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但是这首诗不是他写的。

格兰特突然意识到这报纸是从何而来的了。这份晚报不是他每天习惯买来的,而是偶然拾到的。他记起这份报纸滑落在7b卧铺的地板上时,自己顺手将它捡起来和其他的报纸卷在一起夹在腋下带回来了。现在,格兰特的头脑很清醒,或者说经历了一晚的折磨之后他就很清醒——这是“酸奶酪”吼着试图叫醒那个无助的死者的混乱中,他无意间拾起的报纸。当时他谴责了“酸奶酪”的粗鲁行为,并为死者抻直了衣服。因为要腾出一只手去做这个,所以随后拾起了这份报纸,并连同其他的报纸杂志一起挟着带回来了。

那么,那个黑发蓬乱、眉毛率性的年轻人很可能是个诗人,是吗?

格兰特饶有兴致地读着这几行铅笔字。作者原本似乎打算精心构思八句诗的,但他没能想出第五句和第六句,因此手稿就成了这样:

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

……

守卫着这条,

通往天堂的路。

嗯,这诗句的确够奇怪的,这是精神谵妄症的前兆吗?

可以理解,这位颇富个性的作者当时满脸通红,正沉醉在酒后的梦幻世界里,一切都会变得非同寻常。在这个眉毛率性的年轻人的醉眼中,自然界已经面目全非。由恐怖而古怪奇异的形象所守卫的天堂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一种遗忘吗?为什么他如此渴望将遗忘当做天堂?为什么恐怖仍止不住他义无反顾地奔向天堂的脚步?

格兰特一边吃着这没“嚼头”的新出炉的面包,一边思考着这件事。一个成年人的字体这么稚气,可能不是因为他能力差,而是因为他根本就未曾长大。因为他基本上还是一个孩子。这一点从他大写字母的字形就可以判定。那纯粹是习字帖的字体。一个如此有个性的人却没有从字体上体现他个性特征的欲望,这真是奇怪。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会有意无意渐渐把习字帖字体转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式。

多年来,格兰特一直对研究笔迹比较感兴趣。在工作中经过长期的观察,他发现这些成果非常有用。当然,有时他的推断也会有偏差——一个将受害者尸体用强酸溶解的连环杀手的字体却与他的凶残本性大相径庭,这只是特例。毕竟什么极端的特例都可能存在——但是在通常情况下,笔迹可以很好地诠释一个人的个性特点。总的来说,一个成年人仍用学生字体只有两个可能:要么他不够聪明,要么就是他很少动笔,以至于无法将自己的个性融入书法中。

想到此人可以把通往天堂之门的梦魇写得那么生动传神,这表示他很聪明。显然这个年轻人字体如此稚气,并不是因为缺乏个性,而是他的个性——而是他把精力和兴趣都放在别的事情上了。

他把精力都用在什么上了呢?

他是个活泼好动、性格外向的人?只要想约朋友,就写:“托尼,六点四十五分在坎伯兰酒吧见”这样的留言或是填写航海日志时才勉强写几个字。

但他好像又很内向,竟能分析并把通往天堂之路的乡村月色写成诗。心思缜密,又能让自己置身物外,仔细观察,并想着将感受记录下来。

格兰特坐在那儿慢慢嚼着面包,思考着,恍惚有种探究到真相的快感。他注意到那个年轻人写的字母ns和ms都紧贴在一起。是在编织谎言,还是故作神秘?从字体上看,这个长着率性眉毛的年轻人好像是个心思细腻的人。说也真奇怪,要通过面相来解读一个人的个性特点很大程度上要依眉形而定:眉毛的角度稍稍向上或向下变一点点,结果就会完全不同。电影界的大亨从巴朗和马尔麦山sup/sup找来几个漂亮的女孩子,刮掉她们的眉毛,改变她们的眉形,她们立刻就变成来自鄂木斯克和托木斯克sup/sup的神秘尤物。有一次卡通画家特雷布告诉他,厄尼·普莱思就因为眉毛的关系失去了当首相的机会。“人们不喜欢他的眉毛,”特雷布喝着啤酒,眨着鹰一样的眼睛,一脸严肃地说,“为什么?这不要问我。我只是个画画的。因为他的眉毛看上去好像脾气很坏的样子。他们不喜欢脾气不好的人。你可以不相信,但这的确是他失去这次机会的原因。请相信我的话,就是因为他的眉毛,他们不喜欢。有坏脾气的眉毛,目空一切的眉毛,沉着冷静的眉毛,忧心忡忡的眉毛。眉毛能传达人的个性特点。即使人死了,但这浓黑稍斜的眉形仍使这躺在枕头上的瘦弱苍白的脸给人一种率直的感觉。

哦,这个人至少在写这些诗句的时候是清醒的。7b卧铺的酒鬼后来可能醉得不省人事——那令人窒息的空气,那皱巴巴的毯子,满地滚来滚去的空酒瓶和架子上翻倒的杯子——可能就是他要追寻的天堂。但是在绘制通往天堂之路的蓝图时,他还是清醒的。

歌唱的沙。

确实怪异,但却很迷人。

歌唱的沙!在某个地方确实存在歌唱的沙吗?他心里隐约响起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哦,歌唱的沙。当你走路时,它在你脚下发出哀怨,或是起风或别的什么时候它在你耳边呼啸。这时,一个穿格呢上衣的人把手伸到他面前,从盘子里拿起一块面包说:“你好像很自得其乐嘛。”原来是汤米。他拖过一把椅子坐下,然后掰开一块面包,涂上黄油说:“现在这些东西一点儿嚼劲都没有。我小时候那面包咬上一口你要用力撕,无论是牙还是拿面包的手都要用力,才咬得下来。但吃上一口,真是回味无穷。发酵得很好的面包会让你满口留香,值得细细品味,那香味几分钟都不会散去。现在你再也尝不到这样的东西了。现在的面包你可以把它叠成两折,整个塞进嘴里都不会噎着你。”

