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马蹄铁

“这回我没什么刺激的生意给你,”万斯·里奇蒙一边跟我握手,一边说,“我要你帮我找个人——这个人不是罪犯。”

他的声音里带着歉意。这位身材瘦高,面带菜色的律师以前给我的工作都涉及枪战和其他形式的暴力,所以我猜他以为如果工作没有以前的那么刺激,我就会睡着的。他这个想法在我二十出头,刚刚加入大陆侦探社的时候可能是对的。但十五年一晃而过,我对粗暴的东西已经不太有胃口了。

“我要你找的男人,”我们坐下后,律师继续说,“是个英国建筑师,名叫诺曼·阿什克拉夫特。他大概三十七岁,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体格健壮,白皮肤,金头发,蓝眼睛。四年前他是个典型的体面英国人,不过现在可能变了——我觉得这四年他吃了不少苦。”

“故事是这样的。四年前阿什克拉夫特夫妇住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似乎生性善妒,而他又过度敏感,容易激动。另外,他只是工薪阶层,而他太太却从父母那儿继承了一笔不小的遗产。阿什克拉夫特对有个有钱的太太这件事相当敏感——他想尽办法来表示自己不花她的钱,对有钱的太太也不是太在意。很蠢,是的,不过这就是他那种个性的男人要摆的姿态。有天晚上她指责他多看了别的女人几眼,他们吵了起来,他就收拾行李走人了。”

“不到一个星期她就后悔了,尤其是认识到她的疑心除了嫉妒以外毫无根据。所以她就想找回他,不过他已经走了。她从布里斯托尔一路追到纽约,又到了底特律——他在当地酒醉闹事之类的,因此以妨害治安的罪名被捕并罚了钱。之后他就完全没了消息,直到十个月后突然从西雅图冒出来。”律师翻了翻他桌上的一堆文件,抽出一份备忘录。

“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三号,他在当地一家旅馆的房间里开枪打死了一名入室抢劫犯。西雅图警方好像怀疑事有蹊跷,不过查无实据。他杀的人确实是入室抢劫犯。接着阿什克拉夫特又不见了,直到一年前才又有了他的消息。之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美国各大主要城市报纸上的私人广告栏都登了广告。”

“有一天她收到了他的一封信,是从旧金山寄来的,内容非常正式,只是要求她别再登广告了。信中说,虽然他已经不再用诺曼·阿什克拉夫特这个名字,但还是不希望一读报纸就看到它。”

“她给他寄了封信,地址是西雅图邮局的邮件领取窗口,又登了个广告告诉他。他回了信,冷嘲热讽的。她又写信要他回家,他拒绝了,不过好像也不再那么记恨了。他们又通了几次信,她知道他染上了毒瘾,而他残存的自尊不容许他那样——至少得恢复到有一点从前的影子才能回到她身边。她说服他接受她的钱来戒毒。她每个月把钱寄给他——经由这里的邮件领取处。”

“同时她处理了英国的产业,反正她在那里也没有什么近亲值得牵挂了。然后她来到旧金山,等她丈夫准备好回家时迎接他。一年过去了,她还是按月寄钱,她还在等他回心转意。他多次拒绝见她,而且他的信也闪烁其词,写的都是他的痛苦——这个月战胜了毒瘾,下个月又旧态复发。”

“当然,这时候她已经开始怀疑了,怀疑他不想回到她身边,怀疑他不想戒毒,只是简单地把她当成银行。我劝过她暂时不要按月寄钱,她不听。你知道,她觉得丈夫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怪她。她觉得是她当初莫名其妙的妒火害他堕落的,而且也担心自己做出什么事的话会进一步伤害他,或者让他自我伤害。这件事她已经铁了心要做到底。她要他回来,要他恢复正常;如果他不肯,她也心甘情愿地养他下半辈子。不过她想知道等着她的到底是什么,想结束目前这种痛苦的未知状态。”

“我们想请你找到阿什克拉夫特。我们想知道他有没有一点点可能再回归正常生活,还是已经完全无可救药。这就是你的工作:找到他,尽可能了解他的情况。我们会根据那些消息来决定是想办法安排他们会面,期待她可以影响他,还是完全没必要见面。”

“我试试看吧,”我说,“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每个月什么时候寄钱给他?”

