追上了他,把他也干掉了。然后凶手下楼到厨房洗了手,扔了刀,走人。”
“听起来很有道理,”我附和道,“不过你没说凶手是谁,也没说他杀人的原因。”
“别催我,”他小声说,“我会说到那儿的。看来只有三种可能:凶手要么是杀人狂,要么是入室抢劫犯,因为被发现了所以发疯;要么就是哪个人因为什么事想干掉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因为被两个仆人发现,就杀他们灭口。我个人觉得凶手的目标是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不错。”我喝了声彩,“现在请你听着: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有个先生在蒂华纳,是个不算太严重的瘾君子,跟一帮痞子鬼混。她想说服他回到她身边。他在那儿有个女人——年轻、为他疯狂,不怎么会掩饰自己,是一个挺强悍的小女人。他打算丢下那女的回家。”
“然后呢?”奥嘉轻声说。
“不过,”我继续说,“前天晚上我跟他还有那女孩都在蒂华纳——正是谋杀发生的时候。”
“然后呢?”
敲门声打断了我们的谈话。是个警员,来告诉我有电话找我。我下到一楼,万斯·里奇蒙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怎么回事?亨利小姐转了你的话,可她没告诉我细节。”
我把事情全告诉了他。
“我今晚就回去。”我讲完后他说,“你放手去做,不用有什么顾忌。”
“好,”我答道,“你回来时我可能已经出城了,可以通过侦探社联系我。我会发电报让阿什克拉夫特北上——以你的名义。”
里奇蒙挂了电话之后,我又打给市立监狱,问监狱长约翰·瑞恩——也就是弗雷德·鲁尼,也就是“咖啡”——是否还在那里。
“不在,联邦探员昨天早上把他带去莱文沃思了。”
我又上楼到书房,匆匆告诉奥嘉:“我要搭晚上的火车南下。这案子是蒂华纳人干的,我可以赌上自己的脑袋。我要发电报叫阿什克拉夫特北上,把他从那个墨西哥城支开一两天。如果他上这儿来,你就盯着他。我会告诉你他的长相,你可以到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接他。”
所剩不多的半小时里,我拟了三封电报发出去。第一封是给阿什克拉夫特的。
爱德华·博安农,
金色马蹄铁咖啡店,
蒂华纳,墨西哥。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已死。你能马上过来吗?
万斯·里奇蒙
另外两封是用密码写的,一封发给大陆侦探社堪萨斯分社,要他们派名探员到莱文沃思审问“咖啡”;另一封是要洛杉矶分社隔天派人到圣地亚哥跟我见面。
然后我就冲回我的房间,收拾了一袋子干净衣服,又在回圣地亚哥的火车上睡了一天。
第二天下午,我在圣地亚哥下了火车。当地人潮汹涌,热闹非凡——那天是新赛季的第一个星期六,很多人从边境过来看赛马。还有洛杉矶来的电影摄制组、帝国山谷的农民、太平洋舰队的水手、赌徒、游客、小偷,以及全国各地的普通人。我吃了午餐,在一家旅馆登记住宿,把袋子搁在那儿,然后就到美国格兰旅馆去接我发电报找来的洛杉矶探员。
我在大厅看到了他——一个满脸雀斑的小伙子,二十二岁左右,明亮的灰眼睛正忙着看手里的赛程表,有根手指头上缠着透明胶。我从他身边走过,在雪茄摊前买包烟,扯平我帽子上假想的凹痕,然后出门来到街上。透明胶手指和帽子戏法是我们的暗号。有人在内战前就发明了这些把戏,不过现在仍然行得通,所以它们虽然年代久远,还没有遭到淘汰。
我信步走上第四大街,离开百老汇——圣地亚哥的中轴路。那名探员赶上了我。他叫戈尔曼,我把计划跟他讲了。
“你这就南下到蒂华纳,混进金色马蹄铁。那儿有个胖嘟嘟的小女生在卖酒——矮矮的,棕色鬈发,棕色眼睛,圆脸,嘴很大很红,肩膀很宽。你一定认得出,是个大概十八岁的漂亮妞儿,外号小天使。她就是你的目标,但不要靠近她,不要引她上钩。你比我先去一个小时,然后我会自己过去跟她谈。我要知道等我走开以后她会做什么,还有她这几天的行踪。你要联系我可以到这里——”我给了他我旅馆的名字和房号,“每天晚上我都在。不要到别处去找我。”
