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神秘森林 塔娜·法兰奇 第2页,共2页

马克不自在地扭扭头说:“差不多吧。”

“你把酒打翻,”凯茜才开口,马克立刻抬头目光锐利地看了她一眼,接着又把视线移开了,“是一种献祭吗?”

“应该是吧。”

“我没听错吧?”我说,“你睡在离小女孩遇害地点只有几码的地方,然后要我们相信你是去祭神的?”

他突然火了,身体猛然向前,朝我伸出中指,动作又快又野蛮。我不由得身子一缩。“警探先生,你给我听好,我不信教,听到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只是让人乖乖听话,按时交钱给教会用的。我十八岁那天就脱离教会了。我也不相信政府,政府就跟教会一样,所有政府,他们只是讲的话不同,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劫贫济富。我只相信我在那个基址挖出来的东西。”他眯起眼睛,目光炯炯,就像一名死守碉堡、正用枪瞄准的狙击手,“基址值得崇拜的东西比他妈的教会多太多了,政府竟然想要开发高速公路贯穿过去,根本就是亵渎。如果他们要拆的是威斯敏斯特教堂,打算建停车场,你会批评去守夜监视的人吗?不会的话,就不要他妈的在这里跟我说教。”他瞪着我直到我眨眼睛,之后才“砰”的一声靠回椅子上,双臂交叉。

“我想这表示你否认和谋杀有任何关联。”我确定自己的声音在控制之下后,淡淡地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必须承认,他这顿咆哮对我的影响出乎我的意料。马克两眼一翻,瞪着天花板。

“马克,”凯茜说,“你说的话我完全了解,我也一样看重自己的工作。”马克动也不动,狠狠白了凯茜一眼,但后来还是点了点头。“但你也该明白瑞安警探的想法,大部分人都看不懂你在干吗,当然会觉得非常可疑。我们必须排除你涉案的可能。”

“如果你们要我测谎,可以,但我刚刚就说过了,我周二晚上不在那里,是周一晚上,周一晚上会有什么问题?”我心里又是一沉。除非他比我想象得还要精明,否则他怎么这么肯定凯蒂是周二晚上死的,就是尸体出现在基址的前一晚?

“好吧,”凯茜说,“这很合理。你有办法证明自己周二收工之后到周三早上回基址之前这段时间的行踪吗?”

马克咂咂嘴,无聊地啃了啃手上的水泡,我突然发现他其实很困窘,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年轻了不少。“嗯,其实可以。我回宿舍,冲了个澡,跟其他队员吃晚饭,接着打牌,在院子里喝了几罐啤酒。你们可以去问他们。”

“之后呢?”我说,“你几点上床睡觉?”

“大家差不多都折腾到一点才睡。”

“有人可以证实你之后的行踪吗?你有室友吗?”

“没有,我自己睡一间,因为我是助理主任。我后来又在院子里待了一会儿,跟梅尔聊天,我们一直聊到隔天的早餐时间。”他尽可能装成无聊的样子,但之前那种傲慢和镇定已经不见了。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十五岁的毛头小子,既莽撞又不自在,让我看着想笑。我不敢看凯茜有什么反应。

“你们厮混了一整晚?”我不怀好意地说。

“没错。”

“在院子里?天气不是有点凉吗?”

“我们差不多三点回了宿舍,之后在我房间待到八点,我们睡到那时候才起床。”

“啧啧,”我对他甜甜一笑说,“这么享受的不在场证明啊,真是难得。”马克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回到周一晚上,”凯茜说,“你在森林里有没有听到或看到什么不寻常的事情?”

“没有,但是林子里很暗,是乡下的那种暗,不是城市里的那种,十英尺外就已经一片漆黑,什么人影都看不到了,不过我好像也没听到什么人声。林子里很吵。”林子里又暗又吵……我想着,背脊又是一阵发寒。

“不只森林,”凯茜说,“还有基址或马路上呢?比方说十一点半,还有人出没吗?”

