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转到奥凯利,他站在很有压迫感的纸板墙前,墙上刻了警徽。他穿着非常难看的格纹布夹克,在屏幕前看起来好像在自动起伏波动着。他清了清喉咙,开始念我们给他的报告:现场没有宰杀牲畜的迹象等等。凯茜盯着电视,头也不回地伸出一只手,我看到她手上拿了一张五英镑的钞票。
镜头再转回黄脸主播。“纳克拿里的离奇事件还不只如此。一九八四年,当地有两名儿童……”屏幕上出现了那两张用了再用的学生照:彼得留着刘海,调皮地笑着;讨厌拍照的杰米神情犹豫,对着摄影师听话地似笑非笑。
“我们走吧。”我说,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很轻松。
凯茜喝了一口咖啡。“你会跟奥凯利说吗?”她问。
我就知道她会问,也知道她为什么非问不可,但我还是心头一震。我看了一眼酒吧里的人,他们全都专心看着电视。“不会,”我说,“不然我就得收手,但我想办这个案子,凯茜。”
她慢慢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但要是被他发现……”
要是被奥凯利发现,我们很可能会被调去干基层警员,起码绝对会被踢出重案组。我一直不去想这件事。“不会的,”我说,“他怎么会发现?要是真的被他发现了,我们就推说你完全不知情。”
“他不会相信的,再说那也不是重点。”
电视里出现了模糊的旧画面,警察带着激动的德国牧羊犬走进森林,潜水员从河水里探出头来摇了摇。“凯茜,”我说,“我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分,但是拜托你,我真的很想办这个案子,我不会搞砸的。”
只见她睫毛眨了眨,我发现自己的语气比我想象中还要急切。“我们现在连两件案子到底有没有关联都还不知道,”我声音放得更轻了些,“就算有,我也很可能回想起什么,或许对案子有帮助。拜托,凯茜,这回就求你帮帮我。”
她沉默了一会儿,喝了口咖啡,若有所思地望着电视屏幕。“你觉得会不会有哪个记者非常拼命,结果……”
“不可能。”我回答得很干脆。各位应该猜得出来,这点我自己早就反复推敲过数次。旧档案里没有提到过我的新名字和新学校,我们搬家的时候,父亲给警方的是我祖母家的地址。祖母在我大约二十岁时过世了,于是家族便把房子卖了。“我爸妈没有被登记在电话簿上,我家的电话登记在希瑟·奎因名下……”
“你现在叫罗布,我们不会有事的。”
她讲“我们”的口气很实际,是真的在思考,跟平常办案一样,仿佛面对的是语带保留的证人或是在逃的嫌疑犯,这让我感觉很温暖。“要是事情搞砸了,我会让你对付狗仔记者。”我说。
“棒极了,那我要去学空手道。”
这时,旧画面播完了,金发记者准备来个动人的结尾:“……然而,纳克拿里镇全体居民此刻能做的唯有等待与期盼。”镜头再度转到祭坛前,停了很久,营造悲伤的气氛,接着突然拉回摄影棚,黄脸主播又开始播报没完没了的审判的最新消息。
我和凯茜把东西扔到她家之后,就去海边散步了。我很喜欢桑迪芒特的海滩,稀有的夏日午后,那里会变得很美,天空有如旅游海报背景一般蓝,年轻女孩全都穿着细肩带,肩膀晒得通红。然而,我却对常见的“爱尔兰”天气情有独钟。当风裹挟着雨吹在脸上,眼前的一片都模糊了,被晕染成飘忽不定的清教徒式半色调:铅白的云朵,地平线远方铅绿的海洋,沙滩一片惨黄,边缘镶嵌着碎贝壳,海浪在岸边画出一道道凌乱且抽象的银灰线条。凯茜穿着草绿灯芯绒长裤和那件赤褐厚粗呢大外套。风吹得她鼻子发红。穿着短裤,头戴棒球帽,表情认真的大块头女孩(很可能是美国女学生)在我们前方的沙滩上慢跑,年纪很轻的妈妈身穿运动服,推着两人座婴儿车在步道上卖力前行。
“你有什么想法?”我问。
当然,我问的是案子,但凯茜显然有点恍惚。她今天消耗的精力比谁都多,而且几乎一整天都坐在室内。“各位听听看,女人问男人想什么是罪大恶极,是女人太黏人,索求无度,男人是百般不愿。可是换成男人问女人……”
“你克制一点。”我说着把她外套的帽子罩到了她头上。
“救命啊!我受到歧视了!”她隔着帽子大喊,“快点打电话给平等委员会。”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
“你太激动了,”我跟凯茜说,“冷静一点,不然我等下回家就不买冰激凌给你吃了。”
凯茜把帽子往后一甩,沿着沙滩就是几个连续的侧手翻和腾空跟头,外套在她肩膀跳上跳下。我对凯茜的第一印象果然没错,她小时候学了八年体操,显然是个高手。后来她退出了,因为她觉得竞争和练习很讨厌,她只是单纯喜欢体操,喜欢充满张力、速度和有点危险的几何动作。十五年后,她的身体依然记得几乎所有的动作。我追上她后,看到她气喘吁吁地拍了拍手上的沙砾。
“好点了?”我问。
“好多了。你刚才说什么?”