我们分头行动。我向广场走去,在长凳上坐了一个钟头,然后又走到转角,在去往蒂华纳的车上抢到一个位子。
三人座的车挤了五个人。车子在一条满是灰尘的路上走了十五六英里后,在边境的移民局重重地停下,我在赛马场入口下了车。马群已经跑了一阵了,不过旋转门还在不停地往里面大量放人。我从门口转过身来,向停在蒙地卡罗——当地最大的木质结构的赌场——前面的一排小公共汽车走去,上了其中的一辆,一路坐到“老城”。
“老城”好像被遗弃了,几乎所有人都跑去看赛马了。我走进金色马蹄铁时,戈尔曼的雀斑脸出现在一杯龙舌兰上方。我希望他体质很好,如果他打算靠着蒸馏过的仙人掌汁办案的话,他可得有个好体质。
金色马蹄铁里的人给我的欢迎不亚于游子返乡,就连那个卷发贴在头上的酒保也朝我咧嘴笑了。
“小天使呢?”我问。
“帮爱德华看着你嫂子?”一个大块头的瑞典女孩向我抛了个媚眼,“我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她。”
就在这时,小天使从后门进来,整个人趴到我身上,搂着我,用她的脸蹭我的脸,天知道还有什么。“又来喝酒了?”
“不是,”我说,领着她向后面的雅座走去,“这回有正事儿。爱德华呢?”
“去北边了。他老婆死了,他收尸去了。”
“你很难过?”
“你说呢?老爹现在有糖了。”
我从眼角看着她——这一瞥可谓意味深长。
“你以为爱德华会把钱带回来给你?”
她凌厉地看了我一眼。
“你什么意思?”她质问道。
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有两种可能,”我预测道,“爱德华会把你甩了——他原来就有这个意思;要不他就得使尽招数别让自己给吊——”
“你这该死的骗子!”
她右肩撞上我的左肩,左手飞快地伸到短裙下。我推开她的肩膀,猛地扭开她的身体。她左手从腿部拔出来的刀深深地扎在桌面下方。刀刃厚实,掷出去时可以很好地保持平衡。
她往后踢,一只尖尖的细鞋跟戳进我的脚踝。我左胳膊绕着她后背,就在她从桌底抽出刀子时,把她的胳膊扭到了背后。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
桌子对面有一个男人站在那儿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两腿分开,双拳撑在臀部。他个子很高,瘦骨嶙峋,肩膀宽大,一条又长又细的黄脖子撑着一个小小的圆脑袋;在被打歪的小鼻子上面,两只眼睛像黑鞋扣一样挨得很近。
“你从哪儿学的这一招?”这个可爱的人对我喊道。
他太强悍了,一点儿讲理的可能也没有。
“如果你是服务生,”我告诉他,“给我拿瓶啤酒,给这孩子拿点儿别的。如果你不是服务生——滚。”
“我会给你拿——”
女孩从我手里挣开,打断了他的话。
“我要烈酒。”她尖声说。
他吼了一声,来来回回地看我们俩,又龇了一次他肮脏的牙齿之后,走开了。
“你这位朋友是谁?”
“你最好别管。”她提出忠告,没回答我的问题。然后她便把刀塞回她裙底原本藏刀的地方,转过身面对我。“你说爱德惹了麻烦是怎么回事?”
“你看到报纸上命案的消息了?”
“嗯。”
“那你就不用问了,”我说,“爱德唯一的出路就是把罪名栽给你,不过我怀疑他是否办得到。如果办不到的话,他就死定了。”
“你疯了!”她叫道,“你还没醉到不记得命案发生时我们俩都跟你在这儿吧?”
“我还没疯到把那个当成证据。”我纠正她,“不过我是疯到想要把凶手拎回旧金山。”
她对着我笑,我也笑了,站起来。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我一边说,一边向门口踱去。
我回到圣地亚哥,发了电报到洛杉矶,要求再派一名探员。接着我吃了点儿东西,整晚都在旅馆房间里等戈尔曼。
他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闻起来好像从圣地亚哥到圣路易再回来,一路上都在喝龙舌兰。不过他的脑子还算清醒。
“看来你需要花天酒地一下。”他咧嘴笑道。
“少啰唆,”我命令道,“你的工作就是盯梢,没别的。你发现什么了?”