“每月一号。”

“今天是二十八号,这样我就有三天时间来处理我手头的工作。有他的照片吗?”

“很不幸,没有。他们大吵一架以后,她气得把所有会让她想到他的东西全毁了。”

我站起来,伸手去摘我的帽子。

“二号见。”我离开办公室时说。

一号下午,我去邮局找勒斯克,他是负责分领处的警察。

我告诉勒斯克:“我听说有个从北方来的小偷要到这边的窗口拿信,你能帮忙让我看他一眼吗?”

邮局警察要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不允许协助私家侦探,除非重大刑事案件。不过如果遇到一个和气的警察,你就可以蒙混过关了。跟他编个谎话,万一事发了他也有借口。至于他认为你说的是真是假,那是无所谓的。

所以不一会儿我又下了楼,在能看到a—d窗口的范围内晃悠。窗口工作人员也接到指示,有人来领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时给我信号。现在还没有他的信,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寄的信当天下午不太可能送到。不过我为了预防万一,一直溜达到所有窗口都关上了为止。

第二天早晨,十点过后不久我又开始行动了。有个工作人员给了我信号。一个身穿蓝色西装,头戴灰色软帽的小个子男人拿着封信从那个窗口往外走。那个人大概四十岁,不过看起来很显老。他脸色苍白,走路也不利索,衣服很久没有洗熨过了。

他径直朝着我翻弄文件的台前走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大信封。我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信封正面已经贴好邮票并写好地址了。他把有地址那面朝着他自己,把他才从窗口拿来的信放进去,反着舔封口,这样谁都不可能看到信封正面了。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压平封口,转身走向邮箱。我跟在后面。此时除了摔跤这种百试不爽的老办法之外,也没别的好把戏了。

我超过他,紧贴过去,假装不小心在大理石地板上滑了一下,撞到他,假装为了保持平衡而一把将他抓住。我的特技表演中途出了差错,还真滑倒了,结果两人像摔跤选手一样双双倒地。

我七手八脚地爬起来,把他也拉起来,含糊地说抱歉。为了抢先摸到正面朝下的信封,我几乎把他推开了。我把信封交给他时还得翻个面才能看到地址:

爱德华·博安农先生

金色马蹄铁咖啡店

蒂华纳,加利福尼亚低地

墨西哥

我看到了地址,不过也露了馅。这名蓝衣小个子绝对知道了我是为了那个地址才去撞他的。

我掸了掸身上的灰,他把信投进邮箱。他没有回头从我身边走,而是径自向通往教会街的出口走去。我可不能这样放过他,在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以前我不能把他吓跑。我得再试一个跟滑倒在地板上一样古老的伎俩,于是我跟上了这个小个子。

当我凑到他旁边时,他正扭过头来看是不是有人跟踪。

“嗨,米基!”我招呼道,“芝加哥一切都好?”

“你认错人了。”说话时,他灰色的嘴唇基本没怎么动,也没停下来,“我不知道芝加哥的什么事情。”

他的眼睛是淡蓝色的,瞳孔像针眼——长期使用海洛因或者吗啡的结果。

“少装蒜,”我说,“你今天早上才从车上下来。”

他在人行道上停下来,面对着我。

“我?你以为我是谁?”

“你是米基·帕克。荷兰佬招出你来这儿了。”

“你有病,”他不屑地笑道,“我不知道你他妈的在扯什么!”

这没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的右手插在长外套口袋里,向着他抬起来。

“现在我来告诉你。”我吼道。

他躲开了我鼓囊囊的口袋。

“唉,听着,老哥!”他哀求道,“你弄错人了——说正经的,我不叫米基·帕克,我在旧金山已经整整一年了。”

“你得证明给我看。”

“可以,”他兴奋地说,“你跟我从这边走,我带你去看。我叫瑞恩,一直住在第六大街拐角处。”

“瑞恩?”我问。

“对——约翰·瑞恩。”

这下我可要扣他几分。这个国家里一次都没有用过这个假名的老痞子不超过三个,这简直就是痞子的注册商标!