“案子,工作,死人。”
“哦,那个啊。”她马上正经起来,将外套拉好,我们两人沿着海滩漫步,足印里有陷进沙里的贝壳。
“我很好奇,”凯茜说,“彼得和杰米是什么模样。”
她凝视着远方轰轰作响的渡轮,它小巧别致有如玩具,稳稳地横越地平线。细雨打在她仰起的脸上,我读不出她的神情。“为什么?”我说。
“我也不知道,就是好奇。”
我想了很久很久。我对彼得和杰米的回忆早就因为过度使用而变得稀薄,投射在我心里的记忆片段有如模糊闪烁的幻灯片:杰米全神贯注,稳稳当当地爬上高高的树干;彼得的笑声仿佛闪电,从前方如幻似真的耀眼绿意中穿透而来。只要稍稍改头换面,他们就能化身为经典故事书里的主角,或消逝文明的璀璨神话,让人很难相信他们曾经活生生存在,是我的朋友。
“你说的模样是什么意思?”最后我总算开口了,只是说了等于没说,“个性?长相?还是什么?”
凯茜耸耸肩。“随便。”
“他们个头都跟我差不多,”我说,“中等吧,我想,就是很中等。两个都很瘦,杰米是淡金色头发,波波头,有点朝天鼻。彼得是浅咖啡色头发,妈妈帮小男孩剪的那种乱莲蓬的发型,绿眼睛。我觉得他应该长得很好看吧。”
“那他们的个性呢?”凯茜抬头看了我一眼。风将她的头发压平,看起来很光滑,感觉像是海豹。我们出去散步时,她偶尔会伸手勾着我的手臂,但我知道她现在不会这么做。
我在寄宿学校的头一年,心里一直想着他们。我非常想家,想得不得了。我知道所有小孩离开家都会难过,但我觉得自己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人。我的忧伤持续不断,就像牙痛般折磨人,让人虚弱。每学期开学,爸妈送我到学校,我总是大吼大叫不肯下车,最后被硬拉进校门,爸妈才能顺利离开。各位可能觉得我一定因此成为同学们最爱欺负的对象,但他们只是完全孤立我,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发现我已经够惨的了,他们不可能让我感觉更糟了。我会这样,不是因为学校像地狱一样可怕,其实我觉得以寄宿学校来说,我读的那所算是很不错的(乡下的一所很小的学校,详尽复杂的学长学弟制度,成绩至上,还有其他的陈词滥调),但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回家。
而我当时想出来的解决方法和全世界其他小孩一样,就是遁入想象世界。当同学们聚在一起吵吵闹闹时,我会坐在摇摇晃晃的椅子上,想象杰米在我身边动来动去。我会想象关于她的所有细节,包括膝盖的形状和偏头的角度。夜里,我会好几个小时保持清醒,周围的男孩都在打呼,喃喃说着梦话,而我则会集中身上所有细胞的注意力,直到确信当我睁开双眼时,彼得就会在我隔壁的床上。那时,我经常在冰激凌苏打水的空瓶里塞字条,再把它放到流经学校的小溪里。字条上写着:“杰米和彼得,求求你们回来,求求你们。爱你们的亚当。”你瞧,我知道自己会被送来这里,是因为他们失踪了。我知道只要哪天晚上他们全身脏兮兮的,沾着荨麻从森林里跑回家,吵着要吃点心,我就可以回家了。
“杰米就跟男孩子一样,”我说,“很怕生,尤其是大人,但其实什么都不怕。你们两个如果认识,一定会互相喜欢的。”
凯茜歪着头对我轻轻笑了笑。“一九八四年我才十岁,你忘啦?你们不会跟我讲话的。”
凯茜说完我才发现,我一直把一九八四年当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时空,只属于我们,完全没想到凯茜也在,而且离我们只有几英里之遥。彼得和杰米失踪时,她很可能正在和朋友玩、骑自行车或吃点心,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不知道有条漫长且复杂的道路正在将她引向我和纳克拿里镇。“我们一定会跟你讲话的,”我说,“我们会说,‘死小鬼,快把午餐钱拿出来。’”
