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口!”彼得说着推了她一下,没有很用力,“你才不会去,你妈会放弃的。”但杰米的话已经生效了,夺走了暑假的光芒,仿佛一大片乌云或浓烟遮盖住了眼前的一切。我们不敢回家,因为冷战把爸妈气坏了,也不能去森林或做其他事情,因为我们想出来的点子感觉都很白痴。我们更不敢去找杰米出来,因为她一定会摇摇头说:“那又怎样?”结果只会让我们心情更差。所以,我们只好躺在院子里,又痒又无聊,生对方的闷气,气潜望镜做不出来,气全世界干吗这么讨厌。彼得像个机器人,不停地拔草,一口一口咬下来吐到空中。我转身趴着,睁开一只眼睛看蚂蚁在地上忙碌地爬来爬去。阳光照得我头皮冒汗,这个夏天根本不算夏天,我心想,简直烂透了!
杰米家的门猛然打开,她从屋里炮弹似的冲了出来,她母亲带着遗憾的笑容在她背后喊着,门“砰”的一声又大力关上了,卡迈克尔家恐怖的杰克罗素梗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声狂吠,我和彼得坐起身来,杰米在铁门前停住,转头寻找我们,我们朝她大喊,她立刻跑了过来,跳过彼得家院子的矮墙,往草坪上一趴,双手勾着我和彼得的脖子往下倒。我们三个人同时大叫,我隔了几秒钟才听出来杰米在喊什么:“我可以留下来了!我可以留下来了!不用走了!”
夏天一下子就复活了,从灰色瞬间变成耀眼的金蓝,蚱蜢和除草机叽叽嘎嘎地叫着,枝叶、蜜蜂和蒲公英的种子旋转飞翔,感觉像鲜奶油一样又软又甜。围墙后面,森林正用最洪亮的静默呼唤我们,挥舞着最珍贵的宝藏,欢迎我们回家。藤蔓在夏天的鼓动下有如喷泉般恣意蔓延,缠到我们胸前,拉扯我们。夏天重生了,在我们面前展开,仿佛将会持续千百万年。
我们松开彼此,气喘吁吁地坐了起来,心中依然难以置信。
“真的吗?”我说,“这次确定了?”
“没错。她跟我说:‘再看看吧,我会考虑考虑,我们一起想办法。’其实她每次这么说都表示她同意了,只是暂时不想讲而已。我哪里也不会去了!”
杰米找不到话说,就推了我一下,我抓住她的手臂,翻身压在她上面,戳她的穴道。我脸上挂着好大的笑容,感觉好开心,仿佛微笑再也不会离开我的脸庞。
彼得站了起来。“我们一定要庆祝一下,到城堡里野餐。现在马上回家准备东西,然后在这里集合。”
我像火箭一样从大门冲到厨房,母亲正在楼上用吸尘器。“妈!杰米不会走了,我可以拿点东西去野餐吗?”我边说边抓了三包洋芋片和半包卡士达酱,收在t恤底下,然后就冲出了门,离开前还不忘对站在楼梯回廊上的母亲挥手道别。她一手支着墙,满脸惊诧。
可乐嘶嘶作响,气泡四处乱喷,我们站在城堡墙上击罐庆祝。“我们赢了!”彼得仰起头朝枝叶和斑驳的光影振臂高呼,“我们成功了!”