这位约翰·瑞恩带我走到了位于第六大街的一所房子前。房东太太五十岁左右,脸部线条像用斧子劈出来的,露出来的胳膊上汗毛很重,肌肉发达,好像一个乡下铁匠。她明确地告诉我,她的房客的确在旧金山待了好几个月了,而且她记得这两个月来她每天至少看到他一次。就算我真的怀疑这位瑞恩是我捏造出来的那个来自芝加哥的米基·帕克,我也不会相信这个女人的话。但正因为不是这样,我也就装作对这个答案很满意。

看起来好像一切都没问题了,瑞恩先生被我骗住了,真的相信我把他错当成了另外一个混混,而对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没兴趣。事情就这么算了的话,我的事应该很保险——相当保险。不过某些细节还是让我很烦恼:这小子吸毒,而且给我的名字听起来假兮兮的,所以……

“你靠什么生活?”我问他。

“我好几个月都没事做了,”他侃侃而谈,“不过我打算下星期跟个哥儿们合伙开个小餐馆。”

“咱们上你房间去,”我提议道,“我想跟你谈谈。”

他不怎么热情,不过还是带我上去了。他在三楼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厨房,都又脏又臭。

“阿什克拉夫特人呢?”我劈头问他。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嘟囔道。

“你最好想清楚了,”我奉劝道,“否则精神病院里可是有很不错的牢房等着你呢。”

“你从我身上什么也得不到。”

“是吗?把你当流浪汉关上一两个月怎么样?”

“流浪汉?去他妈的!”他吼道,“我口袋里可是有五百块钱的!”

我对他咧咧嘴。

“瑞恩,你应该知道,在加州就凭一点儿零钱是没法混的。你没有工作,不能证明你的钱从哪儿来。流浪罪就是专门为你这种人量身定做的。”

我觉得他贩卖毒品。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者做其他什么违法生意——一旦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他的身份就会曝光。他八成会出卖阿什克拉夫特保住自己,特别是就我所知,阿什克拉夫特没干过犯法的事儿。

“如果我是你,”当他瞪着地板考虑时,我继续说道,“我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现在就乖乖招了。你是——”

他在椅子上左右扭动,一手探到背后。

我把他踢下椅子。

我们中间隔着桌子,否则我会够得到他的。结果我打他下巴的那一拳打到了他胸脯上,将他打倒在地。晃动的椅子倒在他身上。我拎起椅子,下了他的枪——是一把廉价的点三二口径镀锡手枪——然后回到桌边我的位子上。

他只有那么点儿一闪即过的斗志,然后哭着站起来。

“我都告诉你,我不想惹麻烦。这个阿什克拉夫特告诉我他只是在哄他太太。他要我每个月帮他拿封信,寄到蒂华纳,寄一次给十块钱。我是在这儿认识他的,六个月以前他往南去了蒂华纳,他在那儿有个女人。我答应帮他。我知道这里面牵扯到钱——他说是赡养费——但我不知道这有什么问题。”

“这个阿什克拉夫特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不法勾当?”

“不知道。有可能是个骗子——他长得一表人才。他是英国人,大部分时候都用爱德华·博安农当假名。他嗑药,我可不像他。”——亏他说得出来——“不过你也知道这种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碰到。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打算。”

我从他嘴里知道的就这么多。他不知道——或是不愿意——告诉我阿什克拉夫特在旧金山时住在哪里,跟什么人混。

等瑞恩一听我还要把他当成流浪汉送进大牢,他开始大喊大叫。

“你说过我要是招了的话,你就放我一马。”他哭喊道。

“我可没说过。就算我说过,你刚才亮出的枪也把咱们所有的协议一笔勾销啦。上路吧。”

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以前,我可不敢让他四处乱跑。如果我不抓他,还没等我走出三个街区他就会发电报通知我的猎物。不知道我的猎物会高高兴兴地往东、往南、往西,还是往北跑呢?

