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对情侣虫撞击着挡风玻璃,在临死前享受了最后的欢愉。撞向smart车的虫子实在太多了,史蒂夫不得不驾着这台小车左避右闪,试图躲开这波虫林弹雨。
下午两点刚过,他们就到达了舒格洛夫岛。博比在副驾上睡得很香,这倒是在狭小的驾驶舱里消磨时间的好办法。在南下的路上,史蒂夫演练了一下自己要对父亲说的话,但仍然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
该怎么对老头子开口呢?“被我抓住把柄了吧”?
史蒂夫花费了几个小时,从头到尾看了三场陪审团选任录像,才把赫伯特·所罗门与阴谋联系到一起。起初,史蒂夫犯了一个错误,在观看录像时仅仅把目光放在了自己父亲身上。然而和看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不能只盯着四分卫看。
他父亲在这场阴谋中的角色有些微妙。赫伯特全程一个字都不用说。每当问询完一位候选陪审员之后,粉红卢贝都会停下来做笔记。这并无反常之处。大多数律师都会在选定陪审员之前记下自己对他们的印象。在研究卢贝的时候,史蒂夫发现了一丝端倪。有些扑克牌选手在偷鸡前,喜欢用手指搓筹码,或者死死盯着对方的眼睛,逼得对方把目光挪开,粉红卢贝也有类似的习惯。每当在记笔记前,粉红卢贝都会望一眼法官席,但赫伯特·所罗门从来不会回看他,而是倒一杯水,想必老爷子的膀胱一定是铁打的,因为卢贝每问完一位候选陪审员,他就会喝一杯水。
直到第三场录像,史蒂夫才发现了其中的信号。
锡铅水壶的盖子。
当赫伯特打开盖子时,粉红卢贝就留下当前的候选陪审员。当赫伯特关上盖子时,卢贝就淘汰候选陪审员。每次如此。
史蒂夫记得那个水壶,摆在他父亲的法官席上好多年了。水壶配了一个托盘,上面有佛罗里达司法大会刻的“年度最佳巡回法官”几个字。也许这个头衔得重新评估了。
赫伯特·所罗门在这起阴谋中屁股绝对不干净。粉红卢贝之所以能连赢十七场诉讼,靠的是书记员和法官的帮忙,前者负责圈定候选陪审员,后者负责从这些本就嗜血的候选者中挑出推崇私刑的暴民。
这是一场公然违法却十分巧妙的阴谋。赫伯特·所罗门已经有上百场大案的庭审经验,他可以比任何检察官更准确地看清陪审员,因此他的帮助对卢贝而言是无价之宝。而可怜的被告辩护律师只能以一敌三。
这场阴谋被发现的几率几乎为零。只要陪审团中有非裔美国人,谁会注意到大部分陪审员其实是人为操纵的结果?正所谓铁打的法官流水的律师,这些辩护律师肯定是发现不了的。只有法官、检察官和计划这一阴谋的书记员知道。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几年后粉红卢贝要把赫伯特卷入一场土地规划丑闻中?虽然赫伯特在那些被操纵的谋杀案审判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但与土地规划受贿案毫不相干,两起案子之间似乎并无联系。另外,这两起事件和上诉拿回赫伯特的律师执照究竟有什么关系?
在史蒂夫还是菜鸟律师的时候,曾被一个案子难住,父亲告诉他:“当你找到一根线头,就拉一拉,看看能把你引向何处。”如今史蒂夫照做了,结果发现陪审团的构成被人为操纵,他父亲还有骇人的违法企图。不过史蒂夫心中的疑问还是多于答案。他开车驶上通往父亲船屋的碎石路,心情降到冰点。向父亲大声宣布“被我抓到把柄了吧”已经没有任何乐趣可言。赫伯特早已不是完人。但究竟是什么让他走上了那条路?为何他要违背自己的誓言?为何他要赌上一切?