杰米大喊:“我要永远留在这里!”接着就像精灵一样在墙上跳舞,“永远永远永远!”而我只是高声大喊,发出听不懂的欢呼。森林抓住我们的声音扩散开来,有如涟漪一般,伴随着枝叶翻腾婆娑的沙沙声,河水潺潺奔流的水声,兔子、甲虫和知更鸟窃窃骚动的鸣叫声,还有许许多多动植物的窸窣扰攘之声,全都汇聚成一首高亢的赞美歌。
往事如烟,就只有这一天的记忆没有从我指间流逝,每每想起始终会让我感受到温暖,历历在目,完全属于我,有如我手中仅存的一枚硬币,闪闪发亮。我想,若是森林只能在我心里留下唯一一个片段,那么这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拿到遗嘱的人最怕见到附带条款,刑案偶尔也是这样。我回局里上班后不久,就接到了西蒙娜的电话。我给她的名片上有手机号码,而她一定想不到我已经调到了其他单位,交叉比对着偷车犯、飙车族的供词,不再跟凯蒂的案子有任何关联。“瑞安警探,”她说,“我们找到一样东西,我认为你一定要来看看。”
是凯蒂的日记,罗莎琳德说她妹妹很快就懒得写而扔掉的那本。卡梅伦舞蹈教室的女清洁工那天心血来潮,把教室彻底打扫了一遍,结果发现日记本被用透明胶带粘好,固定在墙上俄国芭蕾舞女演员安娜·巴甫洛娃用画框装裱过的海报后面。她一看到封面的署名,就立刻兴奋地给西蒙娜打了电话。我应该直接把萨姆的号码给她,然后挂断,可是我却扔下手上还没看完的供词,一路开车开到斯蒂洛根。
我到的时候是早上十一点,班上只有西蒙娜一个人。阳光洒满整间教室,凯蒂的照片已经从布告栏上取下,但空气中的那一丝舞蹈教室才有的气息——松香、意味着努力的干净的汗水味和地板蜡的味道——却将一切唤回眼前:滑板小子在楼下幽暗的街道喊叫,芭蕾舞鞋的窸窣声,走廊的聊天低语,凯茜在我身旁的说话声,还有我们带进教室里的激昂与急迫。
海报正面朝下,沾满灰尘的纸页用胶带粘在背面,做成了一个临时的袋子,日记本就装在里面,不是专用日记本,而是普通的习字簿,小孩在学校里用的那种,纸上有横线,封面是脏脏的橘色再生纸。“发现日记本的是葆拉,但她已经去别处忙了,”西蒙娜说,“我有她的电话号码,如果需要的话。”
我拿起日记本。“你读过了吗?”我问。
西蒙娜点点头说:“读了一些,但是够了。”她全身素黑,一条窄裤和轻柔的套头衫,反倒比芭蕾舞裙和连身衣还要特别。不过她的眼神依然没变,还是跟我们上回告知凯蒂的死讯时一样僵凝着不动。
我找了一张塑料椅子坐下。凯蒂日记/隐私/别碰/就是你!封面这么写着,但我还是把它翻开了。日记本写满了四分之三,字迹圆滑整齐,刚开始出现一点个人特色:小写的y和g的尾巴特别花哨,大写的s又高又弯。西蒙娜坐在我对面,双手交叠放在腿间,看我读日记。
日记记载的时间前后将近八个月,起初很规律,差不多一天半页,但几个月后就开始变得断断续续的,变成一周两次,甚至一次,不过绝大部分都和芭蕾舞有关。“西蒙娜说我展翅舞步跳得比较好了,但我还是必须想象是全身动作,而不是只有一条腿在动,而且左脚腿线一定要拉直。”“练新舞,年底要表演,音乐是‘吉赛儿’+我跳了连续单脚旋转,西蒙娜要我记得这是吉赛儿在向男朋友表达他让她心碎了+她会很想念他,因为这是她唯一的机会,我跳的舞就是要传达这一切,其中一部分像这样。”接着就是几行笔法拙劣的神秘记号,很像密码乐谱。收到皇家芭蕾舞学院入学通知的那一天,她兴奋地写了一大堆粗体字、惊叹号和很像星星的图案:“我要去读了真的要去读了真的真的!!”
日记也记了她和朋友做的事:“我们到克里斯蒂娜家过夜,她妈妈给我们吃了味道很怪的橄榄比萨+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贝丝暗恋马修。我没有暗恋谁,舞者通常都要等舞蹈生涯结束之后才结婚,所以我可能要等到三十五岁或四十岁。我们帮玛丽安娜化妆,她看起来真漂亮,但克里斯蒂娜眼影涂太多了,看起来好像她妈!!”她家人头一回准她和朋友一起进城去玩:“我们搭巴士+到塞尔弗里奇百货血拼,我+玛丽安娜买了同一款上衣,但她的是粉红色加紫色字,我的是浅蓝色加红字。杰茜卡不能来,所以我帮她买了小花发卡。然后我们去麦当劳,克里斯蒂娜用手指挖我的烤肉酱,我就把酱挤到她的冰激凌里,我们笑得好大声,保安过来说再不停就要把我们请出去,贝丝问他想不想吃烤肉酱冰激凌?”