抓住瑞恩不放,这步棋还真走对了。他在警局按指纹时,我才发现他叫弗雷德·鲁尼,外号“咖啡”,是毒贩兼走私贩,从莱文沃思的联邦监狱逃出来,还有八年刑期没服呢。

“你可不可以把他严加看守几天?”我问市立监狱的监狱长,“只要他不能出去通风报信,我的事就会办得顺利一点。”

“没问题,”监狱长答应道,“联邦人员两三天内还不会过来拿他,我会把他的嘴封到那个时候。”

我离开监狱直接去了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把我查到的事情告诉他。

“阿什克拉夫特在蒂华纳收信。他用爱德华·博安农的名字住在那儿,也许还有个女人。我刚刚把他的朋友——一个帮他寄信的在逃犯——送进了大牢。”

律师伸手拿起听筒,拨了个号码。“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吗?……我是里奇蒙先生……没,还没找到他,不过我想我们知道他人在哪里……嗯……十五分钟以内。”

他挂上电话站起来。

“咱们上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那儿去。”

十五分钟后,我们在杰克逊街靠高甫区的地方下了里奇蒙先生的车。房子是三层高的白色石头建筑,前面有围着铁栏杆的小草坪,精心打理过。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二楼的客厅接待了我们。她个子很高,不到三十岁,一袭灰裙子将她衬托得苗条优美。最适合她的形容词是清亮:眼睛湛蓝,皮肤白里透红,头发是淡棕色。

里奇蒙把我介绍给她,然后我就告诉她我查到的消息——略过了蒂华纳的女人那一段,也没说她丈夫现在八成是个江湖骗子。

“有人告诉我阿什克拉夫特先生在蒂华纳。他六个月前离开了旧金山。他的信是由蒂华纳的一家咖啡店转寄的,收件人的名字是爱德华·博安农。”

她的眼睛快乐地亮起来,但她没有大呼小叫。她不是那种人。

她对律师说:“是我去看看呢,还是你去?”

里奇蒙摇摇头。

“都不行。你当然不该去,而我——目前是不能去。”他转向我,“你去。你会处理得比我好。你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不希望勉强他,不过她也不希望错过帮助他的机会。”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向我伸出一只纤细但有力的手。

“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做。”

这话一半是疑问,一半是托付。

“我会的。”我承诺道。

我喜欢这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蒂华纳跟两年前我在的时候没什么差别。那条六七百英尺长,满是尘土的肮脏街道一如往昔,两边几乎都是酒吧。还有更脏的小巷,里面都是无法在大街上容身的低级酒馆。

午后不久,从圣地亚哥拉我过来的公共汽车把我扔在市中心。这是一天刚刚开始的时刻——我是说,大街上只有两三名酒鬼在狗群和流浪的墨西哥人中间晃悠,买醉的人群还在酒吧忙进忙出呢。

在下一个街区的中段,我看到一个很大的镀金马蹄铁招牌。我沿着那条街走下去,进入那个招牌后面的酒吧。这是一个典型的当地酒吧,进去后左手边是吧台,占了这建筑的一半长,另一头有三四台老虎机。吧台对面靠右手的墙壁边有个舞池,一直从前面的墙壁伸展到一个台子上,那上面有个脏兮兮的乐团正准备演出。乐团后头是一排低矮的隔间或者雅座之类的,朝着舞台开放,每一间里头都摆了一张桌子和两条长凳。

时候还早,只有几个顾客在场。我发现有个酒保在看我,他体格壮硕,脸色通红,是个爱尔兰人,红棕色的头发抹了油,打成卷盖在他原本就狭窄的前额上。

“我想找爱德华·博安农。”我小声对他说。

他对我翻了个白眼。

“我不认识什么爱德华·博安农。”

我拿出铅笔和纸,潦草地写上“咖啡被捕”,然后把纸推给他。

“如果有人说他是爱德·博安农,想要这个消息,你能转达吧?”

“我想可以的。”

“很好。”我说,“我在这儿待一会儿。”

我朝里走,坐在其中一个隔间的桌子旁。一个瘦高的女孩在我还没坐稳时就一屁股坐在我旁边,她的头发不知怎么弄成了紫色的。

“请我喝杯酒?”她问。

她对我扮了个鬼脸,可能是想朝我笑笑的。但那张脸太吓人了,我只好从命,以免她再笑一次。

“好。”我说。服务生已经站在我身后了,我也给自己点了瓶啤酒。

我身旁的紫发女人一口喝干了她的威士忌,正要张嘴提议再来一杯——这儿的娼妓真是半点时间也不浪费——有个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科拉,法兰克找你。”