“等一下,那个,”马克突然插嘴道,虽然有点不情愿,“基址那边,那边有人。”

我和凯茜都没有动,但我感觉两人就像触电一样,整个人都警觉起来。我们本来已经打算放弃马克了,决定追查他的不在场证明,将他列为嫌疑人,让他暂时回去跟锄头重逢。案子开始的头几天是关键期,我们没时间浪费在不重要的人或事上。但这会儿,马克又抓住了我们的注意力。

“你可以跟我们描述一下吗?”我问。

他厌恶地瞥了我一眼。“行,他们看起来很像手电筒,夜色实在是太黑了。”

“马克,”凯茜说,“可以从头讲起吗?”

“有人拿着手电筒穿过基址,从住宅区走到了马路上,就这样。我只看到了手电筒的光。”

“那是几点?”

“我没有看表。一点吧,我想,或是稍微早一点?”

“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你可以想到什么特征吗?比如他们的身高,从手电筒的角度来判断?”

他眯着眼睛陷入沉思,之后他说:“没有。手电筒看起来很低,贴着地,不过光线太暗的环境下你的空间感是他妈的整个失灵的,不是吗?他们动作很慢,但换谁来走都会很慢,你们看过基址了,那里到处都是墙和壕沟。”

“手电筒是大是小?”

“很小,光不是很强。不是那种有握把的粗手电筒,只是个小手电筒。”

“你发现手电筒的时候,”凯茜说,“它是在住宅区石墙旁边,就是马路尽头那里吗?”

“差不多就是那里,没错。我猜他们是从后门出来的,也可能是爬墙过来的。”住宅区的后门就在德夫林家那条路的尽头,离他家只有三间房子的距离。马克看到的很可能是乔纳森或玛格丽特,因为拖着尸体或想找地方弃尸,所以移动缓慢。要么他看到的就是凯蒂,正摸黑溜出来跟人约会,除了手电筒和再也用不到的家门钥匙之外什么都没带。

“之后他们就走到马路上了?”

马克耸耸肩说:“他们是往那个方向走的,斜穿过基址,但我没看到他们最后走到哪里,因为被树挡住了。”

“你觉得有人发现你点的火了吗?”

“我怎么知道?”

“好吧,马克,”凯茜说,“接下来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你看到有车经过吗?或者有车停在路边吗?”

马克慢慢回想,之后很肯定地说:“没有,我刚到的时候有一对夫妻经过,但差不多十一点之后就没人了。这里的人都睡得很早,半夜之前所有的灯都会熄掉。”

要是他没说谎,这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杀人现场和第二现场(无论周二那天凯蒂的尸体被藏在了哪里)几乎都可以确定是在住宅区的步行范围之内,可能就在住宅区里。换句话说,大部分爱尔兰人都不是嫌疑犯了。“你确定有车经过时你一定会看到?”我问。

“我不是看到手电筒了吗?”

“怕你只记得看到了手电筒。”我说。

马克撇撇嘴说道:“谢啦,我记性好得很。不过,我当时觉得那并不重要,那天是周一,不是吗?我当时没有很在意,我以为只是有人从朋友家回来,或是附近的小鬼跟人约出来碰面,他们有时候会在夜里到基址鬼混。不管怎样,都与我无关,他们又没惹我。”

这时,警队管理员贝尔纳黛特来敲门。我把审讯室的门打开,她像是遇到了什么坏事似的说:“瑞安警探,你的电话。我跟对方说你在忙,但她坚持说事情很重要。”贝尔纳黛特在组里已经差不多二十四年了,这里几乎是她职业生涯的全部。她有一张易怒的袋鼠脸,五套制服(每天一套,要是你太累记不住今天周几,这点倒是非常有用),我们都觉得她对奥凯利就像《辛普森一家》里的秘书史密瑟斯对主任伯恩斯一样,迷恋得无法自拔。我们组里的人还打赌,赌他们俩到底什么时候会在一起。