她试穿过路易斯的芭蕾舞鞋,讨厌莴苣,上爱尔兰语课传字条给贝丝被赶出教室。她是一个很幸福、开心的小孩,各位可能会这么觉得,喜欢笑,有决心,粗枝大叶,除了会跳舞就没有其他长处,但她很安于现状。然而在这样的生活之间,恐惧却像汽油味缓缓浮现,刺鼻又让人晕眩。“我要去芭蕾舞学院,杰茜卡很难过,她哭了。罗莎琳德说如果我跑去读,杰茜卡就会自杀+那就是我害的,我不应该老是这么自私。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去问爸爸妈妈,他们可能就不让我去了。我不希望杰茜卡死掉。
“西蒙娜说我不能再生病了,所以晚上我跟罗莎琳德说我不要再喝了。罗莎琳德说我非喝不可,不然我就再也跳不好了。我真的好害怕,因为她好生气,但我也很生气,所以我就说不要,我才不信,说我觉得喝那个只会让我身体不舒服。她说我一定会后悔+她不准杰茜卡跟我说话。
“周二克里斯蒂娜过来找我时对我发脾气了+罗莎琳德跟她说我说进了芭蕾舞学院之后,她就没资格跟我做朋友了+克里斯蒂娜不相信我没说。现在,克里斯蒂娜和贝丝都不跟我说话了,除了玛丽安娜。我讨厌罗莎琳德,讨厌讨厌讨厌。
“昨天日记还在我床底下,跟以前一样,但后来我却找不到了。我什么都没说,但之后妈妈带罗莎琳德和杰茜卡去了薇拉阿姨家,留我在家里+我在罗莎琳德的房间四处找,结果在她衣柜的鞋盒里找到了。我不敢拿走,因为这样她就会知道,一定会气炸,但我不管。我要把日记放在西蒙娜那里,我一个人练舞的时候可以顺便写。”
最后一则日记写于凯蒂遇害的三天前:“罗莎琳德跟我道歉,说因为我要离开,她才变得这么恶劣,她只是很担心杰茜卡+担心我去那么远的地方,她会很想念我。她说她想送我幸运礼物补偿我,让我跳舞跳得更好。”
看着凯蒂圆滑的圆珠笔笔迹,我仿佛听见了她爽朗轻柔的声音,在被阳光照亮的点点灰尘间回荡。她已经死了一年了,尸骨被埋在纳克拿里灰色几何教堂的墓园里。坦白说,即便是办案期间,她在我心中的分量也没有各位所想的那么重。死者对我们来说永远是个谜,只是一堆几乎透明、彼此冲突的影像,通过他人的描述呈现出来。这些影像对她没有任何意义,只对她的死亡和死后留下的有如烟火稍纵即逝的线索有意义。她在基址停留的几分钟彻底改写了她的一生。我想象她在这里,趴在金黄的教室地板上振笔疾书,锁骨随之上下起伏,音乐在她四周缭绕。
“要是早点发现日记,事情会不会不一样?”西蒙娜问。她的声音让我身体猛然一颤,心跳加速,我差点忘了她在这里。
“应该不会。”我说。我不知道自己说得对不对,但她就是想知道。“日记里没有罗莎琳德直接涉案的证据,只提到她逼凯蒂喝东西,但她一定会设法解释过去,说是维生素饮料,或是能量饮料之类的。幸运礼物也一样,什么都证明不了。”
“但要是我们在她遇害之前找到日记,”西蒙娜轻声说,“那——”这我当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点也不知道。
我把日记本和纸袋装进证物袋,托人拿给萨姆。这两样东西应该会直接装箱放到地下室,摆在我当年那些衣物附近。案子已经结束,新证物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除非(或直到)罗莎琳德再找人下手。我其实很想把日记寄给凯茜,当作无言又无用的道歉,但这件案子也已经跟她无关了,再说我也没法像从前那样确定她会明白我的心意。
这件事过去几周后,我听说凯茜和萨姆订婚了。贝尔纳黛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希望大家出钱合买礼物。那天晚上,我跟希瑟说某人家的小孩得了猩红热,接着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喝伏特加,我喝得很慢但没有停,直到凌晨四点。然后,我拨了凯茜的手机。
手机铃响到第三声,我听见她口齿不清地说:“喂,我是凯茜。”
“凯茜,”我说,“凯茜,你该不会真的要嫁给那个无聊的乡巴佬吧?是吗?”