科拉蹙起眉头,朝我肩后望去,然后露出那个吓人的笑容,说道:“好吧,小天使,那就请你照顾我这位朋友了?”然后她离开了。

“小天使”滑进我旁边的位子。她个头不高,长得很结实,大概十八岁——一天都不会多,还是个孩子。棕色的短发卷曲着盖在一张男孩子气的圆脸上,眼睛在肆无忌惮地笑。

我给她买了杯酒,自己又点了瓶啤酒。

“你想什么呢?”我问。

“烈酒。”她朝我咧嘴笑笑——这笑跟她直勾勾看人的棕色眼睛一样男孩子气,“好几加仑烈酒。”

“还有呢?”我知道这会儿在我身边换人肯定有什么目的。

“听说你在找我的一个朋友。”小天使说。

“有可能。你有什么样的朋友?”

“呃,有这么个爱德·博安农。你认识爱德吗?”

“不,还不认识。”

“但你在找他?”

“嗯。”

“什么事?也许我可以传话给他。”

“别费心了,”我虚张声势地说,“你这位爱德可不是一般的难以接近。也好,反正吃亏的不是我。我再给你买杯酒,然后走人。”

她一跃而起。

“等等,我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你叫什么名字?”

“就叫帕克吧,其他的也行。”先前我跟瑞恩编的名字头一个蹦进我脑子里。

“你等着,”她一边朝后门走,一边回头嚷道,“我想我可以找到他。”

“我看也是。”我表示同意。

十分钟过去了,有个男人从酒吧前面走到我桌旁。他是个金发英国人,不到四十岁,身上所有绅士的特点都消失了。不过他也不是完全不可救药。你可以从他空洞的蓝眼睛、眼袋和嘴巴旁边模糊的皱纹和松弛的线条,还有灰暗的肤色中清楚地看到他走下坡路的证据。他外表还算有吸引力——残存的健康还足以撑起场面。

他和我面对面坐下。

“你找我?”

“你是爱德·博安农?”

他点点头。

“咖啡几天前给抓起来了,”我告诉他,“现在没准儿已经坐上开往堪萨斯大牢的囚车。他知道我来这边办事,要我把这消息告诉你。”

他皱起眉毛看着桌子,又抬起头来看我,眼神凌厉。

“他还跟你说别的了吗?”

“他什么也没跟我说。这是别人传话给我的,我可没见到他。”

“你会在这儿待一阵子?”

“嗯,两三天吧。”我说,“我有一些紧急的事情要办。”

他笑了笑,伸出手来。

“谢谢你通知我,帕克。”他说,“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几步的话,我请你喝真正的好酒。”

这我不反对。他领着我走出金色马蹄铁,拐进一条小巷子,向小镇和沙漠交汇处的一栋土坯房走去。进了前屋,他挥手招呼我入座,然后走进另外一间房。

“你想喝什么?”他隔着门叫道,“麦酒、杜松子酒、苏格兰威士忌——”

“就最后那个。”我打断了他的分类广告。

他拿来一瓶黑白牌威士忌、一根虹吸管,还有几个杯子。我们坐下来喝酒,喝一会儿,说一会儿,再喝一会儿,再说一会儿。两人都在装醉——虽然不一会儿我们就跟一对山羊似的,快撑死了。

最后变成了一场纯粹的喝酒大赛。他想把我灌成一摊烂泥——烂醉到可以毫无顾忌地吐出所有秘密,而我打的也是这个主意,所以两人都没多大进展。

“你……知道,”天快黑时他说,“我他妈的实在够贱。有个老婆——全世界最好的女人——要我回到她身边,诸如此类的。可我却赖在这里,成天喝得烂醉还吸鸦片。我原本会有大作为的。建……建……筑师哟,你知道——做得还很好呢。可我掉进了泥坑,跟这些人混一起,好像脱不开身了。不过我是有打算的——可不是随口说说而已。回到我老婆身边,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鸦片什么的统统要戒掉。你瞧瞧我,我看起来像鸦片鬼吗?当然不像!我在自我治疗,就是这么回事。我要你瞧瞧,我这就吸点鸦片,让你瞧瞧,吸不吸鸦片我自己可以做……做主。”