“有差别吗,你现在不就这样?继续讲杰米吧。”
“她妈妈有点嬉皮,长头发,长长的蓬蓬裙,常常在酸奶里加小麦胚芽,让她带去学校,休息时间吃。”
“呃,”凯茜说,“我竟然不知道你们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能买得到小麦胚芽,如果你们想买的话。”
“我觉得她很可能是私生女。我是说杰米,不是她妈,因为没有人知道她爸的事。有几个小孩经常欺负她,后来其中一个被她痛打了一顿,他们就住嘴了。我曾问过我妈,杰米的父亲在哪里,她叫我不要多管闲事。”我其实还问了杰米,但她只是耸耸肩说:“管他呢。”
“那彼得呢?”
“彼得是老大,”我说,“从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就是了。他对谁都敢讲,每次遇到麻烦都是他那张嘴帮我们脱罪的。不是因为他很聪明,我不觉得他很聪明,而是因为他很有自信,很喜欢人,而且心肠好。”
我们住的那条路上有个小孩叫威利·利特尔,这个名字本来就很容易被人取笑(我真搞不懂他父母当初取名字时在想什么),没想到他还戴着厚厚的大眼镜,又因为胸部有毛病,一年四季都穿着胸前绣满兔子图案的手织套头厚毛衣,而且讲话经常是“我妈说……”,所以我们每天都高高兴兴地欺负他,例如在他的习字本上涂鸦,在树上朝他的脑袋吐口水,拿彼得家兔子的大便跟他说是葡萄干、巧克力之类的。然而,十二岁的那年夏天,彼得要我们别再这么做了。“这样不公平,”他说,“他是无辜的。”
虽然我和杰米辩白说威利明明可以改名叫比尔,而且不要老说“我妈说……我妈说……”。但我们大概都明白彼得的意思。我觉得非常歉疚,后来看到威利时想分他半条巧克力棒,结果可想而知,他只是怀疑地看了我一眼就快步逃开了。我的思绪忍不住飘到威利身上,开始好奇他后来怎么样了。如果是电影,他现在一定是诺贝尔奖得主,是个大天才,有个超级名模老婆,但我们说的是现实生活,我想他可能还穿兔子毛衣,在当医学研究的实验对象吧。
“这很难得,”凯茜说,“这个年纪的小孩通常很坏,我敢说我就是。”
“我想彼得是个很特别的小孩。”我说。
凯茜停下脚步,弯腰拾起一枚鲜橘色的扇贝,仔细审视着。“他们可能还活着,对吧?”她用袖子抹去贝壳上的沙,然后吹了吹,“在某个地方。”
“是有可能。”我说。彼得和杰米还活在某处,脸庞混杂在流动的人群之中。我十二岁的时候就想过这一点,但对我来说这却是最无法忍受的可能:他们那天只是拼命地往前跑,抛下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到现在都还有个习惯,就是只要在机场、演唱会或火车站之类人群密集的地方,我就会下意识四处张望。这几年这个症状已经轻多了,之前我会非常焦虑,脑袋像卡通人物一样疯狂转动,生怕错过任何一张可能是杰米或彼得的脸庞。“但我觉得概率不高,现场有很多血迹。”
凯茜将贝壳收进口袋,抬头望了我半晌。“我不知道细节。”
“我会拿档案给你。”我说。没想到我竟然说得这么吃力,好像要拿给她的不是档案,而是我自己的日记似的。我觉得很气恼。“看你有什么想法。”
开始涨潮了。桑迪芒特海滩的坡度很缓,退潮时海水几乎消失不见,只剩下地平线远方的一小块灰色,而涨潮时海水从四面八方一拥而上,速度快得惊人,因此不时有人受困浅滩。几分钟之内,海水应该就会涨到我们脚边了。“我们最好开始往回走,”凯茜说,“萨姆要来吃晚饭,还记得吧?”