我听见她吸了一口气,似乎想说什么,但过了一会儿,她又把气吐了出来。
“对不起,”我说,“所有事情,真的很对不起,我爱你,凯茜,求求你。”
我又等她回话。过了很久,我听到了金属的碰撞声,接着是萨姆的声音从某处传来:“是谁打来的?”
“打错电话了,”凯茜说,听上去不在手机旁边,“某个醉鬼。”
“那你干吗跟他说这么久?”他声音里带着笑意,显然在逗她。然后是床单的窸窣声。
“他说他爱我,所以我想知道是谁,”凯茜说,“结果他是要找小甜甜布兰妮。”
“大家都爱小甜甜。”萨姆说。“哦!”凯茜咯咯地笑着,“你怎么咬我鼻子!”
“你罪有应得。”凯茜说。又是低低的笑声,窸窣声,接吻声,满足的一声长叹。萨姆温柔开心地说:“宝贝。”后来就没有声音了,只剩两人的呼吸,声音越来越协调,缓缓沉回梦乡。
我呆坐良久,看着窗外灯火微亮的天空,想着凯茜一定是把我的名字从手机里删除了,才会一开始不知道来电的人是谁。我感觉伏特加开始在血液里发威,头也疼了起来。萨姆在打鼾,声音非常轻。无论当时或现在,我都不知道凯茜是忘了挂断,还是想让我痛苦,还是她其实想送我最后一份礼物,让我最后一次在夜里倾听她的呼吸。
当然,高速公路最后还是照原定计划开工了,不过“反高速公路”抗争确实让工程拖延了许多时间,又是禁令,又是宪法解释,我猜他们甚至一路告到欧洲高等法院。还有一群肮脏邋遢的男性示威者组成了“解放纳克拿里”小队(我猜马克一定在里面),在基址上搭帐篷,阻止推土机开过,结果又让工程延迟了几周,直到政府取得法院命令要求他们离开。他们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半点机会。我好希望可以有机会问问乔纳森·德夫林,根据过去的抗争经验,他真的觉得这一回民意能扭转局势吗?还是他心里有数,却仍然勇往直前?无论如何,我都很嫉妒他。
高速公路动工当天,我在报纸上读到了消息,就去了纳克拿里一趟。我其实应该到特雷纳做挨家挨户访查,找出附近居民有谁目击了抢匪使用的赃车,但我想跷班一小时左右应该无所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去,绝对不是“画下完美的句点”之类的想法,我只是有股迟来的冲动,想去看看,再看一眼。
基址简直是一团混乱。老实说我并不意外,只是没想到会乱成这样。我还没开到山顶就听见了机器无情的巨吼声,整片基址已经面目全非,到处都是穿着反光服的工人,有如蚂蚁军团,万头攒动,顶着噪声嘶哑地大喊听不清楚的指令。爬满污渍的巨型推土机将成堆的泥土倾倒在两旁,带着缓慢残酷的优雅驶向挖掘出土的古墙垣。
我把车停在路旁,走出车外。一小群沮丧受挫的示威人士在路肩(这地方还没动到,橡树又开始掉橡果了)挥舞着手写标语——拯救古迹遗产,历史不容贩卖——期待有媒体出现。翻搅过的土壤似乎一路延伸到远方,感觉比基址还要大上许多,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仅存的那一小片森林也几乎被铲平了。眼前只剩苍白的断枝残干,树根暴露在外,张狂地伸向灰沉的天空。电锯轰鸣着向最后剩下的五六棵大树进发。
回忆突然袭向我的太阳穴,让我无法呼吸:我们手忙脚乱爬上城墙,洋芋片包装在我的t恤底下沙沙作响,远处河水潺潺。彼得穿着运动鞋在我上方,想找踏脚的地方,杰米的金发马尾在翻舞的枝叶间飞扬。我体内的记忆全都活了过来,掌心又感觉到了石墙的粗糙,大腿肌肉因为往上爬而紧绷,眼前是满天的绿叶和耀眼的阳光。这么多年了,我始终把森林当成敌人,不断逼近,无可抵挡,在我心灵深处覆上阴影,却完全忘了在彼得和杰米失踪之前,它一直是我们现成的游乐场、心爱的避难所。直到现在,我眼前空无一物,才恍然想起森林原本多么美丽。
基址外围靠近马路边的地方,一名工人从橘色背心底下捞出一包压扁了的香烟,然后逐一拍打了一遍口袋找打火机。我拿着打火机走到他面前。
“谢了,小子。”他叼着烟,一手挡着火说。他看上去有五十多岁,矮小精瘦,脸看上去像小狗:表情和善但不热切,眉毛浓密,留着山羊胡。
“工程还顺利吧?”我问。
他耸耸肩吸了一口烟,把打火机还给我。“啊,那还用说。我遇到过更糟的,这里算不错的了,就是大石块多了点。”
“我想应该是城堡的关系。这里之前是考古基址。”
“嗯,如你所说。”说着他朝示威人士撇撇头。
我微笑着说:“挖到了什么好东西吗?”
