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没有逮捕谁,”傍晚,格兰特通过电话对巴克总督察说,“但是我认为这毫无疑问是谋杀,法医对此确定无疑。她头发里的纽扣,如果你见了也不会相信那是个意外。她的指甲因为抓过什么东西而裂开了,指甲里的东西已经拿去分析,但是由于尸体在海水里浸泡了一小时,指甲里的东西应该所剩无几了……嗯,尽管相互之间有些矛盾,但是各项线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这会是个棘手的案子,我想。我把威廉斯留在这里做常规审讯,晚上我会回到城里。我想见见死者的律师——厄斯金。验尸时他在场,之后因为我要对提斯多问话就没见到他。可否请你确认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和他交谈?葬礼定在下周一,在戈尔德斯格林墓园,是火葬。我想我会去的,去见见她的至亲好友。时间允许的话,我可能会顺便去喝一杯,就看时间了。谢谢。”
格兰特挂断电话就去找威廉斯喝下午茶,这个时间用晚餐还太早,而且威廉斯非常喜欢咸肉煎蛋加上一大片烤面包。
“明天是星期天,可能会耽搁纽扣的调查,”他们坐下来,格兰特说,“嗯,皮茨太太怎么说?”
“她也说不上来提斯多当时有没有穿大衣,她只看到他的脑袋在树篱那头经过。但是提斯多有没有穿大衣并不重要,因为皮茨太太说他习惯把大衣和克雷小姐的外套一起放在车后座上。皮茨太太也记不清最后一次看见提斯多的深色大衣是在什么时候。看来他常穿那件大衣,从早到晚。她说提斯多是个‘冷漠的人’,可能是他从国外回来的原因,让皮茨太太有这种感觉。她对提斯多没有什么好感。”
“你是说皮茨太太认为提斯多有嫌疑?”
“不,只是不予置评。你知道吗,长官,你有没有想过做这件事的人非常聪明?”
“怎么说?”
“嗯,要不是那个掉了的纽扣,没有人会怀疑什么。有人会发现她一大早去游泳,然后溺死——毫无破绽。没有脚印,没有武器,没有打斗的迹象。非常干净利落。”
“是的,干净利落。”
“你好像并不这么认为。”
“那件大衣,如果你要在海里淹死一个女人,你会穿一件大衣去吗?”
“我不知道,那要看我打算怎么淹死她了。”
“你会怎么淹死她?”
“和她一起游泳,然后把她的头一直往下按。”
“这样你身上会有伤痕,十有八九会留下证据。”
“不会,我会在浅海把她双脚提起来,等她自己溺死就行了。”
“威廉斯!真是高招,而且真残忍。”
“嗯,长官,你会怎么做呢?”
“我没有想出水上的办法,我可能不会去游泳,或者我可能不想一大早去泡水,也可能我想下手之后尽快离开现场。不,我想我会站在深水里的一块岩石上,等她过来和我说话,然后一把抓住她的头压进水里,她能够抓伤我的唯一部位就是手了,所以我会戴皮手套,只要几秒钟她就不行了。”
“非常好,长官。但是你在峡谷方圆几英里内都不能用这种方法。”
“为什么不能?”
“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岩石。”
“你说得对,伙计,但是有变通的方法,那里有防波堤。”
“是的,是的,的确有,你认为就是这样下手的吗,长官?”
“谁知道?只是理论可行,但是大衣仍然让我困惑。”
“我不知道大衣有什么用,长官,那是一个有雾的早上,六点时还有点儿冷,谁都可能穿上一件大衣。”
“是——啊。”格兰特怀疑地说道,暂时把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像这种无法解释的事情,偶尔会困扰着格兰特逻辑性很强的思维(而且不止一次,当他原本的逻辑失败的时候,却为他的工作带来成功。)
格兰特向威廉斯下达进一步调查的指令,而他自己则要回到城里。“我刚才和提斯多谈过,”格兰特下结论说,“提斯多在‘海洋’获得了一份侍者的工作。我想他不会逃走的,但你最好派一个人盯着他。桑格就行。这是提斯多自己提供的星期四早上的行车路线,”他递给队长一张纸,“去查查看,尽管当时很早,但也许有人会记住他。他穿大衣了吗?这个是最主要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正如他所说,他偷了车,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不是出于他给出的理由。”
“读陈述报告的时候,我就想这是一个很蠢的理由。我在想,他实在应该编出个高明一点儿的借口!你的看法如何,长官?”
“我想他在溺死克雷后就在想着逃跑。开着车子,他可以在尸体被发现前逃到英国的另一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他把车子开走了,然后不知是什么让他发觉自己真是一个傻瓜。可能是他袖口掉的扣子。不管怎样,他必须得回去,还得让自己看上去很无辜。他必须扔掉可以作证的大衣——即使没有丢掉那枚扣子,袖口到胳膊肘的那段也已经浸了海水——他回来把车子放回原处,看到尸体被海浪冲上岸并已经被人发现,于是在海滩上表演一番。不会很难,一想到他差点儿干了件蠢事,足够让他大哭一场。”
“所以你认为是提斯多干的?”
“我不知道,似乎缺少动机。提斯多身无分文,而克雷小姐是一个慷慨的女人。他完全有理由让她活着,他一定也对克雷非常感兴趣。提斯多说他没有爱上克雷,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我想他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是实话。他也许会感到受挫,但如果那样的话,提斯多更有可能暴打她一顿。这是古怪的冷血谋杀,威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