他迷迷糊糊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进隔壁房间,又蹒跚地走回来,捧着一个银盘,上面是一套抽鸦片的精致设备——全是白银跟乌木材质的。他把东西撂到桌上,攥了支鸦片烟管朝我晃了晃。

“我请你抽一管,帕克。”

我告诉他我还是喝我的苏格兰威士忌好了。

“不然吸点儿可卡因吧。”他邀请道。

我回绝了可卡因,所以他就自顾自舒舒服服地瘫在桌旁的地板上,卷上烟烧起鸦片来。我们的同乐会继续下去——他吸他的毒,我灌我的酒——两人还是互相夸赞对方,为的是要对方漏个口风给自己。

半夜小天使进来时,我正灌下一大口好酒。

“看来你们两个过得不错。”她笑起来,俯身吻吻英国人乱蓬蓬的头发。

她坐在桌上,伸手拿起威士忌。

“一切都好得很。”我向她保证道——虽然我的口齿可能没那么清楚。

“矮个子,你一直醉醺醺的就好了,显得可爱多啦。”

我不知道我回应了那句话没有。我只知道,自己不久以后躺在地板上的英国人身边睡着了。

后面的两天跟第一天基本一样。阿什克拉夫特和我每天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那女孩一般也在。我们不是喝酒就是因为喝太多而睡着了。那三天我们大部分时间里都待在这座土坯房或者金色马蹄铁,不过我们还是抽空逛了镇上的大部分酒吧。周围发生的事有些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不过我想每件事我应该都还至少知道一点点。

表面上,阿什克拉夫特和我都跟小偷一样假装痴呆,不过不管我们醉得多厉害,都没有懈怠猜忌对方的心——而且我们醉得真是可以。他定时抽他的鸦片烟管,我觉得那女孩不抽,但她喝烈酒真是海量。

过了三天这种日子,酒醒以后我搭车回旧金山,把我对诺曼·阿什克拉夫特——又名爱德华·博安农——所了解和猜测的事情列出了一张清单。

清单大致如下:

一、他就算不知道,至少也怀疑我南下看他是因为他太太。他的态度太轻松自然,招待我又太不遗余力,所以这一点毋庸置疑。

二、他显然已经决定要回太太身边了——不过是否会付诸行动还不一定。

三、他的毒瘾还不至于无可救药。

四、他有可能在太太影响之下振作起来,不过难说:身体上他虽然还没有沉沦到底,不过他已经尝过堕落的滋味,而且好像还挺享受。

五、小天使为他痴狂,不过他只是喜欢她,还没到交心的地步。

我在从洛杉矶到旧金山的火车上好好睡了一觉,所以在唐森街和第三大道交叉口的车站下车时,脑袋和胃都基本恢复了正常,神经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我吃了比过去三天吃得都多的早餐,向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走去。

“里奇蒙先生在尤里卡。”他的速记员告诉我。

“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吗?”

她同意了,也打了。

我跟律师说了我知道的还有猜测的事情,但没有提任何名字。

“我明白了。”他说,“你先去他太太家吧,告诉她我今天晚上给她写信。我大概后天就回城了,我想我们那时候再采取行动也不迟。”

我搭上一辆街车,在凡尼斯大道转车,然后走到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家。按铃没人应。我又按了几次,才注意到门廊里有两份早报。我看了看日期——一份是当天早上的,一份是前一天早上的。

有个身穿退色工作服的老人正在隔壁浇草坪。

“住这儿的人是不是出门了?”我问道。

“我看没有,后门开着呢,我今早看到的。”他停下来挠挠下巴,“不过也有可能出去了,”他缓缓说道,“仔细一想,我有好长时间——昨天起我就不记得看到过他们。”

我离开前门台阶绕到屋后,爬过后头的矮篱笆走上后门台阶。厨房门大概开了一英尺宽,里头不见人影,不过有水流声。

我重重地敲了敲门,没人应。我把门推开,走了进去。水声来自洗碗池,我往里看了看。

其中一个水龙头开着,在那细细的水流下面躺着一把刻刀,锋利的刀刃有将近一英尺长。那把刀是干净的,不过陶瓷洗碗池内侧——四散的小水花溅到的地方——布满了红褐色的斑点。我用手指甲抠了抠——是干了的血。