他突然转头看向我,我看得出来他匆匆地打量了我一眼:来示威的?考古的?还是政府派来盯梢的?“比如说呢?”
“我也不知道,古文物之类的?或是兽骨、人骨。”
他皱眉说:“你是警察?”
“不是。”我说。空气湿沉,充满土壤翻动过后和大雨欲来的气息。“我有两个好朋友在这里失踪了,二十多年前。”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毫不意外的样子。“我还记得,没错,”他说,“两个小孩。你是跟他们在一起的那个孩子吗?”
“没错,”我说,“是我。”
他优哉地深吸了一口烟,眯起眼睛有点好奇地看着我说:“你一定不好受。”
“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说。
他点点头。“我们没挖到骨头,起码就我知道没有。兔子或狐狸还有可能,我想,但更大的就没有了。有的话,我们一定会报警。”
“我知道,”我说,“我只是问问。”
他想了一会儿,扭头看着基址。“刚才有个家伙找到了这个,”他说着开始翻找口袋,这回从下往上找,最后从背心底下掏出一样东西,“你觉得是什么,嗯?”
他把那东西扔到我掌心里。树叶形状,平平窄窄,差不多我拇指的长度,用软金属做成,表面因为年代久远显得黯然无光。一角有裂痕,表示它应该是某样东西的一部分,很久以前被扯下来的。他清理过,但缝隙间还是卡着粘得很紧的泥土。“不知道,”我说,“可能是箭头,我猜,或是坠子的一部分。”
“那人休息时间在靴底的泥巴里发现的,”工人说,“他拿给我,让我拿回去给我女儿的小儿子,标准的考古迷,那小子。”
这东西在我掌心里冰冰凉凉的,比想象的重,一边有花纹,但已经磨掉一半,只剩纤细的纹路。我把它对着光:图案是人,瘦得跟棍子差不多,头上是张扬的鹿角。
“你要的话可以给你,”他说,“反正那小子不知道,也就不会难过。”
我收起手指将东西握紧,金属边缘刺着掌心,我感觉脉搏压着坠子一跳一跳的。这东西或许应该送到博物馆,马克知道一定会疯掉。“不用了,”我说,“谢谢,我想还是给你孙子好了。”
他耸耸肩,眉毛一挑。我拎起东西放在他手里。“谢谢你拿给我看。”我说。
“哪里,”他说着把东西收回口袋,“祝你好运。”
“你也是。”我说。开始下雨了,绵绵细雨,仿佛薄雾,他将烟蒂扔到车辙里,转身返回工地,顺手将领子立了起来。
我点了一根烟,看着他们工作。坠子在我掌心留下了细细的红印。两个小孩,差不多八九岁,肚子撑在住宅区的围墙上,伸直身体。工人隔着机器的轰隆声朝他们挥手大喊,小孩跑开了,但没过多久又跑了回来。示威人士撑起雨伞,开始分三明治。雨势越来越大,我看了很久,很久,直到手机在口袋里疯狂地振动个不停。我捻熄香烟,扣好外套,走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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