“去吧,”凯茜说,“这里我来收尾就好。马克,我们必须给你做份笔录,之后就可以顺路送你回去工作了。”

“我想搭巴士。”

“不行,”我说,“我们必须跟梅尔确认你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你先和她说上了话,那就不算是证明了。”

“他妈的你们到底想怎样,”马克火了,一屁股坐回椅子上,“我又没编故事,你们去问啊,问谁都可以,我和梅尔还没起床,队员就都已经知道,传开了。”

“别紧张,我们会去问的。”我开心地说,然后离开了。

我走进重案室,等贝尔纳黛特把电话接过来,结果她做完了手头上的事才转,摆明想让我知道接电话不是她的工作。“喂,我是瑞安。”我说。

“瑞安警探吗?”对方声音又喘又带着歉疚,但我立刻就听出来是谁了。“我是罗莎琳德,罗莎琳德·德夫林。”

“罗莎琳德,”我边说边把笔记本翻开,同时四处找笔,“你还好吗?”

“哦,我很好,”她不悦地轻笑了一声,“嗯,其实我不太好,惊魂未定,我想我们全家人都还很惊讶,没法接受现实。很难想象会发生这样的事,不是吗?”

“没错,”我柔声说,“我知道你一定很不好过。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吗?”

“我在想……你觉得我可以找时间去跟你谈一谈吗?如果不麻烦的话。我有件事想问你。”电话那头传来车开过的声音。她人在外面,不是在用手机,就是在用公共电话。

“当然可以。今天下午好吗?”

“不行,”她匆匆答道,“今天不行,没办法。你不了解,他们随时会回来,他们只是去……去看……”她没有把话说完,“明天可以吗?比如下午?”

“你想什么时候见面都行,”我说,“我告诉你我的手机号码,好吗?这样你就能随时跟我联络。你明天先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们约地点碰面。”

她压低声音,边念号码边把它抄下来。“我得挂电话了,”她急急忙忙地说,“谢谢你,瑞安警探,非常谢谢你。”我还来不及说再见,她就把电话挂了。

我回审讯室看了一眼,马克在写笔录,凯茜不知道说了什么让他笑了。我用指甲敲敲门,马克猛地抬起头,凯茜对着我浅浅一笑,轻轻摇了摇头,显然他们两个不需要我。各位应该猜得到,我一点也不在乎。索菲应该在等我们答应要给她的血液样本。我撕了张便利贴,写上一句“五点回来”,给凯茜贴在审讯室门上,之后就下到地下室去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证物的保存方式还很原始,悬案尤其如此。彼得和杰米的相关证物还在高架子上,虽然我从没拿下来过,但我之前吃力地左搬右移,把主档案从上面拿下来时,就知道还有其他东西,肯定是基尔南、麦凯布和侦查小组搜集的证物。当年的案子除了主档案外,还有四个盒子,全都像小孩收藏东西一样用黑笔整齐仔细地写上了名称:2.调查记录;3.调查记录;4.笔录;5.线索。看来基尔南和麦凯布两个人之中一定有一个常写错字。我把主档案盒搬下来,扔在地上。在灯泡的微光中,灰尘倾泻而下。

盒子里只装了半盒东西,全都是塑料证物袋,布满灰尘,使得袋子里的证物看起来暗暗的,像古董一般微微泛黄,有如偶然间在尘封数百年的房间里发现的神秘器物。我轻轻将袋子一一拿出来,吹掉灰尘,在石板地上摆成一排。