“你走了以后,女孩跟那个大个子把脑袋凑到一块儿。他们好像生气了——至少可以说挺激动的。大个子溜了出去,所以我就扔下女孩一路跟在他后头。他来到城里,发了封电报。我近不了身,所以看不清是发给谁的。然后他又回酒吧了。”
“大个子是谁?”
“从我听来的看,他可不是善茬,外号叫‘鹅脖子’,名片上的名字是弗林。他是酒吧的保镖兼打杂。”
看来这位鹅脖子先生是金色马蹄铁的清道夫。可为什么我纵酒的那三天都没见过他的人影?我总不至于醉到连他那么丑的人都记不住,而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和她的下人就是那三天里头的某一天给干掉的。
“我发电报到你们分社又要了个人,”我告诉戈尔曼,“他会跟你联系的。把女孩交给他,你就专盯鹅脖子。我想他身上有三条人命案,所以你要谨慎行事。”
“遵命,老大。”他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下午我在赛马场看比赛,等着天黑。
最后一场赛马结束后,我在日落客栈吃了点东西,然后晃荡到大赌场去——在同一栋建筑的另一头。起码有一千多各色人等在那儿挤来挤去,捧着赌马剩下或赢来的钱,争着要玩扑克、梭哈、掷骰子、幸运轮、俄罗斯轮盘赌,还有二十一点。这些玩意儿我都没碰,我的游戏时间已经过了。我在人群中四处走动,找我需要的人。
我看到了第一个——一个晒得很黑的男人,虽然穿着他最好的行头,但明显是个庄稼汉。他朝门口挤去,脸上带着那种特殊的空洞表情,一看就知道是比赛还没完就输光了。这种懊恼的神情与其说是因为输掉的钱,不如说是因为必须走人。
我挡在庄稼汉和门之间。
“都输光了?”他挤过来时,我很同情地问。
他害羞地点了点头。
“你想不想在几分钟内赚五块钱?”我利诱道。
他表示有兴趣,但想知道是什么工作。
“我要你跟我到老城去找个男人,看到他你就拿到钱了,没有其他条件。”
这话没能让他完全满意,不过五块钱毕竟是五块钱,而且如果看到事情不对,他完全可以随时开溜,于是他决定试一试。
我让庄稼汉在一扇门边等我,又去找下一个——一个小个子胖男人,圆圆的眼睛挺乐观,嘴巴看得出意志不坚定。他愿意按照我提供的简单又容易的办法去赚五块钱。我找的下一个人太胆小了,不敢冒险。我又找了个菲律宾人——一身棕色西装耀眼夺目;还有个很壮实的希腊小伙子——不是服务生就是理发师。
四个人足够了,我对我的四人团非常满意。就我要的效果而言,他们看来不算太聪明,可也不像混混骗子之流的。我把他们让到小公共汽车上,领着他们去老城。
“事情是这样的,”到了以后我教导他们说,“我要去转角的金色马蹄铁咖啡店。给我两三分钟,你们再进去叫酒喝。”我给了庄稼汉五元钱纸钞,“这钱你们拿去买酒,不算在工资里头。那里面有个宽肩膀大个子男人,脖子又长又黄,脸又丑又小,你们一定认得出。我要你们把他看清楚,但不能让他发现。等确定了你们到哪儿都认得出他以后,跟我点个头,然后回这儿拿钱。点头的时候要小心,我可不希望那儿有谁发现你们认得我。”
这话听起来很奇怪,不过既然我答应给每人五块钱,而赌场那边的赌局还在进行,五块钱是有可能带来一连串好运的,所以——后面的事你们也知道了。他们问了问题,我拒绝回答,不过他们决定照办。
我进门的时候,鹅脖子在吧台后面帮酒保的忙。他们需要帮手,酒吧里挤满了人。