除了那个洗碗池,我没看出厨房里有什么不对。我打开餐具室,里边看起来好像什么事都没有。房间对面另外有道门通向前屋。我打开门,步入走廊。厨房里的光线太弱了,照不到那里。我在暮色中摸索着我知道的电灯开关,结果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

我后退一步,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点上一根。在我前面有一个人的头和肩膀摊在地板上,屁股和腿则在楼梯的下面几层——是那个菲律宾男孩,只穿着内衣裤。

他死了;一只眼被挖掉,脖子紧接下巴处被划了一道。我就算闭上眼睛也可以看到谋杀过程。在楼梯顶上,凶手的左手伸向菲佣的脸,拇指指甲挖入眼睛,把棕色脸庞往后推开,捏紧了他的棕色脖子凑向刀锋,狠狠一划,猛力把他推下楼梯。

我点的第二根火柴照到了开关。我开了灯,扣好我的外套走上楼梯。到处都是干了的血迹,二楼的壁纸沾上了一大片血污。我在楼梯口发现了另外一个开关,按了下去。

我走进走廊,探头看了看两个房间,里面好像没什么异常。然后我拐了个弯——猛一抽身,险些就要踩到一个躺在那儿的女人。

她脸朝下倒在地板上,两腿蜷起来,双手也蜷在胃部;穿着睡袍,头发扎了条辫子垂在背后。

我伸出手指头摸了摸她脖子后面,像石头一样冷。

我跪在地上看她的脸——我不想把她翻过来——是四天前给里奇蒙和我开门的女仆。

我又起身四下看看。女仆的头几乎碰到一扇关着的门。我绕过她把门推开。一间卧室,不是佣人的,布置得奢华精美,奶油色和灰色相间,墙上挂了法国版画。房里除了床铺外都井然有序。床罩、被子和床单皱成一团,高高堆在床铺正中——很大的一堆。

我弯下腰,开始拉床罩。沾了血的床单滑开了,我把被子整个掀起。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死在那里。

她的身体蜷成一小团,脑袋耷拉着,脖子上的伤口深及骨头。她脸上有四条很深的抓痕,从太阳穴一直到下巴。蓝色真丝睡衣的一只袖子也被扯下来了,褥子和睡衣裤都泡在血里——她身上堆的东西太多,血干不了。

我把毯子给她盖上,侧着身绕开走廊内的尸体,从前面的楼梯走下来,打开更多的灯寻找电话。我在楼梯脚旁边找到了一个,先打电话到警察局,再打到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

“传话给里奇蒙先生,说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遇害。”我告诉他的速记员,“我在她家里,他可以打这里的电话联系我。”

然后我就走出前门,坐在最高一层台阶上,一边吸烟,一边等着警察过来。

我感觉糟透了。我这辈子见过很多死人,有时候远远多于三个,可是这次对我的影响很大。经过那三天的花天酒地,现在我的神经很脆弱。

我还没抽完第一根烟,警车就在转角呼啸而来。里面的人下了车,负责凶杀案的警探奥嘉第一个走上台阶。

“嗨,”他跟我招呼道,“这回你逮到了什么?”

“我发现了三具尸体,没再接着找。”我领他进门时说,“没准儿你这样的正宗探长可以找到更多。”

“你表现得已经不错了,小伙子。”他说。

我头昏脑涨的感觉过去了,开始急着想干活。

我先带奥嘉去看菲律宾男孩,然后是那两个女人。我们没再发现更多的尸体。其后的几个小时里,我们——奥嘉、他手下的八个人,还有我——都在忙具体工作。房子要从屋顶查到地窖,邻居得全部盘问,当初介绍仆人过来的职业介绍所也要一一审核;菲律宾男孩和女仆的亲戚朋友都要找到并问话;报童、邮差、杂货店送货员、洗衣工人也得一一找到、盘问、调查。

等成堆的报告送上来之后,奥嘉和我偷偷溜到书房,反锁了门。

“应该是前天晚上,是吗?星期三晚上?”当我们舒服地坐在皮椅上点着烟时,奥嘉嘟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