格兰特默默地、深情地看着他,心想没有人会比他们之间的感情更亲近了。自从念公立小学起,他们就住在同一个宿舍。他们一直是亲密的伙伴,总是形影不离。后来上中学,他们又在一起。但他每次遇到汤米,都会想起上小学时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可能因为这张有着天真无邪的蓝眼睛,透着粉棕色的圆脸仍和以前那常穿着栗色运动服、扣子扣得歪歪斜斜的汤米一样,一点儿没变的缘故吧。汤米对衣着一向漫不经心,常把衣服扣子扣错。

汤米就是这样,他从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询问格兰特旅行和健康方面的事。当然,劳拉也是如此。无论他什么时候出现,他们都欢迎,就好像他自从上次来访时便一直住在这里一样。可他的确是旅行刚回来。他们沉浸在一种非常轻松的气氛中。

“劳拉怎么样?”

“非常好,稍稍胖了一点儿。至少她是这么说的。我倒没看出来。我向来不喜欢太瘦的女人。”

当他们两个大约二十岁的时候,有段时间格兰特曾想过要娶他的表妹劳拉。劳拉也确实想过要嫁给他。但是还没等到互相表白,这种感情魔力就消失了。他们又回归到老朋友的关系。他们的热恋发生在苏格兰高地,那个令人陶醉的长长的夏天。他们每天清晨伴着山野散发着的松针气味和茫茫晨雾中苜蓿清新的草香,出去散步玩耍。对格兰特来说,在那个暑假,表妹劳拉一直是他快乐的源泉,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学习划桨,一起水上泛舟;第一次用渔竿钓鱼;第一次一起在雷瑞格散步;第一次一起登上布拉瑞奇山顶。但到那年夏天他们青春快乐的日子即将结束时,他仍觉得和劳拉在一起很快乐,想娶她。那整个夏天,他的心思都在劳拉·格兰特身上。现在一想起那个夏天他们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他心里仍有些激动。那是个轻盈完美、幻化出绚丽色彩的肥皂泡。因为他们并没有许诺什么,所以这个泡泡仍没有破灭,它还是那样轻盈完美、五光十色。之后,他们俩一如既往地继续做其他事,和其他的人交往。劳拉真的像一个跳格子的小姑娘一般漫不经心地和一个又一个人交往。后来他带她去参加“校友”舞会,她在那里结识了汤米·兰金。然后事情就这样了。

“车站出了什么事,这么兴师动众的?”汤米问,“还动用了救护车。”

“有个人死在火车上了,我想是这事儿吧。”

“哦。”汤米话锋一转,用庆幸的口气说,“还好,这次死的不是你。”

“是啊,谢天谢地,不是我。”

“如果那样,苏格兰场的人会想念你的。”

“我很怀疑这一点。”

“玛丽,”汤米说,“我想要一壶上好的浓茶。”他轻蔑地用食指弹了一下盛着面包的盘子说,“再来几个这种便宜货。”然后他那充满孩子气的目光转向格兰特,一本正经地说:“他们一定会想念你的。他们会觉得少了一个人手,不是吗?”

格兰特长出了一口气,差点儿大笑出声。他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开怀大笑了。汤米对总部深表同情,倒不是为失去他的才智,而是少了个人手。他这种“家人”的态度和他上司的职业性反应几乎有异曲同工之妙。“请病假!”老板布赖斯敏锐的小眼睛扫过格兰特看上去很健康的身体,又厌恶地转回到他脸上说,“真是的,真是的,怎么会这样!我年轻的时候,大家一定会坚守岗位,拼命工作,直到累倒了被急救车拉走为止。”要对布赖斯说清医生是怎么说的可不容易,就算说了,布赖斯也不见得会理解。布赖斯身上从来就没那根神经。如果说他还有点头脑的话,只有那点精明劲儿让他显得还有点活力。所以得知格兰特的病情之后,他既不会表示理解,也不会同情。真的,他刚才那神情有点儿像在暗示,格兰特是在装病逃避责任;这病来得这么怪,外表看上去好好的,那么健康,这一定跟苏格兰高地春天的河水有关。他很可能在去温坡街看医生前就把钓鱼的鱼饵都准备好了。

“他们要怎么填补你这个空缺呢?”汤米问。

“可能会提升威廉姆斯警官吧。无论如何,他早该升职了。”

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忠实的威廉姆斯也不那么容易。你的部下多年来一直把你当英雄一样崇拜,而你现在却要以一个被不存在的恶魔折磨得神经兮兮的、可怜的病人样子出现在他面前,这的确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威廉姆斯身上也从来没那根神经。他对一切事情都欣然接受,从不问为什么。把这告诉威廉姆斯,看着他由崇敬变为关心,甚至是怜悯?这也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

“把那瓶果酱递过来。”汤米说。

注释

瑟索(thurso),英国一小城市名,位于北端苏格兰高地,是著名的冲浪度假胜地。

托基(torquay),英国一城市名,位于英格兰西南海岸,是著名的海滨度假胜地。

巴朗和马尔麦山均为英国地名。

鄂木斯克和托木斯克均为俄罗斯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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