人群里我找不到戈尔曼的雀斑脸,不过我看到了胡博苍白瘦削的面孔——他是洛杉矶分社的另一名探员,收到我的第二封电报后被派来的。小天使在酒吧另一头陪一个小个子男人喝酒,此人温驯的脸上露出的表情,就像是模范丈夫决定放肆一下时挂上的“他妈的,大爷豁出去了”。她朝我点点头,不过没离开她的顾客。
鹅脖子朝我蹙起眉,把我点的那瓶啤酒递给我。不一会儿,我雇的四个人都进来了,他们的演技实在了不起。
他们先是在乌烟瘴气中往外看,一张张脸看过去,一对上别人眼睛就马上调开视线。如此这般一会儿之后,其中一个——那个菲律宾男孩——看到了我说的那个男人站在吧台后面。他发现了宝藏,兴奋得跳了一尺高,然后一瞧鹅脖子正瞪着他,马上转过身哆嗦起来。其他三个人这会儿也瞥见鹅脖子了,全都斜着眼瞧他,偷偷摸摸的样子和一群假人一样扎眼。鹅脖子对他们怒目而视。
菲律宾人转身看我,利落地低下头往街上冲去。剩下的三个把酒灌进喉咙,寻找着我的眼神。我这会儿正在看吧台后墙上挂的高高的牌子:
此处只供应如假包换的
战前美国与英国威士忌
我想算出这两行字里能找出多少谎言,可是才数出四个;肯定不止四个。我的一个同伙——那个希腊人——此时用汽油引擎爆火般的噪声清起嗓子来。鹅脖子挤出吧台,手里拎了个开桶器,脸都紫了。
我看着我的帮手们。如果一个一个地来的话,他们点头的样子肯定不会那么恐怖,但他们担心我又望向别处,所以一定要抓住机会汇报。三个脑袋一起点头——在二十英尺内没有一个人能错过这一信号,也没有一个人错过——他们还小跑着溜出大门,因为害怕长脖子男人手中的开桶器。
我干了那杯啤酒,若无其事地走出酒吧绕过转角,他们全聚在我要他们等的地方。
“我们会认得出他!我们会认得出他!”他们一起说。
“很好,”我夸他们说,“做得好,我看你们都是天生的侦探。工资拿去。我要是你们,经过这件事,恐怕我会避开那个地方。虽然你们掩饰得很漂亮——非常体面得当——他还是有可能起疑心。没必要冒这个险。”
他们抢过工钱,还没等我的话说完就跑光了。
第二天凌晨快到两点时,胡博走进了我在圣地亚哥旅馆的房间。
“你一出门鹅脖子就溜了,戈尔曼在盯他。”他说,“之后那女孩跑到镇边的一栋土坯房去了,我离开的时候她还没走。那地方挺黑的。”
戈尔曼没现身。
旅馆小弟早上十点把我吵醒了,他拿了一份电报,来自墨西卡利:
昨晚开车到此
和友人在一起
发了两封电报
戈尔曼
这是好消息。长脖子男人中了我的圈套,把我找来的四名受挫的赌徒当成四名证人了,以为他们点头是在指认他呢。动手杀人的是鹅脖子,而鹅脖子正在逃命。
小弟又拿了另一封电报过来时,我已经脱了睡衣裤,正伸手要拿我的西装。这封是奥嘉通过侦探社发的:
阿什克拉夫特昨天失踪。
我打电话叫胡博起床。
“去蒂华纳,”我告诉他,“盯住昨晚那女孩去的那幢房子,除非你在金色马蹄铁撞上她。待在那儿,等着她出现。一直跟踪她,直到她和一个高个子的金发英国人碰面,然后改盯英国人。这人不到四十,高高的,金发碧眼。别跟丢了——他可是这场热闹的主角。我也会过去。要是英国人和我在一起时那女孩走掉了,就盯她的梢,要不就还是跟定那个男的。”
我穿好衣服,胡乱吃些早点,然后搭辆马车到了墨西哥城。驾车的男孩速度不慢,不过当我们在棕榈城附近看到一辆茶色单排座敞篷车从身边驶过时,简直觉得相比之下我们就是站着没动。开敞篷车的是阿什克拉夫特。
我再次看到敞篷车时,它停在那栋土坯房前,里头没有人。前面再过一个街口,装醉的胡博正在跟两个穿了墨西哥军装的印第安人讲话。
我敲敲土坯房的门。
小天使的声音:“哪位?”