“天啊,爸,为什么?”
***
“为什么!”赫伯特·所罗门笨拙地想系上他那破旧毛巾浴衣的腰带。“你大老远开车过来把我弄醒,就是为了问我的动机?你是哪儿来的扫把星?”
“所罗门家的扫把星。”
“回家去!别来烦我。”
“小声点,你会吵醒博比的。”
博比早已被史蒂夫放到了吊床上,正在心满意足地打着呼噜。
“我知道你想干嘛。”赫伯特怒气冲冲地说,“你就想显示自己多聪明。那恭喜你了,你是最棒的。”
“我没那么聪明,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操纵陪审团,为什么几年后卢贝说你在土地规划中受贿?”
两人站在船屋的走廊里,赫伯特给自己倒了杯加冰朗姆酒,但没给儿子倒。“卢贝是因为他儿子巴里才说谎的。”
“我不知道卢贝还有个儿子。”
“巴里因为嗑药过度死了。当年他就是一个小混混,四处惹是生非,州政府曾指控他吸毒,与此同时,反腐调查盯上了粉红卢贝,让他很是烦心。如果他不配合的话,调查人员就会对他儿子下重手。于是粉红卢贝供出了土地规划部门内部的几个小鬼,不过政府还想要更多。问题是,卢贝没有更多可告发的料了”
“所以他供出了巡回法院首席法官。”史蒂夫这下明白了,“粉红卢贝牺牲你来保住他儿子。”
“巴里·卢贝被判了缓刑,粉红卢贝被判了一年半,而我,用你的话说,被判了终身监禁。”
“这婊子养的混蛋。”史蒂夫恨恨地说。
“血浓于水,儿子,血浓于水。”
两人对这四个字沉思了一会儿,接着史蒂夫说:“那现在只剩一个问题:二十几年前,你为什么要操纵陪审团?为什么?”
赫伯特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喝着自己的朗姆酒。在喝完第三口后,他叹气道:“四个字:威利·梅斯。不是那个打棒球的威利·梅斯,是冷血杀手威利·梅斯。”
“我看了庭审文字记录和录像,粉红卢贝有充足的证据给梅斯定罪,他不需要盘外招。”
“是这样吗,聪明鬼?那你告诉我,梅斯为什么可以在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躲过第一次审判?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当时正值麦克杜菲骚乱之后,自由城里的所有人都认为白人警察以杀死黑人为乐。黑人陪审员连说‘早上好’的白人都不信任,更不会根据一个白人警察的证词把一个黑人送上电椅。我不能告诉你我有多么责怪他们,因为我得去炸鱼了,不好意思。”
“你的角色应该是法官,而不是检察官。”
“检察官需要帮助。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此前结束了州政府诉尼尔一案,美国最高法院也即将审理肯塔基州政府诉巴特森一案。检察官不能仅仅因为陪审员的种族而把他们排除在陪审团之外,哪怕陪审员会仅仅因为种族而认定被告无罪。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如果我们没有把梅斯绳之以法,他也许又要出去杀人放火了。”
“如果你真这么想的话,你应该辞去法官职务,去当警察或者义务警员。”
“你看过案发现场的照片吗?那人渣割破了前女友的喉咙,还勒死了他们的小宝宝。然后他竟然若无其事地向他的朋友吹嘘这件事。”
“所以,是粉红卢贝请求你操纵陪审团喽?”
“当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我的主意。当我被选定为梅斯一案的二审法官后,我马上把粉红卢贝和雷吉召集到我的办公室,向他们说明了我的计划。雷吉听到时几乎吓晕了,但他是个好孩子,照我说的去做了。他是最佳人选,因为黑人聚居区一半的家庭他都认识。他不仅把我们不想要的黑人排除了,还把那些能帮我们达成定罪的黑人选进来了。”
“这怎么可能。”
作者“保罗·莱文”的其他小说
《所罗门VS洛德》