“嗯,对。”我草草应了一声。我喜欢萨姆,大家都喜欢他,除了库珀之外,但我现在似乎没什么心情招呼另一个人。“你干吗要找他来?”
“案子?”凯茜甜甜地说,“工作,死人?”我朝她做鬼脸,她咧嘴对我微笑。
婴儿车里的两个小麻烦正为了几个颜色鲜艳的玩具大打出手。“布里特妮!贾斯廷!”小孩的母亲朝他们大吼,“你们再不闭嘴,就会他妈的死得很难看!”我一手勾住凯茜的脖子,把她拉到足够远的地方,两个人放声哈哈大笑。
对了,我后来还是适应了寄宿学校的生活。第二年开学那一天,爸妈送我到学校,我又哭又求,紧抓着车门把手不放,满脸不快的舍监只好拦腰抱住我,将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扳开,我突然明白无论我怎么做,怎么哀求,他们都不会让我回家。从那一刻起,我就再也不想家了。
再说,我其实没什么选择。头一年的痛苦是那么强烈而持续,已经让我濒临崩溃:我习惯性地站起来就会头晕,记不得同学的名字或餐厅要怎么走。十三岁这个年纪虽然恢复力惊人,但也不是毫无极限。再这样下去,我可能没几个月就会精神崩溃,做出什么丑事来。不过就像我刚才说的,我只要面临困难,就会生出绝佳的求生本能。第二年开学的那天晚上,我还在哭着睡觉,隔天醒来就决定再也不想家了。
下定决心之后,我发现适应起来其实还挺简单的,这让我有些意外。我没花多少工夫就学会了同学之间代代相传的奇怪用语,例如管低年级生叫“菜鸟”,管老师叫“恶魔”,说话的口音也在短短一周之内从都柏林腔变成了英国腔。我和查利成了朋友,上地理课时他坐在我旁边,脸圆圆的,很严肃,咯咯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后来,年纪大了一点之后,我们会共用读书室,偷抽他念剑桥的哥哥给他的大麻,好奇又困惑地讨论女孩子,一聊就是很久。我的学业成绩勉强算是中等(我拼命告诉自己,学校是我永远逃离不了的宿命,结果反而忘了为什么要读书),游泳却很在行,够资格参加校队,没想到老师和同学由此对我产生的敬佩之情比对成绩好的学生还要多。我在学校的第五年,他们甚至选我当模范生。不过,对于这一点,我的看法就跟自己为什么会当上警探一样,那是因为我看起来像。
查利家在赫里福德。放假的时候,我经常往他家跑,用他父亲的旧奔驰练车。两人在乡间小路上风驰电掣,窗户大敞,音响大声地播放着邦·乔维的音乐,我和查利扯开嗓门,五音不全地跟着唱。甚至,我还和他的姐妹们谈恋爱。我发现我不再那么急着想回家。我们家在莱克斯利普的房子又破又暗,一股潮味。我虽然有自己的房间,但母亲把我的东西全都摆错了位置,让我感觉很糟,那里就像是一个临时搭好的避难所,而不是真正的家。街上的小鬼光从发型看起来就很危险,还常用我听不懂的话嘲笑我的口音。
爸妈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却不像各位所想的那样对我总算适应了而感到高兴,反而非常诧异,觉得我好像变成了陌生人,不再需要他们,这让他们很紧张。我母亲会踮着脚在家里走路,怯生生地问我想不想吃点心。我父亲会试着跟我像两个大男人一样对话,但总是在清清喉咙,翻翻报纸和我被动漠然的沉默之后无疾而终。我在理智上可以理解,他们送我到寄宿学校是想保护我,让我摆脱记者采访、徒劳无用的警方问话和同学们好奇之下的不断骚扰,也知道这应该是个很好的决定,但我心里始终有种说不出来的强烈感觉,而且似乎有几分道理,就是他们是因为怕我才把我送走的。我就像一个根本不应该活过婴儿期的恐怖畸形儿或弟弟死于分割手术的连体婴儿,只是因为活了下来,我反而变成了人世间的怪胎。
1872年玛丽·西莱斯特号在大西洋上被发现,船上人员全体消失。然而船上的饮用水和食物仍然充足,器具也未被破坏,货物和船体也都完好,人员消失的原因至今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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