“是我——帕克,刚刚听说爱德回来了。”
“噢!”她叫了一声,停顿了一下,“进来吧。”
我推开门进去。英国人侧坐在椅子上,右胳膊肘架在桌上,右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如果里面有枪的话,瞄准的就是我了。
“哈啰,”他说,“听说你一直在打听我的事。”
“随你怎么说吧。”我把椅子推到他前面几英尺远,坐下来,“不过咱们也不用装傻了。你找鹅脖子解决你老婆,你好接收她的财产。你犯的错就是选了鹅脖子那样的孬种动手——这孬种疯狂杀人,然后又吓破了胆。就因为有三四个人指认他,他就跑了!还只跑到墨西卡利!可真会挑地方!我看他真是吓糊涂了,以为坐了五六个钟头的车子翻过山,就到了世界尽头呢!”
我继续说下去。
“你不是孬种,爱德华,我也不是。我想铐了你北上,不过我也不急。要是我今天带不走你,我愿意等到明天。反正我会看着你死,除非有人先我一步——不过我不会伤心的。我背心口袋里有一把枪,你可以让小天使把它抽出来,那咱们就可以按着我想的来谈判了。”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睛一直看着我。女孩绕到我背后,一只手探过我肩膀,伸进背心里,我的老黑枪就这么离了身。她走开前还用刀尖在我脖子后面顶了一下——温柔的提醒。
她把我的枪递给英国人,他左手把枪放进口袋,我接着说:“好,我的提议是这样的:你和小天使跟我搭车过边境——这样我们就不用操心什么引渡文件了——然后我把你们送进牢里。咱们可以在法庭上继续斗争。我不是完全确定我可以把命案算到你们俩任何一个的头上。要是我搞砸了,你们就恢复了自由;要是我中奖了——如我所愿——你们就理所当然地上绞刑架。”
“逃亡有什么好处?下半辈子都用来躲警察?到头来还不是束手就擒——或者在逃命时就给宰了?你们也许可以逃过一死,但你太太留下的钱怎么办?你搞这把戏为的就是钱——你叫人杀你老婆就是为了这笔钱。接受审判,你还有机会得手;跑掉的话——你就得跟它说再见了。”
我这会儿的把戏是要说服爱德华跟他女友逃命。如果把他们丢进大牢,我是有可能定其中一个的罪,不过机会不大。那要看以后事情的发展,要看我能否证明命案当晚鹅脖子人在旧金山。但我想他肯定准备好了一箩筐的相反的证据。在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的住处,我们没找到凶手的任何指纹。就算我真能说服陪审团鹅脖子当时在旧金山,我还得证明凶手确实是他才行。那之后这工作最难的地方还在等着我——证明鹅脖子是为这两个中的一个杀人,而不是为他自己。
我现在的算盘就是要这一对儿拍屁股走人。他们上哪儿或者干什么我都不在乎,只要他们走人就行。我会在混乱中靠着运气和我的脑袋从中得利——我还想搅和搅和。
英国人在努力思考着。我知道我说的话让他担心了——主要是因为我提到了鹅脖子弗林。然后他咯咯笑了起来。
“你真好心,老好人,”他说,“不过你——”
我不知道他想讲什么——到底我是赢还是输。
前门被撞开了,鹅脖子弗林走进了房间。
他的衣服满是灰尘,都变成白色的了。他的脸往前伸着,直到那又黄又长的脖子伸到了极限,鞋扣一样的眼睛定在我身上。他两手一翻——那就是你能看到的全部,简单地两手一翻——然后手上就各握了一把很重的左轮手枪。
“把你的爪子搁在桌上,爱德!”他吼道。
爱德华的枪——如果他口袋里是那玩意儿的话——给一侧桌角挡住了,没法向门边的男人开枪。他从口袋里抽出手,空空的,然后两手掌心朝下放在桌面上。
“站着别动!”鹅脖子朝女孩嚷道。
鹅脖子朝我怒目而视了将近一分钟。他再开口时,是在跟爱德和小天使讲话。
“看来你们发电报要我回来就是为了这个,啊?陷阱!我替你们背黑锅,当替死鬼!我要说个清楚再离开这儿,就是把他妈的整个墨西哥佬军团都杀光了,我也不在乎。我是杀了你老婆——还有她的帮佣,就为一千块钱杀了他们——”
女孩朝他走了一步,扯着嗓子喊:“你他妈的闭嘴!”