当年这是件大案子,证物却很少:小孩手表、平底玻璃杯和暗黄色“大金刚”游戏卡,全部都沾着应该是指纹提取粉的东西。另外是几份痕迹物证,主要是枯叶和树干的残片。一双白色运动袜,上面有斑斑的棕色血迹,还割了几个工整的方洞,应该是送去化验了。一件脏兮兮的白色t恤和一条褪色的牛仔短裤,裤脚已经抽丝。几只运动鞋,因为小孩子拖着脚走路,磨得到处都是刮痕,鞋面变黑、变硬,也变弯了。鞋子都有衬里,但都被血浸透了,深色斑点从鞋带孔向外散布到鞋面上,鞋子上部有血液泼洒的痕迹,内侧则是一片片浅棕色的血渍。

其实,我一直在逼自己做好心理准备。我觉得自己有种淡淡的预感,重见当年的证物会让回忆蜂拥而出。虽然我没想到得像胎儿一样躬着身子缩在地下室里,但还是挑了个没有人会找我的时候下来。只是结果很扫兴,所有证物除了彼得的“大金刚”游戏卡,没有一样是我熟悉或似曾相识的。游戏卡会被当作证物,应该是为了指纹比对,而它也让我突然想起一段短暂却毫无意义的往事:我和彼得坐在被阳光照亮的地毯上,一人按一个按钮,全神贯注,胳膊肘不时撞来撞去;杰米在我们背后伸长脖子兴奋地大喊大叫,指挥我们。回忆来得又强又猛烈,让我耳中再度回荡起游戏机尖锐又轻快的哔哔声。我知道衣服是我的,却已经没有半点印象了,很难想象自己曾经穿过它们。t恤是那么小,其中一只运动鞋上还有米老鼠图案,看到后只让我哀伤:我们那时都觉得十二岁已经非常大人了。

我用拇指和食指拎起装着t恤的证物袋,将它翻了过来。我之前在档案中读到过:t恤背后裂了几个口子,却从来没实际看过,没想到它们比那几只恐怖的鞋子还吓人。裂口很不寻常,几道浅弧线彼此平行,看起来很夸张。是树枝?我愣愣地看着裂口,这么想着。当我从树上跳下来或是在树丛中闪躲时,t恤被四根尖锐的树枝同时划破?我的肩胛骨处一阵瘙痒。

突然,我有一股难以抑制的想要离开这里的冲动。低垂的天花板,压抑得仿佛会让人患上幽闭恐惧症,空气污浊得令人难以呼吸,房间里很静,很沉重,只有当外面有巴士经过时,墙面才会传出诡异、不详的震动。我真的是把证物全部扔回去的,再将盒子放回架子上,只留下鞋子,准备拿给索菲化验。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在冷飕飕的地下室里,身旁都是几近被遗忘的悬案,证物袋在刚放回原位的盒子里咔咔作响)自己这么做可能会造成多大影响。我心里一直千头万绪,来不及想到这点。当年的案子就像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让我忘了它很可能跟其他人有关。但我(他妈的,我心想,我之前在想什么啊?)现在就要将鞋子带到嘈杂的重案室,放进泡沫信封里,交代支援刑警拿给索菲,让它们重见天日。

不过,反正这也是迟早的事——儿童失踪案永远不会尘封,早晚会有人想到用新科技分析旧案的证物。然而,要是实验室真的从运动鞋上取得dna样本,并且跟祭坛的血迹样本吻合,这就不只是德夫林命案的一小条线索,或者说是我和凯茜、索菲姑且一试的推测了。当年的案件马上会起死回生,奥凯利级别以上的官员会大谈这条依赖高科技找到的新线索:警署从不放弃,悬案永不尘封,民众可以放一百万个心,警察永远都在默默办案。媒体会紧抓着连环杀童魔的可能不放,我们警方只好朝这个方向追查,找彼得的父母和杰米的母亲采集dna样本,哦,天哪,还有亚当·瑞安的父母。我低头看着那几只运动鞋,脑袋里突然浮现出一辆刹车失灵的车正朝山下滑的画面:开始很慢,看起来没什么危险,甚至有点好玩,但之后却越来越快,最后像滚雪球一般,无情地横扫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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