“你才给我闭嘴呢!”鹅脖子吼道,他的大拇指按在瞄准她的那把手枪的保险上,“现在是我在说话!我杀她是为了——”
小天使弯下腰,左手伸到衬裙里,手抬起来——空的。鹅脖子开枪的光照亮了一把飞着的钢刀。
那个女孩转身想穿过房间,一颗颗穿过她胸膛的子弹又把她推了回来。她后背撞上墙,向前栽倒在地板上。
鹅脖子停止了射击,想说话。女孩那把刀的棕色刀柄插在他黄色的脖子上,他没办法透过刀刃发声。他扔掉一支枪,想攥住那凸出的刀柄,手往上抬到半路就垂了下来。他缓缓下滑——膝盖着地——手和膝盖一起着地——往一边滚去,然后躺在那里不动了。
我起身跳向英国人,谁知道鹅脖子的左轮手枪掉到了我脚底下,我滑了一下侧着摔倒了。我的手掠过英国人的外套,不过让他挣开了,还掏出两把枪来。
他的眼睛又冷又硬,嘴巴紧闭着,几乎连条缝都看不到。当我在摔倒的地方一动不动地躺着时,他慢慢地倒退着穿过房间。他一句话也没说,在门口犹疑了一下。接下来门猛地开了又关上,他走了。
我捡起那把让我滑倒的枪,蹿到鹅脖子身边,从他僵死的手里拔出另一把,然后飞身上街。茶色敞篷车屁股冒烟地冲进沙漠。离我三十英尺远的地方停了辆满是灰尘的黑色旅行车,应该是鹅脖子从墨西卡利开回来的车。
我蹿过去,飞身上车,打着火,冲着前面的灰云开去。
我发现我屁股底下这辆车虽然外表破旧,但引擎性能相当好——好到我知道它是闯边境的专用车。我一路小心地开着,没有乱使劲。在大半个小时里,前头的灰云始终跟我保持一定距离,然后我发现自己开始占上风。
地面很颠簸,我们原本开过的路都逐渐消失了。我稍稍加大马力——不过换来的代价是巨大的噪声。
我躲过了一块有可能把我拍成肉酱的巨石——只有毫发之差——然后抬头向前看。茶色敞篷车不再扬沙了,它停下了。
敞篷车里没人,我继续往前开。
在敞篷车后面,一把手枪对着我开火,连开了三次。要把我放倒也真需要很好的枪法才行。我在车座上颠上颠下,好像一个紧张兮兮的男人掌中的一滴水银。
他又在车子的掩护下开了一枪,然后冲向左手边一条狭窄的干河沟——那是地面上一条十英尺宽的整整齐齐的裂缝。到了沟边,他又转身朝我开了一枪,然后往下一跳不见人影了。
我使劲转了转手里的方向盘,猛踩刹车,把黑色旅行车滑到我最后一次看到他的地方。沟边的土在我的前轮碾压下开始往下落,我放开刹车,翻身出去。
车子在他身后冲向了峡谷。
我四肢着地,一手一把鹅脖子的枪,从沟边慢慢地探出头往下看。英国人正在连滚带爬地躲开车子。车摔得稀烂,不过引擎还在响。男人的一只拳头里紧紧地握了把枪——我的。
“放下枪,站起来,爱德!”我大声喊。
他比蛇还快,在谷底坐着转过身,突然抬起枪,但我发的第二枪把他的前臂打得皮开肉绽。
我滑到他旁边时,他正用左手捧着受伤的胳膊。我捡起他扔下的枪,又搜了搜他身上,看看是否还有别的武器,然后弄了条手帕当做止血带,扎住他的伤口。
“咱们上去谈。”我提议道,搀着他走上峡谷陡峭的一面。
我们爬进他的敞篷车。
“来吧,你尽可以说个够,”他邀请道,“不过可别指望我给你提供谈资。你没有我的把柄。你看到了,是小天使干掉了鹅脖子,好叫他闭嘴,不说出她的秘密。”
“你打的就是这主意?”我问道,“那个女孩发现你打算甩了她回到原来的世界,所以就雇了鹅脖子杀掉你太太——因为嫉妒?”
“完全正确。”
“很不错,爱德,不过有个大漏洞: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他跳起来,然后大笑。
“这会儿你是兴奋过度昏了头吧!”他取笑我,“我骗得过别人的老婆吗?你没想想她的律师里奇蒙应该会要我验明正身?”
“听我说,爱德,我觉得我比他们两个都高明。要是你有很多阿什克拉夫特的东西——比如文件、信件、有他笔迹的东西之类的,只要你还会用笔写字的话,你就可以唬住他太太。至于律师——他要你证明身份只是走形式而已,他根本没想过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起先你只是盘算着吸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一点血——拿点儿钱去戒毒。不过等她把英国的事情了结,到了这儿以后,你就决定除掉她,好接收所有财产。你知道她是孤儿,没有近亲会插手这件事;你还知道在美国不太可能有人认出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依你说,我在花阿什克拉夫特的钱,那他人呢?”
“死了。”我说。
这话击中了他的要害,不过他没露声色。只是在笑容背后,他的眼睛显示他开始思考了。
“当然,你有可能说得对。”他拿腔拿调地说,“不过就算这样,我还是搞不懂你能把我怎样。你能证明小天使知道我不是阿什克拉夫特吗?你能证明她知道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为什么寄钱给我吗?你能证明她知道我在搞什么鬼吗?我看不能。”
“你也许可以逃过去,”我承认道,“陪审团常常误判,而且我也不介意告诉你,如果我能把那些无头公案弄得清楚一点,我会高兴很多。你介不介意告诉我,你跟阿什克拉夫特交换身份的来龙去脉?”
他撅起嘴巴耸耸肩。“告诉你好了,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莫名顶替的事我本来就得说,所以再多承认一次小偷小摸也无妨。”
“我原本专偷旅馆。”英国人停顿了一下之后说道,“我是在英国跟欧洲都不好混了以后才来到美国的。有一天晚上在西雅图一家旅馆,我探测好地形以后就溜进四楼一个房间。我门还没关利索呢,就有另一把钥匙在锁里响。房间里太黑了,我不得不冒险打开手电筒照一照,选了个衣柜,开门钻了进去。”
“我挺幸运的,那个衣柜里什么也没有,房客也就没有理由来开门拿东西。他——是个男的——当时已经开了灯。”
“他开始踱步,踱了整整三小时——来来回回,来来回回,来来回回——而我就攥着枪站在柜子门后头,以防万一他拉开门。整整三小时他就在踩那该死的地板。然后他坐下来,我听到笔在纸上写字的声音。写了十分钟后,他又回去踱步。不过这一回只持续了几分钟,我就听到旅行箱锁发出咔啦的声音,还有一声枪响!”
“我从柜子里蹿出来。他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脑袋一侧有个窟窿。我还真倒霉,不是说的。我可以听到走廊上熙熙攘攘的声音。我跨过死人,在写字台上找到他刚写的信。收件人是英国布里斯托尔市酒街某某号的诺曼·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我把信撕开,信上说他打算自杀,名字签的是诺曼。我觉得好过了一点,有这封信我就不会被扯上谋杀案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拿着手电筒、万能钥匙,还有一把枪在这房里——更别提我在三楼摸到的一把珠宝了。而有人正在外面敲门。”
“叫警察!”我隔着门喊,想拖延时间。
“然后我转向那个致我于如此困境的男人。即使没看他信上的地址,我也可以推断他是英国人。我们这样的人物有成千上万个——金头发、高个子、身材健美。我抓住了我仅有的机会。他的帽子和长外套还在他刚才扔衣服的椅子上。我穿上他的衣服,戴上他的帽子,把我的帽子扔在他旁边。我跪下来清空了他的口袋和我的口袋,把我的全给他,把他的全装进我兜里,然后跟他换了枪,把门打开。”
“我原本以为第一批到的人可能没见过他,要不就是没熟到可以马上认出他,那样我就可以有几秒钟偷偷溜走。不过一打开门,我就发现我的计划行不通。安全主管在场,还有个警察。我知道这下我惨了,不过我还是尽力而为。我告诉他们我上楼回房,发现这家伙正在地板上翻我的东西。我逮住了他,两人格斗的时候开枪把他打中了。”
“那几分钟过得好像好几个小时,不过也没人拆我的台。大家都叫我阿什克拉夫特先生。虽然冷汗直流,但我的冒名顶替竟然成功了。不过等事后对阿什克拉夫特了解更多以后我才恍然大悟。他当天下午才到旅馆,而且有人看到他的时候,他都穿着外套戴着帽子——就是我身上这套衣帽。我们体型模样都差不多——典型的金发英国人。”
“然后我又有了新的惊喜。安全主管检查死者衣物时,发现标签都被扯掉了。等我后来抽空看了他的日记,才知道原因。他在丢硬币,犹豫着是该下定决心自杀,还是改名换姓开始新生活。在考虑第二个计划时,他把所有衣物上的标签都拆了。不过当我站在人群中时,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奇迹正在发生。”
“当时我不能多说,不过等我翻过死者所有的东西以后,我对他的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一清二楚了。他有差不多一篓子文件,还有本日记写了他所有想过和做过的事情。我头一天晚上全花在研究这些事情上了——背下来——还练习他的签名。我从他口袋掏出的东西里有一张一万五千块的旅行支票,我想第二天早上去换现。”
“我在西雅图待了三天——以诺曼·阿什克拉夫特的身份。我无意间挖到了金矿,肯定不想放弃。要是出了什么岔子,他写给他太太的信也可以免掉我杀人的嫌疑,而且我知道撑过这件事要比溜掉安全。风波平息后,我打包来到旧金山,重拾本名——爱德华·博安农。不过我还是想霸住阿什克拉夫特的所有家当,因为我已经知道他太太有钱,而且我知道要是玩对了的话,我还可以拿到不少钱。她省了我的麻烦,我无意中在《检查报》看到她登的广告,回了信,然后——就是现在这样了。”
“可是你没找人去杀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他摇摇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摆了两根在我们中间。
“我们玩个游戏,纯粹是为了自我满足,不会影响谁的——也不能证明什么。要是你做了些什么,就捡起靠我这边的香烟。要是你什么都没做,就捡靠近你的那根,玩吗?”
“不,我不玩,”他强调说,“我不喜欢你的游戏,不过我还真想抽根烟。”
他伸出他没受伤的胳膊,捡起靠我这边的香烟。
“谢了,爱德,”我说,“这话我还真说不出口,不过——我得送你上绞刑架。”
“你可真逗,小子。”
“你想的是旧金山命案,爱德,”我解释道,“可我说的是西雅图。你当时是旅馆惯偷,被人发现和一个脑袋中枪刚刚死去的男人同处一室。这事儿你说陪审团会怎么想,爱德?”
他对着我笑。然后那笑容突然不对劲了,它蜕变成一抹病容。
“信你当然毁了,”我说,“当你开始计划杀掉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好继承她所有的财产时,头一件事就是把她先生的遗书毁掉。不管你藏得多么小心,总有可能会有人误打误撞发现那封信,让你的计划泡汤。那信已经完成使命——你用不上它了。冒险让它现身可太不明智。”
“我没办法因为你在旧金山主使的命案把你定罪;不过我可以把你在西雅图没做的案子安到你头上——如此一来,正义就得到伸张了。你这就要去西雅图了,爱德,阿什克拉夫特的自杀案,你得上绞刑架偿命。”
他确实偿了。
爱德华的昵称。
龙舌兰酒是用一种和仙人掌近似的植物龙舌兰草榨汁发酵后酿制而成的。
欧美俗语中把花钱养年轻情人的老年男人叫做“蜜糖老爹”。
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的首府,北面接壤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北面为亚利桑那州。
这里原文是hotel-detective,过去在一些硬汉类侦探小说中指酒店雇用的安全人员,职能与保安相近,但也负责调查酒店内发生的案件,而非全部交给警方。此类人员现已不常见,为便于理解,本书统一以安全主管来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